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油储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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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43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粮油储运
分类号: F762.1
页数: 70
页码: 176-2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粮油储运情况,分别记述了储粮设施、安全储粮、粮食储备、粮食调拨等。
关键词: 长春市 粮油 储运

内容

第一节 储粮设施
  一、粮仓建设
  清代,长春建政以后,直到民国时期的很长时期内,粮食储存都是与民间粮商经营相适应,其储粮设施极为简陋。当时粮栈多为周转性质,粮食上市旺季,用粮堆存放,随时运走。到每年端午节之后的雨季,才有库存量,但数量很小,多数放在房式仓内。1931年东北沦陷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对农产品实施“统制”,民间经营的大小粮栈、油坊以及原有的极少数的公仓、义仓,多数成为伪政权“粮栈组合”、“农产公社”的粮仓,这段时期粮仓虽有小量增建,但数量变化不大。1945年,东北光复后,粮食的收储调运均是私人经营。城镇里的粮栈和大小粮油加工厂,诸如粉厂、大油坊均是收储粮食的场所。已解放的榆树县、德惠县、农安县,实行土改的村屯,尚有一部分储存公粮的任务,在收粮季节,利用原有的仓库储藏,多数粮食随收随运。
  1948年长春解放后,适应粮食收储不断增长的需要,新建粮库呈不断增长的态势。粮仓建设由国家粮食部门和省粮食厅统一投资,市、县粮食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承担建设任务。长春市新建粮库,在1949年建国前有3座,1949年又建2座。1950年至1952年建10座。1953至1954年粮权集中,储粮增多,又建8座,同时建一座油囤,容量为200吨。1955年粮食丰收,建库速度加快,当年新建库27座,同时完善了小南粮库。1956年至1957年建14座。至此,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共建粮库64座。1958年至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粮仓建设平稳进展,5年共建29座,此间在长春、德惠建起了国家储备库。1963年至1975年,粮库建设放慢,只有14座。其中1971年至1975年,建9座。1976年为适应长春市内粮食储存和周转的需要,国家投资200万元,占地20万平方米,建设了长春市粮食中心仓库,储存原粮和成品粮能力达1亿公斤以上。
  从1969年开始,大力推行土圆仓建设。建仓开始,省粮食局就对土圆仓的仓型、位置、结构、样式、规格、容量提出了统一要求,1976年6月10日,又对土圆仓的结构做出了新的规定。同年11月,全市共建土圆仓3632个,仓容23.2万吨,投资464.1万元。①(吉林省粮食局〔76〕吉粮(储字)61号文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粮食大幅度增长,粮食收购和库存随之大幅度增加,1988年平均库存比1953年增长7倍,比1980年增长3倍。由于粮食的大幅度增长,粮食储存能力与实际需要相差很大,甚至发生了严重的“储粮难”。为了缓解粮食收购入库与储存之间的矛盾,国家继续加大投资,一是新建一批粮库;二是扩大粮库面积;三是扩建多种形态的粮仓。到1988年,粮库达到149座,占地面积1088万平方米,其中晾晒场地603万平方米,各式粮食仓库建设累计投资5765.4万元,粮仓总容量达到68.58万吨,储油罐(囤、池)36个,总容量1.69万吨。在粮仓中,有立筒仓43座,容量3.75万吨,砖圆仓342座,容量3.46万吨,钢板仓72座,容量3.52万吨,房式仓面积23.17万米2,容量4.69万吨,罩棚仓9.37米2,容量7.8万吨,其它仓面积2.94万米2,容量4.15万吨。
  二、粮仓机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储粮机械设施很少,也很落后,倒粮、坐囤、清理,都是人力作业,只有个别环节靠畜力车辅助。1951年,市内较大的粮库开始使用电筛子、电风车、抽虫机等。此后,这些小机械设备逐年增加。1954年4月,粮食部召开全国粮仓机械技术研究会后,长春市内的粮库优先购置了部分输送机,使库内倒粮向机械化前进了一步。当年还为九台县粮库投资3.7万元,修建了倒粮小铁道,购置轱辘马车10台,自动圆滚筛1台,为德惠县、榆树县粮库分别购置圆滚电筛1台。1955年为九台粮库购置输送机2台,在德惠、榆树粮库修筑了小铁道。1957年,为榆树粮库修建了轻便铁路,搞库内短途运输。