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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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2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
分类号: E289.34
页数: 56
页码: 111-166
摘要: 本章共五节,分述了长春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驻军部队、军事院校、后勤保障机构、国防专业技术机构驻军体制情况的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驻军体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

内容

194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发《关于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通令全军进行整编,实行统一的编制和番号。当月17日,东北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即按照规定纳入全军的编制序列,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自1948年11月2日东北全境解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于东北部队主力全部入关作战,东北地区的驻防部队很少,在长春驻防的基本是警备司令部所属警备部队。1951年后,由于抗美援朝战争和巩固后方的需要,大批部队又调往东北,驻长春的军事单位亦不断增多,尤其是为部队培养干部的军事院校发展更快。1955年8月吉林军区由吉林市迁驻长春,1958年,81021部队进驻长春,39001部队在长春组建,地方部队和民兵组织也有了加强,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在长春也有了完整的体现。此后,随着人民解放军建设的不断加强,编制体制不断调整和完善,驻长部队和军事单位的构成不断趋于合理,使之更加符合军队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的要求。
  第一节 军事机关
  一、吉林军事部
  1949年1月7日成立,隶属吉林省人民政府,军事上受东北军区指挥。5月,改吉林省政府军事部为东北军区吉林军事部,隶属东北军区建制,任邱会奎为部长,辖吉林警卫团、舒兰独立第三团、敦化独立第五团,代管延吉、桦甸、吉林和长春解放军官教导团,指导榆树、延吉、敦化、磐石、九台、珲春、双阳、和龙、桦甸、永吉、安图、蛟河、德惠、舒兰、汪清、伊通和长春县人民武装科。长春解放军官教导团为东北军区解放军官教导第四团,有工作人员155人,解放军官3162人,其任务是对解放军官进行审查、教育和处理,1949年8月下旬完成任务后予以撤销。
  吉林军事部受东北军区和中共吉林省委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民兵、自卫队建设,发展地方人民武装,肃清残余匪特,维护社会治安。
  二、长春警备司令部
  1949年5月22日成立,受东北军区领导,担负长春市的安全警备任务。新设之长春警备司令部,实际是1948年10月成立的长春卫戍司令部的改称,是由东北军区直属第一六四师(原东北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十一师于1948年12月25日改成)机关兼,师长王效明兼任警备司令部司令员,所属警备部队即一六四师所部。
  三、吉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是于1960年4月由吉林军区改称的,驻地长春,隶属沈阳军区建制,受沈阳军区和中共吉林省委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辖若干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负责吉林省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还担任边防和城市警备任务。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以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为基础于长春建立吉合军区,同年10月,奉中共中央指示,挺进东北开辟工作的部分干部,到达吉林地区,11月10日,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决定,成立了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同时以吉合军区为基础组建了吉林(东满)军区,隶属东北人民自治军,并接受中共吉林省工委的领导。1946年1月初,按照中央军委决定,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同时将各部队和各军区进行了调整,吉林(东满)军区改编为吉辽军区,吉辽军区受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和中共吉辽省委双重领导。1946年5月四平保卫战以后,国民党大举北犯,占据了松花江以南大片土地。由于解放区的缩小和行政区域的变更,同年7月东北局和东北民主联军决定,整编军区组织机构,吉辽军区又缩编为吉林军区。1948年12月25日,吉林军区奉命撤销,另成立吉林省政府军事部。1949年1月,吉林省政府军事部正式成立,5月,改称东北军区吉林军事部,仍受东北军区和中共吉林省委的双重领导。1953年1月,吉林军事部奉命再次改称吉林军区,黄思沛任司令员,李梦龄为政治委员。1954年5月,部队整编,将吉林省公安总队合并到吉林军区,并接管了东北军区后勤部所辖的一部分医院和仓库。
  1956年4月2日,根据国防部命令,吉林军区组建公主岭、白城子、通化、延边军分区,隶属吉林军区建制。1958年12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指示和沈阳军区命令,将所属公安内卫、边防部队大部移交吉林省公安厅,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沈阳军区命令,1959年1月5日,公主岭军分区改称为四平军分区;3月17日以长春、吉林市兵役局为基础,组建长春军分区和吉林军分区;5月15日,将白城子军分区改称为白城军分区。至此,吉林军区下辖6个军分区和13个直属团级单位。
  1960年4月19日,根据总参谋部通知,吉林军区改称吉林省军区。
  1961年2月,根据沈阳军区命令,以步兵第五七〇团为基础扩编成长白山岳师,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其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二一三师”,辖师直和3个步兵团。1965年1月3日,陆军第二一三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独立师,其所属步兵第六三七、六三八、六三九团和新建团,依次改称为独立师步兵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团。1966年7月21日,沈阳军区命令,将吉林省公安总队改编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原公安总队下属的第一、二、兰、四、五团,依次改称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六、七、八、九团。10月1日,将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改称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一师,所辖各团番号不变。1966年4月,由于地方行政区划变动,沈阳军区命令,于5月将长春、吉林军分区依次改称为德惠军分区和永吉军分区,分别领导原长春、吉林军分区所属各县人民武装部。同时,在长春和吉林两市各设1个相当师级单位的市人民武装部,分别领导原长春、吉林军分区所属的各区人民武装部。1969年7月3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德惠军分区与长春市人武部合并为长春军分区;永吉军分区与吉林市人武部合并为吉林军分区。11月26日,长春军分区改称长春警备区。同年8月27日,总参谋部批复,内蒙哲里木军分区转隶吉林省军区建制。1970年1月10日,中央军委批复,沈阳军区守备第三师转隶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1972年9月12日,吉林省军区根据沈阳军区命令,将沈阳军区守备第十七团和吉林省军区第四团合并扩编为守备第六师,下辖守备第十六、第十七团和炮兵团,归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此时,吉林省军区下辖1个警备区、6个军分区,领导指挥2个独立师和2个守备师,官兵总计40982人。
  1976年2月29日,沈阳军区命令,将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一、二、三团改编为吉林省军区边防第一、二、三团,独立第一师改称为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所辖3个步兵团和炮兵团依次改称为独立师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8月24日,沈阳军区命令,将独立第二师裁撤。1979年7月9日,沈阳军区电示,哲里木军分区和白城军分区所属科右前旗、突泉县人民武装部转隶内蒙古军区。1980年11月26日,总参谋部批复,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改编为沈阳军区守备第十师,仍归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所辖步兵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坦克团,依次改编为守备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团和炮兵团、坦克团。同年12月31日,根据吉林省军区命令,长春警备区改称长春军分区,其警备任务由吉林省军区兼管。1981年11月20日守备第三、第六师交由白城守备区领导指挥。同年12月1日,守备第十师交由第六十八军领导指挥。
