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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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45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管理
分类号: F426.4
页数: 35
页码: 427-4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机械工业、计划、生产、质量、整理和改革等管理工作情况。
关键词: 工业 长春市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综述
  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工作,主要是长春解放后开始的。
  40年来,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工作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即1949~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靠经验靠运动靠行政命令的传统管理阶段;1979~1988年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靠完善的制度和科学方法的科学化管理阶段。在前一阶段中,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建立由老工人、技术人员、党政、工团负责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在长春市政府工业局的领导下,进行生产改革运动,先后开展了“创新纪录运动”、“贯彻生产责任制”、“增产节 约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初步建立推行了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制。
  “一五”时期,学习苏联办企业经验,实行了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三级逐级负责的“一长制”和“区域管理制”相结合的企业管理体制,推行计划管理,建立预决算、统计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制定了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质量检验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整顿劳动纪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推行班级核算,初步建立起正常的生产秩序。
  1958~1965年,机械工业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大跃进”期间,工厂开展大鸣大放,大破规章制度运动,片面强调了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的民主管理,曾一度削弱了企业管理,造成“高指标”和浮夸风的泛滥,产品质量低劣。1961年机械工业企业开始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简称工业七十条)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重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从整顿图纸、设计与工艺文件、工装入手,严格贯彻质量责任制,坚持“五不”(原材料不合格不入库、毛坯不合格不投产、加工不合格不转序、零件不合格不装配、成品不合格不出厂),建立了设备管理台帐、档案、定人定机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健全了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退料、盘点等制度,加强了经济核算,广泛开展班级核算和经济分析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消除了过去瞎指挥、乱操作、有人不管事、有事无人管的现象,使企业步入了有计划、有秩序的管理轨道。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管理遭到严重破坏,刚刚建立起来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被践踏,管理机构被“三组一会”和“连队编制”所取代,无政府主义泛滥,企业管理混乱,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消耗升高,成本增加,相当多的企业连年亏损。1972年,一机部“长春会议”后,各机械工业企业相继撤消了“文革”初期的管理体制,恢复了原来车间和职能科室编制,原来的领导体制和各项企业管理制度也随之逐步有所恢复,但在极“左”的路线干扰下,企业管理进展非常缓慢。粉碎“四人帮”至1978年,全市机械工业战线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各厂成立“学大庆”办公室,整顿企业管理,开展了整顿生产秩序,大搞文明生产、整顿技术基础、整顿设备维修三个大会战,建立健全了29种管理制度,22种岗位责任制,企业管理水平己恢复和超过了60年代初期。有1.5吨电炉、铝活塞、电链锯等19种产品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涌现出长春客车工厂、吉林柴油机厂、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长春电炉厂等11个“大庆式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机械工业的管理进入了全面整顿和改革提高阶段,适应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需要,在管理体制方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加强宏观指导,改善服务,不直接干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各企业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认真开展五项整顿工作。在经营思想上,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在经营机制上由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引入竞争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在管理方法上,推行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职工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在管理手段上,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完善并严格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分明,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率达到98%,集体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率为66%。
  第二节 计划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的计划管理工作,解放以来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按着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编制本系统本企业的计划,工业企业中严格按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以生产为中心,为单纯的生产型计划阶段。二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编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计划,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内容上由原来的7项指标增加到21项,从原来的单纯生产型计划转为生产经营型计划,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龙头”作用。进入全面计划管理阶段。
  一、计划管理机构
  1949年7月建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计划科,1953年改为计划统计科,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机构瘫痪,1969年成立“三大组”,计划管理部分归为生产组,1973年又恢复计划统计科,直至1988年。各时期配备了足够的管理干部,最多时达到9人。定期组织所辖企业集中或分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1980年后编制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定期编制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系统“五年”、“十年”长远发展规划,参加机械部计划会议和产品定货会议,还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还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基本建设的审批、协调、检查、验收工作。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最早建立计划管理机构的是长春机械厂(现吉林柴油机厂前身)1949年设立计划室,职责是编制全厂计划,绘制生产图表,制定计划成本。1952年在国营机械十九厂长春度量衡厂、长春市电气器材等6个机械工业企业中成立了计划科,下设计划股(组)、综合统计股(组),企业的部分科室中设有计划员,车间配备了统计员。1954年,车间又配备了经济计划员,1955年开展经济核算,在生产班组设立了兼职计划核算员,形成了专群结合的三级计划管理网。1962年,精简机构和人员,计划统计人员减少四分之一。“文化大革命”初期计划管理机构被砸烂,1972年一机部“长春会议”后,各机械工业企业恢复了计划科(股),重新配备并充实了计划统计管理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的计划管理机构得到了充实和加强,大中型设立了计划处或科,下设计划、统计、外协、成本价格、技改等专业管理组,负责企业的全面计划管理、方针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年度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技术改造规划、协作计划以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小型企业成立了计划股,有的将计划管理的业务放到生产计划股中。
  二、计划的编制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各类计划的编制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1949~1952年,机械工业企业主要从事修理业和简单产品生产,产量小,工艺简单,工厂不编制年度计划,生产处于无计划状态。1953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开始编制年度生产计划。1954年,根据长春市工业局的要求,各企业开始全面编制生产技术组织财务计划,包括生产、劳动工资、成本、财务、技术措施、大修理、物资供应、科研和新产品试制、基本建设等9种计划,除“文化大革命”前期外,一直持续到1979年。这种计划的编制方法是由计划科提出企业计划大纲,经厂党委讨论后定稿上报,要经过“两上两下”的程序,即工厂先上报建议数,主管部门根据建议数下达控制数,后工厂根据控制数上报计划草案,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正式计划。计划编制实行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归口编制办法。分为准备、编制、讨论、落实四个阶段:首先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数着手计划编制准备工作,整理上年各项指标完成资料,各有关单位提供编制计划所需的各种数据。计划科按控制数进行平衡,经厂长同意后,按业务归口成立各种计划编制专业小组,计划科明确对各种专业计划编制的要求、方法和时间。各专业计划编完后报计划科综合平衡,编出本企业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厂党委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给企业落实。
