二、满族居住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12
颗粒名称: 二、满族居住习俗
分类号: K892.25
页数: 2
页码: 1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满族居住习俗的基本情况。满族的居室构造和习俗,很适于北方气候的特点。满族院内南隅常置一竿,名“索罗竿子”,用以祭天。
关键词: 长春市 生活习俗 满族

内容

满族的居室构造和习俗,很适于北方气候的特点。由远古时期“夏则巢居,冬则穴处”发展而来,大约在辽金时代,始由地穴发展为地上居住,这一革新的关键在于火炕的发明与普及。满族早期的住宅,多坐北朝南,东南向开门,形如口袋,俗名“口袋房”或“斗室”。清代中叶,长春一带典型的满族住房已发展成四方形的院落,坐北朝南的正房一般三间或五间,正房中央开门,进屋为堂屋,两侧置灶,隔墙各与东西屋火炕相连,是为卧室。结构与汉族一样。不同的是以西屋为上屋,由长辈居住。西墙上供祖宗板,上放祖匣。故西炕不能坐。东屋一般由晚辈居住。房少人多的人家,置南北炕(小辈睡北炕),南北有窄炕相连,统名曰“蔓字炕”,或卐字炕(三面炕),炕上置炕桌和炕柜。灶间烧火通过炕面散热,人在炕上活动、睡眠。有门通炕下地面,出入方便。烟筒在窗外,炕烟通过“烟筒桥子”送进烟筒,散入空中。(汉族烟筒常在屋顶)。五间正房的人家,东西房都有内外间,内间常为年轻夫妻居室,老人住外间南炕炕头上。北炕炕头亦谓之“暖阁”。妇女生产时,不能在西屋,因西墙上供有祖宗。夏日或另设棚帐供妇女生产,或让出暖阁,以幔帐相隔。大院套规模和汉族一样,也有六合院,分东西厢房和前后院。入门设影壁。一般是四合院,正房五间或三间,一明两暗。东西厢房各三间,则晚辈亦可住厢房。一般人家无大院套,常在正房前后夹上障子(联木为栅),以代院墙。
  满族院内南隅常置一竿,名“索罗竿子”,用以祭天。竿长九尺许,茶碗粗细,竿下以三巨石为基,竿上置一锡斗或草把,每逢年节,置粮肉以饲鸦鹊,谓鸦鹊为天神女,并于危难中护救过清太祖努尔哈赤云云。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