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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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082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G527.341
页数: 14
页码: 1-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清初以来教育概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教育 概述

内容

清初,长春属郭尔罗斯前旗扎萨克领地。嘉庆五年(1800年)设长春厅,置理事通判,治长春堡东新立城。全境2330户人口中,多系来自山东、直隶、河南等省的破产流民,无力兴办教育。加之,清朝的封禁政策,阻碍了与外界的文化交流。所以,这里的教育事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直到同治十一年(1872年)当地士绅朱琛捐建学宫,长春厅始设厅学。继而光绪十年(1884年)通判李金镛联合士绅创办养正书院,光绪十一年(1885年)长春厅创办义学。光绪三十年(1904年)俄国在护路军兵营旧址(现机车厂院内),成立铁路员工子女学校。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长春府在养正书院旧址成立长春府中学堂。至此,长春教育虽已逐渐兴起,但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建治70年后,始出现政府办的厅学、书院和义学,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也只有中学1所,学生80多人,小学52所,学生2100多人。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开始改革封建教育。民国政府先后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学校系统改革案》及各级学校令等一系列教令和规程。长春市的学校也从学制、课程到教学内容和方法都发生了一些变化,中小学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1919年被省列为义务教育模范区,成立城区义务教育事务所,开始推行义务教育,成为全国较早推行义务教育的城市之一。到1931年,长春县已有初小74所,学生4064人,高小7所,学生657人;中学5所,学生813人。在本国学校有所发展的同时,外国人办的学校也在不断增加,继清末俄国在长春创办铁路员工子女学校、日本设长春第一小学校之后,从1912年到1925年间,日本又相继设长春公学堂、长春实业补习学校、实科女子学校、商业学校,以及长春高等女子学校。此间还有1909年英国基督教会办的萃文女子学校,1911年法国天主教堂办的初等小学堂等。而且由于长春被分割为旧城区、商埠地、日本铁路附属地、俄国铁路附属地(1932年后改属东省特区),在政治上实行分治的结果,各国所设的学校也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
  1931年东北沦陷后,1932年3月,长春城区变成伪“国都”,并改名为“新京特别市”。从此开始到1945年8月东北光复,长春一直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对中国东北人民进行殖民统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对中国学生推行奴化教育的同时,还竭力发展了他们自己的“在满”日本中小学校,到1945年,伪新京特别市共有中等学校21所,在校学生12320人。其中就有日本中等学校8所,在校学生5000人;全市共有小学50所,学生49300人。其中有日本小学11所,学生19000人。在招收中国人子弟的学校里,为了推行奴化教育,“训育忠良之国民”,中等学校都要配备一名日本校长或副校长,一名日本或伪满军事教官和少数日本教师。较大的小学也要设一名日本校长或首席教员。中小学里都要开设宣扬“日满亲善”、“共存共荣”、“王道乐土”等“国民道德”课。特别是1938年实行“新学制”后,中学由6年改为4年,不仅缩短了修业年限,而且增加了大量农、工、商等职业技术课和劳动实习课。小学也取消了原来的历史、地理、自然等文化知识课。再加上“军事训练”、“勤劳奉仕”等,严重地降低了中小学的文化程度。同时还把日语定为“国语”,中小学都大量增加了日语的授课时间,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学习日语,中学的日语授课时数比汉语增加一倍,积极推行语言同化政策。在日本帝国主义者推行奴化教育和法西斯教育方面,长春市的各级学校是首当其冲的。
  从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到1948年10月长春解放以前,长春市的五县(市)、五区当中,只有榆树一县始终属于解放区,较早地实行了民主教育。其余四县(市)、五区,东北民主联军虽然几次进驻和接管,但为期都比较短。这一时期长春市的教育事业,基本上是在国民党政府的统治下,处于解放前夜的动荡状态。1947年,长春市共有中等学校16所,在校学生8100人(另有松北联中6所,学生4000人,因属于外地学生未计算在内)。到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前,由于国民党军队困守孤城,负隅顽抗,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大部师生离校出逃,一部分学校解体。城区中等学校只剩下11所,学生1227人。小学只剩下22所,学生12732人。有的学校变成了兵营,桌椅被当做燃料烧掉,中小学教育受到一次严重的摧残和破坏。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后,经过一年的恢复、整顿和改造,到1949年末长春市已有普通中学12所,学生8418人,小学1747所,学生229842人,幼儿园2所,在园儿童130人,中等专业学校3所,学生1707人,盲哑学校1所,学生6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长春市的各类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基础还很薄弱。一方面是客观上迫切要求教育要加速发展;另一方面又正处在建国伊始,百废待兴之际,教育投资极其短缺。因而长春市的教育是沿着以下两条道路逐步发展起来的。
