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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伪军事机关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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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伪军事机关
分类号:
E289.34
页数:
27
页码:
34-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伪军事机关,伪侍从武官处、伪将军府、伪军事谘议院、伪禁卫军司令部等驻军体制情况的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驻军体制
伪军事机关
内容
一、伪侍从武官处
1932年11月26日,依据伪满执政府令第1号设立,置武官长、侍从武官,直隶“执政”。1934年3月1日,伪满实行帝制,改“满洲国”为“满洲帝国”,执政府废止。同日,伪满军政部发布第2号军令,改设直隶伪帝国皇帝的侍从武官处。侍从武官处是专为执政(皇帝)服务的军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常侍执政(皇帝),传达军事报告,陪侍观兵演习,祭仪、典礼、宴会、谒见等事宜。侍从武官处置武官长1人,侍从武官18人。武官长由陆军上将或中将充任,侍从武官中要有4人是陆军中将或少将。
侍从武官长
张海鹏(1932.11.26——1941.3.3)
吉 兴(1941.3.3——1944.4.23)
张文铸(1944.4.24——1945.8.15)
侍从武官
宪 原、金 毅、赵砚农、金纯善、鄂双全、
陶永芳、张玉龙、佟墨林、田宏图、石丸志、
都 磨、曹秉森、郭文林、满丰昌、赵竟昌、
孙家铎、那钦双和尔、于宗谦、连 组。
二、伪将军府
1934年12月,伪满皇帝溥仪发布敕令,公布将军府设置令,决定“对陆海军上将历官多年功绩著者授予将军称号”。1936年2月29日敕授将军称号的有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侍从武官长张海鹏,军政部大臣于芷山等3名上将,每名上将配属校官、尉官各1名作其副官。
三、伪军事谘议院
1939年设。是年1月4日伪满公布军事谘议院令,成立军事谘议院,是伪满洲帝国皇帝溥仪的军事谘询机构。谘议院设议长、谘议官、干事长、干事及为亲任谘议官配置的副官等若干人。谘议官由治安部大臣及亲任军事谘议官的上将或中将充任,他们是:于芷山、张海鹏、于深澂、郭恩霖4名上将和应振复中将等5人。谘议长由谘议官中的高级老将充任,干事长由参谋司长或其它将官充任,干事由治安部武官中的1名校官充任,以辅佐干事长。此外,对亲任谘议官配置副官1人,由校、尉级军官充任。
四、伪禁卫军司令部
1932年3月至1933年4月间组建(未完成编成),担负伪宫廷及首都的安全警备任务。司令部由首都警备司令部兼,下辖禁卫步兵团和新京警备独立骑兵旅。
(一)禁卫步兵团
原称执政府卫队,1934年3月伪满实行帝制后改用现称,团长郭文林上校。团部设于宫内府,下辖护军和翊卫军,官兵总额约800余人,专司伪宫廷的安全警卫任务。护军辖第一、二、三队,第一队队长吴天培少校,第二队队长李国雄少校,第三队队长英璧少校。翊卫军编一个翊卫营,辖第一、二、三连,翊卫营营长李燮坤少校。1936年禁卫步兵团改称禁卫队,队长先后由任广福、于宗廉上校和张铭久少将担任。
(二)新京警备独立骑兵旅
又称新京警备第一骑兵旅,旅部及直属分队驻长春南岭,旅长王克镇少将,参谋长周大鲁上校,顾问日军现役炮兵少佐浅田弥五郎。下辖骑兵第一、二、三团,第一团团长宋树声,第二团团长田春风,第三团团长刘雅坤。各团均辖骑兵第一、二、三、四连和机关枪、迫击炮连,全旅官兵2311人。
新京警备独立骑兵旅原为黑龙江警备骑兵第四旅,1933年3月调至“新京”,改称新京警备独立骑兵旅,代替吉林警备骑兵第四旅,担负起伪首都新京的安全警备任务。
五、伪军政部(治安部、军事部)
1932年3月6日,溥仪就任伪满洲国执政。3月11日,公布伪《国务院各部官制》,成立军政部,内设参谋司、军需司。部内设总长、次长、军事顾问、司长。军政部代表伪满洲国执政统辖伪满洲国军,其职责是管理军政,掌管用兵事宜,镇压反满抗日运动,配合日本侵略活动。伪军政部首任总长马占山,其后相继由伪国务总理郑孝胥、参议府议长张景惠兼任。次长王静修,顾问为日军大佐多田骏(后晋升少将)。
1934年3月1日,伪满改行帝制,伪帝溥仪以陆海空军大元帅的名义,正式将伪满洲国军的指挥权委托给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并改军政部总长为军政部大臣。伪军政部内设参谋司、军需司、马政局、顾问部、调查部等机构。
1935年5月21日,张景惠出任伪国务总理大臣,伪军政部大臣由第一军管区司令官于芷山继任,次长为浦田美朝,顾问为坂垣征四郎。
