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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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014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7
页数: 16
页码: 381-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8年~1988年长春市发生的大事。
关键词: 大事 经济计划 长春市

内容

1948年
  10月19日 解放后,长春被定为特别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直辖。
  12月上旬 长春市政府发布《指定临时市场》的布告,规定城市摊贩和进城销售农副产品的农民到指定的9处市场进行交易和经营。
  12月20日 中共长春市委发布《市委对近郊农村土改的决定》,近郊开始土改。
  12月 市政府颁布《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
  1949年
  3月 长春特别市改为长春市,仍归东北行政委员会直辖。
  3月初 郊区土改胜利完成。
  5月 市政府颁布《工商业第二次登记办法》。
  5月 长春市政府改为长春市人民政府,隶属吉林省,为省辖市。
  1950年
  7月 长春市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成立,申力生市长兼任主任。
  10月 由上海市迁入长春市的企业有:嘉美印刷制罐厂,搪瓷厂,保温瓶厂和衬衫厂等。
  11月 国营橡胶八厂由辽宁省丹东市迁入长春市,建立了长春橡胶厂。
  1951年
  11月 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稳定物价,加强现金管理的指示》。
  12月 全市开展“三反”运动。
  1952年
  1月13日 在长春成立中国科学院仪器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前身)。
  2月~3月 全市开展“五反”运动。
  6月 申力生市长调离,由周光市长兼任长春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
  7月 根据中央决定在长春成立重工业部汽车工业筹备组,筹建六五二厂(当时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代号)。
  12月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
  1953年
  5月 长春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
  6月9日 党中央毛泽东主席亲自签发《中共中央关于力争三年建设长春汽车厂的指示》。
  6月29日 市财委提出《1953年国民经济计划说明》。
  6月30日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
  7月 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长春市由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7月 市财委开始编制《长春市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7月15日 “一五”计划期间,国家重点建设工程156项之一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破土动工兴建。
  7月22日 市财委提出《长春市第一个五年计划简单轮廓(草案)》。
  12月 粮油实行统购统销。
  1954年
  1月1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关于长春市195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基本总结及1954年工作方向》的报告。
  8月 长春市划为省辖市,吉林省省会由吉林市迁往长春,长春市成为吉林省省会。
  9月15日 根据国家关于“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部署,长春市对棉布、棉花开始实行计划收购、计划供应。
  12月24日 市财委提出《长春市1953~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
  1955年
  3月 发行新人民币,与旧币比为1:10000元。
  3月 长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
  8月11日 国家建委批准在长春新建客车厂(铁路客车)。
  9月12日 市区开始实行生猪派养派购。
  10月 市计委提出《关于编制1955年长春市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草稿)》。
  10月23日 长春机车厂破土动工兴建。
  12月31日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正式下达《长春市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6年
  1月13日 市人民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确定全市工农业生产要提前一年完成五年计划各项指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在一季度内完成。
  1月7日 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按行业公私合营。
  1月19日 郊区87%的农户加入高级社。
  4月 “一汽”建厂工程基本完工。
  7月13日 国产第一辆解放牌4吨载货汽车在“一汽”诞生。
  7月15日 “一汽”隆重召开祝捷大会,热烈庆祝解放牌汽车诞生,胜利地实现了党中央关于三年建成长春第一汽车厂的指示。
  11月20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初步总结(草稿)》。
  12月 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7年
  3月26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制定出《关于开放在国家统一市场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及市场管理的初步方案(草案)》。
  5月28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市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数试编的报告(草案)》。
  7月1日 长春客车厂动工兴建。
  7月22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1958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建议数字的主要情况和问题的报告》。
  12月 国家一机部汽车研究所由北京迁往长春市。
  1958年
  5月1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地方工业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说明》。
  6月20日 长春拖拉机厂动工兴建。
  7月~12月 全市开展大炼钢铁运动,掀起“大跃进”运动。
  7月20日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动工兴建。
  8月1日 长春机车厂建成。
  8月23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作出《关于各区1958年财政收支划分的规定》。
  9月 全市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
  10月 工农业生产不足,商品供应紧张,对主要商品和农副食品开始实行凭票、证、券供应。
  10月 国营133厂动工兴建。
  11月 按上级规定,将原省属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5个县划归长春市实行市管县。
  1959年
  1月 市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
  9月18日 长春客车厂,根据边建厂、边试制、边生产的方针,自制YW22型硬卧客车试制成功。
  10月 周光市长调离,由陈钟市长兼任市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
