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等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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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125
颗粒名称: 第八章 中等专业教育
分类号: G639.2
页数: 24
页码: 279-3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中等专业教育情况,分别记述了沿革、培养目标与学制、教学、学生等。
关键词: 长春市 中等专业教育 沿革

内容

第八章 中等专业教育
  第一节 沿革
  解放前,长春市只有少数职业学校。1948年长春解放后,随着建设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以培养中级人才为目的的中等专业学校才逐步发展起来。1949年9月,东北工业部决定将原在沈阳的东北电机高级职业学校迁到长春,并改名为长春机电高级职业学校(后迁到吉林市)。1951年重工业部在长春创办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同年,吉林省工业厅在长春创办长春工业专科学校(后迁往吉林市,改为吉林化学工业学校)。同年,长春市卫生局还创办了长春医士学校(1954年与吉林卫生学校合并)。1952年吉林省林业厅在长春东郊创办吉林省林业学校(1953年迁往吉林市)。到1952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8所,在校学生8399人,教师434人,①(《奋进四十年》)其中工科5所、财经1所、医科1所、林业1所。
  1953年到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东北地区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中等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为适应东北重工业基地建设的需要,中央各部门在长春又陆续创办了电信、水力发电、建筑、统计、银行等各类中等专业学校。1954年8月,原天津第一军医大学附设的护训班和医训班(属中专)迁至长春,并将医训班改为护士专修科(该校1958年划归地方领导,1960年改为吉林医大附设卫生学校)。这期间,吉林省政府根据本省的需要,在长春创办吉林省公安学校、吉林省长春水利学校、长春城市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改为吉林省建筑工程学校)。省政府还决定对省内的卫生中专进行调整。1955年,由原吉林卫校部分师生和当年招收的新生成立的长春卫生学校,于9月正式开学,校址在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3号省人民医院东侧。到1956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13所,学生15549人,教师1071人。其中工科8所、财经2所、医科1所(军医大学护训班未计算在内)、农业1所、政法1所、中央各部门办学的有10所,吉林省办的有3所。
  1958年在“大跃进”的热潮中,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发展很快,由1956年的13所发展到23所。同时,还有10所中专升格或“戴帽”成为大专。由于盲目发展,造成一些中专和大专师资、设备严重不足,保证不了教学质量。因而,从1961年起,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行了有计划的调整。将部分升为大专的又调为中专,还停办了部分办学条件不足的中专,同时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新建了一些中专。到1964年,由中央各部门创办的中专有:长春电力学校、第一汽车制造厂汽车工业学校;由吉林省各厅局创办的有:吉林省邮电学校、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吉林省物资学校、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吉林省交通学校、吉林省供销学校、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吉林省戏曲学校、吉林省医院卫生学校;长春市创办的有:长春市重工业学校、长春市化工学校、长春市农业学校、长春市农业机械化学校、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等。另外,这期间吉林省长春卫生学校也由省卫生厅下放给长春市卫生局,使市属中专逐步增多。
  到1964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26所。其中:中央所属7所,省属13所,市属6所;有工科15所,医科3所,财经4所,农业2所,体育1所,艺术1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各中等专业学校遭到极大的破坏。很多学校,教师下放农村,学校停止招生,校舍被改作他用,教学设备损失殆尽。长春冶金建筑学校,10年中有6年停止招生,5年没有毕业生,学校固定资产合计损失18万元,实习工厂被改作“五•七”工厂,学生宿舍被占,有104名教师到各地农村插队落户。其他即使没有停办的中专,也多数改为半工(半农)半读,实际是以工代读。同时由于招收“工农兵学员”,生源质量太低,加上教学设备残缺不全,保证不了教学质量。到1972年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仅有16所,在校学生9672人,教师由1965年的1135人下降到84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得到正常发展。有些停办的中专又恢复招生,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又兴办了一些新的学校。如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长春创办吉林银行学校;吉林省气象局在长春恢复吉林省气象学校;1980年国家建材局在长春创办长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1987年吉林省政府在长春创办专门培养税务干部的吉林省税务学校。
  这一时期,长春市属中专也有新的发展。1981年恢复长春市商业学校;1982年成立长春市人民警察学校;1980年到1984年,先后将长春市10所普通高中改办为中等专业学校。这类中专简称“改制中专”,隶属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纳入国家计划,学生入学后自费走读,毕业由市、县计划、人事部门统一分配,享受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这类学校在办学上采取以教育部门为主,与有关业务部门或用人单位搞协作办学、委托办学,从而得到企事业有关单位的人力和物力支援。1988年改制中专在校学生已达3511人,共有教职工909人,而且在专业设置、教学设备、师资等方面也初具规模,已为国家培养出5068名各类合格毕业生,分配到长春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作。
