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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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
分类号: F121
页数: 10
页码: 10-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1988年长春市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经济计划 委员会 长春市

内容

一、机构沿革
  1950年7月,长春市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成立,申力生市长兼任主任。195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计划机构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部门都要建立计划机构,要求东北各省已建立的计划委员会“一律改为财政经济委员会”。5月,根据中央精神和吉林省的要求,长春市人民政府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1955年3月,根据省委指示,长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1959年1月,市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1962年10月,长春市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张人任主任。“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年初至1968年3月,长春市计委领导被群众组织“罢官”,原计委组织瘫痪,行政权均被群众组织夺取。1968年3月,成立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综合计划组,负责人崔自珍。1968年11月,撤销市革委会办事组综合计划组,成立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组长孔德刚。1970年,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改为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组长郑严(军代表)。1973年5月,撤销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恢复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空缺。从1975年12月至1988年,孙力(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张人、杜占清、郭庆春先后任市计委主任。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从1950年成立到1988年,各年度人员编制、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等情况见下表。
  二、任务与职责
  根据1950年6月8日政务院批准的东北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1950年7月成立的长春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是长春市最高经济计划机构。其任务是:编制长春市国民经济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法和程序;领导长春市人民政府所属各经济部门及各区、县的计划工作。
  按照国务院1956年2月18日批准的《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规定,长春市计划委员会是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受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并且在计划业务上受上级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指示、控制数字,并结合本地情况,对本地区各个经济部门进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充分发掘和利用地方的一切资源,综合编制本地区的经济计划,并且组织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它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①审查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所属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委员会编制的计划草案,向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综合编制长春地区的长期和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通过提交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②检查国家批准的长春地区国民经济计划的下达与执行情况,并提出完成计划的措施意见;
  ③编制长春地区的物资平衡和分配计划草案;
  ④研究本地区重大经济问题,及时提出必要的措施和建议,并且经常搜集和积累资料,及时向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和吉林省计划委员会提供有关计划的各项资料和关于本地区经济情况的分析报告;
  ⑤协助在本地区内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计划的执行或完成,并且提出建议;
  ⑥培养和训练长春市计划系统的计划工作干部。
  1963年3月28日,国家计委制定了《计划工作条例(草案)》。《条例》规定,各级计划委员会是党和政府在国家经济计划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机构,各项经济和文化事业计划都必须经过各级计划委员会的综合平衡。
  按照《条例》的规定,长春市计划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是:
  ①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长期的和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
  ②协同有关部门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③研究国民经济中的重大问题;
  ④拟定计划管理制度和计划方法;
  ⑤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有计划地培训干部;
  ⑥完成市委和市政府的交办事项。
  1966年至1976年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采取了下放部分企业和计划管理权力,这一时期计划部门的主要任务:
  ①组织编制中长期和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②编制全市年度物资分配计划,凡计委主管分配的各项物资分配计划实行“统筹统支”集中管理的原则;
  ③不断改进计划工作与工作方法,扩大县、区计划管理权限,实行财政、物资、基建投资大包干,扩大县、区财权、物权和基建投资权;
  ④搞好调研工作,不断探索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对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依据;
  ⑤加强计划部门干部自身建设,加强马列主义理论的学习,搞好培训,不断提高计划干部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直到“七五”计划完成这一阶段,根据党的改革开放和随着经济体制和计划体制改革一系列重大政策出台,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改进计划体制和工作方法,这一时期计划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①组织编制中长期与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调研、帮助解决在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②研究和探讨有关长春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战略,为振兴长春经济献计献策;
  ③对涉及长春经济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加强立项评估审查与管理,不断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水平;
  ④为了适应对外开放,抓好招商引资、发展“三资”企业,搞好出口创汇,加快长春经济现代化建设步伐,增强经济实力;
  ⑤进一步深化计划体制改革,进一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范围,允许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实行市场调节;扩大县、区经济管理权力,减少行政手段,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建立与健全经济法规;对工农业、城建(水、电、气、供热)等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及建设落实工作,为长春经济改革奠定基础;
  ⑥加强计划管理,加强经济宏观调节与控制,确保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详尽地记载了箕市计划体制演变过程,也展现了箕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而构成了长春经济纵向延伸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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