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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书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08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书院
分类号:
G527.341
页数:
3
页码:
22-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书院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私塾
学宫
内容
同治十一年(1872年),伯都讷厅由地方士绅捐资,在大孤榆树屯(现榆树县城)创建“种榆书院”。书院大厅3间,另有东西跨院。东跨院5间名“培英堂”,是生童学习的讲堂。西跨院5间名“右文堂”,是士绅聚会的场所。西厢房5间是厨房和杂役人员的寝室。中厅后建有六斋。每斋正房3间,是生童学舍和宿舍。六斋的名字是:尊德斋、由义斋、乐道斋、居仁斋、知言斋、养气斋。光绪元年(1875年)伯都讷厅在种榆书院内设考棚,经地方士绅捐建号舍10间,中有甬路,前有龙门,周围植树为墙(后改为砖墙)以间隔内外。
光绪九年(1883年)长春厅抚民通判李金镛,自捐廉俸银一千两,并向城乡士绅捐募,共筹制钱九万一千吊,在长春城北以东(现西长春大街)兴建“养正书院”,内设考棚。光绪十年(1884年)三月动工,同年八月建成。书院门房5间,中为正门,考棚设在第一进院落内,中置龙门,东西号舍18间。正厅5间,额曰“敬业”,为书院讲堂。东西厢房各6间,分为四斋。名字是:“主敬斋”、“存诚斋”、“穷理斋”、“养性斋”。四斋是生童肄业之所。第二进正房5间,中奉朱子栗主,东为山长居室,西为藏书室。光绪十一年(1885年)续建第三进正房11间,分“居仁”、“由义”、“循礼”、“睿智”四斋,为肄业生童食宿之所。书院四周,砖墙环绕,规模宏大。
种榆书院和养正书院都属于民筹官办的地方公学,它和学宫不同的是,对住院肄业生童进行讲课、辅导和经常的考课,为生童参加科考做准备。书院的主持人称山长,山长必须由学识渊博,品行端方,堪为经师、人师者担任,一般由士绅商请,官厅礼聘。山长之下设监院,负责住院肄业生童的管理和考核,由官府指派学官充任。另由士绅经董公举公正廉明物望所孚的总董一名,负责书院的行政事务和财经管理事宜。以下有司事、司役、门房、杂役、厨工等工作人员。种榆书院光绪二年(1876年)始设山长,首任山长为山东莱州府举人孙玉芳;第二任为山东胶州人,翰林院编修何劭志;第三任为榆树县举人王文珊;第四任为山东潍县进士郎郡章;第五任为顺天房山县举人吕廷翰;第六任为奉天昌图府拔贡曲永胜;第七任为吉林府恩贡曹德录;最后王文珊再任。养正书院的山长无考。首任总董为长春士绅恩科副榜高培田。
长春养正书院的办学经费,主要由剩余捐款的利息充之。捐款存入本城当铺、烧锅的制钱约28000吊,存本取息,月利一分。存入四乡(沐德、抚安、恒裕、怀惠)各烧锅的制钱约26000吊,月利八厘。每年可收利息5856吊。还有士绅捐输的学田地,收取一部分地租,办院经费比较充裕。种榆书院除士绅捐款外,还由厅官拔给号荒公产80垧做学田地,并将一部分地方罚没款银3000两拔给书院做办学经费。
种榆书院初建时,肄业生童20余人,最多时达60余人。生童收费情况无考。长春养正书院住院肄业生员定额12名,童生定额23名。除收取200文伙食费外,不另收费。养正书院最初之生童,多为捐输较多的士绅子弟。逐渐实行择优入学的制度。长春养正书院,每岁农历二月初旬进行甄别,取定生(生员)童(儒童)额数。择优收容一部分住院肄业,其他生童只能参加会讲和官、斋两课。每年农历七月初旬进行第二次甄别,凡在院肄业生童,如有学无寸进,不能名列肄业生员数之内者,即行汰除,以便前列者补。
书院到清朝末年,完全变成科举预备学校。办学的唯一目的,是使生童应科举,登仕途,成为各级封建官吏。为此,书院课程按科举考试的需要,主要有经学、制艺(也称时艺)、诗帖。经学:以《朱子集注》为依据阐释《四书》、《五经》之要旨。制艺:以历届科考的优秀试卷为蓝本,学写八股文章。诗帖:学写以歌颂“圣德”为内容的格律诗。生员为应乡试“策问”,还学一点历史和时事知识。
生童学习以自学为主,每月农历初一、十五两日,由山长讲学,规定山长主讲,监院会讲,厅官无要公者亦应在座。每月举行一次厅课(由官府出题考试)、一次斋课(由山长出题考试),厅斋两课一律封门考试,限酉刻交卷,厅课礼房收卷,斋课门斗收卷,均于当日送斋、送呈。讲学和考课时,非住院生童一体参加。住院肄业生童除厅斋两课外,每天有日课,每月农历初二、二十二两日举行内课,由山长命题、给卷,并评定甲乙,送厅署审阅。
书院对在院肄业生童管理很严。规定:“肄业生童于农历二月初二开课到院,十一月底停课回家”,只限于“端午、中秋两节准其告归,省亲祭祀,以伸孝思”。根据离家远近,规定3至6日假期,超过10天不归,即予除名。生童本身或父母生病准其告归。牌上注明某某告归几日,情虚诳报者,一经查出,惩责除名。生童有事外出“日不准过半日,月不准过3次,并须先禀山长,后赴司事挂号注册”。生童购买零星用品,均由司役统一代买,概不准自行出入。对生童斋舍洒扫,物品摆放,均有严格规定。监院每月稽查诸生勤惰,惩劝兼行。肄业生有犯戒条及假满不归应除名者,所出之缺,监院即行牌示顶补。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制后,书院随之解体,考棚撤销。
光绪十一年(1885年)长春厅创建义学1所,专收贫穷子弟免费就学,酌补衣食。义学亦属地方公学,进行启蒙教育,相当于小学。长春厅义学设在同善堂内,因经费困难由养正书院兼办,废除科举后,义学改为小学堂。
附注
①(吉林省档案馆《吉林历史档案》全宗号1,案卷号6)。 ②(《吉林新志》)。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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