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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计划机构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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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8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机构
分类号:
F121
页数:
18
页码:
10-27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0年~1988年长春市经济计划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经济计划
机构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
一、机构沿革
1950年7月,长春市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成立,申力生市长兼任主任。195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计划机构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部门都要建立计划机构,要求东北各省已建立的计划委员会“一律改为财政经济委员会”。5月,根据中央精神和吉林省的要求,长春市人民政府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1955年3月,根据省委指示,长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1959年1月,市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周光市长兼任主任。1962年10月,长春市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张人任主任。“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年初至1968年3月,长春市计委领导被群众组织“罢官”,原计委组织瘫痪,行政权均被群众组织夺取。1968年3月,成立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综合计划组,负责人崔自珍。1968年11月,撤销市革委会办事组综合计划组,成立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组长孔德刚。1970年,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改为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组长郑严(军代表)。1973年5月,撤销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恢复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空缺。从1975年12月至1988年,孙力(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张人、杜占清、郭庆春先后任市计委主任。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从1950年成立到1988年,各年度人员编制、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等情况见下表。
二、任务与职责
根据1950年6月8日政务院批准的东北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1950年7月成立的长春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是长春市最高经济计划机构。其任务是:编制长春市国民经济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法和程序;领导长春市人民政府所属各经济部门及各区、县的计划工作。
按照国务院1956年2月18日批准的《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规定,长春市计划委员会是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受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并且在计划业务上受上级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指示、控制数字,并结合本地情况,对本地区各个经济部门进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充分发掘和利用地方的一切资源,综合编制本地区的经济计划,并且组织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它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①审查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所属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委员会编制的计划草案,向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综合编制长春地区的长期和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通过提交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②检查国家批准的长春地区国民经济计划的下达与执行情况,并提出完成计划的措施意见;
③编制长春地区的物资平衡和分配计划草案;
④研究本地区重大经济问题,及时提出必要的措施和建议,并且经常搜集和积累资料,及时向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和吉林省计划委员会提供有关计划的各项资料和关于本地区经济情况的分析报告;
⑤协助在本地区内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计划的执行或完成,并且提出建议;
⑥培养和训练长春市计划系统的计划工作干部。
1963年3月28日,国家计委制定了《计划工作条例(草案)》。《条例》规定,各级计划委员会是党和政府在国家经济计划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机构,各项经济和文化事业计划都必须经过各级计划委员会的综合平衡。
按照《条例》的规定,长春市计划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是:
①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长期的和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
②协同有关部门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③研究国民经济中的重大问题;
④拟定计划管理制度和计划方法;
⑤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有计划地培训干部;
⑥完成市委和市政府的交办事项。
1966年至1976年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采取了下放部分企业和计划管理权力,这一时期计划部门的主要任务:
①组织编制中长期和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②编制全市年度物资分配计划,凡计委主管分配的各项物资分配计划实行“统筹统支”集中管理的原则;
③不断改进计划工作与工作方法,扩大县、区计划管理权限,实行财政、物资、基建投资大包干,扩大县、区财权、物权和基建投资权;
④搞好调研工作,不断探索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对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依据;
⑤加强计划部门干部自身建设,加强马列主义理论的学习,搞好培训,不断提高计划干部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直到“七五”计划完成这一阶段,根据党的改革开放和随着经济体制和计划体制改革一系列重大政策出台,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改进计划体制和工作方法,这一时期计划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①组织编制中长期与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调研、帮助解决在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②研究和探讨有关长春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战略,为振兴长春经济献计献策;
③对涉及长春经济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加强立项评估审查与管理,不断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水平;
④为了适应对外开放,抓好招商引资、发展“三资”企业,搞好出口创汇,加快长春经济现代化建设步伐,增强经济实力;
⑤进一步深化计划体制改革,进一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范围,允许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实行市场调节;扩大县、区经济管理权力,减少行政手段,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建立与健全经济法规;对工农业、城建(水、电、气、供热)等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及建设落实工作,为长春经济改革奠定基础;
⑥加强计划管理,加强经济宏观调节与控制,确保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二节 长春市各县(市)、区计划委员会
一、各县计划委员会机构沿革及主要任务
1.榆树县计划委员会