  1980年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开始由单纯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改为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包括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资金、技改、增产节约、中长远发展规划、产品质量升级、技术进步、设备维修、劳动工资、物资供应、产品销售、职工培训等13种专业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是以国家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性计划为依据,遵照主管局计划工作会议下达给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初步方案,经厂务会议讨论同意后召开各专业科室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然后各专业科室根据上级要求编制出本部门负责的年度专业计划,报计划科。厂计划科综合平衡汇总后,再下到各科室或车间,提出修改意见后,再报计划科平衡调整,送交厂务会议讨论,经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平衡审批后作为正式计划下达给工厂。各项专业计划不但要由主管部门的对口业务处室批准,而且要经过主管部门的综合计划处室批准方能生效。
  三、计划的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计划的实施,各机械工业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一考核、分兵把口、落实责任、协调平衡的管理方法。同时实行经济责任制、经济承包等形式,使责、权、利紧密结合,促进各项计划的实施。
  1.生产计划:生产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品种、产量、产值、生产期限、规定各生产车间的任务,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下达计划方案,落实组织措施。生产计划有年度生产大纲,季度分月生产计划,由计划科负责制定与管理。还有生产作业计划,由生产科负责制定与实施,每月都要根据计划科下达的生产大纲和季度生产计划,编制月份生产计划作业计划,规定品种、产量和进度,下达车间推行。车间再根据生产科要求作出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到班组执行。工厂每旬召开一次生产会议,协调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
  2.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厂技术部门根据年度生产大纲编制,内容包括完成生产任务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图纸、工艺文件、工装、生产设备、场地等)和组织措施(人员配备、生产班次等)以及外购件、外协件和材料定额、工时定额的落实问题,保证按计划顺利组织生产。
  3.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科根据生产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编制,包括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需要量及储备量,按年、季编制采购、储备计划。
  4.技术进步计划:由设计科提出,包括新产品开发和科研项目,所需的经费、材料、装备、工时、进度及经济效益等都要明确数量与质量标准,该计划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计划科下达计划,车间组织试制。
  5.技术改造计划:由技术改造办公室或总工办编制和实施,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产品更新改造的项目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济效益、完成进度。1980年以来,技改计划要提交厂务会议讨论,职代会审议,厂长批准,上报主管部门或市、省、部规划部门的批准,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
  6.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该计划1980年以后才有,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创优规划由各企业的全质办公室或质量管理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创优产品名称、达到的目标、时限、措施,根据创优的目标分别报请市、省、部、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评审。
  7.滚动的生产经营计划:长春市机械工业局为了适应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需要,于1983年10月、1984年3月、6月分别下达了长机(83)196号、(84)19号、(84)77号文件,要求各企业根据市场变化编报1984年一、二、三季度生产计划,及调整修订年初制定的计划,这种计划叫滚动式生产经营计划。由于采用了这种滚动式的计划管理方式,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1984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完成工业总产值21370万元,比计划提高11.5%,比上年提高17%,实现利润2180万元,分别比计划和上年增长36%和51%,产值和利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8.中长期发展规划:1953年,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始,长春市机械工业的主管部门组织下属企业编制了决定本企业发展远景的“一五”至“七五”等7个5年发展规划。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的26户全民企业和10户集体企业制定了1988~1995年的发展规划。长春客车工厂、机车车辆工厂编制了1981~1990年“十年发展规划”上报铁道部。1953年以来,长春市机械局在各企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分别编制了促进地方机械工业发展的七个五年计划。企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品种、生产能力、产值、效益、产品水平、质量升级、产品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人材培训、职工福利等目标和措施,制定与管理由计划科牵头综合,各部门配合,厂长同意,厂务会和职代会讨论审议后上报主管局和行业部。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的发展规划内容包括产业政策、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调整、基本建设、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科研产品质量升级、职工教育、经济效益(利润、上缴税金),产值与产量的指标及发展速度,订出相应措施,由局规划处牵头,各处室配合,并经论证和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报长春市计委、经委、省机械工业厅、机械工业部,发展规划在促进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一五”计划期间改组改造了202户私营厂,1957年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产值增加5.2倍。“二五”计划期间,采取了“母鸡下蛋”的方式,新建了长春电机厂、变压器厂、电动工具厂、电控厂,还组建了长春第一机床厂。新增了大功率电机、变压器、空压机、电炉、C620车床、5吨吊车等复杂机电产品品种,同时贯彻了调整方针,1962年使长春市重工业局系统企业数由年初的31户减到17户,主要产品由58种调为37种,职工精简了44%,使行业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趋于合理。“三五”规划提出发展农机工业的方针,在长春5个县都建立了农机制造或修配的工厂,生产了解放式水平锅陀机、插秧机和农用水泵等产品。“六五”规划,从全市一盘棋的战略出发,将东风汽车厂、长春发动机厂、长春齿轮厂移交给“一汽”集团,发展了摩擦焊机、斗齿、节能变压器、数显机床、Y系列电机、沸腾锅炉、微型电机、程控切纸机等一大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1985年产值达到26448万元,比1952年增长67.7倍。“七五”规划,长春市机械局把重点放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上。1986~1988年先后有长春印刷机械厂、电动工具厂、电线厂、拖拉机厂、变压器厂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还有长春一机床厂、电机厂、水泵厂、电炉厂、焊机厂等12个企业进行了内涵型的技术改造,大大提高了产品水平和生产能力。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会同长春市计委、电子局、经济研究中心,制定了《长春市机械行业发展战略》及“八五”规划,此规划已经机电部评估审查通过,长春市政府于1989年1月召开了专题发布会。该规划共分行业现状和特点、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行业发展目标、行业的发展方向与重点、战略措施等五个部分,全方位规划了长春市机械行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方向和重点,也是长春市第一个跨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对指导和推动长春市机械工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此外,还有销售计划、劳动工资计划、设备维修计划、资金计划、双增双节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能源管理计划、安全技术管理计划、计量管理计划、档案管理计划、标准化计划等11种计划,分别由专职业务部门制定、实施、管理。在企业中由20多种计划构成了全面计划管理的网络。1982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在全局所有机械工业企业内推行了方针目标管理,其他国营机械工业企业也相继推行,各厂由计划或企管部门制定方针目标管理方案,有机地将20多种计划联系在一起,方案由工厂方针和目标值、目标的确定、目标的落实、目标的考核四部分组成,利用市场预测、价值工程、量体利分析方法确定目标。通过三级管理,层层展开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至到人头的方法落实目标,采用经济手段实施经济责任制的办法考核完成情况,从而形成了确保企业方针目标实现的全面计划管理体系。
  四、计划的考核
  国家对机械工业企业计划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生产能力、生产速度、劳动工资、成本、效益、质量、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内容。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被考核的指标各时期有所不同。
  1950年以前只考核工业总产值。
  1951~1952年考核工业总产值、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三项指标。
  1953~1973年考核品种、产量、总产值、新产品试制、劳动与工资、单位产品成本、成本降低率、全部产品总成本、销售收入、流动资金占用额、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及天数、利润总额、上缴利润、设备利用率、废品率等18项指标。
  1974年,国家对企业只考核产品产量、品种质量(一次交检合格率、优等品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主要材料消耗、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百元产值资金占用率、利润总额等八大主要指标,直至1982年。
  1983年,企业整顿后,考核产值、主要品种、质量、消耗、销售收入、销售利润、销售税金利润、上级利润、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定额流动资金(其中成品资金)、全部商品总成本、可比产品总成本、综合能耗、职工平均人员、平均工资、全员劳动生产率、各种奖金总额等20项经济技术指标。
  1985年,考核指标又比1983年增加了工业净产值、利税总额、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资金利税率、优质品产值率等指标,总计26项,直至1988年。
  企业内部的考核,1980年以前,由计划科负责。1952~1957年,对车间考核品种、产量、设备利用率等6项指标。1958~1966年,只考核品种、产量、废品限额等4项指标。1962~1973年,对车间考核品种、产量、质量、总劳动量、车间经费、设备利用率等8项指标。1974年,对车间品种、产量、工具消耗、用电量等9项指标,车间对班级考核产量、劳动量、出勤频率等指标。1980~1988年,工厂对车间考核工时利用率等,在产品资金占用、均衡生产率、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等15项指标,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科)负责。学习首钢经验,实行经济责任制,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科室、车间、班组、机台和个人。每月按
