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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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73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93.4
页数: 29
页码: 506-534
摘要: 本志记述了长春市大事记1907-1988年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关键词: 长春市 地方志 工业

内容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
  12月日本商人和登良吉在长春开办和登洋行,生产经营水暖器件(铸铁)等铁工制品。
  1909年(宣统元年)
  9月日本人猪口质重在长春西五马路129-4号开办猪口铁工场,资本金8000元,主要从事机械修理。
  1915年
  9月中国人王作舟在长春商埠地大马路12号开办振东铁工厂,资本金2000元,从事铁锅生产。
  1920年
  1月日本人松下幸之助在长春设立满洲农机株式会社,资本金100万元。从事电气机械、器具制造和贩卖。
  1921年
  4月民国政府筹资大洋172308元,在长春城东门外(现长春市电炉厂北厂区)创办吉长铁道工场,从事蒸汽机车修理,日产额316元。
  1926年
  7月中国人张凤楼在永长路30号创办四亚兴铁工厂,资本金400元,从事织布机生产。
  1927年
  3月中国人开办的源发电镀厂在长春成立。资本5000银元,员工10余人,生产电镀件。
  1928年
  6月中国人任东臣在长春东五条16号创办长立顺铁工厂,资本金3500元,从事制面机生产。
  11月中国人杨油乡在长春石碑岭号外地创办德成信铸铁厂,资本金4500元,从事铸铁生产。
  1929年
  4月中国人王玉振在长春创办振兴元记,资本金1.5万元,从事铁锅生产。
  4月中国人张振东在长春东五马路134号创办义顺和铁工厂,资本金1200元,生产榨油机。
  1930年
  4月中国人崔占元在长春大马路16号创办魁利金铁工厂,生产水泵。12月中国人吴文章在长春西五马路14号创办东和铁工厂,资本金400
  元,从事机械加工。
  1931年
  8月日本人村上信一在长春开办村上铁工所,资本金100万元,生产泵、卷扬机。
  1932年
  5月日本人西坂铁雄在长春开办协和铁工所,资本金2万元,职工33人,生产铁工制品。
  12月日本人高屋丰臣在长春开办长春铁工场,资本金4000元,职工30人,生产印刷机。
  1933年
  1月日本人西木顺次在长春开办宫崎制作所,资本金1.5万元,职工40人,生产木工机械。
  9月日本人村上幸八在长春开办日满散热器场,资本金10万元,生产阀门630吨。
  1934年
  8月日本人白石知隆在长春开办奉天铁工所,资本金2万元,职工100人,生产水门。
  11月日本人岩崎次郎在长春开办服务组铁工部,资本金10万元,职工100人,从事铆焊铁工制作。
  1935年
  4月中国人刘庆堂在长春西四马路4号创办福聚铁工厂,职工33人,从事零星铁工加工。
  1936年
  10月日本人松原梅太郎在长春丰乐路105号设立满洲计器株式会社,资本金800万元,从事度量衡器及计量器制作和修理。
  1937年
  7月日伪开始推行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和“重要产业统治法”,把重要产业集中控制在“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手中,开始垄断整个东北经济。
  11月日本在长春开办满山制作所,资本金100万元,职工160人,生产并修理泵及送风机等矿山机械。
  1938年
  9月日本人有久芳夫在长春设立满洲松下电气株式会社,资本金100万元,从事动力机制造、贩卖和修理。
  1939年
  10月兴亚工业株式会社在长春永安屯街77号成立,资本金20万元,从事金属制品制作、修理。法人代表:刘华英。
  11月株式会社满满栗本铁工所在长春成立,资本金500万元,从事各种机械制作、贩卖。法人代表:栗本勇之助。
  11月满洲简井工业开工,资本金100万元,生产制材机。法人代表:长屋光草。
  1940年
  3月满洲林业机具株式会社在长春成立,资本金18万元,从事伐木造材器具制造、贩卖。代表者:山边十一。
  3月东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在长春丰乐路134号成立,资本金50万元,从事土建用金属物制造、贩卖。代表者:前泽龙雄。
  4月满洲东亚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在长春新发路114号成立,从事矿山土木机械制造、贩卖。代表者:小松熊之助。
  10月佐滕农机在长春开工,资本金68万元,生产脱谷机、中耕除草机。代表者:上屋荣次郎。
  12月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有146户,从业人员2966人,年产值2581.4万元(按1959年价值折合)。
  1941年
  2月日本人佐伯懦次投资40万元(伪币)在长春开办满洲照明株式会社,有员工20余人,生产照明器材。
  8月前田农机具在长春成立,资本金45万元,生产水田除草机、点播机。法人代表:前田德太郎。
  1942年
  4月中国人在长春开办新兴铁工厂,员工15人,从事印刷机的修理。
  5月日本人福永百司在长春东安屯投资40万元伪币,开办八岛制作所,生产电气开闭器。
  10月日本人海志名忠投资20万元伪币,在长春和顺区乐土头胡同开办海志名制作所,有员工30余人,生产丁型接触器。
  1943年
  6月日本人在长春开办知田金属制作所,资本70万元伪币,生产、修理医疗器具。1944年
  9月日本人在长春开办满洲印刷机株式会社,资本50万元伪币,员工15人,生产印刷机。
  1945年
  6月长春市有机械工业企业178户,其中日本人开办的工厂108户,中国人开办的工厂63户,中日合办工厂5户,韩侨产业2户,设备总容量3255马力,从业人员7570人。
  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日本人在长春开办经营的机电工厂80%均遭破坏。
  12月国民党长春市政府和东北生产管理局长春分局接收所有日伪工厂。
  1946年
  10月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接管日伪机电工业企业满洲计器株式会社等39户。
  1947年
  3月国民党政府东北生产管理局长春分局,对兴亚工业股份公司等11户企业实行租营与合营。
  10月以长春民族机电业为主体组成同业公会。同业公会所在地设在兴亚工业股份公司,会员数有122个。
  10月17日长春全城断电、停水,工人逃亡,所有工厂停工倒闭。
  1948年
  10月长春解放,长春特别市政府工业局成立。
  10月31日经中共长春市委报请东北局正式批准,李介人任长春特别市政府工业局副局长。
  1949年
  年初长春特别市政府拨款东北币92亿元,帮助市政府铁工厂总厂(后改长春市机械厂)和新民工业(后改长春市暖气材料厂)在一片废墟基础上开始重建。
  6月20日长春特别市政府工业局改名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长春市市长张文海兼局长,李介人、宋均为副局长。
  7月6日经中共长春市委讨论决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与长春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合并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吉林省人民政府以“政民字第373号”文任命陈少中为局长,宋均为副局长。
  8月15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第一所职工夜校,在长春市府铁工厂(现国营六三六厂)建立。
  10月15日东北科学院研究所试验仪器厂(现长春试验机厂)成立,主要从事物理、化学试验仪器修理。
  1950年
  年初长春市机械厂、长春市暖气材料厂划归吉林省工业厅管理,前者更名为吉林省第一机械厂,后者更名为吉林省暖气材料厂。
  6月经中共长春市委同意,长春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工业部分划出,成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
