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业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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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7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业沿革
分类号: S220.6
页数: 7
页码: 48-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行业沿革,主要产品有脱谷机、中耕机、水田除草机、水田点播机、农用水泵及其他农具。
关键词: 长春市 农业机械 制造工艺

内容

清朝以来,铁匠铺早在长春相继建立,从事锹、镐、锄、镰、铧等传统手工业农具的生产,以满足当地农业生产活动的需要。
  1930年后,外国资本大量涌入。1933年12月至1942年3月间,日本、朝鲜在长春先后办起农具制造及修理工厂13户,其中日本人开办的有泰东制作所等11户,朝鲜人开办的有彬山产业株式会社等2户。全部公称资本金5480000元(伪币),职工890人。主要产品有脱谷机、中耕机、水田除草机、水田点播机、农用水泵及其他农具。1934年产农机具350台(份)。1940年产农用水泵及其他农机具250台(份)。1941年产水田除草机、水田点播机及其他农机具720台(份)。1942年产脱谷机及其他农机具375台(份)。1945年上半年,长春市从事农机具制造及修理的企业发展到16户,多为日本人和日伪工厂。主要产品有中耕机、小羊犁、水稻点播机、除草机、脱谷机、捆草机、农
  用水泵等。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日本人开办的工厂倒闭。1946年7月,长春市所属各工厂财产清册记载:生产农机产品的工厂仅有广大铁工厂和大同铁工厂。主要产品有轧豆机、量大米用机、马车架、铁铧等。1947年所有工厂全部停产。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位于长春市和顺区乐群街的长春市政府铁工厂(原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第一铁工厂)恢复生产,年产农机具200台。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对农机具的需求日趋增长,同时对农具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1950年2月28日,吉林省举办了农业生产展览会,展出了各种农具,同年5月18日,吉林高作除草培土犁等在北京中南海新式农具展览会上展出,促进了新式农具的生产和推广。
  1953~1957年,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和中共长春市委的指示,长春市地方工业组织了农村调查访问团,深入长春周围各县调查农村需求情况。通过调查,提出了50种农机具新产品的试制计划,规划了8个公私合营企业专业制造农机具。这一时期,长春市试制生产耕种、植保、收获、农用运输、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10余种,加快了长春市农业机械由传统手工农具向改良农具、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农具过渡。
  1958~1960年,根据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要求,为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进程,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长春拖拉机厂开工兴建。同时,长春市机械行业一部分工厂又先后改建分出,承担农机制造任务。1958年上半年,为了支援全省农业大跃进,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有12个厂承担了双法兰盘、铸铁管、螺栓、凸型水泵、锅驼机等农业水利排灌机械产品生产任务。据1959年5月份统计,长春市机械工业局系统归口管理企业生产农机产品的有18户(不含拖拉机、农业泵、柴油机等制造厂家)。基本概况见下表:
  这个时期,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得到空前发展,但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机械化、半机械化农机具制造业一哄而上,一些产品粗制滥造,盲目推广,无法使用,造成积压。
  1961年,长春市农机工业生产布局作了重新调整。大部分机械化、半机械化农机县生产企业人员精简下放,部分农机产品停止了生产,转入其他工业产品的生产或传统的手工业农具的生产。同时又分厂、合并、新增建了一部分农机生产企业。1962年末,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基本形成了以拖拉机和拖拉机配件制造为主的新的生产格局。主要企业有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长春市拖拉机配件厂、长春市水箱制造厂等8户,主要产品有铁牛——40型拖拉机和拖拉机配件。196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957年不变价格)1053.7万元,主要产品产量:中型拖拉机9台,拖拉机配件309万元。
  1964年,作为全国农机制造大型骨干企业——长春拖拉机制造厂,被国家农机部确定为基建企业,停产搞基本建设,使全市农机制造工业总产值下降。196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957年不变价格)586.4万元,比1963年减少19.3%。1965年3月,国家第八机械工业部作出撤销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为基建企业,恢复为生产企业的决定,使长春农机制造工业得到了发展。196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957年不变价格)844万元,分别比1963年和1954年增长13.9%和30.5%。
  1966年,为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决定将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作为国家建设的重点项目,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工厂建设受到了影响。1969年,吉林省再次考虑柴油机、拖拉机上马问题,发展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1969~1976年,长春市新建开工的企业有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现吉林省动力机械厂,列入柴油机及锅炉制造一章中)、榆树县手扶拖拉机厂、长春市朝阳区液压件厂(现长春市车灯厂)、农安县汽车拖拉机配件厂等16户。1976年主要产品产量:中型拖拉机6006台,小型拖拉机510台,拖拉机配件2060万元,粉碎机4411台,磨米机2966台,磨面机194台,铡草机1679台,脱粒机2921台。实现工业总产值11727万元。
