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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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0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生活习俗
分类号: K892.434
页数: 26
页码: 7-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生活习俗的基本内容。其中包含:居住习俗、饮食习俗、服饰习俗。
关键词: 长春市 生活习俗 居住习俗

内容

第一节 居住习俗
  一、汉族居住习俗
  (一)自然条件
  长春地处吉林省中部松辽平原偏北隆起地带,松花江、伊通河横穿而过。气候偏寒,冬季最低气温常在零下30度左右,作物生长期短,粮谷虽丰,居处不易,故自古就形成了节于饮食,而好修宫室的风习。旧《长春县志》载:“多大山深谷,随地为居,少田作,力作不足以资,故其俗节于饮食而好修宫室。”同时长春地区与关内、辽南各城市及本省的吉林市相比,开发较晚。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长春被改成伪“满洲国”的首都“新京”。日为筑楼建房,修整街道,城市建设得到畸型发展,而周围的乡镇则依旧荒僻落后,土壁草屋。这就是长春地区房屋建设及居习形成的基本自然条件。
  (二)各种房舍
  长春地区内历代民间住房的基本构造大体可分三种类型和三个发展阶段。
  三种类型是:地窨子、地戗子、马架子类;有梁檩上栋下宇式的草房、砖瓦房、平房类;现代楼房类。
  现在,第一类住房早已消失;第二类住宅中的草房偶然出现于落后乡村,广大农村、乡镇更多的民宅则是砖瓦房、平房,也有些楼房;而大城市(如长春市)的居民则多搬进楼房,只有少数人住在砖瓦房、平房内。
  解放前,由于贫富差别大,便有多种不同层次、不同人等居住的房屋。解放后这种差别虽然还存在,但却逐渐缩小。
  第一类原始居民住屋
  地窨子 此为一种来自古代原始居民冬季取暖的穴居遗迹,是一种半地下、半地上的简易土房。《后汉书》卷一百五十载:“挹娄,处于山林之间,土气极寒,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大家至接九梯。”长春地区虽较之古挹娄地(今黑龙江省)略偏西南,寒侵稍差,然古时亦必穴居方可越冬。后取暖条件略好,改居半地下、半地上的地室(俗称地窨子)。近千年来这种地室已基本不住人,挖至一房深,专为窖藏蔬菜、粮食之用。
  地戗子(即窝棚)是较地窨子略为进化的地上原始建筑,用一横木,两头各支人字架,上敷以树枝、草束、皮张之类遮避风雨。极矮,高度仅及人体。近代在长白山的采参人中尚留有此种简易窝棚,俗名“地戗子”。
  马架子是一种比窝棚略坚固的简易房屋。用土坯及木檩子搭起,四面有土墙。目前这两种简易住房,除看庄稼时暂住外,均已淘汰。
  第二类 农村乡镇房舍
  草房 草房是“上栋下宇”式的起脊住房,联木为栅,外敷泥为墙,或叠土为墙。房顶敷木板,上苫谷草或稻草。屋矮、窗小,屋门东南向。《吉林通志》引《扈从东巡日录》所记吉林乌拉住室与长春地区相同,“其俗联木为栅,上覆以板,复加以草,墙壁亦以木为之,污泥其上,地极苦寒,屋高仅丈余,独开东南扉。”这就是清代民间居室纪实。
  平房 平房是与起脊房屋相对而言。由木柱脚、梁、檩、椽等构成木结构房架。房顶不苫草,四壁多为土坯垒成,解放后多用砖砌。用苇子或秫秸编房棚(读báo)苫房顶,上抹泥或石灰。为便于流淌雨水,前后房檐略低。每一、两年抹一次,所抹之泥土必为碱土(掺盐)。俗云“平房不漏,有言(盐)先在”,即指此而言。
  瓦房 瓦房的墙壁是用砖垒成的,是起脊式正规而古老的建筑。顶部亦有梁、檩、椽。房脊用阴阳瓦覆盖,坚固耐用,又不漏雨,亦不必像草房那样勤苫,像平房那样苦于抹泥。“九•一八”后沦陷时期,长春盖些“人字架”大盖洋瓦的新瓦房,即吸取老式瓦房起脊的优点,较为先进。解放后所盖的瓦房,便都是“人字架”结构的大盖瓦房。
  不论草房、平房或瓦房,民用房屋皆有火炕设备。即关内所谓土床或暖炕。炕用土坯修成,与烟筒之间有烟道通灶,炕因之暖和。炕,原为满族先民女真人所发明,普遍为汉族沿用。炕高一尺五寸,温火其下,家人寝食起居其上。人口多者设南北炕。室开南窗向阳,因以南面为尊,住长者;北为卑,住晚辈。晓起叠被置一隅或炕柜上。近数十年,房舍宽敞的人家,常不设北炕,以其室内隙地置箱柜,亦有室内生火炉者。
  第三类 近代城市住宅
  楼房 楼房为近代城市新式建筑(过去虽有旧式二层楼建筑,但为数极少),为砖瓦钢筋水泥结构,有水暖及电气设备。长春这种新式建筑起自1907年俄国人修中东铁路时。今长春车站铁路北最高的一栋旧式楼房即其遗址。其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东北,长春成为伪满“国都”,曾一度大兴土木,修建许多坚固耐用的楼房。如伪满皇宫、及八大部(今白求恩医科大学一带)、当时的关东军司令部、今人民广场的人民银行等,皆为代表性建筑,多为政府官邸及学校。重要商场及民宅皆为平房。解放后,在长春市及附近市区,新建职工住宅皆为楼房,且水、电、暖气,煤气设备齐全,80%已基本现代化,居住习俗起了根本的变化。当然,处于新旧交替时期,城市里也还有平房及瓦房。外县亦有颇多新建楼房,不需赘述。特别是近十年来,大型企业高层楼房座座耸起,其建筑风格亦因地势、气候、环境和物质条件而各具特点。如长春的楼房建筑,因地北天寒,早年即用两重玻璃窗,室内备有暖气,一般宽大敞亮,而且墙壁坚固厚实,大建筑物皆雄伟壮观。受其影响,居民楼房也具有开朗、壮观、敞亮、厚重、色调明快的近代北方建筑特色。
  (三)建房习俗
  由于民族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影响,长春地区民间建房曾有许多旧俗。
  过去,建房是大事,首先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卜阴阳宅(人造房为阳宅,给死人造墓为阴宅)。风水先生按阴阳八卦等确定方位、向口,如有不妥,则设法破之。一般说,门窗不能对剪刀股的路口、山路口,更忌讳对着前边房子的烟筒、窗户和房梁。遇到这种情况也有的在自家窗上悬一面镜子或者在宅门口立一石,刻上“泰山石敢当”,以起到镇凶避邪的作用。
  房场定好,再把全家人的岁数、生日、时辰等写给阴阳先生,掐算之后,才能动土。一般认为:挖地基、砌墙、起排,择日子很关键,要选“太岁出游日”,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选吉日良辰上梁,用三块红纸,分别写上“福”、“禄”、“寿”三个字,字要写在方块纸的对角线上,呈〓型。并贴在梁上。“福”字居中,“禄”字在左,“寿”字在右。上梁时,两个木匠师傅腰别板斧,一左一右,上到房子上,身上带着糕、桃和制钱,梁两头搭着两匹(条)红布。木匠要边说着吉庆话、唱上梁歌,边把糕、桃和制钱从上面撒下来(也有说浇酒的)。上梁要放鞭炮,并用一张桌子摆在新房正中,对着中檩,桌上摆着煮熟的三牲(公鸡、鲤鱼、猪头)。有的还上香,房主人向空中磕三个头,称之为“上梁礼”。盖房子上梁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要向房主人祝贺送礼。旧时送肉、菜、烟、酒,今天多送现款和被面。
