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机动车维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72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机动车维修
分类号: U472.4
页数: 49
页码: 209-257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情况,包含了维修企业,运输工具制造与改造,汽车修理等。
关键词: 机动车 维修 长春市

内容

1914年,长春街头出现汽车后,随之出现了汽车修理业。由于汽车数量少,修理完全由业主自己完成。1928年9月,长春出现第一家专门的汽车修理,名为联合机器修理部,业主是俄国人毕金索夫。1933年9月,张琴舫在长春市创办的第一个由中国人经营的汽车修理厂至快利机械铁工厂开业,主要承担汽车修理和保养业务。1938年,长春市有机动车修理工厂15个,技工256人、见习工156人,月修理能力231台。
  1939年以后,由于日本侵华战争规模的扩大,进口汽车减少,更由于汽车配件供应紧张,又被日本人所垄断,中国人经营的汽车修理业不得不关闭。
  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市的汽车维修业极为萧条,仅有几家汽车修理部。
  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的汽车维修业有了较大发展。
  从1951年开始,长春的车辆修理在个体手工业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化的道路组织起来。当时为交通运输服务的有胶车修理、汽车修理和自行车修理3个自然行业。
  胶车修理主要是为城市及周围乡镇大车运输服务的。1951年最为兴盛,曾达108户。1955年个体胶车修理业有72户,职工128人,另有3个胶车修理合作社,职工22人。1957年全市有胶车修理合作社5个,职工213人,总产值87.6万元。1958年,这5个合作社相继过渡到全民所有制。
  1956年公私合营前,长春市私营的汽车修理户有聚宝汽车修理部、华兴修理部、连记摩托车修理部、建大汽车修理部、春和工业、永和汽车修理部、双和工业、德权铣缸工业。1956年1月18日,以上8个私营汽车修理部以聚宝为中心,成立了公私合营聚宝汽车修理厂,主要经营汽车大中小修、摩托车修理。
  这个时期,长春有1户国营汽车修理厂和1户汽车修配合作社。1958年10月,长春市汽车修理合作社由长春市手工业局移交给交通局领导,更名为地方国营长春市汽车修配厂。这是当时交通局管辖的唯一的专业汽车修配厂。
  1969年1月,长春市第二汽车修配厂成立,主要经营解放牌汽车的大中小修理。从1972年——1976年,长春市交通系统的各运输企业相继成立了保养场,5个县和郊区分别成立了专业汽车修配厂。
  1979年,长春市成立了汽车修理服务工业公司,为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归口管理汽车维修企业。1983年被撤销。
  1980年前后,随着汽车修理市场的开放,长春市的汽车修理业发展很快,1980年,共有176家汽车修理厂,比1966年的18家增长了近10倍。
  1987年,长春市交通局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业进行了整顿,43个不具备开业条件的厂家被取缔。
  到1988年,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修理点856个,比1985年的416个增长了1倍多,能承担大修的厂点82户。全行业从业人员11300人,年大修能力6000辆次。
  第一节 维修企业
  一、国营企业
  长春运输机械厂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开运街116号。工厂占地面积69181平方米,厂房面积18375平方米。到1988年末,共有职工873人,有金属切削机床124台,锻压设备10台,固定资产净值480万元。经营范围以装载机制造、挂车制造、汽车配件生产和国产、进口汽车的大中小修为主。
  该厂的前身是1936年成立的同合自动车制造厂吉林装配厂。1945年前,约有工人90名、职员20名,光复后企业解体。国民党统治时期,该厂变为伪吉林省公路局的汽车修配厂,有职工18人。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后,该厂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六纵队汽车团修理工厂。1949年2月,吉林省公路局正式接管该厂。当时工厂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厂房面积300平方米,只有一栋破厂房和一个破车库,有职工3人。为了发展生产,该厂陆续从社会上招聘和雇用一批技工,将伪满时残留下来的破旧设备进行修理和改装,正式成立吉林省公路局汽车修配厂。1950年4月将该厂交给吉林省运输公司,更名为吉林省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1952年4月,该厂更名为国营吉林省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1958年12月,吉林省交通厅决定将该厂迁至长春,与公私合营长春聚宝汽车修配厂合并。两厂合并后职工达568人,拥有机加设备14台,下设4个车间、9个科室。厂址设在西开运街和四马路两处,厂名为吉林省运输公司公私合营长春修理厂。1962年,工厂更名为吉林省交通设备制造厂。1963年改名为吉林省汽车配件厂,1967年又更名为吉林省汽车修配厂。1984年6月,该厂下放给长春市交通局管理,并更名为长春运输机械厂。
  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厂主要以承修省运输公司内部车辆为主。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吉林省修车委员会将中国人民志愿军某工兵团委托修理工程车和货车的任务交给了该厂。职工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就为这个团修理了83辆汽车。1952年,为向国庆献礼,职工们发扬主人翁精神,利用厂里的废旧材料装配了一台新型大客车。1952年9月25日,吉林省生产的第一台公路客车诞生,并命名为“国庆号”。
  1953年初,由于配件奇缺,厂内经济状况紧张。为扭转困境,该厂经多方联系同吉林市交通公司签订了改装12辆大客车的合同。职工们经过3个月的紧张奋战,终于提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1958年,为解决运力不足的矛盾,该厂积极响应吉林省交通厅关于“挂车化,挂车列车化”的指示,于当年年底生产出第一批挂车74辆。1959年、1960年连续制造577辆,对解决省内运力不足的矛盾起到积极作用。
