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及其内部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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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839
颗粒名称: 一、主管部门及其内部机构
分类号: F426.4
页数: 7
页码: 389-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1948年10月至1988年长春特别市政府工业的主管部门及内部机构的沿革情况。
关键词: 工业 长春市 机构

内容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长春特别市政府工业局成立。1949年6月改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7月经中共长春市委讨论决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与长春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合并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建设局。1950年6月,为了适应经济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领导,中共长春市委将建设局的工业部分分出成立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负责本市地方工业企业的具体领导。1955年2月,经中共长春市委同意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改为长春市工业局,负责对长春市的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工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私人工业发展方向的指导。1956年,由于私营工业全部改造为公私合营工业,为了加强对公私合营企业的领导,年初成立了机械制造公司、五金制造公司、设备动力制造公司等。并相应的撤销了私营企业管理处。1956年3月,为了加强专业管理,长春市工业局分为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第一工业局负责管理全市地方机电与建筑材料工业(不包括手工业)。1958年“大跃进”时期,长春市机械工业遍地开花,农机厂、机械厂纷纷建立,为了加强对机械工业的领导,1959年3月将第一工业局改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全地区地方机电工业。由于高指标,基本建设盲目上马,重复生产,企业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下降。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工业进行调整。1961年12月,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改为长春市重工业局,接管了长春市冶金局的业务,同时对企业实行“关、停、并、转”。重工业局直属31户企业调整到17户。1963年全市工业企业贯彻“工业七十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以厂长为首的三级行政指挥系统,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到1965年,企业管理走上了正常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春市重工业局组织机构遭到严重冲击,被迫停止工作。1967年12月~1969年6月,长春市重工业局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6月,成立了长春市重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取代了重工业局的职权。1970年9月,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同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局成立,取代了长春市重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1973年5月为加强专业管理,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局改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各方面工作得到了加强,特别是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使长春市机械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加强。1983、1984两年长春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和汽车工业公司先后从长春市机械工业局中分出,长春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改为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公司(相当于局级)。1984年末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直属企业有24户,其中4户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试点,1985年全面铺开。1986年又在10户企业中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6年为加强全市机械行业管理,将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改名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对长春地区机械工业企业实行行业管理。1988年10月28日,长春市光学仪表工业公司改为长春市仪器仪表工业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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