榆树县计划委员会的前身是榆树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1951年6月设立,内设计划股、统计股、秘书股,人员编制7人,科长耿喜章。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全县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各项主要经济指标。1953年6月,榆树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撤销,成立榆树县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李文金。内设计划股、统计股、秘书股、财政股,人员编制10人。主要任务是负责管理全县财政经济工作。1955年12月,榆树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榆树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王文军,后为谢煜(1956~1957)、杨万众(1957~1961)、于友良(1961~1966)、曹凤珠(1966.5~1967.1),内设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秘书室,人员编制15人。主要任务是制定、下达国家经济各项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1968年,榆树县计划委员会并入榆树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成立计划组。
1973年7月,撤销榆树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成立榆树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占岐。内设秘书科、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农业科,人员编制18人。主要任务是制定、下达各项经济计划,管理全县计划内的物资。1978年2月,榆树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谷兆贵。内设人秘科、综合计划科、农业计划科、工业计划科,人员编制17人。1987年4月,榆树县计划委员会扩大编制,人员增加到23人,主任李跃武。内设人秘科、综合计划科、农业计划科、工业计划科、财贸计划科、经济信息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全县计划内物资,控制基本建设规模。
2.农安县计划经济委员会
农安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前身是农安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1951年5月10日设立,人员编制7人,科长武克志。1953年1月13日,农安县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成立,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7人,未配主任。1953年8月15日,农安县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农安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7人,未配主任。1955年7月26日,农安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农安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王国臣、陈培宏,内设计划科、物价科、统计科、科技科、人秘科,人员编制10人。1959年8月24日,农安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农安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王国臣、陈培宏。内设农业计划科、工交财贸计划科、物价科、科技科、人秘科、统计科,人员编制11人。1968年7月,农安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成立,取代农安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7人,组长吕振富、高守山。1973年8月,农安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撤销,成立农安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高守山。内设工业计划科、农业计划科、物价科、计量科、人秘科,人员编制14人。“文化大革命”前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农安县计划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协调、企业管理、工业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立项;负责全县物价管理、各项经济指标统计及科研、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和提供科技信息等。
1979年4月5日,农安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农安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高守山,内设工业计划科、农业计划科、文秘科、财贸文教科、综合科,人员编制14人。1981年6月23日,农安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农安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赵继贤,后为杨喜发、张俊明,内设工业计划科、农业计划科、财贸文教科、综合科、人秘科,人员编制17人。1987年1月4日,农安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农安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羿德金,后为崔守顺,内设农业计划科,工交财贸计划科、技术科、工业科、办公室、信息中心、矿管办,人员编制37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内,农安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工业生产调度,企业管理,扭亏增盈,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立项工作;矿产资源管理,信息搜集、整理、传送、反馈工作。
3.德惠县计划经济委员会
德惠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前身是德惠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1950年8月设立,人员编制5人,科长杨超,副科长于敏辉。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工商管理工作。1952年5月,德惠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改为德惠县人民政府秘书科,科长杨超,负责综合全县经济工作。1952年11月,德惠县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成立,人员编制5人,负责人张建生、赵恩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工作。1953年7月,德惠县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改为德惠县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员编制6人,负责人宋广志、赵恩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财政、经济、计划工作。1955年10月,德惠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德惠县计划委员会,内设计划科、统计科、物资调配科,人员编制23人,主要负责人有宋广志、张凤山、赵恩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统计、物资调配工作。1959年10月,德惠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德惠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人员编制14人,1959年10月至1966年4月间主要负责人有郑宝祥,程文风、陈丕增、于希三、王玉林、齐荣成,任务同前。1966年5月编制增加到22人,主要负责人有金武青、齐荣成、陈丕增、李有贵,任务同前。1968年5月,德惠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成立,人员编制12人,组长李有贵,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经济工作。1970年8月,德惠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改为计划组,人员编制13人,组长李一城,任务同前。1974年1月,撤销德惠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成立德惠县计划委员会,内设计划组、统计组、综合组,人员编制22人,负责人有邹向东、李一城、陈丕增、檀瑞生等,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统计、物价、物资分配工作。1980年4月,德惠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德惠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人员编制13人,负责人陈丕增、檀瑞生、孙长生,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经济工作。1982年12月,德惠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改为德惠县计划委员会,内设计划组、经协办、区划办,人员编制19人,负责人陈丕增,檀瑞生等,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经济协作和区划工作。1989年10月,德惠县计划委员会内设农业科、工交财贸科、人秘科,人员编制15人,负责人陈玉和、杨显德、刘彦明、曹洪波,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经济工作。1990年3月,德惠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德惠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内设5个科,人员编制20人,负责人陈玉和、刘彦明、曹洪波、尹秀峰,任务同前。