  长春市还有一部分中等专业学校本着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办学潜力,附设了技工学校、职工中专,或办函授班、进修班、复读班、电大辅导班,担负起在职职工的再提高任务。吉林省交通学校、供销学校、物资学校还开办了职业高中。
  1980年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长春地质学校、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长春冶金建筑学校、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长春市卫生学校等5所中专被确定为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这些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领导水平等方面都比较优越,在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到1988年长春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48所,在校学生共计18451人。
  第二节 培养目标与学制
  一、培养目标
  1952年8月29日,教育部发出《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规定中等技术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必要的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技术,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级和中级技术人才。
  1963年6月5日,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制定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草案)》指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逐步培养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具有相当高中程度和中等专业人才所必须的文化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获得从事本专业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工科、农科、林科专业,要求学生具有组织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具有健康的体质。
  1979年6月8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并具有相当高中文化程度,在此基础上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向题的能力。具有健全体魄的中级技术人才。
  由于各类学校的专业性质不同,其具体的培养目标也不相同。如工业类的电力学校规定:培养能牢固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组织管理生产的知识和技能,毕业后经过一段实践,能从事电厂各部分的运行、检修、安装、调整、试验以及局部的工程设计等主要技术岗位的值班员或技术员。财经类中专则为企事业培养中级会计、统计、企业管理人才和为银行、保险事业培养中等金融专业人才。政法类中专则为公安、司法部门培养具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掌握法律、公安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公安干部。卫生学校则为医疗卫生事业培养中级医士、检验士、护士等专门人才。农业学校是为农业战线培养有理论又有实践能力的农业和牧业技术员。体育学校为体育事业培养具有中等理论知识和较高专项技术的专业运动员后备力量、中小学体育教师、业余体校教练员及其它体育工作者。
  二、学制
  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制变化较大,从长春解放到“文化大革命”前,各类中专皆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或四年。“文化大革命”期间,(1970年—1976年)招收工农兵学员,学制多变为一至二年。1977年恢复升学考试制度以后,多数中专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二年、二年半、三年。1980年《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招高中毕业生的中专学制一般为二年,医工科为二年半或三年;招初中毕业生的中专学制一般为四年,有的专业为三年”。根据《纪要》精神,调整了中专学制,并从是年起陆续恢复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定为3—4年。长春市属的改制中专,成立伊始即招收初中毕业生,多数专业学制为三年,少数专业为四年。体育学校因专业性质特殊,实行半读半训制度,学制为四年。
  第三节 教学
  一、专业设置
  各类中专的专业设置是根据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而设立的。解放初期,中等专业学校设置的专业都比较单一。如建立较早的长春机电高级职业学校只设电机专业。长春冶金建筑学校1951年建校时只设土木和建筑2个专业。吉林省林业学校1952年建立时只设森林经营1个专业。长春市卫校建校初期也只设护士和检验2个专业。
  1953年到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经济建设对人才需要面的扩大,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相应地增加,专业范围也比较具体。如长春冶金建筑学校在苏联专家指导下,新设了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吉林省林业学校1953年增设了森林采伐、运输专业,1955年又增设了木工专业。
  1958年,由于各项事业都在“大跃进”影响下迅速发展,各类中专的专业也随着显著增加。如1958年成立的长春电力学校,设置了锅炉运行与检修、汽轮机运行与检修、输配电线路运行与检修、发电厂电力网及其系统4个专业。后合并为热能动力装置(简称动专业)和发电厂电力网及其系统(简称电专业)2个专业。1959年又增设了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热工仪表和自动控制2个专业。长春市轻工业学校(当时为化工学校),1958年建校时即设立了硅酸盐、工业分析、化学制药、有机合成、化工机械等5个专业。长春农业学校建校伊始即设立农学、园艺、牧医、农田水利4个专业。长春卫校1958年升格为长春医学专科学校,保留的中专部在原有2个专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医士专业。还有部分中专由于改变隶属关系,使需要人才面发生变化,专业也相应地增加。如长春地质学校下放到吉林省地质局领导以后,即将原地质勘探、钻探、统计3个专业改变为地质勘探、钻探、探矿机械、矿物岩石分析、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石油钻探等8个中专专业和地质勘探和钻探2个专科专业。