  一是教育部门坚持艰苦创业,因陋就简的原则,积极发展国家办的中小学校。1949年,由于校舍破坏严重,桌椅缺少三分之二,市教育局决定,在市内中小学开展一次建校劳动。通过师生动手,修建校舍,修补桌椅,为国家节约东北币22.9亿元。长春二中等6所中学共收到师生捐献的教学用具、仪器、仪表等22405件,制做教具2175件。五县和郊区,敌伪遗留的校舍不多,还把一部分庙宇殿堂和地主宅院变成学校。以后新建的学校,多是尽量降低造价,增加面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建的学校,多是简易平房。1953年以后,中小学比例悬殊的矛盾开始暴露,城乡都出现了大批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的问题。市区曾利用小学的校舍、师资办起几十个小学附设初中班。1958年先后将其中具有6个初中班以上的19所小学的中学部改为中学。1962年以后,利用工厂调整后的空余房舍增加校舍面积6万多平方米。1964年又发动师生自己动手修建一批“干打垒”校舍。加上国家投资增加的学校和实行二部制授课增加的学生,到1965年,全市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学已发展到123所,学生100689人,小学1993所,学生565146人;小学和中学的校数比例由1949年的145:1调整到1965年的16:1,学生数也由27:1调整到5:1,中小学的比例关系有了明显改善。但小学校数增加不多,二部制的班级比重仍然很大。
  二是发动社会力量,实行多条渠道兴办各种学校。首先是发动工厂企业办子弟学校,同时对私人办的学校也予以支持。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春和德惠都有铁路办的子弟学校,市内还有一些私人办的簿记、裁缝等职业学校。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企事业单位办的中小学越来越多,各有关部门也先后办起一些职业技术学校。1957年,为解决高小毕业生的升学问题,在市内各区和街道办起一批民办中学,1958年又在郊区和各县办起一批农业中学,从而使中小学教育有了较大发展。早在1956年,市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已经达到98.9%,普及了小学教育。从1957年到1965年,城区共有高小毕业生136300人,升入各类中等学校的达133300人,升学率已达97.7%,城区初中教育也已普及。
  在发展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的同时,还大力发展了成人教育。早在1949年冬,长春市郊区就出现了冬学,城区也办起工人夜校和群众夜校。1950年9月和10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出《关于开展长春市农民教育的指示》和《关于开展长春市职工业余教育工作的指示》,冬学和夜校开始由以政治教育为主转向以文化教育为主。1952年推广速成识字法,掀起扫除文盲的高潮。1953年开始成立高小班,并创办职工业余中学。1954年5月,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改进和加强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到1964年底参加学习的职工、干部已达56314人,其中高小班6113人,初中班17442人,高中班10192人,技术班11154人,大专班11413人。一个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成人教育体系已基本上建立起来。
  从1949年到1966年的17年中,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还对中小学教育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继承老解放区的教育传统,对敌伪时期遗留下来的封建的、奴化的、法西斯的教育进行了有效的改造,使教育面貌很快地发生了根本变化。当时学校里比较重视结合政治、结合生产进行教学,积极提倡理论联系实际。1950年12月,吉林省第四次教育会议提出办好新型正规化学校后,由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缺乏经验,就开始摹仿苏联的一些做法,积极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从1952年到1956年的一段时间里,凯洛夫编著的《教育学》几乎成了指导性的理论教程。学习苏联,对改革课堂教学,创办新型正规学校虽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结合中国实际不够,加上社会上其它因素,又滋长了脱离政治、脱离生产的倾向。1957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个方针还未得到正确的理解和贯彻,便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影响下,出现了“左”的思潮。1958年,先是响应团中央的号召,在中小学里普遍地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继而在中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后,又进一步开展了大办工厂、农场的群众运动。在“大跃进”的形势下,不仅80%的中小学都办起了工厂、农场,而且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成人教育也出现了不顾主客观条件,一轰而起,盲目发展的势头。一个时期学生参加劳动过多,教学质量开始下降。1959年纠正了这种偏向后,1960年春又根据中央提出的“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原则和中共吉林省委提出的“一条龙(中小学组成教育改革联接线)、四革新(革新学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工具)、双提高(提高教师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三丰收(思想丰收、学习丰收、劳动丰收)”的要求,在中小学里进行一次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参加试点的学校,最多时达到中学32所,小学31所,组成了28个“一条龙”式的教学改革连结线,实行中小学统一领导和管理,并发动师生对教材进行“砍、换、补、移”,不仅打乱了教材的科学体系,也给学校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1961年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后,逐渐认识到: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主,一切改革必须经过试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既不能超越国民经济的负担能力,也不能超越师资、设备的最大限度。