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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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60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分类号: X51
页数: 10
页码: 25-3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境内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长春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于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所致,其次是生产工艺中排放的粉尘。主要污染物是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工业粉尘。
关键词: 环境质量 大气质量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于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所致,其次是生产工艺中排放的粉尘。主要污染物是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工业粉尘。
  一、二氧化硫
  长春市二氧化硫污染较轻,1976~1988年市区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范围在0.031~0.061毫克/立方米,各年度变化比较平稳,基本处于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以下。只有1976年年日平均值是0.061毫克/立方米,略超国家二级标准。
  总体上看,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不超国家二级标准,但其瞬时值和日均值各年都有超标数据。据统计,1981~1988年二氧化硫瞬时值超标率为1.2%,超标样品平均值为1.03毫克/立方米,超标1.06倍,其中最大超标值为2.44毫克/立方米,超标3.9倍。二氧化硫日平均值超标率为8.2%,超标样品日平均值为0.42毫克/立方米,超标1.8倍,最大日均值0.785毫克/立方米,超标4.23倍。
  历年的监测数据表明,大气中二氧化硫采暖期高于非采暖期,采暖期的浓度是非采暖期的4倍,且以第四季度污染最重,一季度重于三季度。一日之中,以早、晚污染较重,中午较轻,早晨高于晚间。
  二、大气降尘
  大气降尘量的大小是评价一个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主要指标之一。1976~1988年长春市大气降尘量在42.13~61.14吨/平方公里·月,超国家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4.3~6.6倍。大气降尘量以采暖季节最高,一般为非采暖期的1.25倍左右。1982年以后,本市大气降尘量呈下降趋势。“七五”前3年,市区平均降尘量为44.66吨/平方公里·月,较前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分别减少9.88吨和3.55吨。
  三、总悬浮微粒
  长春市大气总悬浮微粒污染突出,它是影响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据监测资料,1976~1988年市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一般在0.55~0.97毫克/立方米之间,超国家二级标准(0.3毫克/立方米)0.83~2.23倍。最高值出现在1980年,年平均值为1.19毫克/立方米,超标近3倍。
  总悬浮微粒瞬时值(一次测值)样品超标率为24.6%,最大瞬时值为11.44毫克/立方米,超标10.44倍。日平均值超标率为76.4%,最大日均值为4.75毫克/立方米,超标14.83倍。
  总悬浮微粒无论是采暖期或非采暖期均超国家二级标准,尤以采暖期污染最重,是非采暖期的1.5倍。一年之中第一季度污染最重,四季度次之,二季度高于三季度。一日之中,早晨高于晚上,中午测值较低。
  四、氮氧化物
  长春市氮氧化物污染较轻。1979~1988年,市区氮氧化物日平均值范围在0.036~0.064毫克/立方米之间,年际变化比较平稳,各年度均处于国家二级标准以下(0.1毫克/立方米),有些年度低于国家一级标准的数值。但氮氧化物瞬时值和日均值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据统计,1981~1988年氮氧化物瞬时值年均超标率为6.4%,最大瞬时值为1.002毫克/立方米,超标5.68倍。日均值年均超标率为12.1%,最大日均值为0.382毫克/立方米,超国家二级标准2.82倍。氮氧化物也呈现采暖期高于非采暖期的现象,采暖期是非采暖期的1.9倍。一日之间,早晚的数值高于中午,早晨高于晚间。
  五、一氧化碳
  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4、1985、1987、1988年4年比较完整的监测资料记载,市区一氧化碳的检出范围在0.50~1.12毫克/立方米之间,各年度均未超出国家二级标准(4.00毫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瞬时值和日均值也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瞬时值年均超标率为0.7%,最大瞬时值为17.94毫克/立方米,超标0.79倍。日均值年均超标率为8.3%,最大日均值为8.62毫克/立方米,超标1.15倍。一年之中,一季度测值较高,四季度次之,二季度重于三季度。一日之中,早晨高于晚间。
