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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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1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沿革
分类号: G759.2
页数: 9
页码: 200-20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初至1988年长春市少数民族教育沿革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教育 长春市 沿革

内容

清初,由于实行封禁政策,长春一带只有少数满、蒙土著居民,直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弛贫民出关禁”才有大批汉族和少数回族从关内来此垦荒定居,1920年初又有少数朝鲜族居民从延边迁来饮马河、雾开河、伊通河一带从事水稻种植,从此长春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到1988年长春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口20多万人,其中满族82047人,朝鲜族72898人,回族50075人,蒙古族3694人,其他少数民族人数很少。
  长春市民族教育起源于清末,当时多是本民族有识之士创办的私塾,条件简陋规模很小,经费十分拮据,塾师待遇微薄。民国时期少数民族学校日渐增多,政府为了对学校加强管理,1912年教育部普教司下设第五科专管少数民族教育。长春县政府也于1914年直接管辖了回族小学。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妄图使朝鲜族青年成为其侵略的工具,对朝鲜族小学严格监督,施行奴化教育。而对回族学校则采取歧视政策,将原县、区立的回族小学改为私立。东北光复后,长春处于解放战争前线,各县民族学校时办时停,长春城区的民族学校也多被国民党军队占做兵营。
  解放以后,长春市根据吉林省政府关于“要大力提倡办单一民族学校”的指示精神,于1951年和1953年在城区分别新建了朝鲜族小学和回族小学,1956年又创建了朝鲜族中学。县乡的少数民族学校,也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陆续由民办改为公办。“文化大革命”期间,少数民族学校招入大量汉族学生,校舍、设备遭到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恢复并发展了单一的少数民族学校。1979年起又恢复发放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据统计到1988年各级政府和群众共投资389.1万元,为少数民族学校维修、新建校舍,增添设备,使少数民族教育有较快发展。到1988年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学校40所,304个班,学生953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6859人;教职工868人,其中少数民族教职工559人。各类民族学校的发展情况分述如下:
  一、回族学校
  长春市区回族居民多聚居在南关区长通路、民康路和二道河子区东盛路一带,外县多聚居在双阳和九台两县。长春市的回族教育就是在这些回族聚居地发展起来的。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九台县蜂蜜营屯回族群众推举本民族秀才张亮坤在本屯兴办“蜂蜜营私塾”,招收回族学生20多人,经费由群众募捐和缴纳学费解决。清宣统三年(1911年)农历三月,长春城区由清真寺创办长春府清真初等小学堂,地址在西三道街西城馆胡同,经费由牛羊屠宰捐和清真寺公产收益解决,创立时有2个班,共有学生55人(其中甲班28人,乙班27人)。1912年该校改由长春县管辖,更名为县立清真初等小学校。1919年又将校名改为区立清真国民学校,当时有教员7人,4个班,共有学生126人。①(1919年《长春县学务状况一览表》)1919年九台县其塔木镇西山前槐村,由清真寺创办1所私塾,有回族学生20多人。