  10月15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长春地方机电工业三年发展规划与1960年计划(草案)》。
  10月中旬 长春市钢厂成立。
  10月16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长春市地区农业生产三年规划及计划安排》。
  10月16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1958~1962年长春地区农业发展计划(草案)》。
  10月16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关于长春地区轻工业三年规划与1960年计划的安排》。
  10月16日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地区石油、煤炭、食品工业三年规划与1960年计划安排意见》。
  10月16日 市经计委提出《长春地区化工工业三年规划及1960年计划(草案)》。
  10月16日 市经计委提出《长春地区纺织工业今后三年规划与1960年计划的安排》。
  10月17日 市经计委提出《长春地区1958~1962年基本建设计划(草案)》。
  10月17日 市经计委提出《长春地区建筑材料工业今后三年规划及1960年计划安排》。
  10月18日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街道工业的现状与今后发展方向的初步意见(草案)》。
  12月6日 长春拖拉机厂按照“三边”方针,试制出第一台40型拖拉机。
  1960年
  1月9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长春市196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
  1月22日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3月 国营793厂全面施工。
  4月 长春纺织厂动工兴建。
  4月15日 国营228厂动工兴建。
  10月1日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建成投入使用。
  1961年
  1月18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调整方案》。
  1月~12月 贯彻“八字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全年关、停、并、转112户工业企业。
  2月23日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部分紧缺商品实行高价供应,主要品种有:糕点、糖果、自行车、手表、烟、酒、针织品及饮食类。
  5月 张人任长春市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
  11月3日 市经计委提出《长春地区地方工业企业调整规划表》。
  1962年
  3月23日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地方工业的意见》。
  4月7日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农业计划落实中若干问题的报告》。
  5月7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长春地区1962年地方国营工业企业调整规划表》。
  7月11日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城市公社工业和手工业的意见(初稿)》。
  7月19日 市经计委制定出《长春地区地方工业企业第二次调整规划修正方案》。
  10月 市经计委提出《关于农村手工业、公社工业的调整方案(草稿)》。
  10月 市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张人任主任。
  12月 全年关停并转229户工业企业。
  1963年
  1月30日 市计委制定出《长春市机关、团体、事业办工业调整方案》。
  2月11日 市计委下达《关于长春市机关、团体、事业办工业调整方案的通知》。
  3月20日 市计委制定出《1963年长春地区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4月24日 市计委向省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地区1963年农业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
  6月8日 长春市制定出《长春市公用事业十年规划》。
  6月10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调整的初步意见》。
  6月 长春市制定出《市政工程十年规划》、《长春市公用事业十年规划》。10月 长春市提出《长春地区发展农村电气化的十年规划》。
  11月12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调整中小学校办工业的初步意见》。
  12月12日 市计委提出《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12月 全年关停并转114户工业企业。
  1964年
  3月7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调整初步意见》。
  5月4日 市计委下达《关于调整1963年基建计划和1963年应完未完投资结转到1964年继续使用的通知》。
  6月30日 进行建国后第二次人口普查。
  11月 国营223厂基本建成,开始试生产准备工作。
  12月3日 市计委向省计委报送《关于长春市机械工业专业化与协作的规划方案(草案)》。
  1965年
  3月9日 市计委向市委上报《关于长春地区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3月24日 经国家第八机械工业部决定,长春拖拉机厂由基建企业恢复为生产企业。
  5月10日 长春汽油机厂成立。
  7月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停止商品、饮食业高价出售。
  8月28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地区1965年及第三年五年农业发展规划》。
  10月25日 国营793厂建成投产。
  11月 国营133厂建成投产。
  1966年
  3月 经国务院决定成立吉林省德惠专区,原长春市所辖5个县划归专区管。
  4月8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基本建设几个问题的安排意见》。
  6月11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市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意见(提纲)》。
  7月 市计委提出《1966年长春市国民经济计划指标》。
  11月3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地方工业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发展设想(草案)》。
  11月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生产资料三类物资计划管理目录》。
  1967年
  1月 长春纺织厂建成正式试车生产。
  2月1日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计委一派群众组织夺了市计委党、政、财、文大权。长春市计委陷于瘫痪状态。
  3月8日 夺了市计委权的群众组织成立“红色造反者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封闭原“长春市计划委员会”、“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办公室”二枚印章,启用“红色造反者长春市计划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印章。
  1968年
  3月 市革委会办事组综合计划组成立,行使全市经济计划工作职权,负责人崔自珍。
  10月31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把市属高中、初中、下放归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11月 市革委会办事组综合计划组改为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组长孔德刚。
  1969年
  2月 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统组编制出《长春市1969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2月 德惠专区撤销,所辖5个县又重新划归长春市。
