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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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0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学
分类号: G629.2
页数: 31
页码: 57-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小学教育教学情况,范冰冰记述了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小学教育 教学

内容

一、课程设置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长春府遵照《奏定学堂章程》拟定长春府两等小学堂教学计划如下表:
  宣统元年(1909年),长春府根据学部颁布《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制订《推广公私立初等小学堂简章》。将初等小学堂改为完全科(五年制)与简易科(三、四年制)。教学计划如下:
  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改为初、高两级,均定为四年毕业,初等小学堂取消完全科和简易科的规定。宣统三年(1911年),长春府各小学堂执行吉林省改订的初高等小学堂教学计划。
  1912年1月1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规定:初等小学修业年限仍为四年,高等小李修业年限改为三年。读经讲经科一律废止,小学手工科应加重。高等小学体操科应注重兵式体操。初等小学算术从第三年起兼授珠算。将随意科一并改为必修科。1914年,长春县公署转发吉长道尹公署转《教育部小学教程之规定》。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教学计划如下:
  1917年3月9日,长春县署训令:凡国民学校,应遵照教育部的规定添公民科,并通知各校加添缝纫及农业。
  1923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中规定,修身科改为公民科;国文科改为国语科;手工科改为工用艺术科;图画科改为形象艺术科。初级小学增加社会、自然科。高级小学增设卫生科,停开外国语科。授课时间以分钟计算,初级小学前二年每周至少1080分钟,后二年至少1260分钟;高级小学每周至少1440分钟。各科所占百分比如下表:
  从1924年8月起,小学一律改行新学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各年级按新学制课程标准设置课程。
  1929年,长春县各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布《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规定科目及各年每周授课时数如下表:
  东北沦陷时期,1932年伪新京特别市公署教育科规定,高级小学的教授科目为:修身、算术、国语、历史、地理、孝经、自然、音乐、手工、美术、体育,并加授日语。初级小学教授科目为:修身、国语、算术、常识、手工、美术、音乐、体育。女子小学校根据其学年程度可加家务、缝纫课。
  1934年6月1日,颁发的《新京特别市立小学暂行学则》中规定,小学教授科目及每周教授时数表如下:
  1936年1月10日,伪文教部制定小学教科规程规定小学的教授科目及授课时数如下表:
  1937年伪满公布“新学制”,同年5月2日,公布《国民学校令》和《国民优级学校令》规定:国民学校、国民优级学校、国民学舍及国民义塾教学计划。小学课程设置有较大的变动。修身、国语、历史、地理、自然等科合并为国民科,日语列入“国语”,汉语改称“满语”。增加实务、作业课教学时数,减少文化课教学时数,学生文化程度明显降低。教学计划列表如下:
  东北光复后,长春市除榆树县外均为国民党政府统治区,小学改称国民学校,实行六年制,废除“国民科”、日语、“满语”等学科。1946年国民学校教学计划如下表:
  1948年10月长春市区解放后,执行1948年10月吉林省教育厅新修订的小学教学计划。城镇、农村小学课程设置及每周授课时数如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小学仍沿用六年制(四•二分段)。1949年10月起,执行东北人民政府文化教育部制订的小学教学计划。城乡小学分别规定如下表:
  为了使广大劳动人民子女受到完全初等教育,根据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2年秋季开学,在全市小学一年级试行五年一贯制,执行中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五年一贯制教学计划》如下表:
  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1953年秋季开学后新学制停止试行,全市小学一律恢复六年制,四、二分段。试行教育部颁行的《四•二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1955年9月教育部对学科设置、授课时数作了部分修改。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如下:
  1957年9月,长春市各小学执行教育部公布的《1957—1958年度小学教学计划》。各年级均设周会课,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手工劳动课只在市、县重点小学和18个班以上的小学开设。课外活动每周3次,二部制小学每周2次。