  东北沦陷以后,九台县于1932年和1936年分别在胡家乡红石村、六台乡团结村各办起1所回族小学。1932年伪新京特别市公署允许长春城区的区立清真国民学校改为私立小学立案,到1934年有初级3个班,高级1个班,共有学生125人,教职员5人,校址仍在西三道街。1935年因伪首都建设用地,日本侵略者用给地号和补助费做诱饵,诱使城区较富裕的回民由世代居住的西二、西三道街迁到二道河子区和顺三条、四条、五条一带居住。因此,清真小学被迫停办。后又在二道河子区现第六中学校址处,由当地回民集资建立了私立伊斯兰小学。1938年,私立伊斯兰小学改名为私立伊斯兰国民优级学校。该校有一至四年级4个班,共有学生288人(其中男生208人,女生80人),教员3人;五至六年级2个班共有学生76人(其中男生58人,女生18人),教员5人。除回族小学外,还在长通路清真寺内设一所经堂学校,即“新京阿文大学”,讲授宗教学、阿文法、教典等课程,有教长1人,学生10人。由清真寺供给学生膳食和生活费,学生结业后,输送到各地清真寺,成为宗教职业者。①(《吉林回族》)
  国民党政府统治长春期间,九台县有3所回族小学,共有学生130多人,教师4人。因学校处于东北解放战争的战区,时办时停。长春城区的伊斯兰小学的校舍也遭到国民党军队的破坏,最后剩下断壁颓垣,学校被迫停办。
  九台县解放后,1948年3月,在4个回族聚居村—胡家乡蜂蜜村、红石村,其塔木镇西山前槐村,六台乡团结村先后恢复重建4所回族小学。共有5个班,学生194人,教师5人。1948年10月长春城区解放后,回族教育受到人民政府的重视,1953年9月在回族聚居的南关区(原一区)长通路“三江会馆”旧址,建立1所回族小学。市教育局将邻近各小学的回族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动员到回族小学上学,还从市内各小学抽调工作能力较强的回族教师到回族小学任教。该校成立时有4个班,254名学生,有1名教导主任,6名教师。1957年市人民委员会拨专款,在光复路1号为回族小学修建了占地面积为9992平方米的新校舍。迁入新校址后,学校发展到13个班,回族学生达到600人,校长是回族,教师绝大部分也是回族。到1965年,有12个班,回族学生520人,学校的教学设备完善,教学秩序井然,校内还种植了花草树木,学习环境整洁幽静,是一所条件较好的回族学校。
  “文化大革命”期间,回族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南关区回族小学,门窗、桌椅、教具、图书所剩无几。校长、教师遭“批斗审查”,甚至有5名女学生被关押。1969年学校被更名为“团结小学”,从外校调入大批汉族学生,使学校失去了原有的民族学校性质。九台县的回族小学也遭到破坏,适龄儿童入学率只有80%,巩固率为75%,及格率一般在50%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11月,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南关区回族小学,南关区文教处又为该校调入回族校长和教师,扩大招收回族学生,使该校逐步恢复了民族学校的性质。1981年九台县的蜂蜜村、红石村、前槐村、团结村等4所小学,被正式命名为回族小学。同年3月,该县又将1968年成立的胡家五•七中学(后改为九台县十七中学)正式命名为九台县回族中学。1984年5月双阳县成立双营子回族乡之后,立即将鹿乡乡大营子村小学改为双营子乡回族中心小学。同时,将1971年成立的鹿乡乡人民公社大营中学(后改为双阳县第二十五中学)改为双阳县回族中学。
  到1988年,长春市共有回族小学7所,64个班,学生2084人,其中回族学生1326人,教职工153人,其中回族51人。共有回族中学2所,27个班,学生1746人,其中回族学生541人,教职工89人,其中回族20人。
  二、满族学校
  自清代以来,九台县蟒卡乡就是满族聚居的地方,满族教育就是在这里发展起来的。
  早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九台县三道村就有满族私塾。光绪32年(1906年),武博鼎在舍岭屯办了1个私学馆,招收20多名满族学生。随后在江西屯、张庄子屯、东哈屯、锦州屯、四家子屯先后办起12所满族学生占多数的私学馆。1912年松江村的满族群众修建1所公立学校,招收满族学生20多人,并拨出40垧庙地给学校经营,做为经费来源。1913年石燕三在哈什蚂屯创办1所私学馆,有20多名满族学生。1920年张庄子屯开明士绅江世玉兴办1所私立小学,招收满族学生20多人,该校后改为永吉县二区第六初级小学,有学生140多人,直到东北沦陷才停办。
  东北沦陷时期,1935年到1936年赵英洲等人在龙棚屯、石屯、蟒卡等地各建1所满族小学校,都设1个班,每班有学生30多人。1935年在舍岭屯办起1所初级小学校,1941年发展为国民优级学校,有初小4个班,高小2个班,计200余名学生。这期间,蟒卡、张庄子、龙棚等小学也都改为国民学校或国民学舍,每校有学生30多人,都是满族学生占多数。1946年至1947年,九台县各满族小学,因处战区,大部停办。
