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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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5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防护工程
分类号: E256
页数: 11
页码: 638-648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军事志的人民防空的防护工程,为防御敌人空中及地面武器的袭击,长春市防护工程建设从1950年至1988年累计修建防护工程(扣除历年报废数)681项,总使用面积440152平方米,构筑出入口1671个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防空 防护工程

内容

为防御敌人空中及地面武器的袭击,长春市防护工程建设从1950年至1988年累计修建防护工程(扣除历年报废数)681项,总使用面积440152平方米,构筑出入口1671个。工程分类、布局、结构、使用和管理,均体现了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和要求,具有良好的战备效益,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节 发展过程
  长春市防护工程建设,先后经历了初期建设、快速发展、调整提高三个阶段。由于各个阶段战备形势、经济条件、战术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差异,其工程建设的特点也各不相同。
  一、初期建设阶段(1950—1965)
  工程初期建设阶段主要包括三项内容:抗美援朝期间原有防空工程清查及临时性防空工程构筑;第一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期间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修建;1963年至1965年市级防空指挥所修建及房子底下挖洞的试点。
  1950年6月至1953年7月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为预防敌机空袭,长春市防空工程建设在各级人防部门的组织及指导下,动员全市各单位职工及街道居民,构筑了大量临时性防空掩体,并对原有地下防空设施进行查找和清理。至1950年11月,长春市各种防空工程数达到31500个,其中原有的永久性及半永久性地下防空工程1400多个。1952年初,各类防空工程总数增至38500多个,容纳人数可达33.7万余人。
  朝鲜停战以后,长春市防空工程建设遵照第一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提出的“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人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政务院(国务院)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定,修建了一批附建式地下防空洞(即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以及人防指挥所、救护站等。据有关统计资料记载,1954年至1958年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实施期间,全市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附建式防空洞87个,使用面积8152平方米。
  二、快速发展阶段(1969—1978)
  1969年,根据党中央下达的“八•二八”战备命令和吉林省委、省革委会关于立即在全省城镇构筑简易防空工事的决定,长春市于当年9月中旬开始,效仿抗日战争时期地道战的模式迅速掀起了群众性构筑防空工事的热潮,防空工程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全民动员,挖洞不止。通过贯彻“打防结合,人防城防结合”的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采取一挖(新建)、二找(查找原有地下防空设施)、三利用(改造利用原有简易地下设施,使之达到防空要求)的方法,使全市防空工程建设得到迅速发展。按照“五能”(能躲藏、能打仗、能疏散、能生活、能生产)的要求,构筑了大量机动疏散干道、群众隐蔽工事和打防结合工事。在工程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逐步注重质量要求,经过普查筛选,淘汰了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简易工程,至1978年
  末,全市人防工程使用面积达到453316平方米。
  三、调整提高阶段
  1978年10月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以后,长春市人防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由过去以新建为主转变到对原有工程加固改造和完善配套上来;由过去强调建设速度转变到提高工程质量上来;由过去单纯重视战备效益转变到突出平战结合、努力提高人防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来;由过去的重建轻管转变到管、建结合上来;由过去的“群众运动”和临时组织专业队施工转变到依靠专业建筑单位施工轨道上来,从而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的结合上有了新的突破,促进了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提高。至1988年,新建人防工程使用面积88696平方米,其中地道42042平方米,附建式防空地下室24604平方米,坑道被覆22050平方米,工程质量较前有明显提高。
  第二节 重点工程
  长春市已建防护工程中,建筑规模较大,管理状况良好,能代表各个历史阶段防护工程建设特点的重点工程,主要有30项,其中防护能力较强,通风、滤毒、采暖、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内部设施比较配套,平战结合效益较高或具有使用潜力的工程项目是:
  1.气象仪器厂地下车间