  经济责任制方案中的考核标准给部门和车间考评打分,交劳资部门计奖,财务部门发放。1984年以后,实行了以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计件、销售、供应、产品开发等专项承包和联产联质等综合承包,有力地保证了各计划指标的完成。
  五、统计工作
  长春市机械工业主管局,建国以来就重视统计工作,在局计划科或处,设立足够数量的统计人员,各企业也相应在计划科内配备了专职综合统计员。建国初期,各企业建立了生产日报制度,逐日统计当日入库量,以入库单计产量。1980年后,各车间都配备了专职统计员,生产科设立了专职生产统计员,计划科设立了专职的综合统计员,班级设立了兼职统计员,形成了三级统计网络。生产日报制度一直坚持到1988年。1952年统计领域开始扩大,逐步建立了原材料统计、劳动工资统计、设备运行统计、能源统计,并相应建立了统计制度和台帐。1954年长春市工业局开办了统计工作培训班三期,培训145名统计人员。1955年5月20日,长春市工业局又制定了《局内统计资料供给制度》共9条34款,理顺了统计工作关系。1963年9月25日,长春市重工业局下达了重工计字第819号文件《关于深入贯彻统计工作试行条例的通知》。各企业根据条例全面检查对照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原始记录,建立了生产统计、技术统计、劳资统计、设备维修统计、物资统计、销售统计、综合统计等7种制度,开展了统计工作竞赛和统计工作分析活动,基本满足了企业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的需要。
  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开展了学习贯彻《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活动,开办了综合统计人员学习班,培训38人。举办了“统计法”和统计专业知识竞赛,奖励了4名优胜者,活跃了气氛,调动了统计人员的积极性。下半年,全局27户企业着手建立历史台帐工作,要求各企业将建厂以来的沿革、概况、产、供、销、人、财、物、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科研、基本建设、专业化协作、横向联合、大事记等情况都要逐条逐项评细准确上台帐,不但要补上1988年以前的,而且从1988年开始以后逐年填写,由各企业的综合统计员完成,一式两份,局规划处一份,厂留一份。1988年底,全局27户企业的历史台帐全部建立起来,为后来的《机械工业统筹规划》的编制和《机械工业志》的编纂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1985年以来,长春客车工厂、机车工厂、发电设备厂、拖拉机厂、电机厂、电炉厂、变压器厂在统计中应用了微机,提高了统计水平。
  第三节 生产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的生产管理工作,自长春解放以来,经过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国民经济调整巩固等不同阶段,没有跳出传统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管理手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管理在全面整顿改革中不断趋于完善,逐步走上了科学化、现化化的道路。
  一、生产管理的历史变革
  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生产条件差、缺乏管理知识,多数企业以修理为主,承揽打杂,产品不定型,任务不饱满,生产没有作业计划,实行产品零件汇总表,没有工时定额,没有工艺操作规程,凭经验指挥生产。靠开展“创新纪录”、“贯彻生产责任制”等政治运动来完成生产任务,实行工票制记录考核工人的劳动生产量,用指示图表显示生产进度,由于缺乏制度保证,执行的不坚决,致使生产处于调度不灵、波浪式突击生产状态。
  1953~1957年的“一五”时期,生产管理工作进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生产管理实行生产厂长领导下的三级管理体制,实行计划管理,制定了生产作业计划,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调度责任制、设备维修制、技术责任制;生产调度工作,实行在统一计划指导下“条”(以产品为对象从投入到产出的全部生产过程)“块”(以车间为对象的全部生产过程)分工的调度体系。厂部和车间均设有生产作业计划员,生产作业计划由原来的零件汇总表改为以台份为单位的月份生产大纲,厂生产科向车间下达月份零部件生产作业计划,车间向班组下达月份生产进度计划,生产作业计划员按每日完工日报考核旬、月的均衡率,建立了每周一次的生产调度例会和生产例会制度。长春市工业局于1954年11月制定了《协作产品暂行管理办法》,1957年,制定了《生产管理规划方案》,各企业加强了定额管理和劳动纪律,制定了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初步形成了有节 奏有秩序的生产局面。1956年开始,长春市第一工业局在长春市汽车配件厂、公私合营洪兴铁工厂、兴东机械厂分别进行了大量、成批、单件小批三个生产类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试点。1957年,召开了生产管理经验交流会,在全局推广了“作好生产前技术准备工作、改进作业计划工作、制定在制品半成品定额和收发制度,建立以供销为主的订货承揽责任制度、编制“期量”标准计划、按生产指示图表组织生产等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1957年,增产11500千元,超额完成国家计划16,78%,计划主要品种41种,超额完成29种。全局有41户企业建立了月份生产作业计划,其中度量衡厂、电材厂、兴东机械厂推行了车间、小组作业计划。有12家工厂生产稳定提高,14家工厂初步形成了生产技术秩序。
  1958年,“大跃进”时期,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一五”时期刚建立起来的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被打乱,生产作业计划失控,生产指挥失灵,连月份零件生产作业计划也不再下达,取消了生产进度计划和生产统计工作。1961年根据“工业七十条”在调整整顿生产管理体制中,恢复了“大跃进”前建立起来的生产指挥系统和生产管理方法,1960年长春市重工业局在长春电机厂进行了“工时本票”试点,提高了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工时利用率,建立了有条不紊的生产秩序,7月以后在全局15个企业中推广。1964年7月27日长春市重工业局制定了《关于企业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的暂行规定》,对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的任务、要求、组织机构、工作内容、计划编制程序及贯彻执行、检查评比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三季度在长春电机厂、电炉厂、变压器厂、拖拉机配件厂等12家工厂全面推开。四季度又在长春阀门厂、水箱厂等5户企业推开。到1965年,以上17户机械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文化大革命”前期,长春市的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秩序再次遭到破坏。生产管理制度被废除,一切生产活动都被“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和“大会战”的方式所代替,使生产陷于混乱状态。1972年,贯彻一机部《长春会议》精神后,初步恢复了生产指挥系统、生产作业计划制度和生产调度制度,但由于受“反回潮”风的干扰而徘徊不前,效果甚微。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长春市机械行业普遍开始学习贯彻《工业七十条》,坚定了企业一切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的方向。长春市机械工业局1977年1月召开了《贯彻一机部关于提高产品质量、整顿企业管理》动员大会,会后所属企业,将被下放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逐渐抽了上来,恢复了生产组织机构和一些生产管理制度。1978年二季度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发动组织了“整顿生产秩序、大搞文明生产”的大会战,组织全局各企业主管生产的厂长去“齐齐哈尔市第一机床厂”参观学习文明生产的经验,各单位行动快、干劲足,厂容厂貌变了样,80%的车间实现了文明生产,仓库实现了“五五”化。工位器具健全率达到了50%。全局共清运垃圾3万多吨,擦玻璃30多万块,建自行车棚31座。初步形成了正常的生产秩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指引下,机械企业的生产管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化,通过对企业的恢复性整顿和建设性整顿,进一步强化了以生产厂长为首的以车间主任为纽带的以生产班组长为骨干的三级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了生产作业计划、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综合进度计划、生产调度、外协管理、在制品管理、生产统计分析、新产品试制等八项生产管理制度,确立了生产作业计划工作程序,健全了生产周转的手续,吉林柴油机厂在整顿中建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共7个方面31项94条,设置生产流转报表、卡片、单据22种,强化了生产控制手段,实行生产指挥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考核办法。同时开始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严格按着标准生产周期组织生产,长春电炉厂、长春焊机制造厂、电动工具厂从1984年以来利用滚动计划、网络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利用目标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的方法落实生产任务,长春印刷机械厂在制品的管理方面用了A、B、C重点管理,长春拖拉机厂1985年后在生产指挥上采用了对讲机联络,提高了调度效率,现正考虑用微机编制计划和指挥生产的方案。1987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在全系统推广了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定置管理方法,使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机械行业的发展,生产能力显著提高,1988年,全市机械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63792万元,比1978年增长44%,1979~1988年间平均每年增长4.4%。1988年的主要产品产量:铁路客车1139辆,分别比1965年和1978年增长9.5倍和1.6倍;工业泵19592台,分别增长13.7倍和1.6倍;小型拖拉机64210台,比1978年增长61.5倍。工业锅炉2911蒸吨,分别增长49.2倍和2.3倍;电弧炉53台/1449吨,分别增长45.4倍和0.47倍;变压器126630千伏安,比1965年增长74%;印刷机械1986台,分别增长5.6倍和3倍;金属切削机床1432台,比1965年增长4倍;交流电动机370200千瓦,分别增长18.7倍和0.26倍,内燃机1566600马力,分别增长4.8倍和2.5倍。金属材料试验机856台,非金属材料试验机955台,气象仪器11261台,光学仪器5634台。
  二、生产管理机构
  1949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内相继设立了生产组,组内设几个生产现场。长春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管理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生产科1950年6月建立。1952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统一要求各厂成立生产科(小企业设股),下设计划、调度、统计3个业务组,半成品库、毛坯库。1953年以后各厂都建立了车间(或工段),配备了调度员、计划统计员,生产科在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按厂长批准的生产计划编制全厂的生产作业计划,并对全厂各车间和有关科室进行调度指挥。1958年“大跃进”时期,生产管理人员下放车间劳动,削弱了生产管理机构,生产作业计划停止了,调度失灵,秩序混乱。1962年贯彻“工业七十条”,抽回了被下放的生产管理人员,充实了生产科。1968年撤消了生产科,在厂革委会下设生产组,车间变成了“连”,工段变成“排”,班组变成了“班”,生产组除指挥调度生产外,还要负责计划、采购、销售、设备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由于量大,人手少,职责不清,使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出现了亏损。1972年末,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按一机部“长春会议”精神,要求所属企业撤消生产组恢复生产科,有的企业成立了生产调度科和生产计划科。1982年长春电动工具厂和长春电炉厂,为加强计划管理分别将生产计划科分为生产科和计划科,长春电动工具厂1986年还从生产科中分出了一个外协科。