  为解决修车缺件的问题,该厂从1958年开始试制汽车配件,并陆续添置了一些机械加工设备。到1961年,该厂的汽车修理、配件生产都持续上升。配件的主要品种是解放车活塞、缸套及变速齿轮。1963年,该厂的汽车配件生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创最好水平。同年10月在四川举行的全国齿轮质量评比中,该厂生产的“吉”字牌齿轮荣获全国齿轮质量第二名。当年配件产值达156.4万元。之后,该厂又相继生产了“嗄斯”69型加力箱齿轮和各种车型的活塞、缸套、活塞销等十几种汽车零部件。到1965年,该厂拥有固定资产448.76万元,成为吉林省修车和配件生产的骨干企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厂生产遭到了巨大的损失。1967年出现了武斗事件,并发生了一次火灾,造成26万元的经济损失,建厂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专损。1975年厂房得以恢复,到1976年汽车大修能力和质量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1978年,该厂开始试制装载机,1979年正式投入生产。这种装载机在10年的生产中,经历了两次大的改制和数十次小的改进,最后定型为ZL30A型轮式装载机。进入80年代以后,该厂一方面增加装载机的产量,一方面扩大加工自制件品种,同时把修车品种由国产转向进口汽车。从1981年开始,大量承担进口汽车修理业务,成立了吉林省日本车修理服务中心。为搞活企业,该厂1987年开始大搞横向联合,同年8月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联合,建立长春丰田汽车维修中心。11月建立中国机电设备公司华东汽车贸易中心长春维修服务站。1988年,该厂引进民主德国鲍克玛公司SHM5-125B型平地机技术项目获得成功。横向联合使企业经营方式由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1988年,该厂落实招标承包责任制,使企业充满了生机。到年末,该厂内设2个分厂、4个车间、21个科室,完成工业总产值515万元,实现利润62万元。
  长春市汽车修配厂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开运街20号,成立于1958年10月。它的前身是1953年5月3日由私营汽车修理业中的13名工人联合发起的长春市汽车修配工业合作社。当时的社址在西三道街,厂房2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300多元,流动资金100元,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修理各种进口杂牌汽车为主。1954年更名为长春市汽车修理合作社,当时拥有机床4台和部分修理工具,年可大修车20台。1958年10月,该社由长春市手工业局移交给长春市交通局领导,随之变为地方国营,更名为长春市汽车修配厂,厂址迁到东三道街50号。工厂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厂房面积808平方米,职工已达166人,当年大修汽车147台。1959年,宽城区胶车社轮胎翻新车间并入该厂。1960年9月,宽城区汽车摩托车修配厂、南关区长通交通设备厂、桃源公社挂车制造厂、市机械厂第三车间相继并入该厂。1960年春,该厂用上级拨款36万元在开运街兴建新厂房,1961年5月迁入。新址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修理车间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到1961年底职工达623人,固定资产达33万元,大修汽车160台,内设汽修、钣金、配件、轮胎4个车间和电机、摩托车两个工段。
  为了提高修车质量,赢得信誉,1963年该厂两次派人到上海汽车修配厂学习,回来后大搞技术革新,改革工艺。1964年修车由原来的小组包修改为流水作业方式。1964年至1965年由于车源充足,注意抓质量,修车质量闻名省内外,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厂管理混乱,修车质量严重下降,1973年至1974年又盲目搞“120”摩托车试制,造成产品积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个厂狠抓企业管理,在生产上坚持以修为主,修造结合。1978年在汽车配件紧张的情况下,大力发展了修旧利废活动,采取修、改、配、制、焊、堆、缩、嵌、镀等10种方法,修造汽车配件达140多种。1979年该厂恢复了技术检查科,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市交通局组织的质量检查中,修车质量由倒数第一跃为第一名。当年完成汽车大修481台,实现利润43万元,超年计划22.6%。修理周期由1964年的30天缩短为26.6天。按吉林省《汽车大修质量标准》检查,大修车合格率达到73.1%,名列全省第一名。大修车返修率为1.8%,比省规定指标下降了3.2%。
  进入80年代后,该厂为解决车源不足的困难,主动与第二汽车制造厂联系,于1980年末建立了东风牌EQ140汽车长春特约服务站。为使企业进一步发展,该厂广开门路,增加NJ130、北京吉普、井架子车、越野车等修理品种外,1981年,第一汽车厂生产了一批二类汽车,该厂还主动承担了组装汽车大箱的任务,增加产值22.6万元。1982年6月,东风140汽车长春特约服务站被“二汽”晋升为长春技术服务中心站,从1986年4月起免费对用户的东风汽车进行保养。
  为改变“听、看、摸”的落后的汽车检测方法,1986年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投资65万元,在该厂建立了省内交通系统第一家汽车技术检测站,1987年1月9日通过了省级鉴定,年检测能力为1万辆。
  到1988年底,该厂占地面积43445平方米,厂房面积11213平方米,有职工434人,有金属切削机床41台,锻压设备3台,固定资产原值367万元,净值335万元。
  长春小汽车修理厂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大桥街1号,成立于1969年1月1日。该厂前身是原长春市卫生局汽车修配厂和长春市交通学校小修车间。成立时有职工81人,厂名为长春市第二汽车修配厂。工厂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厂房面积2400平方米,设立大修和机加2个车间,主要经营解放牌汽车的大中小修理。