  九台县解放后,1948年3月,先后恢复、兴办了锦州、七家子、塔库、蟒卡、哈什蚂、三道、邱家、舍岭、张庄子等10所村小,同年5月又成立了石屯完全小学。到1949年,共有11所满族小学,有满族学生560人,满族教师13人。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至1966年满族学生发展到1294人,满族教师41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满族学校也遭到严重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满族学校得到健康发展。1981年将松江、三道、东哈、塔库4所小学正式命名为满族小学。据统计,1985年满族乡有满族人口12137人,占全乡总人口的38%;全乡有满族小学生1633人,占全乡满族人口的13.4%,全乡满族小学生占在籍小学生总数的35.7%。1985年8月经市普及教育检查团验收,满族乡为普及初等教育合格乡。
  1981年经市教育局批准,将1968年成立的舍岭公社五•七中学(后改为九台县第十八中学)正式改名为九台县满族中学。1986年7月又在蟒卡满族乡建立了江西中学。到1988年共有满族小学5所,53个班,学生1975人,其中满族学生1293人,教职工107人,其中满族46人。有满族中学2所,24个班,学生985人,其中满族学生963人,教职工76人,其中满族26人。
  三、朝鲜族学校
  长春市朝鲜族学校创始于民国时期,1922年9月在长春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附属地“老松町”(现宽城区香港路),创立长春普通学校,招收朝鲜族儿童162人,有教职员5人。这所学校是由朝鲜民会创立,由“满铁”经营并由日本驻长春总领事馆管辖的公立学校。1924年伊通县孤榆树(现属长春市郊区)朝鲜族群众创立孤榆树彰新学校(现新立城镇先锋朝鲜族小学前身),有学生45人。同年,九台县龙家堡镇朝鲜族群众创办1所培新学校,招收朝鲜族儿童20多人(该校东北沦陷时期变为公立,1938年改校名为水乡国民优级学校)。1926年10月双阳县柳树河子朝鲜族群众创建明新学校,有学生22人,教员2人。另据1928年《满蒙年鉴》记载,在日本驻长春总领事馆管辖区域内有2所私立小学和1所私塾,共收朝鲜族儿童228人。
  东北沦陷以后,日本总领事馆管辖长春普通学校之外,又先后直接管辖了长春、四平、公主岭等地的朝鲜族学校、书堂、幼儿园。据1935年日本大使馆统计,当时地处长春市的朝鲜族初等学校、书堂、幼稚园情况如下表:
  据1936年6月伪文教部总务司调查科《在满朝鲜人学事及宗教统计》,该年双阳县莲花泡学校有1个班,学生15人,光新学校1个班,学生10人。
  这一时期,朝鲜族学校、书堂虽有发展,但仍有许多儿童不能入学。据1936年《文教月报》统计,长春城区有853户朝鲜族居民,学龄儿童1980人(其中男1355人,女625人),而就学儿童仅有841人(其中男565人,女276人),就学儿童仅占适龄儿童的43%(其中男占42%,女占44%)。
  1937年撤销所谓“治外法权”以后,除“满铁”附属地内的长春普通学校仍由日本总领事馆管辖之外,其他朝鲜族学校、书堂、幼稚园皆由伪满洲国管辖。1938年依伪满学制,将朝鲜族学校和书堂改为国民学校和国民优级学校。
  1937年由“新京朝鲜人会”建立一所朝鲜族夜间职业学校—“新京实务学校”。开始设一年制商科1个班,有学生三四十人。1939年改为四年制商科,1940年又增设工科。工商两科共8个班,有学生450多人。开设工商专业课、日语、数学、英语、历史等课程。该校四年制工、商科三期毕业后停办。①(《解放前长春地区朝鲜族教育概况调查》)
  1945年国民党政府统治长春期间,朝鲜族小学皆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校舍变成兵营被迫停办,有的因地处战区,时办时停。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当时城区只有1个朝鲜族小学班,附设在长春师范附属小学内。同年,双阳县在朝鲜族聚居的土顶区一面山、烧锅区三家子,九台县在饮马河镇创建朝鲜族小学。1949年榆树县在朝鲜族聚居的延和乡创建了朝鲜族小学。同年双阳县又新建了莲花、小营子、大沽口,九台县也新建了新鲜、水乡、新立朝鲜族小学。到1950年双阳县有朝鲜族小学5所,学生355人,教师11人;九台县有朝鲜族小学4所,学生328人,教师13人;榆树县有朝鲜族小学1所。1951年长春市在二区(现宽城区)朝鲜族聚居的上海路建立1所朝鲜族小学,有5个班,学生178人。同年,德惠县在五台区恒兴村创立1所民办的新鲜朝鲜族小学,1个班,学生34人。该校1952年改为公办,有2个班,学生42人,教师3人,1960年改名为德惠县朝鲜族小学。