  1988年,各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机构有大、中、小三个企业中的生产处、科、股之分,但共同点是生产管理机构被加强,人员配备充足,分工明确,管理素质也相应提高。普遍下设生产计划、调度、生产准备、在制品管理、统计分析5个专业组,都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另外,还直辖毛坯库、半成品库、工装模具库若干,库房多少取决于企业的生产规模及其产品结构。
  三、生产作业计划编制与考核
  建国初期,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不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只是根据年度生产大纲按月编制零件汇总表。根据吉林省机械厅关于推行作业计划的要求,1953年开始编制年度分季的生产作业计划,当时没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当月需要什么件,就下达什么件计划,对于漏项和缺项随时补充,随意性很大。1955年,各企业的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逐步走上正轨。作业计划的内容包括生产项目数量、生产进度、产品质量、生产工序流程等。其编制程序为生产科根据计划科编制的生产大纲,结合生产能力、材料供应、技术准备情况进行平衡测算,编制出全厂的作业计划,内容包括:产品整机、零部件计划、各生产车间生产任务明细计划、附件和自制半成品生产计划,数量和进度要逐项明确。然后将厂的作业计划下达到各生产车间和有关业务科室,各车间根据厂部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到工段或班组,各职能科室根据生产科的作业计划编制本部门的作业计划进度表,这样可以层层保证,以便落实。生产作业计划实行厂部、车间两级管理,按年、季、月时限制定与考核。1961年以后,吉林柴油机厂等国省营机械工业企业和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企业,相继将年度作业计划中的季度计划取消,改由生产科单独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同时生产科要按月编制月度作业计划,同时生产科要按月编制月度作业计划。月份作业计划,在月前的14日,先由生产科提出作业计划草案,下达各有关部门修订后,经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后下达到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再制定本车间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到班组。这种程序和方法,“文化大革命”中虽有间断,但一直延续到1979年。
  1980年以后,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转轨,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和管理由静态变成了动态,在编制中要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根据企业的设备能力、利用率、劳动力的分布结构与出勤率、生产班次,进行工时能力和生产能力的综合测算平衡;其次根据废品率、修理率、流失情况确定投入产出量;更主要的要对计划产品生产所需的图纸、工艺文件、工装(模、夹、胎、工具),设备保证的准备情况了如指掌,掌握原材料、毛坯、半成品零部件的储备、外购件、外协件的供货期和质量等,从中找出主要矛盾,着力加以解决。吉林柴油机厂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上形成了“三、三、二、一”的方法,即“三结合”:计划员与计划科的综合计划员结合、计划员与车间计划员结合、车间计划员与班组长结合;“三查对”:查对各库房月末结存、查对年月重点项目订货完成情况、查对车间工序上的在制品;“二检查”:检查车间计划完成情况、检查生产准备情况;“一深入”:深入车间、工段、班组、机台摸清计划落实和完成情况。
  生产作业计划在实践中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生产科根据工厂生产计划的调整,在当年的九月份提出,经生产副厂长批准生效,月份生产作业计划,非主观原因调整的,由生产车间当月28日前提出,经生产科长同意,生产副厂长批准生效。
  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年度作业计划按工厂下达的产品品种数量100%考核。月份作业计划的考核,按批准的月份作业计划分一、二、三类产品进行考核。一类产品系当月及下月装配整机的产品项目、件数、交货期(包括毛坯件)按100%考核。二类产品包括第三个月以及以后装整机产品配件顶目和工序协作项目,项目按95%考核,件数按90%考核。三类产品包括非标准设备、工具、工装、机械备件用之毛坯,按80%考核。整机生产作业计划按品种、产量100%考核。考核时间截止为月末最后一天的24点正。1979年以前的考核与业迹评先进、晋级挂钩,1980年以后与经济责任制、奖金、提拔使用挂钩。
  四、生产调度
  生产调度工作,由生产科负责,生产科内设总调度员,各生产车间设专职调度员1名。生产科每周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专题调度会。生产调度例会以厂月份生产作业计划为依据,检查、督促有关科室、车间及时完成产前的物资供应、技术、组织等准备工作,协调动力、设备、运输等部门与生产车间的步调,解决生产中发生的问题。总调度员通过各车间调度员掌握全厂各工种、各车间的生产进度和新产品试制、重点产品的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向主管科长和厂长及时汇报,保证全厂生产任务的完成。车间调度行政上归车间主任领导,业务上接受生产科指导,协调组织车间的生产,接受总调度指令,参加厂调度例会,汇报车间生产进度。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1952年就普遍建立了生产调度网和生产调度例会,昼夜值班,请示汇报,工作联系等制度,1957年增设调度值班日记、生产进度表、月份品种累计图表,成品交库累计图表、调度日报等图表。1980年以后大中型企业配备了三至五人为专职调度员,成立调度组,设总调度长。1985年以后长春拖拉机厂、长春客车工厂、长春机车工厂、吉林柴油机厂、长春电炉厂、长春印刷机械厂等20多户企业应用电话或对讲机进行生产调度工作。
  五、在制品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建国初期,因以修理业为主且产品单一批量不大,在制品管理主要控制加工、拆装中零部件不丢、投入产出大体相符就行了。1954年从维修转向制造,在制品的品种和数量剧增,加强了在制品的管理,建立了在制品台帐,记录投入、转移、出入库的名称和数量,操作者填写工序加工卡片,完工填写入库单,每月填报在制品统计表,1962年制定了“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管理办法”,建立统计台帐,从投料、加工、转移、缴库或报废等方面逐项登记,月末年末对在制品和半成品盘点,同时在生产转移中实行填写“零件转移单”、“产品工序转移卡”、“产品缴库单”、“半成品转移登记帐”、“在制品结存月报”,分别由库管员、操作者、生产统计员填写。“文化大革命”中在制品管理混乱,“文化大革命”后又逐渐恢复。1980年以后各企业的在制品管理系统化和规范化,生产科设立了毛坯库、成品库,配备了经培训的库管员,各生产车间建立了中间库,长春机车厂、电炉厂、印机厂等企业将现代化的“ABC分类”管理方法应用到在制品管理中,防止了库存积压,加速了资金周转。
  六、外协件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外协管理到1988年己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生产科负责外协件管理。外协件的确定由生产、计划、技术部门商定提出清单,由总工程师和生产副厂长审定。外协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厂综合计划、生产作业计划,由外协组作出外协件数量、质量、进度、协作厂家的计划。外协厂家的选择,由外协员提供对象,技术科、质检科、企管科对其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管理素质进行考察后方能确定,1982年以后很多企业采取了货比三家,择优选择协作单位,定期对其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评查,抽查外协件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解除协作关系。1980年以后特别加强了外协合同的管理,在合同内容上增加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条款等条文。外协件的进厂,要经厂外协质量检查员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入外协仓库。外协单位不能按时间、数量、质量完成协作件时,要追究协作单位及外协员的经济责任。
  七、生产现场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现场管理,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没有纳入重要议程,被多数管理者所忽视,生产现场脏、乱、差、工位器具不全,1980年开展了治理脏、乱、差,整顿厂容厂貌活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首的,生产科长牵头的各车间主任参加的文明生产管理网,建起了自行车棚,工位器具配备率达到了80%,车间内标识明显,道路通畅,杂物和垃圾及时清运,10%的企业建起了花池、假山、凉亭。1981年长春市机械局内有80%的全民企业,70%的集体企业达到“10条文明生产标准”,有10个企业被评为”文明生产”先进单位;长春客车厂、机车厂、电炉厂、电动工具厂,1982年分别被铁道部和省政府命名为《文明生产先进单位》。1987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开始推行定置管理,开展“5S”活动(即S1—清理现场;S2—清洗设备;S3—整顿分类,将工作现场的人与物的关系分为A、B、C、D四类;S4—按类定置;S5—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1988年4月踊现出长春电炉厂、量具刃具厂两个定量管理样板企业;1988年末,通过评比,产生长春拖拉机厂、水泵厂等10户为定置管理“十佳”企业,长春焊机厂、印刷机械厂等5户为定置管理优秀企业。铁道部长春客车工厂在生产现场管理优化生产环境方面成为长春市工业战线的一面红旗,1987年4月被省政府和省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绿化模范单位》和《森林工厂》称号;同年6月5日,在全国首届“环境优美工厂”评选活动中,获《环境优美工厂》殊荣。
  第四节 质量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从1949年至1988年的40年间,大体上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49~1978年为传统的统计质量管理阶段,此间的质量管理工作,以产品质量检验为中心,在方法上采用的是产品零部件加工完毕和装配出成品后进行质量检查,统计质量状况,即“死后验尸”的办法。第二个阶段,从1979~1988年为现代化的全面质量管理阶段,此间的质量管理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全过程的工作质量,将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一、质量检验机构与人员
  长春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技术检查科1950年6月建立。但1949年至1951年9月,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当时还没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只有少数的检查人员在生产科(股)或技术科(股)中从事产品加工生产的质量检验工作。1951年10月21日长春市政府工业局作出的《关于加强技术检查工作的决定》中指出:技术检查工作在机构上、业务上、行政领导上与直接生产部门要完全分开,技术检查机构应成为直接由厂长领导的业务部门。根据这一精神,绝大部分机械工业企业于1952年后相继组建了技术检查科(股),独立行使质量检查监督的职能,但是还有少数企业没有建立单独的技术检查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据1954年统计,长春市工业局所属的企业中有四分之一没有建立技术检查科(股)或没正式任命技术检查科的科长。个别企业检查人员不足,主要产品得不到经常检查,当时的长春市机械厂只有一名兼职检查员,还有的厂把检查人员抽调担任或兼做其他业务工作。1953年至1954年检查队伍业务水平偏低,能够进行工序检查的只有三分之一。据当时工业局所属的16个厂统计,6级以上的检查员只占全部检查员的35%,同时在检查队伍中还存在着“怕得罪人”、“学不到技术”、“骄傲自满”等思想,影响了检查队伍的稳定。1955年3月14日长春市工业局制定了《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技术检查暂行工作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没有建立独立检查机构的机械工业企业纷纷建立了技术检查科(股),并将兼职检查人员变为专职,各生产车间也设置了专职检查员,检查科长的任免和调动要由主管局同意,检查人员也不能随意调动和兼职。
