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质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质量管理
分类号: F273.2
页数: 14
页码: 443-4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质量检验机构与人员、质量检验工作、全面质量管理、计量管理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工业 长春市 质量管理

内容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从1949年至1988年的40年间,大体上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49~1978年为传统的统计质量管理阶段,此间的质量管理工作,以产品质量检验为中心,在方法上采用的是产品零部件加工完毕和装配出成品后进行质量检查,统计质量状况,即“死后验尸”的办法。第二个阶段,从1979~1988年为现代化的全面质量管理阶段,此间的质量管理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全过程的工作质量,将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一、质量检验机构与人员
  长春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技术检查科1950年6月建立。但1949年至1951年9月,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当时还没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只有少数的检查人员在生产科(股)或技术科(股)中从事产品加工生产的质量检验工作。1951年10月21日长春市政府工业局作出的《关于加强技术检查工作的决定》中指出:技术检查工作在机构上、业务上、行政领导上与直接生产部门要完全分开,技术检查机构应成为直接由厂长领导的业务部门。根据这一精神,绝大部分机械工业企业于1952年后相继组建了技术检查科(股),独立行使质量检查监督的职能,但是还有少数企业没有建立单独的技术检查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据1954年统计,长春市工业局所属的企业中有四分之一没有建立技术检查科(股)或没正式任命技术检查科的科长。个别企业检查人员不足,主要产品得不到经常检查,当时的长春市机械厂只有一名兼职检查员,还有的厂把检查人员抽调担任或兼做其他业务工作。1953年至1954年检查队伍业务水平偏低,能够进行工序检查的只有三分之一。据当时工业局所属的16个厂统计,6级以上
  的检查员只占全部检查员的35%,同时在检查队伍中还存在着“怕得罪人”、“学不到技术”、“骄傲自满”等思想,影响了检查队伍的稳定。1955年3月14日长春市工业局制定了《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技术检查暂行工作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没有建立独立检查机构的机械工业企业纷纷建立了技术检查科(股),并将兼职检查人员变为专职,各生产车间也设置了专职检查员,检查科长的任免和调动要由主管局同意,检查人员也不能随意调动和兼职。
  1958年“大跃进”中,技术检查工作被视为“绊脚石”,各企业的检查科(股)被撤消,检查员被下放到车间领导,实质上放弃了质量的监督与控制。1961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根据一机部的指示,相继恢复了技术检查科(股),恢复并充实了检查队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质量检查被当作“资产阶级法权”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各企业的技术检查科(股)被解散,大部分检查人员下放到车间劳动,一少部分并入生产组。1972年一机部“长春会议”后,各企业都恢复了技术检查科,充实扩大了质检队伍,质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比1965年提高1倍。但是,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质量检验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质量的控制与监督作用。
  197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所属企业的技术检查科分为技术科和质量检查科,质量检查科独立于生产和技术部门之外,真正成为有权威的质量监督职能机构,承担生产全过程的原材料检验、工序检验、零部件检验、成品检验。1980年以后各机械工业企业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质量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特别加强了质量检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选派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工人担任检查员,技术水平高于操作者,按职工总数的3%配备检查人员。在检查科内设立技术组和管理组,直辖外协、铸造、探伤、冲压、热处理、电气、机械加工、工装、总装、出厂等数十个遍布生产全过程的检查站。技术组负责制定检查程序、项目、方法、标准,并处理质量检查中发生的技术问题,由精通产品工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一般中型企业配备3—5名。管理组负责对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按图纸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其职责是把住产品质量关,通过对设在现场的各检查站的管理来完成使命,同时还负责对计量室和化验室的管理,计量人员和化验人员经过选拔、培训,持证上岗。生产班组设立兼职检查员(大班组设专职检查员)。形成了厂质量检查科(处)、现场检查站、生产班组三级质量检查网。
  二、质量检验工作
  1952年以前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对质量工作重视不够,多数企业领导重产量、轻质量,存在着“好坏都能卖”、“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思想,没有全面的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只凭经验和习惯组织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不完整,贯彻的不彻底。当时长春市工业局系统仅有8个厂制订了技术操作规程,贯彻较好的只有2个厂;有的厂没有检查机构,如长春市度量衡厂检查工作由生产科兼管,有的厂认为检查人员“多余”,取消了检查工作,有的厂将一点不懂技术的厨房杂工调去当检查员,一度使长春市机械工业的质量工作处于混乱状态。