  盖房时,房子的里屋门、外屋门和外面大门三者不能成一线,三个门的尺寸也不能一样大,否则便不合章法。如果接房,多为接东不接西,以西为大。接小房要比西房低一点,为的是儿子不欺老子。
  另外,建平房、草房、瓦房,没有单独一间的,最少两间为一所,多到三间、五间、七间、九间、十一间,数间连为一座,才合格式。房屋多为南向,此为正房,大院套则配以东西厢房和门房。
  (四)院落设置
  建房院落设置,以农村最为典型,并具民俗意义。兹重点介绍一些农村情况。
  农村过去的住房根据经济条件不同而大不相同。个别的大地主,自家单独建一个土围子,全家老少几十口人,都住在一个大院里。院内有房子数十间,多是六合院或四合院的布局。正房多是七间或五间,左右厢房各三间,有里外院。四周围是土墙,四角有炮台。地主武装成员多是族中青壮年,武器是土炮、洋枪。在兵荒马乱的旧社会,可防小股土匪。其院内除主人居住的房屋多是瓦房或平房外,其它附属建筑,如仓房、磨房,雇工、“半拉子”(少年雇工)、小猪倌等住的“伙房”,多为草房。院内有牲口棚子、猪圈、鸡鸭鹅架、狗窝。附近有水井,连打场的场院都在土围之内。这种院落里的房屋内部并不十分讲究,一般正中的七间或五间正房,均为中间开门,左右三间或二间都是对面炕或一面炕。一对夫妻一铺炕,仅有炕柜。炕上一般铺秫秸编制的炕席,只有老太爷和家长炕上才铺炕毡(用羊毛擀成的条毡或方形大炕毡)。炕上摆着长方形短脚炕桌。
  其他的一般地主、富农的房院,虽有土墙,但多无炮台。至于中农以下的房舍则基本是草房,只有三间或两间。三间房的规格,自然是中间开门,包括厨房。从平面图来看,西屋是南北炕,东屋仅占一间房的三分之二左右。东屋北面的三分之一左右连同堂屋的北面三分之一的地方,便是厨房。这样东屋的炕便成为顺山炕,即靠东沿山墙盘的炕。厨房内有两个锅台,外屋地有一个锅台,整个住房有三铺炕,三代人十多口之家也能勉强挤下。人口少一点的住两房。这种房子在农村现在也很普遍。不论两间、三间还是多间,都是草房独门独院,房前或房后一般都有个菜园子。多是篱笆围墙或“联木为栅”,菜园子要“夹”起来,以免鸡鸭猪狗进去糟蹋蔬菜。地主、富农之家要是牲口多,有车辆,、也有四合院的格式,有仓房、磨房、牲口圈,院墙多为土墙,但不高大。大门宽,便于车辆进出。贫苦农民住房,则简陋得多,房屋低矮,一间小屋,窗户很小,房山开门,进屋就是锅台连着炕。这样一铺炕,也要挤下两口子带几个孩子。大缸、小缸、锅碗瓢盆则占满了一地。粗糙的炕上小桌也是两用的:面板兼饭桌。
  过去城市或农村,中国建筑都没有室内厕所,东北习惯除卧床不起的病人和产褥期的妇女之外,其他不论男女老少都在室外大小便。城里六合院的建筑及农村的建房,女厕所多在里院耳房的东北角,男厕所多在外院的厢房后面。由于没有下水道,粪炕挖得较深,上面用木板搭起或用秫秸围成,称“茅楼”(即厕所)。
  过去由于缺少手纸,多使用一节一破两半或四半的秫秸棍当卫生纸用。解放后,用纸充足,这种“用秫秸揩屁股”的不卫生习惯已根本改变,普遍使用手纸。城市楼房更是近代化的抽水马桶,上下水道设备完善,极为方便。
  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人们过去建房住房的许多迷信和陋习,已大有改变,或根本不再被人记起。如盖楼房,已是“百无禁忌”。
  二、满族居住习俗
  满族的居室构造和习俗,很适于北方气候的特点。由远古时期“夏则巢居,冬则穴处”发展而来,大约在辽金时代,始由地穴发展为地上居住,这一革新的关键在于火炕的发明与普及。满族早期的住宅,多坐北朝南,东南向开门,形如口袋,俗名“口袋房”或“斗室”。清代中叶,长春一带典型的满族住房已发展成四方形的院落,坐北朝南的正房一般三间或五间,正房中央开门,进屋为堂屋,两侧置灶,隔墙各与东西屋火炕相连,是为卧室。结构与汉族一样。不同的是以西屋为上屋,由长辈居住。西墙上供祖宗板,上放祖匣。故西炕不能坐。东屋一般由晚辈居住。房少人多的人家,置南北炕(小辈睡北炕),南北有窄炕相连,统名曰“蔓字炕”,或卐字炕(三面炕),炕上置炕桌和炕柜。灶间烧火通过炕面散热,人在炕上活动、睡眠。有门通炕下地面,出入方便。烟筒在窗外,炕烟通过“烟筒桥子”送进烟筒,散入空中。(汉族烟筒常在屋顶)。五间正房的人家,东西房都有内外间,内间常为年轻夫妻居室,老人住外间南炕炕头上。北炕炕头亦谓之“暖阁”。妇女生产时,不能在西屋,因西墙上供有祖宗。夏日或另设棚帐供妇女生产,或让出暖阁,以幔帐相隔。大院套规模和汉族一样,也有六合院,分东西厢房和前后院。入门设影壁。一般是四合院,正房五间或三间,一明两暗。东西厢房各三间,则晚辈亦可住厢房。一般人家无大院套,常在正房前后夹上障子(联木为栅),以代院墙。
  满族院内南隅常置一竿,名“索罗竿子”,用以祭天。竿长九尺许,茶碗粗细,竿下以三巨石为基,竿上置一锡斗或草把,每逢年节,置粮肉以饲鸦鹊,谓鸦鹊为天神女,并于危难中护救过清太祖努尔哈赤云云。
  三、蒙古族居住习俗
  蒙古包是在草原上从事游牧生活的蒙古人的住房。顾名思义,它是一种类似帐蓬的装置,蒙古语称“格勒”。其中,移动的叫作“乌尔古格勒”,固定的叫作“托尔古格勒”。它之所以被称为“蒙古包”,大约清代受满语的影响:满语称“家”为“博”,蒙古“包”即蒙古“博”的一音之转,意即蒙古人之家。同时,其外形又恰好呈现包状,于是“蒙古包”之专名遂约定俗成。古书所谓穹庐、庐帐、毡帐即指此而言。
  蒙古包的骨架,是由直径一寸左右的柳条所构成。包顶是用七尺多长的柳条顺列编成扇形,中间留有四根横撑子所构成的园形天窗,柳条结合处用皮条扎紧,整体呈现伞架的形状。包的周围,由柳条交叉编成五尺高、七尺的内壁,蒙古语叫作“哈那”。普通小包只用四扇“哈那”,阔气的大包多达十二扇“哈那”。包顶和包壁都覆以羊毛毡,故有毡帐之称。
  蒙古包的门,偏向东南。包内地上,铺以双层三角形的羊毛毡。包内中央,设有火炉,用以做饭和取暖,烟筒从包顶中央的天窗出去。同时,炉旁与门口则铺以牛皮,取其耐热耐磨,并可在上面擦鞋。
  居住情况是,一个蒙古包只供夫妇俩人及其子女居住,兄弟子侄等亲属则另住他包。新婚夫妇的包,或由男方自建,或由女方陪送。富裕户或眷属多的人家,可拥有几个包。过去时代妻妾众多的大户,每个女人住一个包。蒙古人重视方位的差异,以西方为上位,所以包内的右侧为长辈及主要成员的座位和卧席,左侧则为晚辈及次要成员的座位和卧席。妻妾亦如此。正妻居最西方,其他按身分依次排列。信奉喇嘛教的蒙古人,也在包内的西侧,设置佛龛供奉佛像。大户人家还在大包后面设有小包,供奴仆居住。
  另外,固定的蒙古包外面也多用树桩围成篱笆,造成庭院,院外设畜圈,院内设仓库。仓库多由旧包或盖毡的篷车充当。
  近代的蒙古包随着生活生产的提高,也有采用钢架的,并前后开窗,内设床或炕,比过去大有改观。
