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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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6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态建设
分类号: X171.4
页数: 7
页码: 198-2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清代至1988年长春市境内生态建设发展情况。
关键词: 生态建设 环境保护 长春市

内容

一、区域植树造林
  200多年前,长春市东部低山丘陵区曾为原始森林所覆盖,西部是广阔的草原。
  天聪6年(1632年)以后,清政府对东北地区实行开放,对森林有过破坏。1800年清政府在长春设置长春厅,流民来此垦荒、开矿采石,破坏森林现象日益严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原有森林多做为薪炭林被反复砍伐利用。由其是光复至建国前这一时期内,所有天然林全部遭到砍伐。现存的天然林全部是遭受砍伐后,依靠萌芽更新而恢复成林的低产、低质多代萌生的次生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各历史时期,虽然都进行过人工造林,但数量不多,到1948年,全市森林面积仅为6.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只有3.4%。全市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不断发生,水土流失严重,野生动物减少,严重地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植树造林工作。1950年2月,农垦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林业会议,制定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方针长春市动员全市人民保护森林和植树造林。一些地方还发动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开展了营造“五一林”、“五四林”、“青年林”、“妇女林”、“七一林”、“结婚林”等纪念林活动。
  1952年1月,东北人民政府为减少内蒙、东北西部的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扩大耕地面积,保护农田和增加木材资源,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工作的指示》作出了《关于营造东北西部农田防护林带》(即西满防护林)的决定,制订建设规划,农安县、德惠县及长春市郊区所属的位于中长铁路西侧的51个乡(镇),506个村,4700个屯列入了林带建设区,并与当年投入建设。1955年又根据林业部“关于建设东北西部、内蒙东部农田防护林带的决定”,通过复查设计,把榆树县西部,做为一般风害区纳入林带建设区。防护林带设计面积共16257公顷,到1961年,防护林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在营造防护林的同时也开展了荒山、荒地造林。1958年又开展了“四旁”植树,完成3643.3万株。1950~1962年累计造林39666公顷。经10余年的努力,完成了造林任务,但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期间,防护林遭到破坏,保存量仅为6932公顷。
  1962年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会议上,对林业提出上《纲要》的三条标准即荒山、荒地造林保存面积应占宜林地面积的85%;每年保存株数不低于合理造林株数的70%;“四旁”植树平均每人100株以上。根据这一要求,1963年至1971年间全市主要进行了平原绿化与荒山造林。全市农村公社达到“纲要”标准的有榆树县的李合、农安县的前岗、德惠县的布海、九台县的纪家、双阳县的鹿乡、市郊区的合心等29个公社(乡)。与此同时,为加快荒山、瘠薄地的造林绿化,又兴办了12处国营林场,使平原绿化,荒山造林,群众造林,国营造林同步进行。全市共完成造林146735公顷,其中“四旁”植树41973万株,使长春市的森林复盖率达到6%。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森林资源又遭受严重破坏,造林保存率不足14%。
  1972~1977年,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开展植树造林。1970年中共中央召开北方农业工作会议,决定开展以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为目标的农田基本建设,把植树造林列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1972年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在会议精神的鼓舞下,长春市以平原绿化为主的植树造林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到1977年,在全市118个平原乡(镇)中,有55个实现了“四旁”绿化和营造农田林网。农安县前岗乡、德惠县布海乡、榆树县育民乡、李合乡等,实现了连片绿化,前岗乡、布海乡成为全国绿化典型。
  “四旁”植树是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间,对村屯、道路、江河沿岸、水库及中小学校全面开展了植树造林,共栽树40827.9万株。本期内,全市共造林142133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2%。
