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营工业企业的恢复与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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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904
颗粒名称: 二、公营工业企业的恢复与发展
分类号: F425
页数: 3
页码: 52-5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解放后至1988年长春市公营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情况。
关键词: 公营工业企业 经济发展 长春市

内容

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没收和接管了200多个企业,其中只有10多个能恢复生产。市委、市政府本着“逐渐恢复、以厂养厂”的原则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首先着力于恢复这些企业的生产。火柴厂由于设备完整无缺,解放后第三天便恢复了生产。香烟厂、火砖厂等也迅速恢复了生产。有的厂由于破坏严重,设备破损,工人外逃,几乎是在废墟上重建的。许多工人为尽快恢复生产,主动捐献器材,收集各种机构部件,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到1948年底,地方工业已恢复了火柴、香烟、火砖、造纸、度量衡、机械、制材等厂的生产,职工达1000多人。
  1949年,市政府十分关注公营企业的发展,在财力上给予尽可能的支持,重点扶植了14个企业。到1949年12月,全市恢复和重建的公营企业达到137个,其中,中央直属15个,省属2个,市属24个,县属96个。
  1949年3月2日,公布了《机关及公营企业现金管理办法》,要求公营企业每月月底前两天编制下月收支计划,经总会计局审核,提请财经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收入计划包括:①营业收入;②每月结存的现金(包括银行存款);③上级机关发给的现金;④借入款及收回欠款;⑤其他一切现金收入。支出计划包括:①需用的主要物资支出;②必需的现金支出。各单位一切现金收入必须照计划全部纳入东北银行,各单位每月收支必须平衡,银行不垫款。从1949年4月份开始执行。
  1949年10月,响应东北局及工业部号召,在全市公营企业开展了用科学方法经营管理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的创“新纪录运动”。它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科学管理方法,二是合理组织生产,三是经济核算制。为此,各企业成立了计划管理、工资管理、生产、财会及供销等专门机构,调整编制,充实生产第一线,制定了4项具体管理办法:①成本管理办法;②现金管理办法;③预算审计办法;④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考勤、奖励、劳保等174项规章制度。据统计,全市公营企业共创造大小新纪录662件,涌现了许多模范人物。各公营企业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其中,火柴厂增加生产12%,制材加工厂超过计划50%。
  公营企业在经济核算及生产管理方面都前进了一步。市营各厂在12月份都已完成了资产登记,初步制定了定额,其中火柴厂、造纸厂、度量衡厂,还制定了单位标准成本。各厂都实行了会计独立制、实行资金集中、供销统一及严格的预决算制。
  1950年市公营企业的计划是:在自力更生、以厂养厂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和扩大现有各工厂的生产,恢复遭破坏的12个小规模工厂,争取使生产总值比1949年提高4~5倍,并降低成本。为完成计划,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根据市场及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原料、技术条件、资金、人口等情况,积极慎重地确定了生产方向,主要是生产建筑材料、人民生活必需品、机械、农具等。第二,解决发展工业所需的干部问题。1950年春,计划开办10多家工厂,缺少厂长16人、科室主任以上干部50人。为解决该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首先从市内各单位抽调干部解决厂长问题,其次由现有各厂抽调干部解决科室以上干部问题,再次是吸收地方一部分失业知识分子和工人加以培训。总计培养了130名干部,提拔工人31名。第三,解决发展新厂所需资金。据预算,发展新厂共需资金175万元,解决办法是:①紧缩开支,厉行节约,由财政方面保证投资;②由现有各厂积累资金;③争取国家援助。第四,在企业管理上,加强经济核算制改变工资制度,实行八级工资制。
  1950年,建成了胶合板、暖材、化学制药、机械制砖、手工制砖、石灰、橡胶、灯泡、奶粉、水泥瓦、采石、小五金、食品、糖果等14个工厂,并实现了开工生产。同年,从上海迁来搪瓷、铝制品、衬衫、保温瓶、印铁等5个工厂,又从丹东、柳河两地迁来橡胶厂、石棉厂,增加了工业门类。1950年,全民所有制工业达到188户,除大理石、制砖、石灰3厂未完成计划外,其余各厂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计划。
  1951年~1952年,长春市人民为了支援抗美援朝,积极组织生产,发展经济。在积极恢复、重点发展的方针指引下,长春市又新建了一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使国营企业发展到241户,进一步增强了国营企业的实力,提高了国营工业企业在整个工业中所占的比重。1951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7877万元,超过1943年工业生产历史上最好水平。195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达到16669.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25725万元的64.8%。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1949年为14.2%,1952年达到42.1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达到3525元,比1949年增长69.6%,平均每年递增19.3%。地方工业出现了崭新面貌,主要产品品种由1949年的13种增加到137种,过去依靠进口的乳糖已能自产,试制成功含糖酸〓酶,自来水表、轨道衡、继电器、电流表等产品也都可以制造。职工收入逐年增加,1950~1952年,每年与上年相比,地方工业职工收入分别提高19.5%、20.7%和33.8%。通过有计划的开发和建设,长春市的机械、纺织、服装、鞋帽、化工、医药、轻工、食品、烟酒、酿造、印刷、建材、酿酒加工等行业,初具规模。1952年7月,党中央决定在长春成立重工业部汽车工业筹备组六五二厂(当时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代号),为长春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详尽地记载了箕市计划体制演变过程,也展现了箕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而构成了长春经济纵向延伸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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