  1982年7月7日,为加强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根据总参谋部通知,在吉林省白城地区组建了“沈阳军区白城预备役步兵师”,下辖3个步兵团和1个炮兵团,隶属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10至11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边防第一、二团和独立第一、二、三团正式移交吉林省公安厅。1983年2月9日,沈阳军区决定,在四平和延边地区各组建一个预备役师,分别称四平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和延边预备役守备师,隶属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1985年1月29日,沈阳军区又决定,在长春组建长春陆军预备役师。10月21日,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组建公主岭、浑江、辽源、梅河口军分区,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
  1986年2月,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改编为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6月,各军分区所属之县、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建制。7月,根据军委扩大会议决定和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进行精简整编。在精简整编中,调整了省军区、军分区领导班子,撤销了新组建的公主岭和梅河口军分区。至此,吉林省军区下辖长春、吉林、延边、通化、四平、白城、浑江、辽源8个军分区,长春、延边、四平、白城4个陆军预备役师,1个边防团、1个坦克预备役团、1个通信预备役团和1个工兵预备役团。
  随着精简整编的深入进行,吉林省军区的体制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任务亦转移到民兵和预备役工作上来。
  四、长春军分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长春军分区是长春市人民武装的领导机构,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接受吉林省军区和中共长春市委双重领导,负责长春市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预备役、兵役和动员工作。
  长春军分区成立于1959年4月,它是从建国初期成立长春市人民武装股开始,经长春市人民武装部(团级)、长春市兵役局等沿革阶段逐渐演化发展而成的。1951年1月,遵照东北人民政府和东北军区《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工作建设的指示》精神,长春市人民政府设立武装股。4月1日,市政府武装股列入军队编制,归东北军区吉林军事部建制,受东北军区吉林军事部和中共长春市委双重领导。长春市武装股辖东荣、双德、净月3个市郊区武装部。1952年11月,根据东北军区命令,撤销了长春县人民武装部,以长春市武装股和原长春县人民武装部为基础,组建了长春市人民武装部,设军事、政治2个股,辖市郊第七至十八区武装部①(第七至第十八区是指兴隆山、范家店、双德、西新、大屯、净月、春阳、劝农、卡伦、米沙子、万宝、合隆等12个区。)。1954年10月,根据吉林军区《兵役局整编决定》,长春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吉林长春市兵役局,下设动员、征集、统计、预备役军官和民兵5个科,原市人武部所属各区人武部撤销,每区改设武装助理1名。翌年12月2日,吉林军区规定长春市兵役局为四等一级兵役机关②(全国按人口多少将市划为八等,其中二、三、四、五、六等市各分两级,长春市兵役局为四等一级。),动员、统计两科分别改称为组织动员科和预备役士兵统计科。1959年1月10日,吉林军区下达《公主岭军分区名称变更及改变县兵役局领导关系》的命令,将原公主岭军分区所属的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县兵役局改隶长春市兵役局建制。1959年4月,奉沈阳军区《关于军分区机构调整和兵役局改称问题》的命令,撤销了长春市兵役局,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长春军分区,刘金才任司令员,市委第一书记宋洁涵兼任政治委员,黄鸿瑞任第二政治委员。军分区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管处等领导机关,辖朝阳、南关、宽城、二道河子、郊区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等10个区、县人民武装部③(1959年5月15日,沈阳军区下发沈司(务)字第92号命令,决定长春市五个区建立人民武装部,从此军分区下辖10个县区人武部。)。1960年6月,吉林长春军分区奉命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长春军分区。
  1966年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德惠专署,将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县划归德惠专署领导。为与地方行政区划变动相适应,遵照总参谋部4月13日电示和5月下达的《长春军分区整编问题的命令》,长春军分区改编为德惠军分区,同时成立长春市人民武装部,执行师级权限。
  德惠军分区: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受吉林省军区和中共德惠专区委员会双重领导,司令员杨克明,政治委员任青远(地委书记兼任)。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处,辖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县人武部。1966年7月,奉吉林省军区命令,德惠军分区收编了公安部队长春大队,其所属5个县公安中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县中队,直接由所在县人武部领导指挥。
  长春市人民武装部: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受吉林省军区和中共长春市委双重领导,部长刘金才(吉林省军区副司令员兼任),政治委员宋洁涵(市委第一书记兼任)。机关设武装科、政工科和供应科,辖朝阳、南关、宽城、二道河子和郊区人武部。
  1969年3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德惠专署,所属榆树等5县重新划归长春市。德惠军分区与长春市人武部合署办公。7月31日两单位合编,重新组建长春军分区,司令员杨克明,政治委员(暂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处。所辖县、区人武部同原长春军分区。
  1969年11月26日,长春军分区改编为长春警备区,司令员杨克明,政治委员刘坚彬。长春警备区执行正师级权限和原长春军分区编制,其隶属关系、机关设置和所辖县、区人武部不变。长春警备区除负责长春市民兵、预备役、兵役、动员工作外,还担负长春市城市警备、人民防空、国防工事和预设战场建设等的组织领导工作。1970年7月2日,吉林省军区颁发《长春警备区编制表》,警备区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人数显著增加。1975年军委扩大会议后,警备区进行精简整编,编制总人数略有减少,但机构设置有所增加。1976年12月23日,沈阳军区颁发《长春警备区机关编制表》,设置了警备区顾问组,增加了机关科的编制数量。1976年8月24日,吉林省军区下达《关于独立第二师的整编问题》的命令,其中规定将省军区独二师步兵第八团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一团,归长春警备区领导指挥。1978年12月23日,沈阳军区重新颁发《长春警备区编制表》,机关科的编制数量又有增加,已由初时的9个增至18个。
  长春军分区改编为警备区后,由于执行加强战备、“三支两军”任务和坚持日常工作的需要,编制体制不断扩充,警备区和所属人武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数量一度突破了编制员额,形成了日常工作、战备工作和“三支两军”三套班子,副职人数显著增加,机关干部大量超编,呈现出机构臃肿的状况。此间还一度中断了地方党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的制度。
  1980年12月31日,根据总参谋部11月26日的批复和沈阳军区的决定,长春警备区改称长春军分区,司令员邹长海,第一政治委员任青远(市委书记兼),政治委员陈悦恭。警备区改编为军分区后,城市警备任务改由吉林省军区兼管,机关编制撤销了科的建制,所辖县、区人武部不变。
  1982年6月8日,根据沈阳军区锦州预备役师、团预编工作现场会和中共吉林省委(1982)33号文件精神,在农安县进行了步兵预备役部队预编试点,组建了农安步兵预备役团,归长春军分区领导指挥。10月1日,根据吉林省军区《关于内卫执勤部队移交问题》的命令,将独立第一团移交吉林省公安厅,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沈阳军区1983年1月17日《军分区、人民武装部精简整编》命令,长春军分区调整了机关编制,恢复了司、政、后机关科的建制,总的编制人数又有增加,配齐了各级领导班子副职。1985年4月,长春军分区奉吉林省军区命令,组建了长春陆军预备役师,各级领导干部均实行预任制,其中现役干部为长春军分区的附加编制,在军分区担任相应的职务,专门负责预备役部队工作。
