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711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K293.41
页数: 12
页码: 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机械工业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分散。284户企业分布在十几个部门条块分割,力量分散,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比较严重,专业化协作进展缓慢。二是机电产品品种少,适销对路的品种发展缓慢,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不快,尤其是县、区属以下企业。名优品种不多,市以上优质产品仅占产品总数的17.9%。三是出口的机电品种太少。四是绝大多数企业的技术基础薄弱,企业管理经营水平不高,技术改造进展慢,新产品开发设计能力不强等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概述 地方志

内容

长春宣统元年(1909年)开埠以后,汽机、电力输入,一些机械工场随之创建。1907年12月日本商人和登良吉在长春开办和登洋行,生产经营水暖器材(铸件)等铁工业。1909年9月日本人猪口质重开办猪口铁工场,从事机械修理。1922~1926年间,日本人又相继开设槌田、吉川、谷间、楠田、长春、山事商会、住吉等7个铁工所,从事水暖铸件、零星加工、铁家俱等制造。长春民族机械工业始于1915年。当年9月中国人王作舟出资2000元,在商埠地大马路12号率先办起振东铁工厂,从事大锅铸造。据1922年11月出版的《长春沿革史》记载,1921年4月民国政府筹资大洋172308元,在长春东门外创办吉长铁道工场,从事蒸汽机车修理,日产额316元。民国11、12两年(1922、1923年)《长春县农商统计调查表》记载:1922年长春铁制器制造工厂15户,职工95人,年产各种铁制器19800种,价额23760银圆。1923年达16户,职工96人,年产各种铁制器20900种,价额24770银圆。1926年7月~1930年12月,相继创办起四业兴、源发电镀、长立顺、魁利金等8户民族铁工厂。资本金共计32000余元,从事生产铸铁(大锅)、织布机、制面机、榨油机、水泵等产品及机械零件加工和机械修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定长春为国都“新京”,于是伪国都的城市交通、道路、上下水、电台、通讯、飞机场等设施一拥而上,人口骤增,城市规模迅速膨胀,给机械制造业带来一时“繁荣”。据《新京工业の趋势》记载:1932~1936年,“新京”新增机械制造企业协和铁工所等37户,其中民族工业仅有福聚铁工厂等5户。在全部机械制造企业中,主要生产水泵、通风机、浮选机、卷扬机、印刷机、织布机、制面机、榨油机、锅炉、水门、阀门以及铸铁件等。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一方面扩大侵华战争,另一方面则加紧掠夺东北及长春资源。从1937年起开始推行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和“重要产业统治法”,并把重要产业都集中控制在“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手中,从而垄断着整个东北经济。出于统治者的切身利益和所谓国都特殊条件,在长春绝不准开设大型工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长春机械工业的发展。但是,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达到掠夺长春农副产品、林业、矿产资源之目的,积极发展为其服务的小型工厂,到1940年止,长春机械制造工厂发展到146户,从业人数2966人,年产值2581.4万元(按1959年价值折合)。此期间脱谷机、中耕除草机、水田除草机、点播机、制材机及照明器具等新产品相继问世。
  1941年12月1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伪满洲国政府紧急宣布“国家总动员法”,一切都置于战争轨道。故此间,1941~1945年长春机械工业生产企业与1940年相比仅增长15.1%。沦陷末期,长春机械制造业共有企业178户,设备总容量3255匹马力,职工总数7570人。企业按其资本所属:日本人开办的工厂108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0.67%;中国人开办的工厂63户,占总数的35.39%,中日合办工厂5户,占总数的2.81%;韩侨产业2户,占总数的1.12%。在178户企业中,生产机器类产品(集中垄断在日本人开办的企业里)有48户,占工厂总数的26.97%;生产水暖等铸件产品及铆焊、修理打杂的有116户,占工厂总数的65.17%;生产电器类产品的有14户,占工厂总数的7.87%。上述企业工艺设备落后,生产能力低下。铸造为冲天炉和手工落地造型,锻工用手锻,根本没有什么设备。切削加工是天杠集中传动着皮带车床、钻床、刨床、铣床,产品无图纸,完全是看样看件凭经验生产;生产小型皮带车床为最精产品,大〓式五号铸铁锅炉、〓600公厘的闸板水门为最重最大产品。