  7月22日中共吉林省委同意,以省民干字第215号文任命李昌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副局长。
  7月长春兴东、建东、公利等11户私营小厂组成联营机械厂。
  12月吉林省第一机械厂与吉林省暖气材料厂合并,定名为“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机械工业管理局第十九厂”。
  12月中央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到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机械工业管理局第十九厂视察。
  1951年
  5月20日以苏联军队上校苏洛柯夫为首的11名专家,陆续来长春国营机械十九厂帮助工作。
  11月国营机械十九厂将吉林省暖气材料厂(原长春市暖气材料厂)移交给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并入刚刚新建的长春市小五金厂。
  1952年
  6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接管九台县电气承装部,更名为长春市电气器材厂。
  6月省民干字第359号文任命宋均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局长。
  11月国营机械十九厂改名为“国营五六六三六厂”。
  12月1日吉林省政府“吉人干字469号”文任命刘颖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副局长。
  12月东北科学院研究所试验工厂试制出中国第一台金属扭转试验机一夏氏冲击试验机。
  年末政务院副总理陈云同志到国营五六六三六厂视察。
  本年中国著名光学专家龚祖同在中国科学院长春仪器馆光学玻璃车间熔炼出中国第一块光学玻璃。
  1953年
  4月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长人字617号”文件通知:免去宋均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局长职务。
  4月朱德总司令到国营五六六三六厂视察。
  4月第一台B2—34型坦克发动机在五六六三六厂试制成功。
  8月五六六三六厂改名为“国营第六三六厂”。
  1954年
  3月13日经东北局批准,“长府办字第203号”文任命张振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第一副局长(代局长)。
  6月中国科学院仪器馆长春试验工厂(即前东北科学院研究所试验仪器厂),首次将球墨铸铁应用于制造50吨万能试验机油缸、活塞获得成功。
  10月长春试验工厂从中国科学院仪器馆中分离,更名为长春仪器厂,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局所属。
  1955年
  2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改名为长春市工业局。
  10月8日长春机车工厂主体工程在长春市区西北部破土动工。
  10月气象仪器修造厂由北京迁到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10号,成立长春气象仪器厂。
  11月1日中共吉林省委批准,长府617号文任命张振为长春市工业局局长。
  1956年
  1月31日长春市工业局以计工字196号文决定:原长春市铆焊厂、长春市机械二厂、汽车随车工具厂铸造车间合并,成立长春市机械厂。
  1月为加强公私合营企业的领导,长春市工业局五金机械制造公司、机械制造工业公司、动力设备制造公司成立。
  2月长春新光铁工厂等18户私营企业合并,成立地方国营长春新光印刷机械厂。
  3月28日长春市工业局撤销,分别成立长春市第一工业局(重工)、第
  二工业局(轻工)两局。第一工业局主要负责长春市地方国营与公私合营的机电、建筑材料工业领导。
  10月1日长春仪器厂(现长春试验机厂)试验机模型在北京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检阅。
  1957年
  7月1日长春客车工厂基本建设工程在长春正式破土动工,吉林省副省长于克等领导同志和一机部有关负责同志来到现场并讲了话。
  8月24日国家建委以建区安33号电批准,二二八厂在长春市南郊南湖大路以南600米处、新民大街中心线延长线以西500米处建厂。
  8月火焰式锅炉片由长春市机械厂试制成功,质量合乎国家标准。
  11月8日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到国营六三六厂视察。
  1958年
  1月长春仪器厂材料试验机研究室(现长春试验机研究所前身)成立。
  2月中国首台〓C-1.5型炼钢电弧炉由长春市机械厂研制成功。
  3月长春市第一工业局技术学校(现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成立。
  5月4日国营六三六厂启用第二厂名“国营吉林柴油机厂”。
  6月20日长春拖拉机厂在国营吉林柴油机厂积极筹备下,发动机、底盘、铸工3座厂房建筑在长春破土动工,吉林省省长栗又文出席开工典礼。
  6月24日中国第一座专业化电弧炼钢炉制造厂一长春市电炉厂成立。
  6月30日AO型电动机由长春市电机社试制成功。
  7月1日由12户个体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长春市第二电机生产合作社成立。
  7月长春市机床制造厂(现长春第一机床厂)成立。
  7月12日拖拉机发动机由国营吉林柴油机厂试制成功。
  8月1日长春市电气器材厂变压器车间单独划出,成立长春市变压器厂。
  9月30日第一台“上游一24马力”拖拉机在长春试制成功。
  10月22日吉林省电影机械厂与长春电影制片厂机修车间合并,成立长春电影机械厂。
  10月国营133厂(长春机载设备制造公司)在长春开工兴建。
  12月20日长春电业配制厂改名为“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
  本年长春市第一工业局为加强技术研究工作,成立技术研究室(现长春机械工业研究所前身)。
  1959年
  3月13日吉林省人委以“吉编第167号”文批复,同意长春市第一工业局改名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主要负责管理全市机械工业。
  3月25日第一辆C60载重60吨货车由长春车辆厂(即长春客车工厂)试制成功。
  3月27日长春市人委、长经许字第215号文“关于工业企业调整与归口管理方案”的通知:将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所属的保温材料厂和钢管厂交长春市冶金局管理,将长春市胶合板厂、长春市石棉厂交长春市轻工业局管理。
  4月30日吉林省第一台和平型蒸汽机车由长春机车工厂制造完成。
  5月17日长春市绿江消防器材厂(现长春市消防器材厂)成立。
  6月吉林省探矿机械厂在长春成立。
  8月15日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决定,公私合营庆华机械厂和利成机械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长春市空气压缩机厂。从此,吉林省和长春市第一户生产空气压缩机的专业厂诞生。
  9月18日第一辆新型YW22型硬席寝车由长春车辆工厂(即长春客车工厂)试制成功。
  9月19日长春仪器厂改名为吉林省材料试验机厂。
  9月公私合营长春市二道河子区洪兴铁工厂改名为公私合营长春洪兴阀门厂(现长春高中压阀门厂)。
  10月20日一机部五局(59)一五办字第12号文批准,二二八厂使用“东北光学仪器制造厂”第二厂名。
  12月6日第一台铁牛一40型拖拉机在长春试制完成。
  12月21日1.2千瓦汽轮机和75吨/时煤粉式电站锅炉由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制造成功。
  12月23日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对所属13个企业机构进行整顿。
  12月地方国营长春市光学仪器厂(现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成立。
  12月675倍生物显微镜在长春市光学仪器厂试制成功。
  1960年
  1月6日95马力内燃机车由长春机车厂试制成功,并命名为“长春一95型”内燃机车。
  4月15日二二八厂2号、3号厂房和单身宿舍等项目首批开工。