  根据1985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精神,10月12日和11月9日,沈阳军区和吉林省军区先后下达军分区进行体制改革精简整编令,在体制改革精简整编中,长春军分区减少了各级领导班子副职的人数,取消了机关科的建制,大幅度地压缩了编制员额,同时,撤销了军分区顾问组。翌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吉林省军区县、区人武部移交工作会议的决定,长春军分区所辖的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县和朝阳、南关、宽城、二道河子、郊区10个县、区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仍受长春军分区和各县、区委领导,其任务不变。这次整编,减少了机构,压缩了编制,改变了县、区人民武装部建制关系,较彻底地改变了军分区存在的领导班子庞大、机构臃肿、干部大量超编的问题。同年2月,长春军分区还根据沈阳军区下达的预备役部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命令,具体组织实施了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的改编工作,撤销了预备役步兵师,以此为基础,改编成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长春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分别兼任该师师长和政治委员。这次体制改革精简整编后至1988年,长春军分区的组织编制基本上保持了相对稳定,各项工作在改革的新形势下,亦不断有所创新和发展。
  第二节 驻军部队
  一、东北军区装甲兵司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装甲兵司令部,于1950年12月31日在长春成立。初建时称东北军区摩托装甲兵司令部,1951年改称装甲兵司令部。它是由军委装甲兵司令部战车一师、东北军区司令部、辽东军区、东北军区政文干校、步兵第一〇〇师等单位抽调干部编组的,副司令员赵杰,副政治委员钟人仿,参谋长石敬平,政治部主任李耀之。机关初设司令部、后勤部,其后又设政治部、技术部、干部管理部和直属警卫连、通信连。全机关共编干部471名,战士440名。
  东北军区装甲兵司令部,下辖坦克第三师和独立坦克第一、二、三团。坦克第三师于1950年12月组建,直属军委装甲兵司令部。1951年1月9日,根据中央军委命令,改隶东北军区装甲兵司令部建制,师长孙三,政委李治洲,参谋长张济堂,政治部主任杨昆山。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技术处、干部管理部和直属高炮营、工兵营、侦察营、运输营及警卫连、通信连、化学连。辖坦克(战车)第五、第六团、摩托炮兵团和摩托步兵团。全师编制总人数为5438人,其中干部2358人。
  东北军区装甲兵司令部所属部队在编成上,以坦克部队为主,还编有装甲兵、炮兵、工兵、防化兵及其它勤务保障分队。部队初建时规模较小,从1951年起,为适应抗美援朝作战和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人员和装备不断加强,战斗力逐渐提高,成为全军装甲兵初创时期的一支骨干力量。
  1954年4月,东北军区进行整编,东北军区装甲兵领导机关装甲兵司令部改为东北军区装甲兵部,并于同年9月15日迁出长春。
  二、陆军81021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81021部队,是在全军体制改革、精简整编过程中,于1985年10月1日以原3009部队为基础改编而成的。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辖步兵、炮兵、装甲兵部队及直属队。
  81021部队是解放战争时期第二野战军主力部队之一。这支部队是由中国工农红军的两个模范团(模范红五团和模范红十二团),经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煅炼,逐步发展演化而成的。1949年2月,以中原野战军之第一、第二旅为基础,合并豫皖苏军区独立旅在河北省清丰县(今属河南省)组建,隶属第五兵团。部队长尹先炳,政治委员王辉球,副政治委员吴实,参谋长杨俊生,政治部主任陈云开。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和卫生部,辖直属队及3个步兵师。部队组成后,参加了渡江战役和进军西南的战斗。1949年11月,部队机关兼贵州军区遵义军分区。为适应剿匪作战的特点,部队经常分散行动。组织体制时有变化,所辖部队多次调整。
  1951年2月初,奉中央军委和西南军区命令离黔北上,执行抗美援朝任务。同年4月,抵达河北省辛集地区集结待命,归华北军区领导。9月,奉命开赴东北,归东北军区领导。1952年6月至8月,根据中央军委和东北军区指示,按新编制进行了整编改装。12月24日,奉命入朝参战,改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26部队。1958年4月,部队由朝鲜撤回国内,进驻吉林省,隶属沈阳军区建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870部队。60年代初改称为9424部队,中期改称3009部队。1985年10月1日,奉中央军委和沈阳军区命令,以3009部队为基础,按精兵合成的原则重新组成81021部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所部高举武装斗争的旗帜,先后参加了南昌起义和平江起义,坚持井岗山斗争,创建和保卫红色革命根据地,苏区五次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东征和西征作战,保卫和扩大陕甘宁根据地等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了首战平型关作战,深入敌后,开创抗日根据地,坚持反“扫荡”,在广阔的战场上同日伪军作战,进行局部反攻和大反攻,夺取抗日战争最后胜利等重大军事行动。解放战争时期,相继参加了上党和平汉战役,转战长城内外,驰骋黄河南北,在战略进攻中歼敌主力,参加逐鹿中原和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和进军西南的战斗,为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建国以后,继续发扬了战争年代的光荣传统,在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伟大斗争中,又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显著成绩。部队除完成正常的战备、教育训练、施工、生产、营建外,曾先后执行西南剿匪、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支援黑龙江边境斗争、保卫大庆、云南边境作战等任务,参加了开发大庆油田、天津抗洪、唐山抗震救灾、大兴安岭灭火、嫩江防洪等重大活动。1964年冬,被中央军委树为全军机关革命化的标兵。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和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受到损失。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经过拨乱反正、组织调整和全面整党,部队建设又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各项工作逐步呈现出新的局面。
  三、空军39001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39001部队,是1958年11月以空军第五速成中学为基础组建的。部队初建时称2135部队,部队长吕黎平,政治委员李庆柳,参谋长肖道生,政治部主任于应龙。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航空工程部。辖飞行部队、雷达兵部队、基地场站和直属队。1962年7月,该部改称7311部队。1975年改用现称。
  1970年,在空军体制改革中,该部压缩了编制规模,减少了下属飞行部队;航空工程部并入司令部,基地缩编为场站;飞行部队改称航空兵部队。1985年,在全军体制改革中,部队体制进行了全面的调整改革,所属歼击、强击、轰炸机部队进一步具备了完成空中突击、空中支援、空中侦察和防空作战的能力。
  部队组建40年来,除完成经常性教育训练,加强战备,国防施工,保卫国家领空安全的基本任务外,所部还曾参加过闽浙沿海岛屿的解放、东南沿海轮战锻炼等战斗行动。与此同时,还积极参加了抢险救灾、航空探测、人工降雨、森林防火、飞播造林、保障民航运输和提供气象服务等活动。在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是根据沈阳军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统一规划,于1986年2月正式组建的。该师是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
  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编组的,平时隶属吉林省军区领导,战时划归指定的野战军指挥。预备役炮兵师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部下置科,辖炮兵第一、二、三、四团和直属分队。其基本任务是按照上级军事领导机关的统一计划和规定,进行定期的军事训练,努力提高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的快速动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准备,一旦需要,立即转化为现役部队,遂行作战任务。
  1985年4月,长春军分区奉吉林省军区命令,组建了长春陆军预备役师(同年11月29日改称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辖步兵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各级领导干部均实行预任制,其中现役干部为长春军分区的附加编制,在长春军分区担任相应的职务。
  1986年2月,沈阳军区下达预备役部队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令,将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第二、三团裁撤,以该师机关及所属步兵第一团、炮兵团和永吉、农安步兵预备役团为基础,改编成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实行单独编制。所属干部除专职副师长兼任长春军分区副司令员外,其它干部不再在军分区兼职。1987年10月,总参谋长杨得志签发参务字第38号电报,批准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从1988年1月起正式列入全军编制,并授予部队番号和军旗。