1937年7月1日,伪满洲国中央机构进行改组,依据5月8日伪《满洲国政府行政机构改革大纲》的规定,将伪军政部改为伪治安部,原伪民政部警务司划归治安部,马政局并入兴农部。伪满洲国军分为国防军和警备军,实行军警统一。原军政部日军顾问改为伪满洲国军顾问,实际为伪满军的统帅,掌握军事训练、军政、军事司法、指导军警事项等全部实权。伪满洲国军担负扫荡抗日武装力量,警察执行行政警察和特务警察的任务。伪治安部下设参谋司、军政司、警务司、大臣官房等机构。领导职务设大臣、次长、参事官、官房长等职官。伪治安部的职责是:掌管关于国防、用兵、警察及其它治安等事项,并负责测量陆地和水路事宜。原伪军政部大臣于芷山续任伪治安部大臣,次长为浦田美朝,顾问为佐佐木到一。
1938年4月,警务司侦缉室扩编为保安局,警务司长兼任局长,直接受关东军司令部指挥。翌年1月12日将刑事科扩大为指纹管理局,属伪治安部外局。同年秋,设经济警察。1940年1月1日成立测量局。次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为确保“国内治安”,又在“治安不良”地区设装备优良、机动性强的警察部队,在林区设森林警察,在铁路设铁路警护队。伪治安部大臣先后由于芷山、于琛澂等人担任,次长为浦田美朝和澁谷三郎等。
1943年4月1日,伪治安部改称军事部,邢士廉为大臣,真井鹤吉任次长,将警务司单独划出,成立了伪警察总局,直隶伪国务院总务厅,从而使关东军可以直接通过警察总局控制和指挥全部伪满警察,形成政警合一的体制。
1944年,将铁路警护队编入伪满洲国军,改称铁路警护军。还专门派遣以南博上校为首的联络班,常驻唐山,负责与侵华日军的联络工作。
(一)军政部(1932.4—1937.6)
1932年4月设。是年根据执政教令第6号及伪国务院各部官制第四章第二十八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于3月9日首先于奉天成立了伪军政部筹备处进行筹组,4月中旬正式编组军政部,7月移本部于“新京”。军政部设于国务院,直属于执政,其职能是:参谋国策,统率经理全军,常任充实国防力量,编制军事预算,与“盟邦结密切之连系”,掌管军令、军政、编制、装备、作战、警备、教育训练和军队条令、条例、规章的制定等事宜。军政部设总长、次长、军事顾问及参谋、军需两司,额设军官88名。翌年附设马政局。
总长
陆军上将马占山(1932.3 任)
陆军上将郑孝胥(1932.5.19任)
陆军上将张景惠(1932.8.3任)
次长
陆军中将王静修(1932.3.1任)
顾问
多田骏少将 (1932.7 任)
坂垣征四郎少将(1933.12 任)
1、参谋司。司长郭恩霖少将。掌管总务、用兵、训练、编制、征募、医务、法务等有关事宜。下设4课:
①总务课。课长赵秋航上校。下设5股,即:秘书股,编10人;副官股,编24人;医务股,编9人;电务股,编4人;预算股,编5人。总务课掌管秘书、外交、庶务、预算、医务和不属于其它课的事宜。
②军事课。课长郭福瀚上校。下设2股,即:编成股,编7人;用兵股,编10人。军事课掌管用兵、教育、检阅、军队配置、舰队行动、勤务、运输、交通、通信、军纪、军风、编制、装备、服制、礼仪等事宜。
③军衡课。课长郭若霖上校。下设两股,即:补充股,编8人;恩赏股,编6人。军衡课掌管军官考核、任免、退职、转职、补充、赏金、受爵、受勋等事宜。
④军法课。课长张元宦上校。下设2股,即:裁判股,编13人;司法股,编7人。军法课掌管军事裁判、司法、监狱、特赦、执行、刑罚、法官人事补充等事宜。
2、军需司。司长张益三少将。掌管兵器、经理、舰政、军需品等有关事宜。下设3课:
①舰政课。下设2股,即:舰船修造股,编5人;水路图志股,编4人。舰政课掌管舰船修造、检查、购买、水路图志、舰营需品、燃料补给等事宜。
②兵器课。下设2股,即:兵器股,编10人;军马股,编8人。兵器课掌管兵器设备、支给、交换、购买、检查、马厂等事宜。
③经理课。下设3股,即:主计股,编12人;衣粮股,编10人;建筑股,编8人。经理课掌管军资运用、发出发入、会计、预算、决算、被服、粮秣、卫生材料、兽医材料、军事用地、营造等事宜。
3、马政局(详见军政部兼辖机构)。
4、军事顾问部(详见军政部兼辖机构)。
1934年3月1日,伪满实行帝制,改“满洲国”为“满洲帝国”,并实行军政改组和军队整编,伪军政部总长改为军政部大臣,仍置参谋司和军需司,附设马政局,并新置大臣官房、军事调查部和总务、军衡、宪兵3课。
大臣
张景惠上将(1934.3.1任)
于芷山上将(1935.5.21任)
次长
王静修中将(1934.3.1任)
郭恩霖中将(1934.11.15任)
李盛唐中将(1935.5.29任)
1、参谋司。由原4课增至7课,即:军事课,编4人;训练课,编6人;通信课,编3人;测量课,编8人;江防课,编2人;医务课,编9人;军法课,编8人。
司长
郭恩霖中将(1934.3.1任)
张益三中将(1935.5.29任)
王之祐少将(1936 任)
2、军需司。由原3课增至5课,即:主计课,编8人;需品课,编4人;兵器课,编6人;舰政课,课长1人;建筑课,编5人。
司长
张益三少将(1934.3.1任)
王济众少将(1935.5.29任)
3、直属1房3课。
大臣官房,编官房长、属员4人,官房长孙维珍上校。
总务课,掌管秘书、庶务、副官、用度等事宜。编课长、课员15人。
军衡课,掌管恩赏、补充等事宜。编课长、课员10人。
宪兵课(职责编制不详)。
4、军事调查部(详见军政部直属单位)。
5、马政局(详见军政部兼辖机构)。
6、军事顾问部(详见军政部兼辖机构)。
军政部附21人。
(二)治安部(1937.7—1943.4)