  1958年长春市各小学校,将劳动列为正式课程,增加劳动课时间,一般每周4小时,有的小学根据实际情况,把劳动时间集中使用。各小学在执行教学计划上,一度曾出现混乱状态。
  1960年7月11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出《1960—1961年度普通小学教学计划》。
  1960年3月长春市中小学开始进行学制改革的试点,参加试点的学校,上学期试行九年一贯制,组成一条龙教学改革连结线(小学五年、中学四年),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小学六年制向五年制全面套级过渡的教学计划。如下表:
  在实验过程中,由于学制短、学时少、教材难等原因造成学习负担过重,教学质量下降。1961年2月,长春市教育局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中小学一、二类教育的通知》。决定:普通中小学只试行十年制,选择17所条件好的学校进行五年一贯制学制改革试点。其余各小学恢复六年制。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制订九年制向十二年制过渡的教学计划如下表:
  1963年秋季开学,在六年制小学中有20所条件较好的全日制小学一年级试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
  1964年7月长春市教育局转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1964—1965学年度全日制十二年制小学现行教学计划的通知》中指出:为了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小学各年级增设周会课,向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在小学里开设生产常识课,讲一般常识,并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农村简易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春市小学教学秩序很混乱,随意执行教学计划。小学高年级停开历史、地理、自然等学科,只开设政治、语文、算术、军体劳动。直到1972年长春各小学校才按吉林省颁发的《1972年3月至1973年2月教学计划》统一了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
  1974年全市中小学改为十年制(小学五年)。各小学按照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五•七”指示和开门办学的精神安排教学计划,减少教学时间,增加学工、学农、学军时间。长春市小学执行吉林省制订的教学计划。
  同年长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二部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小学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如下:
  1981年3月,长春市各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长春市二部制小学执行吉林省教育厅1981年9月制订的《二部制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1984年,长春市小学根据教育部的指示,将五年制改为六年制,执行教育部1984年颁布的《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各学年授课时间的安排如下:
  1986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小学、初中“五、四”制教学计划(初稿)》,①(《中国教育报》1986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订的。长春市实行五年制的小学,执行此教学计划。如东北师大附小、宽城区铁北二路小学、风华学校、二道河子区春城小学、长春市第一、二实验小学五年制班等。
  二、教学内容
  清末,长春府各小学堂,按《奏定学堂章程》规定设课。修身科:初等小学摘讲朱子《小学》,读有益风化的诗歌;高等小学堂讲陈宏谋著《五种遗规》。读经讲经科:初等小学堂读《孝经》、《论语》、《中庸》、《孟子》、《礼记节本》;高等小学堂读《诗经》、《易经》、《书经》、《礼记节本》。中国文学科:初等小学堂习字,附讲动、静、虚、实各字之间的区别,积字成句法,积句成章法;高等小学堂读古文,习楷书、行书,作短篇记叙文,兼作说理文。算术科:初等小学堂教百以下的加减乘除法、小数、珠算;高等小学堂,教加减乘除及诸等数、比例、百分数、求积、日用簿记。历史科:初等小学堂讲乡土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事实,历朝代国号及圣王贤君之大事,本朝开国大略及列圣仁政;高等小学堂讲中国历史。地理科:初等小学堂讲乡土之道路、建筑、古迹、山水,本府县之地理山水,中国地理幅员大势,中国地理和外国毗连之关系;高等小学堂讲中国地理、外国地理。格致科:初等小学堂讲乡土之动、植、矿、生理及卫生之大略;高等小学堂讲动、植、矿及自然之现象,物理化学和生理卫生常识。图画科:高等小学堂为简易形体、简易几何画。体操科:初等小学堂,有益的运动及游戏、普通体操;高等小学堂,普通体操,有益之运动及兵式体操。①(《中国近代教育史》)