  1978~1985年,开展了“三北”防护林体系一期工程建设。197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我国的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体系。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生态工程。建设规摸之大,范围之广,在国内外都是少见的,被国内外人士誉为“绿色万里长城”。“三北防护林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保护好原有森林、草原植被的基础上,采取人工造林,飞机播种造林,封山封沙、育林育草等多种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牧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护堤护岸林、护路林、护屯林、薪炭林、用材林及经济林等,逐步形成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相结合;林带、林网、林片相结合;多林种合理配置,农林牧协调发展的防护林体系,增加森林覆盖率,建设良性的生态环境。
  1978年~1985年,农安县、德惠县、长春市郊区被国家列为第一期工程范围。1980年榆树县被划为“三北”防护林建设县。九台、双阳两县,虽然没有防护林建设任务,但也按防护林建设要求开展了农田林网建设。“三北”防护林建设,是长春市植树造林的最盛时期。通过一期工程建设,使全市农田防护林带总长度达到36614公里,林带网眼达到41361个,庇护农田100万公顷,平均每公顷耕地有林带32.25米。全市118个平原乡(镇)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大面积的荒山、荒地也基本上实现了绿化。
  此间,继续发展了“四旁”植树,共栽树23142.8万株。造林总计完成198133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到11.2%。
  1986年以后,开展了“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建设。大黑山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工程是主要工程之一。其中包括九台、双阳县的全部和德惠、榆树、长春市郊区的一部分。在“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建设期间,除营造大黑山系的水源林和水保林外,农田防护林继续有所发展。到1988年末,九台、双阳两县的16个平原乡(镇),实现了方田林网化,其他县(区)中一期工程中没有达到要求的农田防护林,也进行了补植、加带、缩小网眼,提高了农田防护林的质量。此间,继续发展了“四旁”植树,共栽树3526万株。造林完成46533公顷。
  通过近40年的努力,全市共造林57.3万公顷,实存20.6公顷。完成“四旁”植树7.5亿株,折合面积35.157公顷。到1988年末,全市林地面积达到27万公顷,林木蓄积达912万立方米,森林复盖率提高到13%。森林面积的增加,有力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农安县过去风剥耕地面积为6万多公顷。全县土壤腐植质含量由1958年的3%,下降到1971年1.9%。1971年1次14.3米/秒的大风,全县风剥地4900公顷,而造林后的1983年4月1次20米/秒的大风,全县风剥地只有290公顷。又据农安县前岗乡的观测,1981、1982年,林网内的风速比旷野低23.7%,早春地表20厘米内土壤温度平均提高2℃,林网内蒸发量平均减少15.2%,在5-20厘米土壤层内,水分平均含量提高12.6%。由于林网作用,春播时间提前7~8天,农作物产量净增产15~33%。
  德惠县地处丘陵漫岗的8个乡(镇),79个村,水土流失面积达6.7万公顷,采用工程与植树相结合的治理措施后,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净月潭、新立城及石头口门3个水库,由于受到森林的保护,水质清澈。1980年加拿大环境保护业余爱好者参观团,在参观净月潭林场后曾赞扬说:在大工业城市近郊有这么样大面积森林的,在世界上并不多见,其保护环境的价值是难以估计的。
  二、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建设的主体工程,城市中的绿色植物有净化空气,降低噪音、防风滞尘、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
  长春的园林绿化起源于1889年的杏花村与县立苗圃。据长春县志记载,1889年村民刘殿臣在城西北五里建起一座农家庄园。遍植樱、桃、李、杏等果树,挖修荷塘,建农宅,从事田园式的耕作生活,因杏树多,所以叫杏花村,成为长春最早的中国式园林。
  1916年3月26日,道尹郭宗熙购民间土地四十亩,设立了吉长道总苗圃。广植桑、梓、松柏、杨、柳、榆、槐等树苗,约十余种。每年苗木出圃量达数十万株,供城区、各县用苗。
  1905年后,日本人在长春满铁附属地内进行规划,模仿西欧城市,采用方格与放射状相结合的街路,有广场、公园、干道,有街路绿化。
  “九·一八”事变后,长春沦为日本的殖民地。由于长春当时是伪满洲国的“国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比较迅速。从1932年起日伪按照他们的规划进行了城市建设。利用黄瓜渠、兴隆沟等沟渠经过截污分流,汇雨水于明沟排放。围绕沟渠两岸不适于修建的土地规划为公园绿地或带状绿地。在日本人居住的新市区布置了环状绿化系统。到1939年9月,全城先后出现过4座公园,留存下来的有3座。在旧城区商埠地没有街路绿化和私人花园。从1905年日本人入侵长春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为止,长春建成或基本建成的公园有17座,面积达598.1公顷,其中重点建设的有“新京动植物园”(动植物园)和西公园(胜利公园)。街路广场的绿化面积达70万平方米,绿化广场8个,其中最大的是“大同广场”(人民广场),绿化面积达27648平方米。建成区主干道两旁栽植了行道树,主要道路的绿化地段铺上了绒毛草,形成了城市干道的多种绿化形式。
  由于沦陷时期日本人规划的长春人口为100万,用地158平方公里,所以城市的建设用地比较宽松。人口密度小,建筑容积率低,尤其是新开发区,多为独门独户的庭院式住宅,为庭院绿化创造了条件。在庭院绿化中最大的是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官邸(现松苑宾馆),占地面积十几万平方米。
  长春市在1905年至1945年间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出于侵略者的需要,使绿化面积达到1312.33公顷,占建成区面积的9%,广场绿地达到25平方米,城市绿化已初具规模,基本上形成了园林绿地系统,但布局极不合理,大都在“大同大街”两侧和“大同大街”以西地区,呈现出浓厚的殖民地色彩。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国民党占据长春期间,城市园林绿化没有得到发展。在长春解放前夕,城市园林绿化遭受严重破坏,城市树木被砍伐,新剩无几,园林被毁,苗圃荒芜。