  1952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响应市政府号召,开展了“质量补课”活动(1952年8月2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长宋均同志做了《迅速行动起来做好质量补课》的动员报告),活动中主要抓了四项工作:第一,成立技术检查部,与生产部门分开,直接由厂长领导,科内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三个组和1名专职质量统计员。第二,发动群众开展“查毛病”、“查思想”、“查制度”的三查活动,主要领导带头检讨和揭摆质量低劣现象,干部和工人也积极行动起来,参加“三查”活动,提高了质量意识。第三,对查出的质量问题,本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一件一件地追查到底,妥善处理。第四,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程、技术责任制和检查制度。经过三年的努力,到1955年,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工作有了很大提高,基本作到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能入库,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能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得出厂。机电产品质量也有所提高,1955年,电木粉质量接近苏联标准,长春机械厂铸件废品率达到4.2%,比1954年下降4.8个百分点;度量衡厂的铸铁合格率达到93%,比1954年提高6.5个百分点,高出国家标准三个百分点。1956年上半年,长春市有13种机械产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但是到了下半年,由于只注重了“多、快”忽视了“好、省”,发生了大批质量事故,1956年下半年长春市第一工业局系统废品损失达23.5万元,按年初编制的含23项指标的质量计划,仅完成11项。1956年市第一工业局系统,铸件废品率比国家要求标准高3.56%,废品和质量事故损失达42.7万元。1958年有些机械工业企业,为了让钢铁元帅升帐,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工作,取消了检查制度,产品不检查就出厂。1956年至1958年出现产品质量下滑的客观原因是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但不是主要的,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领导对质量管理工作不重视,对质量管理缺乏科学态度,习惯于突击,热衷于运动,好搞“一阵风”,遇到质量事故迁就姑息。结果,使部分老机械产品质量下降。
  1959年,第一机械工业部下达了《关于保证产品质量》的指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认真贯彻这一指示,在全局开展了群众性的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各企业审查了图纸和工艺装备,加强技术管理,制定了半成品配套、原材料定额等技术标准,建立和健全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制度,对苏联及其他兄弟国家提供的工艺文件和设计图纸,以科学的方法与自身实践经验加以修正或补充,经验证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产品技术条件与质量标准的修改,涉及到哪级标准就应得到哪级批准后执行。同时建立了“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废品统计制度和质量分析报告制度。从而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1959年长春市主要机械产品117种,其中有10种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有变压器、电弧炉、万能材料试验机等57种产品的性能接近国际标准,机械企业的铸件废品率和机加废品率逐月下降。1959年6月、8月、10月,铸件废品率分别为10.6%、5.8%、4.56%、,机加废品率分别为1.22%、0.87%、0.57%。1961年加强了计量和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充实了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有SJ560千伏安电力变压器、C618车床等143种产品达到国家一类产品水平,占全部产品总数的48%,比1960年上升10%;20KW发电机和水泵等139种产品达到国家二类产品水平,占全部产品总数的46.6%,比1960年上升12%;有3S型6立方米的空气压缩机等16种产品达到国家三类产品水平,占全部产品数的5.4%,比1960年下降了22%。
  1963年,长春市重工业局以质量为中心,狠抓技术管理,先后下发了重工检字第129号《技术检查暂行工作条例》、技字第1039号《关于试行工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工检字第782号《计量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细则》,各机械工业企业认真贯彻上述条例和规定,把加强技术管理当作提高产品质量的中心环节来抓,建立起以技术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指挥系统,健全了技术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了技术文件的整顿和补充。1963年在长春市重工业局规划的48种产品中,年初技术文件较完整的有11种,到年末己达到33种,工艺文件年初为1926份,占应有数的45%,年末实有数为3706份,占应有数的88%,工艺验证贯彻率年初为22.5%,年末上升到57.6%,工艺装备年初应有数1280套,占应有数的45.3%,年末实有数达到2403套,应有率达到85%。建立了设备维修保养责任制,实行“包机定人”、“凭证操作”,贯彻检修工艺和验收标准,带病运转设备年初为624台,占总数的19%,年末减少到179台,占总数的3.5%。在产品加工制造过程中坚持“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和“六不”(原材料不合格不投料,毛坯不合格不加工,工装不合格不开机,在制品不合格不转序,零部件不合格不装配,产品不合格不出厂)的原则。开展质量访问和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活动,1963年全局各企业进行质量访问411人次,学到了62项好经验,共提合理化建议2521件,攻克了1411项质量关键问题,长春阀门厂采用离心浇注铜套新方法,废品率从30%下降至4%,拖拉机配件厂与汽研所搞技术协作,攻克了汽车缸套耐磨性差的质量关键问题,使缸套寿命比以前提高一倍。1963年,全市列入计划的80个主要产品中,有24种达到历史最好质量水平,有36种超过了历史最好质量水平,产品质量提高比较显著的有水箱、切纸机、缸套、活塞、水泵、空气压缩机、电机、变压器、电炉等69种产品,占列入规划品种的86.5%。