  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师长和政治委员分别由长春军分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兼任,各级副职均由地方领导干部预任。所属炮兵第三团驻吉林地区境内,平时由吉林军分区领导指挥。
  第三节 军事院校
  一、第一军医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是1954年9月由从天津迁至长春的原第一军医大学与在长春建立的第三军医大学合并后重新命名的。
  原第一军医大学,初为晋察冀军区卫生学校,该校是晋察冀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根据抗日战争的需要和诺尔曼•白求恩的建议,于1939年9月18日在河北省唐县组建的,诺尔曼•白求恩参加了学校的创建和教学、医疗工作。白求恩逝世后,为了纪念他,学校改称为白求恩卫生学校。1946年扩建为白求恩医科大学,1948年5月白求恩医大与原晋冀鲁豫军区北方大学医学院合并,命名为华北医科大学,校址设在石家庄市。新中国成立后,华北医大改隶中央军委卫生部领导,经毛泽东主席批示迁校天津,并改称第一军医大学。
  1954年8月,根据军委命令迁校长春,并与第三军医大学合并。
  第三军医大学的前身是长春大学医学院,1948年9月20日东北人民解放军卫生部决定接收长春医学院,并以其为基础,于10月20日组建成长春医科大学。1950年3月,长春医科大学奉命改称长春军医大学,隶属军委卫生部建制,受东北军区领导。1951年7月14日,东北军区奉军委电令:“长春军医大学命名为第三军医大学”。1954年9月第三军医大学与第一军医大学合并,重新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58年7月,第一军医大学集体转业,时归吉林省政府建制。
  第一军医大学及其前身在隶属军队建制时期,由于为了更好地为革命战争服务,学校和附属医院专科性很强,曾在这里工作和教学的不仅有许多国内知名专家和学者,而且还有不少国际友人,如著名的加拿大胸外科专家诺尔曼•白求恩、印度医生柯棣华、奥地利医生傅莱等。战争年代,学校以其优良的医疗作风和医疗技术全心全意地为军民服务,并培养了大批医务干部,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经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建新专业和专修科,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适应社会需要的医学科学人才,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医疗卫生界的领导和技术骨干。学校移交地方后,经过30年的发展,更成为多专业、多学科、多层次,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现代化医科大学。
  二、兽医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一所高等畜牧兽医技术院校。
  兽医大学创建于1953年1月1日,隶属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它是以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兽医学校为基础,合并西南军区第二兽医学校(其前身为北洋马医学堂)、华东军区第三兽医学校、中南军区第四兽医学校而组成的。初建时期,执行总参颁发的暂行编制(师级单位),总后畜医局副局长任抟九兼任校长,赵立业、萨音任副校长,黄龙华任副政委。1953年5月14日,朱德总司令为兽医大学亲笔题写“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校名。
  1954年6月1日,中央军委(54)军编令字第97号命令,正式颁布兽医大学编制(正军级单位),任命何济林为校长,萨音为副校长,曹荫槐为副政委。校机关设训练部、政治部和校务部(物资保障部),另设兽医所和畜牧场等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为全军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并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为部队、农场、马场服务的畜牧、兽医和兽医公共卫生等各类高级技术人才,还担负着全军从事畜牧、兽医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的在职人员的轮训任务。1956年9月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兽医大学移交农垦部,移交后校名几经更改。1961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交还军队。1962年1月5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出通知: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从1月1日起仍隶属总后勤部建制领导,为正军级单位。1964年11月24日,军事医学科学院第8所(军马卫生科学研究所)由北京丰台迁至长春,转隶兽医大学建制。1978年11月,恢复了教研室建制和技术职称。
  进入80年代以来,该校在办校方向上逐步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在办校指导思想上,由过去主要是为保障军马健壮服务转变为主要以保障部队指战员的健康服务,搞好食品卫生检验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及部队农牧业生产;在专业设置上,由单一的兽医专业转变为畜牧、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和水产养殖等多专业并举;在培养目标上,由培养“住院医生型”转向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在教学体系上,由教、医、研三结合,转变为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
  学校在实现办校方向的四个转变中,理顺教育体系,调整教育体制和专业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使学校发展成为一所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性农牧大学。1988年设畜牧、兽医、兽医公共卫生和农业生产管理4个系,开设了兽医、畜牧、兽医公共卫生、农学园艺、水产养殖、农(畜、水)产品加工、农业经济管理、农副业生产经营、实验动物等9个专业,连同共同课目共有21个学系。按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五个层次办学。本科生学制4至5年,大专生学制3年,研究生学制3年,中专生学制2年,轮训班学制1年。
  兽医大学经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荟萃了一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知名的兽医界学者和专家,其中有14名专家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和全国一、二级学术机构理事长、副理事长等职。学校从50年代起即开始招收研究生,后曾一度中断。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工作以来,已先后招收博士和硕士生212名,委托培养硕士生37名。经过研究生培养实践,已形成了一支较强的导师队伍,现有指导教师及指导成员115名。1981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校为首批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单位之一。学校现有与教学、科研、生产和医疗相适应的各类教研室、研究室91个,开设各种课程200多门。还设有全军、农业部的重点实验室、军事兽医研究所、附属兽医学院和实验牧场。
  兽医大学除完成部队培训任务外,还积极发挥知识技术优势,为地方代培或接受委托培养畜牧、兽医和兽医公共卫生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为农牧渔业部、商业部等单位举办了各科短训班、师资班和接受进修教师。
  学校在努力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基础、应用、开发等科学研究,建立了食品卫生检测、病毒、同位素、单克隆抗体、电生理、分子生物学等研究室、实验室。自1978年到1988年间,共取得获奖成果268项,其中有国家发明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军队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全国科学大会奖7项。这些科研成果,有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仅充实了教学内容,而且与生产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学校曾先后派专家、教授到苏联、日本、澳大利亚、越南、扎伊尔等国考察、讲学和参加学术会议。同时接待了苏联、美国、英国、阿尔巴尼亚、日本等国家的学者来校参观、进修和讲学,为开展学术交流,学习先进技术,使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更好地为部队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防化学兵学院
  1961年1月成立,原称防化学兵工程学院,1965年改称防化学兵学院,隶属军委防化学兵建制,为正军级单位。它是由防化学兵工程学院筹备处、军事工程学院第六系、第二政治干部学校、守备第二十三师机关等单位合并组成的,院长兼政治委员欧阳稼祥。学院设训练部、政治部、院务部,第一、二、三系、各类基础教研室、专业教研室、实验室和实习工厂。拥有以专家和教授、副教授为骨干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其中有的是原国民党军防化部队、空军机械学院等留用人员。
  防化学兵学院的主要任务是为全军培养防化指挥干部、工程技术干部。培训层次为本科生,学制5年。