1937年7月1日,伪满洲帝国中央行政机构大改组。依据6月5日公布的敕令第120号,新设治安部取代军政部,以统一军队和警察的职能,确保“国内”治安。治安部置大臣、次长、参事官和大臣官房并参谋、军政、警务3司及保安局。该部大臣由武官担任,掌理国防、用兵、军政、警察、治安、陆地及水路测量等事宜。1939年1月12日增设指纹管理局,1940年7月1日成立测量局,同年12月28日将附设马政局移交兴农部管辖。治安部次长及警务司长由文官担任,次长的职务不涉及关于军队的统率事项,大臣有事外出期间,关于军队的统率事宜特命陆军将官一人代理其职务。
大臣
于芷山上将(1937.7.1任)
于琛澂上将(1939.4.24任)
邢士廉上将(1942.9.28任)
次长
浦田美朝(1937.7.1兼)
澁谷三郎(1939.12.16任)
部附
郭恩霖中将(1937.7.1任)
廖弼寰中将(1939.4.1任)
最高顾问
平林盛人少将(1937.8任)
松井太久郎少将(1939.8任)
中野英光少将(1940.12任)
参事官
大国三郎、福冈谦吉、田中要、就崎研太、佐古龙祐、田中要次、本宫隆市、池野清躬、三宅秀也、森田贞男、薄井友治、有马龙雄、于开诚、岸谷隆一郎、多田吉、沼田一夫、藤哲荣三、苗建发、小曾根盛彦、三田正夫等20人。
1、大臣官房。设官房长1人,属官4人,至1939年增至14人。大臣官房主管本部之机密,重要部务之联络调整,总动员计划,官吏之进退赏罚,管守官印,会计及用度,搜集资料,统计报告,发行刊物等事项。
官房长
孙维珍上校(1937.7.1任)
入江三一(1938 任)
秘书官
白土哲夫(1939.10.2任)
2、参谋司。下设五课,即:总务课,编8人;军事课,编14人;训练课,编11人;江防课,编4人;调查课,编3人,共40人。1938年增至55人,1939年增至68人。
司长
陆军中将王之祐(1937.7.1任)
陆军中将吴元敏(1939.5.1任)
陆军中将赫慕侠(1941.6.1任)
3、军政司。下设7课,即:军衡课,编19人;主计课,编10人;经理课,编6人;兵马课,编8人;军法课,编5人;医务课,编8人;舰政课,编3人,共59人。至1938年增至70人,1939年增至73人。
司长
陆军少将王济众(1937.7.1任)
陆军中将美崎千丈(1941.11 任)
陆军中将真井鹤吉(1942.1.15任)
4、警务司。1932年3月1日设,直隶民政部,司长甘粕正彦,负责治安和行政警察事宜,是伪满初期的警察总部。1937年7月伪满洲帝国中央行政机构实行大改组,新设治安部代替军政部,将原属民政部的警务司改归治安部统辖,仍负责掌管治安警察和行政警察事宜。司长先后由澁谷三郎(1937.7.1)、植田贡太郎(1938.8.19)、谷口明三(1939.12.6)担任。司本部设警务科、警防(备)科、特务科、保安科、刑事科、教养科、经济保安科、国境警察科和兵事恩赏室。辖首都警察厅、各省警务厅、哈尔滨警察厅、中央警察学校、特别警察队、警察警备部队、海上警察队、森林警察队等。特别警察队属下有海边警察队、国境警察队和游动警察队等,是专由日本警察组成的。1938年随着伪《劳动统制法》的制定和实施,相应地设立了劳动警察。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进一步推行掠夺东北经济的计划与政策,还设立了经济警察,而在经济警察中,有一部分来自日本警察机构。
5、保安局。1937年设,是在关东军直接策划和指导下组建的,是与关东军宪兵司令部保持密切关系,专门从事“秘密战”的特务组织。其主要目标,对外是苏联,对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抗日力量。该局设有庞大的地下组织网,并拥有很大的权限,可以对警察、税关、国道局、航空、税捐局等下达业务上需要的指示。它有两方面的任务,即谍报和防谍。就是一方面通过派遣、监听等手段刺探和搜集外国,主要是苏联、蒙古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情报,并掌管所谓国境警戒、国境地带检查、治安管理等事宜;一方面侦破抗日地下组织和进步力量。其组织机构是:局本部置局长、参与(关东军司令部部附)、参事官,下设第一科(总务)、第二科(调查)、第三科(一般防谍)、第四科(外事防谍)、第五科(谍报)、第六科(无线防谍)、第七科(通讯防谍)、第八科(秘密战科学)及绿园学院和所谓国外驻在员,该局局长及第四科科长都采取兼职制,在业务上受关东军参谋长直接指挥。首任局长由治安部次长浦田美朝兼任。以后相继由治安部次长澁谷三郎(1939.12.16)、军事部警务总局总局长山田俊介、军事部警务总局总局长星子敏雄兼任。
除上述直属机构外,还兼辖军事顾问部、马政局、测量局、指纹管理局和铁道警护总队等单位。
(三)军事部(1943.4——1945.8)
1943年4月1日,依据第3号军令,改治安部为军事部,改治安部大臣为军事部大臣。负责国防、用兵、军政、铁道、水路、测量等警备警护任务。并按同日敕令第101号废止警务司,附设警务总局,置总局长及警务、特务二处。另增设警护司。
大臣 邢士廉上将(1943.4.1任)
次长 真井鹤吉中将(1943.4.1任)
最高军事顾问秋山义允少将。
1、大臣官房。下设人事、庶务2科。
2、参谋司。司长佟衡,下设第一至第六科。
3、军政司。司长落合镇彦,下设军务、兵器、经理、医务、兽务、法务、兵事等7科。
4、警护司。司长福士尚志。
5、警务总局。置总局长及警务、特务2处。总局长山田俊介(1943.4.
