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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县(市)与郊区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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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635
颗粒名称:
第八章县(市)与郊区环境保护
分类号:
TU984.17
页数:
38
页码:
216-253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与郊区环境保护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郊区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 九台市
一、自然生态状况
九台市位于长春东部偏北,距长春市45公里,幅员面积3100平方公里。九台市境内多山丘、台地,气候温湿,河流较多。有松花江、饮马河、沐石河、雾开河四水,自南向北穿越境内。历史上这里森林茂密,野生动植物丰富。
嘉庆八年(1803年)以后,随着东北“封禁政策”的逐步宽松和废除,关内移民陆续迁来九台,使这片人烟稀少的荒野逐步开垦为良田。
沦陷时期,九台市的林业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原始森林被大面积砍伐,森林覆盖率逐年减少。到1949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仅有9.1%。原来的一些青山绿岭变成荒山秃岭。
解放以后,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开发土地资源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战略措施。1949年~1964年间,共开垦荒地51305公顷,致使一些山地、坡地也开垦为农田。开垦荒地一方面增加了粮食的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另一方面也对天然植被造成破坏。九台市从南部波泥河、东北部上河湾向西,形成一条较为平缓的丘陵台地的森林草甸、草原植被。由于多年人为活动的影响,在植被结构和组成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如今只在局部的沟谷,丘陵顶部和坡地尚有零星分布的植被。
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人类对野生动植物的过量捕杀和采集,野生动植物数量、种类减少。
在80年代,比较大型的野生动物如熊、狼、狍子、狐狸、野猪等已经很少见到,其他一些小动物数量也在减少。1981年九台市年捕野兽、野禽创产值1.9万元,到1987年仅达0.3万元。
野生经济植物的数量也在逐年减少。如药用植物桔梗,1984年采集12800公斤,1987年只能采集到4800公斤;五味子,1984年采集1500公斤,1987年200公斤;防风,1984年全县采集7000公斤,1987年100公斤;龙胆草,1984年3500公斤,1987年1000公斤;紫胡,1984年2250公斤,1987年600公斤;车前子,1984年4300公斤,1987年900公斤。其他野生食用植物,野生酿酒植物,野生柴草等也都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1682年,清朝康熙皇帝曾到县内莽卡乡龙棚屯亲自撒网捕鱼,写下了《松花江网鱼最多颂赐从臣》诗。境内松花江原盛产淡水渔类。1942年,九台市松花江小锦州前锦江段,共有渔民68户,渔船76只,年产鱼1863000公斤,到1970年,全县14个公社仅捕鱼32000公斤。历史上,九台市江河水域共有鱼类70多种,到1987年统计,现存的鱼类只有47种,隶属于5目7科属。其中鲤科35种,占现存鱼类的76%,其他6种只在24%。经济价值较高的有鲢、鳙、草、鲤、鲫、鳊蒙古红、翘嘴红、红鳍和鳜鱼等十几种。
生态环境的破坏,还导致了水土流失、风灾、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加剧。
九台县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方,主要分布在东南部低山丘陵区。这个地区居4个大、中型水库上游,介于松花江和沐石河之间。地面高度一般在海拔180至480米。地面坡度较陡,土壤以黑土、草甸土为主。多年平均降雨量在620毫米左右。其次是处于饮马河和沐石河之间的岗地。地面高度一般在海拨180米至260米,地面坡度1至5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8毫米左右。土壤以黑土为主。这两个地区是全县水土流失的重点区。此外,分布在松花江左岸和饮马河、雾开河之间的河滩阶地,因河流浅、宽,弯曲较多,河流侧向侵蚀也比较严重。在饮马河与雾开河中部,漫岗地、“鸡爪”地、“钱褡子”地和“浸头垄”地较多,也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全县27个乡(镇),都存在一些水土流失地。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县共有水土流失面积633.3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8.76%,其中严重流失面积220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34.74%,中度流失面积233.3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36.48%,轻度流失面积180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28.42%。
九台县从1956年开始对水土流失土地进行治理,到1983年6月止,全县共修建谷坊154座,沟头防护19处,蓄水池10个,截水沟22150米;共营建水土保持林475公顷,苗圃11公顷,共完成土方2.74万立方米,石方3201立方米。到1987年末,全县共完成治理水土面积157.73平方公里。其中水平梯田60平方公里,水保林97.73平方公里。
据九台市已收集到的资料记载,1856年至1987年间,共发生30余次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其中1949年前出现过8次,1949年以后出现过22次。
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七至初八午刻,九台市胡家乡、莽卡乡一带天降大雨,河水涨发异常汹涌,顷刻之间高出平地7尺有余,冲去房屋200间,淹毙牛马牲畜不计其数,水经之处,荡然无存。初十日(农历)雨水稍停,探查水势暴涨之故,乃群山崩塌20余处,通长二、三十公里,两岸禾苗被淹没,在西小官地榜什屯冲倒房屋30余处,淹死男女老少20余口,东街民密营一带回民淹死50余口,冲坏房屋数十处。80余家数百口露宿野外,吃烧皆无,哭声遍野,尸横相枕。1934年九台境内7月阴雨连绵,雨水过量,水灾奇重,全境受灾居民无米无炊者2583户,18281人。夏季山洪暴发饮马河出槽,庄稼被淹没。
解放以后发生的洪涝灾害中,尤以1953年、1956年、1962年、1980年、1983年、1985年为重。其中1985年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全县受灾耕地面积1700000亩,其中绝收面积789000亩,泡倒房屋5070间,冲毁鱼池312处,冲跑鱼苗925000尾,冲毁林木7450亩,倒塌畜舍2354间,淹死小鸡11000多只,冲走猪49头。全县直接经济损失5688万元,粮食减产5亿2千多万斤,抗洪抢险支出1100000元。加上工矿停产损失,全县损失1亿5千498万元。
九台市历年平均每年出现大风18次,最多年份出现32次,最少的年份(1979)只出现3次。
每年4~5月份出现的大风次数最多,1958年~1987年共出现518次,其中4月份155次,5月份139次,每年平均10次,占全年大风次数的55%,出现最多的年份一年达21次,而且春季大风持续时间长,强度大,有接连刮二、三天的,故有“风三风三,一刮三天”之说,一日之中,以中午前后风速为最大。
1978年5月25日一场大风,使全县7299垧地受灾,补毁面积达3684垧,刮坏房屋8128间,刮倒电柱189根。
九台市春季风灾比较重的是西部和西北部的卡伦、龙家堡、鸡鸣山、纪家、春阳等乡、镇,由于近年来营造防护林起了一定作用,减轻了受灾程度。
为增加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多年来九台市坚持植树造林。开展了荒山绿化、“四旁植树”,营造水土保持林,防风林,同时对原有天然次生林采取保护措施,使森林覆盖率上升。1987年全市林地面积达到102.13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0.2%,草场19.7万亩。对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洪涝风灾的危害起到一定作用。
二、工业污染与防治
解放以后,九台市的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至1987年全市有国营工业企业48家,集体工业企业223家,已形成以本市资源为依托的粮油加工、矿产、建材、化工、机械、食品饮料、木材加工、纺织、造纸、制鞋等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
工业废气 据1985年调查资料,九台市排放废气总量为73890.13万标立米/年,所排污染物15329.0吨/年,其中一氧化碳7419.11吨/年、烟尘5572.00吨/年、二氧化硫1257.0吨/年、氮氧化物1066吨/年、氯化氢为14.92吨/年,氰化氢0.19吨/年,主要污染物为燃料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和烟尘。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为九台市区和营城镇。大气中总悬浮微粒为年平均值300微克/立方米以上,尤以冬季污染为重。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为煤炭采造业,废气排放量较大的是市属企业单位,其次是东煤公司所辖煤矿等。主要污染源有营城煤矿、九台水泥厂、九台啤酒厂、吉林省结核病院等单位。营城煤矿是九台市最大的排污单位。该企业年排放各种大气污染物4643.53吨,占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30%。
1987年以前,九台市对大气污染只能进行简单治理,仅限于工业和生活锅炉安装除尘器。2吨以上的工业锅炉、采暖锅炉共95台,已安装除尘器的44台,占锅炉总数的48%,对不能及时治理的单位征收排污费。