4.九台县计划委员会
九台县计划委员会的前身是九台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1950年设立,负责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统计工作。1953年,撤销九台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成立九台县财政经济委员会。1955年8月,九台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九台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贾子均,内设计划科,人员编制9人。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1958年12月,九台县计划委员会改为九台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贾子均,内设计划科、物价科、统计科,人员编制24人,主要负责计划、统计、物价、物资、劳动等项工作。1963年5月,九台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九台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贾子均,内设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人员编制24人,任务同前。1968年6月,九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取代九台县计划委员会,组长任发。1970年2月,九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成立,组长杨志业。1973年10月,撤销九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成立九台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孟庆福,内设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文秘科,人员编制24人,主要任务是编制、上报、下达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统计、物价、物资、劳动等项工作。1976年10月,九台县计划委员会在原4个科基础上增设协作办公室,人员编制增加到26人,主任孟庆福。1983年8月,九台县计划委员会缩编,人员由26人减为14人,主任安桂林,后为史荣(1985~1991),内设工交财贸科、农林科、综合科、基建劳资科,任务同前。
5.双阳县计划经济委员会
双阳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前身是双阳县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科,1949年设立,科长沈瑞祥,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的计划统计工作。1956年1月,双阳县计划委员会成立,主任王昌茂,内设计划统计科,任务同前。1956年12月,撤销双阳县计划委员会,设立双阳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统计科,科长王昌茂。1958年9月,双阳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统计科改为双阳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义,内设计划统计科,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经济发展计划及统计工作。1959年5月,双阳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双阳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统计科,科长朴景春。1961年4月,撤销双阳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统计科,恢复双阳县计划委员会,负责人朴景春、张振久,内设计划统计科。1968年6月,双阳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成立,组长张振久,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计划统计工作。1973年8月,撤销双阳县生产指挥部综合组,成立双阳县计划委员会,负责人王振清、张智义、马力。1976年10月,双阳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双阳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王振清。1980年9月,双阳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双阳县计划委员会,负责人张振久、王义,内设人秘科、工业科、综合科,人员编制10人。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建项目审批、能源节约与管理、工业生产的综合、协调和调度、矿产资源管理、新建企业审批等。1990年4月,双阳县计划委员会改为双阳县计划经济委员会,负责人蔡华森、白景祥、马力、宋钟,内设10个科办,即秘书科、综合科、项目办、矿产办、工交科、财贸科、信息科、技术科、人口办、三产办、人员编制27人,任务同前。
二、各区计划委员会沿革及主要任务
1.长春市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
长春市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58年6月成立,人员编制10人,主任华梓人。主要任务是编制全区中、长期和年度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生产调度、企业管理、节约能源、计划内物资分配调剂、物价监督检查及国民经济统计工作。1959年10月~1962年4月,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10人,主任葛云龙,任务同前。1963年,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1969年12月,朝阳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负责全区经济计划工作,主任刘照范。1972年3月,朝阳区生产指挥处改为朝阳区生产指挥部,主任刘照范。1976年10月,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恢复,人员编制7人,主任华宣宇。1982年1月,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计划组、统计组、物价组、车辆能源组,人员编制9人,主任程义东。1985年1月,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由9人增至16人,主任李加琪,内设计划组、统计组、企管办、生产物资组、技术组。1987年1月~1989年12月,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计划科、生产科、物资科、技术科,人员编制12~17人,主任李加琪。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朝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生产调度、企业管理,计划内物资分配,物价监督检查,国民经济统计;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教育,安全管理,经济信息,新产品试制、开发,技术引进;负责全区基建项目审批,国土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内外资项目审批等。
2.长春市南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
长春市南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59年成立,主任张敬夫,内设计划组、统计组、物资组、物价组,人员编制8人,实有11人,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物资调配,物价检查工作。1960~1962年,南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任务与1959年相同,黄耀光、王均平先后任主任。1963年,南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计划工作由南关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负责。1976年,南关区计划委员会恢复,主任刘绍章,人员编制6人,主要任务是编制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综合统计工作、物资供应调配工作及物价检查。1978年,南关区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7人,程普勉任主任。1979年~1983年,南关区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8人,赵守良任主任。1984年,南关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南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柳国栋,人员编制17人,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下达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新建项目审批、技改、全面质量管理及企业整顿升级等工作。1987年5月,南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扩大编制,由17人增加到40人,主任宋国勋,内设秘书科、企管科、生产科、技术科、劳资科、综合科、商业科、第三产业办公室、财会科,任务同前。
3.长春市宽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