1任)、星子敏雄(1945.6.9任)。警务处处长池野清躬(1943.4.1任)、森田贞男(1944.6.22任)、今吉钧(1945.7.5任)。特务处处长皆川富之亟(1943.4.1任)、高松征二(1943.9.13任)。
6、保安局。局长山田俊介(1943.4.1兼)、星子敏雄(1945.6.9兼)。
(四)军政部(治安部、军事部)直属单位
1、中央陆军通信本处
1933年9月设,是以军政部参谋司司长兼处长的军事通信机关。该处在“新京”设有中央电台,“国内”约有67处配置电台进行军用通信。在关于治安、警备方面亦供其它机关及民间使用。本处在各军管区设有支处,并于中央训练处开设通信养成所,培养通信人才。在“新京”宽城子还设有鸠班,特聘日本军用鸠专家警崎於菟彦负责该班建设,并逐次于各部队进行鸠班之设置。又于奉天、依兰、海拉尔、梨树镇等处设有鸠通信所。
处长
王静修(1933.9 任)
李盛唐(1934.11.5任)
张益三(1935.5.29任)
王之祐(1937.7.1任)
2、中央陆军训练处
1933年2月成立,驻奉天东大营,系由1932年7月设立的军需官养成部经过整备充实而成。它是“专为深造军事干部人才”,“以期军事教育根本改良刷新,养成优良精锐劲旅”而设。“欲为军官者,先于各军管区所属教导队接受数月的军事教育,符合军官后补生条件的进入该处,经过1年至1年半的训练,具备了军官资格的方准于毕业,任用为初级军官”,并且,由于伪满军组建不久,该处又为在职军官之再教育机关,选拔各级军官来处进行短期培训,以提高其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其编制是:
处本部,设处长1人,下置:教育部,辖教官部、学生队和研究部;步兵训练部,设教官、学生队和步兵教导队;骑兵训练部,设教官、学生队和骑兵教导队;炮兵训练部,设教官、学生队和炮兵教导队;经理养成部,设教官和学生队。
处长
王静修中将(1933.2 任)
邢士廉中将(1934.11.15兼)
郭恩霖中将(1937.6 兼)
3、军事监察委员会
1932年5、6月间设于军政部的军法监察机构,是为监察各省军事事宜而设。置军事监察官1人,军事监察员6人,监察官赫文衡上校,监察员赵国贤、胡锡禄、徐景和、刘治璞、董国思、魏永家。1933年监察员增至13人。
4、中央军事宣传委员会
1932年9月设,是军政部的宣传部。它以“对军内建军当初之不安定时以安定军心,教化向上为目标而活动,统制指导各军管区(警备区)内宣传机关”。该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即与协和会、国务院情报处及其它中央和地方的宣传机关密切联络,从事军事情报工作,并利用发行刊物、新闻杂志、博览会、电影、广播、编成陆海军军歌和进行曲等手段及其它一切机会和方式,积极宣传“日满融和”,“日满不可分关系”,“努力涵养建国精神、国家意识、国军意识,施行为满军所未曾梦想及之恤兵慰问等”。军事宣传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委员(嘱托)6人(1933年增至18人)。委员长陆军少将郭恩霖(兼),主任委员(主席委员)王之祐上校。
5、军事调查部
1934年3月1日设,系由原中央军事宣传委员会(军政部宣传部)改编而成的独立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军事情报并与各机关联系,利用报纸、杂志、电影、广播、展览等各种手段和方式,宣传“王道乐土、日满融和、东亚共荣”的“建国精神”、“国军意识”,还专门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研究,旨在破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其组织成员是以少数日本共产党的叛徒为骨干,充任伪满军的高级文官,进行军事情报和宣传破坏活动。军事调查部设部长1人,调查员7人,下置3科。第一科(军事),第二科(情报),第三科(宣传)。部长为陆军少将王之祐。
6、宪兵训练处(详见伪满军校一节)
7、首都警备司令部
1932年3月设,直属伪满军政部,统辖和指挥在伪新京的军队和警察,全面负责“首都”平时和非常时期的安全警备任务。司令部设于军政部内,其编制是:置司令官1人,由军政部次长兼任;副司令官2人,分别由军政部参谋司司长和“首都”警察总监担任;参谋长1人,参谋2人,副官3人,均由军政部课员任。首任司令官为军政部次长、陆军中将王静修兼任,副司令官为军政部参谋司司长、陆军少将郭恩霖兼任,参谋长满丰昌中校。受其统辖和指挥的部队有禁卫军所部禁卫步兵团和新京警备独立骑兵旅、京师宪兵司令部、吉林铁道守备队(隶属吉林省警备军建制)、首都警察总队、游动警察等部,总兵力约为4500余人。此后随着伪满洲国军统率部和部队体制之变更,其所统辖和指挥的部队亦有变化,但各时期的司令官、副司令官等一般均由军政部(治安部、军事部)的次长、参谋司长等要员兼任。它是伪满的一个重要军事机构,“在非常时期,在新京的日本方面也受新京警备司令官区署”。