  1972年,长春市恢复已解散的卫生局汽车修配厂,人员设备于当年6月从该厂分出,该厂只剩下61人和几台简易设备。市交通局调整了该厂领导班子,增加了部分职工,增添部分设备,使该厂的生产有了发展。到1973年末,完成大修车150台,中小修2000余台,有固定资产35万元,年利润11万元。
  除了担负汽车大中小修任务外,该厂还承担了造车和汽车改装任务。从1971年至1977年,该厂先后制造了三轮、四轮柴油车4台,改装了春城5吨双排座货车20台,改装北京BJ212型吉普车3台,制造了解放CA-10B转向总成和上海58-1转向机总成,生产了475型叉车,均因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不过关而停产。1979年,该厂在原有修理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了修理范围。1980年7月与北京汽车工业总公司签订了建立长春特约服务站的合同,并购置专用修车设备,初步形成了发动机、底盘修理两条生产线,于1981年1月1日起正式转入以专修北京BJ212型吉普车和BJ130型货车为主,同时兼修其它小型货车。该厂加强企业管理,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车质量不断提高。1985年9月在全国轻便型汽车修理质量评比中获东北组第一名;1986年在全国行检中获得整车、总成、操作质量三项优胜奖。1985年3月被全国轻便型汽车修理行业联合会正式接纳为会员厂。1985年9月23日,经市交通局批准将该厂更名为长春小汽车修配厂。10月9日又更名为长春小汽车修理厂。同年底该厂共有职工319人,有3个车间、11个班组,汽车大修185台,中小修3330台次,年产值135万元,实现利润63万元。
  1986年4月,该厂与上海汽拖公司联合,建立了上海轿车长春维修服务站。1987年又陆续建立了上海大众有限公司桑塔纳、帕萨特长春维修站、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大发面包车、雁牌货车长春特约维修服务站、广州标志轿车长春维修服务部。为提高修车质量,该厂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出高于省标、国标的质量控制标准,实行质量否决权,并开辟跟踪服务业务。
  到1988年末,该厂占地面积15700平方米,厂房面积6332平方米,共有职工30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6万元、净值80万元、现代化保修机具10台、先进检测设备6台、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10台,当年完成大修车200台、中小修3000台次。该厂内设7个职能科室、2个车间、2个修理部、附设1个集体企业。
  地方国营长春市汽车修配厂
  位于铁北兴业街39号(现长春市电机厂厂址),1954年10月成立,是当时长春市唯一的国营汽车修配厂。该厂成立之初,有2个修理车间、1个轮胎翻修车间,有70名职工和6台机械设备,隶属长春市工业局。1956年工业局划分2个局,该厂隶属于第一工业局。当时该厂技术力量较雄厚,修理工大都是从社会招考来的五级以上技工,以修理各种进口杂牌车为主。1957年开始增修拖拉机,并于当年试制小型机动车7台、拖拉机1台。1958年交通工业归口,第一工业局决定将该厂解体。1958年7月,工厂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划归薄板厂(主要是行政管理人员),一部分(技术人员和修理工)与度量衡厂合并成立长春市交通设备制造厂,1960年又更名为长春市机械厂,汽车修配厂并入的部分变成第三车间。1961年5月,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该车间并入长春市汽车修配厂。
  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25号,成立于1958年。它的前身是1949年春成立的连记摩托车修理部,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1958年更名为宽城区汽车摩托车修配厂。有职工68人,设汽车修配、摩托车修配、机修3个车间。1960年9月10日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该厂与市汽车修配厂合并,成为摩托车修理车间。1963年8月1日,又由市汽车修配厂分出,成立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当时占地面积560平方米,厂房面积270平方米,有职工51人,有金属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28台,下设电工组、喷漆组、修理组、修旧组、车钳组、材料库、二马路门市部,主要承担58-1三轮汽车、长江-750、幸福-250、东风-021摩托车的大中小修理。当年完成摩托车大修59台、中修25台、小修263台次,完成产值10万元。之后,该厂大中小修摩托车台数、产值、利润持续上升。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厂的生产蒙受很大损失,连续亏损。1970年10月,该厂由长江路19号迁至开运街25号,厂区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从1970年开始,该厂狠抓质量管理,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生产秩序开始恢复,管理走向正规。
  1974年,为改变城市运输落后面貌,交通局根据市委关于用小型机动车代替手推车和马拉车的要求,把造车的任务交给了该厂,要求半年打基础,一年出产品。为完成造车的任务,该厂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从1974年5月至1975年2月,仅用9个月的时间就造出首批样车。生产方式是以专机和通用设备加工制造,手工操作承装车辆。为适应造车需要,该厂于1974年扩建厂房1200平方米,到1976年已初步形成汽车生产线7条。经过试验,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耐久性等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产品定型为长春牌CH-120型载重汽车。从1977年开始,该厂除每年大修摩托车220台、中小修700台外,还制造120汽车100台左右。
  1981年12月1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关闭摩托车修配厂,将厂房、部分设备、人员以及当时生产的新型门锁一并移交给市机械工业局所属的第四光学仪器厂,将部分修理人员和修理设备调整给市交通局。该厂关闭时占地面积18600平方米,厂房面积7000平方米,有职工407人、金属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70台、固定资产302.4万元。