  1958年“大跃进”中,技术检查工作被视为“绊脚石”,各企业的检查科(股)被撤消,检查员被下放到车间领导,实质上放弃了质量的监督与控制。1961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根据一机部的指示,相继恢复了技术检查科(股),恢复并充实了检查队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质量检查被当作“资产阶级法权”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各企业的技术检查科(股)被解散,大部分检查人员下放到车间劳动,一少部分并入生产组。1972年一机部“长春会议”后,各企业都恢复了技术检查科,充实扩大了质检队伍,质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比1965年提高1倍。但是,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质量检验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质量的控制与监督作用。
  197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所属企业的技术检查科分为技术科和质量检查科,质量检查科独立于生产和技术部门之外,真正成为有权威的质量监督职能机构,承担生产全过程的原材料检验、工序检验、零部件检验、成品检验。1980年以后各机械工业企业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质量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特别加强了质量检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选派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工人担任检查员,技术水平高于操作者,按职工总数的3%配备检查人员。在检查科内设立技术组和管理组,直辖外协、铸造、探伤、冲压、热处理、电气、机械加工、工装、总装、出厂等数十个遍布生产全过程的检查站。技术组负责制定检查程序、项目、方法、标准,并处理质量检查中发生的技术问题,由精通产品工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一般中型企业配备3—5名。管理组负责对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按图纸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其职责是把住产品质量关,通过对设在现场的各检查站的管理来完成使命,同时还负责对计量室和化验室的管理,计量人员和化验人员经过选拔、培训,持证上岗。生产班组设立兼职检查员(大班组设专职检查员)。形成了厂质量检查科(处)、现场检查站、生产班组三级质量检查网。
  二、质量检验工作
  1952年以前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对质量工作重视不够,多数企业领导重产量、轻质量,存在着“好坏都能卖”、“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思想,没有全面的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只凭经验和习惯组织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不完整,贯彻的不彻底。当时长春市工业局系统仅有8个厂制订了技术操作规程,贯彻较好的只有2个厂;有的厂没有检查机构,如长春市度量衡厂检查工作由生产科兼管,有的厂认为检查人员“多余”,取消了检查工作,有的厂将一点不懂技术的厨房杂工调去当检查员,一度使长春市机械工业的质量工作处于混乱状态。
  1952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响应市政府号召,开展了“质量补课”活动(1952年8月2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长宋均同志做了《迅速行动起来做好质量补课》的动员报告),活动中主要抓了四项工作:第一,成立技术检查部,与生产部门分开,直接由厂长领导,科内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三个组和1名专职质量统计员。第二,发动群众开展“查毛病”、“查思想”、“查制度”的三查活动,主要领导带头检讨和揭摆质量低劣现象,干部和工人也积极行动起来,参加“三查”活动,提高了质量意识。第三,对查出的质量问题,本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一件一件地追查到底,妥善处理。第四,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程、技术责任制和检查制度。经过三年的努力,到1955年,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工作有了很大提高,基本作到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能入库,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能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得出厂。机电产品质量也有所提高,1955年,电木粉质量接近苏联标准,长春机械厂铸件废品率达到4.2%,比1954年下降4.8个百分点;度量衡厂的铸铁合格率达到93%,比1954年提高6.5个百分点,高出国家标准三个百分点。1956年上半年,长春市有13种机械产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但是到了下半年,由于只注重了“多、快”忽视了“好、省”,发生了大批质量事故,1956年下半年长春市第一工业局系统废品损失达23.5万元,按年初编制的含23项指标的质量计划,仅完成11项。1956年市第一工业局系统,铸件废品率比国家要求标准高3.56%,废品和质量事故损失达42.7万元。1958年有些机械工业企业,为了让钢铁元帅升帐,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工作,取消了检查制度,产品不检查就出厂。1956年至1958年出现产品质量下滑的客观原因是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但不是主要的,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领导对质量管理工作不重视,对质量管理缺乏科学态度,习惯于突击,热衷于运动,好搞“一阵风”,遇到质量事故迁就姑息。结果,使部分老机械产品质量下降。
  1959年,第一机械工业部下达了《关于保证产品质量》的指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认真贯彻这一指示,在全局开展了群众性的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各企业审查了图纸和工艺装备,加强技术管理,制定了半成品配套、原材料定额等技术标准,建立和健全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制度,对苏联及其他兄弟国家提供的工艺文件和设计图纸,以科学的方法与自身实践经验加以修正或补充,经验证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产品技术条件与质量标准的修改,涉及到哪级标准就应得到哪级批准后执行。同时建立了“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废品统计制度和质量分析报告制度。从而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1959年长春市主要机械产品117种,其中有10种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有变压器、电弧炉、万能材料试验机等57种产品的性能接近国际标准,机械企业的铸件废品率和机加废品率逐月下降。1959年6月、8月、10月,铸件废品率分别为10.6%、5.8%、4.56%、,机加废品率分别为1.22%、0.87%、0.57%。1961年加强了计量和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充实了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有SJ560千伏安电力变压器、C618车床等143种产品达到国家一类产品水平,占全部产品总数的48%,比1960年上升10%;20KW发电机和水泵等139种产品达到国家二类产品水平,占全部产品总数的46.6%,比1960年上升12%;有3S型6立方米的空气压缩机等16种产品达到国家三类产品水平,占全部产品数的5.4%,比1960年下降了22%。
  1963年,长春市重工业局以质量为中心,狠抓技术管理,先后下发了重工检字第129号《技术检查暂行工作条例》、技字第1039号《关于试行工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工检字第782号《计量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细则》,各机械工业企业认真贯彻上述条例和规定,把加强技术管理当作提高产品质量的中心环节来抓,建立起以技术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指挥系统,健全了技术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了技术文件的整顿和补充。1963年在长春市重工业局规划的48种产品中,年初技术文件较完整的有11种,到年末己达到33种,工艺文件年初为1926份,占应有数的45%,年末实有数为3706份,占应有数的88%,工艺验证贯彻率年初为22.5%,年末上升到57.6%,工艺装备年初应有数1280套,占应有数的45.3%,年末实有数达到2403套,应有率达到85%。建立了设备维修保养责任制,实行“包机定人”、“凭证操作”,贯彻检修工艺和验收标准,带病运转设备年初为624台,占总数的19%,年末减少到179台,占总数的3.5%。在产品加工制造过程中坚持“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和“六不”(原材料不合格不投料,毛坯不合格不加工,工装不合格不开机,在制品不合格不转序,零部件不合格不装配,产品不合格不出厂)的原则。开展质量访问和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活动,1963年全局各企业进行质量访问411人次,学到了62项好经验,共提合理化建议2521件,攻克了1411项质量关键问题,长春阀门厂采用离心浇注铜套新方法,废品率从30%下降至4%,拖拉机配件厂与汽研所搞技术协作,攻克了汽车缸套耐磨性差的质量关键问题,使缸套寿命比以前提高一倍。1963年,全市列入计划的80个主要产品中,有24种达到历史最好质量水平,有36种超过了历史最好质量水平,产品质量提高比较显著的有水箱、切纸机、缸套、活塞、水泵、空气压缩机、电机、变压器、电炉等69种产品,占列入规划品种的86.5%。
  1964~1965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开展“两赶”(赶国内先进水平、赶国际先进水平)和“三消灭”(消灭单项产品亏损、消灭三等品、消灭低于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活动,整顿完善技术文件259项,工艺文件895份,攻克了113个质量关键问题,内燃机活塞废品率由18.3%降到5.66%,切纸机铸件改革了模型,解决了裂纹和光洁度达不到技术要求的问题,锅炉焊接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切纸机、水箱、活塞、铁路客车、空气压缩机、电炉等10种产品接近了国际水平。消灭了灯泡、电线等20种三等品。
  1966年下半年至1972年,质量检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检查机构被撤消,检查业务并入生产组,50至60年代实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通通被砸烂,质量检验工作处于无政府状态,产品质量跌入历史最低水平。
  1972年10月,第一机械工业部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在长春召开了“整顿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经验交流会议”,长春市有28户机械工业企业参加了会议,会后长春市所有机械企业相继恢复了质量检查机构,成立了检查科,被下放的检查人员重新归队,并充实了检查队伍。广大职工通过反复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一切产品,不但求数量多,而且求质量好,耐穿耐用”的教导和周恩来总理关于“质量问题,是个路线问题”的批示,质量意识大大增强,工人们说:“我们是国家主人,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对不起国家,不讲质量就是犯罪。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抓,把整顿产品质量列入企业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1973年初,长春市水箱厂针对上年三种水箱不合格的实际,深入开展质量整顿工作,发动群众揭摆150余条质量问题,制定了六条整改措施,成立四个攻关队,自制了6台关键设备。1973年末CA—10解放水箱项目合格率达到81.3%,比1972年上升48.9个百分点,54东方红散热器的项目合格率达到85.6%,比1972年上升34.2个百分点,1972年的三种不合格产品,1973年全部成了合格品。长春第三机床厂C614车床的主件主项合格率,通过质量整顿,达到96.2%,比1972年提高36.2个百分点。整顿和加强了技术工作。1973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在31种机械产品中,设计文件有350种,齐全率为92.6%;工艺文件有1968份,齐全率为79.2%;工艺装备有9727套,齐全率为88.3%;与1972年相比齐全率分别提高18%、17%、15%。金属切削设备的完好率达到72%,比1972年提高22个百分点。在1973年12月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组织的检查中,检查了54种产品,合格35种,占64.8%,比1972年提高13.6个百分点,在22种可比产品中,有磨床、电机等17种产品的质量明显提高,有轴承、水泵等12种产品由过去的不合格变为合格品。
