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代队储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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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445
颗粒名称: 二、国代队储粮
分类号: S379.2
页数: 2
页码: 228-2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国代队储粮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国代队 储粮

内容

1964年11月,省人民政府推广通化县二密公社建立自储和实行国代队储粮的作法,确定全省农村有余粮而无储备条件的生产队,由粮食部门代为储存。因为有些生产队储备的粮食数量大,水份高,保管条件差,难免造成损失浪费。实行粮食部门代生产队保管集体储备粮的办法,粮权归储粮单位所有,存什么品种取什么品种,也可以经协商进行品种调换。代储方法可以根据储粮单位的要求只代保管,不付价款。也可以按照粮食统购牌价,付给价款,生产队用粮食时,再按原价购回。长春市的代储粮多是采取后者。存储期间,不收保管费,时间超过一年的扣一定损耗。为了避免粮食浪费,在歉年,生产队提取储备粮时,要经公社、县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动用。这种代队储粮的形式对生产队起到了丰歉调剂的作用,同时也扩大了国家的周转粮,国家采取纳入统一的收支平衡,先调后补的办法,发挥了补充粮源不足的积极作用。进入70年代,储粮数量增加。1971年,全市国代队储粮20万吨,1980年达到26万吨。1981年以后,再没有新的储备,只有原有国代队储粮继续在国库保管且没有动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粮食志

《长春市志 粮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从长春建政前后有粮食交易开始到1988年,近200年的粮食流通情况,真实的反映了长春市粮食商业的兴衰,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社会主义粮食商业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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