  10月前后 一批干部走“五七”道路,下放农村劳动。
  1970年
  1月 长春市举行“学大寨、赶小乡,苦战三年跨《纲要》”誓师大会。
  4月30日 长春市举行“三要”(长春工业要革命、要发展、要飞跃)、“五大搞”(大搞小铁厂、小农机厂、小化肥厂、小煤窑、小水泥厂)誓师大会。
  4月 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改为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组长郑严(军代表)。
  8月17日 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提出《长春地区发展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和1971年计划要点(草案)》。
  10月 掀起大规模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
  1971年
  1月17日 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提出《关于197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3月13日 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制定出《长春地区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发展计划纲要(讨论稿)》。
  1973年
  5月 撤销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恢复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空缺,由副主任周大川主持工作。
  5月8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市1973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任务的汇报提纲》。
  12月16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1974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安排》。
  1974年
  7月 市计委编制出《1974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9月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的初步规划》。
  9月 市计委提出《关于197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初步意见》。
  10月11日 市计委转发省计委《关于下达轻工业增产计划的通知》。
  12月19日 市计委下达《关于调整1974年工业总产值计划的通知》。
  1975年
  1月 市计委提出《1975年支援农业规划(讨论稿)》。
  3月29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编制长期规划的意见》。
  3月29日 市计委制定出《关于编制长期规划的方案》。
  4月4日 市计委召开“长春市长远规划座谈会”,计委副主任张人在会上就编制规划要抓的重大问题、步骤和要求发表了讲话。
  4月 关闭城乡集市贸易市场。
  5月21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1976年至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纲)》。
  5月 市计委编制出《长春市1976~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2月 市革委会副主任孙力同志兼任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1976年
  3月27日~29日 市革委会召开长春市计划会议,市领导翟象坤、刘慈恺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市计委副主任张人就《1976年长春市国民经济安排》作了说明。
  4月 长春市跃进水泥厂动工兴建。
  1977年
  2月8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1977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
  4月19日~22日 市革委会召开“长春市1977年计划会议”。
  5月 市计委编制出《长春市1977年国民经济计划》,其中包括:工业、农业、基建、教育、农副产品收购、粮食购销、外贸、财政等计划。
  7月13日 市革委会下达《长春市1977年国民经济计划》。
  1978年
  1月6日~10日 市革委会召开市计划会议预备会议,讨论《长春市197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5月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发展国民经济“五五”后三年计划和“六五”规划设想(草案)》。
  5月 市计委编制出《长春市197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5月13日~17日 市革委会召开长春市1978年计划会议和农业机械化会议。
  5月29日 市计委以长计综[78]91号文件下达《关于印发长春市1978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通知》,计划包括农业、工交、基建、财政、教育等项。
  1979年
  1月 传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月18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汇报提纲》。
  2月27日 孙力主任(兼)调离,任张人为主任。
  2月 恢复和扩大长春市8个农贸市场。
  5月 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开始对工业企业进行调整。
  7月 市农业区划办公室成立,归市计委代管。
  9月 长春市跃进水泥厂竣工投产。
  1980年
  3月6~8日 市政府召开市计划会议,会后市计委提出了《关于长春市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3月13日 市委、市革委会批转市计委《关于长春市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4月1日 取消猪肉凭票证销售,实行敞开销售。
  7月13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市国民经济长远发展一些问题的初步设想(讨论稿)》。
  8月16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编制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意见》。
  1981年
  1月10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今年计划安排上几个主要问题的汇报提纲》。
  2月11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意见》。
  3月5日 池精武副市长在市计划会议上作《关于长春市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5月 市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市“六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的一些建议》。
  6月9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长远发展计划的一些建议(汇报提纲)》。
  1982年
  1月9日 市计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长春市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1月11~17日 市政府召开“长春市1982年计划会议”,在13日全体会议上,池精武副市长作了《关于长春市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6月30日 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
  10月 取消对纺织品、针织品、百货商品凭票、限量供应的所有规定,实行敞开销售。