经过调整,到1962年末,全日制学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1960年的48201人,下降到32317人,占用劳动力的比重也由1960年的2.96%下降到1.97%。由于事业发展过快带来的教师队伍增长过快,师资质量下降的状况有所改变,二部制班级有所减少。1958年办起来的校办工厂大部分关闭,市区保留下来的只有28个。1960年参加学制改革试点的学校,也减少到中学7所、小学17所。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过多,上课太少,重视生产实践,轻视书本知识的现象有所改变,学校秩序恢复正常,教学质量开始上升。到1961年,“大跃进”期间办起来的干部、职工学校,大部分停办,幼儿园、托儿所也所剩无几,成人教育、学前教育也汲取了一场大起大落的历史教训。
  1964年,贯彻刘少奇主席倡导的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本着“五年试验,十年推广”的方针,办起一批半工(农)半读学校。到1965年长春市已有半工(农)半读学校78所,学生33838人。1966年3月,《人民日报》、《人民教育》都介绍了长春市的经验。后来,这些学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加上“资产阶级双轨制”的罪名,又全部改回全日制学校。
  1966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在“打倒一切”、“否定一切”、“同十七年对着干”的错误思想指导下,长春市各级学校遭到的破坏是极为严重的。这十年中间,除了全国、全省性的“停课闹革命”、“全国大串联”、“学朝农”、“学海龙”、《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一个小学生的日记摘抄》以及“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等造成的混乱之外,长春市在以下三个方面受害尤为严重。
  一是制定城市中小学教育大纲。1969年5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梨树县《农村中小学教育大纲(草案)》之后,长春市也有18所中学的工宣队、军宣队、革委会和4个工厂的革委会,共同起草了一份《城市(镇)中小学教育大纲(草案)》,于1969年6月17日在《长春日报》上公开发表。这份大纲规定:城市(镇)中小学实行九年制(小学五年,中学四年)。小学开设:“政治语文课、革命文艺课、美术课、军事体育课、学工学农课”。中学开设:“毛泽东思想教育课、革命文艺课、语文课、数学课、物理课、化学课、历史地理课、军事体育课、学工学农课”。中小学都不开外语。还规定,要“由厂(矿)选派优秀产业工人,组成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直接领导学校”;“选拨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能够胜任教师工作的工人、贫下中农、复转军人和经过一定时期劳动锻炼的知识青年、革命干部充实教师队伍”。这个教育大纲的贯彻实施,使教学计划、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完全处于混乱状态。
  二是开门办学。1971年“四人帮”炮制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出“开门办学”后,1972年长春市先后召开过“五•七座谈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会议”,宣传开门办学。1973年11月,市教育局又在农安县召开“长春地区农安教育革命座谈会”,推广农安县哈拉海、高家店等公社中学开门办学的经验,号召搞好“两办”(学校办工厂、农场)、“两挂”(厂校挂勾、社校挂勾),把学校的“小课堂”和社会的“大课堂”结合起来。从而使开门办学之风越刮越大,进一步打乱了教学秩序。
  三是大办农村分校。1973年,在开门办学的基础上,市内少数学校在农村建房种地,办起了“分校”。经过推广,很快形成了“大办农村分校”的高潮。1975年12月,《长春日报》发表了题为《我市创办72所农村分校》的报道,报道指出长春市已有93%的市属中学办起了农村分校,共建农村校舍12000多平方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这些农村分校的土地和新建校舍大都归还生产队,造成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后果,首先是教师队伍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据1978年调查:全市中小学教师在“文化大革命”中蒙受的冤假错案达3040件。中小学干部、教师到农村插队落户的有949人。加之大学四年停止招生,初中以上的师资来源断绝,原有骨干教师又大量外流,致使师资水平严重下降。据1977年年初调查,高中教师中大学本科程度的占38.7%,比1965年下降了38.6%;初中教师中大专程度的占17.9%,比1965年下降了45.9%;小学教师中中师程度的占49.8%,比1965年下降2.6%。而民办教师却由1965年的8802人,增加到22500人。
  其次是,由于把原来的多条渠道、多种规格的中等学校,一律改为国家办的普通中学,而且又盲目地实行“普及高中”,超越了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致使经费紧张,校舍不足,设备短缺,教学条件下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点。直到1978年末,全市二部制学校还占47.5%,比1965年的12%增加了35.5%。长春市区的二部制竟由1965年的23%上升到62%。在城区,教育部门办的80所中学平均每校有学生1800人,每班90人,其中超过3000名学生的大校就有7校,长春五中达3881人。重点校的长春十一中平均每班132人。全市小学有27万套桌椅受到严重破坏,直到1978年还缺桌椅199500套。中小学的图书、仪器损失惨重。