  防化学院成立后,根据现代化战争的特点,可能的作战对象和军队作战的需要,积极进行有关原子武器、化学武器的侦察、防护和反击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并迅速取得了进展,缩短了同外军的差距。有的科研成果如辐射侦察仪等的战术技术性能,在60年代即已优于当时苏军同类仪器的性能。
  防化学院除完成防原子、防化学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外,还参入国家原子武器、热核武器试验的有关工作。此外,还接受一定的外训任务。在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期间,学院受命专门成立了“胡南班”,为越军培养了一批防化指挥和工程技术干部,为帮助越南军民抗击美军的生物化学武器袭击,打败美国侵略者作出了贡献。
  1969年2月,防化学院奉命撤销,与防化学兵学校合并组成防化技术学校,校址在北京密云县。1978年,以防化技术学校为基础,在北京昌平县重建防化学兵学院,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技术学院。其教学规模、专业设置、培训层次、科研水平较前均有较大发展和提高。
  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的前身为空军第七航空学校。该校是1950年1月5日以东北军区航空学校二大队为基础组扩建的。初建时,魏坚任校长,罗野岗任政委,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968年7月7日移驻长春市,1986年改用现称。其任务是培训飞行、领航、通信、机械、绘图等多种技术人才。它是一所规模较大,历史较久,已能培养有大学本科水平,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的航空兵初级指挥军官的飞行院校。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初创时校机关设参谋处、训练处、政治部和直属警卫营(4连制),辖学生营(3连制)、飞行队、场站和油库,总计员额1260人。为适应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学校边建设边训练,在较短的时间内为抗美援朝和人民空军的建设输送了一大批急需的人才。新中国的第一批和第五批女飞行员是在该校培养的,空军第一支直升机大队在这里组建。在该校毕业的学员中,曾涌现了开通内地至拉萨航线的一等功臣李向民;新中国第一批少数民族飞行员、科研试飞尖兵杨国祥;击沉国民党海军“中权号”战舰的二级战斗英雄刘健汉等许多英雄模范人物。
  1953年5月,学校由混合学校改变为飞行学校,既培训歼击机飞行员,又培训强击机飞行员。此后,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经中央军委空军司令部批准,学校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训练处、机务处及卫生处,辖学生营(4连制)、飞行大队(3连制)、警卫营(4连制)。继而飞行大队又扩编为飞行团。在组织体制调整的同时,培训体制也做了调整,遵照空军党委关于航校教育要“摆脱摸索、进入综合、走向提高”的指示,学校逐步进入正规化的发展阶段,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育体系。
  1956年,学校增设后勤部,训练任务变为专门培训歼击机飞行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建设在曲折中前进,坚持组织领导,坚持教育训练,保持了部队稳定,各项工作都有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在改革中前进,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目前,空军第七飞行学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机务处,辖4个训练团,第一、二训练团是初教机训练团,第三、四团是高教机训练团。司令部下设的航空理论训练处,担负着学员航空理论的教学任务,设有飞行原理、空中领航、飞机机械、空中战术、飞机特种设备等教研室和微机室、教学保障室、电化教学中心,还设有风洞、射击、领航等14个实验室、学习室和图书馆。飞行学员大学本科班开设14门课程,专科班开设9门课程,学员从飞行基础学校学习2年结业后,再在学院训练2年又5个月。
  为贯彻执行军委主席邓小平关于“军队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位置”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学院紧紧围绕着抓质量、出人才这个中心,积极进行教育训练改革,增设了航空理论教学新课程,拓宽了基础理论教学内容,缩短了训练周期,扩建了现代化教学设施,建立了训练管理中心,加强了科研和学术研究工作,坚持科研和学术研究为教育训练服务。1986年空军在第七飞行学院进行了训练内容和训练体制改革,在不增加训练期限的情况下,训练练习增加了84%,飞行时间增加了52.9%,训练气象由一种扩展到三种,使飞行员训练周期缩短一年。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学院教育训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使训练能力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在对外交往方面,1969年12月,学校派出专家赴阿尔巴尼亚援建飞机修理厂。1974年派专家赴越南培养飞行员,援助越南空军建设航校。1988年12月起派专家组赴坦桑尼亚培训飞行员,为受援国家的空军建设做出了贡献。
  空军第七飞行学院建立以来,飞行总时间已超过100多万小时,毕业学员已达数千人,输送给空军、海军航空兵47个部队,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有的在抢险救灾中成为模范,有的在科研试飞中成为尖兵,有的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成为人民空军和民航建设的骨干。
  五、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是一所对飞行学员进行基础教育训练的初级指挥军事院校。
  该校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其前身是空军牡丹江航校的混合大队。1950年5月23日,根据空军发展的需要,混合大队扩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学员预科总队,1951年7月13日正式命名为空军第一航空预科总队,1953年1月1日划归东北军区建制。1954年5月,为适应军事院校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奉中央军委命令改名为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1959年2月,改称空军第一预备学校,1964年9月,改称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1965年4月,又改称空军第一预备学校。1969年10月25日,学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1974年1月10日,根据中央军委1973年11月5日的批示,又正式恢复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归空军建制,实行空军和沈空双重领导。1974年4月20日,划归沈空建制。1986年奉命改用现称。现校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辖第一、二、三、四、五学员大队(第五学员大队1986年10月撤销)和跳伞救生训练大队。
  飞行基础学校是一所初级指挥学校,主要任务是对飞行学员实施基础教育,并开设有军事教育和航空救生专业,培养军事教员和跳伞救生军官。
  飞行学员培训规格为大学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为航空兵飞行初级指挥军官。学员在飞行基础学校阶段学制为2年,开有7门军事课,7门政治课,12门工科大学基础课,14门航空理论课,以及6门体育课。
  该校按照军委规定的招飞标准,每年从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学员,学员入校后经过严格的军政文体基础教育,完成从青年学生到革命军人的转变,并在第一年结束时进行一次筛选,符合飞行条件的学员,在继续完成基础课学习后进行航空理论教育和跳伞救生训练,使学员具备初级指挥军官的基本素质,达到飞行人员在飞行基础学校训练阶段的素质标准。然后,转入空军飞行学院或空军领航学院进一步学习飞行或空中领航技术。停飞学员按照地面学院的要求,按第二培养目标进行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育,结业后分配到军队其它技术或指挥院校继续学习。截止1988年已招收学员29期,为航空学校(飞行学院)输送了大批合格学员,为加强人民空军建设做出了贡献。学员中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人物,其中有著名战斗英雄韩德彩、杜凤瑞、科研试飞英雄滑俊、反劫机英雄机长兰丁寿、中国无脚飞将军、特等功臣孙忠国等。
  1987年学校新开设军事教育和航空救生两个专业,军事教育专业学制为3年,培养目标为空军院校从事共同科目教学的教员。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共同条令、军事思想、战术学、战役学、军事运筹学、军事管理学、教育学等30门课程;航空救生专业,分中专和大专两个层次,大专学制为3年,培训目标为空军院校、部队掌握航空救生专业理论和跳伞、野外生存、营救技能及从事指挥、管理部队的初级军官。本专业开有大学文化基础课、军事、政治、航空救生和跳伞技术等40余门课程,学员招收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士兵。
  学校现设有基础教研室、专业教研室、各种实验室、语音室和电化教学中心,有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为骨干的教学队伍,其中有124人参加了军队和地方省以上的14个学术团体,有7人被推选为理事或常务理事。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较高水平的教学队伍,为空军培养出质量更高的飞行学员和其它专业人才提供了物质技术保障。