为改善市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九台市从1986年开始对五商店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先后投资45.6万元,形成集中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大气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工业废水 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九台市年排放废水总量为209.7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为330.91吨,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全市共排放污染物13种,排放量年约为1801.57吨。其中悬浮物841.2吨,化学耗氧量586.60吨、生化需氧量212.6吨、石油类6.59吨、氰化物2.475吨、氨氮135.55吨。九台市的主要污染源有营城煤矿、九台市啤酒厂、九台市酿酒厂、九台市皮革厂、九台市防爆电器厂等单位。上述五家企业年排放工业废水166.23万吨,占该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9.26%;排放化学耗氧量500.04吨,占该市排放总量的85.24%;排放悬浮物770.80吨,占排放总量的91.63%;排放氨氮2.02吨,占排放总量的42.65%。其中营城煤矿年排放废水138.14万吨,占该市排放总量的65.87%;排放悬浮物487.48吨,占排放总量的57.91%;排放石油类4.76吨,占排放总量的72.23%。九台市啤酒厂年排放化学耗氧量363.8吨,占该市排放总量的62.03%;九台市皮革厂年排放氯化物7.47吨,占该市排放总量的100%,排放三价铬0.18吨,占排放总量的91.23%;九台市防爆器材厂年排放氰化物0.52吨,占该市排放总量的21%。上述企业的等标污染负荷最高的是九台市啤酒厂为40.3330,是九台市最大污染源,其次是营城煤矿,等标污染负荷为28.0446,是九台市第二大污染源,其他污染源详见下表。
截止到1987年,九台市仅有吉林省结核病医院、营城医院两家医院进行医疗废水消毒处理,另有膨胀螺拴厂上了废水处理设施。
由于工业废水的污染,流经市区的小南河已听不到蛙声。
固体废物 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九台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为164288吨,其中煤矸石60000吨、锅炉渣66287吨、粉煤灰3吨、高炉渣150吨、工业垃圾37848吨。综合利用为148211吨,利用率为90.214%,其中煤矸石和粉煤灰全部利用。营城煤矿是九台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虽然可以利用当年产生的煤矸石,但尚有存留的2445000吨的煤矸石尚未利用,占地90009平方米。
九台市年产生化学化工废弃物73吨,采用焚烧和其他方法全部处置。
噪声 市内广大农村基本无噪声污染。乡镇尤其是市内噪声污染较为严重。据对20个工业噪声源的调查,有14个噪声源超过规定标准,超标率70%,白天最高值超标31.1分贝,夜间最高值超标9.7分贝。主要声源为机械空气动力类。九台大街交通噪声污染较重,平均值70分贝以上,每天车流量800多台次。还有电锯噪声污染,仅1987年市环保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电锯噪音污染的就有70多起。
对噪声污染的治理,目前只能用隔声的办法对锅炉引风机和电锯点的噪声加以控制。
环境管理 九台市于1978年开始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人员3名,归基本建设局领导。1985年9月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局,编制6名,设立环境管理股。1986年增设排污收费股。1988年11月成立排污收费监理站,行使辖区内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职能。环保局成立以后,对加强城镇的环境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1986年至198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1个,“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5%以上。累计征收排污费92.7万元。同时加强对老企业排放“三废”的管理。对企业污染治理方案的选择进行核审,并对违反环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开展多种形成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环境监测 1986年12月,九台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编制25人。同年监测楼竣工后,进行了监测仪器的购置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988年前没有形成对环境例行监测能力,仅开展了汽车尾气、锅炉烟尘、工业废水少量项目的测试工作。
第二节 德惠县
一、自然生态状况
德惠县位于长春东北部,距长春78公里,总幅圆面积3460.5平方公里。松花江自东南起西北向流经县境东界;伊通河自西南,东北向流经县境西界;饮马河南北向纵贯中部,还有沐石河、雾开河等分别于东、西部,基本为南北向注入松花江与饮马河。
德惠县地理位置属于长春山前冲洪积台地区,是吉林省东部山区与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境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光、水、热等气候条件能满足多种植物的生长需要。
1800年(清嘉庆五年)以前,这里居民稀少,地表植被较好。1855年(清咸丰五年)提出借地养民之议,鼓励关内贫民来蒙地开垦,因此迁入民户逐年增多,土地也被大量开垦。解放以后,又有大片荒地相继被开发,天然植被已残存很少,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减少。到80年代,比较大的野生动物如狐狸、狼、獾、貉、山狸子、兔、野鸡、野鸭、鱼鹰等已很少见到,有些种类已濒临绝迹。
鱼类现存的有14科49种。其中鲤科32种,占现有鱼类的64%,有经济价值的鱼类27种,占现有种类的54%。主要江河里大型经济鱼类减少,乌苏里白鲑已少见,鲟鳇鱼已绝迹。
由于天然植被减少和在荒坡丘陵开垦农田,导致德惠县一些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夏家店、大青咀等乡,大于6度坡耕地面积有148943.1亩,每年水土流失7800亩,造成土层扒皮,土地切割,交通破坏,塘库淤塞。经多年整治,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控制,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78340公顷,减少到1988年的5846公顷;侵蚀沟由原来的1227条,减少到827条。
1988年全县林地面积为206341.4亩,比1980年增加121050.7亩。牧草地23337.2亩,比1980年减少75971.6亩,主要是因开垦农田所致。
二、工业污染与防治
水体污染 德惠县境内主要有一江四河,即第二松花江、饮马河、伊通河、沐石河、雾开河。其中第二松花江和伊通河污染较重,饮马河也有一定程度污染,其他河流水质较好。
第二松花江(以下简称“二松”)在本县朝阳乡半拉山子进入县内,至菜园子乡套子里止,县内流经83公里。
“二松”德惠江段,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前江水清澈,鱼虾成群,是县内主要鱼产区。进入60年代,由于吉林市化学工业的建成并投产,大量工业废水排入江中,严重污染了“二松”的水质。据吉林市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吉林市有260个较大污染源向江中排放废水,年排放废水82617.4万吨。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47438吨、化学耗氧量81714吨。生化需氧量31572吨、汞0.007吨、镉0.716吨,六价铬2.327吨、砷1.935吨、铅2.1吨、挥发性酚36.99吨、氰化物31.02吨、石油类635.3吨、硫化物183.7吨、氟化物115.852吨、铜4.09吨、锌45.49吨、有机氯0.08吨等,合计污染物排放量为161783.60吨。
“二松”在流经173公里进入德惠县境后,水质得到一定程度净化,但水体仍有一定污染,尤以汞和石油类污染较重。总汞的检出值超过地面水五级标准,石油类检出值介于四级和五级标准之间。
“二松”水质污染改变了鱼类饵料数量,鱼类栖息环境和鱼类生长速度。致使鱼类繁殖率下降,鱼、虾稀少。1959年“松花江流域鱼类初步调查”时,记录了该县松花江村江段有鱼类46种,1975~1977年调查时只有鱼39种。同时鱼的产量也逐年下降。1958年该县松花江镇罗坨子村丝挂网日产鱼量为2000公斤,1976年日捕鱼仅有5公斤。
“二松”污染对左岸地下水化学类型的影响。德惠县处于山前平原向平原过渡地带,地形起伏稍大,迳流条件较好,又有3条江河流经本县,为地下水的迳流排泻和侧向补给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大部分地区的地下水化学类型为重碳酸钙钠型的低矿化度淡水。80年代初,县水利局对二松左岸15公里范围内的地下水进行了调查监测,发现地下水化学类型发生了变化。从朝阳乡半拉山子到岔路口镇沿江5公里范围内,地下水类型为重碳酸硫酸型,在5~10公里范围内为氯化型。菜园子乡沿江地下水同样出现了硫酸型、氯化型和硝酸型,而在60年代,这些地方的地下水化学类型还是重碳酸型。
德惠县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饮马河,在本县边岗乡有伊通河汇入,又在菜园子乡套子里屯汇入“二松”,对“二松”的污染起到一定作用。德惠县1985年排放工业废水187.2万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453.42吨,废水处理量为0.565万吨,废水处理率0.3%。该县排放污染物21种,年排放量为3308.79吨。主要污染物有化学耗氧量1173.5吨,悬浮物1605.21吨,石油类3.94吨、氰化物0.476吨以及铜、锌、镍等。
该县的主要污染源有德惠县化肥厂、德惠县造纸厂、德惠县啤酒厂、德惠县酿酒厂、德惠县玻璃厂等单位。上述5家企业年排放工业废水173.67万吨,占全县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85.60%;排放的化学耗氧量为635.95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54.19%;排放悬浮物1478.06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92.08%。其中德惠县化肥厂年排放废水88.29万吨,占全县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43.53%;排放化学耗氧量355.66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30.3%;排放悬浮物425.93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26.53%;排放氰化物0.2134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42.73%;排放砷0.037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100%;排放氯化物24.27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97.67%;排放硫化物0.47吨,占全县的44.90%。该厂工业废水的等标污染负荷为51.4018,居全县首位,是该县最大的污染源。德惠县玻璃厂年排放石油类2.91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73.68%,是该县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最多的企业。