  1975年机械工业企业贯彻中央9号文件,进一步强化质量检验工作,完善质量检查制度,组织技术、质检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主导产品的工序质量检查卡,制定了检验规范,使产品质量有了新的提高,Q51汽车起重机主件主项合格率达到96.2%,比1974年提高3.8个百分点,3号至9号交流电动机、消防车等10种产品由不合格上升为合格品。1976年由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四人帮”的干扰,部分产品质量下降,C620车床、液压升降器、游标卡尺等6种产品由合格品降为不合格品,还有X62W铣床、切纸机、高中压阀门等12种产品的主件主项合格率也比1975年有所下降。
  1979年开始,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把每年的9月定为质量活动月。在1979年第一个质量活动月中,QZH1-1A型切纸机和1.5吨电炉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有57个班组被吉林省机械局命名为“质量信得过班组”,有659人获得第一机械工业部“质量信得过个人”奖章 。1980年9月QZH1—1A切纸机被一机部评为“信得过”产品,1981年9月0.75立方米空压机和5吨电弧炼钢炉荣获一机部“信得过”产品称号,1982年9月ZIC—22电锤获一机部“信得过”产品称号。1983年,进一步加强了质量检验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局检查科办了三期检查科长、站长、检工骨干学习班,建立健全了15种质量检验制度,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全局共完成63项重大攻关项目,解决了51个技术关健,列入考核的49种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品种一等品率达67.4%,比上年提高6.8%,主件主项合格率达93.3%,比计划提高2.3%。1986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下发了110号文件,在全局开展“质量大讨论”活动,各企业按要求,制定了“质量大讨论”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查认识、查质量、查管理、查技术基础、查用户服务的“五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作出了整改规划,到9月底全局共查出质量问题1588个,已经解决的943个,占59%;长春电线厂通过质量大讨论的整改活动攻克了涂漆控制质量关键问题,使漆包线的一等品率由计划的85%提高到93%;长春电机厂检查科加强了对喷漆工序的质量监督,改进了检验方法,9月份柴油发电机的外观质量明显提高,用户取货时十分满意,并表示以后继续订货;吉林省建筑机械厂,职工对主导产品卷扬机提出了8条质量问题,该厂质量检查科在四个关键工序设置了质量控制点,落实了检查人员的质量奖惩制度,改进了铸造工艺,卷扬机的铸件合格率由7月份的35%上升到9月份的36.9%。长春二机床厂主导产品X62W铣床年初为不合格产品,在质量大讨论活动中,进行重点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10月份经国家机床产品质量监督站复检成为合格品。1986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质量检验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重点考核产品50种,抽查合格率为100%,其中一等品33种,优等品2种(长拖的小四轮12马力拖拉机和省动力S195柴油机),合格品15种。质量显著提高的有3种,占6%;稳定提高的有46种,占92%;下降的有1种(QY5液压汽车吊由一等品下降为合格品),占2%。
  1986年以来,机电部和吉林省机械电子厅的质量部门加强了对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0%以上。1986年抽查25个产品合格22个,合格率88%;1987年抽查9个产品合格8个,合格率88.9%;1988年抽查11个产品合格9个,合格率82%。
  1980年开始,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质量检验工作把取证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围绕认证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高于“认证”标准的内控标准,健全制度,还严格把关,一丝不苟。到1988年已有17户企业(不含仪器仪表制造业)33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生产许可证,详见下表:
  三、全面质量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简称TQC)是从1979年开始的,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9年5月至1981年9月,主要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宣传教育,试行探索。第二个阶段是从1981年11月至1983年12月,主要是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开展工厂方针目标管理,初建质量保证体系,抓质量升级创优和产品质量与奖励挂钩工作。第三个阶段是1984年至1988年,主要是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专项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开展新产品开发的质量管理和健全质量信息反馈系统活动。
  通过几年来的摸索和实践,TQC工作逐步深入发展,特别是在1982年企业全面整顿工作中强化了全面质量管理,从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统计质量管理阶段步入现代化的质量管理阶段,产品质量逐年稳定提高。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1981年至1988年各项质量指标都有显著提高。1988年,铸铁件废品率8.2%,比1981年下降2.8个百分点;主件主项合格率94.3%,比1981年上升4.2个百分点;机加废品率0.7%,比1981年下降0.4个百分点;品种抽查合格率100%,比1981年上升5个百分点;产品一等奖率75.8%,比1981年上升38.3个百分点;质量稳定提高率98.5%,比1981年上升3.5个百分点;优质品产值率59.1%,比1981年上升28.5个百分点。
  1.组织机构与职能
  (1)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
  1982年以前,质量管理工作隶属于检查科,检查科的主要任务是产品检验,对于如何开展以防为主的产品质量管理,研究过问的较少。为适应全面质量管理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机械工业企业于1982年10月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叫全面质量管理组1~3人,中型以上企业叫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由3~5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1985年实行厂长负责制进行机构改革时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将全质办并入总工程师办公室,对外仍保留全质办的称谓。1987年在企业管理升级中,很多企业又将全质办从总工办中分出来,成为企业质量管理的综合部门。全质办的职能是: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规划;向上级汇报质量情况;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当好厂长质量工作的参谋;根据工厂方针,起草质量方针目标并用系统图展开进行考核;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产品质量升级创优措施计划;组织产品升级创优质量调度例会,并检查、督促、考核;组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开展自检、自记、自分的“三自”活动,实行质量管理点控制和质量分等管理;组织群众性的QC活动,做到活动有登记、成果有发表、优秀有奖励;组织制定质量管理规章 制度、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奖惩办法;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及信息反馈中心;组织开展用户访问及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升级创优抽查和产品定型试验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达标”活动。
  (2)工厂质量管理委员会
  为了把TQC工作落到实处,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于1981年相继成立了以厂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主要技术科室及主要车间的科长、主任为
  委员的工厂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全质办负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工厂质量方针及质量升级创优规划,重大质量问题的决策措施,审定质量活动方案,讨论通过质量奖惩办法等。
  (3)车间(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车间(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1981年建立的,由车间(科室)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及工段长、班组长、职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工厂质量方针及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对出现的典型质量问题和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确保产品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掌握各班组和QC小组和QC小组的质量动态,组织研究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对职工进行质量经济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定期对质量管理点进行检查和开展质量分析活动。
  (4)质理管理员
  1981年以后,各机械工业企业的车间(科室)都设立了专、兼职质量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工厂和车间(科室)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管理制度;对车间(科室)各项质量指标和质量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组织贯彻工艺,制止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制订本车间(科室)的质量教育计划和QC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车间(科室)的质量管理点的工作。
  (5)QC小组
  QC小组是由生产(工作)小组内职工,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质量管理小组,是职工参加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1980年就试行了QC小组活动,1981年各厂都普遍建立了相应数量的QC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围绕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攻关活动,运用现代化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方法,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解决质量问题,推动班级建设。
  2.全面质量管理教育
  1979年下半年长春市机械局对全局工业企业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发教材、组织培训班、请大学教师到厂内讲授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组织全面质量管理考试,年年坚持培训一批合格一批。1980~1982年间保证职工接受4小时以上的TQC教育,1983~1984年保证职工接受6小时以上的教育。1983年有10165人得到全质管理知识教育合格证书,办学习班74个。1985年普遍轮训一遍,受教育面达到100%,1986~1988年对企业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质量工作人员进行深化教育,送厂领导去省管理干部学院轮训,中层干部派去参加主管部门举行的培训班。1987年机械工业管理局参加全国TQC统考3510人,合格率达到98.6%;1988年参加8150人,合格率达到99.1%。