  长春地区的蒙古族,随着农耕发展的需要,城镇居民已改成定居生活方式,故皆建成定居型房屋,和其他民族一样是土木砖瓦结构,一般三楹五楹不等,视经济情况而定。南窗之外,并沿古制多开西窗,“西向为上,谓西天迎佛也。”室内筑火炕,近代亦置床,居习亦渐与汉、满同化。
  蒙古人过游牧生活时,多用骆驼和马载重致远,同时有一种特制的大轮木架的勒勒车。适于草原运输。定居后,交通运输也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改变了草原生活居习特点。
  四、朝鲜族居住习俗
  朝鲜族的居室旧多平房、草房、以木搭架。屋顶四个斜面,用稻草、谷草或瓦片覆盖。墙壁多是泥墙,外刷白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砖瓦结构增多。每栋房子一般分为三间或四间,中间为大间、其中〓作炕,〓作灶间,为炊事之用。灶间外侧的大间没有炕,有门与灶间相通,作为仓库使用。两侧的大间全部铺成炕,并隔成两间,把朝阳的一间作为客房,北面的一间作儿女的卧室。客人来访时,男客进客房,女客进灶间大铺炕。炕上铺草席或高梁杆席,也有用人造纤维或油黄纸刷上炕油以保持光亮整洁。门窗皆作细木格,上糊窗纸,今皆改用玻璃以便取光。入室脱鞋,盘腿席炕而坐。
  今城市的朝鲜族,亦常与汉族杂居,住进现代化砖瓦房和楼房,居习用床,地桌、沙发亦习以为常。
  五、回族居住习俗
  长春地区回族和全国回族居习一样,也是大分散小聚居。本省回族自清康熙年间最早落户在九台县胡家乡的蜂蜜营屯以后,以附近的北五屯为集居点。其他,长春、双阳、榆树、农安等部分地区,都有回族的清真寺(长春的清真寺在长通路)及附近的居民区,这是为举行宗教仪式方便,也是为了共同居习和民族心理的需要。
  回族居室与汉族无异,但习俗有别。回族春节期间不贴“挂签”、春联,却在大门、房门或内室门上端、山墙正中贴“都瓦宜”。即用约一市尺大小长方形的红纸(有丧时三年内用蓝纸),上写阿拉伯文的祷词(“都瓦宜”阿拉伯语,意为“祈祷”),以赞美“安拉”。回族饭店所挂的“都瓦宜”(有瓷、木制品),都转化为“清真”的标志。
  因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我国西方,故回族以西为大,民宅平房,习惯于长者居西屋,晚辈住东屋。
  锡伯族居室构造习俗与汉满相同,从略。
  第二节 饮食习俗
  一、汉族饮食习俗
  (一)一般饮食
  “民以食为天”,这是人们活命的起码要求,也是自古以来先民为之奋斗的第一个目标。在未懂得农稼之前,先是求之于对大自然的采集,随之而来的是渔猎和牧畜业的发展,然后才出现了农业、手工业和近代工业。长春地区土质肥沃,自然条件优厚,是天然的粮仓。然而在数百年前,基本上是蒙古族和满族的游牧渔猎之地。加之气候寒冷,古时耕作乏力,地多人少,饮食粗糙。近三百年的开发,使形势大有转变,居民主要从事农业,长春成为重要粮食产地,食源充足,饮食大有改进。
  长春以汉族为主体的民食以米为主,过去以高粱、玉米、小米为主,有少量粳米(旱稻)。现在城市以大米为主,面食次之,辅以小米、黄米、玉米、高粱米。农村是种什么吃什么,除河边水源充足之处种稻吃大米外,仍以粗粮为主。蔬菜以土豆、萝卜、白菜为主,佐以豆制品,如水豆腐、干豆腐等。七、八月间有茄子、豆角、西红柿等细菜。过去一般一日两餐,因时间间隔较长一般吃干饭。如今生活好转,多为一日三餐(农村在农闲时期仍有两餐地区)。早饭常配以馒头、油条、稀饭(城市亦常用牛奶)。中午、晚上吃米饭、家常炖菜或炒菜。年节或红、白喜事,集中吃大量猪、牛、羊肉。青菜有白菜、豆角、土豆、西葫芦、南瓜、茄子、菠菜、豆芽菜等,冬季食用渍制的酸菜。长春冬季较长,除冬贮菜外,习惯渍酸菜。将白菜砍去根,放入大缸中,用清水腌渍,月余即成酸菜。春季贮菜吃尽,鲜菜未上市,蕨菜、苣荬菜、小根蒜、柳蒿芽、荠荠菜等野菜亦为佐餐佳品。其中蕨菜出口国外,颇享盛名。一般家庭,平日一菜一饭,家风俭朴。来客亦不过两菜或四菜一汤,宴会则例外。由于菜蔬简单,民间常自制大酱及咸菜佐食。酱有大酱、盘酱、豆瓣酱,咸菜有韭菜花、咸黄瓜、腌芥菜、糖醋蒜等。如今四川榨菜大量供应,市民亦喜食用。
  (二)特殊风味
  粘豆包(亦称粘面饽饽或粘饽饽)是满族传统主食,如今全东北普遍食用,尤为长春汉族所喜爱。其制作方法为:用黄米(黍子)磨成面,民间常先淘米,湿磨成浆,澄干做面团。再用赤小豆煮烂捣成糊状,加适量白糖做馅,外裹黄米面,做成粘饽饽,蒸食或烙黄面饼子,亦有用糯米或粘高梁面制做者,都香醇可口,各有风味。因“粘”与“年”谐音,常于过大年(即春节)时大量做粘豆包冻起储备食用。这种粘豆包有四大特点,粘、甜、香,又特别顶饿,所以农家除在春节前后食用外,亦在农忙季节(如种地、铲地)食用。
  与粘豆包相近的有一种近于点心的黄米面食品叫“驴打滚”,即“豆面卷子”。也是满族创制为各族喜食的黄米面食法。其做法是将黄米面蒸熟,或先将黄米煮熟,捣碎,晾凉,揪成小面剂子,外面滚上一层炒熟的黄豆面,呈小馒头状,相当于南方用江米做的粘食品。也有内装芝麻白糖馅或枣泥馅,再滚上黄米面的制品。可熟食亦可凉食,故亦称凉糕或粘糕。
  饺子饺子是各民族共同喜食的面食品,用白面先做成圆型剂子,再用擀面杖擀成茶碗口大小的薄皮,然后包上肉和菜作的馅(长春一般用韭菜、芹菜、白菜和酸菜作馅)。煮食或蒸食均可。其面香与肉菜之香味混合,香醇味美,是春节必食、平日喜食、方便适口的面食。富裕人家常用肉馅,生活困难的人家亦可少用肉或不用肉,常用菜类做馅。面亦可不用白面,而用荞面或高粱米面,俗称菜饺子。为人送行吃饺子,有祝其一路平安,遇事侥(饺)幸成功之意。俗语说“坐着不如倒着,好吃不如饺子”,足见它是众人喜食之佳品。面食还有烧饼、油条发面做的馒头、包子,都宜于作早点。
  各族普遍的节日食品还有腊八粥,即阴历腊月初八食用的一种杂粮粥食。相传是纪念佛祖释迦牟尼成道日。佛祖成道日,常有女信徒奉他这种粥食,使他延长寿命,后来成道。东北民间传说则是警戒一对懒夫妻的。粥用各种米,主要是江米、黄米、玉米、高粱米等合煮,用各种豆类(芸豆、大豆、小豆、绿豆等),各种干果(大枣、桂元、栗子、杳仁、花生、核桃、百合、青红丝等),白糖合煮,变成杂粮甜味八宝粥。或只用黄米或江米,加白糖煮成的粘米甜粥。总之以“稠柔软粘甜香”为宜。
  吃这种腊八粥预示着来年丰收,甚至马、牛、猪、狗、猫也喂一点,或涂在果树上,预示枝繁叶茂多结果子。且祝曰:“大树小树吃腊八,来年多结大疙瘩(果子)。”
  吃完腊八粥,快到过小年了,住家姑娘要回婆家。故有谚曰:“吃过腊八粥,姑娘往婆家溜”,“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
  腊月初八前后,为长春地区最冷时期,俗语称“腊七腊八,冻掉下巴”。喝腊八粥,粘、热、香、甜,既可暖肚抗寒,又有粘粥能粘住下巴以防冻掉之意。
  面条 面条虽为北方普通食品,却有特殊民俗意义。常言道,“上车饺子下车面”,是接待远道而来客人的方便面食。旅人昼夜兼程,又饥又渴,下车后吃碗有汤有面的热汤面条,制作既方便,用来也适口实惠。故长春有此俗谚。新婚夫妇洞房花烛夜吃碗宽心面、长寿面,图个吉利。寿翁做寿吃面条,也预示长寿。面条是一种象征吉祥的面食。各地加工调制方法不同,风味亦异,有抻面、擀面、机器加工的切面及挂面。北方炸酱面、肉丝面、鸡丝汤面较普遍,延边传来的朝鲜冷面,风味独特。近年风行市场的方便面,亦成为人们欢迎的快餐面食。长春各粮店亦备有机器制做的挂面,品种繁多,随粮出售,实为便民的一项措施,备受居民欢迎。