德惠县卫生防疫站从1985年起在县城德惠镇内布设了12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项目17项。
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TJ20—76)总硬度超标率为2.5%;锰超标率为8.3%;细菌总数超标率为25.0%,其中县酿酒厂机井超标1.8倍;大肠菌群超标率41.7%,其中县酿酒厂和县车辆配件厂机井均超标75.6倍。
大气污染 德惠县的大气污染主要集中在县城德惠镇,污染类型为煤烟型大气污染。
1988年县内共有锅炉235台(497蒸吨),全年燃煤27.8万吨,其中工业用煤13.2万吨。年排放废气总量为1917126.13万标立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959.78吨、烟尘19489吨、氮氧化物1727.08吨。此外,还有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量为7186.92万标立米,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123吨。据1987年监测资料:总悬浮微粒德惠镇全年平均值为0.4039毫克/标立米,超国家二级标准0.340倍;采暖期平均值为0.5482毫克/标立米,超标0.827倍。二氧化硫采暖期平均值为0.0093毫克/标立米,年均值为0.0054毫克/标立米;氮氧化物采暖期平均值为0.0315毫克/标立米,年均值为0.0248毫克/标立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未超国家大气二级标准。
主要污染源有德惠县水泥厂、德惠县化肥厂、德惠县玻璃厂、德惠县啤酒厂等单位。德惠县水泥厂是该县头号污染源。1985年该厂年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为2208.94吨,占全县工业排放总量的16.23%,其中粉尘的排放量为1296.0吨,占全县工业排放总量的84.76%。此外,该厂还排放氟化物18.47吨,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等有害物质。总等标污染负荷为8960.42,位于全县之首。德惠县化肥厂是该县的第二大污染源,年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为3515.79吨,共10种。主要污染物有氨65吨、二氧化碳1732.5吨、甲烷21.43吨及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和粉尘。总等标污染负荷为3450.13,是该县第二个较大污染源。
固体废物 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德惠县工业废渣主要有7种,年排放总量为49817吨。其中锅炉渣22232吨,占排放总量的44.63%;粉煤灰900吨,占排放总量的1.81%;钢渣排放量为218吨,占排放总量的0.44%;工业粉尘930吨,占排放总量的1.87%;工业垃圾25342吨,占排放总量的50.87%,此外还排放有色金属渣14吨,化学化工废物181吨。所排放的固体废物大部分被回收利用,主要用于烧砖和其他民用建筑材料,还有一部分用于垫路填坑。只有医疗垃圾未经处理,倾倒在指定地点掩埋。
1988年前全县生活垃圾未经处理,大部用于填坑。
固体废物的主要排放企业有德惠酿酒厂,年排放锅炉渣1098.47吨,工业垃圾10101.50吨;德惠县供热公司年排放锅炉渣2519.00吨;德惠县植物油厂年排放锅炉渣1529.98吨、工业垃圾5830吨;德惠县啤酒厂年排放锅炉渣1354.97吨、工业垃圾509.86吨;德惠造纸厂锅炉渣1470.30吨;德惠县化肥厂锅炉渣5193.66吨。
嗓声污染 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全县共有噪声源713个,分布在56个厂家。其中鼓风机140台、引风机130台、锻压设备135台、破碎机33台,剁锉机30台、砂轮机44台及其他一些噪声设备。据监测,厂界外环境噪声强度Leq(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A)的有35个声源,超过80分贝(A〉的有7个声源,最大值达87分贝(A)。这些高噪声源有的距居民区只有10米左右,超出该功能分区规定值20分贝(A)以上。通过对县城6个街道环境噪声监测,在57个监测点中(白天)超标45个,超标率为78.95%;在夜间布设的26个测点中,超标22个,超标率为84.62%。主要噪声源有木工具厂、镇棉织厂、钢锉厂、橡胶厂、肉联厂、大华厂德惠分厂等。这些企业均在居民区附近,噪声大。
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升级(Leq)为66.6分贝(A),低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噪声标准70分贝(A)。
污染源治理 1983年前,德惠县污染源治理处于起步时期。
1979年,德惠县农业机械修造厂改炉节煤,把快装锅炉改为沸腾炉,并设有3个沉降室,每天节约燃料煤2吨左右。锻造车间安装了消音减振装置。同年土产果品公司弹棉厂设置了吸尘装置。1980年8月,县化肥厂设计安装了2台10吨沸腾炉的水膜除尘装置,每小时除尘量1吨。1982年县环保办按照市经委和市环保局的要求,抓了电镀工艺改革。德惠县车锁厂、民政局福利厂镀锌工锻实现了无氰工艺。
德惠县从1983年开始,在征收的排污费中按照80%用于企业污染治理的规定,即环保补助资金治理污染源。到1985年共安排13个单位的17个治理项目。总投资为28.35万元,其中环保补助资金17.42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0.39万元。1986年对这些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设备完好率、设备运行及效益进行了检查,除2项尚未完成外,其他项目均交付使用。县经委所属单位的治理项目完成较好,除车辆配件厂电镀废水处理设备没有正常运行外,其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德惠县化肥厂10吨沸腾炉水膜除尘工程收到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德惠县针织厂锅炉引风机消音室也收到良好效果。检查中发现,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使用不合理,设备管理不善等。
1986年,根据德惠县几年来污染源治理存在的问题,参照外地经验,对使用环保补助资金治理污染源进行了改革。主要是通过县排污收费监理站同各使用环保补助资金单位签订治理合同,由县环保局和企业主管局监督,对按期完成治理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的在总投资中提取1~3%的资金,奖励主管厂长、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的给予处罚,并规定了奖励和处罚数额。这次改革对完成污染治理任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86年共安排了6个单位的8个治理项目,到年底有7个项目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只有德惠县制药厂因技术改造影响工程进度,没有按期完成。
1988年根据国务院《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吉林省环境保护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长春市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精神,德惠县污染源治理由原来的无偿使用环保补助资金,改为有偿使用。1988年共安排治理项目4个,总投资20.9万元,其中环保贷款11万元,企业自筹9.9万元。从1983年起至1988年全县用于污染源治理的资金累计金额达78.55万元,其中环保补助资金及贷款46.62万元,企业自筹31.92万元,治理项目29个。
集中联片供热。1983年德惠县召开能源工作会议后,成立了县供热公司。该公司于1985年竣工投产。供热公司设置了二台SHF10-13-H型沸腾炉,配有CXL型双旋流除尘器和水膜除尘器。当年为5个单位供热,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3个单位除采暖外,还用于生产,取替了原来的8台锅炉。年节煤1800多吨,同时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1988年集中供热发展到11个单位和3处集资商品楼,供热面积达到5.6万平方米。
发展型煤。德惠镇有2万多户居民,每年用煤6万多吨。为提高热能利用率,减轻大气污染,方便用户,德惠县燃料公司安装了型煤生产线,1988年11月竣工投产。型煤生产能力每年2万吨。
环境管理 1973年德惠县计划委员会综合组设一名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1980年3月德惠县城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基本建设委员会,为股级单位。1983年11月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保股,编制2人。1985年7月,成立了县环境保护局,为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创建了条件。1979年德惠县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1985年成立了德惠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三同时审批 1980年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建设项目、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通知》,德惠县开展了建设项目前期环境管理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由于此项工作刚刚开始,人们认识还不高,加之管理人员少,工作经验不足,致使1980年“三同时”审批工作开展得相当困难,许多项目没有按照省建委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当年办理审批项目的有10多家,到年底才进行3家。1983年审批工作状况有所好转,由过去上门与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过渡到建设单位主动登门办理审批手续,但仍有漏审、漏批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也只有50%左右。1986年“三同时”审批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86年~1988年“三同时”审批率及执行率都在90%以上。
