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图书馆
长春图书馆
机构用户
长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六节 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2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奖惩
分类号:
E263
页数:
1
页码:
5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保卫团受奖条件和惩罚制度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民国保卫团
奖惩
内容
依据1914年5月民国《地方保卫团条例》和吉林省据此制订的保卫团章程中的规定,各保卫团在办理保卫事宜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县保卫团总监督(县知事)核给奖励。受奖条件:“一、检获著名或是悬赏缉拿之巨匪讯明惩办者。二、盗贼抢劫登时捕获者。三、团内无盗贼土匪踪迹者。四、协同他团捕获盗匪者。五、因捕拿盗匪被伤或毙命者。具第一项至第四项情事得由总监督酌量情形给奖。但认为成绩优美者并得由总监督呈明省长核奖。具第五项情事,得由总监督呈明省长照警察恤赏章程办理。”
各团办理保卫事宜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县总监督量予惩罚:“一、容匿盗匪者。二、团内发生抢劫重案未能登时捕获者。三、探访未确误行逮捕或有意诬及良善者。四、偷惰不能得力者”。以上各项由总监督酌量情节轻重量予惩罚或撤革之。如情罪重大时得呈明省长严办。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