长春水力发电学校1958年下放到吉林省水利厅主管后,也由建校初期的2个专业增加到4个专业,即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电站动力设备、农田水利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专业。1958年长春冶金建筑学校改由中央冶金工业部领导后,面向全国冶金战线的需要,在原3个专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供热与通风、砼预制构件2个专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各类中专的专业设置,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出现不考虑客观条件盲目发展和频繁变动的倾向。长春冶金建筑学校1969年由吉林省冶金局领导以后,增设了矿山机械、工业企业电气化、工业电子、动力等4个专业。1973年撤销工业电子、动力2个专业,1975年又增设政文专业。吉林省林业学校1971年增设林产工业专业,1973年又增设了机械加工、内燃、土建、电工、中文、数学、物理、卫生等8个专业。1970年恢复建校的长春市商业学校,当时只有1个商业经济专业,到1973年发展为商品学、医药药材、商业会计、财政金融、粮油保化、商业经济、烹饪、土特产、卫生检疫等9个专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专业设置进行了认真的调整。到1988年长春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共设有9大类145个专业。
  长春市各类中专设置的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基本适应各项建设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1)中央所属中专所设的专业是面向全国和东北地区的,如地质、冶金地质、水利、电力等等,专业性都比较强,而且多为重工业和能源建设培养人才的。省属中专则多属基建、轻工、交通、财经、医药、政法等专业,是面向省内各项建设培养人才的。长春市属中专多为轻工、农业、卫生、财经等专业,是面向市属企事业培养人才的。(2)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引进,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也相应增设了一些新的专业。如长春电力学校1980年增设了高电压技术专业,全国招生,全国分配。白求恩医大卫校设置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技士专业,也是全国招生,为卫生部直属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的家具设计专业也被轻工部定为重点专业,在全国定向招生定向分配。长春市轻工业学校1982年增设的食品工艺和工业发酵2个专业,填补了省内专业的空白,受到轻工部的重视。长春冶金建筑等学校,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还增设了本企业经济管理专业。(3)长春市教委所属改制中专的专业设置,多是根据长春市各项建设事业的迫切需要设立的。其中有的专业是与企事业协作办学,专为企事业培养急需人才的;有的专业是为教育部门本身培养短缺教师和学校管理人才的;有的专业是为县、区培养农、牧业人才,为发展农业生产和承包经营服务的;另外有些专业是为弥补中央和省市办学之不足,属于培养通用型人才的。
  长春市各类中专在专业设置上存在的问题是:(1)专业设置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某些专业(如财会)很多学校都设置,出现毕业生不好分配的现象。(2)市属学校多为专业局所属,由于专业局所属企业用人数量有限,致使有的专业只得间断招生,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课程设置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当时条件限制,所设课程门类都不多。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学习苏联的教学经验。如长春地质学校学习苏联经验将课程分为普通课、基础课和专业课三类。该校钻探专业的普通课有政治、语文、数学(包括高等数学)、体育、物理、化学、俄语等7门;基础课有机械制图、金属工艺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零件、机械原理、电工学、水力学等8门;专业课有钻探工程、钻探力学、内燃机(包括热工学)、矿山勘探工程、普通地质、矿物岩石、矿山学、地史古生物、勘探方法、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测量、组织计划与报表、安全防火等13门。长春冶金建筑学校,1953年也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制订了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的教学计划,1954年又调整了课程设置,加强了实验、工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1958年到1960年各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强调实行现场教学和参加生产劳动,使课程门类大大减少。长春地质学校将生产劳动时间增加到5个月,使一些课程被削掉或合并。该校钻探专业普通课的外语被砍掉,其他课程课时也减少三分之一左右;专业课只保留钻探工程、钻探力学、内燃机、地质学基础等4门,将原地质学6门课合并为1门地质学基础,将组织计划报表和安全防火等生产必需的专业课砍掉。
  1961年后的三年调整时期,各校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以教学为主,减少劳动时间,整顿了教学秩序,在教学中贯彻“少而精”原则,加强了“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使课程设置又恢复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安排。如长春地质学校钻探专业的课程设置,普通课与基础课基本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相同,专业课的门类不仅与原来相同,而且各门主课都增加了内容和时间。长春冶金建筑学校也调整了教学计划,修订了教学大纲,使课程恢复原来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没有停办的中专,皆按“学制要缩短,课程要精简”和“面向生产、开门办学”的原则,大大地精简了课程。如吉林省林业学校,将林业和采运2个专业的课程,由原来的20多门减少到5—6门。长春冶金地质学校地质勘探专业,也打乱原来课程分类,将课程减少8门,上课时间减少14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中等专业学校的课程才逐步恢复到“文化大革命”以前的状况。1980年全国中等专业教育会议以后,明确规定:课程设置应分为政治课、普通文化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4类,前三类占总学时的75%,后一类占25%。吉林省高教局1984年8月发出《关于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几点意见》中还规定:理论课教学总时数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四年制不低于3000学时,三年制的不低于2400学时,招高中毕业生二年制的不低于1600学时。根据中央和省的规定,长春市各中专根据各自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教学计划,都认真调整了各专业的课程。1988年各中专的课程设置大体分为普通课(或共同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4类。