2.排污收费 根据省政府吉政发(1982)106号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惠县于1982年下半年开始征收排污费。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下达的征收排污费的控制指标为5万元。收费按季进行,当年被征收单位79个,其中中央和省级单位3个。缴款通知单共开出41125.80元,实收30846.20元。占通知单开出数额的75%。以后各年以每年3万元的数额递增。
1987年改变了征收排污费的程序,由原来的下通知单“要小钱”,改为年初核定指标签订合同,银行划拨,使排污收费工作有所突破。同时增加了收费项目和范围,新增了对噪声的征收,开展了对22个乡镇企业的排污收费工作。1987年全年征收排污费22.6万元,比86年增长了27%,各乡镇征收排污费0.6万元。
1988年,根据长环保字〔1987〕56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全省统一征收排污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收排污费开始实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办理。首先由县排污监理站向被征收单位下发缴款通知单,10日后送给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缴款单,开户行见单付款,无承付期,不办理拒付事项。全县全年征收排污费39万元,比87年增长72.6%。其中乡镇企业2万元,被征收单位318家。
3.污染事故与群众监督 1974~1980年,铁路德惠给水领工区软水所,明沟排放含氯废水(氯化物含量550毫克/升),使德惠镇永青三队菜地受到污染,造成蔬菜减产。从1974年到1980年,永青蔬菜地连续7年受害,面积达77.5亩,多种蔬菜减产44.9万斤。
1980年4月,德惠县三胜公社红旗水库抽蓄伊通河水,由于河水严重污染,致使水库鱼苗浮头,只好打捞,损失鱼苗两万多斤(鱼苗重二两)。
1981年,德惠开关厂电镀车间因年久失修,使部分电镀废水流入永青二队社员徐和宝家园田地,造成蔬菜减产,4棵杨树、1棵果树枯死。
1980年、1984年,德惠县造纸厂由于管理不善,使大量超标造纸废水流进永青村三社、东风村三社、二社和市种畜场的耕地,受害面积29.2亩,造成蔬菜减产6.7万斤,玉米、高梁减产1.4万斤。
1976~1980年,德惠县轧钢厂煤烟低空排放,使德惠镇永青五队的部分菜地累计减产9万斤。
1983年以来,德惠县市政沥青炼油点烟尘低空排放,使迎新三社种植的蔬菜连年减产。1984年罗卜、白菜减产5200多斤;1985年柿子、茄子减产7200多斤;1986年迎新三社8户菜农的菜地受污染,经德惠县防疫部门检验,135000斤白菜不能食用,就地销毁。
截止到1988年,德惠县发生大小环境污染事故80余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5000余元。
德惠县于1980年开展了环境信访工作。1980~1988年,接到(待)群众来信来访84件,处理环境污染事件53起,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13件。对德惠人民代表大会的提案,县环保部门分别进行了调查处理,大部分提案得到落实和处理。但有少数企业如县造纸厂污染农田,水泥厂粉尘污染等问题因资金、技术等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环境宣传教育 自1980年以来,德惠县环保部门与县教育局、科协、经委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
1980年6月开展了“德惠县首届中小学生环境征文”活动,有6000多名学生参加,收到31所学校选送的征文102篇。1987年5月,举办了“德惠县首届厂长(经理)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县经委、二轻局、粮食局、商业局和交通局5个系统的7个代表队参加了竞赛。1988年7月,德惠县组队参加了长春市环境保护讲演比赛。吉林省大华机械厂的彦世全和刘淑芹分别获讲演赛的二等奖和三等奖。1987年3月,县人大会议期问,为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放映了科教片“大气污染”。同年5月,县环保局同县科协等有关单位利用宣传车到13个乡镇巡回宣传,听众达4万余人。1988年6月5日,德惠县副县长、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张俊先为全县人民做了“纪念世界环境日十六周年电视讲话”,同时播放了环境保护电视片《阿香》。
1986年6月5日,由德惠县环境保护局主办的《德惠环境》简报创刊。每期500份,发送到200个单位。同年11月,德惠县首届中小学生优秀环境征文汇集印刷,名为《纪念世界环境日十四周年优秀征文选》。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后,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印了《大气法》学习材料和《大气污染防治问答》。1986~1988年,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出刊一期大型《德惠环境画廊》。
行政规章 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消除城市噪声,德惠县人民政府于1985年5月,颁布了《德惠县环境噪声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是德惠县第一个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规章。《环境噪声管理办法》共分五章,即:总则、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业噪声的管理、奖励和惩罚,共20条。
环境监测 1985年1月德惠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编制8人。1986年监测楼竣工交付使用,建筑面积718.37平方米。有大小房间20间,监测站用房13间。1986年以后,先后购置了监测仪器39台(套),监测车一台,固定资产总额为8万元(不含站舍)。
1987年9月18日,在德惠镇开展了大气监测工作(非采暖期),布设监测点4个,1988年布点7个(采暖期)。监测项目为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987年承担了第二松花江水质采样工作,送往长春市环境监测站检测。
1986年开展了工业废水的监测工作。先后对德惠县啤酒厂、车辆配件厂、肉类联合加工厂、酿酒厂、植物油厂等单位取样检测。监测项目有:PH值、总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挥发酚、氰化物、总铬、六价铬、锌、铜、砷、石油等。
1988年监测的企业有:县造纸厂、第一化工厂、供热公司、制酒厂、钢锉厂、酿造厂、车辆配件厂、植物油厂等企业。监测项目增加了溶解氧、氯化物、氨氮等。
第三节 榆树县
一、自然生态状况
榆树县位于长春东北部,距长春170公里。全县总面积为4261平方公里。榆树县属冲洪积台地平原区,地势平坦,微有波状起伏。县境内有松花江、拉林河、卡岔河及属于松花江水系的60条大小河流。水量充沛,土质肥沃,有利于多种植物的生长。
榆树远在4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曾被大面积森林所覆盖,水草丰盛,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榆树县的天然植被是长白系森林草原群落。据考察和有关资料记载,300年前,东部低矮起伏丘陵台地区,大部分生长着茂密的针阔叶混合林,主要有松、柞、桦、椴和胡桃等。
榆树县土地开发较晚。清代长期实行封禁政策,孤榆树地方为吉林伯都讷围场。“康雍年间始由宁古塔将军准迁民授荒。”清道光五年(1825年)实行伯都讷屯田。光绪八年(1882年)伯都讷和孤榆树屯地方官庄地、珠而号荒等各种生荒熟地已达22.3万垧(小垧)。民国十八年(1929年)统计,全县耕地面积增至507279垧。
清末民初,“对于天然林木,只知砍伐,不知培植,故人烟稠密之乡,大抵有山皆秃”。由于垦植率很高,森林草原已破坏,原始森林已不复存在。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当局对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民国五年(1916年)县城壕上有榆树3203株,到1949年已荡然无存,全县只剩天然林2万亩左右。
由于县境内荒地被大量开垦,森林面积减少,生态系统失调,野生动物缺少栖息和繁衍条件,加上肆意捕捉,一些较大型动物已见不到,现有的狼、狐狸、獾子、野兔、野鸡、野鸭等数量也很少。
森林植被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全县有水土流失面积1156.14平方公里,占总耕地面积的26%。在流失面积中,有6°以上坡耕地57.22万亩,荒山荒地46.47万亩,大侵蚀沟417条,侵蚀面积3.47万亩,风蚀地66.00万亩。
刘家乡新发大沟在1945年以前,沟里沟岸树丛遮天,草盖地,植被良好,沟渠深只有10米,沟坡缓,长度只有2000米,沟壑处于稳定状态。后来受到人为破坏,1956年一场大水侵蚀沟明显发展,成为灾难性的沟壑群。临近的光明大沟由于封沟植树,育林育草,植被不断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暴雨形成地表迳流,出现耕地面蚀。榆树东南部丘陵地区的光明、土桥、谢家、十四户、李合、向阳等乡镇和黑林、青顶、于家乡一部分土地,地貌复杂,鸡爪岗多,雨后迳流汇集快、冲刷作用强。这些地区土壤多为白浆土,结构松散,表土易被水冲走,留下不均匀的侵蚀沟,严重的深达10.20厘米,下游地、洼川地、水库则受水冲沙危害。中西部平原地区,属沿江河台地边缘,前缘坡降陡,高差大,多属砂壤土,团粒松散,植被差,受暴雨冲刷形成沟壑。松花江沿岸的侵蚀沟,成因复杂,作用强,规模大,仍有发展趋势。刘家乡有侵蚀沟146条,新发大沟已发展到深20米、宽40米、长3900米。五棵树镇有侵蚀沟46条,大于乡有18条。大风剥走耕地出现风蚀。春夏季大风多,年均8级以上大风17次,耕地严重风蚀。常遭危害的有大岗、五龙、弓棚、八号、先锋、前进、五棵树等乡镇。水土流失不仅剥走表土,使耕地肥力下降,洼地坐汤造成粮食减产,还使下游水库河道淤积。县内5座中型水库年均进泥沙10万吨,淤积库容7.5万立方米。
由于森林植被破坏较为严重,导致本县大风出现次数较多。据资料记载,1957年至1985年间,由大风引起的风灾年平均20.7次,最多的年份1982年出现42次。风灾多出现在春、夏季节,分别占全年风灾出现次数的69.6%和13%,其次为伏季,占11.6%。该县西南大风为多,一般10分钟大风风速为24米/秒,间极大风风速为31米/秒。风灾对农业生产危害较大。春季大风造成跑土,跑肥,摧残幼苗,夏季大风致使作物倒伏,影响作物后期灌浆成熟,秋季大风磨掉作物颗粒,倒伏,造成粮食欠收。据1970年至1979年统计资料,榆树县由于风灾每年都有几十万亩农田受灾减产。