  6月10日长春市人委463号文任命刘振兴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列陆松之前)。
  8月20日经长春市人委党组同意,组建中共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分党组,分党组书记张振。
  1961年
  3月首台25kg自耗电弧炉由长春电炉厂研制成功。
  4月1日长春市南关区医疗器械厂与长春市宽城区理化仪器厂合并,成立长春市医疗器械厂,隶属于长春市卫生局。
  12月长春市电机制造厂并入长春市电气器材厂,更名为地方国营长春电机厂,隶属于长春市重工业局。
  12月15日吉林省人委469号文件批复:将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改为长春市重工业局,撤销长春市冶金局,其业务由长春市重工业局接管。
  本年公私合营长春市汽车零件制造厂与长春市泰华铁工厂、长春市盛彬机床厂等企业合并,成立地方国营长春市拖拉机配件厂。
  1962年
  3月长春市水箱制造厂成立。
  4月长春市首台航空设备产品一空气滤218(QL—5)由长春133厂试制成功,并投入批量生产。
  6月16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带领国家部分部委负责同志30余人,在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等省市领导的陪同下,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8月2日一机部四局通知:吉林省材料试验机厂改名为长春材料试验机厂。
  8月首台1000kg真空自耗电弧炉由长春市电炉厂研制成功。
  11月17日越南驻华使馆武官陈玉坚到133厂参观。
  12月22日依据苏联图纸试制的3凸12型船用柴油机,经国家定型委
  员会检查验收批准生产定型。
  12月长春材料试验机厂研制的500吨压力试验机,在德国莱比锡国际博览会参展,受到各国专家好评。
  1963年
  2月25日长春客车厂试制成功YZ—22型硬座客车,经铁道部工厂总局、车辆局批准成批投入生产。
  11月三机部孙志远部长到133厂检查工作。
  1964年
  6月25日吉林省编委(64)编字第80号文批复,同意长春市重工业局成立化验所,编制37人。
  6月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成立。
  8月长春客车厂与四方车辆研究所协作设计试制出两台7千瓦无触点客车发电机,使中国车电技术跨上新台阶。
  12月26日中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政府签定“关于中国无偿援助该国建设代号50项目协定书”,五机部确定吉林柴油机厂为主包厂。
  1965年
  5月15日国家第八机械工业部(原农机部)党委扩大会议历时3天,审定同意沈阳拖拉机厂和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协作生产东方红一28型拖拉机,同时决定将沈阳拖拉机厂1000台成套底盘生产及总装能力的人员、设备、工艺装备、毛坯和在制品等,全部迁到长春。
  6月14日长春第二机床厂成立,受吉林省重工业厅和吉林工学院双重领导。
  9月经长春市重工业局研究,长春市计委、经委以(65)计工联字第148号文件批复,将长春市动力机械厂就地分为长春市汽油机厂、长春市水泵厂和长春市锅炉厂。
  9月吉林省长春起重设备制造厂成立,隶属于吉林省重工业厅。
  9月16日第三机构械副部长段子俊到133厂检查工作。
  10月30千瓦触点客车发动机由长春客车厂试制成功。
  11月5日东方红一28型四轮驱动拖拉机由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试制成
  功。
  12月Q51型汽车起重机由吉林省长春起重设备制造厂试制完成。
  1966年
  1月专业化生产企业长春市阀门总厂和长春市仪表工业公司成立。
  2月1日长春市光学镜头厂改名为长春市光学仪器厂。
  5月24日装甲兵司令员许光达到国营六三六厂视察。
  6月1日长春市电动工具厂诞生,隶属于长春市重工业局。
  1967年
  1月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党的组织和机构遭到严重破坏,被迫停止工作。
  10月长春客车工厂试制地下铁电动客车获得成功。
  1968年
  9月1日国营长春市第四光学仪器厂成立。
  10月长春消防器材厂由公安部第七局下放给长春市机械工业局。
  1969年
  1月长春市电磁线厂(现长春市电线厂前身)成立。
  6月25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长春市仪表工业公司和长春市阀门总厂。
  6月27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讨论决定,成立长春市重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王子学(军代表)为长春市重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主任,张春科为副主任。
  6月27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划归长春市重工业系统革委会领导的单位计有商业部商业机械配件厂、吉林省农机修造厂、长春市电炉厂等52户企业。
  7月12日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现省动力机械厂)破土动工。
  9月25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第一批自行设计的长春一40型拖拉机试制成功。
  11月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490”柴油机试制成功。
  1970年
  3月26日吉林省基本建设局决定,将原建筑工程部长春技校改为吉林建筑机械配件厂(现省建筑机械厂),隶属于吉林省革委会基本建设局。
  6月11日根据“吉重(70)23号”文件精神,长春第一机床厂工具分厂与吉林省机械电工研究所合并,成立吉林省量具刃具厂,隶属于吉林省重工业厅。
  7月长春轻工业机械厂在长春延安大街9号处建立。
  8月28日五机部副部长王立一行10人到国营六三六厂检查工作。
  9月8日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同意决定,中共长春市革委会指挥部重工业局核心小组由王兴华任组长、骆生杰、刘建、张春科、黎军(女)任副组长。
  11月27日空军副司令员曹里怀和三机部军管会主任周洪波到国营长春机械厂(133厂)检查工作。
  1971年
  1月21日吉林省革委会“吉革(70)99号”文件《关于批转全省下放企业事业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决定将长春材料试验机厂、长春第一机床厂、长春第二机床厂、长春第三机床厂、长春第四机床厂下放给长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局领导。
  1972年
  5月营城煤矿机械厂在吉林省九台县成立。
  7月18日中共长春市委批准,任命张振为长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免去王兴华长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职务。
  8月6日以李基录为团长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习团7人,到长春客车工厂学习铁道电动客车设计与制造技术。
  10月29日军委国防工办主任李如洪、沈阳军区副司令员张峰以及省军区领导到国营长春机械厂检查工作。
  1973年
  5月长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局改名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
  6月14日长春客车工厂为毛泽东主席制造的公务客车投产。
  7月10日长春机车工厂在技术改造中整体煮洗火车头大锅试制成功。
  9月长春市光学玻璃厂熔炼出中国第一块1600×160毫米天文望远镜玻璃毛坯。
  9月9日平壤地铁通车,朝鲜共和国主席金日成接见了长春客车工厂援朝人员并合影留念。
  1974年
  1月18日长春客车工厂与大连铁道学院实行厂校挂钩,共同承担高压型铸工输送环的设计任务。
  11月29日12150船用增压柴油机由国营吉林柴油机厂经过7年研制,通过国家鉴定。
  1975年
  5月五机部部长李成芳到国营吉林柴油机厂视察。