  普通课(共同课)一般皆设政治(包括哲学、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等)、德育(包括共产主义道德概论、法律基础)、语文、外语、体育。工业、农业、医药、财经、体育等中专还分别开设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理卫生。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的设课情况则因专业不同各有差异。
  工业类:长春地质学校钻探工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有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金属工艺、电工与工业电子学、地质学基础、岩心钻探工艺、冲孔、护壁与堵漏、水文地质钻探与工程地质钻探、钻探设备、内燃机与空压机、钻探企业管理与技术经济等14门课。长春市轻工业学校食品工艺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有企业管理、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电工学、工程力学、机械原理与零件、化工原理、分析化学、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等12门。专业课有食品工艺学、食品分析、食品设备、化工仪表及自动化、微机等5门。
  医科类:长春市卫生学校护士专业执行卫生部制订的教学计划,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有解剖及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化学、微生物及寄生虫学、病理学、药理学、中医学及护理、内科学及护理、外科学及护理、妇产科学及护理、儿科学及护理、传染病学及护理、五官科学及护理、卫生学等14门。
  财经类:吉林省物资学校按国家物资总局制订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确定本校具体实施计划为:招高中毕业生二年制各专业总学时为1787—1851学时;课时比为普通课占28.3—30%,专业基础课占35.4—40.8%,专业课占30.9—30.6%。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有经济数学、计算技术、经济法、经济地理、统计原理、会计学原理、电子计算机原理、物资企业管理、产品材料学、市场学、机械识图和原理等11门。专业课有物资企业会计、工业会计、物资企业财务、物资价格、审计学、电子计算机应用、机械产品、电工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木材商品、建材工业产品、燃料商品、物资企业管理、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企业经营等16门。选修课有管理会计、财政信贷、管理心理学等。
  政法类:吉林省司法学校二年制法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有法学基础理论、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国经济法概论、中国婚姻法、中国司法制度、司法文书、法医常识、刑事侦察基础、国际法常识、外语、中国法制史、犯罪心理学、司法会计等17门。
  林业类:吉林省林业学校林业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开设24门,采运专业共开设22门,此外还有选修课。
  艺术类:吉林省戏曲学校评剧和吉剧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有视唱练耳、和声、歌曲作法、民间音乐、音乐理论、文艺学常识、戏曲史常识、作曲常识等。专业课有舞蹈、腿功、毯子功、身训、把子、调嗓、龙套、化妆、剧种音乐、配器、锣经、合奏、伴奏、各种民族器乐等。
  体育类: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有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保健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理论、教育学等。专业课有田径运动、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游戏、速滑、游泳、乒乓球、体育史、教育实习等。
  三、教材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创办的中等专业学校,皆无现成教材,学生学习是由教师引用解放前或国外资料自编教材,给学生讲课。
  1953年到1957年各中等专业学校使用的教材,大部分是引用苏联中等专业学校的教材,其中有的是直接使用,有的结合中国实际稍加修改。另外也有少部分自编教材。1958年各校开始组织教师从事教材编写工作,并力图在苏联教材的基础上,创出适合中国情况的新路。长春冶金地质学校,从1952年到1966年共编写普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材60余种,其中由国家出版发行的4种。该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仍继续编写出2种普通课教材,供省、市工科中专使用。
  1965年冶金、电力、铁道、城建、纺织、轻工、商业、食品工业、卫生、农业等10个部门,分别召开本部门专业教育会议之后,开始组织教材的编写工作。长春市各中专皆派部分骨干教师参加各自主管部门组织的这项工作,并已取得了良好成果。如东北水利水电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统编教材的编审工作,已主编主审了《农田水利学》、《土力学》等10门课程的教材,参编了《工程水文学》、《水库程控运用》等14门课的教材,这些教材已多数出版发行。长春电力学校在水利电力部、东北电业管理局组织的教材编写工作中,先后有39人次参加,主编、参编各种教材24种,其中《农村用电安全常识课本》出版后还受到嘉奖。长春冶金建筑学校编辑出版的教材有:《测量学》、《民用建筑设计》、《工业建筑》、《房屋建筑学》、《通风工程》、《工程力学》、《钢筋混凝土与砖石结构》、《热工学理论基础》、《锅炉与锅炉设备》、《建筑制图》、《房屋卫生设备》、《建筑材料》、《中国革命史》等13种教材。吉林省物资学校受国家物资总局科教司委托,编写的《物资会计》、《统计原理》、《木材学》、《应用文》等15种教材,供全国物资中专使用。吉林银行学校自1978年建校以来,已参加总行组织编写《农业经济与管理》、《商业财务会计》、《农业银行经营管理》、《转帐结算》、《银行应用文》等14种教材。还参加绘制《拖拉机》、《发动机》结构教学挂图,已在省内外公开发行。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1980年复校后,在国家轻工部和市二轻局支持下,承担了全国家具教材的编写任务,先后同上海、天津、重庆等地兄弟学校一起编写《家具工艺学》、《家具机械》、《家具涂饰》、《木工机械》、《家具制图》、《家具工艺》、《机械原理》等7种教材。长春卫生学校也主编了《微生物》,审定了《中草药》、《植化》等卫生专业的统编教材。1984年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部分体育教师,参加吉林省高教局组织的编写《吉林省中专体育教学纲要、学期授课计划》工作,该书已于1985年在全省正式使用。