同年,粮食部投资,为长春四库购置净粮机1个,为长春二库购置补袋机1台,为长春粮食一库购置电力搬倒车2台,使粮库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1958年,粮食部对粮仓机械化提出了“土洋并举,从土到洋”的方针,要求粮库尽快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省粮食厅召开了全省粮仓机械化会议。在省厅的安排下,长春市各粮库继续自制和购置了一些储粮机械设施,为实现粮仓机械化奠定了基础。“文化大革命”期间,粮仓机械化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粮食商品量大幅度上升,农民送粮大量使用机动车辆,装载量大,简单的机械和人力接收保管粮食更加不适应入库粮食增长的需要,急需上大动力机械输送设备。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加大了购置粮食机械设施的投资,使粮仓机械化有了较快的发展。粮食输送机1981年全市有817台,1988年发展到1518台,比1981年增长85%。其它粮食机械1981年有113台,1988年达到236台,比1981年增长1倍多。各种衡器设备,1981年有512台,1988年达到888台,比1981年增长58%。发电机组,1981年有81台,1988年达到124台,比1981年增长65%。
  第二节 安全储粮
  一、粮食保管
  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大部分粮食集中到国库,安全保管,确保不坏粮,引起高度重视,并摆到了粮食管理的重要日程。长春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和粮食企业,认真贯彻粮食部、省粮食厅关于安全保粮的要求,不断加强了粮食保管工作。50年代,贯彻了“厉行节约”的方针,建立了查库、查囤、查垛和库、囤、垛专人负责保管的制度,多次普查粮食质量、水份,做到了“有仓必查,有粮必查,查必彻底”。60年代,针对个别粮库有坏粮事故,贯彻省粮食厅《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检查,认真处理了粮食霉变事故,完善了保粮措施。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保粮受到了一定的干扰。1967年3月16日,贯彻国务院开展粮食保管大检查的要求,粮食保管引起重视,原有的保粮规章制度逐渐恢复,粮食的管理和检验机构不断健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粮食的增长,库存粮食大量增加(见表123),安全保管任务也加大。由于保管设施的不足,粮食保管主要采取堆垛、散积、粮仓、坐囤4种形式。堆垛,主要是成品粮,也有的是原粮,装袋后在风雨棚或露天堆积;散积,多是为降水或发运的临时储粮办法,数量较小;粮仓,是粮食长期安全保管的重要形态,但由于仓容有限,保管量也不大;坐囤,是粮食保管的主要形态,但所用蓆、茓、苫数量很大,费用很高。
  为了实现安全储粮,自1953年以来,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实行定额管理
  从1953年起,粮食部、省粮食厅逐渐制定和完善了粮食保管的定额管理办法,对粮食仓库管理,以及保管整理损耗定额、仓库劳动定额等,都做了明确的数量规定,并形成费用、损耗、人员、仓容、资材5项定额管理体系。实行这种定额管理,不但保证了粮食保管安全,而且提高了保管效益。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这些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被否定。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逐步恢复起来,粮食安全保管有了定额管理和规章制度方面的保证,粮食保管的经济效益也有所提高。
  (二)粮食害虫防治
  从1953年开始,以防虫治虫为主的粮食防治工作被列入日程,自此,年防,年年有,从未间断。1953年,粮食部提出“防重于治”的方针。1954年,粮食防治方法被概括为“清洁卫生是根本的,物理机械是主要的,化学药剂是最后的”三句话。1958年,把“防重于治”改为“防治并重”。1965年,又改为“以防为主,防治并举”。1975年,提出“要采取清洁卫生、物理机械、化学药剂等综合防治的方法”。1985年,又改为“以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春市粮食系统,认真贯彻了这些方针和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57年7月,为了有效的防治虫害,建立健全了防治组织。1974年和1980年,在省粮食厅的统一安排下,两次进行了虫种普查,掌握了虫情。采取利用氯化苦熏蒸,利用“六六六”喷粉处理,进行“冷冻杀虫”,以及对保管、运输、加工器械进行消毒等办法,治理虫感染粮和虫害粮,防止害虫的侵害。对鼠害防治,建国后,一直是人力捕杀,各储粮点年年都有捕鼠任务。1958年,在全国性的除“四害”活动中,粮库职工捕鼠出现高潮,人均捕鼠10只以上。1960年开始使用药物毒杀,捕鼠效果更好。1983年,省粮食厅评出放鼠钠盐、磷化锌、大隆等3种杀鼠效果好的药品。同时,制定了1983年至1990年灭鼠规划。1985年,长春市粮库鼠的密度,城市粮库为1%,农村粮库为3~5%。