  11月24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实现长春市工业翻两番的设想和“六五”规划的意见》。
  12月25~30日 市政府召开“长春市计划、财贸工作会议”。在26日全体会议上,副市长池精武作了《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
  1983年
  1月14日 市政府召开市计划会议。
  4月3日 市计委副主任陈辛在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关于1980年至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
  7月 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成立,归市计委代管。
  7月29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1984年、1985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建议》。
  1984年
  1月12~16日 市政府召开“长春市计划会议”,陈振康市长在13日全体会议上作《关于长春市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
  3月 杜占清任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3月6日 市政府召开编制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工作会议,陈振康市长出席会议,在讲话中阐明了编制“七五”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3月 市经济研究中心成立,归市计委代管。
  9月14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下发长府[1984]183号文件《关于搞好人才现状调查和人才规划的通知》,部署人才规划工作。
  11月 市经济开发咨询服务公司成立,为市计委下属单位。
  12月11日 市计委向市政府和市委提交《长春市计划委员会1984年工作概要总结和1985年工作安排》报告。
  1985年
  1月17~19日 市政府召开“长春市计划会议”。陈振康市长作《关于长春市198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
  2月28日 市计委提出《长春市198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
  2月末 长春市专门人才普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任务,专门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工作,继续进行。
  3月4日 市计委以长计综[1985]32号文件下发《关于做好“七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4月 根据国家规定,取消粮油计划定量销售政策,实行敞开销售。
  5月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大连办事处成立,归市计委代管。
  6月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编纂长春市地方志的要求,市计委组建史志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始搜集资料,进行编纂《长春市志·计划志》的准备工作。
  9月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办[1985]136号决议,组建长春市“引松入长”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借调),由市计委代管。
  11月23日 市计委以长计综[1985]394号文件下达《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11月 长春市国土规划研究室成立。
  1986年
  2月17日 市计委提出《关于1985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月末 长春市专门人才需求预测及规划工作全部结束。
  3月10日 市计委编制出《长春市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3月25~27日 市政府召开“长春市计划经济工作会议”。
  3月26日 市计委副主任陈中达在市计划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说明》。
  8月6日 市计委以长计综[1986]264号文件下达《关于印发长春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1987年
  1月21日 长春市信息协会成立,副市长尚振令当选为名誉理事长。
  2月5日 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发出《关于长春市1987年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2月10日 市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
  2月14~16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计划经济工作会议,王家桐市长在会议上作形势与任务报告,市计委副主任陈中达作《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说明》。
  3月2~4日 市委举行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市“七五”计划(草案)》。
  3月20日 长春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6月13日 长春市计划学会正式成立,副市长张明远当选为名誉会长。
  7月 长春市国土工作办公室成立。
  8月8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
  9月 市政府以长府[1987]191号文件批转长春市国土工作办公室编写的《长春地域国土总体规划工作大纲》。
  12月17~19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计划、体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计划、体改工作会议精神,王家桐市长部署1988年各项经济工作,讨论确定1988年经济发展计划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12月18日 市计委副主任陈中达在长春市计划、体改工作会议上作《关于长春市198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
  12月 实现了工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翻一番。
  1988年
  1月7~13日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批准《长春市198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2月4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科技立市”动员大会,确立“科技立市”战略方针。
  3月 市计委主任杜占清同志离职休养,任郭庆春同志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4月9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大会。
  6月7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乡镇企业改革经验交流会。
  5月12日 市物资交流研究会成立,归市计委代管。
  8月1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办公室成立,归市计委代管。
  11月22日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由市物资局代管改为市计委管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详尽地记载了箕市计划体制演变过程,也展现了箕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而构成了长春经济纵向延伸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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