  位于南关区南岭街。兴建于1974年至1975年,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使用面积1679平方米。平时可用于气象仪器的构件加工与性能测试,战时可隐蔽人员、加工军用气象装备或修理武器。
  2.朝鲜族小学地道
  位于宽城区胜利大街北侧朝鲜族小学院内。开建于1975年,竣工于1976年,为单建式五级砖砌体工程,大会议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总建筑面积1493平方米,使用面积935平方米。内部设有9个宽3米、长14米的教室和宽6米、长14米的会议室。另外还设有救护室、贮水室、厨房、厕所、浴池、粮库、弹药库、火力点等设施。
  3.汽车厂地下青年宫
  位于总厂北门北侧,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使用面积1400平方米。1977年开工,1978年竣工,1981年进行内部装修并投入使用。战时可做物资储备库,平时为汽车厂青年宫,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长春人防展览馆
  位于宽城区胜利公园西南侧。开建于1976年,1979年竣工,为掘开式全地下五级工事。总建筑面积7319平方米,使用面积4564平方米。工事在战时可做物资储备库,平时为人防展览馆和文化娱乐场所对外开放。
  5.大马路地下干道
  位于南关区人口稠密、商业网点集中的大马路。南起头道街卫生纸厂,北至长春大街,全长1.6公里。修建于1976年至1979年,为单建式暗挖五级工事,总建筑面积16720平方米,使用面积12745平方米。工事用途,战时可隐蔽人员和储存物资;平时可做地下市场、商店及舞厅。由于内部防潮除湿和生活设施不够配套,大部分工事尚没有利用起来,有待进一步做好开发利用工作。
  6.吉大八舍工事
  位于朝阳区同志街吉林大学第八宿舍西侧操场院内。修建于1977年至1979年,建筑面积5546平方米,使用面积4200平方米。此工事按地下医院设计修建,平面布局按各种房间功能要求集中分区布置,通道环绕房间四周,有利于通风和防潮。工事分东西两个单元,西单元为门诊部,东单元为住院部和手术室、血库、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防护等级为五级。
  7.南关区地下体育室
  位于南岭大街室外冰球场训练馆下面,为单建式五级人防工事。修建于1978年至1979年,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使用面积1700平方米。战时做人员隐蔽工事,平时可做体育训练活动场所或工厂生产车间。
  8.市糖业烟酒公司地下仓库
  位于凯旋路北段西侧。原来的自然地形是一片高差较大的洼地,根据这一地理条件和库房使用要求,于1978年至1979年建成了建筑面积4715平方米,使用面积4212平方米的地下商品库,并在工事上部修建了5000平方米的地上库。地下库为五级隔绝式防护工事,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战时用来贮存战备物资,平时作为商品库,主要贮存啤酒及罐头。冬暖夏凉的自然温度,完全满足了贮存温度不低于1℃和不高于17℃的要求。
  9.市果品公司地下库
  位于铁北天光路东端。修建于1978年至1979年,建筑面积4581平方米,使用面积4242平方米。战时为地下物资库,平时做果窖,可储果800万斤。防空等级为五级。
  10.洞天宾馆
  位于朝阳区东民主大街3号。主体土建工程建于1979年至1980年,1981年装修并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2424平方米,使用面积2105平方米。战时为人员隐蔽部,平时做宾馆对外开放。
  11.宽城区铁北招待所
  位于宽城区铁北体育场看台下,建于1979年至1980年,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
  12.小南湖地道网
  位于朝阳公园西北角。建于1976年至1981年,总建筑面积9180平方米,使用面积6906平方米,为掘开式五级工事,共有9个人员出入口。主体工程由招待所、体育室、会议室三个单元组成,各个单元互相连通,各单元之间又设有防护门,可以互相隔开,形成独立的防护体系。工事内设有“三防”、机械通风、自然通风以及采暖、电气等设施,战时可做区人防指挥所和人员隐蔽工事。
  13.量具刃具厂俱乐部
  位于红旗街量具刃具厂院内。建于1979年至1981年,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使用面积1140平方米。战时做人员隐蔽部,平时做电影院,观众厅设有850个座席。
  14.交通警察大队汽车库
  位于斯大林大街最南端。建于1983年至1984年,为单建式五级工事。总建筑面积2732平方米,使用面积2074平方米,由地下停车库和人员掩蔽部两部分组成。可存放解放牌或东风牌汽车40辆。人员掩蔽部为管理车库的附属房间,可容纳50人。
  15.人防商场
  位于斯大林大街和重庆路交叉口地下。是一项大型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综合型平战两用工程。1986年通过可行性论证并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兴建于1987年4月至1988年10月。建筑面积7971平方米,使用面积6298平方米。整个工程全长240延长米,净宽22米,埋深6.9米,上部覆盖土层1.4米,防护等级为五级。
  第三节 工程的利用与管理
  人防工程尤其是平战结合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抓好开发利用和加强管理,使之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支援反侵略战争服务,为发展国民经济服务,为群众生产和生活服务。
  1969年大规模人防工程建设开始以后,在对平战结合的认识和实践上突出了一个战字,强调把平时能用的各种地下设施用于战备,把平时的生产建设和需要纳入战备轨道。1971年8月第二次全国人防会议提出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要有步骤地实施。第一步解决人员和主要物资的防护隐蔽;第二步把工事连通搞活,以便战时在城市遭到破坏,大面积沾染和火灾情况下,人员能够通过地下疏散;第三步解决主要的和能进洞生产的设备逐步进山、进洞或就地转入地下,以利战时坚持生产。这是以保证战时需要为前提的平战结合。
