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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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07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K293.41
页数: 4
页码: 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地区的民俗有许多独特之处,本书重点记载了一般志书所不载的材料。如关于各族人民生活习俗,婚礼葬礼的繁文缛节及其和人民心理素质的关系;关于马市交易中买卖不交言的“袖里吞金术”、特殊称谓和手势语的运用;关于大车的制造、驾车方式、赶车术语、行车规则及信仰等等,都反映出长春地区习俗特点,别具东北地方风貌。
关键词: 长春市 吉林省 概述

内容

长春市为吉林省省会,地处祖国东北腹地松辽平原北部,为京哈铁路的枢纽,是全国著名城市之一。长春市及其所辖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五县(市),构成长春地区,面积共18881平方公里,人口611万,是《长春市志•民俗方言志》所调查、概括的人文地理范畴。当然,它与全省或邻近省县亦有相通共俗之处。
  长春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饶,自古即有〓貊、扶余、契丹、女真(满族先民)、蒙古诸民族在此繁衍生息。其后渐有汉人北移居此。然长春毕竟远处塞北,往昔人烟稀少。明清之际,特别是有清一代,汉族、回族及东部朝鲜族大量迁入。清顺治十年(1653),政府为移民垦荒,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例》,扶植和鼓励官民垦殖大片荒原。河北、山东、山西一带农民相继流入东北,大多选择水源充足,土质良好,气候温和的长春地区垦荒定居。因此长春市由嘉庆五年(1800)始建长春厅时期的2000余户,不到7000人口的荒村,发展到1988年(不过200年间)已拥有201万人口的现代化城市,包括周边五县(市),人口约共611万,少数民族37个,共238139人,占全市人口3.8%,形成以汉族为主,和满、蒙、朝、回、锡伯等族共处的全省中心地区。各族文化长期交融,风习共染,互相渗透,形成彼此相近的民俗方言和民俗文化史。长春地区以汉族风习为主,又较多地保存着当地土著民族满族、蒙古族勇悍豪侠,质朴淳厚的民风。长春自古以来,接受中原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洗礼(包括日本殖民地文化影响),成为全省各种综合文化的中枢,故此地风俗,各处流汇,古今杂陈,互为影响,很少固定模式。建国后40余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多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传统优良风尚习俗得到继承和发扬,许多封建迷信陋俗相应削弱或革除。民俗是经济形态和社会意识的反映,虽然有它相对的稳定性和传承性,但更多地显示着它随时代的前进而不断更新变化的变易性特征。对长春民俗、方言的记述,不仅可以反映一方之水土风情,一地之方言特色,实质上更真实地揭示了一地人民文化生活的变迁史,为研究东北历史民情和民俗理论,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性依据。
  这部志书在内容上分上、下两篇,上篇为民俗,下篇为方言。民俗篇分为生活习俗、生产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游艺竞技、民间谣谚及移风易俗等八章。方言篇分为语音和词汇等两章。方言是语言的地方变体,它是语言分化的结果,与一地风俗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原属民俗文化范畴,故合编为一“志”。方言篇所记述的,主要是汉语方言,它基本上反映了全市汉语方言概貌。就全省来说,长春话比其他地区语言更接近普通话。语音方面,声、韵、调,虽与普通话有些出入,但有规律可寻。词汇方面则有大量多彩多样的方言词,充实着人们的语言,显示了长春方言丰富质朴的内涵。
  本志书既如实记述了长春地区过往生活民俗事象,揭示了民俗风习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传承性与变易牲的民俗学上的原理;又以历史唯扬主义观点考察了长春民俗风习变化的规律;并以批判继承,移风易俗,改造中国为编纂目的。因此有意识地抓住长春地区带有地方特征的民俗事象作重点记述,并着重于新俗的传播,专设《移风易俗》一章,描述当前新风习尚的发生、发展,以期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长春地区的民俗有许多独特之处,本书重点记载了一般志书所不载的材料。如关于各族人民生活习俗,婚礼葬礼的繁文缛节及其和人民心理素质的关系;关于马市交易中买卖不交言的“袖里吞金术”、特殊称谓和手势语的运用;关于大车的制造、驾车方式、赶车术语、行车规则及信仰等等,都反映出长春地区习俗特点,别具东北地方风貌。有的篇章已在港台及国内重要刊物发表。有关长春市各主要少数民族习俗、民间谣谚和谜语的记录,使人开卷有益,通过最简练的韵语,了解一地风情。附录旧俗辑要,可作今昔对比,以见风俗变化之一斑。
  民俗是人民自发的,千百年相沿成习的人类文化意识的综合表现。首先它具有群体性的特点。一般说来它是全民的,并具有明确的趋吉避凶的目的性。其次,民俗具有传承性和变易性。它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发展,淘汰消亡;也不断地流传漫延,随时而息,随风而生。第三,民俗还具有地方性和民族性的特征。千里不通风,百里不同俗;一地有一地之风,一族有一族之俗。但因各族长期杂处,自然环境的演变和思想意识、生活方式的影响,经济的发展或民族文化的交流与沟通,不同的风俗总会趋于融合。这期间,当然有所取舍,形成风俗的自然流向。第四,民俗是伴随着某一地区的历史而产生的传承生活和传承文化,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历史文化的遗痕。这些遗痕具有两重性:既反映了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又反映出某些信仰行为的保守性和落后性。故本志书除了重视长春民俗上述诸种特征外,也渗透了批判继承精神。
  解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全会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十分重视民情调查和民俗改革。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明确规定:“在广大城乡要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的活动,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克服社会风俗习惯中还存在的愚昧落后的东西。婚嫁丧葬中的陋习要改革,封建迷信要破除。”并且指出:“这种改革,要在尊重健康民俗的前提下,在自愿基础上,由群众自己来进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率先倡导。”这说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移风易俗,提高人民素质,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引起了各级领导的普遍关注。
  长春市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以及企业家、个体户的大量出现,形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的社会风貌。婚俗的改革、葬礼的改革、民俗新风——敬老、优生、文化民俗的新建设等诸多变化,充分说明精神文明建设已经产生了它的物质力量,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抵制封建迷信陋俗,倡导改革新风,已普遍为人们所接受。长春人民在翻天复地的改革浪潮中,以主人公的态度创造了新的生活,从而产生了许多新式民俗,对移风易俗,改造中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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