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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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13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教师
分类号: G715
页数: 2
页码: 324-3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职业技术教育教师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职业技术教育 教师

内容

清末和民国时期,职业学校的教师均由办学单位和办学人自行招聘,文化课师资和专业课师资没有严格区分,大部分是既教文化课,又教专业课。既或有专职的专业课教师,文化素质也比较低,基本上是能工巧匠以师带徒的方式进行教学。东北沦陷时期,专业课师资质量有了提高,不少是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派到职业学校任课。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加强了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1988年全市职业学校有专职教师2240人,另外,还有兼职教师57人。职业学校的师资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文化课师资,1988年职业学校有文化课教师1201人。由普通中学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除分配少量的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外,大部分是从普通中学里调整解决的;同业务部门联办的职业学校的文化课师资,是由教育部门派遣的;厂矿企事业办的职业学校的文化课师资,大部分是由本单位解决的,少部分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派遣的。二、专业课师资,全市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师资有1039人,主要是通过以下7种办法解决的:一是动员过去在职业学校教过专业课的教师归队;二是教育系统内部调整,本人有某一方面的业务专长,而且愿意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调来教专业课;三是把与某专业相关的学科教师,通过业余进修或送到对口高等院校代培后,改教专业课;四是由联办单位选派工程技术人员任专兼职教师;五是由计划、人事部门分配一些理、工、农、医大专院校毕业生;六是通过聘用合同干部的办法,从社会上聘用具有某一方面专长的人员任教;七是与对口的高等院校和业务部门挂钩,聘请兼职教师。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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