为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榆树县从1953年开始,有计划地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封山育林,营造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保护草场。经多年努力,林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植被状况有了恢复。据1988年末统计,全县林草总面积1317488亩,占总幅员面积的20%。按有林地面积和灌木计算,森林复盖率为11.3%,林木总蓄积量为1603822立方米。
80年代以来,闵家、土桥、大坡、红星、八号、大岗等乡镇重视了人工种草,为发展黄牛、羊、鹅等畜牧业,各乡镇在一手抓天然草甸子的保护和改良,一手抓人工种草,使各类草甸子得到恢复和发展。由于注重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榆树县水土流失和风灾等自然灾害得到明显控制。
二、工业污染防治
榆树县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占主导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县内仅有一些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的手工作坊。由于生产规模小,工业污染还未能对环境构成较大危害。建国以后,榆树县的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尤其是60年代以后,榆树县的工业发展较快。新上了县化肥厂、榆树柴油机厂、县啤酒厂、县造纸厂以及酒精厂、制药厂、标准件厂、水泥厂、机砖厂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榆树县又以地方资源办工业,新上了合成氨、土霉素、碱粉、玉米淀粉、白酒等64种产品的工业企业。1988年末,全县地方工业已达306家,职工13661人,其中国营工业28家,职工6853人,集体工业278家,职工6808人。与此同时个体工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1988年,全县有造酒、制油、米面加工、金属加工、化工、针织、编织、食品加工、铁木加工、小五金等个体工业户32家,另有修理业户111家。198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24043万元。
伴随工业的发展,使能源、资源用量增加,工业“三废”的排放量也逐年增多。
工业废气 据1985年县环保部门对27家重点工业企业调查,全年耗煤量为9.2万吨,有各种锅炉36台。全年向大气中排放有害物质为11303吨,其中烟尘4715吨、二氧化硫909吨、氮氧化物910吨、一氧化碳2295.41吨及少量氯化氢气体。1988年锅炉总数增至280台,659蒸吨。仅县化肥厂、水泥厂、省动力机械厂、淀粉厂及各造酒厂家排放的烟气就达23.4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烟尘25812吨,二氧化硫1848吨及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废气大部分集中在榆树县城内,使榆树镇内大气质量下降。
为改善榆树县(镇)的大气环境,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了工业企业及其他燃煤锅炉的消烟除尘工作。县城有三分之一工厂的锅炉安装了消烟除尘设备,减少了烟尘及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县造酒厂1987年从上海购入SHG6.5~13型锅炉和6.5吨位的除尘器,进行水洗除尘,每年减少烟尘排放3847吨及其他有害气体。1986年,该县建起第一个联片供热站,供热能力2万平方米,每年可减少烟气排放2646万标立方米,减少排尘608吨。
工业废水 1985年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年排放废水158.8万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为263.92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759.57吨、化学耗氧量842.73吨、生化需氧量280.51吨以及氨氮、硫化物等。废水主要来自食品、饮料、制药、化肥、造纸等制造行业。榆树县淀粉厂在1985年被列为本县头号污染源。该厂年排放废水21.17万吨,其中悬浮物352.88吨、化学耗氧量655.4吨、生化需氧量218.47吨,还有氨氮和硫化物等。1988年全县废水排放量达到65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422.5万吨,占65%。废水中化学耗氧量达1393吨,石油类2.85吨,还有六价路、酚、氰等有害物质,使水体中有害物质含量增加。县城排放的废水使双井乡7个村,13个自然屯近百万亩农田受害,巴家屯水库的水生动植物几乎灭绝,卡岔河水质污染严重。
1986年以后,榆树县一些主要废水排放单位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1986年废水污染大户县皮革厂由县城内迁往城外。1987年,县财政局,环保局、双井乡筹资15万元,挖一条长15.7公里的废水氧化沟,使县城西北吐口的废水通过明沟曝气后,排入卡岔河,降低了废水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完成了双井乡废水治理的第一期工程。省动力机械厂1987年从外地购进NBL-30型循环水装置,每小时处理污水30吨,使废水循环利用,每年可节水7万余吨。县酒精厂建6个沉降池,使废水中悬浮物(酒槽)沉淀,减轻了废水污染程度。
固体废物 据1985年调查资料,榆树县主要工矿企业年排放工业固体废物57581吨,其中锅炉渣16511吨、粉煤灰9040吨、高炉渣560吨、工业垃圾31470吨、综合利用率为68.01%。1988年榆树县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增至12.53万吨。主要来自县动力站,省动力机械厂,水泥厂、化肥厂等厂家以及县城各单位供热锅炉。其中燃料废渣己被各砖厂利用。县酒精厂、造酒厂、啤酒厂把随废水排出的糟渣,用离心机甩干后,做饲料出售,解决了这部分废渣的利用问题。没有被利用的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由于不能及时清运与废水相互作用,对环境危害较大。
噪声 1985年对县城内44家有噪声源的厂家进行监测,昼间超标10%,夜间超标17.6%。县淀粉厂噪声最大,昼间为79分贝,夜间为77分贝。对噪声比较严重的企业,采用更新设备,安装消音墙等措施降低噪声;对于交通噪声采取主要街路设禁鸣标志等措施减小噪声。
环境管理 1980年榆树县城乡建设局设环境保护股,编制二人。1985年榆树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以后,环境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人员编制增至5人。1985年末与1986年进行了全县的污染源调查工作,普查了250个企业,普查面占98.42%,详查与半详查27个单位,获得一批有价值的数据,绘制23份图件,编写了污染源调查报告与技术报告,建立了污染源档案,掌握了榆树县的工业布局、资源的利用、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数量及污染程度等情况,为治理污染提供了数据。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行排污收费。从1985年到1988年累计征收排污费125.6万元,为企业污染治理和环保部门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资金。为促进企业的污染防治,对县城内主要污染企事业单位采取限期治理的措施。1987年对临街9个单位,1988年对非临街7个单位提出限期治理烟尘污染的要求,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对噪声污染单位也进行管理。对污染单位下达文件或通告,本着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责成专人,专职管理,使交通噪声和环境噪声得到控制。为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批,对较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由1986年的85%上升到1988年的95%。
环境宣传 县环保局每年都为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订阅环境报及有关杂志,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环境科学知识。在中、小学开展环境征文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每年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的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活动。与县电视台合作摄制“榆树环境”新闻片,请县领导发表纪念讲话,县直属企业,各乡镇也利用板报、条辐、漫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全县开展“环境优美工厂”竞赛活动。1987年榆树县造酒厂被命名为“环境优美工厂”,带动了县内一批企业按照环保先进企业的标准,治理污染,美化环境,收到较好的效果。
环境监测 1986年7月,榆树县环境监测站成立,编制12人。1986~1988年,县环境监测站对榆树镇、五棵树、新立等乡镇的250个厂家进行了普查,对重点企业进行了详查,获得650个监测数据,并分别建立了环境档案。为提高监测水平,到1988年累计投资10万余元,先后购置了环境监测车一辆,购置了分光光度计、ND升级计,大气、烟尘采样器等监测仪器30余台(件)。具备了一定的监测能力,并获省、市颁发的监测许可证,被纳入长春地区监测网络。
第四节 农安县
一、自然生态状况
农安县位于长春西部,距长春60公里,总面积为5274.6平方公里。县境地处松辽平原中部,是森林和草原的过渡边缘地带。新开河、伊通河由南和西南入境,至县东部汇入饮马河后流入松花江,形成广阔的河谷平原。境内西部,多为内陆低洼地,河泡较多。较大的有波罗泡子、敖宝吐泡子、元宝洼泡子,太平池(水库)、广兴甸、葫芦泡子等。其中波罗泡子蓄水面积67平方公里,水深0.5~5.0米,积水量8700万立方米。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农安县境内在清代开垦之初曾是一片大草原,水草丰盛,野生动植物颇多,当地有“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民谣流传。
据宣统元年(1909年)编写的《戊己报告书》所记;境内有黄羊5万余只,狍子2万余只,雉(野鸡)1万余只,野兔5000只,年收购狼皮3000张,狐皮1000张,〓(沙半斤)1万只,鼬皮1万张。这些野生动物,新中国成立初期尚可见到,今已极少见到。50年代,每当春播季节,候鸟尚有几十种,在犁前犁后成群觅食。由于人口增加,农田扩大,草原退化和缩小,野生灌木丛被砍伐,生态环境发生极大变化。民国前常见的狍子、黄羊、獐子等,早已经绝迹,狐狸、狼、狸子、野兔、貉子、刺猥、獾子等50年代后少见。
