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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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4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军事训练
分类号: E284
页数: 12
页码: 588-5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民兵实施军事训练,是提高民兵军事素质,增强民兵战斗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储备强大后备兵员的重要途径。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春民兵的军事训练同全国民兵训练一样,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民兵组织和武器装备的变化,以及战备形势的需要而不断增强,先后经历了群众性练武,有计划有重点的训练和调整改革几个阶段。在训练内容上,从初期进行简单的军事常识教育发展到比较正规的技术、战术训练,由单一的步兵训练发展到多兵种多专业训练。训练方式由初期的小型、分散的群众性练武活动,发展到以训练基地为主要形式的相对集中训练。军事训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 长春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 军事训练

内容

组织民兵实施军事训练,是提高民兵军事素质,增强民兵战斗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储备强大后备兵员的重要途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春民兵的军事训练同全国民兵训练一样,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民兵组织和武器装备的变化,以及战备形势的需要而不断增强,先后经历了群众性练武,有计划有重点的训练和调整改革几个阶段。在训练内容上,从初期进行简单的军事常识教育发展到比较正规的技术、战术训练,由单一的步兵训练发展到多兵种多专业训练。训练方式由初期的小型、分散的群众性练武活动,发展到以训练基地为主要形式的相对集中训练。军事训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总体训练
  (一)群众性练武阶段
  从1950年到1965年,是长春民兵军事训练的初期阶段,即群众性练武阶段。这一阶段军事训练的主要特征是:训练对象比较广泛,不仅有基干民兵,而且有相当数量的普通民兵;训练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学习最基本的军事常识;训练是利用农闲季节,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进行的。
  在群众性练武阶段,曾经出现过两次高潮,一是在1958年“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时期;二是在1962年东南沿海局势紧张,全国进入紧急战备之后。1958年之前,民兵训练主要在市郊区和各县农村进行,从总体上讲,当时训练的规模不大,时间不长,要求不严,本着有什么武器就训练什么,做什么就学什么的原则,对民兵进行基本常识性的军事教育,主要学习步枪射击、投弹、站岗放哨、利用地形地物等基础军事课目。但是,1953年,即长春市郊区及外5县实现普遍民兵制的头一年,训练规模比较大,全年参训人数共达13.8万余人,其中基干民兵24633人。1958年秋季,随着“大办民兵师”的兴起,民兵的军事训练工作开始由农村扩展到城市,在整个长春地区范围内掀起了第一次群众性练兵高潮。当年,全省共完成基干民兵训练人数31.7万人,其中长春地区训练人数约占全省训练人数的1/5。1959年为了纠正训练工作中不切实际,贪多求大的倾向,总参谋部发出通知,大幅度地压缩了训练任务,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逐级层层加码,训练人数仍远远突破了规定的指标,当年,长春地区仅训练基干民兵就达29175人。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训练,对于提高民兵队伍的军事素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大跃进的形势下,也发生了盲目的追求数量,以致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民兵训练造成了不良影响。
