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化验室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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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661
颗粒名称: 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化验室的通知
分类号: X8
页数: 2
页码: 309-3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化验室的通知。
关键词: 长春市 建立 环境保护 监测化验室

内容

国、省营和市属企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是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现状、污染规律和发展趋势必不可少的手段,它为防治环境污染、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科学管理和研究提供依据。所以,建立环境监测化验室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我局对几十个工厂的调查,目前,仅有少数单位建立了环境监测化验机构,配备了少量监测化验人员,大多数单位未建立健全机构,有化验室的也没有承担环境监测化验任务,这对防治污染、研究分析环境现状带来一定的困难。为认真贯彻《环保法》和省环保局关于吉林省环境监测条例精神,要求各有关单位尽快建立环境监测化验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第一批建立监测化验机构的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监测化验机构的任务是负责本单位或本系统,排放的工业废水、有毒气体、废渣、粉尘、放射性等污染物的监测化验工作,调查环境污染现状与危害,综合分析和评价环境质量,建立污染源档案,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等。
  二、凡建立环境监测机构的单位,要制定监测制度。要求使用氰化物、铬化物、砷化物和汞等剧毒物质的单位,其排放的工业废水每月监测化验四次,排放其它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化验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三、第一批建立环境化验机构的单位,从一九八一年一月开始负责本单位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化验工作,要求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每月五日前将监测数据和资料报市环保局监测科。
  四、污染物的采样及分析方法,要求采用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为便于统一环境监测化验分析方法,我局拟在今年十二月上旬举办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短训班,请尽快抽调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第一批建立环境监测化验机构的单位名单。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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