  李连贵熏肉大饼 四平及长春的李连贵熏肉大饼质脆味香,肥而不腻,为长春地区著名风味食品,已有百年历史。清末河北省栾县李连贵兄弟五人,跑关东到梨树县落户,创设兴盛厚肉铺。为了竞争获利,李连贵大胆破格创新,自家养猪,到一百五六十斤,肥瘦适度时宰杀,精选前槽、腰排和硬肋部位,来做熏内。熏肉做法特别考究:将肉煮八分熟后,加入二、三十种宽肠健胃中药(经过粉碎后装入纱布)再煮至烂熟,然后将肉取出,敷少量糖色,又经过密封烤烧,肉色变得金黄,油光锃亮,香味扑鼻,营养丰富,深受顾客欢迎。李连贵死后,其继子李尧承其父业,从梨树搬至四平,袭兴盛厚字号,并对原熏肉中草药配方加以精心挑选,只留下调香味、助消化的丁香、紫叩、沙仁、肉叩、肉杜、桂籽六味主药和八角、花椒等一些辅料,风味不减,操作简单。此后李尧大胆革新,把煮肉汤上面的浮油撇出,拌上调味佐料和面炸成酥饼,代替油烙饼,使饼富有特殊风味。接着他又改作配饼喝的老汤,增设了解油腻的葱酱和提气增食的枣水,祛火清胃的大米绿豆粥佐食,从此便出现了特殊风味的李连贵熏肉大饼套食。其艺一度中断,1979年重修店堂,其第四代孙李王(李尧之孙),已恢复李连贵熏肉大饼的祖传技艺。如今长春市几十家饭店、餐厅增设李连贵熏肉大饼的食谱,但得其真传者甚少。据云其饼三两二钱一个,擀成长方形后,上敷油酥折为六七层,擀成圆形,用豆油烙好即成,制做简单,主要靠熏肉调味。
  (三)烟茶酒俗
  长春地区没有像南方那样专设的大茶馆,汉族亦不像少数民族有专嗜茶饮酒之习。但来客人时总是以茶酒相待。便餐也喜饮少量白酒,特别是在冬季,有活血取暖之效。过去宴会上特别是寿礼上,也喜用绍兴酒,使用的杯子也大些。饮这种酒要放上酒铺垫,用冰糖、青梅、果脯、闽姜垫底,然后倒酒。今皆用葡萄酒、果酒代替。民间没有饮茶习惯,过去乡间多喝“井拔凉水”,解放后始用暖瓶饮开水。中上人家招待客人才讲究喝茶,一般饮茉莉花茶者多,除特殊阶层,多不大讲究。
  长春吸烟习惯颇久远,过去农家多用自种黄烟,包括妇女在内,吸烟较普遍。都用长烟袋吸这种自种的旱烟,把烟荷包带在身上。妇女做绣花烟荷包,是一种传统手工艺品,民谚有曰:“东北三大怪,窗户纸糊在外,养活孩子吊起来,十七八的姑娘叼着大烟袋”。长春亦有此民俗。近年来吸纸烟者多(包括临时用纸卷黄烟者),长烟袋已基本消失,妇女吸烟者,更不多见。过去除了旱烟外,还有水烟。水烟袋很讲究,由特制的白铜或黄铜制成。水烟袋结构较为复杂,有装烟的小筒,弯曲的烟袋和过滤烟的小小水箱。过去多是老士绅、老中医、老掌柜喜吸水烟,今已绝迹。
  二、满族饮食习俗
  满族的饮食在清到民国年间主食以小米、玉米、黄米、大麦、小麦、荞麦、粳米、高粮米、豆类为主,近代才广泛食用大米及白面。除日常食用米饭(干饭、水饭、粥)外,用黄米做的“拉拉粥”(黄米粥),加上红小豆熬煮,再配以白糖和炼好的猪油,食之香醇浓郁,解馋解饱。
  满洲饽饽,作为干粮,也是多种多样。满族把馒头、粘糕、包子、饺子等面食统称饽饽。样式很多,有搓条饽饽,洒糕(一层层洒面制做的粘糕)饽饽,炸饺子饽饽,豆面饽饽、苏叶饽饽等。如搓条饽饽即用粘高梁米面做的条状饽饽、蒸煮之后,拌以卤汤,食之“筋道”油滑,口感颇好。用有香味的“苏子叶”包裹的豆馅粘糕,蒸食之清香美味。煎炸饺子,因为有肉馅或甜馅,更有香脆的特点。打糕是用糯米或黄米为原米,和水蒸成饭,置石板上,以木棰打制成糕、撒黄豆粉醮糖食之。
  糕点方面,满族的萨其玛和金丝糕更远近驰名。萨其玛的做法是将蒸熟的米饭反复打之成湿面团,再醮熟黄豆面搓成条状,油炸后切成块,上覆一层较厚的白糖即成。金丝糕用精粉、蛋糕、糖稀、芝麻和青红丝制成。将鸡蛋和面粉切细条油炸,再用糖稀粘合之,配以芝麻、青红丝、瓜子仁、切成正方形块状。现在长春最流行的高级点心即有金丝糕和萨其玛。
  满族肉类菜肴较为有名。其中最显著的是猪肉被广泛的应用和禽兽野味的调剂。满族是北方著名的狩猎民族,自古就在森林中烤食“天火肉”(用天火烤食野兽肉,或称手把肉,其后祭礼上的“燎毛猪”,宴席上“满汉全席”的烧烤,就是在天火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满族祭祀大典即是将大块的白煮猪肉(满语称阿木孙肉)拼成猪状上供,撤供之后人食之。初不加盐,后配以蒜泥酱油。用猪身各部位的肉、排骨、脏腹、头蹄等做成的席有“全猪席”。长春及全省各地皆重视之。
  与此相应,有“白肉血肠”和坛焖肉。
  白肉血肠 白肉血肠成为吉林省特别是长春的风味佳肴,与满族世代用全猪(全黑毛猪,无杂毛白蹄者)祭祀还愿的民俗有关。祭天祭祖时要“摆件子”,即把大卸八块的猪肉及血肠等煮七八分熟时捞出,放在坛盘内,按活猪原形摆放,再焚香叩拜,唱诵祷词祝赞,为“摆件子”。祭后全族吃薄片的嫩猪肉及血肠。血肠制做简单,即将杀猪时的鲜血灌入洗净的猪肠,放入肉锅同煮,肉熟肠亦熟。血肠有清血肠、混血肠两种,蘸佐料吃,别有风味,鲜嫩可口。如今已成为吉长两地饭馆名菜,也有作为肉食品专卖营业者。
  坛焖肉(简称坛儿肉)也为满汉民族所喜食。制法是将切好的猪肉块装入坛里,放入高汤没过肉,加上料酒、盐、糖佐料,在坛口上叩一小碗为盖,烧开后,文火焖之(有的加少量小米合煮,待小米成粥状即熟),肉烂为止。昔日农家在火盆上煮炖,原汁肉味,肥而不腻,深受儿童老人欢迎。
  此外烤鹿肉、炸铁雀、“活水炖活鱼”,皆极考究。古时满族的炙熊掌颇有名。其法将洗净的熊掌用泥土封固,入火炙酥、敲泥则毛随泥落,白肉红丝,腴美无比。惜熊掌难得,民间多数不知其味。
  火锅 火锅是北方传统名菜,具有悠久的历史,也是满族遗风,普及到各个民族。一般有白肉火锅和专涮羊肉的火锅。火锅的制法相同,只是所下
  肉类及佐料不同,名称亦异。火锅是铜制或锡制炊具,近年来亦有铝合金制品,锅呈圆型(直径约一尺),锅子中间有炉膛装炭,高出锅面一寸左右,权当烟筒。锅下有装灰隔热的炉座。底座(炉座)部分与锅体是活接的,不用时可套在锅内,从外看像个锡制或铜制的圆盒,便于收藏。锡火锅因熔点低,也用赤铜做炉膛。
  长春及外五县一般习惯吃白肉火锅,其特点是锅子大,装东西多,汤鲜肉美,吃得实惠。方法是先煮好鸡汤,放上山珍海味、姜片等。切好精肉片(一般为猪肉,亦可加牛羊肉),放入汤内稍煮即熟。吃肉吃到一定程度,下酸菜丝及细粉丝。汤内只加葱姜,不加盐酱。所谓山珍,指鹿、狍、野鸡、榛蘑、黄花菜等;海味则指海米、海参、螃蟹、蛎黄等。每人用酱油、麻酱、腐乳、韭菜花等调成佐料,放在小碗内,将白肉、配菜蘸着调料吃,风味绝佳。
  涮羊肉(专涮羊肉的火锅略小)是指专吃鲜汤煮羊肉的火锅。所谓涮,即将羊肉往开汤里一涮即熟,用料较白肉火锅节省、简单。选羊肉要选紫盖、羊尾、五花磨裆等处,最好是臀脊下面有一条叫做“黄瓜条”的嫩肉,一只大羊能出七八斤这样的精肉。肉切的要薄,清汤白煮,只加葱姜,不加盐酱,蘸着各种调料吃,分外鲜嫩可口。
  火锅一般多在秋冬年节(如中秋、春节)或来了尊贵客人时食用。合家围坐桌前,升起火锅,吃着鲜美可口的热汤菜,室内暖和,桌上红火,别有一种团聚喜庆、温暖和谐、蒸蒸向上的气氛。
