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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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1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沿革
分类号: G639.2
页数: 6
页码: 279-2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中等专业教育沿革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中等专业教育 沿革

内容

解放前,长春市只有少数职业学校。1948年长春解放后,随着建设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以培养中级人才为目的的中等专业学校才逐步发展起来。1949年9月,东北工业部决定将原在沈阳的东北电机高级职业学校迁到长春,并改名为长春机电高级职业学校(后迁到吉林市)。1951年重工业部在长春创办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同年,吉林省工业厅在长春创办长春工业专科学校(后迁往吉林市,改为吉林化学工业学校)。同年,长春市卫生局还创办了长春医士学校(1954年与吉林卫生学校合并)。1952年吉林省林业厅在长春东郊创办吉林省林业学校(1953年迁往吉林市)。到1952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8所,在校学生8399人,教师434人,①(《奋进四十年》)其中工科5所、财经1所、医科1所、林业1所。
  1953年到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东北地区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中等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为适应东北重工业基地建设的需要,中央各部门在长春又陆续创办了电信、水力发电、建筑、统计、银行等各类中等专业学校。1954年8月,原天津第一军医大学附设的护训班和医训班(属中专)迁至长春,并将医训班改为护士专修科(该校1958年划归地方领导,1960年改为吉林医大附设卫生学校)。这期间,吉林省政府根据本省的需要,在长春创办吉林省公安学校、吉林省长春水利学校、长春城市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改为吉林省建筑工程学校)。省政府还决定对省内的卫生中专进行调整。1955年,由原吉林卫校部分师生和当年招收的新生成立的长春卫生学校,于9月正式开学,校址在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3号省人民医院东侧。到1956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13所,学生15549人,教师1071人。其中工科8所、财经2所、医科1所(军医大学护训班未计算在内)、农业1所、政法1所、中央各部门办学的有10所,吉林省办的有3所。
  1958年在“大跃进”的热潮中,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发展很快,由1956年的13所发展到23所。同时,还有10所中专升格或“戴帽”成为大专。由于盲目发展,造成一些中专和大专师资、设备严重不足,保证不了教学质量。因而,从1961年起,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行了有计划的调整。将部分升为大专的又调为中专,还停办了部分办学条件不足的中专,同时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新建了一些中专。到1964年,由中央各部门创办的中专有:长春电力学校、第一汽车制造厂汽车工业学校;由吉林省各厅局创办的有:吉林省邮电学校、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吉林省物资学校、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吉林省交通学校、吉林省供销学校、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吉林省戏曲学校、吉林省医院卫生学校;长春市创办的有:长春市重工业学校、长春市化工学校、长春市农业学校、长春市农业机械化学校、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等。另外,这期间吉林省长春卫生学校也由省卫生厅下放给长春市卫生局,使市属中专逐步增多。
  到1964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26所。其中:中央所属7所,省属13所,市属6所;有工科15所,医科3所,财经4所,农业2所,体育1所,艺术1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各中等专业学校遭到极大的破坏。很多学校,教师下放农村,学校停止招生,校舍被改作他用,教学设备损失殆尽。长春冶金建筑学校,10年中有6年停止招生,5年没有毕业生,学校固定资产合计损失18万元,实习工厂被改作“五•七”工厂,学生宿舍被占,有104名教师到各地农村插队落户。其他即使没有停办的中专,也多数改为半工(半农)半读,实际是以工代读。同时由于招收“工农兵学员”,生源质量太低,加上教学设备残缺不全,保证不了教学质量。到1972年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仅有16所,在校学生9672人,教师由1965年的1135人下降到84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得到正常发展。有些停办的中专又恢复招生,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又兴办了一些新的学校。如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长春创办吉林银行学校;吉林省气象局在长春恢复吉林省气象学校;1980年国家建材局在长春创办长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1987年吉林省政府在长春创办专门培养税务干部的吉林省税务学校。
  这一时期,长春市属中专也有新的发展。1981年恢复长春市商业学校;1982年成立长春市人民警察学校;1980年到1984年,先后将长春市10所普通高中改办为中等专业学校。这类中专简称“改制中专”,隶属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纳入国家计划,学生入学后自费走读,毕业由市、县计划、人事部门统一分配,享受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这类学校在办学上采取以教育部门为主,与有关业务部门或用人单位搞协作办学、委托办学,从而得到企事业有关单位的人力和物力支援。1988年改制中专在校学生已达3511人,共有教职工909人,而且在专业设置、教学设备、师资等方面也初具规模,已为国家培养出5068名各类合格毕业生,分配到长春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作。
  长春市还有一部分中等专业学校本着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办学潜力,附设了技工学校、职工中专,或办函授班、进修班、复读班、电大辅导班,担负起在职职工的再提高任务。吉林省交通学校、供销学校、物资学校还开办了职业高中。
  1980年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长春地质学校、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长春冶金建筑学校、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长春市卫生学校等5所中专被确定为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这些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领导水平等方面都比较优越,在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到1988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48所,在校学生共计18451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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