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商业计划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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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9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商业计划管理体制
分类号: F121
页数: 3
页码: 39-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1988年长春市商业计划管理体制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业计划 管理体制 长春市

内容

一、商业计划管理体制的形成(1950~1957年)
  恢复时期及“一五”计划时期,形成了既有集中又有分散的商业计划管理体制。在商业局下设各级专业公司负责商业企业;市、县公司设批发商店,作为三级批发站;设立零售商店,经营市场批发和零售业务。各级专业公司和批发、零售企业受上级公司和当地商业行政部门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上级公司领导为主。国家主要掌握货源,对部分商品实行统购统销或统购派销,大多数商品除国营零售商业经营外,实行国营、集体、个体多渠道分散经营。基本上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计划管理体制。
  二、商业计划管理体制的大变动(1958~1960年)
  “大跃进”期间,商业计划体制较以前的体制有很大不同:
  1.下放商业管理权。根据1958年4月11日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物价管理权限和有关商业管理体制的几项规定》,将商业权限适当下放,对商业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工农业产品的收购权、冷背残伤商品的降价权、生产资料分配权、工商利润分配的调整权等,各县(区)有权自行决定。
  2.改变农村商业计划管理体制,实行“两放、三统、一包”。“两放”指下放人员、下放资产。“三统”指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的管理,即人民公社必须服从国家统一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市场物价政策、统购统销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要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按计划交售国家统购和收购的产品,配售统销物资给社员;流动资金只能用于商品流转。“一包”指包财政任务。但结果是,许多人民公社对“两放”欢天喜地,对“三统”糊里糊涂,对“一包”漠不关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1959年6月,不得不把下放给农村人民公社和农村商业机构的财权、人权、物权和经营管理权上收市统一管理,取消财政包干办法,恢复商业税收制和企业利润上交制度。
  3.关闭自由市场,小商小贩向国营商业过渡,形成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
  4.统销形式大统一,在农副产品收购方面,对粮棉油的统购统销抓得更紧,控制得更严,其他重要农产品的派购和统一收购范围进一步扩大。生猪、家禽、鲜蛋、菜牛、菜羊、水产品相继恢复和实行派购。同时,相应扩大商品凭票供应的品种和范围。在工业品收购上,全面实行统购统销。
  三、对商业计划管理体制的调整(1961~1965年)
  1961年开始的商业计划体制的调整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改进商品购销形式。农产品购销方式试行奖售、超产超购、超奖、议价购销等形式,使国家主要通过经济手段掌握更多的农产品。工业品在继续实行统购包销的同时,对一些三类日用工业品放宽政策,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订购、选购、工业自销等多种经营方式。
  2.加强国营商业,恢复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开放集市贸易。但1964年后又开始限制集市贸易,导致市场点数俳徊不前。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商业计划管理体制(1966~1976年)
  从1965年开始,特别是1966年后,重犯1958年大搞所有制急性过渡和合并流通渠道的错误,导致商业计划管理体制的再一次单一化。
  1.商业所有制急性过渡,供销合作社国营化,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进行并、转、砍,限制,取消集市贸易,流通渠道单一。城市是国营商业,农村是供销商业,各自分头垄断一方,“一统天下”。
  2.在商品购销上,按照集中统一的僵化模式发展,又回到统购包销的老路上,并且,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工业品的统购包销,比以前统得更严,包得更死。农副产品继续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政策,整顿和控制粮食的销售,调整和改进农副产品奖售办法。严格禁止自销工业品,对一直属于国家统购统销的工业品进一步加强管理控制,对非统购包销范围的一般工业品实际上也大部分由商业部门包销。
  五、商业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1979年以后)
  1.改革商品购销制度,缩小计划商品范围。商品购销从过去的统购包销、国内一、二类主要工业品由中央站统一调拨、经济区商品由二级站横向调拨、零售商店从三级批发部门进货的多层次商品流通格局,逐步改为采用灵活多样的计划收购、合同订购、协商收购、选购、经销、代销以及自由成交等多种形式。在价格上,由单一的计划价格改为采用国家定价、指导价格、浮动价格、协议价格、自由价格等多种形式。国家直接计划管理的消费品从1978年的55种,减少到1986年的22种。对于地产地销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过去的统购、派购、预购,逐步缩小统购、派购的范围,改为议购、合同订购和自由订购。国家统购、派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品种,从1978年的41种减少到1987年14种。对完成统购派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和三类农副产品,实行多渠道经营。1985年对生猪取消统购、派购。地产蔬菜产销敞开,放活购销价格,菜站由分拨改为自由购销,主要品种价格实行浮动,其它零星品种价格全部放开。
  2.改革批发体制,减少流通环节。从1984年起,省属二级批发站与市专业公司合并,组建百货、针织、文化用品3个批发站。二、三级批发和零售商店组成“一条龙”。同时,扩大厂店直接挂钩,扩大工商、农商、商商联营。
  3.改革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开展横向联合。到1988年,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联合组织发展到14个。
  4.改革单一渠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遵循“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原则,集中力量扩大城乡商业网点,协调发展国营大型网点、集体中型网点和个体小网点的布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详尽地记载了箕市计划体制演变过程,也展现了箕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而构成了长春经济纵向延伸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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