  (三)“二低一缺”保粮方法
  1.“低温密闭”保粮。1981年开始,利用冬季收粮的特点,对高水份玉米经清霜除杂后,冷冻至粮温零下20℃左右,立即入仓密闭。密闭方式主要是库房密闭、土园仓密闭和露天密闭3种。库房和土园仓密闭一般可保管到来年4月末,露天囤密闭一般可保管到来年3月末。每年低温密闭的高水份玉米都占烘晒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为延缓粮食发热,缓解烘干压力,保证储粮安全起了重要作用。
  2.低剂量磷化铅片预埋法保粮。1986年以来,推广了低剂量磷化铅片预埋法防治储粮害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对成品粮保鲜效果更佳。1986年,在长春第一粮库对大米保管用低剂量磷化铅片预埋密闭,保管了5个月,大米的质量无变化。
  3.缺氧保粮。1986年开始利用除氧剂保粮,是将粮食密闭后,利用除氧剂吸收粮堆内氧气,使氧气含量降至2%以下,达到粮食安全的目的。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成品粮在库房内的保管,数量不大。
  (四)“四无”粮仓
  1955年4月5日,粮食部在全国第三次仓储会议上,提出“在粮食系统全面开展无虫、无霉、无鼠、无事故”的“四无”活动,并号召全国粮食企业学习浙江省杭县开展“四无”活动的经验。1956年,省粮食厅制定了“四无”标准:
  1.无虫条件:
  (1)在仓库、厂房、营业室、化验室方面:
  库、厂、室内、上下四周、地板下、墙壁、梁柱及各囤隙缝中没有仓虫(包括幼虫、蛹、卵。下同)。虽偶尔发现仓虫活动,能在五日内积极除治消灭。
  (2)在粮食(土粮、副产品。下同)方面:
  凡粮食内有活虫,皆为虫粮,但鉴定“四无”时按下列规定办法:
  粮食内根本没有发生仓虫。虽偶尔发生,害虫密度在5头以下,并在5日内处理完,粮食未受损(粉螨除外);
  存入虫粮在5日内,调入虫粮在15日内积极除治消灭,但要在储存处理过程中防止蔓延扩大损失;
  在粮粒内生有幼虫,能够在害虫没复活前结合加工处理,虽已经要复活但能立即处理消灭;
  害虫密度在一头以内之成品粮,可结合推销处理,在5头以内原粮,可结合加工处理(在10日内处理完),处理后应及时清理部分机器,由工厂负责;
  原粮内有粉蛹密度在十五头以内,可结合加工处理(在20日内能处理完),处理后,应及时清理部分机器,由工厂负责,调运推销时应除治干净,成品粮生有粉蛹时除治干净。
  (3)粮场庭院内囤底部及其他房屋没有仓虫,一但发现能立即消灭。
  (4)所有机器、器材工具及其隙缝没有仓虫。
  2.无霉条件:
  (1)所储存的粮食和器材没有发生霉烂变质事故。
  (2)虽有发热变色、长毛吸湿等轻微变化,经整理后仍成好粮,而未降等贬价。
  3.无鼠雀条件:
  (1)在仓库、厂房、营业室和其他房方面:
  内部、檐上、地下、四周没有鼠雀和鼠洞、雀窝及鼠雀粪便踪迹;
  外部、墙根、没有雀窝;
  有防治鼠雀设备(防雀网、打鼠雀工具等)。
  (2)在粮食方面:
  库、厂、室内及露天保管的粮食没有遭受鼠雀的侵害,没有鼠雀粪便和踪迹,没有絮窝下崽。
  (3)粮场内、囤堆没有鼠洞、雀窝和遭受鼠雀危害,院中树木上没有雀窝。
  (4)所有器材,没有遭受鼠雀危害和贬价。
  4.无事故条件:
  事故范围:风、水、火灾和被破坏、被盗所造成损失及人畜伤亡,混乱、贪污、浪费等事故及产生土粮等。
  (1)没有发生风、水、火灾(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和被破坏、被盗等事故,或虽然发生了这类事故,但能立即挽救,未造成损失。
  (2)未发生人畜伤亡事故,或虽已发生人畜伤亡,但未影响出勤率。
  (3)能做到帐帐、帐货、帐卡数字相符,没有错收、错支,达到清楚、不混乱(粮食资材)。
  (4)没有发生贪污(指经人事部门正式处理者)、浪费(指明显的浪费粮)。
  (5)有健全组织制度和设备,并能认真贯彻,经常进行学习,搞好预防。
  (6)做到节约粮食,土粮做到不积压,及时处理或做到消灭。
  除按上述标准条件鉴定外,还须结合下列几个方面:
  一是能经常做好粮仓、厂房、营业室的清洁卫生、器材消毒,保持仓内面面光,仓外“五不存”(基本符合吉林省粮食系统清洁卫生标准条件)者;
  二是事前有计划有指标,干部正确执行上级指示,态度端正,勤劳苦干,明确分工合作,不骄不躁,能完成计划指标者;
  三是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种制度,记录健全,并能经常记载者;
  四是能够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能与储粮周围附近居民、本单位职工团结一致,护仓保粮有成绩者。