  长春市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
  位于二道河子区远达大街154号,1953年6月1日成立。当时厂址设在东长春大街三段73号,有职工71人,在生产组织方面分成两个中心小组:第一中心小组有10个包修组,以修理为主;第二中心小组有8个小组,以钣金为主。1953年10月1日并入长春市运输公司国营运输部,改为保养场。1954年10月该场撤销。1956年成立了长春地区运输公司合营汽车队保养场,地址在东天街14号,以一、二保和小修为主。1960年开始改制木制结构挂车和翻斗车,共改制主车翻斗42台、挂车翻斗100台,因结构不合理而淘汰。1961年4月,合营车队保养场扩建为长春地区运输公司保养场,场址由东天街迁至现址。该场从1972年开始大搞技术革新,分别于1970、1973和1979年自制龙门式、双臂式、绞接式装载机各1台。1973年改制气压翻斗16列,因这种翻斗车气压低,举升能力有限,而被淘汰。1975年开始改制液压翻斗车20列获得成功。这种翻斗车至今仍被应用于运输生产。该厂靠自己的力量,从1975至1980年,先后制作了全套专用保修机具,如:天车、前后桥作业台、清洗机、叉速器作业台、变速器作业台、气泵水泵作业台、液压盘、铆钉机、电动扳子、举升气动千斤、剪板机、远红外烘干室等等。该场保修机械化当时在全市享有盛名。
  为提高车辆完好率,该场从1970年开始转向以大中修汽车为主,从1985年1月起正式对外营业,并由长春市运输公司保养场改为长春市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在汽车修理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形势下,该厂努力扩大修车品种和经营门路,1986年4月与济南汽车制造总厂联合建立了长春特约服务站,同年12月又建立了柳州装载机技术服务中心。
  到1988年底,该厂有职工220人、各种设备59台、厂房面积4100平方米、资产总额175万元,年大修汽车70台、中小修250台。当年完成产值200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
  德惠县汽车修配厂
  位于德惠镇铁南养路段后院,后迁至东三道街。1973年成立,当时有职工12人,有各种机械设备3台,主要经营汽车大修。1980年,随着社会汽车修理业户的增多,汽车大修的数量逐渐减少,故增加了中小修。1985年该厂机构设置为4股(人保、计财、生产、供销)、4组(发动机、底盘、配合、钣金),年产值10万元。到1988年底,该厂共有职工55人,拥有各种机械设备5台,固定资产13万元。工厂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厂房面积400平方米。自开业以来,共大修汽车120台次,中小修汽车3600台次。
  双阳县汽车修配厂
  成立于1976年3月,厂址在双阳县公路管理段院内。当时有职工51人,主要生产骨干由双阳县农机修造厂调入。有金属切削机床、刨床、曲轴磨床各1台,可接受各类国产汽车大修、装配和各种汽车的专项修理。由于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修理质量不断提高,赢得了信誉,年年盈利,1980年以后,由于汽车修理网点的增加,该厂受到很大冲击,生产萧条,亏损严重,1981年12月经县计委批准,并入双阳县客运公司。
  九台市汽车修配厂
  位于九台镇团结街,成立于1972年。当时有职工50人,有车、钻、刨床4台。当年完成汽车大修3台、小修90台次,年产值18万元。到1985年,有职工126人、机械设备14台,下设4股(人保、生产、会计、供销)、2个车间(机加、主修)。工厂占地面积4450平方米,厂房面积2323平方米。当年大修汽车21台,小修274台次,工业总产值33万元。1985年5月并入九台市运输公司,更名为九台市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到1988年底,该厂有职工35人,资金总额108万元。
  榆树县汽车修配厂
  位于榆树县榆树镇,1973年3月成立。当时有职工36人,各种机械设备9台,主要经营汽车大中小修理。1980年由于社会修车网点增加,该厂产值、产量不断下降,1981年亏损8.3万元。同年10月经榆树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厂解体,转归工业,解体当时有职工99人,拥有车、铣、刨、镗、磨床15台。厂房面积960平方米。
  农安县汽车修配厂
  位于农安县宝塔街,1972年5月成立。当时有职工70人、厂房面积1424平方米、各种机械设备7台,主要承担货车的大中小修。年大修车40台。由于车源不足,处于长期亏损的局面。1981年10月22日经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厂停办,当时有职工140人,各种机械设备10台。该厂的技术骨干安排到县运输公司保养场。
  郊区汽车修配厂
  位于长春市二道河子区远达街74号,成立于1971年8月,主要经营汽车大修。工厂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厂房面积488平方米。下设汽车修理、钣金、烘炉3个车间。为了发展生产,这个厂从1972至1977年间扩建了厂房,并建立了相应的职能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到1977年底,厂房面积已达1872平方米,有职工105人,全年大修汽车17台,完成产值19万元。进入80年代,由于汽车修理厂家剧增,该厂连年亏损。1982年经长春市郊区交通局批准,将该厂并入郊区运输公司。
  农安县运输公司修配厂
  位于农安县农安路11号,1986年4月1日开业,主要经营汽车大修。到1988年末,有职工17人,资金总额25万元。
  九台市客运公司汽车修配厂
  位于九台市九台镇,1973年开业,主要经营综合小修。1988年有职工11人,资金总额9万元。
  除交通系统国营汽车修配厂外,其它系统尚有28个国营汽车修配厂(15人以上)。详见表74
  二、集体企业
  长春市汽车配件修造厂