  1962年6月,东南沿海地区局势紧张,为防备美国帝国主义支持台湾国民党军队的窜犯,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在加强人民解放军战备的同时,加强了民兵军事训练。当年,长春地区民兵军事训练,本着“少而精,急用先学,活学活用,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小型、分散、就地、灵活、多样的方法,共训练民兵15.46万人,训练民兵干部37887人,培训民兵军事训练小教员2763人。1964年,总参谋部先后发出关于在民兵中开展神枪手活动的通知和组织民兵参加全军比武的决定,贯彻执行总部决定,调动了民兵的训练积极性,把群众性的练武活动推向了高潮。这个期间,全市按照民兵工作“三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整顿了民兵组织,补充了民兵武器,公社、厂矿普遍建立了人民武装部,加强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配备和培训,加强了基层领导力量,改善了民兵训练的条件,使民兵的军事训练工作按照“三落实”的要求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训练对象开始注意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重点。训练内容,除将射击、投弹、刺杀、土工作业和利用地形地物等五大技术作为民兵训练的共同科目外,还针对民兵担负的具体任务,强调了不同的训练内容。城市民兵注重防空、防原子、防化学训练;平原地区民兵注重打坦克训练等。训练的目标,明确提出基干民兵要达到“五会”,即会打枪、会投弹、会利用地形地物、会站岗放哨、会防空。专业技术兵的训练,这时也普遍地列入了日程,各单位由试点逐步转入了普训。特别是郭兴福教学法在民兵训练中的运用和推广,使训练开展得扎实而活跃。长春军分区和县、区人武部的各级干部,普遍地深入民兵连队,同民兵一起摸爬滚打,言传身教,广大民兵树立练为战的思想,从难从严,勤学苦练,全地区在普及训练的基础上,涌现出一大批作风硬、技术精的典型单位和个人。1964年7月,吉林省军区为检验民兵训练成果,进一步推广郭兴福教学法,在长春市举行了民兵比武大会,比武分为射击、投弹、单兵战术等7个项目,共有165名基干民兵参加了比赛。这次比武大会有力地推动了面上民兵训练工作的大发展,到是年底,长春地区运用“郭兴福教学法”训练民兵共达221256人,总评成绩良好;培养郭兴福式的教学班110个,教练员124名,训练骨干2355名。长春军分区、县(区)人武部、公社(厂矿)武装部三级分别召开训练现场会共120次,组织干部和民兵现场参观53469人次,授予李惠英等19人以“民兵神枪手”称号。1965年,长春地区148个农村人民公社、1555个大队和城市599个基层民兵单位普遍进行了整顿,民兵工作“三落实”开始向大面积落实发展,军事训练质量进一步提高。
  1962年以后掀起的全市群众性练武活动,总的来讲,成绩是很大的,它提高了全市民兵、特别是基干民兵的军事素质和作战能力,并推动了民兵的各项建设,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如曾发生过拼凑尖子、搞花架子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兵军事训练的正常发展。
  (二)有计划有重点训练阶段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民兵的军事训练曾一度停顿下来。1969年3月,苏联边防军侵犯珍宝岛事件发生后,全国军民遵照毛泽东主席关于“要准备打仗”的指示,积极加强战备,长春民兵的军事训练又得到了恢复和加强。到70年代初以后,又按照总参谋部先后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三年纲要》和《四年纲要》的规定,开始步入了有计划有重点进行的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训练,是从战备形势的需要着眼,从民兵的现有装备和现代战争的特点出发,继承和发扬民兵的传统战法,突出地抓好专职武装干部、民兵排以上干部、武装基干民兵和专业技术分队的技术、战术基础训练,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训练科目,达到一定的训练要求,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手中的武器装备,成为随时能遂行战斗任务的骨干力量。1973年前后,全市加强了基干民兵建设,并建立了武装基干营、团和各种专业技术分队,且于当年就组织了训练,经过长春警备区、县、区人武部和公社、厂矿基层武装部的共同努力,完成民兵干部、民兵训练51.3万人。