  长春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1949在对市内各公园、广场、街路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重点在斯大林大街、站前广场、人民广场、胜利公园内栽植树木。斯大林大街南段、东盛路北段、吉林大路栽植了青杨大苗,长通路栽植了垂柳,红旗街栽植了从哈尔滨购进的唐槭大苗。新民大街中间绿地和站前广场、人民广场、新民广场等4个广场进行了黑松、杏树、落叶松、怀槐以及各种花灌木的配植,一般街路也补植了树木。据1950年统计,仅街路广场一项就栽植各种树木7900余株,草坪2000平方米,绿篱1400延米。1951年春,市委、市政府组织部队、工厂、学校、机关近5000人,将大房身机场内的草坪起栽到斯大林大街、解放大路、新发大路、新民大街树池内、增添了街路绿化的新内容。
  1953年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发展,在吉林大路栽植了杨柳树,计1383棵。在西安大路桥外一段栽植杨树1343株。1954年在和顺公园栽植了大量杨树、柳树、杏树,改变了公园的园容路貌。同年又在省委一号招待所内栽种了针叶、阔叶、花灌木800多株,榆树绿篱2000余株,充实了树木品种和数量,形成了第一个初具规模的庭院。此外,还在新发路、北安路、东朝阳路、西朝阳路、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栽了杨树。新民大街路两侧的杨树与路中间的树池黑松和草坪相协调,形成了长春市最长的两板三带式绿化街路。同年汽车厂新区修建了共青团花园,绿化了昆仑一、二路、东风大街、迎春路、创业路,厂区附近的几条胡同也植了树,使这个新区基本形成了一个绿化系统。
  1955年,铁道部长春客车工厂开始建厂,厂区绿化也同时开始。栽了黑松、杨树、唐槭,毛接骨木、南蛇藤等树木,为以后的森林工厂奠定了基础。长春市专家招待所(现长春宾馆旧楼)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扩大了绿化面积,增添了新品种,使其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代表性,是当时典型的园林化庭院。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长春市累计栽植各种数木185万株,市区主干道街路的树木已有一定的格调,部分次干道形成了绿带。
  1957~1966年间,长春市的绿化水平和层次又有了新的提高。从1960年起,斯大林大街、长春大街、吉林大路树池两端栽植了一、二年生草本花卉近20个品种,同时增设了立体花坛。1964年在自由大路东段试载了冷丁香,两侧栽植小青杨。每到春天丁香盛开时,香气宜人,人们称之为“丁香路”。全市庭院绿化单位达到1000多个,共植树120多万株,100多个品种。其中汽车厂10年植树54万多株,客车工厂植树14万多株,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
  1966年底,全市绿化面积达到1597.5公顷,有树木478.5万株。绿化街路331条,面积200公顷,植树45000余株;广场十几处,绿化面积14.62公顷。绿化起来的道路、广场、绿地和庭院构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特色。起到了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防尘隔音,美化市容,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园林绿化遭到破坏。园林树木被毁,街路、广场、庭院、绿地树木被伐屡见不鲜。1965年全市有树木458万多株,到1976年全市普查树木是420万株,减少38万株;园林设施毁坏、拆掉,绿地被占45公顷。
  1978~1988年期间,城市绿化又有了新发展。此间,在全市普遍绿化的基础上,注重对老树种的更新改造,发展垂直绿化,建设园林小品,使城市绿化向高格调、多层次、多色彩方向发展。1979年,斯大林大街、长春大街、吉林大路、新发路树池内和市属各公园绿地及部分庭院移植了草皮,加强了街路绿化效果。1982年又将长春市地质宫广场栽植了从沈阳引进的野牛草草坪。同时对一部分街路四处飞絮的老龄青杨进行改造,换上了以红皮云杉为主的树木混合栽植。部分工厂庭院、居民住宅区搞了垂直绿化,小游园遍地开花,园林建筑、园林设施不断增加,使城市园林绿化在品种、层次、格调、高度和色彩上都有新的发展。
  1988年底,全市累计植树739万株,建城区绿化面积为3721.1公顷,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8.5%。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041.9公顷,专用绿地2268.7公顷,生产绿地348.5公顷,防护绿地62.24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2.2%,人均绿地面积23.32平方米,公共绿地人均6.2平方米。全市有公园9座,25片绿地,1个果园,3个街心公园,15个绿化广场,635条绿化街路,500多个绿化的广场、部队、机关、学校、医院和140多个居民庭院。达到了乔木和灌木、常绿和落叶、树木和花草、平面与垂直绿化、绿化与雕塑及园林小品5结合的城市绿化风格和特色。
  此间,在不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同时,仍存在着城市绿地被占现象。自1979~1986年间,共有37公顷左右的绿地被占。
  多年的绿化为城市创造了较好的生态环境。每值春季来临,公园、广场、街路、庭院杨柳婆娑,芳草茵茵,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温馨和欢乐。另据有关部门对长春客车工厂的测定,夏季厂区内温度低于市内繁华地带5℃,风速减低20%,降尘量仅为市区的四分之一,绿化带来的环境效益十分明显。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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