  1964~1965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开展“两赶”(赶国内先进水平、赶国际先进水平)和“三消灭”(消灭单项产品亏损、消灭三等品、消灭低于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活动,整顿完善技术文件259项,工艺文件895份,攻克了113个质量关键问题,内燃机活塞废品率由18.3%降到5.66%,切纸机铸件改革了模型,解决了裂纹和光洁度达不到技术要求的问题,锅炉焊接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切纸机、水箱、活塞、铁路客车、空气压缩机、电炉等10种产品接近了国际水平。消灭了灯泡、电线等20种三等品。
  1966年下半年至1972年,质量检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检查机构被撤消,检查业务并入生产组,50至60年代实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通通被砸烂,质量检验工作处于无政府状态,产品质量跌入历史最低水平。
  1972年10月,第一机械工业部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在长春召开了“整顿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经验交流会议”,长春市有28户机械工业企业参加了会议,会后长春市所有机械企业相继恢复了质量检查机构,成立了检查科,被下放的检查人员重新归队,并充实了检查队伍。广大职工通过反复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一切产品,不但求数量多,而且求质量好,耐穿耐用”的教导和周恩来总理关于“质量问题,是个路线问题”的批示,质量意识大大增强,工人们说:“我们是国家主人,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对不起国家,不讲质量就是犯罪。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抓,把整顿产品质量列入企业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1973年初,长春市水箱厂针对上年三种水箱不合格的实际,深入开展质量整顿工作,发动群众揭摆150余条质量问题,制定了六条整改措施,成立四个攻关队,自制了6台关键设备。1973年末CA—10解放水箱项目合格率达到81.3%,比1972年上升48.9个百分点,54东方红散热器的项目合格率达到85.6%,比1972年上升34.2个百分点,1972年的三种不合格产品,1973年全部成了合格品。长春第三机床厂C614车床的主件主项合格率,通过质量整顿,达到96.2%,比1972年提高36.2个百分点。整顿和加强了技术工作。1973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在31种机械产品中,设计文件有350种,齐全率为92.6%;工艺文件有1968份,齐全率为79.2%;工艺装备有9727套,齐全率为88.3%;与1972年相比齐全率分别提高18%、17%、15%。金属切削设备的完好率达到72%,比1972年提高22个百分点。在1973年12月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组织的检查中,检查了54种产品,合格35种,占64.8%,比1972年提高13.6个百分点,在22种可比产品中,有磨床、电机等17种产品的质量明显提高,有轴承、水泵等12种产品由过去的不合格变为合格品。
  1975年机械工业企业贯彻中央9号文件,进一步强化质量检验工作,完善质量检查制度,组织技术、质检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主导产品的工序质量检查卡,制定了检验规范,使产品质量有了新的提高,Q51汽车起重机主件主项合格率达到96.2%,比1974年提高3.8个百分点,3号至9号交流电动机、消防车等10种产品由不合格上升为合格品。1976年由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四人帮”的干扰,部分产品质量下降,C620车床、液压升降器、游标卡尺等6种产品由合格品降为不合格品,还有X62W铣床、切纸机、高中压阀门等12种产品的主件主项合格率也比1975年有所下降。
  1979年开始,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把每年的9月定为质量活动月。在1979年第一个质量活动月中,QZH1-1A型切纸机和1.5吨电炉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有57个班组被吉林省机械局命名为“质量信得过班组”,有659人获得第一机械工业部“质量信得过个人”奖章 。1980年9月QZH1—1A切纸机被一机部评为“信得过”产品,1981年9月0.75立方米空压机和5吨电弧炼钢炉荣获一机部“信得过”产品称号,1982年9月ZIC—22电锤获一机部“信得过”产品称号。1983年,进一步加强了质量检验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局检查科办了三期检查科长、站长、检工骨干学习班,建立健全了15种质量检验制度,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全局共完成63项重大攻关项目,解决了51个技术关健,列入考核的49种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品种一等品率达67.4%,比上年提高6.8%,主件主项合格率达93.3%,比计划提高2.3%。1986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下发了110号文件,在全局开展“质量大讨论”活动,各企业按要求,制定了“质量大讨论”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查认识、查质量、查管理、查技术基础、查用户服务的“五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作出了整改规划,到9月底全局共查出质量问题1588个,已经解决的943个,占59%;长春电线厂通过质量大讨论的整改活动攻克了涂漆控制质量关键问题,使漆包线的一等品率由计划的85%提高到93%;长春电机厂检查科加强了对喷漆工序的质量监督,改进了检验方法,9月份柴油发电机的外观质量明显提高,用户取货时十分满意,并表示以后继续订货;吉林省建筑机械厂,职工对主导产品卷扬机提出了8条质量问题,该厂质量检查科在四个关键工序设置了质量控制点,落实了检查人员的质量奖惩制度,改进了铸造工艺,卷扬机的铸件合格率由7月份的35%上升到9月份的36.9%。长春二机床厂主导产品X62W铣床年初为不合格产品,在质量大讨论活动中,进行重点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10月份经国家机床产品质量监督站复检成为合格品。1986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质量检验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重点考核产品50种,抽查合格率为100%,其中一等品33种,优等品2种(长拖的小四轮12马力拖拉机和省动力S195柴油机),合格品15种。质量显著提高的有3种,占6%;稳定提高的有46种,占92%;下降的有1种(QY5液压汽车吊由一等品下降为合格品),占2%。