  民国时期,1912年11月教育部颁行《小学教则及课程表》,对小学的课程内容作了规定。这次课程内容改革和《癸卯学制》的小学课程相比较,有两个显著不同特点:一是取消了讲读经课,加强了自然学科的课程。在《癸卯学制》中,读经讲经在初等小学占每周总学时的40%,在高等小学占每周总学时的30%。而算术在初等小学仅占13%,在高等小学只占8%。这次改革,算术在初等小学占23%,高等小学占13%。第二是生活和生产知识与技能的课程得到重视,如手工、缝纫等科列入正式课程,加强了这方面的教育和教学。同年7月教育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规定教科书用审定制。当时长春县各小学采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共和国小学教科书》。1915年2月袁世凯政府颁布《特定教育纲要》,主张尊孔读经,规定小学增加读经课,初等小学读《孟子》、高等小学读《论语》,长春县各小学也一度增设了读经课。1917年3月9日长春劝学所通知,各小学公民科采用王宏惠编辑《公民读本》做为教材。1918年开始推行注音字母。1920年1月,吉林省教育厅令规定从本年秋季起国民学校一、二年级改国文为国语,文言文改为语体文。
  1923年施行新学制,长春县各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对小学课程内容作了较大的变动,初、高级小学一律废止讲读经课。国语科,要求初级小学识字最少2000个左右,高级小学识字3500个左右。算术科,初级小学学习整数、小数的四则计算,高级小学学习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计算,比例,百分数,家庭簿记。自然科,高级小学自然部分,使学生能识别普通动物、植物、矿物,能解释浅明的物理、化学现象;园艺部分,使学生能熟悉当地的谷类、蔬菜、花卉栽种方法。历史科,高级小学教中、外历史。地理科,教中国地理,能绘制简明的中国地图。卫生科,教人体各部器官及生活中的卫生常识。常识科,初级小学教地理、历史、公民、卫生、自然等方面的常识。艺术科,初级小学学习简单工艺品制作、剪贴、绘画,高级小学学做土、木、金工艺品。音乐,教识有训育意义的歌词及简谱。这时长春县各小学采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小学新学制教科书》。
  1928年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暂行条例》规定:小学课程内容增加党义课(三民主义)。1930年9月,吉林省教育厅训令长春义务教育事务所管辖各小学必须采用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并禁止小学采用文言文教科书。①(《吉林教育公报》18—22页)同年10月长春县政府训令小学教科书中的计量单位改用新制度量衡,如所用教科书,尚未改编者,应由各校自行订正以便使用。
  东北沦陷时期,1932年5月,伪文教部训令各校开经学课,暂用《孝经》讲授,废止有关党义教科书。1935年12月,伪文教部训令“新京特别市”各校废止中华民国教科书,仍用暂定课本者,使用期限到本年12月末为止。1936年1月10日,伪文教部制定《小学教科书规程文件》,规定小学教学内容:初级小学修身科讲道德要旨。国语科讲发音、文字及普通文之读法、写法。日本语科讲发音、说法、听法、写法。算术科讲百以下数的读法、写法及简易计算。千以下数的读法、写法及简易计算、整数计算、小数、分数的意义及简易计算和珠算。自然科观察自然环境、简易实验、人体生理卫生。高级小学实业学科教授关于实业之知识技能,理会实际生活。1938年,实行“新学制”以后,国民学校和国民优级学校使用的《建国精神》、《“国语”》(包括“满语”和日语)等课本中,把“即位诏书”、“建国宣言”、“仁德天皇”、“忠孝一体”等充满奴化、封建思想的课文列入教材内容。
  东北光复后,长春市小学设公民训练科,主要讲团体训练中的训育、卫生训练等内容。初级小学音乐、体育科混合教学改为唱游,美术、劳作也实行混合教学。高小的社会科教学包括公民知识及历史、地理。1947年推行国语运动,从一年级起教授拼音符号。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小学采用以华北解放区的《小学课本》为蓝本修订的教材。语文课,强调教材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并以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领袖、热爱劳动人民等为主要教学内容。1949年一1951年算术科,使用大东书局出版的《小学算术课本》,内容有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计算,百分数,常用计量单位,面积体积,珠算。1952年长春市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采用全国统编的第一册语文教材,并在长春市三区第一中心小学孙淑珍、三区第二中心小学王大中老师的班级进行试用。试用结果认为这套教材太深太难,脱离小学生实际。1953年改行6年制,这套教材停止使用。1956年10月教育部颁发《小学各科教学大纲(草案)》,并编写了各科教材。语文课教学内容包括阅读及汉语、作文知识、识字(要求小学掌握3000—3500个常用汉字)写字知识,在阅读方面增加了不少文艺性长课文,汉语语法也脱离儿童生活实际,学生学习困难较大。为此,长春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编写了小学语文各年级教学参考书。算术科教材降低了难度,把分数异分母分数的加减法,分数乘除法和乘数、除数是小数的乘除法移向初中(1958年秋季起,又把这部分内容放回小学)。