  沦陷时期的长春机械制造工业,虽然较沦陷前在工厂户数、职工人数以及产品品种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垄断、限制,重要产业均由日本人所把持,使中国民族工业完全处于从属地位,限制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生产能力薄弱、工艺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下。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长春市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愤慨,全市日本人开办经营的机电工厂均遭破坏。但是1945年8月15日至1946年10月间长春民族资本却得到了一定发展,并以其为主体组成了长春市铁工业同业公会,会员有122个,所在地的商号为兴亚工业股份公司。当时铁工业主要企业有:东安、庆华、福利、魁利金、振东、利成、大成、万兴长、德顺、鸿昌泰、新盛、信和、复东、公正工业等33户。1946年10月,国民党长春市政府、东北生产管理局长春分局接管了日伪机电工厂39户。其中,改为市府直营的有市府度量衡工厂(原满洲计器株式会社长春工厂、三兴铁工厂)、市府水道工厂(原新兴造机株式会社)、市府金库工厂(原熊平商行)等3户,市管民营的有光华、大同铁工厂等13户,省营工厂1户,吉林省机器厂(原浅川制作所、皆川机械铁工厂、山崎铁工厂),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长春分局交由国民党长春市政府管理的有2户:长春市政府第一铁工厂、矿山机械厂。1947年3月国民党政府、东北生产管理局长春分局对兴亚工业股份公司等11户企业实行了租营与合营。官办企业具有官僚资本性质,市管民营和租营企业则是官有商办,合营企业则是官商合办,成为官僚资本与民族资本的新混合体。1947年10月17日长春市全城断电、停水、工人逃亡,所有工厂停工倒闭。
  1947年10月~1948年10月,长春市机械工业不但没有得到发展,反而在国民党政府残酷的“杀民养军”政策下,厂房、设备等遭到严重破坏。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长春特别市政府从敌伪接收过来的机械工厂68户,只有义丰铁工厂、度量衡厂的厂房和设备较为完整,义大、盛彬、庆华、福文等私营企业破坏较轻,其他厂房千窗百孔、院落杂草丛生、荒芜一片,设备破烂不堪。解放后的长春机械工业就是在这样一种破乱摊子的基础上,开始重建发展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积极恢复和重点发展方针指引下,被敌伪和国民党破坏了的长春机械工业企业得到了迅速恢复,并又新建了一批机械工厂。1952年工厂数增加到210户,是1948年长春解放时的3倍,职工5989人,是1948年长春解放时在册职工的5倍,占全市工业职工人数的15.24%。国营企业6户,其中,中央企业2户(机械十九厂、科研仪器厂),地方企业4户(电气器材制造厂、度量衡厂、机械厂、小五金厂)这6户老企业不仅为全市机械工业培养了大批行政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而且以其为基础,发展了一批新机械工厂。1949年10月至1952年,长春市机械工业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现有基础上,迅速向企业化迈进”的新目标,在企业内部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制订年度生产财务计划,改独立会计制为经济核算制,查定生产能力,标定工时、台时、原材料、辅助材料定额,推行“本票制”和限额领料制度,在工人中进行技术考核,实行八级工资制或计件工资,以工艺为对象组织设备集群式生产或有节奏按指示图表组织生产等等,提高了生产工作效率。1952年长春市机械工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83.4万元上升到856.9万元,增长9.3倍,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33%,主要产品品种由1949年的3种增加到10种,由只能装配台称、制造木杆称、铧子、暖气片等简单产品发展到能够制造工业水泵、变压器、大型衡器、互感器、压力表等较复杂的产品。同时,长春市私营机械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在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商业采取的保护和扶持政策下,得到了一定发展。1952年私营机械工业企业由1949年的46户(不完全统计)增加到92户,增长了1倍,从业人员由471人增加到1354人,增长了1.9倍,工业总产值由74.6万元增加到471.7万元,增长了5.3倍。
  1953—1957年随着国民经济有计划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和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客车工厂、长春机车工厂、国营吉林柴油机厂、长春发电设备修造厂、国营二二八厂(现东北光学仪器制造厂)、长春仪器厂(现长春试验机厂)等骨干企业在长春兴建、筹建、扩建,给长春市机械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一五”时期为满足地方基建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为了保证汽车厂建设和协作配件的需要,长春市地方机械工业改扩建了汽车配件、随车工具、度量衡、机械、电材、电线总成、汽车修理和部分公私合营机械工厂。同时在全国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推动下,长春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长春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安排和改造方案》,推动了全市私营工业改造和公私合营工作全面有序地展开。