  1.实行周期训练制度,完成基础训练任务。按照《三年纲要》和《四年纲要》的规定,每3年或4年为1个训练周期,在每个训练周期内,公社、厂矿专职武装干部每年集训1个月,民兵营、连长每年训练15天,武装基干民兵每年训练15至25天。经过1个周期的训练,完成纲要所规定的训练课目,经考核合格后,即算完成训练任务。实行这一训练制度,作到了按照民兵参训的年限,对新老民兵分别施教,新兵从基础学起,老兵逐年有所提高;在教学上,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使民兵较系统地学习了技术、战术,打下较扎实的基础,从而为国家积蓄了训练有素的后备兵员。
  2.建立分级训练制度,突出训练重点,提高教学质量。按照三年和四年训练纲要的规定,长春军分区实行了四级训练责任制,对不同对象实行分级训练:专业技术分队的连以上干部和技术骨干,由现役干部带队,参加省军区教导队组织的训练;公社、厂矿专职武装干部训练,由军分区教导队负责;县、区人武部举办集训班,负责民兵营(连)长的训练;公社、厂矿等基层单位,则坚持运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训练步兵分队和技术兵分队的民兵。这种分级负责的训练制度,增强了各级领导的责任心,充分发挥了各级训练机构的职能,提高了训练质量,而且把训练干部同培养教员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施教能力,锻炼和提高了管兵、教兵、带兵的本领。
  长春军分区领导对办好教导队,加强专武干部训练很重视,多由副司令员当队长,副政委当教导员,并抽调军事素质较好,有实战经验或教学经验的现役干部任教。1973年,即执行《三年纲要》的头一年,长春各级人武部门即举办各种骨干集训班534期,并通过以教导队和参加上级教导队集训等方式,集训专武干部83人,民兵连(营)长4327人,其它排以上干部48577人,武装基干民兵102668人,基干民兵343065人,高炮、地炮、通信、防化等专业技术兵14031人。其中连以上干部通过集训,基本上达到了会讲、会做、会教、能够组织民兵训练、能够带领民兵执行战斗任务的“三会两能”的要求。
  3.针对未来战争特点,在完成基础课目训练的基础上,抓好技术、战术的应用训练。长春是东北腹心地区之战略要地,国家重点设防城市之一。因此,城区的民兵训练,根据长春警备区(军分区)制定的《长春城防作战方案》的要求,强调根据保卫城市、坚守城市的作战方针,进行巷战、街垒战和地道战的训练,在市郊区及各县则侧重进行打坦克和游击战训练,所有民兵连队都要进行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的技术战术训练。鉴于长春地区大部为开阔平原地,适于机械化大兵团实施进攻战的实际情况,长春军分区尤其重视抓好民兵平原地打敌集群坦克的训练。为检验训练成果,长春警备区继1970年10月在市郊区大顶山地区举行以“三打”为基本内容的民兵训练汇报演习后,又于1973年春组织了2400多名民兵在大顶山地区专门进行了民兵打坦克训练汇报表演。1975年6月,吉林省军区在白城市西北葛根庙地区组织民兵进行“平原地防御打敌坦克实兵战术演习”,研究了依托战斗村、联防区和工程障碍,运用各种武器打坦克的办法。演习中,长春民兵在警备区的统一组织下,侧重研究了战时组织和实施临战前快速布雷和战斗中快速布雷打敌坦克群的战术、技术问题,取得了经验,培训了骨干,促进了全市民兵打坦克训练的进一步发展。
  实行有计划有重点的训练,有效地增强了民兵的战斗力,到70年代中后期,全市计有70%以上的武装基干民兵连队达到两个训练纲要规定的要求,基本上具备了能够随时执行战斗勤务的能力。
  (三)调整改革阶段
  为了使民兵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总参谋部于1979年8月发出指示,对《四年纲要》作了修正,压缩了训练人数和训练内容。1980年,总参谋部下达《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从缩小范围、减少人数、缩短周期、压缩时间、精简内容、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等方面,对民兵的军事训练进行了调整改革。1983年3月,总参谋部发出《关于民兵军事训练安排的通知》,对民兵的训练任务和实施方法再次作了调整,调整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减少训练任务,精简训练内容,减轻群众负担,主动为生产让路,为经济建设服务。通过调整改革,长春地区民兵训练人数较前大幅度下降。70年代中后期,全地区每年训练基干民兵人数平均为12.66万余人,到80年代中后期则下降为每年平均训练基干民兵7433人,年平均训练人数减少了94.5%,训练对象也由原来以步兵分队为主转向以专业技术分队为主。在训练内容方面主要是抓基础训练,适当地进行技术、战术应用训练。训练周期由4年改为2年,较前减少了一半。