  6月3日五机部李成芳部长一行6人视察二二八厂。
  6月22日一机部副部长徐斌洲在吉林省机械局局长赵焕章的陪同下,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8月17日国务院孙健副总理到长春客车工厂视察。
  10月28日地下铁道斩波调压电动车,由长春客车工厂与铁道部科学研究所试制成功。
  11月12日国营吉林柴油机厂俱乐部因碘钨灯烤着幕布引起火灾,造成价值17万元经济损失。
  12月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在中科院吉林应化所、电子所的协助下,研制成功中国第一台“连续波可调谐染料激光器”。
  1976年
  1月20日中共中央副主席、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视察二二八厂。
  3月吉林长春互感器厂经吉林省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
  6月X3150型柴油机由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试制完成。
  7月10日东方红一36型拖拉机由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试制完成。
  1977年
  11月15日铁道部工业局在长春客车工厂召开铸钢技术经验交流会,历时6天,32个单位共72人参观了长春客车工厂铸钢车间砂处理机械化流水线和机械化生产表演。
  11月26日由长春机车工厂研制成功的第一台4000马力燃气轮机车剪彩大会召开,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王恩茂为新车剪彩。
  1978年
  3月1日经国家计委、国家科委批准,原长春气象仪器厂所属的气象仪器研究所从该厂分出,成立长春气象仪器研究所,为国家部属科研单位。
  3月8日长春材料试验机厂在全国同行业开展的以八项经济指标为基础、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以企业整顿为中心内容的厂际竞赛中,被评为优胜单位。
  4月15日长春客车工厂在全国铁路学大庆会议上,被铁道部命名为全国铁路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
  6月28日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长春第一机床厂、长春第二机床厂、长春第三机床厂收归吉林省机械工业局领导。
  8月10日一机部在北京召开第二次机械工业学大庆会议,历时16天,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冲压车间被命名为大庆式先进车间。
  8月30日长春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成立,隶属于长春市机械工业局。
  9月13日一机部部长周子健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10月9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召开“质量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省委第一书记王恩茂到会讲了话。
  10月中共吉林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授予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大庆式企业”称号。
  11月1日长春市机械局将长春消防器材厂移交给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直接领导。
  11月6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长春市电炉厂、长春变压器厂3户企业,被吉林省机械工业局授予“提高产品质量、整顿企业管理先进单位”称号,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大件车间大件11班等18个班组被授予“质量信得过班组”称号,李之泽等8人被授予质量标兵称号。
  四季度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建立了长春市汽车工业、仪表工业、农机工业3个专业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
  1979年
  2月中共吉林省委、省革委会授予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称号。
  3月长春客车工厂、长春市电炉厂、长春市仪表厂被省政府授予“大庆式企业”称号。
  5月14日中共长春市委决定: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王世隆任中共长春市汽车工业公司委员会书记。
  5月31日装甲兵副司令贺晋年到国营六三六厂视察。
  8月1日农机部部长杨成功等一行5人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检查工作。
  8月1日五机部部长张珍一行10人到国营吉林柴油机厂视察。
  8月3日五机部部长张珍、副部长刘康、吉林省革委会副主任宗希云等领导同志视察二二八厂。
  8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到国营吉林柴油机厂视察。
  8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到133厂视察。
  8月18日吉林省机械局、吉林省农机局联合下达《关于农机企业划归省农机局领导的通知》,将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东北齿轮厂、德惠县、榆树县、九台县、农安县等农机厂共12户企业,统一交给省或县农机口管理。
  8月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生产的东方红-28型拖拉机在农机部行业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一等品。
  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长春电炉厂“吉林省先进企业”称号。
  1980年
  2月11日吉林省政府在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召开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为“大庆式企业”命名大会,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王恩茂参加了大会并讲了话。
  3月22日中共吉林省委追认在“文革”中因反对“四人帮”被迫害致死的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史云峰同志为革命烈士,并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
  3月24日吉林省暨长春市各界召开为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青年工
  人史云峰平反大会,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王恩茂在会上讲了话。
  4月国营吉林柴油机厂生产的12150C/20型船用柴油机首次以外贸交易形式打入国际市场。
  5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中国运载火箭发射成功做出贡献的长春材料试验机厂发来贺电:“为加速发展尖端技术事业做出了贡献”。
  6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长春客车厂“安全文明生产模范单位”称号,授予长春市电动工具厂“安全文明生产先进单位”称号,授于长春市起重设备制造厂的铸造车间“防尘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长春机车厂车架车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月国家仪表总局通知:长春材料试验机厂从1981年1月起更名为长春试验机厂。
