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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食盐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47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食盐价格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5
页码:
283-287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清代至1988年长春市食盐价格发展情况。
关键词:
食盐
价格
长春市
内容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食盐实行官营以后,食盐价格也由官定,严禁擅自定价。市场销售价每市斤在150文左右,但也时有抬高盐价,克扣群众的事件发生。民国时期,军阀及地方当局把食盐经销作为获利的重要手段,盐价不断提高。到1922年,长春盐仓盐价由1916年的每担6.00元,增长到9.50元,农安县则增长到9.90元。东北沦陷后,对食盐实行“配给”制度,由于盐价较高,大量私盐涌入市场,伪吉黑榷运署不得不于1933年8月1日下调食盐价格。长春盐仓由每担10.60元(伪币),下降到9.50元(伪币)。
1945年“八·一五”光复,国民党统治时期,盐源奇缺,盐价飞涨。1945年每市斤2.00元以上,1946年涨到每市斤8.00元、12.00元、15.00元,1947年1月涨到每市斤20.00元,与1945年8月的盐价相比,上涨了10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盐价长期基本保持稳定,并实行购销差价倒挂,财政补贴的办法,减轻了人民的负担。1950年6月30日,吉林省商业厅,统一规定全省各地的食盐价格,铁路沿线海粒盐的价格分为3种:白色中等盐,每100市斤5500元(东北流通券。下同。);黄色中等盐每100市斤5000元;黑色中等盐,每100市斤4500元。195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按现行零售价格每市斤扣减3分6厘盐税作价供应的规定,把食盐零售价调整为每100市斤0.99元,1961年又调整为每100市斤11.40元。1984年,盐业部门强化了全省食盐统一的计划管理,在市、县普遍建立了食盐批发站。同年8月20日,吉林省根据国家盐务总局、税务总局的通知,对农牧业用盐实行计划供应,计划管理。作价办法是按当地每100市斤食盐零售价减去4.60元的绝对值作为农牧业用盐的批发价。对偏远生产队的农牧业盐供应,由供销社代营,按进货批发价回扣5%。1965年1月1日,实行了对盐价和费用差额补贴的办法,每吨盐的补贴标准:食盐22.30元,农牧盐10.40元,运费3.44元,装卸搬运费1.36元。8月31日,省粮食厅、商业厅、供销社联合通知,对有正式执照的酿造、食品加工企业作为商品加工复制原材料的用盐,按批发价供应,对有正式执照的饮食业用盐,凡在盐业批发站一次购量达到100市斤以上的,按批发价供应,不到100市斤的,由零售部门按零售价供应。1966年1月1日,为了理顺盐业价格,省粮食厅对省内铁路沿线工业、渔业用盐批发价格作了新的规定。1967年6月19日,省粮食厅、供销社,对农牧业用盐价格做了调整。从此,对工、农、牧、渔用盐实行了全省统一价格。
1966年7月,国家公布了全国统一的食盐价格。省粮食厅、省供销合作社、省物价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食盐价格的联合通知》,规定从1966年8月1日起,将海粒盐(不分城乡)零售价每500克一律调为0.13元,精盐(不分城乡)每500克零售价一律调为0.16元,洗涤盐零售价每500克调为0.14元。农牧业用盐批发价格(包括城乡),每500克高于0.1元的,均降为0.1元,低于0.1元的,一律不动。价格调整后,全省地区间消费者负担不平衡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国家财政补贴数额却相应增加。同时规定:①凡设有盐业机构的县(市),其它国营商业、供销社一律不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基层供销社、国营、合营商业门市部、合作店(组)直接向盐业批发站(部)进货,盐业部门按批发价格供应。②对市场销售的工、农、牧、渔业用盐均执行批发价格(批发价是指直接供应生产用盐的销价),对必须通过基层社转批发部分,由盐业部门另按零售价格给供销社5%的折扣。③食盐(包括海粒盐、精盐、洗涤盐)的批零差率为13%(袋装精盐按盐价每市斤1角6分为基础回扣,批零差率以零售价回折计算)。④食盐销价调整后,由县城到农村的运杂费用和途中损耗由盐业部门负担。⑤盐业系统负担过磅前的费用(包括灌包、过磅费)。⑥农牧业用盐,因仍保有城乡差价,运杂费已加在盐价之内,盐业部门不给供销社补贴;但对每市斤超过1角的下调地区的价差由盐业部门给补贴。⑦由于作价办法的改变将粮食部门的代销改为经销,批零差率仍执行13%。
1984年,国家对盐业采取了让税政策。省粮食局、财政厅、物价局于1984年6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盐税税额和盐的出场(厂)价、分配价、市场供应价的通知》,规定从1984年5月15日起,将食盐、工业全税盐价由每吨146元调整为141元(国家让税5元)。这次调整盐价,是税利之间、工商之间的内部利润调整,食盐的市场零售价格基本不变,只对工业用盐、农牧业用盐个别品种的价格做了调整。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粮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从长春建政前后有粮食交易开始到1988年,近200年的粮食流通情况,真实的反映了长春市粮食商业的兴衰,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社会主义粮食商业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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