  经过调整改革,民兵训练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一是适应了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建设的需要;二是参加训练的人员保持了相对稳定;三是训练方法由小型、分散的方式逐步改变为以集中为主要形式的训练;四是训练工作更加趋于规范化、正规化;五是在训练中还结合学习科学技术,开拓了训练的领域;六是减轻了群众负担,民兵参训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调整改革,给民兵训练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了显著的成
  效。
  二、专业技术兵训练
  在民兵中开展专业技术兵训练,标志着民兵训练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它不但增强了民兵在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也为军队积蓄了技术后备力量。
  长春民兵的专业技术兵训练,是随着民兵技术装备的增加,专业技术分队的建立,由点到面逐步开展起来的。50年代,长春民兵中的技术装备很少,技术分队也没有建立,所以技术兵训练没有普遍开展。1959年12月,中央军委提出要注意在民兵工作重点地区的基干民兵中培养防空兵、炮兵、通信兵、水兵等专业兵员,专业技术兵的组织和训练工作很快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翌年3至9月,长春军分区在驻长部队及市体委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下,组训了民兵通信兵21253人,其中无线电兵10168人,有线电兵8249人,无线电技工1700人,有线电技工108人,各级干部1028人。由于当时这些技术兵员是分散编组在基干民兵之中,没有建立专业技术分队,又缺乏教员和教学设备,因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训练。1969年以后,在加强战备中,民兵的武器装备和训练器材得到充实,专业技术分队的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训练条件不断改善,从此,专业技术兵训练,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被纳入了《三年纲要》和《四年纲要》,并且按照各种专业技术兵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训练时间、内容和要求,开始实行有计划、有重点的集中训练。在按照《三年纲要》的要求进行训练的第一年,即1973年,全地区举办各种骨干集训班,训练高炮、地炮、通信、防化等专业技术兵14031人。1980年,民兵训练进行调整改革,专业技术兵训练成了整个民兵训练的重点,训练比重逐年有所提高,经过努力工作,全市不仅培训出一批能组织训练,能指挥民兵执行任务的专业技术干部,而且培养出一批熟悉专业技术,能熟练地操纵技术兵器,使用技术器材的专业技术骨干,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已初步具备了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
  (一)从基本训练到整体训练
  长春民兵专业技术兵训练,初期训练规模不大,侧重基本技能和分队基础训练,训练的主要内容是:武器装备、技术器材的技术战术性能、构造、用途及工作原理;检查、保管、维修、保养、预防和排除故障的措施;操作、使用的动作要领、规则规程;战斗运用及组织指挥。为保证训练效果,采取各专业技术分队分散自训和警备区适时集中训练相结合的办法,并多次参加分别由吉林省军区、沈阳军区组织的基础训练演练、考核和竞赛。1975年8月初至9月底,长春警备区先后组织了全地区地炮分队基础训练和实弹射击,参加实弹射击的各种炮班162个,其中八二迫击炮班78个、六〇迫击炮班65个,五七防坦克炮班13个,七五无坐力炮班6个,共795人参加实弹射击,总评成绩优秀。同年11月,长春警备区组织民兵76.2毫米高炮营在大连营城子靶场进行实弹射击训练,参训民兵213人,高炮8门,完成了对中空3000米水平机,低空1000米水平机和地面坦克运动靶3个习题的训练和实弹射击。1976年8月至9月,长春警备区组织了第三批民兵高炮分队基础训练和实弹射击,参训和进行实弹射击的共677人,编成1个大队,2个营,6个连,另3个高机排,37毫米高炮36门,14.5毫米高射机枪9挺,实弹射击考核总评成绩良好。1977年8至9月,为提高民兵高炮分队的技术战术水平和干部的组织指挥能力,长春警备区奉命组织6个民兵37毫米高炮连,与通化军分区、守备第六师高炮分队共同编成3个大队,参加了沈阳军区在吉林省洮南县黑水靶场组织的军区第二批民兵高炮分队实兵演练和实弹射击。这次训练,由于采取了现役高炮分队同民兵高炮分队混合编组,受到了现役高炮部队的专业技术干部和技术骨干的具体帮助和指导,取得了良好的训练效果。1978年5月初至6月中旬,长春警备区抽调6个民兵高炮连,9个高机排,共820人,组成2个高炮营,1个高机连,参加了吉林省军区在洮南县黑水靶场组织的民兵高炮分队基础训练和实弹射击考核,取得总评良好的成绩。同年7月至9月,警备区组织全市民兵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训练竞赛,其中参加军训竞赛的各种专业技术分队106个,民兵1375人,竞赛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坚持高标准,既练技术战术,又练组织指挥,基本达到了通过竞赛把基干民兵主要是专业技术兵的训练由基础训练向综合训练发展的要求。
