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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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0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医疗卫生
分类号: R821
页数: 5
页码: 511-5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卫生情况,主要介绍了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保障两方面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后方勤务 医疗卫生

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
  (一)卫生行政机构
  按照全军统一编制,军(省军区)、师(军分区)后勤部分别设卫生处和卫生科,负责所在部队的卫生勤务工作。卫生处(科)设处(科)长,编卫生助理员数人,在后勤部党委和后勤部首长领导下,开展和管理部队的医疗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
  (二)医疗技术机构
  在部队编成内,军、师设野战医院,团设卫生队,省军区设门诊部,军分区设卫生所。吉林省军区建制内曾列编若干驻军医院、中心医院、预备医院和疗养院。空军39001部队曾列编空军长春、吉林和公主岭医院。陆军81021部队曾列编第二一六医院。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军队体制的变化,驻军医疗体制不断变化,至1985年后,驻军医疗体制,平时即成为以驻军医院(空军长春医院)、中心医院(陆军第二〇八医院)为骨干,以野战医院、门诊部、卫生所、卫生队为组成部分的基本结构。
  1954年5月至9月,吉林军区先后接管了东北军区后勤部10所陆军医院,并进行了整编,整编后,共有5个驻军医院,6个预备医院和3个疗养院。
  为了切实贯彻“面向部队,为兵服务”的方针,1955年开始建立驻军医疗体系,将各医院、预备医院和疗养院编成两个医疗群(医院群):第一医疗群由二〇八、二〇七、二〇九驻军医院,五〇、五四预备医院和九〇疗养院等6个单位组成,二〇八医院为医疗技术中心医院;第二医疗群由二一〇、二〇六驻军医院,四九、五一、五二、五三预备医院和八八疗养院等7个单位组成,以二一〇医院为医疗技术中心医院。各医疗群均在吉林军区领导下开展工作。医疗体系建立后,各医院按照医疗区的划分,组成医疗队到部队巡回医疗,并直接指导管区部队的医疗技术和卫生防疫工作。
  1955年以后,吉林军区所属医院部分调离吉林省,部分撤销、改编或合并,到1985年10月,其所属的二〇六、二〇七、三五二、三二一和二〇八医院,先后移交沈阳军区后勤部三分部领导后,吉林省军区编成内即不再设列编医院。
  空军长春、吉林、公主岭医院,在1964至1967年,1970至1973年间,曾两度列编39001部队建制。1973年后,长春、公主岭医院归建沈阳军区空军后勤部,吉林医院列编空军军医学校。
  1983年,原驻通化之第四十六野战医院改编为陆军第二一六医院,列编陆军81021部队,并移驻长春。1985年该院移交沈后三分部领导,至1987年改编为陆军第二〇八医院的综合科。
  二〇八医院是吉林地区八个驻军医院的中心医疗机构;空军长春医院是驻吉林地区空军部队的中心医疗机构。其基本任务是:“运用医疗护理设施和医疗技术手段救治伤病员,帮助和指导部队的预防工作,保障军人健康,巩固部队战斗力”。医院分科较细,医疗设备齐全,技术力量较强,有较大的收治伤病员的能力。除设有各种西医科室外,还设有中医科室,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医治伤病员,并担负一定的培训医务技术干部,进行以临床医学为主的医学、军事医学科研等任务。
  二、医疗保障
  (一)防病治病
  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技术机构,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面向部队,为兵服务”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在有关医疗的问题上,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外,均按照防治体系逐级负责逐级解决。
  1954年,吉林军区接收的各陆军医院经过整编,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科室,由野战医院性质转变为后方医院性质的驻军医疗机构。各医院吸取苏军的经验,推行“科主任责任制”、“计划治疗”、“保护性医疗制”三大制度,并积极发掘祖国医学遗产,学习和运用组织疗法、针灸疗法等几十种中医治疗方法,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医疗技术,保证了收容、治疗任务的完成。据吉林军区领导的两个医疗群中9个医院统计,从1954年到1956年间,共收容伤病员8.8万名,治愈率1954年为80.7%,1955年为85.2%,1956年提高到97.6%。死亡率1955年为0.67%,1956年下降为0.35%。