8、宪兵司令部及宪兵部队
伪满宪兵是随着伪满洲国军的建立而设置的。它是由日本帝国主义亲手建立、直接控制、用以监督管理伪满军、镇压抗日军民、帮助日本帝国主义维护统治的军事警察部队。
1932年6月,伪满于“新京”置京师宪兵司令部,司令官德楞额少将,部附赵镈上校,副官长解博源中校,督察官朱德山少校。司令部编官兵17人,辖1个宪兵中队(宪兵连),计官兵50余人,中队长关中汉上尉。
1935年3月,伪满洲帝国创设宪兵队,同时于吉林置伪满宪兵司令部,归军政部直辖。伪满宪兵司令部初设时编制简单,仅设副官、参谋少数人,还未分课。此时该司令部设在伪满宪兵训练处内,同其合署办公。训练处处长陆军中将应振复兼任司令官,辖国都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校郭瀛;第一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校柳向荣;第二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校翟希嘏;第三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中校刘达;第四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校何铭鼎;第五宪兵队,队长(代理)陆军宪兵少校吕正家;第六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中校金济春;兴安东地区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中尉马场幸助;兴安西地区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尉近藤康雄;兴安南地区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尉儿玉笃二;兴安北地区宪兵队,队长陆军宪兵上尉山田申次。1936年京师宪兵司令部撤销,司令官德楞额少将改任宪兵训练处处附。同年秋宪兵训练处同宪兵司令部由吉林迁至“新京”南岭。1938年伪满宪兵系统改组时,宪兵司令部同宪兵训练处分离。翌年5月,伪满皇帝溥仪发布“敕令”(即“宪兵总团令”),依照此令,6月宪兵司令部更名为“宪兵总团司令部”,仍由应振复任司令官,归伪满治安部直辖。宪兵总团司令部管辖宪兵训练处的教育训练,负责对各宪兵团的指挥和监督。其编制:总团司令部设司令官、顾问、参谋长、高级副官、副官,下置参谋、副官和军需3个处。从1943年开始,参谋处下分3个课,1945年在副官处下置1个课。总团司令官由中国人少、中将级军官担任,受治安部大臣之命监督、统辖伪满宪兵。顾问由日本现役宪兵中、大佐级军官担任。他名义上是辅佐司令官工作,实际上是受治安部日军最高顾问的直接指示,是司令部的实际统辖指挥者。参谋长由日军少将级军官担任,他辅佐司令官和顾问工作,掌握统制方针、法规要点,确定宪兵司令部的警备部署、业务措施和具体执行办法等。高级副官由中国人少校级军官担任,直接受司令官的指示,掌管司令部内文官工作。副官由日军上尉级军官担任,负责司令部内的生活、教育、对外联系等事项。
参谋处:设处长1人。下置第一、二、三课。处长由日军大佐级军官充任,承司令官、顾问、参谋长的命令,指挥所属参谋和下辖的3课进行业务工作,宪兵司令部的实际业务掌管在该处。
第一课:掌管教育训练、编制、装备、企划、补充、建军勤务、宪兵团长及分团长会议、建军费管理、教育演习费管理、讨伐作战、着装规定等事项。
第二课:负责军事行政警察业务、军事司法警察业务、普通行政、司法警察事项、警务课长会议事项、刑事诸费管理、囚徒费管理、国兵检查场秩序管理以及编制月报、季报和年报等事宜。为便于通过组织工作发挥各宪兵团的综合效能,它不直接搞搜查、逮捕、讯问、拘押等具体警察业务,但其成员仍保留警察职权。
第三课:负责情报搜集、防谍、谍报、情报经费管理、宪兵团特务课长会议等事项。此外还掌管对伪满军思想动向侦察、防止反日满思想渗入伪满军以及搜集“国外”和八路军、苏蒙方面的情报。自1944年下半年起,该课改由中国军人任课长后,业务范围大为缩小,原负责的情报和防谍业务划归第二课,只管防止外部思想渗入军内和军人军属思想动向调查工作。同时着重考察研究士兵逃亡原因和动机,呈报军事部,以供研察防止对策。