  70年代,是长春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开始组建和大力进行基本技能和基础训练的时期,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这一时期的训练中,由于缺乏经验,对训练技术兵的规律认识不够,偏重于技术基础训练,较少进行综合的整体训练,因而训练与实战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1979年学习株州市民兵高炮团的训练经验后,全市高炮分队坚持在搞好基础训练的基础上,着重抓了营团指挥员和指挥分队的侦察、通信、指挥作业器材使用、射击组织与实施方法等课目的训练,并定期组织营团指挥员带指挥分队与实兵在农安县波罗泡子靶场等地进行合练,使训练按照高炮分队的特点实行了整体训练,从而使民兵高炮分队的实战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一般都可以担负对空作战的任务。自加强专业技术兵的整体训练以来,到1985年,高炮、地炮、通信、防化、侦察等专业技术分队参训人数和比例逐年有所提高。1977年,专业技术兵年度训练人数为3430人,到1979年就迅速增至9713人,训练效果也不断提高。1983年9月,吉林省军区组织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会操,在15个项目的比赛中,长春军分区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单项比赛10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全地区高炮、地炮、通信、防化、侦察等专业分队,在训练内容多于往年,要求高于往年的情况下,优秀率均达到90%以上,取得了战备训练的突破性进展,此后并一直保持了较高质量的训练。
  (二)驻军协作,部队代训
  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协助地方人民武装部门训练民兵,特别是训练民兵专业技术兵,一向为驻军部队所重视,并纳入议事日程,展开工作。长春民兵专业技术兵分队组建初期,教员很少,又缺乏教材和器材,为了使民兵专业技术兵尽快地学会操作和使用技术装备,适应作战的需要,长春军分区和县、区人民武装部,在驻军部队的积极支持下,采取了与部队挂钩,请驻军技术兵部(分)队对口帮助的方式,及时地开展了专业技术兵的训练工作。自60年代初期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以来,驻军235部队、017部队、3025部队、3036部队、3009部队、247部队等都协助军分区和人武部组织过民兵训练。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由部队代训的基本方法是“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走出去”,就是由军分区和人武部组织民兵到部队去,利用部队的武器装备、训练器材和设施,由部队的干部、战士担任教员,进行培训。长春民兵专业技术兵到部队接受训练的,主要是一些技术性较强、学习时间较长、受训民兵人数较少的专业,如无线电报务员、标图员、航模靶机员等。“请进来”,就是请部队派干部、战士,携带必要的训练器材和教具,到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担任教员,向民兵传授专业技术。这种方式一般在受训民兵人数较多,民兵具有一定的技术装备和教学条件的情况下采用。二道河子区、宽城区、汽车厂的民兵高炮营、团在组织基础训练和综合训练期间,曾多次请驻军高炮部(分)队的专业技术干部和战士帮助训练。进入80年代初期,“走出去”、“请进来”这两种方式,一般在同一技术兵种,如高炮技术兵训练时,是相互交替运用的。“走出去”培训民兵干部和技术骨干,再“请进来”帮助和指导民兵干部教学,运用这种方式进行训练,取得了更好的训练效果,这在长春民兵高炮专业技术训练中的无线电通信、识图标图、航模靶机操纵等项技术教练上成效尤为明显。1980年8月,长春警备区根据沈阳军区颁发的《部队与民兵挂钩方案》的规定,结合长春民兵建设的实际,经与驻长部队协商,制定了《长春地区部队与民兵挂钩方案》,发至驻长春各部队和所属县、区人武部,从此,部队协助人民武装部门训练民兵的工作更进一步地开展起来。
  由于驻军部队把训练民兵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发挥了很大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多次受到沈阳军区的通令表彰,其中驻军炮兵81025部队和步兵81105部队被沈阳军区树为部队做民兵工作的先进单位。
