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3275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东北军后勤 |
分类号: | E233 |
页数: | 4 |
页码: | 454-45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对清末新军和巡防队进行了改编。同年10月,原东三省督练处吉林督练公所改为吉林军政处,设军备科、军需科和军械局等后勤机构,负责军队的后勤保障。1913年,军政处改并吉林都督府,其后勤机构改为都督府军务课、军需课。军械局改为军械库,隶属军务课,并在课内设军医课员。同时,另使位在都督之下的吉林护军使建署理事。护军使署设军务科、军需科和医官等,实际“统管通省军队”事务。1914年,裁撤省都督和护军使,改置冠有名号的将军,督理省军政,原吉林都督府改组为镇安左将军行署。其后勤机构设军需课和军医课,原军务课之军械库分出,改建吉林军械支厂。1916年,废除各省将军,改设省督军,原吉林镇安左将军行署改组为吉林督军公署,其后勤机构设军需课和军医课。所属吉林省防军各混成旅编成内设有专职后勤人员:旅设正军需官、军医官和兽医官;团设军需官、军医官,炮兵团另设副军械官、军械长、马医长、马医生,骑兵团另设马医长;营设军需长、军医生,炮兵营和骑兵营设军医长、查马长,机关枪营设兽医生;连队设司务长。专职后勤人员具体承办部队后勤各专业勤务的保障事宜。 |
关键词: | 长春市 后方勤务 东北军后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