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产实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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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13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生产实习
分类号: G719.20
页数: 2
页码: 321-3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习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职业技术教育 生产实习

内容

清末,长春的实业学堂基本上没有独立的生产实习场所,主要是通过校内的简易实习设备进行一定程度的实习操作。
  民国时期,1913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实业学校规程》规定:“实习及实验时间除商业得酌量减少外,其余各校须占总授业时间的五分之二以上”。1917年3月31日长春县公署发出《设实习工厂以使学生练习》的通知,但实际上各校都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实习工厂。这时,长春职业学校的生产实习也多数在校内简易设备的作坊上进行操作练习。长春家政女学校的裁缝专业,就是利用校内缝纫机进行操作练习;日本人办的商业学校也是按各商行业务项目,在校内进行练习。
  东北沦陷时期,职业学校的生产实习,大体上分为两类:一是在办学单位生产场地进行顶岗实习,如“新京市立医院附属看护妇养成所”的学生是在市立医院进行实地实习,训练护理员所必须具备的技能技巧;二是到对口业务单位进行实习,如“新京工业学校”,在学生临毕业之前,组织学生到对口专业单位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生产见习和生产实习。打字学校则是利用本校的简单设备在校内实习。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种门类的职业学校都把生产实习列入教学计划,作为培养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使学生掌握与本专业相应的理论知识,进行技能技巧的训练,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各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习,基本上有以下4种形式:
  一、参加校办工厂、农场的劳动。长春市多数职业技术学校都充分利用了校办工厂、农场的有利条件,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生产劳动。如长春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的缝纫专业,由于这所学校不仅自已有服装厂,还设有服装门市部,能够使学生参加服装生产劳动的全过程,基本上掌握了服装设计、裁剪、缝纫、包装以及机器维修等一整套技术,较好地促进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二、同工厂挂钩,定点顶岗位劳动。学校同工厂签定合同,互相协作,组织学生到设备完善、技术先进的单位定点顶岗劳动,不仅学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同时也学到了产业工人的先进思想,收到技术思想双丰收的效果。
  三、同生产单位建立联系点。学校根据教学计划要求,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到有关单位参加生产劳动。
  四、厂办校的学生在本厂的车间劳动。工厂按教学计划要求,定时间、定车间、定岗位、定人员,安排学生参加生产劳动。
  为了加强对学生生产实习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生产实习科或生产办公室。没设专门机构的,由校长、任课教师、生产指导教师组成生产实习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生产实习的领导工作。负责制定生产实习计划,落实生产实习地点,检查学生生产实习情况,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总结生产实习工作。组织学生的生产实习,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制订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地点、组织分工、安全教育、思想动员;二是实习阶段,落实生产任务、检查产品质量;三是总结阶段,由个人先写出总结,小组评议,然后由任课教师、生产指导教师和帮教的工人师傅一起,给学生写出评语,评定实习成绩,并把学生的实习成绩装入档案。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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