  (三)培训教学骨干,提高自训能力
  借助部队的技术力量训练民兵专业技术兵,有效地提高了民兵技术兵的训练质量,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随着长春民兵专业技术兵队伍的不断发展,要全面搞好专业技术兵的训练,首先必须搞好教学骨干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自训能力。为此,各级军事领导机关,从开展民兵专业技术兵训练的初期起,就有计划地通过举办专业集训队、轮训班、抽调干部入院校学习等方式,对人民武装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使之能够担负起训练任务。
  在有计划地抓好现役人民武装干部专业技术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配备的同时,自70年代初期起,长春军分区还充分运用分级培训的办法,培训民兵技术干部、教员和骨干,有效地提高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自身训练的能力。除分期分批地将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单位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尽可能多地送吉林省军区教导队接受各种专业技术培训外,还通过警备区(军分区)教导队施训,办专业技术集训班集训等形式,培训了相当数量的专业技术骨干。据统计,1973年至1975年,各专业技术兵分队组建和施训初期,长春警备区司令部通过办教导队和集训班,就培训地炮、高炮等专业技术分队连、排长及其它专业技术骨干406名,基本上保证了当时基层专业技术分队训练的正常进行。
  三、预备役训练
  预备役训练又称后备役训练,是人民武装力量军事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战时储备训练有素的后备兵员。
  长春预备役训练始于1956年,其时主要是对预备役军官和士兵进行试训,尚未全面展开。1958年大办民兵师后,预备役建设中断,预备役训练就此停止。80年代初期,预备役制度重新确立后,预备役训练又得以恢复,到1986年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组建后,全市预备役训练,就步入以炮兵预备役训练为主的新阶段。
  根据总部和上级军区的规定,预备役训练主要是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军事知识教育和作战技能训练。训练通常分为预备役军官训练,预备役士兵训练,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训练。预备役士兵训练主要在民兵组织中进行,由军分区、人武部组织实施。未服过现役的基干民兵,18至20岁期间参加30至40天的训练,专业技术兵可适当延长训练时间。服过现役和受过训练的基干民兵,按解放军三总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复训。服二类预备役的普通民兵和未编入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也要按规定适时进行必要的训练。预备役军官在服役期间,接受3至6个月的训练,必要时还参加应急训练。高等院校的学生在校就学期间,受基本的军事知识训练,并将适合担任军官职务者,再进行预备役军官训练。预备役军官训练一般由吉林省军区和长春军分区教导队负责,大、中院校学生的军训,根据国防部、教育部的规定由在校设置的训练机构或配备的专职人员组织实施。
  预备役部队训练,主要是进行成建制的本级组织指挥训练和专业技术骨干训练。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组建后,初期主要是抓自身建设,同时也进行了小规模的试训。1988年该师正式开训,由于预备役师是按照现役部队的编制编组的,因而其训练内容和要求,也同现役部队基本一致。
  四、教练队伍培训