副官处:负责人事、庶务、马事、兵器、卫生、自身防谍、军风军纪、副官会议、评功恩赏、机密费出纳、佣人及出差费管理、保管秘密文件和关于顾问室事务等事项。1945年该处下设1个庶务课。
军需处:掌管经费、粮秣、被服、事务用消耗品、关于修建事项、军需官会议事项及指导各宪兵团和宪兵分团的军需工作。
伪满宪兵部队源于宪兵训练处。1935年3月,伪满宪兵训练处第一期宪兵学兵约600人毕业,这是经日本人亲手训练的伪满宪兵。1934年,时任伪满军政部最高军事顾问的日本陆军中将佐佐木到一,开始筹建伪满宪兵,当第一期宪兵学兵毕业后,他就同关东军司令部部附、伪满军政部顾问、宪兵训练处的创立者现役步兵中佐石黑一起,以这批宪兵为基础,在“首都”和5个军管区司令部驻地创设了6个宪兵队。配置在“新京”、奉天、吉林、齐齐哈尔、哈尔滨和承德,同时建立了伪满宪兵司令部,统辖诸宪兵队。此时首都宪兵队因设于伪新京的京师宪兵司令部尚未撤销而暂驻吉林,至1936年始移驻“新京”。
初建之伪满各宪兵队,每队先设1个连,称为第一连。这些宪兵在宪兵训练处受训期间按连的建制编组,成立宪兵队时,基本上是将训练处时的学兵连变为各宪兵队的第一连,每连80余人,原连领导成员亦无甚变化。
1936年,宪兵训练处第二至第八期学员毕业,编成各宪兵队的第二和第三连,第二连分别派驻各宪兵队驻地,第三连分驻各宪兵队管辖区域内的另外的市县。除首都宪兵队外,第一至第五宪兵队的第三连,依次驻安东(今丹东)、延吉、黑河、佳木斯和锦州。同年还在牡丹江设立了第六宪兵队。1937年在佳木斯创设了第七宪兵队,在王爷庙、通辽、海拉尔、林西建立了宪兵分队,至此伪满宪兵总兵力已达1700余人。
1938年上半年,伪满治安部依照日本关东军司令部的决定,对宪兵实行了第一次改革,将各宪兵队分成甲乙两部分,甲种部队在原驻地执行军事警察业务,乙种部队集中到伪滨江省松铺镇组建步骑混合的独立宪兵队,这支部队,是以协助关东军准备对苏作战为目的,其任务是担当黑龙江及乌苏里江“国境线”的监视任务,深入苏联境内破坏交通设施。独立宪兵队编为10个连,连长均由日军上、中尉担任。1940年7月,该部由于士兵逃亡、退伍过多,加之日本帝国主义重点南侵,关东军战略重点转移,暂时放弃侵苏企图,该部即撤回“新京”,并很快解体。
1939年6月,第一次宪兵改革中留驻原地的甲种宪兵部队一律改编为宪兵团。根据新发布的宪兵“总团令”,各宪兵团(第五宪兵团除外)解除了地方防卫任务,专事军事警察业务。此后随着军管区的增加,又陆续在新设军管区所在地建立了一批宪兵团。1939年在通化设立第八军管区时,通化宪兵分团升格为第八宪兵团。同年,通辽兴安宪兵队升格为第九宪兵团,并增设了下属博克图宪兵分团;在第五宪兵团属下增设了赤峰宪兵分团;锦州宪兵分团划归第一宪兵团;延边宪兵分团改称为间岛宪兵分团,并置于第六宪兵团属下;第七宪兵团之下增设了富锦宪兵分团。新增宪兵约200名,总兵力达到1900人。1940年夏,海拉尔宪兵分团升格为第十宪兵团,博克图宪兵分团编入其属下。此时由于独立宪兵队解散,所以至年末宪兵总兵力降至1500人左右。1942年,第八军管区司令部从通化移驻北安镇,第八宪兵团随之迁往,同时将黑河宪兵分团划归其属下,在通化则另设宪兵分团。1941年至1942年,宪兵机构未改变,但兵力有所增加。1943年下半年,伪满宪兵系统开始进行第二次改革。此间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在太平洋战场处于急转直下的形势,关东军大部调往该战场作战,伪满境内防务空虚,为应付这种不利的形势,关东军把伪满军扩编至约15万人,并增强了特种兵。于此同时,改革扩充了军事警察,强化扩大了宪兵总团的机构,伪满宪兵系统又有了新的扩涨。这次改革,首先是扩大了宪兵的配置范围,凡伪满军驻地都要配备宪兵。其次是扩大机构设置,强化分课制度,宪兵总团司令部参谋处增设第一、二、三课,所属各宪兵团增设团本部,其下增置总务课、警务课、特务课及副官室和军需室。各宪兵分团则增编总务股、警务股、特务股和经理室。三是按驻地的重要程度和人员数量,把宪兵团区分为甲级宪兵团和乙级宪兵团,“国都”(新京)、第一(奉天)、第四(哈尔滨)、第五(承德)4个宪兵团为甲级团,每团兵力约70至100人,配少将或上校级团长;其它宪兵团属乙级团,每团兵员50至60人,配上校或中校级团长。