  1957年,进行了“四无”粮仓检查评比。1958年改“四无”为“十无”,增加了无异味、无变色、无病疫、无混乱、无差错、无浪费等6项内容,但实际上只称“七无”,后来又改为“四无”。“文化大革命”期间,“四无”粮仓活动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80年代以后,“四无”粮仓活动又普遍开展起来,并对“四无”标准做了修改和补充。每年都根据“四无”标准进行检查评比,首先市、县进行自查自评,然后全市全省进行检查评比,对先进单位、标杆单位分别发给奖励证书。“四无”粮仓活动,对粮油仓储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推动,每年都涌现出许多“四无”粮仓先进单位。到1988年,全市拥有“四无”粮库称号的有24个,占粮库总数的17.3%。
  1984年“四无”粮仓先进单位
  榆树县:榆树县粮库、红星粮库、青山粮库
  农安县:农安县粮库、鲍家粮库、小城子粮库、前岗粮库、三宝粮库、榛柴粮库、三盛玉粮库、靠山粮库、巴吉垒粮库
  德惠县:德惠县粮库、达家沟粮库、郭家粮库、边岗粮库、同太粮库、哈拉哈粮库、米沙子粮库、夏家店粮库、岔路口粮库
  九台县:九台县粮库、其塔木粮库、沐石河粮库
  双阳县:劝农粮库
  郊区:新立城粮库、大南粮库
  1985年“四无”粮仓标杆单位
  榆树县:五棵树粮库
  农安县:鲍家粮库
  德惠县:杨树粮库
  九台县:沐石河粮库
  1985年“四无”粮仓先进单位
  榆树县:榆树县粮库、土桥子粮库、城发粮库
  农安县:农安县粮库、巴吉垒粮库、小城子粮库
  德惠县:大青咀粮库、五台粮库
  九台县:上河湾粮库、龙家堡粮库
  双阳县:劝农粮库、刘家粮库、齐家粮库
  郊 区:兴隆山粮库
  市 内:长春市油厂
  1986年“四无”粮仓标杆单位
  榆树县:五棵树粮库、弓棚子粮库
  农安县:鲍家粮库
  德惠县:达家沟粮库、大青咀粮库
  九台县:沐石河粮库、上河湾粮库
  双阳县:佟家粮库
  1986年“四无”粮仓先进单位
  榆树县:榆树县粮库、保寿粮库、土桥子粮库、怀家粮库
  农安县:农安县粮库、小城子粮库、新阳粮库
  德惠县:德惠县粮库、杨树粮库、五台粮库
  九台县:龙家堡粮库
  双阳县:齐家粮库
  郊 区:兴隆山粮库
  市 内:长春市粮食四库、长春市粮食二库
  1987年“四无”粮仓标杆单位
  榆树县:五棵树粮库、土桥子粮库、保寿粮库
  农安县:鲍家粮库、新阳粮库
  德惠县:德惠县粮库、达家沟粮库、大青咀粮库
  九台县:沐石河粮库、九台县粮库
  双阳县:佟家粮库
  郊 区:兴隆山粮库
  1987年“四无”粮仓优胜单位
  榆树县:弓棚子粮库、刘家粮库、怀家粮库、五龙粮库
  农安县:农安县粮库、小城子粮库、巴吉垒粮库、万顺粮库
  德惠县:大房身粮库、菜园子粮库、沃皮粮库、三河粮库
  九台县:上河湾粮库、卡伦粮库、龙家堡粮库
  双阳县:齐家粮库、鹿乡粮库
  郊 区:大屯粮库、乐山粮库
  市 内:长春市粮食一库、长春市粮食二库。
  1987年“四无”县(区)粮食局
  榆树县粮食局
  德惠县粮食局
  长春市郊区粮食局
  1988年“四无”粮仓标杆单位
  榆树县:土桥子粮库
  德惠县:达家沟粮库
  九台市:沐石河粮库
  双阳县:鹿乡粮库
  1988年“四无”粮仓优胜单位
  榆树县:保寿粮库、五棵树粮库、怀家粮库、弓棚子粮库
  农安县:农安县粮库、新阳粮库、小城子粮库、柴岗粮库
  德惠县:德惠县粮库、大青咀粮库、大房身粮库、沃皮粮库
  九台市:九台市粮库、龙家堡粮库、上河湾粮库
  双阳县:新安粮库、佟家粮库
  郊 区:兴隆山粮库
  市 内:长春市粮食四库、长春市粮食中心仓库
  1988年“四无”县(市)粮食局
  九台市粮食局
  榆树县粮食局
  二、粮食降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高水份粮的增产,粮食降水工作被提到日程上来。当时粮食降水主要是利用院内空地、操场、场院和宽敞街道晾晒。这一年,长春市晒粮场面积有88884万平方米。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国家增加了建设晾晒场地的投资,1954年,在九台县建设混凝土晾晒场2处,1处900平方米,1处400平方米,在双阳县建设1处,15000平方米,在农安县建设1处,10000平方米。1955年,开始上烘干机。为总结推广烘干机降水的作法,省粮食厅和市粮食局在长春市四库,进行了两年的试验,共烘干玉米1231吨,每台每小时烘干能力2.75吨,烘干后玉米水份降到10.1%。从此,烘干机建设有所增加。1960年,长春市粮食二库,进行了红外线烘干大豆的试验,虽然试验成功,但由于设备器材难以解决,没能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主要利用场地晾晒,晾晒粮场有所发展,烘干机由于设备不定型,能源缺乏,多数被淘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粮食丰收和收购入库量的上升,粮食降水压力越来越大,甚至年年为粮食降水发愁,不得不采取超常措施,保证粮食安全。