  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宋家街,1966年5月1日成立。是由20几名家庭妇女组织起来的吉林省交通厅公路局家属生产修配厂。1966年7月20日正式开工,有职工109人,以修复省交通厅内部单位的三泵一体(汽泵、水泵、机油泵、汽缸体)为主。1969年1月,该厂更名为吉林省公路局三八汽车零件修理厂,同年6月开始承担市内单位废旧汽车零件的修复。1970年,该厂大搞技术革新,因陋就简,土法上马,试制成功了“201”阴离子交换树脂、“282”型汽油滤清器。经403所验证,该产品当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971年3月,该厂负责人吴凤英出席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时,曾受到周总理的赞扬:“你们工厂都是妇女,做出这样的事业来,真了不起”!“201”树脂因经费问题没能投产,解放牌汽车“282”汽油滤清器于1972年开始投产。1976年为扩大汽油滤清器生产,新建砖瓦结构车间605平方米。1977年陆续购置压铸机等设备,并开始加工解放牌汽车前轴、后桥壳等毛坯件。1978年9月,经吉林省交通局批准,将该厂下放给长春市交通局领导,隶属长春市汽车修理服务工业公司,名称为长春市汽车修理服务工业公司三八汽车零件厂。当时有职工253人、金属切削机床27台、锻压设备2台。固定资产原值61.9万元,净值46.1万元。1980年1月,经长春市经委批准,更名为长春市汽车配件修造厂。该厂从1982年下半年开始,进行了企业整顿,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产品质量。为适应开放搞活的新形势,先后开设了2个汽车配件销售门市部、1个改装厂。到1988年底,该厂占地面积7053平方米,厂房面积2595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79.5万元,净值48.5万元,有职工193人。金属切削机床47台,内设9个科室、3个生产车间、2个配件门市部,主要加工后桥壳、后轮壳、汽缸盖、吸排气支管、半轴导管、汽油泵和生产汽油滤清器。1988年实现利润6.4万元。
  长春市运输机械修造厂
  隶属长春运输机械厂,位于朝阳区抚松路南胡同60号,成立于1979年6月,是该厂为安排职工子女就业而开办的。成立时有职工235人、流动资金16.2万元,主要经营汽车修理、汽车喷漆、汽车靠背制作。原名吉林省汽车修配厂知青喷漆厂,后改为吉林省汽车修配厂综合厂。1984年随省汽车修配厂更名而改现名。到1988年末,有职工303人,固定资产净值23.6万元。年产值131万元,实现利税10.4万元。工厂占地面积11328平方米,厂房面积832平方米。
  长春市汽车修配厂附件厂
  隶属市汽车修配厂,位于朝阳区开运街20号,1981年1月开业,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厂房面积97.5平方米,主要承担各种汽车的大中小修理业务。由于厂里技术骨干较多,修车质量好,速度快,一次合格率达90%以上,大修车在厂日平均20天。1982年扩建一栋厂房,招收待业青年23名。1983年增设了汽车配件商店。1985年又增设了轻型汽车配件商店,从1984年至1987年,仅2个汽车配件商店的销售收入就达348万元,获利润29.9万元。到1988年末,该厂有职工105人,拥有各种机械设备11台,厂房面积251.5平方米,两个营业室面积316平方米,固定资产3.7万元。从成立到1988年末,该厂共实现利润170万元。
  长春小汽车修理附件厂
  隶属长春小汽车修理厂,位于南关区东大桥街1号,成立于1980年10月。原名为长春市汽车配件附件二厂,成立时主要生产民用床。1981年6月转为汽车修理和配件制造。1985年11月改为现名,主要承担BJ212、BJ130型国产小汽车的车棚靠垫修理安装及部分小型汽车的修理。当年该厂小修车1247台次,制作车棚245套、座垫总成157套。到1988年末,该厂有职工89人,拥用固定资产4.8万元,各种机械设备10台,完成产值68.5万元,实现利润5.9万元。
  长春市第一货运公司保养场
  位于南岭自由大桥西南侧,1975年1月成立,主要承担汽车大修和大三保修理,兼营机械加工生产。70年代曾为制造120型汽车生产大量零部件。到1988年底,有固定资金46万元、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各种机床及维修设备60多台,职工160人。当年完成大修车29台、大三保车46台,实现利润12.5万元。
  交通汽车修理部
  位于胡家店,隶属长春市第一货运公司,1988年7月成立,主要经营汽车小修,有职工4人,固定资金0.5万元,厂房面积50平方米。当年实现产值2.4万元、利润466元。
  长春市第一货运公司汽车装载机修理部
  位于华丰路2号,1988年12月成立,厂房面积30平方米,有职工5人,主要经营装载机修理和配件销售,资金总额0.5万元。
  长春市第二货运公司保养场
  位于二道河子区惠工路25号,1975年2月成立。当时有职工267人、设备46台,主要经营本公司范围的汽车大修,1986年开始对外修理。到1988年底,有职工109人、厂房960平方米,拥有金属切削机床及各种维修设备29台,年大修汽车100台,中小修400台。当年实现产值47万元。
  长春市第三货运公司保养场
  位于兴业街19号,1975年1月成立。它的前身是宽城汽车运输社修理车间,当时有职工226人,主要经营汽车修理。到1988年底,有职工66人,厂房面积781平方米,固定资产22.9万元。当年大修车22台,中小修295台次,实现产值54.2万元、利润5.6万元。
  长春市第四货运公司汽修厂
  位于孟家电台街21-1号,1975年成立。当时有职工73人,固定资产27万元、各种设备14台,主要承担公司内车辆大修和三保。1985年开始对外承揽汽车大中小修。到1988年底,该厂共有职工104人,厂房面积1497平方米,资金总额20.8万元,拥有各种机械设备20台。年大修汽车35台,中小修155台次,实现产值66.9万元。
  长春市搬运安装公司汽修厂
  位于兴业街55号,1985年5月开业。当时有职工12人,固定资金0.3万元,主要经营汽车的大中小修理。到1988年底,有职工14人,厂房面积50平方米,固定资金17万元,年大修车5台,中小修车96台次。当年完成产值1.5万元。
  长春市汽车配件铸造厂
  位于朝阳区开运街25号,1976年11月在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三车间精密铸造组基础上成立的,1977年正式投产。成立当时有职工40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厂房面积300平方米,主要承担120型汽车配件、140汽车配件的铸造任务。1981年随着摩托车修配厂解体而解体。
  双阳县交通局汽修厂
  位于双阳县电影院西侧,1987年11月开业,主要经营汽车中修。1988年有职工15人,资金总额5万元。
  长春市公路客运汽车修配厂
  位于东大桥惠工路,1962年成立。当时有职工120人,资金1.8万元,3台设备,主要承担内部客车的大中小修和二保。1968年厂址迁至南关候车室内,增加了相应的设备,改善了作业条件。70年代该厂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不但承担了本公司改制680大客车任务,为交通局各运输企业培训了一批汽车修理技工。1985年开始对外修理,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1987年厂址迁至东大桥惠工路。到1988年末,有职工134人,厂房面积2800平方米,资金总额42万元。年大修客车28台,中小修350台次,拥有各种机械设备24台。当年完成产值11.5万元,实现利润6万元。