  1978年10月,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建设方针和要“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结合基本建设,城市建设修建一些地下仓库、车间、医院、电站、水源和其他公共工程。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也可以在人口稠密区修建地下街和服务网点,做到平时用得上,战时用得着”的指示精神,长春市人防工程建设开始从以战为主转向平战兼顾、平战结合的轨道,不仅新建了一批兼顾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防工程,而且动员社会力量开发利用已建人防工程,推动了平战结合工程的迅速发展。至1988年末,全市已被利用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达295项,分为旅店、商店、文艺活动场所、办公室、医疗、仓库、车库、生产车间、种植养殖、住宅及其它等11个类别,使用面积197948平方米,占全市人防工程总面积的4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有较快发展。
  一、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的途径
  长春市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
  一是改造利用原有附建式防空地下室。长春市日伪时期留下的地下室较多,大部分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工事内部比较干燥,一般都有采光窗,通风较好,出入也比较方便,有一部分被单位或居民自发利用,有一部分通过人防部门投资改造,安装了“三防”设施加以利用。据1981年统计,全市利用原有地下室做食堂、商店、小工厂、营业点、仓库、工具室、更衣室的面积,约占全市已利用平战结合工程的一半以上。
  二是根据中央关于结合基本建设修筑人防地下室的规定,按五级人防工程标准和平时使用的需要,新建了一批附建式防空地下室。
  三是根据用户的需要,对已建人防工程进行维修改造,使其具备平时使
  用的条件。1979年至1988年改造利用工程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市人防展览馆、洞天宾馆、小南湖地下招待所和舞厅、汽车厂地下青年宫等。
  四是利用原建筑框架基础,建成平战结合地下室。市内有些日伪时期的建筑物,基础为埋入地下较深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经勘测认为这些框架基础比较坚固,可以利用。如市公安局主楼和财贸学院主楼已被利用的防空地下室(使用面积分别为1400平方米和1600平方米),就是把原有楼房的框架基础经过清土加固、口部改造、间壁装修后加以利用的。不仅解决了地上用房紧张的问题,而且平战两用,与新建相比,可以节约大量建设资金。
  五是突出重点,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集中力量修建高效益的大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如1987年至1988年建于斯大林大街与重庆路交叉处的市人防地下商场,使用面积6298平方米,有地下过街通道与地上街道连通,具有较高的战备、社会、经济效益。战时为五级人防工事,是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存的骨干工程,可与市内干道工程连通搞活,有利于繁华街道在空袭时就近就地隐蔽和疏散。平时它不仅能为城市提供地下空间,缓和人口密集区用地紧张的矛盾,还能通过人、车分流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同时对搞活市场、繁荣经济、方便群众也起到积极作用。
  二、人防工程的使用与管理
  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成后的使用与管理,于1979年纳入人防部门业务管理范围,由市人防办公室工程处负责组织落实。1984年,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处成立,此项业务即交由维管处负责。为了广泛发动群众用好管好人防工程,1984年9月,市人防办公室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出了长春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
  1.除各级人防指挥所和人防通信工程外,凡平时可以使用的人防工程,全部对外开放,任何部门和单位都可以申请使用。
  2.把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人防战备建设的长期方针,要求各级人防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平战结合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人防工事利用起来。因地制宜,广开门路,能长期用的就长期用,能季节用的就季节用,可用以办厂、办店、办公、办学、养殖、种植、存放物品及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等。
  3.对人防工事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事现状、位置,合理地安排用途。使用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然后办理审批手续。公共人防工事和人防投资的单位工事,由使用单位填写申请书,同所在区人防办公室签订使用人
  防工事的协议书,报市人防办公室批准。单位原有或自建的人防工事,使用单位报区人防部门批准。被批准使用人防工事的单位,如中途改变用途或停用,都要及时向区人防部门提出报告。停用的工事由人防部门检查合格之后收回。
  4.被使用的人防工事由使用单位负责正常的维护管理。要求做到有领导、有制度、有检查,达到无垃圾、先积水、无锈蚀、无损坏、无污染。对工事内的各种防护设施,实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维护管理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5.使用人防工事的单位,在做好维护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使用需要逐步解决好工事内部的通风、照明、防水、防潮、除湿、给水排水、消防、消音、采暖、卫生等设备,使之逐步得到改造和完善。但是,不得随意改变工事结构,不得影响工事的防护性能。