到了1983年出现了光靠场地晾晒难以完成降水任务的现状。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不动员社会力量抢险保粮,结果是农村库所周围的道路、学校的运动场都用来晒粮,晒粮高峰时,长春市的斯大林大街等主要街道都铺满晾晒的玉米。人力紧张时连驻长人民解放军也帮助晾晒。还向外省、市求援,把玉米运到黑龙江省拉林机场,大连营城子机场进行晾晒。此外,请省粮食厅帮助调出30万吨高水份玉米,北京、天津粮库附近的马路上都铺满了长春的玉米。为了解决高水份玉米降水问题,1983年至1986年,还曾试行过“民代国储”,粮库收玉米棒子等办法,虽然对缓解玉米降水起到一些作用,但也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1986年,省、市粮食主管部门和粮食经济学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机械降水进行了调查研究,市粮食经济学会调研组提出要以机械通风降水为主,兼用其它办法的建议,突破了机械降水费用高的传统观念,开始大量建设烘干塔,逐步缓解了玉米降水压力。到1988年,烘干机有56台,月烘干能力33万吨。
  三、粮油检验
  在民国时期,长春市在粮谷保管和出口交易中就有检验制度,检验品种主要是大豆,后来发展到豆油、豆饼和小麦。东北沦陷时期,伪政权强化了对粮谷的检验,检验品种由大豆扩大到高粱、玉米、谷子、大麻籽、小麻籽、花生等。不仅对出口粮油进行检验,对储存的稻谷也开始进行检验。1937年,伪政权以伪敕令第27号公布《特产物检验法》,将大豆、豆油和豆饼列为“国家”检验品种,并责成伪满洲特产中央会社为代行机关。1938年,将小麦、麸子和花生列为国家检验品种。随着伪政权对农产品“统制”的强化,对农产品的检验也越来越严。1939年,公布了《农产物检查法》,同时设立伪满洲农产物检查所,除“农产公社”的粮谷自行检验外,其余均由该所检验。1946年,国民党统治时期,粮油极缺,根本不问质量好坏、水份高低,既无检验活动,也无检验机构、检验人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粮油检验工作逐步发展。1975年,设立了检测机构,充实了检验人员,检验工作走向正轨。1978年至1985年,中央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了一系列粮油检验标准,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完善,检验人员不断增加,检验技术有了新的提高。长春市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是于1975年在市粮食中心化验室基础上恢复组建的。内设质量管理、食品管理、卫生检验等科室,下设物理检验、化学分析、仪器分析、微生物等7个化验室,拥有各种仪器74台,固定资产46.6万元。1984年以来,各县(区)都相继建立起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各库所也都成立了检验室。市内企业都内设了检验科。到1988年,全市粮食系统共有专业检验人员860人。由于长春市粮油检验队伍不断壮大,检验设备和手段逐步改善,因此检验工作取得明显进步,较好地完成了粮油检验监测任务,保证了粮油的安全储藏。
  长春市各级粮食部门和粮油检验,分粮油品质检验和粮油卫生检测。粮油品质检验的环节是收购检验、储存检验、调拨检验、出口检验。检验的内容和手段主要有5种:
  1.粮油物理检验。即对粮食、油料进行物理性质项目的检验。在粮食、油料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物理检验项目比较多,如大豆、玉米纯粮率,稻谷出糙率,葵花籽出仁率,小麦容重等都是决定等级的基础项目。粮油物理检验所用仪器比较简单,如容重器、水份测定仪、砻谷机等。检验程序也不复杂,可以比较及时的得到检验结果。
  2.粮油化学检验。即对粮油进行化学成份和性质的检验。主要用于现行粮油标准中规定的一些项目和粮油品质科学研究的检验项目,如粮食或油料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纤维素以及其它微量成份和油脂的酸价等。此外,由于粮食、油料和油脂本身的生化变化和储藏条件的影响,必须结合化学检验方法对粮油品质进行综合评定。化学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检验程序较复杂,检验时间较长,检验结果较为精确。