  满族饮食文化发展到满汉全席已至高峰,它不但保存了满族狩猎民族烧烤肉食的传统,还吸收了汉族饮食的精华。做全了有百样佳肴,三日食之不尽。今长春一些大酒楼有能制做者,享誉中外。
  值得重视的是,满族食百禽百兽百鲜之肉,独不食狗肉,因为这个靠狩猎起家的民族,世代靠狗做忠实的助手,且传说努尔哈赤创业时,靠义犬的救助得以逃生,建立大清帝国。所以满族世代不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
  三、蒙古族饮食习俗
  蒙古族在饮食方面,牧区多以牛、羊肉及奶食为主,粮食为辅。农民及市民以粮为主。辅以肉食及奶食和蔬菜,普遍嗜饮茶、酒。
  蒙古族的肉食和乳食习惯上也称之为红食(肉食)和白食。肉食以手把肉(或称手扒肉)和全羊席为上等佳肴。手把肉蒙语称“布胡里得那”,做法是去羊之头蹄,把整羊解成若干大块,放锅中清水煮之,不加佐料,水沸即熟,取刀叉食之,肉鲜味美。另一种是切羊肉成三寸左右块状,加佐料,煮八分熟即起锅,用植物油炒之,放上调料,盖锅焖至酥软后食用,味浓鲜美。
  最讲究的是全羊席。将全羊解为几段,煮熟后,按羊形摆好,端上宴席,撤其头蹄,调料食用。烤全羊则是将去头蹄的羊肉煮熟后,放到烟火上炙烤,边烤边涂油及调料,直至羊皮油光焦黄,羊肉嫩里透酥,上席分割而食。蒙古族将肉食统称为“乌兰伊德”,即红食,羊肉之外,主要是食牛肉,间亦用猪肉,但忌食狗肉。
  奶食则称“查干伊德”即白食,有乳制品及饮料两类。乳制品主要由牛羊乳为原料,经火煎制而成者有乳皮(又名黄油)、牛酪二种,最为贵重,乳酪俗称酸奶子,生乳发酵后的沉积凝结物即是乳酪,可清饮亦可拌炒米或米饭食之。此外还有乳干(奶豆腐),皆营养丰富,香醇无比。奶制品或鲜奶取炒面和之,沸水冲食,日食一次,可终日不饥,极便于游牧生活。定居后的蒙古人亦习以为食。农区、城市蒙族也以粮食为主食,但食肉量多于其他民族。面食则喜好馅饼。
  饮料有乳酒(制以牛马羊乳汁,乳汁发酵,色清如水,饮之易醉)、乳茶(亦名奶子茶),以奶与茶共煮、加少许盐而成。亦有饮砖茶(制成块状的绿茶)和红茶者。蒙古族极嗜烟酒。宴饮时“无酒不成席”,连敬三杯而后食,歌舞相伴,一醉方休。
  四、朝鲜族饮食习俗
  朝鲜族以种植水稻为主要生产手段,主食为大米。也兼食小米、糯米、玉米和白面。平时喜欢吃米饭和冷面,在节日里或招待客人时做打糕和米酒。朝鲜族的打糕别有风味。把糯米经过凉水浸泡,上屉蒸熟,然后放在特制的石制容器内用木棒捶打而成。它的配料也是赤小豆。将赤小豆煮烂,滤出水分,加入白糖,用锅边勺背捣碎成八分干的豆面。吃时把打糕切成小块,蘸着豆面进食。制做打糕常在春节前后。此种食法来自延边朝鲜族地区,长春近年来亦盛行。同时还有米糕、切糕、片糕等。朝鲜族的冷面做法和原料佐料颇为讲究。正宗的冷面面条必须用荞麦面和白薯粉压成,煮好后,用冷水冲浸后涝出滤乾,再配以佐料。佐料有牛肉、鸡肉、猪肉,蛋丝、辣椒、芝麻、黄瓜丝、香油、苹果和延边特产的苹果梨,吃时甜中有酸,香里渗辣,清凉爽口,夏日食之,去暑败火。
  朝鲜族的大米饭喷香可口,不只因大米品种优良,更主要的借助于炊具。朝鲜族的饭锅与现代的电饭锅相似,不同之处,在于铁锅上面扣一铁制锅盖,高耸而有飞边儿,中间有把手,盖锅严丝合缝,锅底又较为平浅,能焖住气,故饭香醇厚。
  朝鲜族副食以烹调狗肉和制做咸菜闻名。狗肉汤更鲜美可口。俗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之谚。清明吃明太鱼据说可以保佑一年平安,对人体有壮阳补肾的作用。传言此鱼对朝鲜族渡荒有功,故亦称明泰鱼,或者传说因荒年发现这种鱼的人叫朴明太,人们为了纪念他,名此鱼为明太鱼。产妇则以为吃海带可增乳汁下污血。朝鲜族自酿的米酒,叫“马格利”,比汉族的黄酒色白稍甜,酒力颇强,正好用狗肉来下酒。此外精工细做的酸辣白菜(配以红辣椒和苹果)、大酱汤及各种野菜也别有风味。
  饮食礼俗,父子不同席,男性老人用单桌,老妇与媳妇、女儿同桌用餐,皆席炕而坐。用餐时,多使匙,少用筷,食不语,不交言。
  五、回族饮食习俗
  回族饮食禁忌较多,具有浓厚的清真风味。按《古兰经》要求,教徒的饮食,必须按照教规,注入主的意念,讲究卫生,禁食猪肉。不经阿訇祷告,不得宰杀牛羊等牲畜。《占兰经》上写明,杂食粪便等污物的猪,是最肮脏的东西,不可饲养,更不可入口。其他不反刍的兽类,如猫狗、虎豹、狼、驴;性情凶恶的禽类,如鹞、鹰、鹫、蛇;以及奇形怪状的动物如泥鳅、蛙、龟、海参、海蛰等,均在禁食之例。只有蹄分两瓣的反刍动物,如牛、羊、鹿、黄羊、骆驼等,以及禽类中较为清洁的鸡、鸭、鹅、鸽,和水生动物中的鱼虾等,方可食用。
  长春地区的回族爱吃牛羊肉制作的烧卖,配以羊下水烹制的羊汤,叫“羊汤烧卖”,在回族经营的饭馆中,成为独具风味的民族食品。包子,饺子亦复如此。半个世纪以来,长春新民胡同的“回宝珍”饭馆的回族扁食(饺子),味道鲜美,颇享盛名。现在更有回宝珍饺子馆8家饭店合并成的公私合营的长春市回族饭店,座落西四马路,五层高楼,规模宏大,经营各种烧饼、烧麦、十锦粥、大米肉粥,各种酱牛肉,熏、烧拼盘及高级名菜,风味小吃。
  在糕点方面,独具回族饮食特点的是“油香”。油香是来自土耳其的伊斯兰教传统食品——一种油炸点心。做法简单,用沸水和面,不加苏打,直接用油炸成糕点形状,即是油香。食之柔软香美,是回族节日及婚丧嫁娶时必备的礼仪性食品,一般用以待客或赠人,平时不得制做。相传是回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留下来的风俗。因此也带有几分传奇色彩,传说油香出锅后,如渲腾膨涨,则意味着兴隆发展,全家高兴,以为神意;反之,则以为不吉不顺。
  油炸糕和顶糕也是回族传统食品。油炸糕以枣泥、豆沙、山楂、芝麻、瓜仁、玫瑰等和糖做馅,用江米面包裹、拍扁后油炸而成;顶糕是将小米面园饼摊在一园形竹筒上,下面加热,熟透后从下面将竹筒往上一顶,糕饼即出,谓之顶糕。前者油炸糕外焦里嫩,柔香可口;后者独得米面香原味,脍炙人口。
  回族忌酒禁烟,也是民族一大特点。《古兰经》中指出饮酒和赌博“都包含着大罪”,是一种“秽行”。禁烟虽无明文规定,亦皆禁之。禁烟酒虽不像忌食猪肉那样严格,但积俗勿用。长春地区回族青年戒烟酒虽已较过去为松缓,但老年人及妇女都还保持戒烟戒酒习惯。特别是在清真寺内做礼拜时,是严格禁烟酒的。但回族嗜饮茶,每日以饮茶为乐,且多用花茶,喜饮浓茶。礼仪上也以茶礼为重。定婚曰“定茶”,“喝喜酒”称“吃喜茶”。
  六、锡伯族饮食习俗
  锡伯族在衣食住行等生活习俗上,由于与汉族满族等其他民族共居,生活环境、条件相同,住室皆设火炕,衣食也逐渐汉化。但也保存一些锡伯族固有的传统习俗,如男子一般都有吸烟叶和饮酒的嗜好。农家都喜种黄烟及蔬菜,善养猪、鸡、牛、羊。肉食自给,同时也喜欢野味,辅以渔猎生产。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煮面酱做“米顺”,盛入瓦缸中,用以作菜调味,或用黄瓜辣椒等蘸着吃。到秋末,则用韭菜、芹菜、青椒、包心菜、胡萝卜等切成细丝,腌制“哈特混素吉”(即咸菜、也称花花菜)。此外锡伯族的韭菜合子、南瓜饺子、鱼汤等也别有风味,主食爱吃发面饼及荞麦面制品,同时,以高粱米、小米、包谷及大米为主,佐以鞑子粥(肉粥)和炒面。吃饭时发面饼上桌也有讲究。发面饼分“天地面”,上饭桌必须天面朝上,分成四瓣,摆桌沿一边。