  1986年以来,机电部和吉林省机械电子厅的质量部门加强了对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0%以上。1986年抽查25个产品合格22个,合格率88%;1987年抽查9个产品合格8个,合格率88.9%;1988年抽查11个产品合格9个,合格率82%。
  1980年开始,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检验工作把取证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围绕认证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高于“认证”标准的内控标准,健全制度,还严格把关,一丝不苟。到1988年已有17户企业(不含仪器仪表制造业)33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生产许可证,详见下表:
  三、全面质量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简称TQC)是从1979年开始的,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9年5月至1981年9月,主要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宣传教育,试行探索。第二个阶段是从1981年11月至1983年12月,主要是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开展工厂方针目标管理,初建质量保证体系,抓质量升级创优和产品质量与奖励挂钩工作。第三个阶段是1984年至1988年,主要是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专项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开展新产品开发的质量管理和健全质量信息反馈系统活动。
  通过几年来的摸索和实践,TQC工作逐步深入发展,特别是在1982年企业全面整顿工作中强化了全面质量管理,从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统计质量管理阶段步入现代化的质量管理阶段,产品质量逐年稳定提高。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1981年至1988年各项质量指标都有显著提高。1988年,铸铁件废品率8.2%,比1981年下降2.8个百分点;主件主项合格率94.3%,比1981年上升4.2个百分点;机加废品率0.7%,比1981年下降0.4个百分点;品种抽查合格率100%,比1981年上升5个百分点;产品一等奖率75.8%,比1981年上升38.3个百分点;质量稳定提高率98.5%,比1981年上升3.5个百分点;优质品产值率59.1%,比1981年上升28.5个百分点。
  1.组织机构与职能
  (1)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
  1982年以前,质量管理工作隶属于检查科,检查科的主要任务是产品检验,对于如何开展以防为主的产品质量管理,研究过问的较少。为适应全面质量管理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机械工业企业于1982年10月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叫全面质量管理组1~3人,中型以上企业叫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由3~5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1985年实行厂长负责制进行机构改革时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将全质办并入总工程师办公室,对外仍保留全质办的称谓。1987年在企业管理升级中,很多企业又将全质办从总工办中分出来,成为企业质量管理的综合部门。全质办的职能是: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规划;向上级汇报质量情况;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当好厂长质量工作的参谋;根据工厂方针,起草质量方针目标并用系统图展开进行考核;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产品质量升级创优措施计划;组织产品升级创优质量调度例会,并检查、督促、考核;组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开展自检、自记、自分的“三自”活动,实行质量管理点控制和质量分等管理;组织群众性的QC活动,做到活动有登记、成果有发表、优秀有奖励;组织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奖惩办法;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及信息反馈中心;组织开展用户访问及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升级创优抽查和产品定型试验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达标”活动。
  (2)工厂质量管理委员会
  为了把TQC工作落到实处,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于1981年相继成立了以厂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主要技术科室及主要车间的科长、主任为委员的工厂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全质办负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工厂质量方针及质量升级创优规划,重大质量问题的决策措施,审定质量活动方案,讨论通过质量奖惩办法等。
  (3)车间(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车间(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1981年建立的,由车间(科室)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及工段长、班组长、职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工厂质量方针及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对出现的典型质量问题和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确保产品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掌握各班组和QC小组和QC小组的质量动态,组织研究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对职工进行质量经济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定期对质量管理点进行检查和开展质量分析活动。