  3.粮油卫生检验。根据国家规定的粮油卫生标准和操作方法进行的质量检验。检验范围包括田间杀虫农药的残留物,如有机氯、有机磷等;仓库杀虫熏蒸剂残留物,如磷化物、氯化苦等;微量元素,如砷、汞、钙等;强致癌物质,如黄曲霉毒素,3.4—苯并芘等;浸出油溶剂残留和棉籽油中游离棉酚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4.粮油检疫。按照国家法令和规定对粮谷类、豆类和油料进行有害病、虫、杂草的检验和处理。是严格控制危险性病、虫和杂草的传播蔓延,保障粮食生产不受侵害的必要措施。我国规定植物及其产品在进出口和国内远距离调运时均须进行检疫。进出口和过境的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称对外检疫;在国内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和杂草传播到新地区的检疫称对内检疫。长春市的粮油检疫,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对外、对内检疫对象进行。输出粮谷、油料、豆类检疫对象见表132。
  5.粮油感官鉴定。凭借人的感觉器官对粮食、油料品质优劣进行鉴定。通常用来鉴定粮食和油料的品种、类型、色泽、干湿、饱满度、气味和杂质等,有时也用来估测某些成份含量的比例。其主要方法:一是视觉鉴定法,观看粒形、色泽、饱满程度、不完善粒及杂质多少等,二是触觉鉴定法,通过手感判断粮食、油料的干湿和光滑程度以及泥沙的大体含量;三是齿觉鉴定法,用牙咬碎粮粒,判断水份高低;四是嗅觉鉴定法,通过鼻嗅判断是否有异味;五是听觉鉴定法,根据声响判断粮食、油料的干燥程度;六是味觉鉴定法,通过舌头的作用品尝滋味等。感官鉴定虽不如仪器准确,但具有简便、经济的特点,被普遍运用于粮食、油料质量的初步检验。感官鉴定的结果,经与食品测定的结果相对照,减少了失误,不断提高了感官鉴定的准确性。
  第三节 粮食储备
  一、公仓、义仓储备
  民国初年,依清制虽然仍保留公仓和义仓,但是为数甚少,有的县在乡间有几处,多是利用民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1927年,农安县有公仓6处,房子41间,草圆仓14座。特别是义仓,即使有仓也多是无积粮,发生灾荒很难指望得到义仓粮的救助。《长春县志》载:义仓“虽有积谷而民未沾益”,故“举办积谷民间多祝为垢病”。虽经“召集城乡绅董事责以又为募”,“各县筹办者尚属寥寥。”义仓逐渐衰退。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者对农产品实施“统制”,原公仓占地宽敞的多数成为伪政权“配给组合”的粮仓或扩为粮栈组合。义仓因无粮可积,又无人提倡和组织,就成为有名无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吉林省政府为积谷备荒,要求各县创办义仓,规定可在公粮缴纳后发动群众自愿捐募或在公粮征纳同时提取1~3%作为义仓粮。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义仓停止。
  二、国代队储粮
  1964年11月,省人民政府推广通化县二密公社建立自储和实行国代队储粮的作法,确定全省农村有余粮而无储备条件的生产队,由粮食部门代为储存。因为有些生产队储备的粮食数量大,水份高,保管条件差,难免造成损失浪费。实行粮食部门代生产队保管集体储备粮的办法,粮权归储粮单位所有,存什么品种取什么品种,也可以经协商进行品种调换。代储方法可以根据储粮单位的要求只代保管,不付价款。也可以按照粮食统购牌价,付给价款,生产队用粮食时,再按原价购回。长春市的代储粮多是采取后者。存储期间,不收保管费,时间超过一年的扣一定损耗。为了避免粮食浪费,在歉年,生产队提取储备粮时,要经公社、县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动用。这种代队储粮的形式对生产队起到了丰歉调剂的作用,同时也扩大了国家的周转粮,国家采取纳入统一的收支平衡,先调后补的办法,发挥了补充粮源不足的积极作用。进入70年代,储粮数量增加。1971年,全市国代队储粮20万吨,1980年达到26万吨。1981年以后,再没有新的储备,只有原有国代队储粮继续在国库保管且没有动用。
  三、民代国储粮
  1983年,长春市的粮食产量突破历史最高水平,总产量达451万吨,比1982年增长100%。粮食商品量大幅度增加,农民交售粮食235万吨,比上年增长105%。国家粮库收储晾晒能力远不能适应这种情况,出现了国家“储粮难”,农民“卖粮难”。为了减轻粮食的收储晾晒压力,省粮食厅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和农民的意见,提出实行粮食“民代国储”,就是委托农民代保管交售的粮食,国家付给一定的费用。
  实行民代国储是一种新的收储形式,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都非常重视,派近万名干部深入到乡村,宣传民代国储的实施办法,并与52万户农民签订了储粮合同,储粮87万吨,占征购任务的37%。同时向农民预付代储粮款490万元。1984年,民代国储发展到“民代国晒”,全市代储粮达208万吨,比1983年增加2.4倍,代储户达62.4万户,比1983年增加近10万户。为代储户下发了910万元的预付款,用于购买建造玉米楼子材料,建造玉米楼子650个,比1983年增加15万个。1985年,国家储粮能力有所好转,加之代储中发生一些问题,对民代国储开始严控,民代国储有所减少,这一年与64万农户签订了代储粮合同,代储粮为76万吨。