  7月1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长春第一机床厂、长春市电线厂、长春市起重设备制造厂、长春市电动工具厂等5户企业进行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工作。
  8月9日根据长机(80)128号文件批复:同意组建长春市电动工具研究所、长春市印刷机械研究所,两所为厂办研究所的试点单位。8月24日长春客车厂自行设计的25.5米新型客车开始试生产。
  8月铁道部部长郭维诚到长春客车工厂视察。
  10月13日以三机部副部长吴瑕为首的验收委员会到长春133厂,对“778”工程建设进行验收。
  11月24日空军副司令员曹里怀和三机部副部长段子俊到133厂视察。
  12月5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召开“拖拉机突破万台产量大关”庆祝会,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王恩茂到会讲了话。
  12月长春第一机床厂成功地制造了中国第一台CC1011型精密龙门导轨磨床,并经省级鉴定合格。
  12月末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达到当年产量10500台,实现利润383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扭转了该厂长期亏损局面。
  1981年
  1月7日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投资170万元,兴建“长春市光学刻划测试中心”。
  3月10日由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东北齿轮厂、吉林榆树柴油机厂联合组成的长春拖拉机工业联营公司成立大会在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举行,省经委副主任相振兴宣读了吉林省政府《关于成立长春拖拉机工业联营公司的决定》,副省长王观潮到会祝贺并讲了话。
  3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通知,将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所属的长春模具厂划归长春市自行车总厂,长春市仪表专用设备厂划归长春市缝纫机总厂领导。
  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长春市电炉厂1980年度先进企业。
  4月3日长春客车工厂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1980年度“先进企业标兵”。
  4月8日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长春机车厂、长春客车厂、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长春市变压器厂为1980年度先进单位标兵,同时授予长春第一机床厂、长春市电炉厂、长春市起重设备厂、长春市空气压缩机厂、长春市水泵厂、吉林省长春轻工业机械厂、德惠县农业机械修造厂、宽城区电气器材厂等单位为1980年度“长春市先进单位”。
  5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长春拖拉机制造厂1980年度“吉林省先进单位”称号。
  5月18日长春市经委、市计委以“长经字(81)103号”文件批复,同意将长春市机械厂并入长春市锅炉厂。
  7月2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划归长春市缝纫机总厂领导的长春市仪表专用设备厂交由长春市机械工业局领导。
  8月18日中共长春市委决定,组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系统党委会,黎军任书记(兼)、王世隆任副书记,免去王世隆长春市机械局副局长职务。
  9月1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1981)18号”文件批复,同意将长春市印刷机械厂和长春市拖拉机附件厂合并为长春市印刷机械厂。
  10月15日长春市政府决定,将长春市摩托车厂并入长春市第四光学仪器厂。
  10月28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试制的长春—40型四轮驱动、长春—40型基本型水田试验机和长春—50型拖拉机,在吉林省辉南县参加水田拖拉机田间作业试验获得成功。
  1982年
  2月11日中共长春市委同意,组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王世隆为书记(兼)、王兵为副书记。
  3月1日长春—12型,长春—15型小四轮拖拉机由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试制成功。
  4月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1982)91号”。文件批复,同意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将长春机床大修厂并入长春市空气压缩机厂。
  6月日本国三井三池株式会社5名人员到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协商合作事宜。
  7月25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试制的长春—40型拖拉机通过省级鉴定,被批准正式投产。
  9月8日吉林省农机局批复,同意长春拖拉机制造厂批量生产长春—12型拖拉机。
  9月长春市空气压缩机厂生产的ZD075型、ZQ075型空气压缩机荣获国家优质银牌奖。
  11月29日长春市电炉厂试制的10T电炉排烟除尘装置在天津冶金实验厂通过了热炉测试部级鉴定。
  1983年
  1月24日中共长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长人常(1983)1号、5号文件)任命潘学贵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党委书记;辞去黎军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党委书记职务。
  1月3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1983)22号文件决定,将长春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从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分出,改名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公司,该公司相当于局级,对所属企业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受长春市人民政府委托行使一部分行政职能。
  3月18日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第一台8195型柴油机试制成功。
  4月1日营城煤矿机械配件厂加入东北煤炭设备制造公司。
  4月1日吉林省省长赵修到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视察。
  4月长春第二机床厂与长春市焊接设备厂(原长春市第三机床厂)合并,建立第二厂,名称为“长春焊机制造厂”。
  4月长春客车工厂生产出具有80年代国际水平的斩波调压地下铁道电动客车。
  6月2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进行技术改造,转产S195柴油机。
  6月7日长春市锅炉厂被吉林省政府命名为“吉林省六好企业”。
  6月20日兵器部副部长李立清和国防科工委顾问宋良甫到国营六三六厂视察。
  7月18日铁道部部长陈璞如到长春客车厂视察。
  8月31日吉林省省长办公会议批准同意吉林省大华机器厂进行异地调整,由吉林省蛟河县迁入吉林省德惠县。
  8月27日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第一台FM318.630风扇磨煤机试制成功,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局长李文到该厂视察运行情况。