  (4)质理管理员
  1981年以后,各机械工业企业的车间(科室)都设立了专、兼职质量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工厂和车间(科室)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管理制度;对车间(科室)各项质量指标和质量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组织贯彻工艺,制止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制订本车间(科室)的质量教育计划和QC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车间(科室)的质量管理点的工作。
  (5)QC小组
  QC小组是由生产(工作)小组内职工,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质量管理小组,是职工参加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1980年就试行了QC小组活动,1981年各厂都普遍建立了相应数量的QC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围绕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攻关活动,运用现代化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方法,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解决质量问题,推动班级建设。
  2.全面质量管理教育
  1979年下半年长春市机械局对全局工业企业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发教材、组织培训班、请大学教师到厂内讲授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组织全面质量管理考试,年年坚持培训一批合格一批。1980~1982年间保证职工接受4小时以上的TQC教育,1983~1984年保证职工接受6小时以上的教育。1983年有10165人得到全质管理知识教育合格证书,办学习班74个。1985年普遍轮训一遍,受教育面达到100%,1986~1988年对企业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质量工作人员进行深化教育,送厂领导去省管理干部学院轮训,中层干部派去参加主管部门举行的培训班。1987年机械工业管理局参加全国TQC统考3510人,合格率达到98.6%;1988年参加8150人,合格率达到99.1%。
  3.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
  1980年以后,各机械工业企业在狠抓TQC教育的同时,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建立了完善的QC小组管理制度,做到参加靠自愿、立项有课题、人员有登记、活动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成果有发表、优秀有奖励。1980~1988年长春市、吉林省机械工业管理部门都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会上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1983年有QC小组393个,取得成果65项,创效益11.8万元,长春印刷机械厂V型导轨等34个QC小组被吉林省机械厅评为优秀QC管理小组,每组奖励100元人民币。另有13个QC小组被长春市机械局评为先进QC小组,各奖70元人民币。1986年全市机械企业累计(以下不含仪器仪表制造业)注册QC小组达2131个,到1988年己累计注册3256个,占生产班组的9.6%,参加QC活动的人数累计达25099人,占职工总数的21.5%,获得经济效益累计达2992.1万元,其中获得国家级QC成果的28项,市级QC成果的35项。1988年,获部级质量信得过的班组有10个,省(厅)级“信得过班组”有55个,参加活动的小组有395个班组,人数达7600人。
  4.全面质量管理达标活动
  1986年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吉林省机械厅分别颁布了《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标准分500分)和《吉林省机械工业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细则》(标准分1000分),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按两个《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的“达标”活动。1987~1988年,经吉林省机械厅和吉林省企业管理办公室的验收,有31户大中型机械企业为《全面质量管理合格单位》;1986年长春拖拉机厂获“吉林省质量管理奖”;1987年长春电炉厂、长春机车工厂、长春发电设备厂获“吉林省质量管理奖”;1988年长春第一机床厂、量具刃具厂获“吉林省质量管理奖”,长春客车工厂和长春拖拉机厂分别获“铁道部质量管理奖”和“机电部质量管理奖”。
  5.产品升级创优活动
  1980年以来,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把产品升级创优工作当做主要内容来抓,在主管机关质量部门的领导下,每年都制定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并将其列入本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按创优产品要具备批量、注册商标、先进质量标准、良好的用户评价等四项基本要求,实行设计、工艺、检查、生产产品、车间质量创优承包一条龙的办法,制定了相当于国际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和三级质量分等规定,对创优产品的关键件的加工工序建立质量管理点,利用直方图、排列图、分布图、因果图等方法控制工序加工质量,进一步完善产品标识、注册商标,对影响质量指标的因素及时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定期组织用户访问活动,征求用户意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广泛搜集用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使机械产品的质量升级创优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果。1980~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含仪器仪表)有IB切纸机、0.75空气压宿机、YZ22型硬座客车等12种产品创“国优”、获银牌;Q51汽车起重机、长春一12型拖拉机等48种产品创“部优”,1000—7200KVA电炉变压器、长春一40拖拉机等135种产品创“省优”,IS80—65—160单级离心泵等32种产品创“市优”。