  六、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是空军航空机务院校之一,主要担负着为空军航空兵部队培养机务分队长和各类维护师的任务。训练层次分为大专和中专两种,学制均为3年。
  该校的前身是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组建于1952年8月1日。1967年5月更名为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1986年7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改用现称,并开始跨入高等工程专科院校行列。
  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现设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和5个系,即歼击机械系、轰运机械系、航空电子设备系、航空仪电系和航空军械系。开设10个专业,即飞机机械、飞机军械、飞机仪电、飞机无线电、飞机雷达、飞机电子对抗、飞行模拟器、航空照像设备、航空照像洗印技术和航空航天侦察图像判读。其中后3个专业现为全军院校中所仅有,招收陆、海、空三军学员。培养目标是具有为国防事业献身精神,从事航空维修和组织管理的综合型初、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大专学员毕业后,应达到航空维修助理工程师的水平,能担任各类分队长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专学员毕业后,应达到维修专业技术员的水平,能担任各类技师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凡毕业学员均具有技术职务发展所必须的理论知识。
  学校现有教员队伍结构比较合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绝大多数学科都有学术骨干和带头人,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被接纳为省以上17个专业学会会员的教员中有21人担任理事以上的职务。
  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完善,具有使用效果良好的模型教具。电化教学手段比较先进,普遍采用投影录像、电影、微机及闭路电视教学,并逐步建立起电化教材系列化,设备网络化,手段综合化的科学电教结构。学校现有实验室、专修室63个,其中有比较先进的低速风洞实验室,无损探伤实验室,激光全息摄影实验室等,形成了结构合理、使用配套、专业性强的较完整的实验教学体系。
  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作为培养航空机务使用维修基层技术军官的主要基地之一,35年来,共培养出4万多名学员,分配到空军所属各部队,在作战和训练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还为亚、非、欧、美10余个国家培训了近千名学员。
  学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还结合教学和部队训练,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1978年以来,共获军队科技成果奖28项,其中“飞行模拟器计算机成像视景系统”获全军科技成果一等奖,在计算机成像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
  进入80年代,学校认真贯彻军委和总部首长的指示,把系统工程原理应用于教学内容改革,全面论证了学员的毕业规格,合理地规划了学员的知识和能力总体结构,制定并试行了教学的总体优化方案,着眼于发展,进一步地全面提高学员的军政素质。
  七、第二政治干部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政治干部学校(简称第二政治学校)于1954年在长春成立。它是由1952年和1954年先后从西安和石家庄迁至长春的第五政治学校、第六政治学校合并组成的,隶属军委总政治部,为正军级单位,李曼村任校长兼政治委员。其主要任务是担负培养与提高在职初中级政工干部,对其进行较为系统的政治理论、军事理论和党的历史等教育,学制2年,学员来自陆海空各军兵种。
  第二政治学校编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队列处(后并入校务部)和第一至第十二大队(系)。课程设置主要有党史、政治工作、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军事理论、战略战术、兵器射击和军事体育等。该校建于全军开始进行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时期。它的建立为提高部队政治工作者的军政素质,适应新时期部队建设的需要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961年,该校奉命撤销。
  八、机要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机要学校于1952年在长春成立,是由原军委机要通信干部学校第三部与原东北军区司令部机要训练队合并组成的,命名为中央军委机要青年干部学校,后相继改称为机要干部学校、第二机要学校。1955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军委办公厅决定,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机要学校。其任务是为全国党、政、军系统的机要部门培养政治可靠、对党忠诚、思想进步、具有组织纪律性及一定政治理论水平与军事常识、能初步掌握与运用密码译电技术、身体健康的初级机要干部,还担负培养与提高军事系统各级在职的机要干部。
  机要学校初建时,机关编办公室、训练处、校务处、干部处、政治处,辖第一、二、三、四、五、六学员班。至1959年,校机关扩编为训练部、政治部和校务部,学员班扩编为第一、二、三、四学员队。60年代初该校迁出吉林省。
  九、军事师范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军事师范学校于1952年在长春成立,是由原第十二步兵学校从山东省济南市迁至长春后改建而成的。在吉林军区从吉林市移驻长春前,曾兼长春警备司令部。该校隶属军委训练总监部,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军事学教员。校机关设训练部、政治部、干部部、后勤部、军械处和练习(示范)连;辖战术系(2个队)、兵器射击系(2个队)、地形学系、军事体育系,每个队(系)编4至5个教学班。1957年学校裁撤,部分机关和干部并人第二政治学校。
  十、装甲兵技术学校
  装甲兵技术学校始建于1951年,当年8月4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车第三编练基地在长春市拉拉屯成立。基地设办公室、训练部、政治部、行政管理部、干部处、技术处,辖4个学员大队和1个教练大队。任务是为装甲兵培训各种坦克修理人才。
  根据总参谋部1956年1月27日电示,装甲兵第三编练基地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装甲兵技工学校”,其训练任务和对象不变。
  1959年4月1日,经总参谋部批准,长春装甲兵技工学校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坦克技术学校”,并增设实习工厂,担负全军装甲兵各种修理干部的培训任务,学制2至3年。
  1969年2月,第五坦克学校被撤销。1978年1月,在原校址重建,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学校。校长姜守仁,政委李均,机关设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编有13个教研室,第一至第八学员大队,修理工训练大队和训练团。其主要任务是为全军装甲兵部队培训基层技术军官和业务骨干。
  十一、东北军事政治大学
  1946年2月在通化组建,4月26日迁往长春,林彪任校长,彭真任政治委员,陈伯钧任教育长,徐文烈任政治部主任。
  1945年10月12日,抗大总校率一、三、四大队离开陕北绥德迁往东北,翌年2月到达吉林通化,与东北炮兵学校及工兵大队合并,组建成东北军事政治大学。4月该校迁往长春时,原东北炮兵学校和工兵大队分出另建,又并入山东教导团。后该校由长春迁往北安。
  十二、东北航空学校
  东北航空学校是空军的第一所航校,通称东北老航校。校长常乾坤、刘亚楼,政治委员王弼、吴溉之,政治部主任薛少卿。
  该校是1946年3月1日由东北民主联军航空总队于吉林通化扩建的,4月中旬迁往牡丹江,11月迁往东安,1948年1月隶属东北军区,11月迁往长春。1950年1月,以该校为基础建立了空军第七航空学校,其混合大队分出,于1950年5月改建为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
  十三、空军长春卫生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长春卫生学校于1961年4月成立,1968年撤销。隶属沈阳军区空军建制,担负着空军初中级医疗和护理技术干部的培训任务。十四、测绘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校,于1946年5月5日在长春成立,初建时称东北测绘学校,隶属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领导。1951年1月17日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校,由东北军区代管。
  曾在长春驻过或组建的军事院校除上述单位外,还有原东北军区所属的第七步兵学校预校、政文干部学校、第一文化速成中学、东北公安干部学校、空军第二航空学校等单位,后均被裁撤或调离。
  第四节 后勤保障机构
  一、第二〇八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八医院是沈阳军区编成内的一个重点医院。该院于1946年7月在江苏省的宝应县组建,它是以淮海军分区卫生部机关和所属的两个医疗所为基础,合并华中军区医科学校及新四军四师特务团医务所等单位组成的。是为粉碎国民党军队的战略进攻紧急组扩建的野战医院、后方医院之一。
  该院初建时称第七后方医院,隶属华中军区卫生部建制。此后番号和隶属关系多次变更,先后改称为第七军医院、华东野战军卫生部第七野战医院、第七医院。1950年第七医院迁往长春,翌年3月改称第十八陆军医院。1954年10月,第十八陆军医院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八医院,隶属吉林军区建制。翌年组建军事医疗体系,二〇八医院为吉林军区所属第一医院群的医疗技术中心医院。1985年10月,二〇八医院改隶沈阳军区后勤部第三分部。