据旧《农安县志》记载,县内鱼类共计44种,隶属12科。清代农安松花江段产的“鳇鱼”为清廷贡品,早已绝迹,黄鱼圈乡黄鱼圈屯之名即由此所得。1980年《水产资源考察报告》记载,境内鱼类27种。60年代以前鱼类种类比较齐全,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有20种。由于松花江污染和捕捞过大,大型有经济价值的凶猛鱼类减少或绝迹,大中型半回游性鱼类和定居性鱼类的种类和数量也大幅度下降。1979年比1959年全县总产量下降了90%。民国时期,松花江和伊通河沿岸遍布柳条通。1943年伪县公署“清乡”,大部分被砍伐,到1947年农安县解放前夕,沿江一带尚有柳条通400余垧。解放前在沿江岗岭上,还有桑、橡、水曲柳,“老鸹眼”、黄榆、“五巴柳”等。县境北和西北多灌木丛,有山丁子、山葡萄、山杏、山里红、榛子、欧李等,今均已少见。清代,三盛玉北部和前郭旗接壤处的荒草坡上遍生欧李,每年伯都讷(今扶余)派人当地收购,向清廷进贡。
由于不断开垦荒地,加上对草原利用管理不善,草原植被破坏较大。从1964年到1978年,草场面积逐年减少,土地沙化、碱化、盐化面积不断扩大。1964年全县草场总面积49.5万亩,“三化”面积3.3万亩,占全县草场面积的6.6%;1975年草场面积减少到42.5万亩,“三化”面积增加到6.1万亩,占草场面积的14%。此间,开荒占用草场面积6.2万亩,1978年草场面积减少到37.5万亩,“三化”面积占草场面积的21%,累计开荒11.2万亩,占草原面积的30%,“三化”面积和开荒面积占草原面积的51%。1978年以后,由于加强了对草原的保护和管理,草场得到恢复和扩大,到1988年,全县草原面积达到52万亩。
历史上,农安境内天然灌木丛较多,乔木稀少。解放前虽有过人工造林,但由于人为的破坏,林木数量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实现大地园林化”的指示,根据境内东涝、西旱风沙大,水土流失和沙化、碱化等特点,从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出发,以营造农田防护林为主,以规模性林业工程为重点,历经40个春秋,一锨一稿,一带一方的艰苦营造,到1988年造林面积达到97.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6%,上升到1988年的12%。全县初步实现了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村屯林围化,“四旁”全绿化。
二、工业污染防治
解放前,农安县的工业多为一些小手工作坊,主要从事酿酒、榨油、糕点、粮米加工、铁木、皮革和织布等生产加工。由于生产规模小,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不多,尚未对环境构成较大影响。解放后,农安县的工业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70年代,新建了地方国营制药厂、棉织厂、水暖器材厂、炼油厂和集体企业的纤维板厂、开关厂、电线厂等。进入80年代,乡镇企业又有了较快的发展。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城镇人口的增加,对原材料和能源的耗用量逐渐增多。由于生产工艺水平落后,能源资源转化率低,工业三废对环境的污染突出。
工业废气 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全县工业用煤量为3.529万吨,燃料油年用量为14.928万吨。主要工业企业年排放烟尘1549吨、二氧化硫433吨、氮化物455吨、一氧化碳2295.41吨、铅0.090吨、氯化氢0.510吨、硫化氢14.1吨、氰化氢0.02吨、粉尘3752吨。燃料燃烧废气和工业粉尘是农安县主要大气污染物。
农安县主要污染源有农安县化工厂、农安县炼油厂、农安县造酒厂、农安县输油站等单位。农安县化工厂年排放7种有害气体和粉尘,主要污染物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碳氢化合物和二硫化碳,总量为379.21吨,占全县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8.0%,总等标污染负荷位居全县之首,是农安县头号污染源。农安县炼油厂和造酒厂是仅次于农安化工厂的两个较大的污染源。
1985年前,农安县使用的锅炉多数无消烟除尘设备,工业粉尘不能回收。全县居民小火炉年耗煤5万吨,使县城及其他乡镇受到污染。全县有机动车辆2390台,其中在县城活动的有1360台,汽车尾气和扬尘加重了县城的大气污染。
工业废水 1985年农安县主要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44.40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为97.03吨,废水处理量为6.11万吨,处理率为13.76%,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全县共排放污染物19种,年排放量为1697.94吨。主要污染物有化学耗氧量509.6吨、挥发性酚0.242吨、石油类8.98吨、悬浮物767.311吨、氨氮2.531吨、笨胺0.40吨及硫化物、六价铬、氰化物等。
该县主要污染源有农安县造纸厂、农安县输油站、农安县啤酒厂、农安县人民医院等单位。上述5个单位年排放工业废水量为31.07万吨,占全县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69.90%;排放化学耗氧量344.96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67.69%;排放石油类5.84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65.03%;排放氨氮2.004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79.12%。此外还排放悬浮物202吨、氯化物18.33吨以及硫化物、酸、盐等污染物。农安县造纸厂是全县废水排放最多,等标污染负荷最大的企业,是该县首要污染源。
农安县制酒厂排放的废水和等标污染负荷虽不在前列,但总悬浮物排放量居全县之首,也是该县主要污染源之一。
1978年至1985年,本县的化工、机械、电器和食品等行业将不加处理的污水排放到地表。其中糖厂污水排放到工厂东侧的坑中,制药厂和肉联厂的废水流入居民区,使附近井水不能饮用。制药厂附近一户居民井水有很浓的硫化物,放置3天到5天后变成啤酒色。啤酒厂、造纸厂和纤维板厂等废水流入伊通河,加重了伊通河的污染,枯水期河水呈黑色,臭气捕鼻,见不到鱼虾。
固体废物 据1985年污染源调查资料,农安县主要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量为28802吨,其中锅炉渣的排放量为10795吨、有色金属渣399吨、工业垃圾为17607吨。利用率97.39%,处置率为2.61%。有害废物的排放量为10301吨,其中化学化工废物301吨,废油排放量为10000吨,利用率为97.08%,处置率为2.92%。农安县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农安县啤酒厂、农安县造酒厂和县植物油厂。上述3个企业年排放一般固体废物19748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40.27%,其中锅炉渣的排放量为3018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27.96%,工业垃圾的排放量为16730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95.02%。有害废物主要来自农安县炼油厂排放的废油,数量为10000吨,全部利用。
农安县每年产生生活垃圾十几万吨,大部分垃圾倾倒在水面附近,使水体发臭。一些垃圾倒在饮用水的上游,对饮用水源带来潜在的威胁。
环境管理 1978年,农安县基本建设局设1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1982年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了环境保护科,有3名人员。1984年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有5名人员。1985年8月15日正式组建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环境监测站定编20人。
环境保护机构的建立,对加强环境管理,促进企业的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作用。1982年,县内沥青搅拌厂的沥青烟气污染良种场大片农田,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县环保部门令其停产。造纸厂锅炉房与居民住宅距离2米,噪声影响居民休息,1982年县环保部门投资3500元,协助企业进行治理。1983年,县环保科会同有关部门与县医院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医疗废水问题,后由省卫生厅投资15万,为县医院建造污水处理设施,使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以后又建起了焚烧炉,每日处理医院污物2吨,减轻了环境污染。1983年开始对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征收排污费并用于环境治理。从1984年至1988年环保局总计下拨资金39.6万元,集中治理烟尘和废水,减轻了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1985年10月《吉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公布后,审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把治理污染列入计划并进行“三同时”把关。到1988年共审批项目10个。较大项目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制度。其中炼油厂、亚麻厂、万头养猪厂及乡镇化工厂、油漆厂等全部通过验收,避免了新污染项目的产生。
环境监测 农安县于1986年6月成立县环境监测站,编制20人,到1988年底已初具规模。修建了756平方米的监测楼,购置了部分监测仪器,并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了噪声,汽车尾气的测试工作。
宣传教育 县环保局成立以来,每年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并在中、小学校开展环境征文活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举办环境保护宣传一条街,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板报,请县长在电视上讲话等多种活动。这些活动对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五节 双阳县
一、自然生态状况
双阳县位于长春东南45公里,地处松辽平原的东南侧,吉林省东部山地到中部平原的过渡地带。全县总幅员面积2028.62平方公里。境内主要有双阳河、饮马河两条河流。
双阳境内,低山丘陵较多,适于多种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长。公元16世纪,双阳还是一望无际的郁密森林,被称之为“林海”。康熙初年,双阳地方被划为御用围场。清廷实行封禁,严禁狩猎、采伐,原始森林比较茂密。光绪初年,原为“禁地”的双阳被开发,人们垦荒种田,伐木建房,原双阳北山、东山、西山岭的原始森林被伐光。沦陷时期,日伪当局“归村并屯”把县内森林大量砍伐。1945年至1947年,由于战争频繁,大面积森林遭受砍伐,森林面积进一步减少。到1947年7月双阳解放时,全县森林面积仅有3.27万亩,绝大部分属于天然的次生林,森林覆盖率仅占1%。