  9月24日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第一台FM318.630风扇磨煤机在富拉尔基电厂试运成功,东北电业管理局局长郎成伟发来电报祝贺。
  10月28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自行设计的一种新产品长春-12型高地隙拖拉机试制成功。
  11月4日中共长春市委“长工干字(1983)142号”文件任命何金亭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铝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总工程师;免去刘铝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11月16日经吉林省企业整顿验收团的检查,团长王家桐宣布: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合格。
  12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长春客车工厂“先进企业”称号。
  12月二二八厂航甲13—40航相机被评为国家级优质产品,获银质奖章。
  1984年
  2月1日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强晓初、省长赵修、省政府秘书长高文、省机械电子厅厅长王家桐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看望职工,表示节日问候。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机械工业部副部长李济环一行3人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3月18日中共长春市委书记肖纯、市长陈振康等同志视察长春市光学玻璃厂。
  4月11日美国约翰迪尔公司中国项目经理哈诺先生和万斯先生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访问。
  4月28日吉林省高等教育局批复,同意将长春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改为长春机械工业职工大学,隶属于长春市机械工业局。
  4月30日以团长乔治•加卢斯先生率领的联邦德国农业代表团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参观。
  4月长春市政府决定,将长春市一轻局所属的长春市缝纫机总厂划归长春市机械工业局领导,改名为长春市东方机械厂。
  5月18日经中共长春市委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长春市汽车工业公司从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分出,为局级单位,由长春市经委代管。
  5月22日吉林省劳动局批复:同意成立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技工学校。
  5月长春市电动工具厂被吉林省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
  6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4)102号”文件通知:将长春焊机制造厂(长春第二机床厂)下放给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管理。
  6月19日国家计委“关于长春客车工厂扩建计划任务书的批复”,同意长春客车工厂扩建,扩建后客车制造能力由每年700辆提高到1500辆,客车修理能力由300辆提高到500辆。
  7月长春市电炉厂生产的Hx-1.5型炼钢电弧炉荣获国家银质奖。
  9月2日机械工业部部长周建南、副部长何光远在省机械电子厅厅长王家桐的陪同下,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9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1984)194号”文批准东北齿轮厂由吉林省辉南县迁入长春市。
  9月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生产的DQ8030斗轮取料机荣获国家优质产品银质奖。
  11月19日铁道部副部长李森茂到长春客车厂视察。
  11月27日中共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军人俱乐部召开,历时3天。
  12月7日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决定:将长春市机械工业研究所的照明工程研究室划出,成立长春市照明工程设计研究所。
  12月14日中共长春市委任命徐毓洲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局长。
  12月19日国营吉林柴油机厂研制的6110型柴油机通过部级鉴定,投
  入批量生产。
  12月22日吉林省副省长张根生、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厅长王家桐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1985年
  1月吉林省劳动厅批准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为吉林省最早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单位。
  2月12日国务院通知:将机械工业部直属的长春试验机厂、长春气象仪器厂下放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公司领导。
  2月16日吉林省科委“吉科计字(85)第8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长春市照明工程设计研究所,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3月根据中共长春市委整党工作安排意见,中共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委员会全面整党工作正式开始。
  3月9日西德M·A·N公司工程师佩雷特尔来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考察。
  3月17日长春市机械工业局1985年科技工作会议在长春第一机床厂召开,会上有12项科技项目、21个QC小组、10名优秀科技工作者和87名先进科技工作者受到表彰和奖励。
  3月24日日本三国株式会社董事津板宗等9人应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邀请来133厂洽谈微型车、摩托车汽化器技术引进事宜。
  3月26日长春市副市长尚振令、市经委副主任蔡善定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宣布该厂下放中心城市的决定,由省机电厅改由长春市经委领导。
  3月29日航空工业部崔部长、吉林省副省长高德占到133厂视察。
  3月31日铁道部和中共长春市委决定,长春客车工厂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单位。
  5月8日美国克莱斯勒公司一行8人到133厂视察。
  5月19日日本福同工厂次长矢野、第四开发部课长泽本等客人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洽谈引进农用汽车事宜。
  5月吉林省利民油泵厂开始陆续由吉林省蛟河县迁入长春市。
  6月5日长春市机械工业局“长机(85)91号”文件决定:将长春市农机公司所属的长春市水箱厂、长春市拖拉机配件厂、长春市水利机械厂3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上调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直属。
  6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命名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为“吉林省六好企业”。
  6月26日意大利驻中国大使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参观访问。