长春市第一工业局(现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归口改造的私营机械工业企业共202户,从业人员2359人,分别合营到机械、五金、设备动力等公司,实行必要的生产改组和合并,改变了原私营企业规模小(从业人员多数为5~10人)、经营分散、管理落后的状况。到1956年上半年,全市202户私营机械工业企业经改组合并成为19个核心厂。其中机械公司83户改组合并为9个核心厂,五金公司59户改组合并为6个核心厂,设备动力公司60户改组合并为4个核心厂。长春市机械工业私营企业于1956年全部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完成了私营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从而根本改变了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1956年8月给96名资方人员安排各级领导职务。其中正副厂长41人,科股长、车间主任55人。同时长春市政府投入基本建设资金40万元,扩改建长春市新光印刷机械厂等7户合营企业,国家为合营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发放银行贷款,安排了锅铊机、煤气机、解放式水车、无井水车、喷雾器、水暖零件等几十种固定产品的生产,原一些生产任务长期“吃不饱”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变成了“吃不了”,常年亏损企业也有了盈余,大大显示了合营企业的优越性。
  “一五”时期,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长春市机械工业,首先围绕为“一汽”协作配套,将长春市小五金厂、市机械厂、电气器材厂转产、扩建为汽车配件、随车工具、汽车座垫靠背、汽车电线总成等生产厂或车间;其次为适应市场需要,迁厂扩建了电气器材、度量衡等5户企业,在伪满铁道工场旧址合并新建了长春市机械厂(今电炉厂前身)。再其次为支援农业生产和生活需要,扩建了动力机械等4户企业。使长春市机械工业基本形成了加工型工业生产体系。1957年主要产品:工业水泵年产量比1952年增长了2倍,变压器增长18倍,大型衡器增长53倍,互感器增长21倍,压力表等其它产品产量也大幅度提高。同时还有标准天秤、工业锅炉、起重工具、汽车配件、汽车随车工具、电线总成、农业泵、水轮发电机、锅铊机、煤气机、解放式水车、无井水车、煤气表、专用衡器、锻压设备、低压阀门、高压隔离开关、铸字机、金属切削机床、材料试验机、气象仪器等266种新产品试制完成,有的投入批量生产。这些新产品的试制和投产,不仅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了大量的工业产品,而且也促进了机械工业自身的发展。改进了长春市机械工业产品结构不合理部分,减少了零部件粗、笨、废品率高等现象。仅1957年一年节约各种金属2025吨,占成本总额的25.9%。同时还建立了工艺路线,重新编制了工艺文件,按企业大、中、小批生产类型有区别的进行管理,从而克服了1955年以前产品质量低、成本高、浪费大的现象。企业效益显著提高,1952~1957年五年中,长春市机械工业为国家积累资金3054.5万元,是工厂投资的3倍。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职工生活福利得到进一步改善。1957年职工工资年平均每人689元,比1952年增长36.9%,地方国营企业提高43.5%,公私合营企业提高10.34%,新建家属和集体宿舍39615平方米,建立12个托儿所,18个医务室,11个浴池,22个俱乐部。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普遍实行了劳保。激发了长春市机械工业广大职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前一年零四个月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发展水平。1957年末,长春市机械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319.5万元,是1952年的6.2倍,机械工业产值占长春市全部工业产值的8.3%,比1952年增长了4.97个百分点。
  1958年国民经济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正确的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普遍愿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长春市机械工业的发展。长春拖拉机厂和国营长春机械厂(133厂)这一年开始兴建,同时,长春客车工厂、长春机车工厂1959年也相继竣工投入生产。但是,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采用政治运动方法搞经济建设,不顾实际的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等错误思想严重泛滥,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给长春市机械工业生产带来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全党全民大办工业,1958年大跃进以来,长春市各机关、工厂、学校、街道兴办681户大小机械工厂,在“一大二公”的思想支配下,大搞所有制升级,把第一铁工业生产合作社等一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14个地方国营机械工厂,由手工业的集体所有制升级为地方国营企业。为保证钢铁“元帅”升帐,大炼钢铁成为全市中心工作,从而掀起更大的跃进。长春市机械工业为保证钢铁任务的完成,仅用2—3个月的时间,生产高炉、转炉等冶金设备5262台(件),机器总重量达一万多吨,占全省生产量的70%,相当于1957年半年的工作量。这些设备当冶金工业调整下马后,却变成了一堆废铁,损失5000余万元。