《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后,汉语拼音字母和学习普通话列入语文课内容。1958年10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一篇题为《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来改革教材》的社论。语文课本补充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笑声满食堂》一类宣传“大跃进”的课文,原来课本中的《廉颇和蔺相如》、《西门豹》、《少年闰土》等课文被砍掉。长春市除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外,还使用吉林省补充编写的乡土教材。算术科,各小学结合本校所办的小工厂、小农场、小饲养场和校外挂钩单位的情况,自编了现场教学的补充教材。1960年4月中央提出“教学必须改革”的号召。长春市在少数小学试用黑山北关学校集中识字的课本。在部分小学进行五年一贯制与六年对比的实验,采用1961年全国统编的十年制小学各科教材。语文科1—5年级要求认识3500常用汉字,其中2000字安排在一、二年级识完。贯彻多读多写的原则,课本10册共有344课,背诵215课,占总课数62.5%。练习题1610道,写的练习有592道。思想内容以培养革命接班人为目标。算术科删去一些重复烦琐的内容,但同时也错误地删掉一些运算定律,混合运算、解应用题等内容,算术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有所削弱。同年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将小学一、二年级口算一律改为笔算。
  1963年5月,教育部第二次正式颁发《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教学大纲(草案)》,变动较大的是语文科教学大纲,明确提出了语文的工具性和文道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编写了小学五年制和小学六年制两套语文教材。算术科教学大纲要求学好算术基础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在小学阶段打好数学基础。长春市各小学均使用这套教材。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原有教材停止使用。语文课以《毛主席语录》、大批判文章等为主要内容。1973—1977年长春市小学使用吉林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吉林省小学试用课本。语文教材,每册只编20课,其余可以自选补充。算术教材,体系变动不大,只有少数小学进行“三算”(口算、笔算、珠算)结合的试验。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1978年2月教育部适时地制订和颁发第三个《小学语文、数学大纲(试行草案)》。这个大纲的特点是重视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根据大纲要求精神,1978年2月至1981年2月,人民教育出版社陆续出版了小学五年制通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长春市各小学均使用这套教材。语文科教学内容:一、二年仍以识字为重点,二年内识字1700个左右,重视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读写能力,把课文分成讲读课、阅读课、独立阅读课三类,并编写了“习作例文”和“读写例话”、“基础训练”、“读写训练”。教材中编写了看图识字、看图学文和看图说话、看图作文等课文和练习,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数学科教材内容有所更新,保留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计算和百分数、比例、简单几何初步知识、常用计量单位、绘制简单统计图表;增加正负数、简易方程,渗透集合、函数、统计等现代数学概念。思想品德课,以“五爱”为主要内容。自然课,讲动、植、矿物、自然现象、卫生常识等内容。地理课讲中国地理。历史课讲中国历史。
  1983年全市由五年制过渡为六年制,过渡教材使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四省市合编的语文课本。也有部分小学的个别班级使用黑龙江省编写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小学语文实验课本,改变了“先识字后阅读”的教学模式。
  1985年秋,全市各小学均改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的小学六年制课本。部分小学数学科使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编的《小学现代数学》课本,进行教改实验。还有少数小学语文科使用景山学校试用课本和黑龙江省编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试用课本。
