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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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13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学
分类号: G719.20
页数: 9
页码: 313-3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情况,分别记述了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等。
关键词: 长春市 职业技术教育 教学

内容

一、专业设置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学制》颁布时,实业教育附属于普通教育,实业学堂的名称虽已出现,但实业学堂的课程和专业设置还没有规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后,实业教育脱离普通教育而独立存在,实业学堂的课程专业设置才见诸规定。同年,《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中等实业学堂农业本科分为农业、蚕业、林业、兽医业、水产业5科。中等工业分为土木、金工、造船、电气、木工、矿业、染织、窑业、漆工、绘图10科。中等商船分为航海、机轮2科。惟中等商业不分科。
  民国成立后,1913年8月,公布的《实业学校规程》规定了甲乙两种实业学校的课程和专业设置。因为实业学校种类繁多,仅以甲种农业学校和乙种工业学校为例。甲种农业学校设置专业有农业、林业、兽医、蚕业、水产等5种,乙种工业学校设置的专业为金工、木工、藤竹工、染织、窑工、漆工等6种。这一时期长春职业学校除工业、商业外,还增加了外语和家政两个专业。
  东北沦陷时期,长春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范围逐渐扩大,除继续开工业、商业外,又增设了簿记、助产、护士、打字等专业。国民党政府统治长春时又增设了缝纫、汽车、化工等专业。
  长春解放后,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长春市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进一步增加,到1988年全市职业学校共开设76个专业。具体有:机电、电子、微机、机电维修、家用电器、机械、机械制造、机械加工、锻焊、电焊、铆焊、木工、瓦工、车工、钳工、铣工、磨工、管工、铸造、土木建筑、砖瓦制作、皮革制作、化工、橡胶、水暖、锅炉制作、运输、建材、印刷、商业、商业服务、经营管理、财会、服务管理、旅游服务、旅游经济、理发、美容、烹饪、服装、编织、柳编、刺绣、描图、食品加工、食用菌、农学、农业科技、林学、园艺、畜牧、水稻栽培、果树栽培、葡萄养植、鱼业养殖、淀粉制作、兽医、化肥、酿造、庭院美化、水利、水产、保教、幼教、音乐、体育、外语、美术、工艺美术、情报图书、医学、中医、乡医士、妇幼医士、护士、化验。
  上述76个专业中属于工业性质的有29个专业,农业性质的有16个专业,商业服务有17个专业,文教卫生有14个专业。
  二、教学计划
  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规定,实业学堂的课程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专门科目,即关于实业的专门学科,占全部授业时间的重要地位;二是实习及实验,即关于实业专门学科实际练习;三是普通科目,即普通学堂所设的科目。长春府立工业学堂除开设国语、算术、英语等课程外,还设有木工、金工等专业课。长春府商业学堂除学习国语、算术、英语等课程外,另开设珠算、簿记、商事要项等专业课。
  民国时期,1923年5月,全国职业学校联合会于上海召开第二次会议,规定职业学校的科目分三种:“一为职业学科,如农、工、商、家事等科;二为职业基本学科,如农科须习生物及化学、工科须习数学及物理等;三为非职业学科,有公民、体育、音乐等”。这时长春的职业学校,没有完全实行这个教学计划,基本上是学习普通文化课,加学职业课,对职业基本学科(即基础理论课)没有开设。日本商业学校的专业课程除学习珠算、簿记、商事要项外,还开设中文、英文、俄语、蒙语四种语言课。长春私立女子传习所,除学习公民、国语外,主要学习印刷、织袜、缝纫、刺绣等专业课程。长春县立女子小学附设职业班,开设语文、算术、家事、缝纫等课程,也没有开设基础理论课。
  东北沦陷时期,长春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大部分是学习普通文化课,增开专业课。少数学校除学习普通文化课和专业课外,还开设了专业基础理论课。如长春市高级护士助产学校开设语文、助产学、育儿学、细菌学、卫生学、临床化验、小儿科、妇科概要、妇婴卫生、助产教育史、接生实习、门诊实习等12门课程。一批私立打字学校,除学习少量文化课外,主要是学习打字技术和打字机维修等课程。
  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对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按照不同学校情况,提出了不同要求。有的是贯彻执行省规定的教学计划。1964年吉林省人委颁布《吉林省农业中学章程(草案)》,规定了农业中学全年的教学、劳动和休假时间。每年实际授课时间为28周到30周。根据农忙时少学、农闲时多学的原则,有时可以全日上课,有时可以半日上课,或隔日上课。三年总授课时数要达到2400课时左右。农业中学的课程设置,既有统一性又有灵活性,既要学好基础的工具课又要学好主要专业课。一般的开设语文(包括应用文、书法)、数学(包括珠算、簿记)、政治、农业生产知识等四门主课。并根据需要与可能,开设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各科教学比重是:政治课占10%,文化课占65%,农业生产知识课占25%左右。1983年吉林省教育学院编制了全省职业学校农学、林学、服装、幼师、土建等通用专业的教学计划,由省教育厅颁布试行。