  3.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
  1980年以后,各机械工业企业在狠抓TQC教育的同时,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建立了完善的QC小组管理制度,做到参加靠自愿、立项有课题、人员有登记、活动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成果有发表、优秀有奖励。1980~1988年长春市、吉林省机械工业管理部门都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会上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1983年有QC小组393个,取得成果65项,创效益11.8万元,长春印刷机械厂V型导轨等34个QC小组被吉林省机械厅评为优秀QC管理小组,每组奖励100元人民币。另有13个QC小组被长春市机械局评为先进QC小组,各奖70元人民币。1986年全市机械企业累计(以下不含仪器仪表制造业)注册QC小组达2131个,到1988年己累计注册3256个,占生产班组的9.6%,参加QC活动的人数累计达25099人,占职工总数的21.5%,获得经济效益累计达2992.1万元,其中获得国家级QC成果的28项,市级QC成果的35项。1988年,获部级质量信得过的班组有10个,省(厅)级“信得过班组”有55个,参加活动的小组有395个班组,人数达7600人。
  4.全面质量管理达标活动
  1986年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吉林省机械厅分别颁布了《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标准分500分)和《吉林省机械工业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细则》(标准分1000分),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按两个《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的“达标”活动。1987~1988年,经吉林省机械厅和吉林省企业管理办公室的验收,有31户大中型机械企业为《全面质量管理合格单位》;1986年长春拖拉机厂获“吉林省质量管理奖”;1987年长春电炉厂、长春机车工厂、长春发电设备厂获“吉林省质量管理奖”;1988年长春第一机床厂、量具刃具厂获“吉林省质量管理奖”,长春客车工厂和长春拖拉机厂分别获“铁道部质量管理奖”和“机电部质量管理奖”。
  5.产品升级创优活动
  1980年以来,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把产品升级创优工作当做主要内容来抓,在主管机关质量部门的领导下,每年都制定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并将其列入本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按创优产品要具备批量、注册商标、先进质量标准、良好的用户评价等四项基本要求,实行设计、工艺、检查、生产产品、车间质量创优承包一条龙的办法,制定了相当于国际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和三级质量分等规定,对创优产品的关键件的加工工序建立质量管理点,利用直方图、排列图、分布图、因果图等方法控制工序加工质量,进一步完善产品标识、注册商标,对影响质量指标的因素及时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定期组织用户访问活动,征求用户意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广泛搜集用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使机械产品的质量升级创优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果。1980~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含仪器仪表)有IB切纸机、0.75空气压宿机、YZ22型硬座客车等12种产品创“国优”、获银牌;Q51汽车起重机、长春一12型拖拉机等48种产品创“部优”,1000—7200KVA电炉变压器、长春一40拖拉机等135种产品创“省优”,IS80—65—160单级离心泵等32种产品创“市优”。
  四、计量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计量管理,1958年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除吉林柴油机厂、长春客车工厂、长春发电设备厂等少数老企业外,没有计量室、化验室,计量器具无人管理。1963年根据全国标准计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计量管理工作的指示以及长春市重工业局制定的《计量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设置了计量室或检定站,行政上隶属于本企业的技术检查科,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计量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各企业结合实际配备了足够数量,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计量工作人员。1967~1976年“文革”期间,计量工作机构与检查工作机构一起划入生产组,丧失了应有的职能。1978年起计量工作得到加强,各企业都建起了计量室、化验室。1982年,根据一机部关于整顿和加强计量工作的指示,各企业成立了单独的计量管理机构,逐步形成了三级计量管理网。一级:厂部由技术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为领导组成厂计量管理委员会;二级:计量管理科,设立长度、热电、衡器、压力表、能源等几个专业组,管理各车间、科室的计量工作;三级:各车间、部门建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车间工艺员和专(兼)职计量管理员组成,对所属的班组和重点计量部位进行管理。
  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的计量工作,从建国到“文革”期间,计量管理比较薄弱,规章制度很不完善,计量手段比较落后,只有计量长度的卡尺和千分尺,在理化实验方面更是落后,在1959年长春市机械局系统30多个全民企业中,仅有长春市工程机械厂1户企业具备理化检测手段。1977年,第一机械工业部会同吉林省机械厅给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拨了一笔款项用于强化计量检测手段,先后有12家中型以上的全民企业建起了理化实验室,添置了显微镜和强度计,对钢材的主要成份和硬度能进行初步的鉴定,基本把住了主要原材料进厂的质量关。1978~1981年,机械工业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正式纳入议事日程,相继建立了计量器具保管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使用制度、统计制度,购置了万能工具、显微镜、一米测长机、平面度检查仪、表面精度检查仪、千分表检查仪等计量仪器,计量检修手段初步完善。这个阶段,计量管理基本上属于对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的管理。
  1982年,在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中,对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清查、统一编号建帐、建立全厂量值传递系统,制订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组织周期检定,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开展了长、热、力、电专业与卡尺、千分尺、压力表、氧气表、室温表、电子电位差计等项目的检修工作,以后又陆续开展了衡器、电工仪表的检修。1983年,在用量具管理方面,又建立了周期检定、返还检定、工地检定制度,并建立了计量室的职责条例、计量室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精密计量仪器的使用保养制度、检测技术资料保管使用制度、检定复合制度。使计量器具的管理实现规范化,确保量值统一、准确,充分发挥监督把关作用。
  1984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大力宣传贯彻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组织计量专业人员和标准化人员进行“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学习培训,各企业在起草文件、绘制图纸、编制工艺文件、开具发票、记帐、结算、报表、交易中长度、重量、热、力、汽、电等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并对过去所有行政和技术文件中的计量单位进行了整顿,更正了非法定的计量单位,1984年底长春市机械局对局属企业进行了贯彻法定计量单位工作的检查,全局98%的企业达到了标准。
  1985年,根据省市技术监督局和企业管理升级的要求,开始了计量升级工作,各企业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提出的计量管理验收细则,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机构,组建了计量管理科,配备了足够的计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检测人员,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绘制了企业计量管理的档案,分类建立台帐,对每一件量具与仪器从入厂(自造)、统一编号、建帐、登记卡起,经周期检定、返还检定、工地检定一直到报废为止,笔笔有终记录在案。努力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的素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经过三年的努力,使长春市机械行业的计量管理水平从以前的传统管理过渡到科学管理阶段。经省、市有关部门检查验收,1986~1988年,全市国有机械工业企业有34户获得“国家计量二级企业”称号。15户企业获得“国家计量三级企业”称号,占国营企业总数的52.13%。1987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开始对计量检定人员进行了理论与实际操作的考核发证工作,当年有54人获得了计量检定员证书,1988年又有109人获得了计量检定员证书,为今后加强和提高计量管理工作的水平提供了有利的人力条件。
  到1988年末,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已有长度、形位、化验、金相、力学、热工、探伤、寿命、性能、电击等十多种检测手段和仪器设备,设有电机、电线、变压器三个省级质量检测站,还设有二个市级质量检测站,对化学成分等理化指标和部分水泵类产品进行检测。机械工业企业全部配置了计量机构和计量专职人员,60%以上企业具有自身检定计量器具的能力。
  第五节 企业管理的全面整顿与改革
  企业管理的全面整顿与改革工作始于1982年。1982~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管理,紧紧围绕“调整、改革、整顿、提高”这一主线,认真开展全面整顿,不断深化改革,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的全面整顿
  1982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拉开了整顿和加强工业企业管理的序幕。长春市机械工业局,1982年2月成立了企业整顿办公室,制定了企业整顿规划,转发了机械工业部关于《国营机械工业企业整顿五项工作具体要求》,对全局各企业进行了统一部署,同年3月,驻长的国、省营和县、区机械工业企业也都开始了对企业的全面整顿工作。
  长春市机械工业局采取了“抓住典型、全面铺开、分类指导、坚持标准、检查验收、渐进提高”的方法,组织领导全系统的整顿工作。1982年2月确定了第一批进行整顿的有长春电炉厂、空压机厂、电机厂、电动工具厂、水泵厂、起重设备等9个企业,4月初批转了《关于电炉厂等9户企业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四份材料,将抓住主要问题、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的经验在全局面上推开。各企业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狠抓落实、彻底整顿了生产、技术、财务、物资、销售、设备、文明生产等各项管理,企业面貌发生了较显著的变化,1982年