  六、酸雨
  长春市酸雨出现频率较低,年均3.2次,占样品数的1.5%。降水PH值在4.48~9.48之间,多数样品PH值呈中性,国家规定PH值小于5.6即为酸雨。酸雨多出现在5~8月份。就整体而言,长春市酸雨出现的次数较少,而局部个别监测点位酸雨的检出率还是较高的。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6年在吉林省气象研究所监测的53个样品中,有11个是酸雨样品,占样品总数的20.7%。经分析,该地出现酸雨频率较高,与市搪瓷厂在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酸性物质有关,说明局部污染对大气降水PH值有一定影响。
  七、四乙基铅
  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所于1980年9、10月份对长春市大气中的四乙基铅污染做了监测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四乙基铅污染比较单纯,即由汽车排气和各种场合的汽油挥发所致,整体污染较轻。在汽车高峰期间的交通干线上,四乙基铅的两小时平均浓度最低值为0.012微克/立方米,最高值达0.617微克/立方米,接近我国居民区无机铅控制标准。市中心,交通干线污染较重,公园、绿化区污染较轻,其他地区介于上述两者之间。
  八、大气污染严重区域
  长春火车站周围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是长春市大气污染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起北五条、东五条街,西止机务段,南起煤气公司、浙江路、珠江路中,北到铁北小河。据1977年污染源调查资料,在这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居民56000余人,职工25000余人,共计81000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7070人。大烟囱231个,锅炉267台(其中2吨以上的38台),工业窑炉25台,小火炉11726个,每年燃煤油332000吨,大约产生二氧化硫6000吨,氮氧化物2000吨,粉尘3700吨,还有苯及其衍生物、酚、炭黑、铅等有毒有害物质。
  该区域污染强度较大的单位有:市煤气公司、机务段、长春站、长春发电厂、市铸铜厂、市有色金属厂等单位,其次有市啤酒厂、面粉厂、铁北煤炭商店、第一机床厂、市粮油机械厂等单位,另有长春站每10分钟通过一辆火车。在机务段、煤气公司一带经常烟雾弥漫,并夹有强烈的二氧化硫、酚等刺激性气味。在发电厂、铸铜厂附近,居民夏天不能开窗,平时不能在外晾晒衣服。铁北煤炭商店附近经常煤粉飞扬。长春站前一带能见度很低,特别是气象条件不良时更甚,有时对面不见人,白天行车开灯。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资料,1976~1977年站前污染区年平均大气降尘量为136.5吨/平方公里·月,高出对照区(净月潭)118.9吨/平方公里·月,1981~1988年该区域年平均降尘量为98.66吨/平方公里·月,高出对照区93.06吨/平方公里·月。由于该区域大气污染严重,在70年代被称为吉林省“四大烟雾区”之一。
  长春市大气污染自60年代后呈上升趋势。60年代以后,国家投资兴建的一批大中企业陆续建成投产,地方自建的一批中小企业相继落成。由于受当时经济、技术水平的限制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高,一些企业在设计、施工、投产过程中没有把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生产的重要环节加以考虑,导致以后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建在居民区,工艺设备陈旧落后,又缺乏治理技术和资金,对城市大气环境影响较大。
  城市气化、热化率低,是60、70年代大气污染较重的另一因素。1960年长春市煤气用户仅为34743户,占市区总户数的15.6%,1975年增加到59885户,占19.1%。城市集中供热也仅限于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拖拉机厂、柴油机厂等大企业。分散采暖的小锅炉,居民小火炉数量多且分布广。据1977年长春市污染源调查资料,市区小于2吨的锅炉3090台,占锅炉总数的80.5%,一吨以下的锅炉2554台,占锅炉总台数的66.5%。大部锅炉设备陈旧,没有消烟除尘装置。近20万个小火炉用于居民饮事和采暖。小锅炉、小火炉数量多,燃烧差,烟气低空排放,加剧市区大气污染。
  80年代以后,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重视,长春市加快了城市大气污染的治理步伐,每年更新改造锅炉平均310台,同时发展了集中供热和煤气事业。1988年市区煤气用户达到20.4万户,综合汽化率为42.3%,加上企业自产自营的煤气、液化气,气化率达到62%。城区集中供热和小区联片供热,校舍联片供热总面积达到1084.5万平方米,占市区建筑面积的31.2%。由于对城市大气污染进行了综合治理,大气环境有所改善。1988年市区大气降尘和总悬浮微粒较1979年分别下降11.3%和25.5%。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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