1943年,伪满宪兵进入大宪兵制时期,宪兵队伍迅速扩大。此间又增设了3个宪兵团,即设在密山县的第十一宪兵团,设在锦州的第十二宪兵团和设在科右前旗王爷庙的第十三宪兵团。宪兵分团一级组织增加的更多,第一宪兵团增加了通化、鞍山、抚顺、本溪湖、岫岩、营口6个分团,安东分驻队也升格为宪兵分团。第二宪兵团增加了四平、磐石、昌图分团。第三宪兵团增加了洮南、昂昂溪分团。第四宪兵团增加了阿城、珠河分团。第五宪兵团增加了古北口、丰宁、围场、凌源、平泉分团。第六宪兵团增加了间岛、宁安分团。第七宪兵团增加了富锦、依兰分团。第八宪兵团增加了海伦、黑河、塔溪分团。第九宪兵团增加了林西、林东分团。第十宪兵团增加了扎兰屯分团。第十一宪兵团设勃利、宝清分团。第十二宪兵团设山海关、黑山分团。第十三宪兵团分设六户分团。之后鞍山宪兵分团又晋为宪兵团,并增置唐山派遣宪兵队。到1945年8月伪满洲帝国覆灭前,共有宪兵团16个(含宪兵团级唐山派遣宪兵队),宪兵分团37个,宪兵分驻队7至8个,整个伪满宪兵系统官兵总数达2800余人。
9、靖安军
靖安军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根据侵占东北的需要,以参谋小松己三雄为主,在奉天编建的日满人混合的特殊部队。该部初建时称靖安游击队,队长和田劲少将,参谋长宫本新上校,下辖1个步兵团,3个骑兵连及山炮、迫击炮、机关枪连,全队官兵2071人,日本人占三分之二,各级主官均由日军官佐担任。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后,6月该部编入伪满军,归军政部直辖,改称靖安军,司令部仍驻奉天。靖安游击队改为靖安军后,扩大了机构设置,扩充了部队员额,并重新任命了司令官等主官。按1934年的编制,靖安军设司令官、参谋长、副官长和部附各1人,下设参谋处、副官处、军需处、军医处、兽医处,编置2个步兵队,1个骑兵队和1个炮兵队。司令官藤井重郎少将(后相继由铃木菊次郎和美崎丈平担任),参谋长美崎丈平上校,副官长仓本纯一中校,军需处长二等军需正薮冈秀次郎,军医处长一等司药立川正国,兽医处长一等兽医笹岛直见,部附翟希嘏上校。步兵第一队,队长美崎丈平,辖队本部、第一、二营、机关枪、迫击炮及补充连。步兵第二队,队长安部美雄,辖队本部、第一、二营、机关枪、迫击炮及补充连。骑兵队,队长铃木菊次郎,辖队本部、第一、二、三连及机关枪、迫击炮和补充连。炮兵队,队长镰田昇,辖队本部和第一、二连。全军官兵总额2546人,马638匹。
靖安军是在关东军直接指导下组建的,该部自成立之日起即“四时出动游击各地”,讨伐抗日武装,镇压抗日爱国军民,罪行累累,得名“常胜队”,是日本侵略者的忠实爪牙。
10、军医养成处
1934年7月设,系把前北满铁路护路军医院军医养成处更名为陆军军医养成处,直属伪军政部,处长陆军军医上校刘永维(兼)。
(五)军政部(治安部、军事部)兼辖机构
1、军事顾问部
1932年4月设,是伪满军的实际控制机构。是年4月13日,日本关东军向伪满军政部及所属各警备区派驻了以多田骏为首的“军事顾问团”,作为军政部的顾问部,对伪满军“加强有力的指导”。
顾问团最高顾问由日本陆军现役将官担任,顾问由尉、佐级军官担任,陆军军官为关东军司令部部附,海军军官初为日本海军特设机关附,1933年改为驻满海军部附。最高顾问统辖全顾问团,其基本任务是控制和全面指导伪满军。多田骏到任不久,即领受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和参谋长桥本虎之助的意图,提出了建设伪满“新军的指导方针”,即首先“防止士兵动摇,安定国军”,进而“迅速确立基础,使它能够担任维持满洲国内的治安,建成内容充实的军队”。这一指导方针的着眼点在于将伪军改造成为完全由日军控制的附庸军队。
军政部顾问团设最高顾问1人,其下置高级顾问、主任顾问、主计顾问、顾问及顾问附属官员若干人。首任最高顾问多田骏原为陆军炮兵大佐,任最高顾问后旋即晋升为陆军少将。继多田骏任军政部最高顾问的是坂垣征四郎少将(1933.12任),尔后为佐佐木到一少将(1934.6任)。据1932年11月30日《满洲国军事顾问并军事教官配置一览表》记载,此时军政部顾问部的编制是:最高顾问,陆军少将多田骏,顾问骑兵大佐滨田阳儿、海军大佐伊藤整一、步兵中佐大迫通贞(兼)、骑兵少佐佐久间亮三、三等主计正住谷焍、步兵大尉芳贺丰次郎和冈田菊三郎。伪军各部队的顾问是:奉天警备军顾问,陆军工兵少佐菅野谦吾、一等主计山本秀雄;吉林警备军顾问,陆军步兵中佐大迫通贞、一等主计宫林彦次;黑龙江警备军顾问,陆军步兵少佐林义秀;洮辽警备军顾问,骑兵少佐佐久间亮三(兼);兴安警备军顾问,陆军少佐齐藤恭平;海军顾问,海军大佐伊藤整一;江防舰队顾问,海军少佐川畑正治。1933年5月废洮辽警备军,设热河警备军,顾问由步兵中佐关源六和步兵大尉本间诚担任。此后,军政部顾问部顾问的人数时有增减,成员亦有所变化。据1934年2月统计,此时伪满洲国陆海军军事顾问团的专兼职顾问已由初设时的20余人增至52人。同年3月伪满实行帝制后,为加强军事力量,对付反满抗日武装,对军队进行了整编,以军管区制代替警备区制,先后设立了11个军管区。为加强对伪满正规军的控制,当年军事顾问部即于初设的5个军管区配置了顾问。第一军管区顾问菅野谦吾少佐,第二军管区顾问中野英光中佐,第三军管区顾问河崎思郎中佐,第四军管区顾问中野英光(兼),第五军管区顾问(不详)。