  1985年至1988年长春市各小学开设的课程内容是:(一)思想品德课,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社会公德教育和社会常识教育。(二)语文课,使学生学会汉语拼音,掌握3000左右常用汉字,会说普通话,打好听、说、读、写的基础。(三)数学课,使学生掌握整数、小数、分数的基础知识;迅速地进行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运算;学习百分数、比例和简单的几何图形知识及常用计量单位、绘制简单统计图表;学习珠算知识。(四)自然常识课,使学生初步认识周围自然界常见的事物和现象,获得基本自然常识和生理卫生常识。(五)地理常识课,学习中国地理,获得社会生活常识,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六)历史常识课,学习中国历史,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帝教育。(七)音乐课学习简易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初步的唱歌技能。低年级可以和体育课结合开设唱游课,其内容为唱歌、舞蹈、游戏,培养学生的音乐舞蹈兴趣和节奏感。(八)美术课,学习浅显的美术基础知识和初步的绘图、手工、劳作的基本技能。(九)劳动课,通过自我服务和一般公益劳动、手工劳动,促进学生手脑并用,培养学生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十)体育课,学习简单的体育知识,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技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锻炼身体的习惯。
  三、教学方法
  清末,长春府大多数小学堂采用注入式教学方法,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督促学生的手段是考试,考试成绩按甲、乙、丙、丁表示优劣。
  民国时期,1914年以后,自学辅导和分团教学法输入中国,多为城镇小学所采用。1920年长春义务教育事务所印发《关于私立自强小学概况》说明书中写道:“该校教授法,遵照部定教科书由教员按照各科之材料,编为教授细目,并编制每日教授略案,以期循循善诱而收效。高等科取自学辅导主义,国民科采用启发法与自动法兼用主义。对劣等生采取救济法,单式班教室有时利用复式教法;复式班教室有时利用分团式教法。对最劣者则于每日放晚学时,教员将该生留于教室内,施以个人教授以补救之。”但在民国时期,长春县多数小学的教授法,仍为注入式而非启发式。
  东北沦陷时期,小学教学方法仍多采用注入式。1937年公布《国民学校令》和《国民优级学校令》中规定:“小学校应注重儿童身心之发达,以实践实用方法,养成国民道德知识和技能为目的。”从此各小学开始重视实物演示教学方法。1940年大经路国民优级学校等少数办学条件较好的小学,自然课利用动、植、矿物标本进行实物教学,并采用电影教学。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提倡学习老解放区的教学经验,实施民主启发式教学,提倡理论联系实际。1951年开始学习苏联经验,运用凯洛夫提出的五个原则(直观性、自觉性与积极性、巩固性、系统性与一贯性、可接受性)、六个环节(组织教学、检查提问、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进行教学,并实行五级制记分法,5分为满分,3分为及格。采取随堂提问采分的方法,借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讲授新课时试行启发式。
  1955年提出在中小学要加强基本生产技术教育,长春市各小学加强自然常识实验课教学,并在课外组织各种科技小组,将课内学得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实行“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
  1958年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改革了单一的课堂教学形式,根据各学科教学内容的不同需要进行现场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有的城镇小学办起小农场、小工厂、小饲养场。农村小学参加当地农业生产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学生受到劳动教育,获得一定生产知识,但由于劳动过多,致使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受到影响。1959年对小学生劳动时间进行调整,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60年,在教学方法上是普遍运用精讲多练,讲练结合,增加实践的方法。1963年试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加强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在教好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演示、实验、实习、练习、图表、语言描绘和参观实习等直观的方法,把学生已有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联系起来,引导学生开动脑筋,获取知识。很多小学学习黑山经验,加强识字教学,市实验小学采取按构字规律和汉字的字形结构特点进行教学,运用偏旁部首归类,四声归类,识字课结合游戏活动等方法进行巩固练习,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964年毛泽东主席在春节讲话中批评了教授不得法的现象,提倡学生自学,开卷考试。长春市各小学,大力提倡毛译东主席早期提出的:“十大教授法”,加强启发式教学,启发学生动脑、动手、动口,主动获取知识。语文课加强了学生读、说、写能力的培养。