长春市职业学校的这些专业基本上是执行省规定的教学计划。但由于师资条件的限制,有些课程没有开齐,有的还作一些变动修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教育局对各类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做出了原则规定。要求各类职业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修业年限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遵循以下五条原则:(一)明确规定本专业(工种)的具体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以及学生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应达到的程度。(二)合理安排共同课(政治、体育)、文化课、专业课和生产劳动实习课四类课程的学时和各占总学时的比例。(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职业学校的性质和特点,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四)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重视理论基础知识的教学,又重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使学生能够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通过实践丰富理论知识。(五)注意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总的有统一要求,具体的允许不同类型学校,不同性质专业在课时安排上可以适当灵活。
  在这些原则指导下,各类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综合性高中,按照文理分科的要求,开设普通高中全部文化课,设一门专业课,如外语、体育。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比例为1:2。
  职业中学,专业课与文化课并重,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比例为1:1。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计划,以专业课教学为主,学习高中主要文化课,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比例,大体上是2:1。
  农业中学以专业课教学为主,有针对性地开设几门主要高中文化课。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比例一般为3:2。
  电视职业高中,一年级开设主要文化课,二、三年级开设专业课。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比例为2:1。
  普通中学附设职业班的教学计划基本上与职业中学相同。
  三、教材
  由于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繁多,修业年限和培养目标又各有差异,全国还没有编写出各种职业学校的统一教材。长春市职业学校的专业教材,基本上是通过以下四种办法解决的。
  (一)选用
  1980年长春市教育局在《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方案》中要求各类职业学校,在国家正式教材未编出之前,暂时选用同级学校对口专业比较合适的教材。大部分学校是选用同类专业的技工学校的教材。如机械类专业、烹饪专业基本上是选用技工学校的教材。少数专业选用了中等专业学校教材,如幼教专业是选用了全国幼儿师范学校的统编教材。
  (二)选编
  根据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和学生的实际程度,参照同级学校对口专业的教学内容由学校自行选编教材。大部分学校是以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工学校的专业教材为蓝本,加工编纂,修修补补,有增有减。删去脱离本专业实际的繁琐部分,增加适合本地特点,符合当代先进技术要求的新内容。这是大部分学校的基本做法。
  (三)试用
  1983年,东北三省职业教育协会首届年会,三省决定协作编写的服装专业教材、职业道德常识、电子教材,一部分已由辽宁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部分学校试用了这套教材。除此之外,有些学校还试用了其他省市编写的一部分专业的试用教材。
  (四)自编
  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组织各科专业教师编写符合本校实际和地方特点的专业教材。长春市先后编写出《木工》、《电工》、《缝纫》、《财会》、《电子》、《微机》、《裁剪基础知识》、《缝制基本理论和方法》、《缝纫机修理》等十几种专业教材。长春市计算机技术职业学校先后编写出一套包括24门课程的《微型机教科书》,包括6门课程的《电子专业教材》。长春市工业职业学校1982年编写的《裁剪基础知识》上、下册、《缝制基本理论和方法》、《缝纫机修理》等教材已被东北二十多所学校使用。
  长春市职业学校的文化课是采用全国统编的普通高中教材。为适应专业的需要,对普通高中教材进行了适当改革,以加强文化基础课同专业课的有机联系。对机械加工专业,在数学课的教学中加强平面几何和立体几何的教学,为学习机械制图打好基础。对财会专业加强计算技能的训练。对农学专业,在化学课教学中,加强了应用化学的比重。在生物教学中,考虑当地资源优势,讲授种植技术,学习养殖业内容,使学生适应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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