  1958—1960年,长春市机械工业由于盲目地追求高速度,使得工业产值不断增长,1958年为1957年的2.17倍,1959年为1958年的2.74倍,1960年为1959年的1.64倍。但是打乱了整个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使得经济建设比例关系严重失调,造成机械工业任务大、能力小、设备严重失修、产品质量下降、经济效益很低的局面。1961年完成产值19486.2万元,比1960年下降62.44%,1962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5727.7万元,比1961年下降19.29%。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使国民经济进入了调整阶段。长春市机械工业调整主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61~1962年,采取大幅度调整,缩短战线,关停并转一批企业,压缩企业规模,精减职工队伍。实际上是“退”。第二阶段,1963~1965年,重点是填平补齐,使产品成龙配套,加强基础工作,调整好为农业、轻工市场服务的生产比重,求得在新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
  根据上述步骤,1961年6月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定为缓建单位,1962年长春市重工业局(现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系统由年初31户企业调整为17户,长春市重工业局系统和长春客车工厂等8户国省营大型企业精简职工19897人,其中重工业局系统精减职工7620人,比1961年末减少44%。职工队伍精干了,技术力量加强了。调整前后对比,1~3级工人由46%降为37.4%,四级以上工人由54%上升为62.6%。理顺所有制关系,将1958年升为地方国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又转为集体所有制。本着行业归口原则,将汽车工具、汽车配件、座垫靠背等厂移交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成为分厂。同时还将1958年下放交区管理的15户企业收回市局。
  经过两年调整,1963年机械工业生产开始回升,到1965年全面好转。使长春市机械工业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1958年以来兴建、改建和扩建的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国营长春机械厂、长春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消防器材厂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相继竣工投产。新老企业围绕铁路客车、水泵、印刷机械、机床、空气压缩机等拳头产品,积极开发新一代产品,产品品种和产品产量逐年增加。1965年产铁路客车108辆,而1962年仅产1辆;工业泵1331台,是1962年的3倍;空压机1354台,是1962年的22倍;起重设备315吨,而1962年仅产1吨;消防车81辆,是1962年的10倍;互感器3362只,是1962年的9倍;变压器72740千伏安,是1962年的2倍;交流电动机18755千瓦,是1962年的2倍;内燃机商品量270700马力,是1962年的5倍;工业锅炉58蒸吨,是1962年的5倍;材料试验机639台,是1962年的2倍;气象仪器267万元,是1962年的7倍。1963—1965年,长春市机械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28%的速度增长,196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9044万元,比1962年增长84.67%,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的18.76%,比1957年增加10.46个百分点。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导致长春市机械工业企业管理混乱,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废除,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67年工业总产值23999万元,比1966年下降34.54%,1968年工业总产值18185万元,比1967年下降24.23%。1969年企业领导在盲目追求产值、产量指标思想支配下,工业总产值开始回升。1969年全市机械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1738万元,是1968年的2.3倍。1970年长春市为贯彻国家计划会议精神,提出“立足于打仗,着眼于发展”,以加强战备为主要内容的“三要”“五大搞”的奋斗目标。即长春工业要翻身,长春工业要飞跃,长春工业要支援农业;大搞基础工业,大搞“五小”工业,大搞产品革命,大搞设备革命,大搞综合利用。新建改建了长春轻工业机械、吉林省建筑机械、长春市医疗设备、长春第四机床、长春市纺织机械等工厂。全市共计新建改建全民所有制企业42户,集体所有制企业101户。此期间,长春市机械工业不但没有飞跃、翻身,反而经济效益下降。1971、1972两年,县、郊区新建的32户农机修造厂,因任务不足,个个亏损。