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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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1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经费
分类号: F830.45
页数: 1
页码: 5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朝团练经费情况,主要介绍了团练经费和预备巡警经费两方面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民众武装 经费

内容

一、团练经费
  团丁不发饷,团练经费主要用于练会办公。常驻会的练总和一部分团丁补给津贴、工食,以及购买枪弹,所用经费由民间自筹,按地亩数摊捐,其数额各地区和各时期不同。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吉林省保甲团练章程规定,团练经费每垧地不得超过150文,十分之二送团总处应用,十分之八留本屯开支。
  二、预备巡警经费
  按宣统年间颁布的预备巡警章程规定,无论巡官、巡长、巡目和巡警概不发饷,但遇剿匪或出境缉捕,其公用费、弹药费、特别事项(如公伤、抚恤等)所需钱款,由该管区大户公摊。各地经费来源不尽相同,农安县预警费从历年青粮中调拨,凡种地满10垧者,出三色粮2斗,10垧以上者递加,每年秋收时,由巡长会同绅董抽收。其它县有的由警饷中扣除一成作为预警费;有的从地亩捐内拨款;有的由官府自筹。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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