解放以后,县政府鼓励开荒,开展生产运动,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县耕地由1949年的126.99万亩,增加到166.55万亩。增加的耕地都是毁林开荒或是毁草开荒,使林地和草场面积进一步减少。除在不适合耕种的陡坡地开荒种田外,一些不合理的开矿、采石、挖沙、取土、烧窑等,也破坏了地貌和植被。
由于天然植被减少,使自然生态平衡失调。双阳县过去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野禽和皮张提供给社会,但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野生经济动物保护不利,见影即猎,致使数量逐年下降,有的种类已趋于灭绝。狼、狐、貉在南北丘陵地区能见到,中部平原少见。麝鼠只在个别河流两岸有少量分布。蛇在南北部山地和丘陵匀有分布,数量较多,但种类较少。
天然植被的破坏,使水土流失面积扩大。据1945年统计资料,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已达75万余亩。到1949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90万亩,1952年由于大面积开荒,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到115.5万亩。经多年的治理,到1988年全县的水土流失面积尚有81.4万亩。
为恢复地面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县政府按照林业部提出的“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方针,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植树造林。到1988年,全县累计造林面积111.56万亩,保存面积36.92万亩,保存率为33%。加上天然次生林25.74万亩,“四旁”绿化2.56万亩,共有森林面积65.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4%。
二、环境污染与治理
水体污染 清末光绪年间,双阳境内一些小集镇先后有人经营银器,开办造纸、皮革、粮油、酿酒等小作坊。随着手工业作坊的发展,小集镇的废水集聚在低洼地带,臭气熏人。沦陷时期,日本人在县城建立了亚麻会社,大量废水排入双阳河,使原来澄清的河水污浊,居民无法饮用。
解放以后,双阳县的地方工业有了较大发展。1958年,县城扩建了植物油厂、酿造厂、酒厂、食品厂、屠宰厂、皮革厂等。工业废水大量增加,多流入南岗小学附近的泡子里,夏天气味难闻,冬天废水成冰。1968年在新建水泥、炼铁、造纸等“五小”企业时,没有考虑污水处理和粉尘控制,特别是建立和扩大电镀厂,石灰厂等企业时,对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石溪河、双阳河。据1985年对县城的污染源调查,全年工业排放废水量为89.03万吨。在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分别为悬浮物299.72吨、化学耗氧量394.51吨、生化需氧量108.6吨、锌0.0288吨、铬0.061吨、硫化物3.12吨、氯化物4.32吨。工业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均为超标排放。县医院年排放废水6132吨,直接流入双阳河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位于双阳县医院附近的7号井水中,大肠杆菌超标200倍。主要工业污染源有双阳造纸厂、双阳县二道煤矿,双阳县白灰厂和双阳县水泥厂。以上4家企业年排放废水72.41万吨,占全县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91.84%,其中化学耗氧量215.77吨、悬浮物280.46吨,分别占全县排放总量的94.01%和94.40%。双阳县造纸厂排放废水37.8万吨,化学耗氧量215.65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52.20%和93.96%。双阳县白灰厂排放悬浮物190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63.95%。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矿企业的废气、烟尘和机动车辆的尾气以及居民住宅区的烟尘。县城大气污染远远高于乡村。1964年以后,各机关、厂矿和企事业单位,陆续安装采暖锅炉,新建了一批工业窑炉,大多数没有消烟除尘设备。
据1985年调查,全县主要工矿企业年耗煤3.3万吨。全县有锅炉窑炉、茶炉150余座,排放烟尘2271.08吨、二氧化硫265吨、氮氧化物427.4吨、氟化物230多吨、一氧化碳1743.3吨以及少量其他污染物。县白灰厂是本县污染大户,由于锅炉没有消烟除尘设备,加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厂区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附近农田粮食产量明显下降。县造纸厂在1984年前,锅炉烟囱高虽然30米,但除尘设备不配套,扩散不利,使厂区附近居民衣服不能晒,酱缸不能晾,夏季不敢开窗。
由于建材、煤炭、机械工业和粮食加工工业,在建厂时多因资金不足,除尘设备未列入基建项目,企业投产散发大量粉尘,造成大气污染。据1985年调查数据,全县工业粉尘年排放量为1226吨。县水泥厂日排放粉尘4.08吨,从15米高的排放口排出,在厂区附近大气中,水泥粉尘含量超标几十倍。
随着矿产资源的不断开发,增加了新的污染源。1988年开发双阳油田,加剧了大气、水域、土地的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 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全县主要工矿企业排放工业固体废物24835吨,其中煤矸石15000吨、锅炉渣5981吨、工业垃圾3776吨、钢渣68吨。万元产值排放量29.65吨,利用量2775吨,利用率11.17%,处置量22060吨,处置率88.23%。主要排放单位是双阳二道煤矿,年排放煤矸石15000吨,锅炉渣136.44吨不能利用全部处置,双阳县造纸厂年排放锅炉渣1864吨,全部利用。
噪声污染 随着工矿企业的兴起,机械动力的增多,噪声污染源逐年增加。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双阳镇有40余家主要噪声源。县水泥厂的机械噪声强度高达114分贝。县造纸厂真空罗茨泵鼓风机日夜不停,声源高达90分贝以上,影响附近居民休息。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噪声污染日趋严重。加之商业区使用扩音机叫卖或整天播放录音歌曲,使环境噪声加剧。
污染治理 县水泥厂于1969年建成投产。由于资金不足,设备不配套,投产后烟尘飞扬,对周围环境污染严重。1971年对运输机进行封闭,解决了部分设备漏灰扬尘。1977年长春市劳动局拨款2万元,支持增添除尘设施,由于粉尘跑漏太多,设备不适应需要,粉尘继续飞扬。在对重点企业进行治理的同时,对县城内各单位的锅炉,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安装消烟除尘器。到1987年,县直及双阳镇企事业单位安装消烟除尘器锅炉26台,占锅炉总数的16%,消烟除尘合格率达84%。石溪乡7户个体白灰厂,生产方式均为平筛式人工操作,露天作业,经过整治,全部为滚筒筛灰,消减了粉尘自然扩散,降低了污染程度。1988年6月,对县内机动车尾气进行测试,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安装节油净化器。
县造纸厂真空罗茨泵噪声扰民。1987年从环境保护补助费中拨款1.3万元,帮助该厂更新鼓风机,使环境噪声明显减弱。同年10月县影剧院修建了隔音室,改善了演出效果,并使邻近单位免于噪声干扰。汽车噪音,特别是高音喇叭,对县镇的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县政府曾发布机动车在县城禁用高音喇叭的规定,但执行不力。
1969年9月,县城建设了自来水工程,铺设主管道5500米,改变了居民饮用污染河水及浅水井的情况。1985年将县城3个电镀厂合并成1个五金电镀厂,投资1.2万元,安装了1台含铬废水处理机,修建了污水处理车间,日处理污水28吨,减少了污染。1986年在长春市环保局协助下,将泉眼乡3个电镀厂(点)合并,安装了净化处理设备。县啤酒厂在建厂时没有环境保护设施,投产后年排污水20万吨。1988年环保部门协助建成了水冷却循环装置,使废水重复利用,减少了废水排放量。县造纸厂年排工业废水38万吨,废水中所含污染物均超国家标准,严重污染双阳河和居民区。1987年县环保局投资5万元,购进TBJ泵前射流气浮设备,1988年投产后,废水得到净化,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对废水中的悬浮物纤维予以回收,回收率达90%,化学耗氧量去除率达80%,收到良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1967年县砖瓦厂收购企事业单位和厂矿炉渣,制坯烧砖。到1982年全县每年用于烧砖的炉渣有5000多吨,填坑铺路的炉渣1.6万吨。二道煤矿煤矸石堆积如山,占地达万余平方米。1987年8月,水泥厂经反复试验,用煤矸石代替黄土。各砖厂将煤矸石粉碎,做为砖坯内燃料,既利用了废渣,又提高了经济效益。1988年,县医院建起焚烧炉,处理医疗垃圾减少了该种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1979年以来,各单位在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中,把绿化环境做为一项重要内容。一些烟气、粉尘污染较重的厂矿,通过种草植树,净化空气,使厂区环境大为改观。
环境管理 双阳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70年代。当时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1970年3月,在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设人兼管环境保护工作。1978年10月,环境保护工作由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生产组代管,有专职人员1名负责企业消烟除尘工作。1981年2月,基本建设局内设环保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对全县主要污染源进行管理。1985年7月,双阳县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定编5人。环保局成立后,环境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正常运行轨道。1985年开展了全县的污染源调查工作,查清了本县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了依据。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的环境意识,促进企业的污染防治。从1985年开始,每年都利用宣传车、画廊、简报、广播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保科学知识。还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听环境保护报告,开展中、小学生环境征文等活动。1988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领导,使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得以贯彻执行。