  再次是,由于初中上高中不经过考试和选拔,不问成绩优劣和表现好坏,全部升入上级学校。毕业后又只有上山下乡一条路,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很大一部分学生有学不上,长期流失在社会上。1978年12月调查,市内四个区的中学流失生还有11600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8%,有犯罪行为的3586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4%,严重地影响了一代人的健康成长。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批判极左错误,开展真理标准讨论,以及整顿教学秩序,重建教师队伍,改革教育内部结构,落实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决定,长春市的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重大措施和主要成就是:
  恢复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长春市的中小学校首先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着重抓了整顿学生纪律,恢复校容校貌工作。与此同时,逐步加强了对教学工作的领导。1977年8月,长春市革委会批转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吉林省中小学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意见》中特别强调,各校在执行教学计划中,一定要保证授课时间,生产劳动要安排适当,社会活动不要搞得过多。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停课或擅自抽调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3月,中共长春市委召开县、区委文教书记会议,要求中小学的工作重点要迅速转移到教学上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此间学校的领导班子也进行了必要的调整。继1977年11月撤出工人、贫下中农驻校宣传队后,1978年,中共长春市委又决定撤销中小学的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教学秩序逐渐恢复正常,学校工作走上正轨。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1978年3月,长春市教育局确定35所中小学为全市重点学校,要求集中力量首先办好这批学校,并于同年暑期在重点中学中恢复升学考试制度,逐步在中小学里树立起浓厚的学习风气。但当时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学生质量过低,初中尤其突出。1979年和1980年连续两年高中入学考试,及格的学生只占考生总数的13.8%和14.97%。城区82所有初中的学校里,有34所及格率在5%以下。为了办好初中,长春市教育局先后于1981年11月,1985年5月,专门召开两次初中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办好初中的问题,并在提高教师、增加经费、调整完全中学、端正办学思想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到1987年全市初中考高中及格率已达55.5%,优秀率达17.3%,最低录取线也由1979年的50分上升到425分。
  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春市的普通中学,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新生来源等方面,校际之间差距较大。再加上办学思想不端正,高等学校恢复升学考试以后,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使这种差距越来越大。为改变这一状况,从1983年开始,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对城区办学条件较差的28所中学给予支援。当年长春市教育局筹款80多万元投放到一般中学的校舍建设,在师资配备上也做了适当的调剂。1986年为加强边远学校的师资力量,决定实行高师毕业生先到边远学校服务2年的定期轮换制度。同时又通过《长春日报》开展了一场为期10个月的《如何办好较差学校》的大讨论。通过讨论,引起了校内外的关注。当年城区就有四十五中学、五十二中学、五十六中学和一三三厂子弟中学等4所学校,初中升学考试成绩赶上或超过了重点学校的水平,被长春市教育局命名为“长春市首批振兴学校”。1987年又有长春二十三中、榆树五中等16所初中被命名为“长春市第二批振兴学校”。1988年双阳九中、九台二中、德惠十八中、农安三宝中学等20所学校进入振兴学校后,全市已有40所初中升学成绩达到了重点中学水平,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创造了有利条件。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重建教师队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为了重建教师队伍,从1977年起,《长春日报》就陆续刊登各校尊师爱生的先进事迹,扭转师生关系的不正常状况。1978年1月,中共长春市委召开教育战线第二次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73人。1980年3月,市革委会召开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代表会议,为364名优秀班主任颁发奖状。同年,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向1100名教龄30年的老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1981年2月,市委、市政府再次发出《关于表彰宣传、文教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499个先进集体,149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通过表彰教师的先进事迹,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还着重抓了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工作。1978年5月,中共长春市委召开中小学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大会,为因冤假错案受迫害的261名教师平反昭雪,郑重宣布对58名受害致死的教师按因公死亡处理;对被打成特务、叛徒、走资派、反革命分子等莫须有罪名的185名教师恢复名誉,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他们赔礼道歉;对作出错误结论的全部给予纠正,被迫下乡,离开教育工作岗位的恢复工作,工龄连续计算。从此开始,到1985年末,已平反处理了“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和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的问题4760件,改正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的中小学教职工847名,被送到农村插队落户的947名干部、教师已全部调回。