  1953年长春市为满足城区朝鲜族小学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在第五中学内成立1个朝鲜族初中班,当时有学生61人,朝鲜族教师2人,以后虽发展为4个班,仍满足不了升学要求,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贯彻吉林省大力提倡办单一民族学校的要求,长春市政府于1956年9月创办1所独立的朝鲜族中学。建校初期,校址在现天津路小学,学生来自五中、怀德一中和当年招的新生,共有12个班,学生620人,教职工45人。1957年长春市人委又拨款为朝鲜族小学和朝鲜族中学,分别在宽城区东五条街西胡同11号和铁北凯旋路10号新建校舍和学生宿舍。两校迁入新校址后,得到迅速发展。朝鲜族小学被正式定名为长春市宽城区朝鲜族小学后,1958年发展为10个班,学生470人,1962年达到17个班,学生796人,教职工32人,因学生多教室少,实行二部制授课。为了彻底解决朝鲜族儿童上学的困难,市人委于1959年、1962年、1963年又先后在二道河子区、朝阳区和郊区分别建立了朝鲜族小学,从而使朝鲜族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朝鲜族中学到1960年增到19个班,学生1060人,住宿生600人,教职工67人。
  1958年,榆树和九台两县也分别建立了朝鲜族中学,始建时都是附设在朝鲜族小学内,1962年皆发展为独立的朝鲜族中学。1965年双阳县创立朝鲜族中学,学生来自全县9个乡镇,全部住宿,创办时只有1个班,学生58人,教师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朝鲜族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德惠朝鲜族小学被合并到德惠第四小学;双阳朝鲜族中学1968年曾一度停办,学生插入汉族中学学习;长春市朝鲜族中学1971年被下放到宽城区,并从这年起招收汉族学生,全校850名学生中就有汉族学生500多人;九台朝鲜族小学有40%的学生流失到汉族学校学习;宽城区朝鲜族小学的学生由1966年的881人,到1976年降到34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政策得到落实,朝鲜族学校又恢复了单一民族学校的性质。九台县为朝鲜族中学重建校舍以后,又为学校修建了教工宿舍,省、市还给该校调拨教学仪器充实教学设备。1978年、1979年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宽城区朝鲜族小学分别被定为省重点学校。1982年起长春朝鲜族中学高中部面向长春、四平、白城三个地区招生,1986年市教育局决定长春市朝鲜族中学为全市朝鲜族中学中心校。
  由于加强了少数民族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朝鲜族学校与国内外的校际间交流逐渐增多。宽城区朝鲜族小学,到1985年共接待6个省235个市、县(区)528人次的参观,并进行教学经验交流。长春市朝鲜族中学,至1988年已接待来自朝鲜、日本、美、英、法、西德、荷兰、新加坡、加拿大、墨西哥、等10多个国家和港澳地区的参观团,共50多次,600多人。
  到1988年长春市共有朝鲜族小学20所,107个班,在校朝鲜族学生1771人,教职工259人。有朝鲜族中学4所(其中完中1所、初中3所),29个班,在校朝鲜族中学生965人(住宿生占学生总数的65%),教职工193人。
  四、蒙古族学校
  清初,长春、农安、德惠等地属于蒙古郭尔罗斯前旗领地,其中农安县蒙族居民较多。清光绪末年曾拟议在农安县设立1所学堂,开发蒙民教育。但因蒙古族游牧民居住分散,直到民国年间始终没有设立单一的民族学校。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为掠夺“兴安省”各蒙旗的物质资源,曾于1939年批准在长春设立蒙古实务学院1所,招收蒙古族青年入学,该校属私立中等职业学校性质,1942年停办。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长春有1所由驻长兴安省政府管辖的蒙旗中学,收容由内蒙等地来长的青年,1948年5月有6个班,学生300人,教职员15人。东北全境解放以后,学生返回原籍,学校解散。
  长春解放后因蒙古族人口少,居住又分散,没有设立单一的民族学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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