  民代国储对缓解“储粮难”、“卖粮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私自动用、变卖、坏粮和预付款尾欠。1986年,取消了这一收储形式,只有个别粮库自行决定还在运用,但数量很少。
  第四节 粮食调拨
  粮食调拨由省粮食厅统一管理,长春市按省粮食厅的计划负责承办,地方安排调出调入也请示省厅后纳入统一计划,然后实施。
  一、出口供货
  民国初期,粮食出口有少量经营,在德惠县空门站前就有了农产品出口商经营粮谷。东北沦陷前后,出口量有很大增加,大豆、豆饼远销欧洲、日本。1937年伪政权实行粮食“统制”以后,出口完全由“满洲粮谷株式会社”统管,主要服从战争和掠夺需要,出口日本、朝鲜及欧洲。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食出口统由中国粮食公司经营,由国家计委下达计划,各地粮食部门负责供货。1953年以后,长春市粮食出口供货受粮源影响,数量有限,而且时高时低,最多时1959年出口232 835吨,最少时1978年只有5 563吨。一般是十几万吨到几十万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粮食产量的增长,出口逐年有所增加,而且由于品种的变化,玉米出口大量增加,大豆出口逐年减少。从1985年开始,出口总量大幅度上升,当年出口70.3万吨,比1984年增长44.6万吨。1986年、1987年继续保持70万吨以上,1988年出口61.7万吨,略有减少。1953年至1988年长春市粮食出口情况见表149。
  二、粮食调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平抑粮价,保证军用民需,有大量粮食进关的任务。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以后,粮食全国统一平衡,调出量始终很大。1957年,虽全省受灾,但仍向外省调粮。1958年,在“大跃进”的口号下,高征购,高调出,调出超量,不得不从外省调入粮食。以后,虽然调出较多,也时有调入发生。从长春调出的粮食,1953年是67.56万吨(含出口。下同),1960年上升到68.69万吨,后来又有减少,一般每年50多万吨,多时达到100多万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调出量大幅度增加,最高的1986年达到237.44万吨,其次是1985年达到191.03万吨,1984年是129.47万吨。1985年,粮食购销实行“双轨制”,以后平价调出减少,议价卖出增加。1988年调出只有143.79万吨。
  三、粮食调入
  清代至东北沦陷时期,省内地区之间的调换频繁,但主要是通过市场经营,只有少量的官办调剂。长春解放前夕,省人民政府命令吉林市拨粮250吨,德惠县拨粮200吨,急救长春逃出的难民。长春刚解放,吉林省又把1884吨粮食,运往长春。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专间调拨实行全省统一计划,统一平衡,统一调拨的办法。长春市内做为粮食销区,调入粮食,特别是小麦、稻谷较多。1953年年底,调入长春大米1000吨,稻谷2200吨。1958年,受“大跃进”影响,粮食流通出现“三高”(高估产、高征购、高调出),挖了库存,供应十分紧张。长春市政府向省报告,7月初,长春市和农安、双阳、九台出现了几天之内不调入粮食就有脱销的危险,为了扭转这种缺粮的严重局面,从省内、外地紧急调往长春地区粮食9157吨,稳定了长春粮食局势。以后数年,调往长春的小麦或面粉、稻谷,每年都在10万吨以上,较高的1973年,达到30.98万吨,1977年达到43.32万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粮食大幅度增产,但是从品种上看是“吃的不种,种的不吃”,玉米产量增加,吃的越来越少,小麦产量很少,吃的很多,稻谷产量有所增加,但吃的更多,这样,细粮的调入呈现大幅度上升的态势。1981年,达到40.15万吨,最高的1983年,达到51.79万吨,以后逐年都在35万吨以上。
  1985年,实行粮食购销“双轨制”以后,受利益机制的制约,计划调拨遇到一些困难,采取了一些强化领导和指挥的措施,解决“调拨难”的问题。
  1.加强对调运工作的领导,建立调运工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并实行了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
  2.强调执行计划的严肃性,提高对调运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证国家粮源和稳定粮食市场的全局观念。同时深入基层粮食库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证调拨计划的实现。