  8月16日兵器工业部部长邹家华、副部长来金烈视察二二八厂。
  8月26日兵器工业部部长邹家华到国营吉林柴油机厂检查工作,对该厂生产的6110型柴油机的方向予以肯定,决定了部投资原则。
  9月13日中共长春市委“长府干任(1985)1号”文件任命吴振昌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
  10月7日国家经贸部批准长春市电动工具厂《引进西德AEG公司PHE16电锤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合同,总投资2550万元。
  10月19日国家经济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甘志坚、吉林省省长高德占到133厂视察。
  10月28日133厂第二厂名“国营长春机械厂”改为“航空工业部长春机载设备制造公司”。
  10月30日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如期完成全国500万千瓦发电设备装机所承担的10个电厂的16台辅机设备制造任务。
  11月长春市第二光学仪器厂生产的35mm30x变焦距摄影镜头被评为国家优质产品银牌。
  12月长春客车工厂主产品YZ22型硬座客车获国家优质产品银奖。
  1986年
  1月长春客车工厂获国家计量局颁发的工业计量工作一级标准《计量合格证书》。
  1月14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被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国家经委授予“全国企业整顿先进单位”称号。
  1月19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第一部产品纪录片《长春-12型拖拉机》,经机械工业部进出口总公司审查通过举行首映式。
  1月23日吉林省副省长刘树林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2月3日吉林省编委“吉编行字(1986)12号”文件批准,将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改为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
  2月17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被吉林省机械电子厅评为198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月21日以法国雪铁龙汽车公司国际部主任杜门为首的一行8人,就轻型汽车发动机附件生产问题来133厂考察。
  2月《中国青年报》载文公布,农牧渔业部农机总站评出的优秀名牌小型拖拉机,长春-12型拖拉机列为第一位。
  4月7日由波兰农林和食品经济部部长斯坦尼斯瓦夫•津巴率领的波兰农业代表团及波兰驻华大使邓鲍夫斯基一行9人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参观。
  5月15日中国技术引进公司与英国铁路工程公司签定了《为长春客车工厂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服务合同》和《长春客车工厂提供客车样车合同》。
  5月27日长春试验机厂评为全国试验机行业财务成本管理优胜单位。
  6月1日吉林省动力机械厂(原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被吉林省政府授予“六好企业”称号。
  7月16日苏联滨海边疆区苏中友好代表团一行3人,在团长苏联边疆区机委会副主席、边疆区苏中友好协会理事坎图尔•阿列克谢·伊万诺维奇的带领下,由吉林省副省长高文陪同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参观访问。
  7月19日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何光远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7月国家主席李先念在全国首届发明展览会上观看了长春客车工厂研制的客车棱镜灯具,并接见了设计者—设计科工程师李希斌。
  7月24日国务委员张劲夫在省长高德占陪同下,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国营吉林柴油机厂视察并作了重要指示。
  8月11日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召开所属各厂书记、厂长会议,签定经济承包合同。
  8月14日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段君毅、中顾委委员(原第三机械部常务副部长)赵健到133厂考察并题词。
  8月30日长春客车工厂派出14名工程技术人员赴英国接受培训并参加联合设计。
  10月8日133厂试制的化油器和化油器综合流量试验台通过了航空工业部技术鉴定,两种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
  10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口头通知: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公司晋升为局级公司(行使局级政府职能)。
  11月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办(1986)135号”文件决定:将原由长春市经委管理的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东北齿轮厂、吉林省动力机械厂划归长春市
  机械工业管理局。
  11月14日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长体改(1986)13号”文件批复: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农机工业公司和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合并。
  11月20日原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农机工业公司与劳动服务公司合并后,成立长春市机械配套工业公司。
  11月27日吉林省动力机械厂与常州柴油机厂就横向经济联合达成协议,并签定协议书。
  12月10日长春市第三光学仪器厂在《长春日报》刊登启事,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工厂租赁经营者。
  1987年
  1月27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徐毓洲与省机械电子工业厅签定1987年目标责任制承包书。
  4月根据长府(1987)73号文件精神,吉林省胜利零件厂由吉林省蛟河县迁入长春市区。
  4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干任(1987)8号”文件任命:吴国亿为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免去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厂长职务。
  5月4日吉林省政协副主席贺云卿一行11人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5月9日长春客车工厂被评为铁道部质量管理奖企业。
  6月5日长春客车工厂在全国首届“环境优美工厂”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环境优美工厂”。
  6月吉林省光明仪器厂由吉林省辉南县迁入长春市区。
  6月11日中共长春市委决定,徐毓洲任中共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委员会书记。
  6月23日由133厂自行研制的中国第一台国产化大型地检测仪器——20吨地衡检定车在北京通过国家技术鉴定。