  1985年8月,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尊师重教的决定》,对增加教育投资、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等都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拨专款建造中小学教师住宅,各单位分房在同等条件下,对家属是教师的职工要优先解决。小教三级、中教五级①(职称评定前的小学三级、中学五级教师)以上的教师享受中级知识分子待遇。在城镇任教15年以上的教师家属,户口在农村的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同年教师节,已有290户,1343名中小学教师家属进城落户。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从1978年开始,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普遍恢复了师资培训工作。1979年5月,长春市教育局制定出《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要求在七、八年的时间内,高中教师达到大学本科水平;初中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水平;小学教师达到中师水平。并提出市侧重负责市区高中教师培训和初中教师教材班;县和郊区负责中学和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到1988年,全市高中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占48.41%;初中教师中大专毕业以上的占34.79%;小学教师中中师、高中毕业以上的占74.1%;幼儿园教师中中师、高中毕业以上的占61%;中师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占62.62%;改制中专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占37.59%;农职中学中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占21.69%,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以上的占48.9%。到1988年全市已有2554人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占中学公办教师总数的9.2%;7696人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占中学公办教师总数的27.8%;7939人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占小学公办教师总数的39%。全市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共计18189人,占中小学公办教师总数的37.9%。到1988年,全市已有112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
  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盲目普及高中造成的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1979年3月,中共长春市委召开县、区文教书记会议,研究部署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压缩普通高中,恢复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问题,深入讨论了长春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方案》。会后,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1980)101号文件向各县、区和直属单位批转了这个方案,有力地推动了长春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在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春市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把恢复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同调整压缩普通高中结合起来。到1988年,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已由1978年的27所,在校学生9919人,发展到48所,在校学生18451人,分别增加了78%和86%。农业职业中学由1980年的28所,在校学生5083人,增加到85所,在校学生45556人,分别增加了2.03倍和7.96倍。技工学校由1979年的4所,在校学生975人,增加到36所,在校学生11048人,分别增加了8倍和10.33倍。与此同时,普通高中则由1978年的313所,在校学生170525人,减少到83所,在校学生62020人,包括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在内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已占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54.75%。中等教育结构趋于合理。
