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长春郊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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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64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长春郊区
分类号: X321
页数: 4
页码: 250-2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郊区自然生态状况和工业污染与治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环境保护 长春郊区

内容

一、自然生态状况
  长春郊区环绕市区周围,全区幅员面积1013.93平方公里。伊通河纵贯全区南北,雾开河、新开河流经东西两侧。
  郊区位于东部山地森林植被向西部草甸、草原植被的过渡地带,具有多种类型的生态环境,天然植被、野生动植物比较丰富。1800年以前,伊通河流域是蒙古游牧地区,土地尚未大面积开发,原始植被较好。1800年清政府在此地设立长春厅以后,移民垦荒者日众,天然植被逐年减少。
  民国元年(1912年),长春府林木管理机构将境内天然林地卖给富户或政府官员占有,每隔几年砍伐一次,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水土流失。民国20年(1913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后,对此地东南山区大面积的天然林乱砍滥伐。到1945年8月15日东北光复后,砍伐后的林地只剩下3215公顷(包括净月林场)。平原地区的村屯、沟坡、边沿、地头、房前屋后、坟墓地的杨、榆、柳树几乎全被砍光。
  由于人类的长期垦植和对林木的砍伐,郊区的原始植被已被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所代替。郊区东南部的低山丘陵区是疏林生态系统和沟谷林生态系统。这里的生态系统已不是原始的自然生态系统,而是经过人类开垦后的半自然状态下的生态系统。低山坡上生长着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缓坡平地被开垦为旱田,形成了旱田农业生态系统。河流沿岸水源充足的地方被垦为水田,形成了水田农业生态系统。西北的台地平原区,原为草原、草甸生态系统,现已被开为旱田和水田,成为旱田和水田农业生态系统。在被河流切割的河谷地上,还保留有沟谷林生态系统,此外还有以种蔬菜为主的城郊生态系统。
  为改善生态环境,经多年的植树造林和对原有天然次生林的保护,1988年郊区有林地面积17804公顷,其中农田防护林10997公顷,天然次生林和荒山荒地造林3320公顷,“四旁”植树3487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57年的5.7%,提高到1988年的14.6%。形成了防风固沙的绿色屏障,保护了水土,提高了地温。
  长春郊区境内现有草场分布零散。除西南有一些零星草场外,多集中在沿河流域及不能利用的洼地壕埂、丘陵荒山等地块上。主要生长一些裂叶蒿木蓼、三棱草、水稗等草本植物。草场面积4333公顷,占总面积的3.58%,其中天然草场2800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64.6%。
  野生动物兽类有:刺猥、黄鼠、松鼠、香鼠、灰鼠、花鼠、红背鼠(红眼耗子)、草兔、狼、狐狸、狍子、鹿、貉、狗獾(獾子)、豹猫(山狸子)共15种,其中狼、狐狸、狍子、貉、狗獾、鹿已濒临灭绝。上述动物主要分布在三道镇、农林、大南乡低山丘陵区。
  郊区现有坡耕地3407公顷,由于天然植被已不存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每年平均流失氮、磷、钾5.4吨。水土流失导致低产田增加。郊区第一次土壤普查白浆土面积为1987.6公顷,第二次土壤普查白浆土面积为2073.1公顷,增加4.55%。
  二、工业污染与治理
  郊区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市区污染物对郊区环境的污染,二是郊区本区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由于郊区地处城乡结合部,每年都接纳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一些地方成了城市垃圾的堆放场,严重污染附近的农田和地下水。一些大工厂排放的烟尘和粉尘,也对附近的村屯,农田造成危害。尤其是地表水污染更为严重。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长春市由西南部、汽车厂、西安大路、铁北小河-东安屯、市中心——永安桥,二道河子汇水区,每天直接或间接排放到伊通河的污水达20多万吨,另有相当一部分排入新开河。河水黑浊发臭,油迹斑斑,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伊通河全长382.51公里,郊区段75.5公里,两岸水田面积4.1万亩,这些稻田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郊区境内的煤矿、工厂和医院常年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及乡镇的垃圾、田地的废塑料等也对本区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1986年郊区工业污染源普查,共查出污染源306个,其中较大的是新立城煤矿,新立城第二煤矿,石碑岭煤矿、净月潭煤矿和长春市陶瓷总厂。全区共有大小锅炉128台,其中1~6吨的锅炉58台,年耗煤总量为6.394万吨,耗油0.71万吨,焦炭0.16万吨,燃烧废气直接排放。四个煤矿,市陶瓷总厂、春城医院、大泉酒厂等14家企业年排放废水量达135.7万吨。
  1985年以来,郊区由于乡镇企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所在地,噪声明显增加,重点企业平均超标26.5分贝。
  郊区企业多属规模小,基础弱的厂家。一些企业技术落后,生产条件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危害较大。郊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始于1977年,由区计委一名同志兼管,后移交区建委负责。1984年2月,郊区建委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保股,编制3人。1985年8月郊区成立环境保护局,编制5人。1985年郊区环保局成立以后,加强了环境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治理。
  1985年,为了解决电镀废水污染问题,对新立城镇先锋村、农林乡勤俭村、三道镇的和平村和三道村、永春乡的三扶化工厂、水泥管厂等8个电镀厂点进行了调整。尽管这些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但是由于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很大,对生产中产生废水又无治理能力,经请示郊区政府同意,关停所有厂点,组建郊区电镀中心,由长春市联合化工厂兼管,防止了电镀废水对环境的污染。
  1987年为了治理兴隆山镇的珍珠岩厂粉尘,采取了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郊区环保局扶持的办法,安装2台布袋除尘器治理粉尘,后因效果不好,决定将该厂搬迁。
  永春乡三扶化工厂,在软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油废水和废气,对附近耕地造成污染,每年赔偿损失300元,厂区北侧杨树枯死,2华里以外的义和屯农民对此反映强烈。郊区环保局为其贷款更新设备,不仅解决了中油跑冒滴漏,而且对中油废水进行了深加工,年产来苏儿40吨,仅这一项年可获利10万元。
  1988年,郊区环保局先后为郊区挂面厂、春城医院、郊区农业机械学校、郊区房产科、大屯镇、兴隆山镇珍珠岩厂、永春乡三扶化工厂、兴隆山金属熔炼厂、新立城镇三扶制革厂等贷款,帮助对这些企业的锅炉、窑炉进行改造,对污水进行处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1986年至1988年共处理污染事故15起,赔偿经济损失9700元。
  1987年,郊区环保局在兰家乡中心小学和长春市二十九中学开展了环境教育的试点工作。每年为学校订阅环境报刊和书籍,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试点学校利用学习时间每周安排一节环境保护知识课,并在美术课和其它有关课程中插进环境保护内容。在定期进行环境教育的同时,还利用团队活动,春游等形式开展环境教育,使学生们的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同学们能自觉地保护青蛙和鸟类,爱护花草树木,取得较好的较果。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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