1937年7月,伪军政部改为治安部,最高顾问先后由平林盛人少将(1937.8)、松井太久郎少将(1939.8)、中野英光少将(1940.12)担任。1943年4月,伪治安部改为军事部,最高顾问相继由秋山义允(又说秋山义隆)少将、竹下美晴中将、楠木实隆氏中将等人担任。
2、马政局
1933年设,是军政部大臣监督之下的政府机关。其任务是主管有关马匹的行政,进行满洲马的品种改良,向民间普及马术知识,以适应军事和经济的需要。其组织机构是:局设局长、副局长和顾问,局长先后由陆军中将王静修(1934.3.1兼)、陆军中将郭恩霖(1934.11.15兼)、日本陆军预备役少将滨田阳儿(1934.12.11)、日本陆军预备役少将游佐幸平(1939.1.10)等人担任。副局长毛遇凤,顾问(首任)日本骑兵大佐滨田阳儿。下设4科2场,即:总务科、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和国立种马场、国立赛马场。
国立种马场,在局长指挥监督下管理马匹改良、繁殖、卫生及马匹的调查统计等事宜。其机构设1股(庶务股)、2科(改良科、防疫科)、4场(洮南、海拉尔、哈尔滨、通辽国立种马场)。
国立赛马场,在局长指挥监督下掌管赛马、马匹改良和调查事宜。下设3科2场,即:庶务科、第一科、第二科和奉天及哈尔滨国立赛马场。马政局自设立后,机构无甚变化,职官时有增减。1939年,局属种马场由4个增至8个(洮南、海拉尔、哈尔滨、通辽、新京、克山、铁岭、林口国立种马场),赛马场由2个增至4个(奉天、哈尔滨、鞍山、新京国立赛马场),另外还增设了1个国立种马育成牧场。1940年12月28日,马政局由治安部移交兴农部管理。
3、测量局
1940年7月1日设。伪满成立之初,测量机构处于空白状态,测量工作全部由日军进行。1934年5月在军政部参谋司设立测量课,7月公布陆地测量法。随着军事、产业的发展,测量课已难以适应“国政”形势的需要,于是成立了测量局,局长先后由日本陆军预备役少将中岛九平和大川硅介担任。负责陆地、河流的测量、绘制、印刷和发行地图、海图等有关事宜。
4、指纹管理局
原为民生部所属,1939年1月移交治安部管辖。日本帝国主义为维护其殖民统治,扩大指纹的利用范围,使指纹发挥最大效果,进一步强化对东北人民的管理,即将指纹管理局由民生部移交治安部大臣管辖。局长(由警务司司长兼)先后由澁谷三郎(1937.7.1)、植田贡太郎(1938.8.19)、谷口明三(1939.12.16)兼任。其下设指纹管理局参与和工作人员若干。
5、铁路警护总队
1938年1月1日,依据上年12月27日敕令第473号,治安部将铁路总局警务机构接收过来改组成铁道警护总队。其任务是警备铁路、船舶、汽车、港湾的安全。机构设置是:总队置总监、副总监、参事官及总务、警备、警察3处。总部驻奉天,下设哈尔滨、奉天、吉林、锦州、牡丹江、齐齐哈尔铁道警护本队。在本队内设有铁道警护队,大体设在各主要车站所在地。在各站、信号场、汽车路线要点、水运路线要点、码头和铁路工厂等处设警护队分所,并组成警护分队常驻该处。此外,还在哈尔滨设有水上警护队,在伪新京设总监部新京办事处。1943年增设新京铁道警护本队本部。1944年铁道警护总队改编为铁道警护军,归军事部统辖。警护总队的编制是:总监1人,先后由三浦惠一(1938.1.1)三笘弥太郎(1940.10.1)、畑中金二(1940.10.18)、姜全我(1940.11.1)、藤井贯一(1941.8.29)、山本繁雄(1943.7.26)担任,副总监1人,先后由田村仙定(1940.11.1)、三田正夫(1943.7.22)担任,参事官若干人。总务处,编25人,处长园山光藏,1939年9月后由三浦惠一兼任。警备处,编18人,历任处长为马场义生、本宫隆市、田岛良秋。警察处,编16人,处长相继为清水助太郎和村田安雄。铁道警护本队本部共7个,本队本部编队长、警护官、巡监、属官和技士等30人左右不等。新京铁道警护队编警备官和巡监等14人。1943年新京铁道警护本队本部设立前,该队归奉天铁道警护本队本部辖属。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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