  该院初建时,只编有院部机关、政治处和第一、二、三、四医疗队,此后,为适应战争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体制不断调整和发展变化。1953年医院开始向正规化、现代化发展,院部设有医务处、药局、政治处、干部管理科和供管科。原属8个医疗队改编成第一、二、三、四分院。翌年取消分院建制,编设各种专业科室。到1981年4月,院部编有医务处、护理部、政治处和院务处。辖内一、内二、内三、内四、外一、外二、外三、外四、传染病、精神病、五官、妇产、小儿、中医、麻醉、放射线理疗、检验、特诊、核医学、病理、药剂、器材、营养、信息管理、综合科、门诊部、优生优育咨询服务中心等28个专业科室。
  该院组建后,曾先后参加过苏中、宿北、鲁南、莱芜、开封、淮海、渡江等重要战役和抗美援朝战争中伤病员的收容治疗工作,转战江苏、山东、河南、安徽、上海、吉林等若干省市。在解放战争中,该院收治伤员达数万人,其中仅在淮海和渡江两大战役中即收治伤病员10579人。在三年的抗美援朝战争中,又收治中国人民志愿军伤病员16170人,此外还收容和治疗了一大批朝鲜人民军的伤病员。
  新中国成立后,该院继续保持和发扬了战争年代救死扶伤的光荣传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平战结合、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努力提高医疗技术,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加强基本业务建设和战时卫生勤务训练,发展医药生产,使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防治救护能力不断提高,出色地完成了所担负的防治疾病等项基本任务。医院除继续完成部队伤病员的收治任务外,还担负平时和战时部队的医疗保障任务。为此,该院常年保持战备医疗队(所),并根据上级指示和部队需要,组织医疗队到医疗体系部队开展防病治病和计划生育工作。此外,还通过组织医疗队下乡巡回医疗、收治患者、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教学科研协作、接收医务人员实习进修、帮助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缺医少药困难、开展计划生育、创办儿麻康复中心等措施,支援与促进了地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1951年至1981年,仅向部队和农村派出的医疗队即有108支(批),工作日达141465个,诊治各种患者553294人。还参加过大规模抢险救灾4次,诊治受灾病人10190人。
  为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医院自1956年起即结合医疗工作进行医学科学研究,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1977年至1987年,全院共取得基础科研和临床科研获奖成果123项,出版和发表国内外学术交流专著16部,其中获国家和全军科技成果奖的达118项。
  二〇八医院现拥有相当数量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和先进的医疗设备,初步实现了医院管理制度化、医疗工作规范化、技术操作常规化,成为具有良好医疗作风和较高医疗水平的综合性的现代化医院。
  二、第二一六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六医院的前身为苏北兵团卫生部第三医院的一个分院,于1948年在苏北地区组建。同年11月7日至12月5日参加淮海战役,先后于宿迁和睢宁南汤集接收伤员。1949年4月,改编为华东野战军第二十四野战医院,隶属华东野战军第十兵团卫生部,先后参加对京沪杭战役、福州战役和漳厦战役伤员的收容治疗。1951年1月,从福州调至辽宁黑山县执行抗美援朝任务,并改编为东北军区第二十二陆军医院四分院。1954年改编为第十陆军医院一分院,移驻辽宁省新立,次年改编为沈阳军区第八十六疗养院,移驻辽宁省锦西大凌河,后又迁至铁岭。1959年改编为第四十六预备医院,隶属辽宁省军区。1963年6月改编为第四十六野战医院,下辖3个医疗所,隶属沈阳军区后勤部,为军区后勤值班医院。9月改隶沈阳军区后勤部第三分部。翌年8月至11月曾奉命调至锦西执行战备任务。1967年,第四十六野战医院移驻吉林省通化市,并组建了50人的医疗队赴大兴安岭,为铁道兵第三、六、九师巡回医疗。1983年9月14日,第四十六野战医院改编为第二一六医院,取消野战医疗所建制,改为内科、外科和医技科室。同年11月1日,改隶陆军81021部队建制,1984年5月迁至长春市。1985年第二一六医院改隶沈阳军区后勤部第三分部。1987年4月改编为第二〇八医院综合科,下设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线科、理疗科、药械科、检验科、门诊部、手术室、电疗室、供应室等11个科室,设100张床位,编医务人员97名,在二〇八医院编成内,担负着救治癌症患者的任务。
  三、空军长春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长春医院,是人民空军初创时期建立的第一所空军医院,1950年2月26日在长春建立,时称空军第一医院,隶属军委空军后勤部建制,张剑夫任院长,时烽任政治委员。设院部、医务科、总务科、政办室和各种空勤医疗专业科室。1951年7月增设附属护士学校。1952年6月13日,调整院编制,同年11月9日,医院改名为空军第二十一医院,隶属东北军区空军建制。1954年8月21日,医院番号改为空军第四六一医院,组织体制进行了部分调整。1958年,医院划归沈阳军区空军后勤部建制,翌年6月16日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长春医院。
  空军长春医院自1950年组建以来,坚持以医疗为中心,空勤为重点,为军民服务的宗旨,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38年来,医院门诊部接诊达114万人次,各临床科收容治疗人数达171275人,其中有地方患者34877人,外籍人员192人,治愈率平均达80%以上。1963年至1988年,医院共派出巡回医疗队90个,参加队员914人(部队医疗队56个562人,农村医疗队33个300人,国外医疗队1个52人),诊治人数达24万余人,其中地方16万余人,外籍人员1042人。在抓好医疗工作的同时,医院还积极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共取得包括国家发明二、三等奖在内的67项科研成果,出版专著7部,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15篇,自训和派出代训了大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接收军内外进修人员192人。
  在抗美援朝和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期间,医院曾分别成立伤员转运站,援越野战医院,帮助朝鲜和越南人民军进行伤员收容治疗工作,先后收治了日籍飞行教官13人,朝鲜人民军飞行员75人,越南人民军伤员880人。
  空军长春医院作为人民空军的第一所医院,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医院的科学管理和业务建设,特别是近几年来,坚持改革开放,人才培训达到了更高的水平,成为拥有21个科室,众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先进医疗设备的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性驻军医院。
  四、沈阳军区后勤部长春物资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后勤部长春物资站,于1961年3月在长春成立,时称沈阳军区后勤部长春物资订购分配站,隶属沈阳军区后勤部司令部物资管理处领导,党的关系隶属吉林省军区后勤部党委领导。第一任站长王治,主要任务是担负供应系统的野战军、地方军、军事院校及其他军事单位的物资供应保障任务。
  1975年,该站改称沈阳军区后勤部长春物资站,马龙任站长。1979年3月升格为正团级单位,直隶沈阳军区后勤部领导。沈后长春物资站设政治处、业务科、储运科和管理科等下属机构。1981年该站由沈后直辖改为由沈后司令部直属政治处领导,1985年11月改隶沈阳军区后勤部第三分部领导。
  沈后长春物资站自建立后,随着隶属关系的改变、编制调整和部队任务变化,其供应区域、范围及物资类别和品种也时有变化。27年来,长春物资站严格遵循“服务第一”、“部队物价政策”及有关领导部门的规定,努力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改革供应手段,较好地完成了供应任务,成为沈后系统的业务达标和机械化搬运的先进单位。
  五、沈阳军区后勤部军马防治研究所
  沈阳军区军马防治研究所始建于1952年1月,时称东北军区军马疗养院。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为适应战争的需要,1952年1月在沈阳市沙岭子组建了东北军区军马疗养院。该院是以1个收容团(坚强部)的全班人马为基础,抽调部分兽医骨干和由兽医学校分配的一些毕业生组成的。院长张云清,政委张嘉水。机关编有办公室、政治处、医疗科和供给科。伤病马收容量预定为500匹。
  军马疗养院一组建,即奉命迁至长春。此时正值朝鲜战场战事紧张时期,由朝鲜战场后送的伤病马源源而来,高峰时期多达近千匹。尽管疗养院只有一些从日本关东军手中接收的破旧设备,但还是较好地完成了对伤病马的医疗任务。
  朝鲜停战以后,鉴于志愿军的伤病马骤减和志愿军后勤部所属各分部都成立了军马医院,因而该军马疗养院便不再收治由朝鲜后送的伤病马,开始转为收治沈阳军区各部队的疑难病症马及慢性病马。由于收容量大大减少,人员编制也作了削减。随着任务的变化,该院于1954年4月改称东北军区军马医院,护理伤病马的人员亦由战士全部换成地方工人。在机构设置上,撤销了政治处、医疗科,增加了训练队。军马医院成立后,加强了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成为该院历史上医疗工作最正规的一个阶段。
  随着军、师、团各级兽医机构的建立与逐步健全,部队开始有条件、有能力收治住院病马和疑难病马。因此,军马医院的任务便由收治部队的病马转为下部队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和搞好军马饲养管理及病疫防治等。1957年5月至1981年5月,该部又先后改称为军马防治院,兽医防治检验所,军马防治检验所和军马防治研究所,与此同时,机构设置也不断调整。