  1957年以后,各医院普遍开展了“改善服务”活动,不断改进医疗作风、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医疗技术,一些医院经常超额完成收容和治疗任务。其中二〇七等医院,超额完成收容治疗任务高达50.7%。1960年,各级医务人员大下部队,开展防病治病工作。1962年,各医院树立了以医疗工作为医院经常性中心任务的指导思想,确保医护人员每周有六分之五的时间用于医疗护理,到1963年,部队发病率比1962年下降2.2%,伤病员治愈率提高6%,达到97%。这个期间,陆军第二〇八医院坚持以白求恩为榜样,发扬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精神,在医疗、科研、教学实践中均取得优异成绩,1963年7月,被评为全军医院工作的两面红旗之一。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卫生部门和驻军医院,努力排除“左”的干扰,坚持贯彻执行毛主席的“六•二六”指示①(196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同志发出“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组织大批医务人员大下部队,深入农村、厂矿企业,为广大工农兵防病治病,并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其中,在1967年、1972年和1976年3个年度,仅吉林省军区所属卫生医疗单位,即先后派出医疗队达131个,医疗防治小组121个,共1300余人次,深入连队、哨所、工地、农村,为指战员和贫下中农服务。在1967年,二〇七、二〇八医院派出的11支农村医疗队,为社员治病4.2万余人次,抢救患者480人次,手术248人次。在唐山地区发生强烈地震时,各驻军医疗单位,更以人民子弟兵的高度责任感,迅速派出大批医务人员,组成医疗抢救队(组),赶赴灾区,抢救伤病员。与此同时,还陆续收容了大批伤病员住院治疗,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爱人民的精神。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医疗卫生工作继续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驻军医院伤病员之昼夜发病率、死亡率、治愈率、床位使用率,均达到了规定的指标,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在拨乱反正中迅速提高。自1982年起,各驻军医院普遍开展了标准化管理活动,医疗作风和质量进一步改善和提高。1985年,各单位进一步实行医疗卫生工作标准化管理和基层卫生化管理,当年驻军医疗卫生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的占总数的87.5%,其中二〇八医院在全军医院检查中被评为全军先进集体。
  (二)中西医结合
  1953年,东北军区卫生部举办针灸训练班,此后部队医院开始使用针灸治疗法治病。1955年,吉林军区所属驻军医院、中心医院开始配备专职中医,开设中医药房,进行中医会诊。1962年,各驻军医院开始设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至1979年,驻军医院、中心医院成立了中医科,中华传统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逐步得到广泛应用。
  为实现中西医结合,各大医院除设立中医科室,进行中医治疗外,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起西医学中医,实行中西医结合的活动。为有效地提高西医在中医方面的修养,1956年,驻军医院(中心医院)组织了部分西医到北京中医研究院接受培训,从理论和实践上提高中医医疗水平。1959年,各医院普遍组织西医学习了《中医学概论》、《中药学概论》、《中医护理学》等著作,西医学中医的活动有了较大的加强,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各种途径培训了相当数量的中医师,使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作出了很好的成绩。陆军81021部队所属某野战医院军医赵普羽,与所部卫生部门用新医针灸疗法为驻地聋哑学校的学生治病,打开了聋哑禁区。1968年至1978年,陆军第二〇八医院应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3.9万余名,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初期,该院使用单一的穴位结扎刺激疗法治疗,后来逐步发展到应用中药蒸薰,功能锻炼,矫形手术等综合的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并对儿麻后遗症的发病机理和分类治疗进行了研究,使治疗效果明显提高。基本治愈和有明显效果的,1972年为20%,1976年提高到42%。无效率1972年为14.8%,1976年下降到1%。由于该院在儿麻后遗症的治疗和科研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70年,沈阳军区为该院记集体二等功,为儿麻医疗队记集体一等功。
  此外,自50年代初期以来,驻军部队和医疗卫生机构,还广泛地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反细菌战、除四害、讲卫生、预防疟疾、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感冒、细菌性痢疾、肠炎、传染性肝炎等传染病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56年后,各部队和医疗卫生机构,又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持续地开展了避孕知识、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技术服务活动,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国民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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