1970—1974年长春市组织的农机产品大会战,损失更为严重。链轨拖拉机因资金技术条件限制,夭折了;2105柴油机、水稻动力插秧机、手扶拖拉机,因产品质量不过关,下马了;长春市标准件厂轴承车间、二轻农机轴承厂、农安、德惠的轴承厂却因产品质量低劣而停办了。1970—1976年仅小农机一块,投资1200万元,亏损2300万元。1976年全市机械工业总产值84029万元,1967—1976年,十年平均每年增长速度为6.37%。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仍处于常年亏损之中。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1978两年,长春市机械工业本应得到稳步发展,但由于对“四人帮”干扰破坏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十年动乱所遗留下来的思想影响没有进行认真清理,对于经济工作急于求成,搞高指标、大计划,致使长春市机械工业再次步入徘徊之中。
  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长春市机械工业开始步入新的发展时期,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结束了1976年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工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给企业创造了发展生产的良好环境。一是调整机械工业企业。长春市机械工业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理顺各种经济关系入手,按照经济合理、专业化协作原则,加强短线、压缩长线、截长补短,关停并转了17户市县属机械工业企业,其中一部分企业转为轻工市场产品和国营大工业产品配套;采取有价补债措施,扩大长春电炉厂、变压器厂等企业生产规模。二是调整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为了便于管理,将汽车和仪器仪表两个行业从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划出,分别成立汽车和仪器仪表工业局,对县区属171户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计划实行归口管理。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了部分企业的产品结构。加强对小四轮拖拉机、导轨磨床、工业锅炉、电炉、变压器、印刷机械、摩擦焊机、电动工具等名优产品和短线产品的生产。对铸造、锻造、电镀和热处理等四大工艺进行了专业化调整,成立了专业化生产协作厂点。三是积极推行各种改革措施。在企业内部实行了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并扩大了企业自主权。长春第二机床厂等大多数企业推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各企业逐步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化,树立了经营观点、市场观点和竞争观点,在企业建立了一系列符合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四是广泛开展了跨地区、跨省市的横向经济联合。1985年开始,长春市机械工业部分企业与上海、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城市建立了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组建了以铁路客车、拖拉机、工业锅炉、水泵、汽车起重机、电动工具为龙头的企业群体,长春量具刃具厂、第一机床厂等与哈尔滨、上海等地名牌厂家挂牌联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扩大了生产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88年长春客车工厂、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等6户经济联合体龙头企业实现产值55756.6万元,比未开展横向经济联合的1984年提高92.5%,实现利润3832.5万元。与名牌厂家挂牌联合的长春量具刃具厂等2户企业,实现产值1940.8万元,比1984年提高60.9%,利润276.3万元,是1984年的3.4倍。五是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1988年与1978年相比,铁路客车增长1.6倍,平均每年增长16.3%;小型拖拉机增长61.5倍,平均每年增长6倍;内燃机商品量增长2.5倍,平均每年增长24.8%;印刷机械增长3倍,平均每年增长30.4%;工业锅炉增长2.3倍,平均每年增长23.4%;电弧炉增长0.47倍,平均每年增长4.7%;推土机增长151倍,平均每年增长15.2倍;水泵增长3.1倍,平均每年增长31.1%;风机增长3倍,平均每年增长29.5%;空压机增长1倍,平均每年增长10.2%;医疗器械增长3.2倍,平均每年增长32.2%;电动工具增长3倍,平均每年增长29.8%;材料试验机增长1.49倍,平均每年增长14.9%;气象仪器增长0.4倍,平均每年增长4.15%。长春拖拉机制造厂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摘掉了常年亏损的帽子,走上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之路。