  1977~1978年,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又一次大干快上。1978年末,中央、省及长春市计划内农机产品生产企业达47户(不含柴油机和农业泵生产厂)。其中拖拉机制造企业2户,拖拉机配件生产企业17户,脱粒机等其他农机生产企业28户。其主要产品产量:中型拖拉机7610台,小型拖拉机1028台,拖拉机配件2738万元,粉碎机3945台,磨米机2403台,磨面机568台,铡草机
  2261台,脱粒机2553台,通用四行播种机250台,机引四行中耕机251台,机动插秧机500部,铲趟机2000台,农用拖车777辆,农机具配件1277.62万件/1146.8吨。197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970年不变价格)12311万元。1977、1978两年由于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在发展过程中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致使农机制造工业企业重复建设、遍地开发,造成全行业“长、散、乱、差”和连年亏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市农机制造业拨乱反正,从实际出发,放慢了农业机械化速度,围绕“上质量、上品种、上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调整、整顿、改革、提高”的方针,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使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充满了活力,得到了健康发展。1979年初,吉林省调整了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布局,确定榆树县手扶拖拉机厂为转产企业,重点保护大、中型骨干企业,使长春拖拉机制造厂提前全面完成全年计划,扭转了连续13年亏损的局面。1980年,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为满足农业生产对东方红—28型拖拉机的需求,及时调整了产品结构,形成了万台东方红—28型拖拉机的生产能力。1982年,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又根据农村市场的发展变化,及时试制生产出小型(长春—12型)拖拉机,投入市场后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以长春—12型拖拉机为龙头,联合了省内外城乡机械工业企业93户实行协作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长春—12型拖拉机产量翻了一番,并取得了国际标准证书和许可证,连续荣获优质产品称号。1983年,长春市拖拉机配件生产企业经营形势开始好转,经济效益有所提高。长春市水箱制造厂盈利14.2万元,比1982年增加31.4万元;长春市拖拉机灯具厂(现长春市车灯厂)盈利16.2万元,比1982年增加12.3万元;长春市拖拉机配件厂盈利44.5万元,比1982年增加2.6万元。同时,还有一批适销对路的小型播种机、脱粒机、中耕机、锄草机、磨米机和人力插秧机等配套供应农村。
  1983年后,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长春市水箱制造厂等单位通过引进世界先进技术,部分产品性能、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对于生产和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搞好内联外引和企业改造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同时,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组织结构进一步扩大,1983、1984年,具有相当规模的吉林省大华机器厂和东北齿轮厂两个“三线”工厂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先后由吉林省蛟河县和辉南县迁入长春。历经几年的动迁建设,1988年,分别形成年产40万台手摇式玉米脱粒机和百万只拖拉机齿轮、花键轴的生产能力,
  为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39年来,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在传统的手工业农具生产的基础上,从小到大,几经波折,形成了以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东北齿轮厂、长春市水箱制造厂、吉林省大华机器厂等骨干企业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成龙配套的工业基础。1988年末,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拥有企业36户(不含柴油机和农业泵生产厂),其中大型企业1户,中型企业2户,小型企业33户;全民所有制企业23户,集体所有制企业13户;拖拉机制造企业1户,拖拉机配件生产企业15户,脱粒机等其他农机产品生产企业20户。这36户企业拥有职工1676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00人。主要设备4494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2390台,锻压设备372台。主要产品有中型拖拉机(4种),小型拖拉机(3种),拖拉机配件(10种),脱粒机、粉碎机等其他农业机械(5种),共22种。其中评为部优质产品的有:长春—12型、长春—40型、东方红—28型拖拉机,长春—12型拖拉机齿轮,长春—40型拖拉机水冷却散热器,x195拖拉机活塞,195系列拖拉机连杆螺栓,长春—12型拖拉机前照灯,拖拉机离合器弹簧,TIS——01A型手摇式玉米脱粒机,2吨农用拖车、挂车,325型力车圈等。1988年,长春市农机制造工业36户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不变价)33358.2万元。在36户企业中,吉林省机械工业厅归口企业有13户。其中部骨干企业1户,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部重点企业2户,东北齿轮厂和长春市水箱制造厂。13户企业全部职工136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78人。主要生产设备3487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1834台,锻压设备265台,铸造机械141台。全年工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30928.4万元,其中出口产品产值172.3万元,优质品产值22468.8万元。全年产品销售收入38508.2万元,利润总额1654.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1199.4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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