  1988年长春市各中专使用的教材,大体有国家教育部门统编教材、各业务部门统编教材、选用其他性质相近院校教材、自编教材等4种。这些教材既吸收了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又能结合生产建设的实际,为保证教学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四、教学改革
  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改革是从1951年学习苏联教学经验开始的。当时许多学校都使用苏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学习凯洛夫编著的教育学,废止百分制,实行五级制记分法;还吸取苏联经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加强直观教学,改进实验和实习;并采用苏联的各种教学表格,加强教学管理。学习苏联教学经验对教学改革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机械照搬,脱离中国实际的教条主义倾向。
  1958年起,各类中专都进行了以解决中专教育脱离政治、脱离生产、脱离实际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强调“现场教学”。各校普遍增加了劳动时间。如长春地质学校重新修订教学计划,确定每年生产劳动和课堂教学时间各为5个月,劳动与教学时间比为1:1。长春冶金地质学校也把劳动列为正式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并由师生共同组建地质勘探队,承担地质勘探和钻探任务。曾到辽、吉两省6个地区18个县进行地质勘探、钻探与地质普查,还承担长春郊区农业社打机井的任务。该校在“大炼钢铁”高潮中,全校师生组成15个地质队,分赴国内15个省进行勘查找矿工作,出现了学生劳动过多,忽视课堂教学的倾向。
  1964年长春市各中专又陆续试行半工(农)半读制。据1966年1月统计,长春市试行半工半读的有:长春水利电力学校、第一汽车制造厂中等技术学校、长春地质学校、吉林省工业学校、吉林省交通学校、吉林省建筑工程学校、吉林医大附设卫生学校等。半工半读学校有城来社去、城乡兼顾、面向工厂企业和其他等4种类型。学生劳动场地采取厂办校、厂校挂钩、校办厂、厂校合一等几种形式。
  “文化大革命”中,各类中专的教学工作,皆以“开门办学”为主要形式,无论什么专业都强调到实践中去学习。长春卫校1971年复课后,每学期都要用大部分时间到农村去、到工厂去,还要参加战备劳动和农业生产劳动,严重地削弱了课堂教学和基础理论课教学。医疗专业以临床代基础,药剂专业以典型产品代教学,甚至将护士专业的学生分散到各大医院,以干代学,学校只管学籍和发放毕业证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尤其1980年全国中专教育会议以后,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改革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时期各校都吸取国内外先进教学经验,采取先进的教学手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主要特点是:第一、明确教学改革的目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各校都首先确立适应形势要求的教学改革目的。长春市卫生学校在《改革方案》中提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为了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调动教工的积极性。长春市商业学校提出:教学改革是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以“围绕商业办教育,办了教育促商业”为指导思想。并确定教学改革从学科改革入手,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教学内容知识陈旧,重复老化,教学方法手段落后的问题;二是解决封闭式教学,理论脱离实际,学校教育脱离商业实际的问题;三是解决课程设置面面俱到专业性不强,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四是解决重知识轻能力,不适于培养现代化管理人才的问题。第二、改革课程设置。如吉林省物资学校根据物资部门特点和物资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首先减少了普通课课时,增加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时。其次经营专业增设了《始场学》、《计算机应用》。并在各专业开设相应的选修课以扩大学生知识范围。吉林银行学校从1985年开始,将语文课改为逻辑学、应用文写作和书法课;将数学课改为财经数学;将中共党史、国民经济计划、国际金融等课程列为选修课并要求学生必选一门。为开拓学生视野还适当增加专业讲座课。东北水利水电学校为使学生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开设了公共关系学和计算机应用课。第三、改革教学方法。改革陈旧的脱离实际的教学方法是各中专教改的一个重要方面。如长春地质学校开展的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辅导答疑、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考核成绩和师生结合、讲练结合、学用结合、学思结合、课内外结合,即“五认真”、“五结合”教学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第一汽车制造厂汽车工业学校为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自学能力,试行了“学导式”教学法,还采取“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中专还普遍加强了实践性教学,采取现场教学、现场操练使学生学到真实本领。过去那种“满堂灌”,“教师一言堂”的陈旧教学方法已逐步得到扭转。另外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设有财会专业的中专,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省、市珠算协会举办的珠算比赛,对培养学生计算技能起了推动作用。设有护士专业的学校,还在校内外大力开展护理基本功的训练和比赛,为学生养成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打下良好基础。第四、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各校都非常重视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从建校伊始即搞好实验室的建设。长春地质学校于1983年专门成立电化教研室,并相继建立了地质、水工、化学、钻探、外语等电化教室和电教中心,电教手段已在教学中普遍应用。