  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春市还于1985年8月办起一所电视职业高中。通过电视教学,培养中、初级技术人才。电视职业高中的兴办,不仅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人才,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就业问题。建校当年,就招收初中毕业生2200多人,使城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提高了7%。1985年和1986年两年共招生4165人,占两年城区初中毕业生的13%。1987年《吉林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都先后介绍了这所学校的办学经验。
  改善办学条件,普及初等教育。“文化大革命”带给学校的另一重大灾难是,物质设备遭到严重破坏。据1975年12月,长春市教育局《关于1976年城区中学改制的报告》记载,城区中学校舍有29200平方米,298个教室破坏严重。另据1979年教育普查办公室《关于长春地区中小学教育普查工作的总结》记载:1978年年末调查,全市小学缺桌椅199500套,还有27万套已经严重破坏,不堪使用。中小学的门窗玻璃、图书仪器损失更为惨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政府拨款、群众集资和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等途径,改善办学条件,兴建校舍。到1988年末,全市10491个自然屯中,已有2332个屯有了小学,平均4.5个自然屯就有1所小学,小学生基本上可以就近上学。1568个村中,除了村村有小学之外,还有262个村有了初中,平均5.98个村有1所中学。95个乡中,在乡乡有初中的基础上,已有10个乡有了高中。县、镇以上都有高中,中小学的网点布局已经得到明显的改善。
  随着学校数量的逐年增加,中小学的校舍建筑面积和校园占地面积也在逐步扩大。到1988年,全市中小学和农职业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已经达3183828平方米。其中中学1205847平方米,小学1864883平方米,农职业学校113098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为51830亩,其中中学16814亩,小学33671亩,农职业学校1345亩。
  与此同时,教学设备也得到充实和改善。到1988年,全市中小学已有实验室2551个,图书室691个,医务室444个。校舍砖瓦程度,中学达97.33%,小学达93.8%。
  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继1982年长春市城区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之后,到1984年,郊区和五县也相继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指标。经过长春市人民政府检查验收,吉林省人民政府复查认定,长春市各县、区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成为吉林省第一个普及初等教育的合格市。
  发展成人教育,提高全民文化技术水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市的成人教育,经过恢复、发展,也形成了体系。1979年3月,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大力扫除农村文盲的决定》,并成立市工农教育委员会。同年10月,市委、市革委会召开工农教育会议,提出大力扫除文盲,普及成人中等教育,重点发展业余中专,广泛开展短期技术培训,在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业余高等教育。会后,市属各委、办、局相继成立教育科,工厂、企业也设了专职干部或教育机构。到1981年4月,全市农村已先后扫除文盲25万人,12—40岁少青壮年中非文盲率已达94.4%,基本完成了农村扫除文盲的任务,成为全省第一个基本无文盲市。职工干部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的“双补”任务,到1987年末经过全市统一考试验收,已有25.5万人取得了初中文化补课证书,占应补对象的85%;初级技术补课合格率达到应补对象的77%,成为首批完成青年职工干部“双补”任务的城市之一。在此基础上,城镇中的成人高中、中专以及高等教育迅速发展起来。在农村扫盲任务完成后,也及时转入技术教育,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教育网。到1988年,全市已有成人初等学校4507所,学员202685人;成人中学503所,学员60523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548所,学员108911人;成人高等学校31所,学员25694人。
  此外,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也都有了较大发展。到1988年,全市已有幼儿园428所,在园儿童109082人;聋哑学校6所,学生1030人;弱智儿童辅读班22个,学生297人;工读学校2所,学生60人。朝、回、满少数民族中学8所,学生3701人;小学32所,学生5825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春市的各类教育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得到提高,尊师重教开始形成风气。师资队伍、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文化大革命”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调整改革,已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的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幼儿教育相应发展的新格局,形成了基本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网络和教育体系。当前的问题是,教育经费短缺,合格的教师不足,校际之间差距较大,城区校舍不足,学校网点分布不尽合理,二部制班级仍未解决,学生的德育教育需要加强,办学思想尚待进一步端正。现在,这些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将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加以解决,使长春市的教育在党的路线、方针指引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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