考试方法也做了改革实验,语文科在朗读、复述方面做了没有试卷的采分,数学科也对口算做了采分。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科教学都以阶级斗争为纲,脱离小学生实际,牵强附会地联系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课堂内搞“大批判”、“毛主席语录进课堂”,连低年级教学也要“字字连观点”,破坏了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1973年以后,长春市大搞开门办学,有许多小学办起了农村分校。组织学生去农村分校边劳动边学习,中低年级留下一部分教师在校内授课,不讲究什么方法,照本宣读,教学质量大幅度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小学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78年全市各小学试用五年一贯制新教材,并提出加强双基教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要求,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倡幻灯进课堂,发挥直观演示法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减少教师的讲授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活动时间,提高学生观察事物和分析问题的能力。1983年全市各小学在教学改革方面,作了一些实验和尝试。在教学方法上,突破传统教育的束缚,改革了课堂教学结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注意开发智力,培养能力。不但要求学生学会,而且要求学生会学,教给学生学习方法。1986年开始抓教学全面改革。教学改革工作从抓教育理论学习,更新观念入手,坚持教学研究理论化,常规教学基准化,并采取普遍发动与重点指导相结合,引进与创新相结合的办法,从小到大,从单项向整体逐步发展起来。长春市教育局教研室对各校实验的近百个项目进行梳理,划分省、市、县(区)三个层次,分别纳入各级教改规划。其中省级项目有8个,市级项目22个,县区级项目56个,市直属校实验项目5个。这91个项目中包括语文、数学、自然、地理、体育、音乐、英语、电子计算机等8个学科,涉及教学、思想品德教育、考试方法、教学管理、第二课堂活动等5个方面。有单项改革,也有整体性改革;有教材改革,也有课堂结构、方法和手段改革;还有增设新学科(趣味课、信息课)实验等。各级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协同配合,分别对各层次的改革实验项目进行指导,举行了评优课、研讨课、专题讨论和巡回交流等多种研究活动,使教改实验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果。重要的项目有:
  (一)小学语文“变序讲读法”实验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从1983年开始这项实验,它改变了千篇一律循序串讲的传统模式,讲授方法因课文而异,采取“中间切入法”、“抓两头带中间法”、“逆推法”、“纵横交错法”、“跳跃法”等。用这种方法进行讲读,便于从整体入手,迅速捕捉中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四年来参加实验的教师共有25人,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小学语文课“变序讲读法”初探》一文,曾在长春市教育学会第四届年会、1985年全国小学语文教学年会上进行交流。《吉林教育》、《教育研究》、《湖南教育》和《小学语文教学》都刊载过这篇论文。
  (二)小学数学“读讲精练教学法”实验
  长春市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于1984年在解放大路小学、宽平大路小学、明德路小学和白山小学等10所学校进行这项实验。它打破了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采用复习检查、设疑生趣、讲读探究、初试验证、系统整理、分组练习、自批自改和概括总结等八个环节进行教学,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数学语言和逻辑思维。经多次测查,实验班成绩均超过对比班,收到良好的实验效果。这个实验项目的论文《读讲精练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曾在省、市教育学会年会、1984年东北三省部分市区教研协作会、1985年全国教育学会小学教学第二届年会上交流。
  (三)“双渠”并改、培育人才的实验
  长春市南关区树勋小学,于1982年试办艺术特长班,连续四年进行跟踪实验。“双渠”即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并行改革,调整两条渠道的比例,探讨两条渠道协调配合的规律。对课堂教学的教学内容、课堂结构和教学方法、手段做了相应的改革。加强课外活动的组织领导,设立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等活动小组,聘请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的专业教师与体校教师,共同为学生上好专业训练课。这项实验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受到社会和家长的好评。这个班不仅文化课成绩超过普通班,而且培养出一批有希望的艺术幼苗。其中有5名学生为长春市小舞蹈家协会会员;有2名学生为长春市小音乐家协会会员;有1名学生为长春市小画家协会会员。并有43名学生在市文艺汇演中获奖,包括舞蹈一等奖、乐器合奏一等奖和独唱一等奖。