  经过81年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新中国成立后39年的建设和发展,长春市机械工业取得了重大成就:
  其一,建立了具有相当规模、一定现代化水平、门类比较齐全的机械工业体系。新中国成立前,长春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大型近代化的机械工业根本没有。除极少数几个工厂能自行生产一些简单小批产品外(皮带车床、水泵、暖气片、水暖锅炉等),其余均系小修配厂,厂房简陋、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不能单独自制产品。长春解放前夕,厂房设备又遭到国民党政府的严重破坏,工厂全部倒闭停产。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机械工业得到了迅速恢复,不仅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壮大,而且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地方特点,新建了铁路客车、拖拉机、航空机载设备、电气设备、工作母机制造、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等一大批基础工业和新兴工业,形成了以铁路车辆、农业机械、电气器材等制造业为主,铁路客车、拖拉机制造业发达、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为城乡生产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了大量机械工业产品,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
  其二,生产后劲不断加强。1988年末,长春市机械工业实有企业284户,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8.83%,其中,大型企业8户,中型企业24户,小型企业252户;全民所有制企业94户,集体所有制企业190户。职工131060人,占全市工业企业职工总数的22.69%,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005人,工人63137人。固定资产原值146501.6万元,占全市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的21.23%。198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63792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的17.11%,比1949年上升15.39个百分点。实现利税18095.27万元。一些主要产品的年生产能力达到相当规模。到1988年末,铁路客车年生产能力上千辆,中型拖拉机4500台,小型拖拉机6万台,水泵5万台,消防车300台,机车修理550台,风机2500台,空气压缩机7000台,汽车起重机400台,电动工具4万台,金属切削机床2000台,金属材料试验机900台,非金属材料试验机1000台,气象仪器13000台,光学仪器6000台,印刷机械2000台,化工设备1500吨,电弧炉55台/1500吨,互感器3万只,变压器100万千伏安,交流电动机50万千瓦,内燃机商品量150万马力,工业锅炉3000蒸吨,压路机、推土机、吊管机、拖焊机、打洞机等工程机械550台/4500吨,高中低压阀门1500吨,标准件5亿件。同时一项项科技成果和一批批名优产品相继问世。全市机械工业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专利产品)28项,其中优秀新产品8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41项,其中优秀新产品57项;获市级科技成果奖102项,其中优秀新产品30项;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的有101项(不含仪器仪表),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有47项(不含仪器仪表),获市以上优秀产品奖227项,占全市工业1979年以来省级(含省级)以上优质产品总数的37.71%。其中获国家优质产品银牌奖12项,获部优质产品奖48项,获吉林省优质产品奖135项,获长春市优质产品奖32项。还有一部分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占重要地位,销往全国各地及欧、美、亚等部分国家,为长春市机械工业继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春市机械工业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分散。284户企业分布在十几个部门条块分割,力量分散,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比较严重,专业化协作进展缓慢。二是机电产品品种少,适销对路的品种发展缓慢,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不快,尤其是县、区属以下企业。名优品种不多,市以上优质产品仅占产品总数的17.9%。三是出口的机电品种太少。四是绝大多数企业的技术基础薄弱,企业管理经营水平不高,技术改造进展慢,新产品开发设计能力不强等等,都需努力加以解决。真正把长春市机械工业建成特色突出、结构合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出口创汇能力、协调稳定发展的基础产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