  6.根据以洞养洞的原则,分别由区人防部门按规定标准定期向使用单位收取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费。凡人防部门投资修建装修的人防工事,使用管理费全部由人防部门收取;人防部门与单位合资或人防部门补助修建、装修的人防工事,由人防部门收取50%的租金。
  7.市人防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人防工事平战结合优秀单位评比竞赛。对使用管理好的单位,授予平战结合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做好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是巩固人防工程建设成果,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的可用状态的重要环节。为强化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人防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制定与落实了各种管理措施,提高了工程管理率。
  (一)管理体制及制度
  1950年至1969年期间,由于长春市永久性单建式人防工程数量很少,各级人防机构不稳定、不健全等原因,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基本处于无组织、无制度的状态。
  1969年以后,由于人防工程大量增加,维护管理任务日渐突出,市人防部门动员各级人防指挥部门为巩固城市要塞化、农村战斗化建设成果,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和街道居民委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小组,由各单位分段管理,加强值班值宿制度,做好人防工程的安全保卫和地面、孔口、洞内防、排水及险要地段的加固被覆工作。
  1973年7月和1980年3月,市战备办公室和市人防办先后颁发了《长春
  市人防工事维护管理使用试行规则》和《人防工事管理维护使用暂行办法》。规定人防工事维护管理的内容包括出入口门锁的管理;通风、水电、滤毒设施的检修及保养;工事内部的清扫,各种口部的防水防寒,以及工事内部渗水、漏水、漏气(煤气)部位的维修等。维护管理的组织方法是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分段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党委有人抓,下面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主干道、联片地道由所在区战备部门分片割段,指定临近单位负责管理,其它人防工程均由工程所在单位或居民委、组负责管理。因各种管道破裂造成地道内部渗水、漏水、漏气需要维修的,主干道部分,分别由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市政维修队负责;其它与地道有关的管路由主管房产部门或房权单位负责维修。维修所需经费及物资材料,主干道和国营单位,居民委、组的地道维修,由本单位或分管单位提出计划,报区战备办公室批拨。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维修经费,由单位自行负责。在各单位分工管理的基础上,各级战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成立检查组定期进行检查,单位及居民委每月检查一次,各区每季度检查一次,市半年检查一次。
  1984年6月,市政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3年12月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中关于“凡经人防部门登记的各类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平时必须加强维护管理,做好维修保养、保护和管理工作,保证一旦战争需要即可投入使用”的要求,颁发了《长春市人防工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长春市人防工事实行分级维护管理。公共工事(包括主干道、连片地道、中、小学的工事),分别由市、区、街道人防部门直接维护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事由本单位负责维护管理;部队的工事由部队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工事由使用单位维护管理;防空地下室由产权和使用单位维护管理。各级人防部门对各单位工事维护管理工作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还规定各级人防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责任,做到上面领导有人管,下面有人抓,层层落实。人防工事维护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标准是维修、保养工事内部的设备设施,处理排水堵漏、去污除锈、防潮除湿、通风、卫生等工作,做到无淤泥、无积水、无垃圾、无损坏、无污染,保持内部清洁、干燥、完好。
  (二)管理措施及效果
  为了切实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特别从组织上落实了措施。
  1.组建维护管理专业队伍。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中,大面积地道清理或其它用工量大的维护管理任务,需要动员各单位群众共同参加。技术性
  较强的维护管理工作,则需要维护管理专业队承担施工任务。因此,市人防办公室于1976年2月报请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市战备工程维修队,事业编制20人。1977年6月,市编委又批准各区人防部门分别成立人防工程维修队,企业编制人数共100名,其中南关、朝阳、宽城区各26名,二道河子区14名,郊区8名。1978年8月,经市编委批准,市战备工程维修队更名为市人防工程维修队,事业编制增加到30人。市人防工程维修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共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工作,并负责协助、指导各单位人防工事的维修和管理。至1988年末,长春市人防工程维管队、组达到110个,维管人数共有288人,其中公用工程维管队、组24个,108人;单位工程维管队、组86个,180人。