  长春市运输公司第三汽车队修配厂
  位于金钱路1号,1980年11月25日成立。当时有职工7人,固定资金3万元,各种机械设备5台,经营汽车大中小修理。该厂成立时由三队管理,从1988年4月起由劳动服务公司承包。同年底,有职工11人,厂房面积175平方米,资金总额3.5万元,年大修汽车5台,中小修25台,实现产值35万元。
  长春市运输公司机械化汽修部
  位于二道河子区远达大街54号,隶属市运输公司机械化车队。1988年4月为安排承包后的富余人员而成立。有职工15人,各种修理设备6台,厂房面积80平方米,固定资金2.7万元,主要经营汽车综合小修。
  长春市经联小型汽车修配厂
  位于惠工路35号,隶属市运输公司集装箱车队,1987年4月1日成立,主要经营汽车综合小修。到1988年底,有职工12人,厂房面积25平方米,资金总额1.08万元,年小修汽车500台。当年实现产值6.1万元,利润1.4万元。
  九台市营城汽车修配厂
  位于九台市营城镇,1985年开业,主要经营汽车大修。到1988年底,有职工32人,资金总额40万元。
  农安县货运公司修配厂
  位于农安县宝塔街,1985年5月开业。1988年底,有职工22人,资金总额15万元。
  除交通系统集体汽车修配厂外,其它系统尚有86个集体汽车修配厂(20人以上),详见表75。
  三、个体维修业
  1.新中国成立前的个体维修业
  联合机器修理部
  1928年9月开业,地址在当时的满铁附属地日本桥通52号。业主是俄国人毕金索夫,有雇工13人。这是长春市第一家汽车修理业,关闭时间不详。
  快利铁工厂
  1933年9月开业,地址在当时的大经路122-1号。业主张琴舫。这是长春市第一个由中国人创办的汽车修理厂。有机器4台,雇工十几人,主要承担汽车修理和保养业务。后又承包了“泰东洋行”进口汽车组装和修理业务,到1938年,人员已达52人。1939年,该厂又收买了大兴铁工厂和云兴车行两个小型汽车修理厂,人员增至80人,从而跻身于当时少数几家较大民营企业行列。然而,在殖民地条件下,想通过资本积累发展民族工业是根本不可能的。由于日资企业的排挤,警察官吏的勒索,加上汽车配件来源困难,张琴舫不得不于1939年10月大批解雇工人,缩小办厂规模,将一半资产抽出带回沈阳,而将另一半交给其孙张定长经营,后改为一般铆焊厂。
  恒懋铁工厂
  厂址在西三马路10号,1934年开业,业主王绍孟。开业时有工人10人、厂房5间,设备3台,主要经营汽车铆焊、钣金、喷漆及零部件简单修配等。由于对工人的盘剥加重,1937年几个技工相继退出该厂,加入新成立的实业铁工厂。加上该厂掌柜兼电焊技工张福春离厂,恒懋铁工厂一蹶不振,终于在1944年停业关闭。
  实业铁工厂
  厂址在东四马路96号,1938年5月开业。业主董森昌,有雇工14人,主要经营汽车修理与人力三轮车制造。
  胜利铁工厂
  厂址在西三道街61号,1934年3月开业。业主袁金亭,有雇工12人。
  大恒铁工厂
  厂址在西三马路127号,业主佟宽,1936年5月开业,有雇工34人,拥有机械设备7台,月修车能力17台,到1945年倒闭时人员已达80多人。
  大兴铁工厂
  厂址在吉林大马路6号,业主于新有,1938年开业,有雇工30人,拥有机械设备7台、厂房7间,修理业务有喷漆、铆大架、修发动机、底盘等。1939年转卖给快利铁工厂。
  康德自动车工厂
  厂址在西六马路176-1号,业主为日本人相野竹次郎,1937年10月开业,有雇工25人。
  “新京”哈利洋行铁工部
  厂址在吉林大街23号,1937年10月开业,有雇工10人,业主为日本人弘易常太郎。
  聚宝修理部
  1948年7月,林聚宝与马昌清、缪雅山3人花30亿元(旧币),将张维均的维新汽车修理部买过来,成立了一个汽车修理部,字号叫“三星”,主要是给私人修理老旧车。由于税收负担重,1949年春报停业。1950年5月,成立了聚宝汽车修理部,厂址在西三马路,有职工14人,主要经营汽车修理、喷漆、洗缸和加工,1956年1月变成公私合营汽车修理厂。
  永和汽车修理部
  1946年5月成立,厂址在二道河子区东盛路。厂主袁明雄、袁德和,主要经营汽车小修。1951年迁至大经路,正式更名为永和汽车修理部,有职工7、8个人,1956年1月变成公私合营。
  2.新中国时期的个体维修业
  新中国成立后,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一些个体开办的汽车修配厂多数变为公私合营。1982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个体汽车维修业发展迅速。到1988年末,全市个体汽车维修厂点已达338家。详见表76。
  第二节 运输工具制造与改造
  运输工具的制造与改造在长春市交通系统出现两次高潮:第一次是1958至1963年,主要是制造挂车和改制翻斗车,并对75%左右的民间运输工具进行改造,实行胶车、手推车的多轮化;第二次是1972至1978年,对运输工具的制造与改造,分两条线进行。一条是制造平板车、运行吊、装载机,改制汽车翻斗,实现装卸机械化。另一条是改造民间运输工具,由脚踏、手推变成机动。为此做出较大贡献的是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长春市手推车运输公司。
  一、制造
  1.ZL30A轮式装载机
  ZL30A轮式装载机由长春运输机械厂制造。1978年,吉林省交通主管机关根据市场预测,向该厂提出了试制装载机的任务。该厂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走访了国内装载机生产厂家,并在吉林工业大学、天津机械研究所等单位的协作下,在短期内设计和制作出近百套工装。经过对主要技术参数进行科学、周密的测算与检验,选定天津产汽油JZ-425型为试制车型,于1978年9月20日正式开始试制。12月8日,第一台样机试车成功。产品定型为ZL-25型轮式装载机。定额吨位为2.5吨。经试车,各主要部位和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1979年正式投入生产,当年完成22台。1980年集中技术力量对装载机的原设计进行改进,改进的部位达20几项。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1981年该厂对装载机进行了改型换代,以柴油机代替汽油机,并从增加主机马力入手,相应改进了有关部件,增加了2吨、3吨、5吨3个新规格。产品定型为ZL30型。通过三年的探索生产和用户反映,装载机的一些不足显露出来。由于ZL25型变为ZL30型的过程中仅发动机、铲斗、配重等部件略有改动,车体外型变化不大,所以ZL30装载机外观不大协调,传动系统操纵部分落后。从1985年12月起,该厂对装载机进行了第二次大的改制,改换了工作泵,解决了漏油的问题,重新设计了驾驶室,增加了辅助设施,改善了作业条件,整机性能大幅度提高。产品定型为ZL30A型,定装载重量3吨,定额斗容1.5M3,最大爬坡能力30度,最大牵引力7500公斤。两台样机分别在沈阳市水泥厂和黑龙江省公路局试用,用户比较满意。
