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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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秣
分类号: E233
页数: 1
页码: 4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伪满军后方勤务粮秣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了军粮、饲粮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后方勤务 粮秣

内容

一、军粮
  伪满军用粮起初采取以现品供应的方式,1933年改发代金,军队用代金购买粮食。
  粮秣供应标准自1939年起,分平时和战时两种。平时粮食基本定量,每人每日高粱米600克、苞米300克,合计900克。用小米、苞米面、糜子米代用粮食定量时,其数量等同高粱米。战时粮食基本定量,每人每日高粱米700克,苞米300克,合计1000克。用其它粮食品种代用定量时,大米由平时的195克增至500克;面粉由平时的130克增至500克。食用大米或面粉不足1日量部分,由其它品种粮补充。副食燃料费每人每日定额0.15元,战时增至0.8元。
  伪满军虽然规定了相当的日口粮标准,但实际上士兵很少吃到细粮,并且经常吃不饱,营养不良。“一日三餐都是带沙子的高粱米饭和菜汤,不好吃还吃不饱”,“每到星期日改善一次伙食,两顿大米饭,菜汤不变样”。
  二、饲粮
  饲粮分为平时饲粮、增加饲粮和战时饲粮。所需数量根据马匹和军用畜禽类的现有饲养数发给。
  (一)平时饲粮和增加饲粮
  平时饲粮是在正常情况下,支给各部队保管马、私马以及军犬、军鸽等的粮食。增加饲粮是在特殊情况下因军马、军犬等劳役激烈,而在支给平时饲粮的基础上增发的饲粮。军马的平时饲粮,每马每日基本定量高粱米4000克,干饲草10700克,食盐30克。也可用适量的豆饼、大豆、燕麦、苞米、小麦和谷草、麦(稻)秸、牧草、青燕草、鲜草等作为代用品;增加饲粮,每马每日高粱米200克以下,或同量的代用品豆饼、燕麦等。军犬的平时饲粮费,每条每日0.15元,增加饲粮费0.02元。军鸽平时饲粮费每只每日0.01元。
  (二)战时饲粮
  是对因战事而出动的军马、军犬等支给的饲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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