该校从1984年开始,又用录像和电影进行教学,各专业录制了与本专业有关的电教片,结合教学随时放映,增强了直观教学和动态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起了很大作用。为适应今后工作的需要,增设了电子计算机,开设计算机应用课,有的还设微机专业。在教学中除讲授计算机原理和使用方法外,还组织学生编写简单程序上机实习。长春电力学校还把电子计算机应用到学生毕业设计中去。第五、改革教学管理。长春市卫生学校1984年被省卫生厅批准为全省卫生中专改革试点单位,该校的《管理改革的做法和设想》曾在全国卫生中专进行交流。1984年根据学校全面改革方案,将过去由教务科统管的教研室分成5个专业科。实行专业科长负责制以后,各专业科长主动组织听课、召开教研会议、搞公开教学和评议、举办教案展览等活动,对提高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已显露出较好的效果。该校还成立以老教师为主体的教育研究室,对全校教师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了解检查,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素质、能力和特点,为进一步改革教学提供依据。长春市轻工业学校制定了《教学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关于选定任课教师的规定》、《关于教师备课的规定》、《关于课堂教学的几点规定》、《关于批改作业与辅导的规定》、《关于考试、考查、考题的规定》、《关于教学实验的几点要求》、《关于毕业设计的几点规定》等13项制度,使教学工作规范化。有些中专还改革考试方法,完善考试制度,实行同专业统一考试,并要求教师不准为学生押题,不准缩小复习范围,所出试题除传统型试题外还增加选作题。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理论和实践考试相结合,理论和实践各占一定比例。第六,加强了实践性教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培养应用型人才,各校都增加了实践性教学课时,充实了教学内容,更新了教学手段,改善了教学效果。
  第四节 实践性教学
  中专的实践性教学,大体有时间分散的教学实验和实习、综合作业以及时间集中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教学实习有一定计划,一些学校尚可保证。而生产实习受经济条件限制,缺少实习场地,也无固定计划和时间,存在很大随意性。1953年以后,吸取苏联实习经验,将各种实习列入教学计划,加强了对生产实习的管理。长春冶金地质学校,1954年二年制的钻探专业规定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共13周,理论教学和考试共80周,实习占总授课周数的14%。其他中专也都有明确计划,使实习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1958年多数中专在教学改革中增加了实习课,将学生实习和勤工俭学、生产劳动结合进行,由于过分强调劳动和生产,致使原定的实习计划被打乱,降低了实习效果。长春冶金地质学校三年制的钻探专业,1962年的教学计划规定:生产劳动为38周,其中公益劳动5周,结合专业进行生产劳动33周,生产劳动时间占总授课时数的28%。长春市卫生学校1965年三年制护士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生产劳动为57周,其中实地实习15周,毕业实习30周,占总授课周数的42%。“文化大革命”期间,实习课随意性更大,原定的实习计划常被各种政治活动和生产劳动打乱。而且将“学工、学农、学军”列入教学计划,与实习混合进行。后来,实习课又被“开门办学”所代替。直到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以后,实习教学才按照合理比例纳入教学计划,正常进行。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学生实习场地逐渐扩大,实习质量也逐步提高。1984年,各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吉林省高教局发出《关于全日制普通中专办学条件的几点意见》中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专业性质可有不同安排,其占教学时数之比,一般不低于20—30%”的精神,安排本校各专业的实习工作。如长春地质学校钻探工程专业的安排是:课堂教学总周数为120周,教学实习9周,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17周,毕业论文及毕业设计5周,总计实践性教学为31周,占课堂教学的四分之一。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家具设计专业,总学时为3080课时,其中设计课为860课时,占总学时的四分之一强。
  由于专业性质不同,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形式也各有不同。如:长春电力学校动力专业的实习有钳工、机工、焊工、铸工、锻工的金工实习,热力设备装配实习和火力发电厂的运行、检修与安装实习及毕业设计等。长春市商业学校的生产实习有到商店柜台卖货,进行印象(认识)实习,毕业前的岗位实习,以及财会和统计专业在校内开展的模拟实习。吉林省建筑工程学校的实习有测量实习、生产劳动实习和毕业实习。生产劳动实习安排在省建设厅所属各大建筑公司的施工现场,主要进行生产劳动、现场教学、参观学习三项内容。毕业实习主要安排学生参观省内外一些具有特色的各种不同风格、不同结构、不同层次、不同历史、不同国度的典型建筑。适当安排参观正在施工中的现代化高层建筑,目的是开扩视野,启发思维,培养学生大胆革新,勇于创造的精神。吉林省戏曲学校戏曲专业的实习,从学习中期开始,每周参加一次表演实践,毕业前安排数周或一学期的毕业实习演出。舞台美术专业的实习也随同进行。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的实习是直接参加省内外的各类体育比赛和裁判。师资班则到中小学进行教育实习。
  各校都非常重视实验室及实习场地的建设。长春电力学校已建成电工、电子、电机、继电、力学、热工、热自、流体力学、高电压技术、电能计量、金属、化学、锅炉、汽机、自动装置、机炉模型、电子计算机等17个实验室。使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的实验开出率达95%。长春市商业学校也设有样品室,商业会计和商业统计模拟实验室,还有设备齐全的电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室。白求恩医大卫校的实习场地除有校内的各种实验室外,还有三座较大的临床医院、口腔医院、基础医学部、预防医院、实验动物部等大型实习基地。另外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也为学生实习提供方便。长春地质学校为加强实践性教学,1979年在辽宁省复州湾地区购置了一处普地教学实习基地,后来又在河北秦皇岛市购置一处实习基地,可接纳大批学生前去实习。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家具设计专业的实习,则到吉林市木器厂、长春市家具厂、四平市木器厂进行实际设计和制造。1982年该专业实习时共设计制造出宾馆、家庭、儿童、成人用家具140多件。还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举办毕业生作品展,有上万人次参观,受到各界好评。本着改革精神,长春市教委第二中专微机专业1985年与吉林省经济委员会电子计算中心签订协议,学生到该中心实习,并直接参加全国工业普查的数据录入工作。既解决了学生上机实际操作练习的问题,又为全省提前完成工业普查任务提供了可靠的劳动力,受到省有关部门的欢迎。