  3.加强同铁路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保证调拨的正常运输。
  4.认真搞好计划内与计划外调运工作的摆布,正确处理平、议粮食调运关系。
  5.按照省下达的调运计划,综合平衡县(区)的粮食库存,统一制订粮食运输计划。
  6.及时组织安排好粮食包装物和装具,保证粮食备载发车和集运需要。
  7.坚持粮食调运中的“五定”制度,即: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
  8.做到调运工作“三保证”,即:短途保证长途,地区调拨保证国家调拨,优先保证出口,并按旬、月、季组织检查,及时调整调运计划。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使粮食计划调拨得以顺利进行。
  第五节 粮油运输
  一、公路运输
  清代长春建政后,在城乡之间,或地区之间,粮食运转逐渐多了起来,运输的方式主要是人担,或畜力大车载运。东北沦陷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掠夺东北的粮食,建设了公路,利用马、骡、牛拉大车,也利用汽车运送粮食。中东铁路建成后,粮食长途贩运,特别是粮食出口也用火车运输。解放战争中,解放区的县、乡政权,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保证军需民食,稳定市场物价,组织粮食公路运输,有时动员广大农民用畜力车送公粮,把粮食运送到铁路沿线,再运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食部门的粮食运输主要靠专业车队,也靠租用运输公司的车队。长春市内销售用粮运输主要是利用几十台仅有的马车和小三轮汽车。1975年,市粮食局成立了专业粮食车队,并随着运粮任务的增长逐渐扩大,分为一队和二队,一队负责地区内的粮食集运,二队负责市内粮店所需粮油运送。1980年,市粮食局汽车二队购置了小型汽车11台,取代了运输公司的大车和三轮汽车,结束了粮油依靠外部门协助运输的历史,并逐步抽出运力,承担外部货运。1988年,在市内和各县(市)汽车队的基础上,增加车辆和人员,成立了8个专业运输公司,共有职工1468人,机动车辆286台,其中汽车60台,柴油车226台,完成运量93.7万吨。此外,各粮食企业也建立了企业所属的汽车队,为完成运输任务提供了保证。
  二、铁路运输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俄国攫取了中东铁路筑路权,开始修建铁路。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全线通车,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正式运营。中东铁路经过长春市和德惠县,从此,逐步开发了用铁路运粮。东北沦陷时期,铁路运输有所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粮食铁路运输量逐年增加。粮食企业铁路专用线,也逐年增多。1988年,全市有32个企业有铁路专用线,其中自有的11个,租用的13个,专用线总长度22392米,有效长度13690米。日装卸能力224车皮,年发运能力达200万吨,最高时可达230万吨以上。
  三、油脂散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油脂运输,全部使用铁桶,由企业自备。这种运油办法,效率低、费用高、损失严重。1979年,省粮食厅根据粮食部的要求,开展油脂散运工作,逐步在长春市地区间的油脂运输,被普遍使用,基本不再使用铁桶。1978年至1982年,省粮食厅加大投资,建设油灌,购置油罐火车和油罐汽车,修建油罐火车的输油管线,至此油脂散运运输线已经形成,运输全面展开,取得了明显效果。1985年,长春市汽车二队、市油厂和榆树、德惠、九台县油厂有油罐汽车4辆,活动油罐3个,油罐容量18270吨,其中市内6250吨,榆树县950吨,农安县6050吨,九台县2400吨,德惠县1820吨,九台县2400吨,德惠县1820吨,双阳县800吨。散运油脂网点和管线有市油厂,管线长度50米,市粮油加工厂,管线长度100米,市中心库,管线长度30米,榆树县粮库,管线长度50米,农安县农安油厂,管线长度500米,九台县九台油厂,管线长度300米,德惠县德惠油厂,管线长度30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粮食志

《长春市志 粮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从长春建政前后有粮食交易开始到1988年,近200年的粮食流通情况,真实的反映了长春市粮食商业的兴衰,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社会主义粮食商业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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