  吉林省交通厅于1986年11月27日在长春召开了ZL30A轮式装载机技术鉴定会。省市有关部门、科研所、高等院校及同行业主机厂等16个单位的33名代表对产品图纸及全套技术文件进行了审查,观看了样机现场操作表演,一致认为,该机总体布局合理,设计参数符合机械工业部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已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改进研制是成功的,可投入批量生产。
  ZL30A型轮式装载机填补了长春市装载机生产的空白。1987年12月,该厂生产的装载机荣获市政府颁发的名优产品证书,1988年12月又被命名为吉林省优质产品。从1978年到1988年的10年中,该厂共生产装载机476台,产品不但在省内畅销,而且远销辽宁、黑龙江、内蒙、河南等地。ZL30A型轮式装载机产销情况详见表77。
  2.平板车
  在长春市首开先例制造平板车的单位是长春市搬运安装公司。1972年,该公司为发展机械化运输,开始制造平板车。在缺少图纸、材料和设备的困难条件下,工人们自力更生,土法上马,闯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有的工人吃住在车间,一两个月不回家;有的工人几天不睡觉,艰苦创业。制造平板车的关键是车架焊接。水电焊工人伊培东认真钻研焊接技术,采用分段焊接法,焊接拖板车的骨架部分获得成功,使平板车的骨架牢固、结实。经过四五个月奋战,终于在1972年4月制造出第一台20吨平板车,经过试验,性能良好。根据运输生产的需要,该公司又自行设计、制造了8吨、12吨、15吨、20吨、40吨、50吨、100吨平板车23台,解决了生产急需。这种平板车采用解放汽车牵引,具有压力平衡、车身稳定、不受路面限制、自动储气、可以刹车等特点,在运输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省内重型货物运输的空白。1973年10月,长春市交通局召开了长春地区交通战线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展览会,该公司试制的平板车、运行吊受到好评。各运输企业也相继开始制造平板车。到1983年末,已制造大型平板车47台,786个吨位。
  在制造平板车中还有一个值得赞扬的单位——长春市第四货运公司。1983年,为解决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汽车发运问题,该公司制造了一种以车运车的超长平板车。试制从1983年7月23日开始至28日,仅用了6天时间就完成了从设计图纸到造出样车的过程。这6天是工人们战高温、顶酷暑,昼夜奋战的6天。超长平板车总长16.5米,宽2.3米,高0.85米,采用CA15解放车牵引。车身骨架均由工字钢焊合而成,载重为10吨,可同时装载3台解放车。这个公司在1983年至1985年两年多的时间里,共造出20台超长平板车,满足了汽车发运的急需,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到1988年末,长春市交通系统共自制平板车58台。马拉大件运输已于1987年基本被淘汰。
  3.运行吊
  20世纪70年代以前,装卸工人使用的是杠子、扒门、哈腰挂、绞磨、平板锹等十分原始的工具。为使工人从笨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向装卸机械化迈进,长春市搬运安装公司从1972年开始大搞技术革新,在沈阳市搬运公司的大力协助下,设计制造运行吊。工人和技术人员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自己动手画图纸,上设备,克服重重困难,当年就造出3台5吨运行吊。这种运行吊用解放牌发动机起重,行驶用跃进130车驱动。由于它的驱动在前,转向在后,车身短,转径小,十分灵活,适用于在很小的场地作业。吊杆最大举高5.5米,配重500公斤,最大吊重7.5吨,吊起货物可以自由行走,不受路面限制,比人力装卸提高效率60倍。1976年,该公司用4个月的时间制造1台10吨运行吊,1979年底又制造1台5吨液压吊。从1972年至1979年8年中,该公司共制造运行吊18台,规格有5吨、8吨、16吨、25吨、40吨,成为长春市独家制造运行吊的企业。
  4.120型载货汽车
  20世纪60年代末,长春市有专业畜力运输车辆967台、手推车2174台。进入70年代后,长春市的民用货运量每年递增200万吨。货运量的60%由落后的人力车和马车承担,运输能力远远不能适应货运量增长的需要,迫切需要有一种小型机动车来代替手推车和马拉车。1974年4月,长春市交通局决定动员本系统的力量制造车,并把制造汽车475发动机、变速器总成等连结部件及车辆总装的任务交给了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全系统11个单位承担了汽车配件的制造任务。根据交通局关于所生产的汽车要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简单,注意贯彻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原则的要求,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在吉林工业大学的帮助下,1974年5月开始选型设计。为早日制造出车,该厂收集了1——20吨载重汽车各部分的有关资料,经多次修改设计方案,将货车的设计指标定为载重量1吨,最高车速不低于60公里/小时,空车载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发动机采用475汽油机,转向机选用北京130,后桥变速箱采用上海58-1。从1974年5月至9月,该厂组成攻关小组,自制专机25台、大型卡具60多套,自制配件70多种、上万件,基本上形成了缸体、缸盖、飞轮、凸轮轴、变速箱、主轴承盖、总装等7条生产线,为试制和批量生产120车奠定了基础。1974年10月,该厂完成了第一轮车型设计,年末造出了5台样车,1975年试生产了50台。投入使用后,经过对样车的试验和用户调查,找出了第一轮样车存在的自重偏重、车架变形、货箱大、档位不好等缺点。该厂及时修改设计,缩小了整车外形尺寸,车架由槽钢改为钢板滚压,并对离合器和变速器进行了改进,降低了整车自重。改进后的第二轮样车于1976年6月完成试制,1977年开始试生产。为提高120车质量,1977年9月25日至27日,在长春召开了长春牌CH-120型载货汽车样车鉴定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用户等33个单位的60名代表对该车进行了技术鉴定,认为该车各主要性能基本上达到了设计指标,可以进行小批量生产。1977年5月,在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上,CH-120车作为革新成果参加了展出。