  2.建立维护管理业务领导机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3年12月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中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是一项长期的战备任务。各级人防部门和有维护管理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搞好”的要求,经市人防办公室党组讨论决定并报市编委批准,于1984年9月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战结合管理从工程处分出来,增设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处,编制6人。其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业务工作的组织指导,抓好专业维修队的建设,提高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水平,同时抓好平战结合工作。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和维护管理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全市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1985年至1988年的4年间,全市累计清扫人防工程881856平方米,清理淤泥、垃圾9399立方米,排出积水16万余立方米,维修排水管沟40825延长米,整修防密门1555扇,除锈、刷油、涂漆4600平方米,使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率(三有五无工程占全部人防工程的百分比)由1984年初的40%提高到1988年末的92.5%。
  3.加强档案管理和使用
  人防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在人防工程的科研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及有关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等。这些档案资料作为原始凭证,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长春市人防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早在建国初人防机构成立以后即有所收集整理,作为文书档案的一部分进行管理。但是,由于人防机构多次变动,又缺乏专门系统的管理,历史上保存下来的人防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很不完整。
  1980年根据人防工作需要和省、市档案部门的要求,市人防办公室建立了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技术档案工作人员。1983年10月,省人防部门在辽源召开全省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工作会议以后,长春市各区人防办公室相继成立了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室。在落实档案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档案室与各业务科(处)资料员相配合,对历年人防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分类立卷工作,并逐步制订了人防工程分类编号大纲及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1985年4月,市人防办公室制订了《关于人防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长春市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实行街道(或单位)、区(县)、市三级分存管理。由各区(县)负责本区(县)人防工程档案的整理、复制、装订和立卷。每项工程技术档案由街道(或单位)保存一套,区(县)及市人防部门各保存一套。至1988年末,市人防档案室立卷保存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共计三大类387卷。其中标准设计类包括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及编写说明;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及人防工程图集;人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三项内容,共62卷。工程地质类包括长春市深井、岩石分布;长春市地下水、岩石埋深;长春市地下水分布三项内容,共4卷。工程类包括市属工程;朝阳、南关、宽城、二道河子、郊区重点工程,共321卷。
  根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健全技术档案资料的需要,在1973年至1988年期间,长春市曾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人防工程普查,通过普查及分析,掌握了当时人防工程的质量、数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丰富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为维护管理提供了依据。
  此外,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过程中,还曾多次对人防工程安全构成的隐患进行了调查,并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采取了防范措施。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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