  概括起来,中专的实践性教学场地有以下六种类型:(1)学校自建的各种实验室,(2)学校所属的实习工厂、农场、林场,(3)本系统所属工厂、企事业,(4)协作单位的工厂、企事业,(5)典型工程建设或自然环境,(6)本校或本系统的剧场、体育场(馆)。
  对生产实习,各校都有具体规定,一般在实习前,学校提出实习计划,各实习单位按计划安排实习,并指定老师带教,学校定期检查。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写出实习考核评语,存入学生档案。对实习成绩采取现场考核、评定实习报告(或总结)、评定毕业实习论文等形式,同时结合实习单位的鉴定评语,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出实习成绩后记入成绩单。对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准予毕业。
  第五节 思想政治教育
  解放初期,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以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通过组织学生参加“三反”、“五反”、“镇反”、“肃反”等政治运动,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逐步树立为建设祖国而学习的思想。1958年以后则通过总路线教育、劳动教育和红与专大辩论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共产主义觉悟,抵制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六十年代初,由于国家连续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学校开展了形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阶级教育,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学校出现了团结友爱、勤奋向上、艰苦奋斗、一切听从党安排的大好局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一局面遭到严重破坏。各校的党政组织都处于瘫痪状态,“工宣队”、“军宣队”进驻学校,学生成立了各种“战斗队”停课闹革命。这一时期,学校的思想教育以阶级斗争为纲,学生受“白卷英雄”和《一个小学生日记摘抄》的影响,“头上长角”、“身上长刺”,大反“师道尊严”,滋长了无政府主义,不仅没有学到真实的科学知识,而且造成思想上严重混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专的思想教育工作才回到正确轨道。各校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在组织上、内容上和形式上探索思想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具体作法大体如下:
  在组织上:各校都建立了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政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生科、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负责人为骨干的思想教育工作队伍。为切实搞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各校都加强了班主任工作。吉林省物资学校选拔有工作经验又热心为学生服务的教师任班主任。长春市卫校制定了《班主任工作规范》,明确班主任的职责和任务。白求恩医大卫校在学生科统管学生工作的基础上,还实行行政科室与教研室轮流包年级思想工作的办法,由科室分配一名教师兼任班主任,一包三年。多数学校还专门成立德育教研室,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德育教师。各校都加强了团委和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自我教育作用。
  在教育内容上:则有(1)经常性教育。以贯彻《中专学生守则》、《中专学籍管理条例》为主,对学生经常进行“三好”教育,“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以及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教育。为具体贯彻《守则》和《条例》,长春市轻工业学校制定了《课堂制度》、《学生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思想品德考核标准》。根据省教委(1987)2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卫校制定了《实行奖学金与助学金相结合的制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2)专业教育。对学生进行热爱所学专业的思想教育。长春市卫校针对护士和药剂专业的部分学生认为“护士打针送药,端屎端尿,低人一等”,“药学好学,不用下工夫”等错误认识,请专业课教师、优秀护士给学生讲护理工作在医疗实践中的作用;请团委上“护理在医疗工作中的地位”的团课;请药学教师介绍药学专业知识,帮助学生扭转错误看法,认清所学专业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即进行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的职业教育,从而端正学生入学动机,明确学习目的,教育学生立志献身于人民的公安保卫事业。(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各校结合新时期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进行正确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增强改革信心的教育。省警察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件,使学生进一步明确肩负保卫四化的重任。(4)毕业生思想教育。结合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教育学生以大局为重,正确对待分配,自觉地服从国家需要,到艰苦的地方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在教育形式上:通过政治课和德育课,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义务服务、举办文艺演出、诗歌比赛、讲演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学生视野,激发爱国热情,陶冶共产主义情操。白求恩医大卫校由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科共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较好的效果;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和在学生中发展党员,鼓舞学生政治热情。长春市轻工业学校1983年到1986年共发展学生党员18人,医大卫校1984年到1987年发展学生党员28人,在广大学生中产生很好的影响。