  (四)“注音识字,提前读写”
  这项实验是从黑龙江省引进的小学语文教改项目,它的特点是以学好汉语拼音,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前提,避开现行语文教学中学汉字难的弊端,在学生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情况下,提前读写并阅读与写作同时起步,寓识字于学习汉语之中,抓住最佳时期,早期训练学生的语言、思维,开发学生的智力。长春市进行这项实验的有9所学校,其中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宽平大路小学和郊区实验小学的实验项目纳入省教改规划,其余纳入市、县(区)教改规划。这些学校有的使用黑龙江省教材,有的使用统编教材,借鉴了黑龙江省的语文教学改革方案。这项实验取得了显著成绩,所有实验班级学生掌握的知识数量、学习能力和智力水平都远远超过了对比班,各实验点测查结果表明,学生直呼拼音能力很强,自学识字量与阅读量超过课堂教学量的四、五倍。阅读文章概括中心能力比对比班高49%。写作字数相当于一个普通班,写作质量接近上两个年级水平,有的实验班和上一年级一起进行智力竞赛,取得了第一、二名次。
  (五)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与教学方法的实验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数学课,根据教材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的方法有:游戏激趣拓智法;操作观察提练法;比较异同推理法;双菱形发散聚合法。实验结果表明:实验班二年一班用两年的时间,可完成三年级的教学任务。实验班二年级参加三年级统一考试成绩良好。列表如下:
  (六)教学整体性改革实验
  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二路小学,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现代小学数学”东北实验区的实验校之一。该校于1985年开始进行语文、数学双科同步改革实验。在改革实验过程中,进行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试制度的改革尝试。遵循整体性、主动性、趣味性的原则,语文、数学都试行了“整体教学法”,即教学中从整体入手,使学生对新知识首先有个完整认识,然后再进行部分认识,最后归纳概括升华,使其对整体产生高层次认识。这种“整体——部分——整体”的教学法,符合儿童认识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与此同时,还进行语文课的自学导读法、数学课的尝试法、各科教学兴趣教学法的实验探索。考试方法改变了一张试卷定乾坤的传统考试方式,实行测查反馈。测查内容有基础知识、智力、能力三个方面;测查方法有口头、书面、操作三种形式。测查结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该校在语文、数学双科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改革实验扩大到所有学科。到1988年,对教学计划、课内外活动、思想品德教育、学校管理进行了整体性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教委领导同志视察该校之后,对整体改革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
  为了使长春市小学教学达到基准化,1988年7月长春市教委教学研究室制定了《长春市小学教学基准》,其中包括总的教学基准和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系列的基准。《小学教学基准》是按照国家颁发教学计划的规定和小学各科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对各科教学常规提出一般要求和起码的标准,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和领导检查教学的重要依据,它对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保证作用。同年11月长春市教委教学研究室,组织小学教师开展“新秀最佳课”和“特级教师观摩课”的交流活动,把广大教师在评职中迸发出来的热情,导向“四十分钟要质量”的争先创优活动中去。从而,推动了各科教学向基准化、最优化方向发展。
  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化,教学设备也在逐渐地完善起来。从1984年到1988年,城镇小学基本上都设有实验室,有些小学实验室设备按自然教材内容要求配套备置。1987年省检查长春市281所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化学校和达标学校,占总校数的36.3%。
  小学图书设备也有较大发展,多数学校都有图书室,由专人负责图书管理。1988年3月长春市评选出小学先进图书室19个,小学图书管理先进工作者14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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