  肉食方面,锡伯族也喜自己民族独特的方法。每当杀猪之后,将清炖的猪肉切成片,与灌肠和煮熟的猪血拌成酱状,配以蒜泥或大葱,食之别有风味,香而不腻。
  锡伯族也同满族一样,忌食狗肉。吃饭时不许敲打桌子碗筷、禁止筷子放在碗上。父子、翁媳皆不能同席吃饭。父子同居,长辈住西屋,晚辈住东屋,长辈住南炕,晚辈住北炕,以西为大。
  第三节 服饰习俗
  一、汉族服饰习俗
  服饰是人类发明创造的一种既能保护身体,又起装饰作用的人体外部饰物的总称。这种生活习俗是时代生产和思想文化的综合反映,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服饰的产生、发展、演变,和一个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信仰、民俗、习惯等交织在一起,集中地展现了一个民族的物质基础和传统文化。
  在原始社会,服饰原料总共有两类:一是植物,包括草叶、树叶、树皮以及植物加工品;另一类是动物,包括各种兽皮、鸟羽等。在吉林西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编织品和毛织品,证明西团山文化主人(即〓貊人)的服饰既有编织品,又有兽皮制品。从出土的文物看,早在西团山时期,就有很多的装饰品,像高岭土化的凝灰岩烧制的白石管、玛瑙磨制的玛瑙管、玉石坠、石磺、野猪牙饰、镜形饰、手镯、包铜片的木梳、镂孔心形饰等。可见此地的服饰,已有二三千年的历史。
  位于我省文化中心的长春,其民众服饰,也经历了上述服饰产生、形成、发展的漫长道路,并利用省会的有利条件,注意吸收东北各兄弟民族之长,补已之短(满、汉服装之间互相吸取同化),创造了许多独具边陲风格特色的服饰习俗。其特点是新旧齐有、古今交映、土洋混杂,充分显示出经济、地理及历史的特点。
  (一)衣服
  作为生活必需品的衣服,是人体的遮蔽物,是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北方鞋帽等虽必不可少,但比之赖以御寒取暖的衣服(上衣及下衣)占次要地位。长春各族服制基本采用汉族便服上下衣样式。夏有单衣,冬着棉装。过去广大农村夏天上身多穿对襟褂子,有长短袖之分。下身穿宽腰抿裆单裤,春秋穿有里有面的夹袄夹裤,冬季穿棉袄棉裤(在里、面中间絮上棉花)。妇女常穿右开襟短上衣(袄)。无论男女老少,为护胸需要,都在上衣内穿兜肚。民国以后,皆代以背心,兜肚已基本淘汰。毛衣、绒衣兴起之后,基本上代替了夹衣。今为美观适体,上衣皆为洋式衬衫或中山装,下身都穿西服裤子。除个别老人外,很少有穿便服裤褂的。
  城镇或农村富裕人家,男子过去以长袍马褂为主要衣服,学生和有文化的人多穿学生装。学生制服样式一般是矮领,上袖,下面两暗兜,上面左侧一明兜,庄重大方。中山装的“翻领”即在此基础上形成。
  妇女衣着,在民国、日伪时期,仍有不少人沿用清朝服饰,讲究人家袖口、衣边、裤管都镶牙滚边,大腰衣裤。上层妇女穿旗袍,乡村仍以上衣下裤为主要衣着。
  民国时期,长春市知识分子多穿长衫、戴礼帽。到日伪时常穿为凡士林布长衫。县城里的女教师、女学生穿裙子的很多,样式有百褶裙、裹腿瘦裙、跨栏裙、连衣裙等。衣料多为布、丝、人造丝、麻、毛制品,颜色因本人爱好各异。
  解放初期,妇女都穿洋裁长裤。八十年代又兴穿裙子,花样更多,有斜纹裙、西服裙、旗袍裙、超短裙、纱裙、布裙、呢裙、毛织裙等。
  春秋季节,上衣之外,还有坎肩。坎肩有两种:一种是平纹细布普通无袖的上衣,对开系扣,从事劳作的人们穿它较为方便。古时称它为“半臂”,老百姓叫它“汗榻”。另一种是青纱或薄呢做成的坎肩,士绅、妇女穿它为了轻便或取暖,套在长衫外面,显得潇洒不凡,这种坎肩也叫“马甲”。
  西服、大衣,自民国初年即传入长春,只是在中上阶层中流行。解放后,特别是八十年代普遍穿用,样式亦有许多改革。
  冬季穿的棉袄、棉裤,统称棉衣。是农民和一般市民不可缺少的冬装。清代、民国、日伪时,棉袄多为带大襟、右侧系扣,后逐渐改为对襟棉袄。昔日穿抿裆棉裤有两件不可缺的附加品,一为线或布的裤腰带,一为扎裤脚的腿带。老年人多扎宽腿带,青年人爱扎窄腿带。棉衣及腿带以青、兰色居多。解放后棉裤皆洋裁,除各别老人外,再无扎腿带者。
  棉袍,是絮上棉花的长袍。有钱人做棉袍,特别是女旗袍,为了板正美观,不絮棉花,只在活里子中夹上一层法兰绒或绒毯子。讲究的则里面挂毛皮,以羊皮及狐皮为多,是为皮袍。
  白茬皮袄,多为劳动人民所用,也叫白板皮袄。多是熟好的长毛羊皮,不吊面,不挂里,直接缝成皮袄,抗冻耐磨。
  皮套裤,也是白茬皮板做成。为了省料、轻便,只做成两条腿,钉上带子系在腰间,冬季里穿它干活、打猎,轻便实用。
  皮马褂子,就是穿在长袍外边的,对襟短皮袄。原为满式服装,有羊皮、狗皮、狐狸皮、臊绒(黄鼠狼皮)等等。袄面都是较为昂贵的衣料,多为富人所用。
  (二)冠戴
  因季节不同,长春冬戴皮帽,夏戴草帽,春秋也有布、呢帽子。男子多戴制服帽。布、呢帽以兰、黄、黑、灰等颜色为主,制做简单,有帽遮。农安、德惠也称这种制服帽为“操帽”,民国末期,特别是伪满时期,学生多做制服,颜色为青、兰、土黄三色,其帽与制服颜色相同。这种“制帽”样式和军警大盖帽相似,帽遮及帽带用有光泽的黑色漆布制成,帽带围在帽遮根处。今之制服帽,已无此漆布条,帽遮皆与帽料一致。城里青壮年亦喜戴鸭嘴帽(前进帽),这种帽子,最早是城里的一些闲散青年戴的,逐渐扩展到九台、农安、双阳等县城,外县城镇中,青年戴之者更多,学生也有。此帽上圆前扁,帽前沿有硬遮,其帽软胎,戴在头上,现出稍有尖角的漫圆形状。软帽布和帽遮用摁扣固定,摘帽时张开,戴时合上,帽遮突出,故称鸭嘴帽。今城市冬季亦有用毛线织成的鸭嘴帽,柔软富有弹性,兰褐色为多,戴上颇为潇洒。
  夏天,过去郊区农民喜戴八角苇帘帽,此帽是用苇子编成,为郊区农民早期的草帽型制。边缘分为均匀的八角,编成各种花纹。清末、民国初期盛行,以后渐少。
  农民习用锥扇型草帽。分细糜、粗糜两种。都是用秫秸梢节编制而成。此帽民国和伪满时期较为流行,形式多样、新颖别致。除尖顶锥扇型外,还有尖顶翘沿式的。从编制技艺方面可以看出妇女们手艺新奇精巧。有的还编出套环、万字、山水、花鸟、各种花边以及“福”、“禄”、“祯”、“祥”等吉祥字样。这种草帽里面有用剥皮细榆树条编的帽仓,下有布条帽带,系在下颏处以防被风吹掉。此种草帽戴在头上既牢固又遮阳,休息时还可当屁股垫,物美价廉,宜于劳动。今用苇子编成圆顶大沿帽,男女老幼普遍喜用。
  城里商人和绅士昔时喜戴帽头。其状似头盔,亦称瓜皮小帽。顶端中央缀一帽疙瘩,多用红格线编成的丝辫系成。戴帽头须与长袍马褂相配套,原为满族服饰。
  帽疙瘩的结法和旗袍扣绊的结法一样,是一项富有民俗艺术传统的工艺技术。过去民间广大妇女都掌握这种基本功,并从此发展为各式蝴蝶牌子之类,作为饰物十分讲究美观。今天由于服饰改革和各种新式塑料扣子的流行,取代了民间手制扣绊,使这种民俗工艺技术濒于失传。除乡下老年妇女及专门裁缝尚能制做扣绊之外,年轻姑娘及城市六十岁以下妇女,都再不会“打扣绊”。为免于这种民俗手工技艺的失传,特请教一位八十岁老妪,述其制法如下。首先用宽约一厘米的斜裁布条,对折缭成圆形细绳(或用原有细绳带或丝络),然后将细绳用左手食指挑起,拇指略按于绳上,将右绳头从外面做一套,如图一。再用右手拇指与食指将右边绳头合手起向里侧一拧,按在左手食指绳上如图二:
  再将左边绳头由下方绕过右绳头,压住套的右侧,穿过左手食指中心的绳套,由上而出,左手食指则呈连环套型,如图三。然后再将右绳头由右向左,由左手食指上绕过,再在左绳头下绕过,向中心孔处穿出;再将左绳头由左向右,由左手食指上绕过,在右绳下绕过,向中心孔处穿出。结果两个绳头由一孔并行而出,成为一顺的扣尾。此时左手食指顺势退出,掐住扣鼻,使不失落于中孔处,最后扣子呈圆葫芦型。依次“紧”好,即成扣绊或帽疙瘩俗称蒜瓣疙瘩。此扣结实牢靠,配以绊绳以系衣。
  一般上年纪的人冬天戴毡帽。这种毡帽农安称之为“沙锅帽”,九台称之为“毡帽盔”,榆树、双阳、德惠称之为“毡帽头”。是毡匠用羊、牛毛擀成,专为农民戴用,前后左右帽形如一圆球,只有叠成双层半圆形时,才成为毡帽盔。因用纯毛擀成,颇能御凉防寒。此帽曾流行整个东北地区。
  此外,在此毡帽头基础上形成四耳皮帽。四耳,指脑门、脑后各一个小耳,左右两个大耳。四耳均缝上毛皮,这种四耳皮帽也是用牛羊毛擀制的“毡帽”,将球形的一个半剪成四耳,再缝上毛皮,农民称之为“帽耳扇子”。有钱人称之为“四喜帽子”。所以,中上层的士绅也有戴的,一般都是狐狸皮帽耳。此帽在屋内稍暖时,可把毛皮折合帽里中,戴在头上就象“毡帽头”了。亦有前卷(作额饰)后带耳皮帽。室内可将两皮耳〓至顶上结起成便帽,风雪中放下皮耳御寒。
  风帽,冬季里农村老年妇女的棉帽。风帽多用青大绒或青(黑)趟绒做面,内絮棉花制成。脑后垂长舌形,“披”至肩部,钉上长带系在脖子上,寒风难以侵入,十分暖和,另一种圆型覆额的绒帽或毛绳帽子,多为近年新式女帽,颇受欢迎。
  女子头上多围头巾,其形状有长条形、方形、三角形、半圆形等,花色繁多,青年人喜用。
  适应东北气候寒冷,冬天人们外出时,无论男女老少,有戴耳包的习惯,以免耳朵受冻。耳包也叫“耳套”,皆手工制品。有棉制的、毛线制的、皮制的。形式各异,戴之灵便,不戴帽子亦可取暖。解放后,除少数毛线耳套(从颏下相连者)为青少年运动时喜戴者外,老式耳套早已淘汰。但近有儿童新式“耳包”,冬季不戴帽子,上悬圆弧,连两耳绒饰,有似飞行员的耳机子。是时装的一种,也有暖耳作用。
  长春民间女子过去都有扎耳眼、戴耳环的习俗,而且在襁褓中就扎。因有句俗语:“现上轿现扎耳朵眼——晚了。”另外,满族男孩为图好养活,可穿一个耳眼,多为左耳。戴耳环、耳坠的习惯,解放后已多年被遗忘,八十年代又时兴起来。成年妇女“现扎耳朵眼”的大有人在。项链、手镯、戒指等首饰,复又兴起。
  (三)鞋袜
  北地天寒,除盛夏之外,都没有打赤脚的习惯。清代以前都是家做布袜(白色居多)。袜底三层布纳在一起,很耐穿。上连以两片袜帮,冬有夹袜、棉袜。民国以后,才有机织的洋袜。近年又有尼龙袜。
  开始鞋也是家做的。过去长春民间男子在春、夏、秋三季多穿“〓鞋”。这种鞋因做工结实、硬棒、夹纳帮底而得名。多用灰青帆布做鞋面。其样式是鞋口前脸较长,成长三角形(有时用皮子做、称皮梁),有棱角,坚固耐穿,农民最喜欢用。后来由民间渐次传到城市,有些市民,也常穿家做的硬帮〓鞋。有的更在鞋脸掐缝突出的长三角部位涂上车滞子(旧时民间运输用的大铁车车轴和轴头相磨润滑的黑油滞子)。初抹时油腻招灰,但经过烈日烘晒,凝固在鞋上,十分坚固。这种鞋一般不分左右脚。后来的便鞋,都分左右脚,叫做“任脚鞋”。夏天还流行一种圆口便鞋(任脚鞋)。这是城乡广为流行的夹鞋样式。分大底伞沿和小底与鞋帮相齐的两种。伞沿底的明上,针脚在外;小底的暗上,针脚在鞋里。鞋帮中间放上“袼褙”(用二三层碎布抹上浆子,裱成厚片,晒干,专为做鞋用),再抹上浆子、贴于鞋里,挂上鞋面,然后沿口、纳实(也有的不纳帮),再上到纳好的鞋底上(今多用皮底、胶底或塑料底),就是硬帮夹鞋。
  与此相反,还有软帮鞋。软帮鞋就是中间不夹袼褙,不纳鞋帮,只挂里子面。这种鞋穿起来轻便自如。软帮鞋都用细平纹布。过去不主张穿白色鞋,但到了伪满时期,有的妇女专给丈夫做软底白鞋,显得洁净,利索。婴儿的第一双鞋,常做成虎头鞋,或绣上有眼睛的动物如猫鞋、蝴蝶鞋。取有眼识路不走瞎路,不踩脏路的寓意,喻成人后为人正派有发迹。
  解放后很少家做鞋,都由鞋厂制做。各种便鞋皮鞋样式繁多,还有凉鞋和靴子。近年妇女时兴穿高跟鞋。
  昔日夏季,长春郊区五县乡村,也有穿草鞋的。草鞋是用蒲草、稻草编制而成。榆树县还有用苞米棒子皮编制的。农安城西北放牛沟出产的蒲草鞋最出名。草鞋编制纹络均匀紧密,编成双层,鞋帮鞋底编在一起,滚圆鞋口,呈椭圆篓形。草鞋是从关内传入的,民国时期农村穿草鞋的较多。草鞋价廉、轻便,青年和儿童多穿此鞋,有的人家为了耐久,还给草鞋掌底吊面。
  长春地区冬季寒冷且时间长,所以冬鞋种类很多。农村多家做棉鞋和皮制棉鞋。
  自制的棉鞋,都用皮条相叠夹缝在前鞋脸正缝之中。夹一条为单缉脸,两条为双缉脸,最多夹三条,为三辑脸。鞋帮用袼褙挂面,内絮棉花。鞋面多用趟子绒、礼服呢、大绒等结实布料。亦有用呢子或旧毡帽裁成鞋面,做成单缉脸棉鞋,最为周正、美观、轻便、暖和。
  还有一种高靿的棉花篓和长舌平跟棉鞋,今称鞍式棉鞋。穿上自由舒服,便于取暖。
  昔日商人和站柜台店员喜欢穿毡鞋,俗称“毡疙瘩”,是用牛羊毛擀制而成的。鞋底和鞋帮擀制在一起,穿时都要吊上一层底,鞋靿超过脚脖。还有一种高靿靴,民国和伪满时期,由哈尔滨俄商传入的,渐次普及长春城乡。工人、农民穿它不方便,多为十三、四岁儿童和不长走路的人穿。如吊上皮底,一双能穿几年,使用价值颇高。
  冬季农民、猎人则普遍穿用靰鞡,这种简易的皮鞋帮底用一块皮子做成,既轻便保暖,又不透水,原为满族制做,后被东北各族农民广泛采用。
  二、满族服饰习俗
  白山黑水之间是满族发祥地,吉林省满族服饰,带有满族正统着装特色。清代迄今百余年来对汉族服饰也有深刻影响。首先值得重视的是驰名中外的旗袍。旗袍满语曰“衣介”,其样式特点是圆领、捻襟,右衽,长身束腰,四面开禊(后改两禊),窄袖(有的带箭袖),适于骑射、保暖。游猎时可将干粮用具装入前襟。箭袖又称马蹄袖,是袖外后加的马蹄形部分,骑射时暖手背,平时挽起,行礼时将马蹄袖掸下,然后叩头请安,表示尊敬。
  妇女旗袍无开禊,不扎腰带,一般更适合体形美,衣襟、领袖常沿有较宽的花边,所谓“大镶大沿”者。经过多年的改革演变,女式旗袍向紧身细腰发展,更能突现妇女的曲线美,至今为各族妇女所喜爱,甚至传至国外。
  马褂是套在长袍外的外上衣,园领、对襟、扣绊,四面开禊,适于马上活动,故云马褂。春秋用夹,冬用皮棉。亦有大襟、琵琶襟(带襟、在襟下短三寸,加以底扣,如抱琵琶)、短袖、长袖之分。一般“身长齐脐,袖长及肘”。后期长袖对襟者较为普遍。长袍马褂在清代及民国时期曾被用作礼服。
  坎肩俗称背心,满族亦称马甲。对襟、无领、无袖。有对襟直翘,园翘、捻襟、琵琶襟、一字襟、巴图鲁(满语、勇士)坎肩等名目,坎肩穿着方便,套在长袍外面有护心背及装饰作用。如今亦习惯于穿在外衣里面,作内衣用。
  皮大哈是满族皮大衣的俗称,裁剪简单,长及膝盖,一般不挂面,毛朝外穿。后来为贵族精制,成为皇家亲王外出时的行服。
  皮套裤,也是白茬皮板做成。为了省料、轻便,只做成两条腿,钉上带子系在腰间,冬季里穿它干活,打猎,骑马,轻便实用。