  底长春电炉厂、锅炉厂、空压机厂、汽车配件一厂基本达到了五项整顿要求。在整顿中作了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开展算帐对比活动,找出与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作为整顿的重点。二是企业领导班子的整顿建设,按“四化”要求,对30户企业班子进行了整顿,充实了懂技术、会管理的年青干部。在已经调整完的16户企业中,中青年干部71人,占总数的35.9%;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97人,占总数的49%;工程技术人员51人,占25.8%;平均年龄48.3岁,比调整前下降2.3岁。三是把推行经济责任制做为整顿的突破口,各企业学习首钢、四平的先进经验,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制定了经济责任制总体方案,结合落实生产计划,层层签订包干合同,本着“总额不突破、部门不拉平、个人不封顶、奖金不分光”的原则,制定了奖金分配方案,长春电炉厂全厂1050人,把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职工,共计3400条,逐条建立了考核条件和评奖办法,厂内的管理制度由原来的45项发展到80项,不仅落实了计划,也进一步加强了基础管理工作。长春变压器厂为了保证各包保指标的完成,每月厂长向主管部门下达业务指标,科室干部每天记工作日记,企业整顿办定期检查和考核,效果也很好。四是实行“双定”,敢于碰硬,全局有16户企业修改补充了工时定额,采取统计分析、实际测量、类推等方法使定额尽量先进合理。长春水泵厂针对原来定额不准、不全、落后的实际,用八个月时间查阅1466张图纸,完成了110个品种387个规格产品的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的制定、修改、补充任务,一年可节约工时11万个。在整顿定额的同时,搞了定员定编,抽出多余人员参加培训,搞第三产业。汽车配件一厂抽掉多余人员进行培训,一年来全厂培训面达80%以上,齿轮厂抽掉多余人员52人,成立劳动服务队,创产值7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五是扎实整顿基础工作,长春空压机厂恢复了综合工作票制度,综合工作票记载着每一道工序的传递数量、质量情况及两道工序间的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解决了过去半成品传递混乱、责任不清问题。在基础工作整顿中,全局修改图纸829张,补充图纸118张,新编设计文件33份,修改设计文件82份,新编工艺文件965份,修改工艺文件509份,新填工装601套,修理工装509套。当年有8户企业验收合格。
  1983年初,市机械局召开了全局企业整顿工作会议,把继续搞好企业整顿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重点。各企业普遍抓住了加强“三全”管理和各项基础工作这个重点进行深入的整顿,进一步整顿了工时定额,全局工时定额平均压缩了8-10%,长春二机床厂修订了12章163个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编制成册。修改完善了11类产品技术标准和73种工艺标准及146类人员的工作标准,印刷2000册,在全省机械工业系统推广发行,还编写了22户企业内部业务部门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印刷200册,还制定了设备维修在制品检查工艺纪律、安全文明生产等9个检查评分标准,整理和完善580种原始记录,制定修改8大类5200种定额和5大类13791个厂内物资和劳务结算价格。全局参加“三全”管理的人员占63%;有25户企业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和三级管理二级核算,有12户企业实行了厂内银行。整顿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防止走过场。1982年验收合格的8户企业巩固了整顿成果,向“六好企业”迈进,长春锅炉厂已被命名为吉林省“六好企业”,这8户企业实现利润全部在50万元以上,其中有4户利润超百万。另有14户全民企业验收合格,全局只有1户全民企业(建筑公司)没有验收。1984~1985年,企业管理的全面整顿提高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在全局开展了创造“六好企业”活动和企业管理升级活动,企业管理水平提高显著,1985年,市机械局24户计划内全民企业有3户企业创“省六好企业”,有12户企业达到一类企业标准,9户企业达到二类企业标准。验收合格率100%。60%的全民机械工业企业推行了现代化管理方法,其中长春空压机厂、电动工具厂、锅炉厂、起重设备厂推行应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达到8种以上。有长春市弹簧厂等5户集体企业达到一类企业标准,长春市第二印刷机械厂等10户集体企业达到二类企业标准,占全局集体所有制企业总数的51%。
  1986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七五”期间要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资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作为考核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指标,并提出了国家特级企业、国家一级企业、国家二级企业和省级先进企业的主要标准,吉林省和长春市又制定了省预备级和市一级、二级的标准。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采取分期分批升级达标,深入企业搞好指导和服务,企业对照《企业升(定)级考评内容及要求》进行整改。成熟一个评审一个,采取“累进式”方式进行。1986~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不含仪器仪表)企业经国家、省、市企业管理办公室的审批,长春拖拉机厂被定为“国家二级企业”,长春机车工厂、发电设备修造厂、吉林柴油机厂、长春客车工厂、一三三厂、营城煤机厂、省探矿机械厂、长春轻工机械厂、长春开关厂、长春电炉厂、变压器厂、一机床厂、二机床厂、电动工具厂、水泵厂、省动力机械厂、市纺织机械厂、水箱厂等18户企业被定为“省级先进企业”,其中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属企业8户;长春消防器材厂、吉林省光明仪器厂、长春印刷机械厂、量具刃具厂、起重设备厂、仪表机械厂等17户企业被定为“省预备级企业”,其中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属企业10户;长春市东方机械厂、阀门厂、电机厂等12户企业被定为“市一级企业”,其中市机械局属企业5户;长春市标准件厂等11户企业被定为“市二级企业”,其中市机械局属企业1户。三年累进定级59户,占长春市机械工业国有企业总数的62.77%。
  二、企业管理的改革
  在中共中央《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指引下,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系统,从1984年5月开始,先后对企业管理进行了五项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
  1.改革企业管理体制
  1985年5月,长春电动工具厂、锅炉厂作为长春市的试点单位推行厂长负责制,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又选了长春市电线厂、电器控制设备厂、标准件厂为试行厂长负责制的单位,探索了路子,总结出了经验。按照中共长春市委(1985)1号文件,1985年上半年机械局有18家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全局所有企业都推行了厂长负责制,废除了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的旧管理体制,确立了厂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和行政指挥权,实行厂务会议制度、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企业管理由厂长统一指挥,党委保证监督,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新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和消除了过去企业管理无人负责、无法负责、无力负责的弊端。
  1986年3月,根据国务院[1985]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机械局所属企业中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全局27户全民预算内企业分两批推行。第一批有长春一机床、二机床、电炉、电动工具厂等10户企业,先行试点。其余17户企业从7月起实行,厂长的任职期限:第一批为5年、第二批为4年。目标内容有产值、利润、销售收入、质量、成本(包括物资消耗)、资金占用、劳动生产率、固定资产重置等十多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又要有保证目标实现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其中包括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产品创优、现代化管理、智力开发、职工培训、集体福利、安全文明生产等措施。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局长和厂长在责任书上签字(举行签字仪式),市企管办、局、厂各一份。在企业内部,厂长任命中层干部,并与各科长、车间主任签订科长、主任的任期目标,从而形成了层层包保的经营管理体制。
  2.改革经营管理
  划小核算单位,很多企业设立了分厂,兴办劳动服务公司,开办修理部,第二机床厂成立了安装工程队、汽车运输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联合经营,在市内、外地与其他单位开办销售网点和产品维修部,长春电动工具厂在外地建经销、代销、维修部达59个。
  多种经营,有相当多的企业广开门路,开辟经营渠道,东方机械厂办起了经营家电产品的兴华商场,水箱厂办起东风汽车销售部,长春量具刃具厂办起了俱乐部。
  3.改革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988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在长春二机床厂和粉沫冶金厂进行了公开招选厂长的试点,之后又在长春电炉厂等12户企业实行了招标选聘厂长,机械工业配套公司也在长春市第一磁电机厂等5户集体企业和3户厂办集体企业中实行了招标选聘和租赁承包,长春拖拉机厂、起重设备厂、电动工具厂在分厂、科室实行了中层干部招标选聘,打破干部管理的“终身制”和“铁交椅”。1987年开始,在相当多的机械工业企业中实行了劳动合同制,进行了优化劳动组合,建立厂内待业制度。
  4.改革了分配管理制度
  实行经济承包、按劳取酬。企业的承包、企业内部的承包形式也日益发展和深化,管理更加科学和完善。1984年企业主要领导人与局口头承包,只包产值、利润两项。1985年企业对主管局实行连锁承包,有6项指标,年终考核,逐项奖罚。1986年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向主管局签定综合承包合同,考核中加重了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质量的考核力度。1987年,主管局同市财政局承包,然后再同下属企业承包,由过去的一种发展为四种:一是上缴利税大包干,超额部分留给企业;二是上缴利税递增包干;三是分段包干,分挡按比例分成;四是挂帐损失弥补包干。1988年,企业与主管局的承包形式有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税定额包干、自补流动资产损失包干、免缴利润承包等4种。机械局分别有18户、2户、3户和3户。
  1984~1988年企业内部推行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有:百分考核、超时计奖、综合承包、单项承包、利润分成、无限记件、工资浮动等形式。个人对班组有任务承包、工时承包、计件承包。
  工资管理制度上从1985年后,机械工业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的办法。在工资结构上分为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会工资、
  补贴、奖励工资。岗位工资向苦、脏、累岗位倾斜,奖金分配上拉开了档次,消灭了“大锅饭”。
  5.改革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采取集中审批,分口承包专项资金的办法。供应部门承包物资储备资金,推行计划控制、比价采购。销售部门承包成品储备资金和销售收入。生产部门承包半成品和外协件的资金占用。严格实行节 奖超前,与奖金挂钩。
  实行厂内集资,引入风险机制。市机械局1988年有7户企业实行了全员风险抵押,4户企业实行了中层干部风险抵押,3户企业实行了集资或入股,1988年,全局共集风险抵押金和集资款311.22万元,把企业的经营好坏与职工的个人利益挂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企业管理的全面整顿和改革,促进了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的发展。1982~1988年产值和利润持续稳定增长,连续7年创历史最好水平。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1956万元,比整顿前的1981年(16681.3万元)增长2.71倍,平均每年以20.9%的速度递增;实现利润5068.8万元,比1981年(106.7万元)增长46.5倍,平均每年以173.8%的速度递增;而且效益的增长速度比产值的增长速度高出7.31倍。开创了长春市机械工业系统有史以来的最好时期。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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