  7月13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吉林省动力机械厂、东北齿轮厂和农机所组建长春拖拉机集团签字仪式在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举行,三厂一所的主要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7月16日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何光远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7月2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办(1987)86号”文件批复:同意将长春市工程机械厂并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
  8月2日吉林省代省长何竹康由中共吉林省委书记高狄、中共长春市委书记吴亦侠、长春市市长王家桐等陪同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8月3日机械工业部副部长袁成龙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在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艾知生、中共吉林省委书记高狄、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何竹康等陪同下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9月12日铁道部部长丁关根到长春客车工厂视察。
  9月22日长春客车工厂引进日本技术经过国产化研制的新型地铁电动客车试制成功。
  9月29日长春客车工厂荣获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国家金杯奖。
  9月133厂被评为航空部先进单位。
  10月12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生产的长春-12型拖拉机在全国小型拖拉机“牡丹杯”质量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10月23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慈凯到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视察。
  11月12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生产的长春-12型拖拉机在全国小四轮拖拉机“双十佳”评选活动中荣获“十佳”称号,并领取了象征“金牛”的奖品和证书。
  11月13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决定在长春第二机床厂、长春市粉末冶金厂两户国营企业面向全系统职工公开招聘厂长,并对招聘程序和有关事宜作了相应规定。
  12月7日长春客车工厂第一万辆新造客车开进停车线,一万辆客车占全国自造客车总数的45%。
  12月10日长春客车工厂举行“造车万辆成果发表会”,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庞志明和长春市市长王家桐为第一万零一辆(51161号)新型客车剪彩。
  1988年
  1月7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下发《关于对12户企业的经营者实行招聘的工作方案》。
  1月19日由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徐毓洲带队一行11人,参加
  长春市起重设备制造厂、长春电机厂招标选聘厂长答辩会,张容高和李奉杰中标。
  2月上旬长春客车工厂被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分行评为首批AAA(特级)信用等级企业。
  2月上旬长春客车工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荣获1987年度全国优秀研究会称号。
  3月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讲思想、比贡献”活动表彰会上,长春客车工厂科协被国家经委和全国科协授予百家先进单位之一。
  3月8日133厂《长空报》报道,CJH—101首批200台转口台湾及东南亚国家,开始进入国际市场。
  3月12日吉林省副省长刘希林到长春市文教锅炉厂视察工作。
  3月22日铁道部副部长孙永福、纪委副书记李发新到长春客车工厂检查工作。
  4月13日以长春市常务副市长张明远为首的、由长春市经济研究中心、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长春市计委、长春市统计局、长春市仪表公司、长春市汽车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长春市机械行业发展战略规划领导小组成立。
  5月7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大会召开。
  5月14日西德锅炉专家菲舍尔先生到长春市文教锅炉厂参观访问。
  6月1日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决定对在引进和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工作中做出较为突出成绩的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长春市电动工具厂、长春市印刷机械厂、长春市水箱制造厂予以表彰。
  6月22日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与首钢交接13家工厂签字仪式在首钢举行,国营吉林柴油机厂正式划归首钢领导。
  6月28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开创政治思想新格局工作会议召开。
  7月20日航空航天工业部部长任文治到133厂视察。
  7月25日中共长春市委决定:任命陈连斌为中共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委员会副书记。
  7月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为衡广、宝郑线购置车辆组织的国际招标进行决标,长春客车工厂中标,着手设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空调软卧客车和空调硬座客车(参加这次竞标的有英国、法国、日本、德国等技术发达国家的一些
  公司)。
  8月长春客车工厂与英国铁路工程公司完成3辆样车联合设计。
  9月1日国营吉林柴油机厂改名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
  9月26日铁道部副部长屠由瑞到长春客车工厂视察。
  9月在长春市政府和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倡导协调下,由长春电炉厂牵头、长春变压器厂、长春市电器控制设备厂参加的长春电炉成套设备集团(公司)筹备工作组成立(1989年10月该集团公司正式成立)。
  10月26日吉林省委书记何竹康接见长春市文教锅炉厂厂长田同德。
  10月2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口头通知: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公司改为长春市仪器仪表工业局。
  12月10日经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研究同意,长春市机械工业供销公司与中国农业机械总公司、深圳汽车配件公司合资经营,成立中国农业机械总公司深圳联合公司。
  12月12日美国世界能源开发总裁凯特到首钢吉林柴油机厂参观,并洽谈有关业务。
  12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刘铝为高级工程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待遇。
  12月27日《长春市机械行业发展战略及“八五”规划》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37个单位138名有关领导和专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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