  第六节 学生
  一、招生
  解放后长春市各类中专的招生工作一直是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计划和组织下进行的。“文化大革命”前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中专停办。没有停办的中专,1970年实行推荐制,招收工农兵学员。1977年根据国务院(1977)112号文件精神,停止招收工农兵学员,恢复统一考试的招生制度,除少数中专外,绝大多数中专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以后,长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长春市教委所属的改制中专等学校,开始恢复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招生区域上,中央各部门所属中专多在全国或东北地区招生,省属中专多在省内招生,市属中专则多在长春市招生。为适应管理体制改革,1988年在农、林、医、师等类中专,实行“定向、定额、定专业”的“定向”招生办法。吉林省戏曲学校为了避免盲目培养,缓解供需矛盾,在戏曲专业也采取从各县(区)“定向”招生的办法。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还进行了招收委托生的试点。各中专在招收新生时都按照中央下发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择优录取。
  二、毕业分配
  从1950年到1988年长春市共培养出各类中专毕业生120535名。这些毕业生皆按国家计划,实行统一分配。其中:中央各部门所属中专毕业生,按计划分配到全国各地;省属中专的毕业生则面向全省分配。市属中专的毕业生主要在长春市进行分配。实行定向招生的专业,则按哪来哪去的原则进行安置。本着改革精神有的中专还试行有偿分配。
  三、待遇
  中专毕业生的待遇,一律按国家规定为干部编制,享受国家干部应有的一切待遇。
  长春市各中等专业学校已为全国和省、市培养了大量各类中级建设人才。他们在四化建设中正在发挥着巨大作用。如长春农业械化学校,自1961年到1988年已毕业学生2155人。他们在长春市农机系统工作的占该系统总人数的19%,担任各级领导工作的占该系统领导总数的24%,负责技术工作的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7%。
  第七节 教师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等专业,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只有40人,随着中等专业学校的不断发展,专业课教师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为满足教学的需要,各中专多由主管部门从工厂、企业抽调大专毕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从社会上招聘少量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任专业课教师。到1952年中专教师已增到434人。而后,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陆续培养出一批大专毕业生分配到中专任教。到1964年中专教师已达到1367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中专教师受到运动的冲击,大部分教师被下放农村插队落户,到1971年中专仅剩教师655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中等专业学校逐步恢复和发展,到1988年长春市中等专业学校,共有教职工5469人,其中专任教师2724人,教辅人员498人,行政人员1237人,工勤人员1010人。专任教师中:工业类有1186人,农业类有131人,财经类有270人,林业类有99人,医药类有265人,政法类有103人,体育类有82人,艺术类有139人,其他类有449人。
  解放后,各中等专业学校都非常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提高教师。在业务上,各校都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省内外重点大学系统进修。长春电力学校于1959年就选送8名青年教师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工学院、南京工学院进修学习。长春冶金建筑学校1979年以来,拨款20余万元选送54名青年教师到高等学校进修,其中有4名攻读硕士研究生。长春机械工业学校仅1983年就派了18名教师到大学进修。其次,各校还通过函授、电大、业大等途径提高教师。有些学校还积极组织中老年教师参加重点大学或本系统的学术交流、技术讲座、研讨会等学习活动,充实现代科学知识,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由于通过不同形式的进修提高,使部分学历没有达标的教师,逐步达到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程度。如吉林省林业学校和长春市卫生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均已达到90%以上。
  各校都重视在政治上提高教师,组织教师参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政治活动,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长春市卫生学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到1985年已吸收12名知识分子入党,提拔11名知识分子担任校、处、科级领导。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1979年到1987年亦有4名知识分子入党,8人被提拔到领导岗位。
  根据1980年2月教育部发出的《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的精神,长春市于1981年起首先在长春市卫生学校、长春市商业学校、长春市轻工业学校、农安师范学校进行教师职称评定的试点,然后在各中专全面展开。1988年又按中央规定,将中专教师职务名称由原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改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四个等级,并按职称提高了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对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都起了积极作用。到1988年长春市各类中专的2724名专任教师中,共有高级讲师290人、讲师926人、助理讲师830人、教员678人。
  各校还注意改善教师的生活待遇。多数学校修建了教工宿舍,改善生活环境;还建立教工活动室,活跃文化生活;对具备照顾条件的教师,办理优诊医疗证和细粮供应证,为教师解除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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