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枪械弹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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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枪械弹药
分类号: E296.7
页数: 1
页码: 5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民国保卫团枪械弹药种类数量统计情况和武器保管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民国保卫团 保卫队

内容

团丁枪械,由各户备价请领,编号造册,送县备案,如有损坏随时报告,不得私自转让变卖。武器多为旧杂式枪械,如老套筒、连珠枪、自来得、别拉旦、七米厘等。武器的数量随着各时期团队编制的改变而变动,各团队拥有数不固定。长春县保卫团在1926年5月间,有正附团官681名,其中正团267名,枪173支,每枪配弹药90发;附团414名,枪100支,每枪配弹药50发。
  武器保管。1922年,省公署以训令规定了警团枪弹保管的规则:凡公有枪弹,须分别警有和团有,列表报省长公署备案;借用民间枪支,须另列一表附送核查;剿匪时消耗枪弹,须随时报县知事核明注销;凡警团人员交卸时,须将保管枪弹数目列表报县知事核明备案;县知事交卸时,须将所属警团公有枪弹列表呈报省长公署核查;所有枪弹如有损失,按补赔办法办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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