  长春民兵军事训练的教学队伍,是随着长春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50年代,长春民兵兵种单一,装备简单,基本上没有专门的教学人员,民兵训练教学是依靠复员退伍军人、老干部、老民兵,能者为师进行的。60年代,这种状况有所改变,在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的过程中,为加强民兵军事训练,长春军分区于1963年从复员退伍军人中挑选了2905名军事素质较好者,施以必要的训练,让其担任了民兵军事训练的小教员,但这仍不是专门的教学队伍。进入70年代,随着专业技术分队的建立,武器装备的发展,教学手段的改善以及训练方式由分散转向集中施教,培养和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队伍,就势在必行。为解决这个问题,长春警备区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训练纲要的要求,首先通过办教导队、集训班、实兵演练等形式,加强了对专职人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集训、轮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他们真正达到“三会两能”的要求,以胜任民兵军事训练的教学工作。其次是从复员退伍军人中,挑选出一些有较好的军事基础、组织能力和较高文化程度的人,加以良好的训练,安排他们充当民兵军事教员。对技术复杂、难度较大的专业技术兵的教员,选送省军区教导队受训,一般专业技术兵的教员由警备区(军分区)培训,步兵分队教员由警备区(军分区)、人武部共同负责训练。三是采取必要措施,保持教学队伍的相对稳定。主要是按照沈阳军区的要求,开展了评比优秀教员的活动,建立考核、评定等级制度,凡被评为优秀教练员和经过考核达到“三会两能”的人员,发给民兵教员证书,并给予必要的奖励,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安心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经过多年的工作,全市大部分公社(乡)、大型厂矿一般都有了3至7人的教学小组,基干民兵连队有2至3人的教练员,一支以现役干部和专武干部为骨干,以民兵干部和民兵骨干为主体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民兵教学队伍,到80年代初即基本形成。1988年9月,吉林省军区民兵教练员考核小组,对长春军分区参加考核的27名教练员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定,其中26人获优秀教练员称号。
  五、训练基地建设
  1983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参谋部《关于民兵军事训练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北京的经验,因地制宜地搞好民兵训练基地建设,把民兵训练逐步转向以县(市)为单位的集中训练。根据《通知》精神,长春军分区就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问题作出了统一规划,二道、宽城区人武部和军分区不另建训练基地,统一使用军分区教导队大顶山的训练场地、训练设施、生活设施,组织民兵干部、民兵骨干和专业技术兵集中训练;其它区、县人武部均应建立民兵训练基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边建设、边使用,并逐步完善。已建成的县、区训练基地,一般有射击、战术训练场,有教室和较完备的教学器材,有基本生活设施,可以进行步兵和专业技术兵的训练。这些基地的建设虽然多不是规范化的,但基本可以保证民兵集中训练,而且为政治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提供了场所。
  六、训练物质保障
  民兵军事训练的物质保障,包括各类教材、挂图、各种教具、器材、活动经费、武器弹药等,是实施军事训练的物质基础。基准教材、制式器材、经费以及弹药等消耗物资,都由总参谋部统一筹措,有计划地分配给各地民兵使用。1958年以前,长春民兵军事训练所需要的教材,是由吉林军区编写的,1959年以后则使用总参谋部组织编写的全国民兵军事训练通用的基准教材,到1980年,民兵所使用的训练教材,经过总部多次修订,已基本配套,有步兵教材,也有各种专业技术兵教材。此外,还编印了10种教学挂图,沈阳军区和吉林省军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还编写了一些教学参考材料。
  民兵训练的器材,种类多,数量大,多年来一直是由上级军区采取制作或购置的办法解决的,但同时广大民兵也就地取材,自制了一些简易器材,弥补了制式训练器材的不足。
  1969年以后,在加强战备训练期间,长春警备区和县、区人武部发动和组织民兵,开展了改进和革新训练器材的活动。1970年,长春民兵在进行战备训练汇报表演中,进行了自制火箭、自制四〇火箭筒、自制枪榴弹射击和地雷战表演。由长春光机所等单位民兵试制的四〇火箭筒,经过多次实弹射击检验,其主要技术战术性能都优于当时民兵装备的同种旧式火箭筒。1984年,沈阳军区举办民兵训练器材革新展览会,会上展出的长春机械厂民兵研制的高炮综合教练器,只需2名教员,即可对1个高炮连的1、2、3、4炮手进行训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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