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薪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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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薪津
分类号: E233
页数: 3
页码: 457-4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伪满军薪津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了薪饷、津贴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后方勤务 伪满洲国军后勤

内容

一、薪饷
  伪满军的薪饷按将官、校尉官、准尉官、军士、兵及生徒等不同等级确定不同标准。将官分特任官和简任官,特任官只有1个级别,薪俸最高。简任官分1至7级,每级月薪差额均为50元。校尉官为荐任官,共分23级;准尉官为委任官,分7级;军士分10级,兵分上中少三等,各级官兵的月薪饷标准如表:
  二、津贴
  官兵每月除俸饷外,还发给一定数量的津贴。津贴分为职务津贴、冬季津贴、勤务地区津贴、出动津贴和武装津贴。
  (一)职务津贴
  根据不同职务确定标准,简任武官(中将、少将)每月60至150元;荐任武官(校尉官)每月15至50元;勤务成绩优秀的委任武官(准尉官)相当于月薪饷的20%;陆军士兵的津贴分12个级别,最高每月24元,最低7元。
  (二)冬季津贴
  简任官以下的武官及营外居住的士兵(营内居住的除外),自每年10月至翌年3月的6个月间,按地区及其等级领取冬季津贴。一级地区,冬季津贴相当于薪饷的10%;二级地区,相当于薪饷的15%;三级地区,相当于薪饷的20%。
  (三)勤务地区津贴
  依据勤务地区的生活费多少,交通是否便利,医疗和教育设施是否完善,以及其它日常生活条件的差别,划分地区津贴等级,再按职务确定地区津贴数额,每月每人由2元至104元不等。
  (四)出动津贴
  伪满军出动“讨伐”或被派遣到战地,按规定领取出动津贴。出动津贴的数额,在出动期间按薪饷或津贴额的10%至40%计发。
  (五)武装津贴
  对于被任命为军官或准尉官者,在开始任职的时候,发给武装津贴350元,但由准尉官被任命为军官者,则不发给此项津贴。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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