  四、计量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计量管理,1958年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除吉林柴油机厂、长春客车工厂、长春发电设备厂等少数老企业外,没有计量室、化验室,计量器具无人管理。1963年根据全国标准计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计量管理工作的指示以及长春市重工业局制定的《计量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设置了计量室或检定站,行政上隶属于本企业的技术检查科,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计量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各企业结合实际配备了足够数量,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计量工作人员。1967~1976年“文革”期间,计量工作机构与检查工作机构一起划入生产组,丧失了应有的职能。1978年起计量工作得到加强,各企业都建起了计量室、化验室。1982年,根据一机部关于整顿和加强计量工作的指示,各企业成立了单独的计量管理机构,逐步形成了三级计量管理网。一级:厂部由技术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为领导组成厂计量管理委员会;二级:计量管理科,设立长度、热电、衡器、压力表、能源等几个专业组,管理各车间、科室的计量工作;三级:各车间、部门建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车间工艺员和专(兼)职计量管理员组成,对所属的班组和重点计量部位进行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计量工作,从建国到“文革”期间,计量管理比较薄弱,规章制度很不完善,计量手段比较落后,只有计量长度的卡尺和千分尺,在理化实验方面更是落后,在1959年长春市机械局系统30多个全民企业中,仅有长春市工程机械厂1户企业具备理化检测手段。1977年,第一机械工业部会同吉林省机械厅给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拨了一笔款项用于强化计量检测手段,先后有12家中型以上的全民企业建起了理化实验室,添置了显微镜和强度计,对钢材的主要成份和硬度能进行初步的鉴定,基本把住了主要原材料进厂的质量关。1978~1981年,机械工业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正式纳入议事日程,相继建立了计量器具保管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使用制度、统计制度,购置了万能工具、显微镜、一米测长机、平面度检查仪、表面精度检查仪、千分表检查仪等计量仪器,计量检修手段初步完善。这个阶段,计量管理基本上属于对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的管理。
  1982年,在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中,对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清查、统一编号建帐、建立全厂量值传递系统,制订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组织周期检定,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开展了长、热、力、电专业与卡尺、千分尺、压力表、氧气表、室温表、电子电位差计等项目的检修工作,以后又陆续开展了衡器、电工仪表的检修。1983年,在用量具管理方面,又建立了周期检定、返还检定、工地检定制度,并建立了计量室的职责条例、计量室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精密计量仪器的使用保养制度、检测技术资料保管使用制度、检定复合制度。使计量器具的管理实现规范化,确保量值统一、准确,充分发挥监督把关作用。
  1984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大力宣传贯彻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组织计量专业人员和标准化人员进行“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学习培训,各企业在起草文件、绘制图纸、编制工艺文件、开具发票、记帐、结算、报表、交易中长度、重量、热、力、汽、电等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并对过去所有行政和技术文件中的计量单位进行了整顿,更正了非法定的计量单位,1984年底长春市机械局对局属企业进行了贯彻法定计量单位工作的检查,全局98%的企业达到了标准。
  1985年,根据省市技术监督局和企业管理升级的要求,开始了计量升级工作,各企业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提出的计量管理验收细则,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机构,组建了计量管理科,配备了足够的计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检测人员,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绘制了企业计量管理的档案,分类建立台帐,对每一件量具与仪器从入厂(自造)、统一编号、建帐、登记卡起,经周期检定、返还检定、工地检定一直到报废为止,笔笔有终记录在案。努力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的素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经过三年的努力,使长春市机械行业的计量管理水平从以前的传统管理过渡到科学管理阶段。经省、市有关部门检查验收,1986~1988年,全市国有机械工业企业有34户获得“国家计量二级企业”称号。15户企业获得“国家计量三级企业”称号,占国营企业总数的52.13%。1987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开始对计量检定人员进行了理论与实际操作的考核发证工作,当年有54人获得了计量检定员证书,1988年又有109人获得了计量检定员证书,为今后加强和提高计量管理工作的水平提供了有利的人力条件。
  到1988年末,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已有长度、形位、化验、金相、力学、热工、探伤、寿命、性能、电击等十多种检测手段和仪器设备,设有电机、电线、变压器三个省级质量检测站,还设有二个市级质量检测站,对化学成分等理化指标和部分水泵类产品进行检测。机械工业企业全部配置了计量机构和计量专职人员,60%以上企业具有自身检定计量器具的能力。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