  为了适于骑射,满族男人鞋子以靴为主。有钱人多穿“蹚蹚马”。“蹚蹚马”为半高靿,有的鞋靿全是皮制的,有的半皮半布,即从脚脖以上是青大绒的。里子絮一层薄棉花纳好,显得挺棒。穿“蹚蹚马”里面要穿毡袜。鞋面皮子多为青色,底是黄色皮子。在鞋帮和底缝接处的前脸抽上褶,底稍上翘,做得结实,不仅满族男子喜穿,蒙古族和汉族军警、财主也穿它。
  与“蹚蹚马”相类似的一种鞋,叫“蹚蹚牛”。长春以北也有叫“固固牛”的。全为皮制,有的是翻毛前脸抽褶,有的光皮板前脸抽褶。牛皮最好,也有用马皮、羊皮、猪皮的。皮子熟得很薄,多为紫色,以其做面。“蹚蹚牛”鞋底和鞋绑缝合在一起,和“蹚蹚马”样式差不多,只是全为皮制,颜色不同,皮子薄些。
  过去农村冬季最普遍穿用的还是关东特有的“靰鞡”。靰鞡(满语即皮鞋),靰鞡普及整个东北,广大农民最喜欢穿。冬季穿它轻便暖和,尤其是在外狩猎的猎人,放山的木把,跑长途和赶大车的,都离不开它。靰鞡里面絮靰鞡草,轻便保暖。此草被誉为“关东三宝”之一,与人参、貂皮齐名。把靰鞡草从山上割下来,用靰鞡锤砸得柔软,均匀地絮在靰鞡中。鞋越大,絮草越多,越暖和,四周有布制的靰鞡靿子,也絮上草,然后用四周靰鞡耳上的细绳绑在腿上,外面再打上布绑腿,严实不透风。唯一的缺点是絮靰鞡草是技术活,又费时间,穿脱不便。后来,经济宽裕的农民用羊毛擀制的毡袜放入靰鞡中,吊上兰色或青色布面,用皮条穿入靰鞡耳中,绑在脚脖上,穿脱减少许多麻烦,稍觉美观。“蹚蹚马”和“蹚蹚牛”就是在靰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靰鞡(乌拉)是用牛皮或野猪皮制做的。用一块皮子,连帮带底、按脚型兜拢成船型,底面大,上翘做帮,前脸拿一些均匀的褶子聚拢在一起,镶在一块半圆的“舌头”,盖在脚面。后跟帮底兜缝在一起,整个靰鞡象个小船,帮深底肥,能揎很多靰鞡草,可保暖,可防冰雪,又不愁脱线。因它底宽,在春季种地时,农民至今喜欢穿它踩“格子”,出苗又齐又壮。
  满族发式与汉族迥异,清代男子,前额顶剃光,颅后留发,梳成单辫,垂于脑后;女子幼时挽抓髻(双髻),婚前梳辫(用红绒绳系辫根、辫梢),婚后于颅顶挽髻,梳“两把头”。上插扁方、簪子、绒花。长春地区的旗装,亦同全国一样。
  所谓“两把头”是贵族妇女旗装不可缺少的特有发式。即满族妇女头上装饰扁若牌坊状的丝缎制做的假发头饰。两把头有“紧翅两把儿头”与“拉翅两把儿头”两种,皆下面有座,固定于发髻上。所谓翅者,即两把头上部两端扩张下垂之点。青年妇女喜梳大拉翅儿两把头,老年妇女或晚清时期,常梳紧翅儿两把头,亦即收缩的小翅儿两把头。梳两把头时,须先将长发前后分成两部分,分前部之使发成髻,备与两把头座互相吻合,后部之发须搭以长篷,结成“燕尾”式,垂颈上。如此可与两把头得到平衡趁托之美。梳此头之手续至繁,挽髻后合以两把头座,然后洗面,涂脂粉、红白相映。再以线逢连燕尾。最后再在两把头上嵌插“扁方儿”(扁长横簪)、特大假花(曰“正头儿”)、用托针儿、压鬓针等固定假发,装饰两把头。最后再在两把头左端配以绫缎制做的大花蓝,缀之于大拉翅下,下垂长穗,五色辉映,煞是好看。有的还于后发根处,围饰“三尖绢子”(三角形绢)以防污染袄领。清代旗家新妇必梳两把头,且必插大红绒花,以为新婚之标志。清末及民国年间很少有梳两把头者。不为时尚所需,是其一;手续之繁,消费之大,实难以为继。其后则挽头髻,前部式作麻花,后仍梳“燕尾”,头上随意插花。谓之“旗人髻”,再后,燕尾假发亦免,只顶上作髻。年轻妇女亦如汉族于脑后梳髻。当代老年妇女,,也有在顶上梳髻者,实是清代发式的延续。
  适应满族的发式,男子除顶戴花翎官帽之外,一般载帽头(瓜皮帽)、上缀红帽疙疸,冬用毡帽或挂皮毛耳扇子。贵妇多用卷沿式坤秋帽,顶嵌大红疙疸,后缀以飘带。老年妇女习戴脑包,沿额饰带,或戴耳包取暖。
  常言说:旗家妇女“修头不修脚”,谓头上重发饰,而脚下不甚考究,是指其“天足”,即不缠足、不修脚。昔时汉家妇女好裹小脚,已成陋习,满蒙骑射民族,未染此弊。但不等于不考虑脚下的足饰。旗人妇女的鞋亦颇考究。满族承古时“削木为履”的古俗,发展为妇女的高托木底鞋,俗称“旗鞋”。木质鞋底高三、五寸,甚至六、七寸,用白细布包裹,镶于鞋底中间,相当于脚心部位,上着适合于脚型的鞋,鞋帮绣上各种精美的蝴蝶花卉之类。木鞋底的形状象马蹄的,叫“马蹄底鞋”,象花盆的,叫“花盆底鞋”。老年妇女的旗鞋,以平木为底(或布底)叫平底鞋。前端稍削,同高底鞋。旗人女鞋最忌无花饰,以其近似凶服。男女袜皆以布制成,多白色,袜底纳上各种花纹,使之耐穿美观。
  三、蒙古族服饰习俗
  蒙古族在服饰上,以首饰、长袍、腰带、靴子,为主要特征。
  昔时蒙古族妇女蓄发垂辫,嫁则束为髻(或梳双辫),簪环花帽,满头金珠(常刺三个耳眼,带耳坠)。为适于游牧生活,男女皆宽袖长袍,色彩鲜明(喜用紫、绿、红、黄等色),束以整幅长腰带,下着长筒皮靴。冬则头戴平形卷沿毡帽,无论贫富喜着皮衣(贫者翻穿羊皮长袍)。男子更喜戴圆顶小檐燕尾式帽子,既能遮光护眼,又不防碍远视。夏日男女皆喜扎红绿绸头巾,跨马奔驰,异常潇洒。武士更有特制的摔跤服,上着锦绣皮坎肩,下穿长筒肥裤,脚下穿靴,结实方便,适于厮斗。饰物则男子佩刀、箭、食具,鼻烟壶、烟荷包。女子更特别讲究佩带刺绣精美的荷包和金银首饰。定居从农以后的蒙族,亦喜用汉装常服。而民族节日则仍着长袍皮靴,突现其民族的独特风情。
  四、朝鲜族服饰习俗
  朝鲜族喜着白素衣服,故有“白衣民族”之称。妇女是短衫长裙,衫为斜襟,无钮扣,以长布带打结。裙是上连小背心的拿褶筒裙,长拖脚面。年轻妇女多用彩色绸布作料,冬日加穿毛皮为里,绸缎作面的坎肩。中老年妇女多穿缠裙(一种宽腰带细褶,可以提下摆掖在腰间的长裙)。少女则喜穿及膝的短裙。男子着上衣、肥裤。上衣多用白色布绸料制做,裤裆肥大,裤脚系丝带宜于盘坐。并喜欢在上衣上加穿有色坎肩,出访时或再着长袍,样式与上衣同。为了美观与卫生,男女上衣斜襟上都喜镶白布边。年轻妇女和少女在上衣的袖口和衣襟上都镶有色彩鲜艳的绸缎边。飘带也色彩缤纷。幼童上衣的袖筒多用“七色缎”做料,穿起来如七色彩虹在身,象征着无限光明和美丽。
  男子多戴礼帽或古式大沿儿朝鲜帽,妇女习惯用白绒布包头。朝鲜族的鞋,有个发展过程:早年多穿木履、草履,后又出现草鞋和麻鞋。近年又喜穿船形胶鞋。现在则随着潮流,穿西装者日多,鞋也以现代式皮鞋为主,同时穿一般的胶鞋、布鞋或塑料鞋。
  五、回族服饰习俗
  回族服饰与汉族无大区别。男子喜穿白短褂,头戴白布(或深色料)单层无沿园帽。此帽亦称礼拜帽,一般男子都在参加礼拜时戴之。妇女在参加礼拜时有戴“盖头”(大头巾,少女喜绿色的,中老年妇女,喜黑白色的)的习惯,平时则不戴。
  锡伯族服饰与满、汉族基本相同,不赘述。
  近年各族服装有趋同倾向。不论男女,解放后普遍穿中山装(干部服),即使在农村亦少有扎腿带者。近年城市皆改穿西服。春夏之交妇女亦多着西服、旗袍、裙子,花样翻新,不一而足。而西方之宽松式上衣及牛仔裤、港式萝卜裤,也应运而兴,琳琅满目。服饰文化更能显示出改革开放的特点。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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