在审批新、改、扩建项目时,进行“三同时”把关,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1986年与县工商局配合,共审批9个新、改、扩建项目。齐家乡曙光村,无技术、无资金,申报电镀厂,根据国家有关乡镇企业不准办小电镀厂的精神,向其说明不利于保护环境的道理,使其改建为砖厂。1988年共审批15个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事先审批,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办法,在为本县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山河金矿原生产工艺设计采用氰化钠浸出法,存在氰化物外泄问题。在审批中改为闭路循环生产工艺,当年生产黄金2070克,环境没有受到污染。
为依法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1988年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吉林省环境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县内实际,先后公布了《双阳县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双阳县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文件,以及其它行政规定、办法或通知。1987年还制定了“七五”环境规划,提出6项目标和9项治理措施。
双阳县于1985年开始征收排污费,到1988年累计征收排污费64.6万元。对促进企业污染治理,弥补治理经费不足和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自身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环境监测 1986年,双阳县成立环境监测站,编制7人。1988年前处于自身建设阶段。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成了监测楼,总使用面积616平方米。完成了上、下水及配电设施,购买了监测车一辆、汽车和柴油车尾气测试仪各一台、冰箱一台、烘干箱一台及分光光度计、天平等测试分析仪器设备及化学药品等。但因条件尚不建全,没有达到监测能力,还不能进行常规监测。
第六节 长春郊区
一、自然生态状况
长春郊区环绕市区周围,全区幅员面积1013.93平方公里。伊通河纵贯全区南北,雾开河、新开河流经东西两侧。
郊区位于东部山地森林植被向西部草甸、草原植被的过渡地带,具有多种类型的生态环境,天然植被、野生动植物比较丰富。1800年以前,伊通河流域是蒙古游牧地区,土地尚未大面积开发,原始植被较好。1800年清政府在此地设立长春厅以后,移民垦荒者日众,天然植被逐年减少。
民国元年(1912年),长春府林木管理机构将境内天然林地卖给富户或政府官员占有,每隔几年砍伐一次,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水土流失。民国20年(1913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后,对此地东南山区大面积的天然林乱砍滥伐。到1945年8月15日东北光复后,砍伐后的林地只剩下3215公顷(包括净月林场)。平原地区的村屯、沟坡、边沿、地头、房前屋后、坟墓地的杨、榆、柳树几乎全被砍光。
由于人类的长期垦植和对林木的砍伐,郊区的原始植被已被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所代替。郊区东南部的低山丘陵区是疏林生态系统和沟谷林生态系统。这里的生态系统已不是原始的自然生态系统,而是经过人类开垦后的半自然状态下的生态系统。低山坡上生长着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缓坡平地被开垦为旱田,形成了旱田农业生态系统。河流沿岸水源充足的地方被垦为水田,形成了水田农业生态系统。西北的台地平原区,原为草原、草甸生态系统,现已被开为旱田和水田,成为旱田和水田农业生态系统。在被河流切割的河谷地上,还保留有沟谷林生态系统,此外还有以种蔬菜为主的城郊生态系统。
为改善生态环境,经多年的植树造林和对原有天然次生林的保护,1988年郊区有林地面积17804公顷,其中农田防护林10997公顷,天然次生林和荒山荒地造林3320公顷,“四旁”植树3487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57年的5.7%,提高到1988年的14.6%。形成了防风固沙的绿色屏障,保护了水土,提高了地温。
长春郊区境内现有草场分布零散。除西南有一些零星草场外,多集中在沿河流域及不能利用的洼地壕埂、丘陵荒山等地块上。主要生长一些裂叶蒿木蓼、三棱草、水稗等草本植物。草场面积4333公顷,占总面积的3.58%,其中天然草场2800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64.6%。
野生动物兽类有:刺猥、黄鼠、松鼠、香鼠、灰鼠、花鼠、红背鼠(红眼耗子)、草兔、狼、狐狸、狍子、鹿、貉、狗獾(獾子)、豹猫(山狸子)共15种,其中狼、狐狸、狍子、貉、狗獾、鹿已濒临灭绝。上述动物主要分布在三道镇、农林、大南乡低山丘陵区。
郊区现有坡耕地3407公顷,由于天然植被已不存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每年平均流失氮、磷、钾5.4吨。水土流失导致低产田增加。郊区第一次土壤普查白浆土面积为1987.6公顷,第二次土壤普查白浆土面积为2073.1公顷,增加4.55%。
二、工业污染与治理
郊区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市区污染物对郊区环境的污染,二是郊区本区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由于郊区地处城乡结合部,每年都接纳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一些地方成了城市垃圾的堆放场,严重污染附近的农田和地下水。一些大工厂排放的烟尘和粉尘,也对附近的村屯,农田造成危害。尤其是地表水污染更为严重。据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长春市由西南部、汽车厂、西安大路、铁北小河-东安屯、市中心——永安桥,二道河子汇水区,每天直接或间接排放到伊通河的污水达20多万吨,另有相当一部分排入新开河。河水黑浊发臭,油迹斑斑,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伊通河全长382.51公里,郊区段75.5公里,两岸水田面积4.1万亩,这些稻田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郊区境内的煤矿、工厂和医院常年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及乡镇的垃圾、田地的废塑料等也对本区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1986年郊区工业污染源普查,共查出污染源306个,其中较大的是新立城煤矿,新立城第二煤矿,石碑岭煤矿、净月潭煤矿和长春市陶瓷总厂。全区共有大小锅炉128台,其中1~6吨的锅炉58台,年耗煤总量为6.394万吨,耗油0.71万吨,焦炭0.16万吨,燃烧废气直接排放。四个煤矿,市陶瓷总厂、春城医院、大泉酒厂等14家企业年排放废水量达135.7万吨。
1985年以来,郊区由于乡镇企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所在地,噪声明显增加,重点企业平均超标26.5分贝。
郊区企业多属规模小,基础弱的厂家。一些企业技术落后,生产条件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危害较大。郊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始于1977年,由区计委一名同志兼管,后移交区建委负责。1984年2月,郊区建委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保股,编制3人。1985年8月郊区成立环境保护局,编制5人。1985年郊区环保局成立以后,加强了环境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治理。
1985年,为了解决电镀废水污染问题,对新立城镇先锋村、农林乡勤俭村、三道镇的和平村和三道村、永春乡的三扶化工厂、水泥管厂等8个电镀厂点进行了调整。尽管这些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但是由于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很大,对生产中产生废水又无治理能力,经请示郊区政府同意,关停所有厂点,组建郊区电镀中心,由长春市联合化工厂兼管,防止了电镀废水对环境的污染。
1987年为了治理兴隆山镇的珍珠岩厂粉尘,采取了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郊区环保局扶持的办法,安装2台布袋除尘器治理粉尘,后因效果不好,决定将该厂搬迁。
永春乡三扶化工厂,在软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油废水和废气,对附近耕地造成污染,每年赔偿损失300元,厂区北侧杨树枯死,2华里以外的义和屯农民对此反映强烈。郊区环保局为其贷款更新设备,不仅解决了中油跑冒滴漏,而且对中油废水进行了深加工,年产来苏儿40吨,仅这一项年可获利10万元。
1988年,郊区环保局先后为郊区挂面厂、春城医院、郊区农业机械学校、郊区房产科、大屯镇、兴隆山镇珍珠岩厂、永春乡三扶化工厂、兴隆山金属熔炼厂、新立城镇三扶制革厂等贷款,帮助对这些企业的锅炉、窑炉进行改造,对污水进行处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1986年至1988年共处理污染事故15起,赔偿经济损失9700元。
1987年,郊区环保局在兰家乡中心小学和长春市二十九中学开展了环境教育的试点工作。每年为学校订阅环境报刊和书籍,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试点学校利用学习时间每周安排一节环境保护知识课,并在美术课和其它有关课程中插进环境保护内容。在定期进行环境教育的同时,还利用团队活动,春游等形式开展环境教育,使学生们的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同学们能自觉地保护青蛙和鸟类,爱护花草树木,取得较好的较果。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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