长春市宽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58年成立,当时名为长春市宽城区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8人,区长韩振洲兼任主任。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长远计划,并负责全区物资供应和调剂工作。1960年,宽城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宽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8人,区长葛武楚兼任主任,任务同前。1961年王之友任主任,1962~1964年李玉山任主任,人员编制和任务同前。1965~1972年,宽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1973~1974年,宽城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负责全区计划、统计、物资、节约工作,人员编制4人,组长佟鹤安。1975年,宽城区生产指挥部计划组并入宽城区工业处。1976年,宽城区计划委员会恢复,主任宋金山,人员编制4人,主要任务是制定、下达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全区统计、物资、劳资、基建工作。1979~1982年,王显章任宽城区计划委员会主任。1983年,宽城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宽城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王显章,内设生产计划组、物资组、统计组、物价组,人员编制8人,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区计划、技改、物资、基建、能源及物价工作。1986年,宽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由8人扩编为17人,主任刘景阳,任务同前。1987年,宽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增至27人,主任佟鹤安,内设生产计划科、企管科、技术科、物资科、经协科、秘书科、财会科。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区计划工作,以及技术改造、企业管理、职工教育、物资、基建、经济协作等。
4.长春市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
长春市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58年10月成立,人员编制6人,主任辛文华。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审批基建项目,管理工业企业,并负责劳动工资、物资分配及统计工作。1962年1月~1963年4月,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6人,主任张庆海,任务同前。1963年4月,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二道河子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区计划工作。1976年,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恢复,人员编制6人,实际8人,主任李树德。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组织计划实施并进行检查;负责全区工业生产、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物资分配、统计、节约、环保、物资回收及科技工作。1983年,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由6人增至13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集体编制5人,主任马玉庆。1986年~1987年,二道河子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生产科、技术科、办公室,人员编制12人,主任马玉庆(1983~1986)、刘玉伟(1987~1988),任务同上。
5.长春市郊区计划经济委员会
长春市郊区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前身是长春市郊区计划统计科,人员编制7人,科长张兴林。1958年3月,长春市郊区计划统计科撤销,成立长春市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守范,内设计划科、统计科、物资科,人员编制9人,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生产调度、企业管理。1960年3月~1966年5月,长春市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任务与1958年相同,主任刘云集。1966年5月,长春市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郊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内设计划科,人员编制由9人缩减为6人,主任陈永生。1968年~1973年,长春市郊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区计划工作。1973年4月,长春市郊区计划委员会恢复,内设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物资科,人员编制14人,主任刘开力。主要任务是负责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生产调度,企业管理,国民经济统计上报,物价监督检查,计划内物资分配等。1978年5月~1982年12月,长春市郊区计划委员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任务同前,主任李长真。1982年12月,长春市郊区计划委员会改为长春市郊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王英禄,内设计划科、物资科、统计科、秘书科,人员编制14人。
第三节 长春市各委、办、局及各企业、事业单位计划机构
长春市各委、办、局及各企业事业单位计划机构是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部门计划机构虽不属于计委组织范围,但属于计划系统范围,在计划业务方面接受同级计划委员会的指导,在编制、执行计划时,特别是在编制执行指令性计划过程中,服从全国计划统一安排,在组织实施中认真贯彻落实。
一、长春市各委、办、局计划机构
1950年在东北行政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长春市各级、各部门开始成立计划机构,试行计划管理。国民经济的重点部门,相继成立计划科或综合计划科、计划统计科。还有一些部门根据工作情况相继成立了计划财务科或生产计划科及工程计划科。另外,有些委、办、局因编制限制,未单独设置计划机构,而将计划业务工作归纳在秘书科或办公室、综合科、生产科、基建科、工程科及业务科等部门。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计划工作的加强,有些委、办、局,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机构相继由科变为处。各部门大多数设置了计划处或计划财务处,将计划业务工作主要集中在上述两个处之内。
各委、办、局计划机构的工作,在各委、办、局党组及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计划。在计划业务方面是呈上启下的中心环节。
二、各企业事业单位计划机构
1950年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及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为便于国民经济试行计划管理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相应的计划机构,将各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事业发展逐步纳入计划调控的轨道。
长春市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计划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都相应设置了计划处(科)或综合计划处(科)、经济计划处(科)、计划统计处(科)、生产计划处(科)、计划财务处(科)等。
小型企业事业单位计划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相继设置了计划科(股、组)、或计划统计科(股、组)、生产计划科(股、组)、计划财务科(股、组)等。还有些企业事业单位虽未成立计划机构,但将有关计划业务工作归纳在生产科(股、组)或生产经营科(股、组)、生产调度科(股、组)、综合科(股、组)及办公室等部门。
各企业事业单位计划机构是计划工作的基层单位,主要任务在各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及企业厂长或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计划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年度或中、长期发展计划及规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措施,落实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不断改革和完善经营管理;不断研究和推广新的科技进步成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努力提高职工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计划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详尽地记载了箕市计划体制演变过程,也展现了箕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而构成了长春经济纵向延伸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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