  1987年该所进行整编,改设普通病、传染病、肉品卫生、畜牧、生物技术等5个科研室和训练队,科研工作日益加强,按照规定申报科研成果奖,每年都获科研奖10项左右。
  1988年,该所共有编外研究员3人,编内研究员6人,编外副研究员3人,硕士研究生4人,在军马防治研究工作中颇具成就。
  第五节 国防专业技术机构
  一、81852部队
  1953年4月27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通信学校一部和西北军区独立通信营的基础上,于陕西省长安县组建,直隶西北军区,部队长傅汉章,政治委员高登第。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和后勤处,下辖内勤通信、报话通信、架设工程、军士教导4个营。
  1955年3月5日,部队奉命移防东北地区,隶属东北军区,并进行了整编:报话营(二营)一部调往机械化师,一部调往榴炮师;架设工程营(三营)调往东北军区第三兵团司令部,编为独立架设通信营(1957年重新归建);归国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开城谈判代表团电台改编为该团第二营;第三兵团电话连的2个排编为该团重被复线架设连。部队改编后,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沈字401部队。
  1967年3月后,部队驻地和体制又进行了调整和改编,并改称3322部队,至1976年改称81852部队。1981年4月移驻长春。1985年10月,在全军体制改革中,该部编制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所属分驻齐齐哈尔、哈尔滨、绥化的3个营脱离本部建制,沈阳军区通信某部白城营列入其编制。
  二、中国西安卫星测控中心长春测控站
  中国西安卫星测控中心长春测控站,于1968年3月25日在长春东郊组建。初建时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长春观测站”,代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字四八一部队”。部队长匡新德,政委张志兴。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和后勤处,辖测量一中队、测量二中队和通信三中队。在编制上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训练基地第六试验部,同时受吉林省军区领导。1971年至1972年,陆续增设了气象站、发信台和修理所。1975年观测站扩充编制,增设了连续波雷达中队,同时建成了四、五、六观测区。1976年,长春观测站改代号为89759部队,受二十六基地领导,部队编制调整为:首长之下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辖单脉冲雷达中队、连续波雷达中队、测量中队、通信中队和直属队(气象站、卫生所、汽车排、修理所)。1981年,将各中队整编成单脉冲雷达室、连续波雷达室、数据处理室和遥测遥控室4个营级室和1个通信站,机关股和训练队撤销。1983年,将连续波雷达室撤销,数据处理室和遥测遥控室合并,称测量室,增设技术勤务队(连级)。1985年5月观测站整编,改称中国西安卫星测控中心长春测控站,部队由站机关、直属分队、雷达队、测控队、通信队和技术勤务连组成。整编后人员相对集中和减少。
  长春测控站所担负的主要任务是对空中飞行物体的跟踪、测量、遥控和拦截,曾先后参加并圆满完成22项近地卫星测控任务,还多次完成导弹的全程飞行控制轨道计算、落点预报及拦截外籍航天器等任务。同时广泛地开展了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活动,获得科技成果奖41项,为加速我国战略武器的研制和定型,增强国防威慑力量,发展航天事业作出了贡献。
  三、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事代表处
  沈阳军区后勤部军事运输部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事代表办事处(简称驻长铁分局军代处)的前身是驻长春铁路军代表,设于1951年1月5日,隶属东北军区铁道运输司令部建制。
  1954年驻长春铁路军代表改隶东北军区司令部建制,同年成立了驻长春铁路军事代表办事处。1962年8月,沈阳军区决定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增设政治委员。同年11月,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改为驻长春铁路军代处,隶属关系不变。1965年9月,驻长春铁路军代处改为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为二级军代处。
  1969年9月27日,根据中央军委命令,沈阳军区司令部军事交通部及所属沿线军交部门划归军区后勤部建制,由此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改由沈阳军区后勤部军事运输部领导。此后,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在工作性质、任务上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1972年12月4日,根据沈阳军区《关于驻交通沿线军运部门名称和级别调整问题》的通知,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事代表办事处改称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事运输处,相当团级单位。1976年成立驻长春站军运室,隶属沈阳军区后勤部建制。1978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驻铁路、水路沿线军代表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从1979年1月起,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受军队(为主)和长春铁路分局党委的双重领导,分局党委书记兼军代处第一政委。同年,驻长春铁路分局军运处改为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驻长春站军运室改为驻长春站军事代表处,隶属关系不变。1983年9月,沈阳军区决定将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调整为正团级编制,驻长春站军代处为正营级单位。1987年5月3日,根据总参、总政、总后和铁道部、交通部联合通知精神,长春铁路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分别兼任驻长春铁路分局军代处第一主任和党委第一书记。
  四、驻厂军事代表室
  1952年至198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国营第六三六厂、第一三三厂、第二二八厂、第七九三厂①(国营第七九三厂军事代表室于1967年取消。)、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宇光电子工厂、长春气象仪器厂、长春动员厂(初建时称长春动员组)、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长春橡胶制品厂(原橡胶八厂)等军事代表室相继成立,一般设总军事代表、副总军事代表各一人及军事代表若干人,建制均为团级单位。
  驻厂军事代表是军队派驻工业企业的常驻代表,主要任务是积极协助工业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工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军工生产计划,参加新产品的研制,实施对军工生产以质量为中心的监测检查,进行成品检验、验收、审查产品成本,以保证军队按质量、按时地得到所需要的、价格合理的军事技术装备。
  驻长春各工厂的军事代表室,以驻六三六厂军事代表室建立为最早,该室于1952年底组成后,在无章可循的情况下,边工作边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和改进验收工作。196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暂行条例》,1964年在对《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后,正式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从而使驻厂军事代表工作走上了正轨。“文化大革命”中,驻厂军事代表的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由于军工产品质量下降,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77年10月26日发出《关于恢复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通知》,从而使多年来行之有效的驻厂军事代表制度得以重新恢复①(1975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取消了驻厂军事代表制度。),驻长春各工厂军事代表室亦由此再次建立起来。1983年12月全军召开第一次军事代表会议,会议肯定军事代表是全军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军队派驻国防工厂的代表,他们对保证军事装备质量,加速军队装备现代化,保障战备和训练任务的完成,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驻长春各工厂的军事代表,多年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指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的规定,牢记“军工生产,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不少军事代表室被评为先进单位,许多军事代表立功受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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