  CH-120车批量投产后,每年生产100台左右。从1975年制造首批样车到1980年停产,该厂共制造120型汽车429台,产品大部分充实到交通系统各运输企业。
  由于该厂没有专用的精密设备,技术检测工具和方法比较落后,质量不过关,造车成本高,加上1980年正处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该车的销路困难,而于当年停产下马。
  二、改造
  1.“国庆号”公路客车
  1952年9月,为向国庆三周年献礼,吉林省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现长春运输机械厂)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提出装配一辆新型大客车的计划。当时的东北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席秘书室得知这一消息后,曾致函该厂职工:“希望你们再接再励,钻研技术,总结经验,为完成与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而奋斗!”当时的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为此车题名“国庆号”。职工们克服了各种困难,终于在9月25日使这辆新型大客车胜利诞生。“国庆号”车身长7.17米,50个座位,车门自动开合,车厢有冷暖风装置。车身外面上部是黄色,下部是红色,车前面是兰色的,车厢里面是银白色的。“国庆号”3个字铸成钢字镶在车前。这台车是吉林省装配的第一台公路客车。
  2.公路客车改装
  1953年2月,吉林省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现长春运输机械厂)与吉林交通公司签定了改装12台公路大客车的合同,其中4台苏式155型、4台布拉格型、4台奔驰型。当时厂里无专业人员,无图纸资料,钣金工人不够用,要改装12台车型复杂的大客车真是难上加难。全厂职工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们群策群力,奋斗了近3个月,终于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4月26日首先装出5辆。27日在市内试车。4月28日,12台公路大客车改装任务全部完成。1953年5月1日,这12台大客车参加了吉林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游行。
  3.JTCH-680型公路客车
  长春牌JTCH-680型公路客车是由长春市公路客运公司改制的。1976年该公司共有53台客车,担负着长春通往吉林、四平、白城等14个市县的客运任务。营运里程长、客车少是这个公司的主要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该公司决定动员自己的力量改制大客车。1975年12月10日到1976年1月25日,经过40多天的奋战,改制了第一台大型长途客车,于1976年3月投入客运。
  这种大客车采用由解放CA10发动机改造后的CHJT140型发动机,最大功率为142马力,采用CA10底盘,用JT661型公路客车骨架加固。有61个座席,定员80人,车的尾部带有行李仓。车身长13.5米,车身宽2.57米,最高时速每小时60公里,定型为JTCH-680型。第一台客车改制成功后,经过在长春开往伊通、农安的砂石渣油路面上载客运行,以及对各部机件磨损情况的分解、检查、鉴定,证明该车具有转向灵活、操作轻便、稳定性好、行驶平稳、乘座舒适、车厢内通风和光线良好等特点。此后,该公司又不断地研究、探索,使该车的结构趋于合理。为使旅客携带物品方便,加大了行李仓的容积,加固了车架。1976年至1977年,该公司改制了13台680型大客车,平均每台造价6万元。
  4.翻斗车改造
  为使装卸工人从笨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装卸机械化、半机械化,长春市交通系统的运输企业大搞技术革新,研制翻斗车取得成功。翻斗车学名为自卸车,分主车翻斗和挂车翻斗两种。它的改造过程经历了由木制翻斗——气压翻斗——液压翻斗的3个发展阶段。
  早在1959年10月,长春地区运输公司在吉林工业大学机电系的配合下,研制了木制翻斗。这种翻斗车以国产解放车为基础,在车的整个结构上增加一套传动系统,在大箱底下安装横梁,并在左右两端用插销连接,由于发动机的动力,经过变速箱的取力作用,通过支架滑轮旋转,使钢丝绳通过滑轮卷起,就可以使大箱翻起。1960年,该公司改制主车翻斗42台、挂车翻斗100台。由于这种翻斗全是木制的,结构不尽合理,翻斗灵敏度不高,使用一段时间后被淘汰。
  进入70年代,该公司又开始在装卸机械化上下功夫,1973年派出30多人去沈阳学习,回来后首先试制气压翻斗。由于这种翻斗车采用空压机作动力,空压机本身承载能力有限,空压机工作时间长时,充气量便不足,达不到预期效果。根据这一情况,该公司在改造了16列以后,便从1975年开始试制液压翻斗车,获得成功。它的工作原理是,将发动机动力通过变速箱取力齿轮与取力箱和齿轮油泵联接转换压力能,齿轮油泵将高压油通过管道与液压换向阀连接,换向阀再通过管路与液压举升缸连接,液压油进入举升缸,举升缸升起就能使货箱翻起。车箱不须加高加宽,稳定性较强,适用各种散装颗粒货物的卸车。过去6名身强力壮的装卸工人,卸一挂车需15-20分钟,改造后的翻斗车仅司机一人操作,在10分钟就可以全部卸完。工作效率提高6倍。到1979年,该公司已改制了20列载重为5吨的液压翻斗车。长春市交通系统其它企业也根据运输生产的需要,改制液压翻斗车,载重量一般为8吨、10吨。1972年6月,孟家运输社(长春市第四货运公司前身)开始进行液压翻斗车的改造,当年改制2台。1979年11月,该公司派人去上海学习,1980年2月,改制了2台半挂侧翻斗车。从1972年到1988年底,长春市交通系统共改制翻斗车180台,砂石煤灰等散装货物的卸车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5.挂车的制造与改制
  挂车分为全挂和半挂两种。它是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运输工具。全挂诞生于1958年,半挂诞生于1974年,在运输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交通系统最早制造挂车的单位是长春运输机械厂。1958年初,为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解决运力不足的矛盾,该厂克服了重重困难,当年就造挂车74辆,为木制结构,二轴四轮,载重量2吨。这是吉林省制造的首批全挂车,曾参加在长春举办的挂车列车化表演。1959年,该厂认真总结挂车制造经验,成立了挂车制造车间,对木制挂车进行了改进,并试制成功了铁木结构挂车,吨位分别为2.5吨、3吨、4吨、6吨,到1960年共制造578辆。这些挂车全部分配到交通运输企业。1961年至1962年,挂车生产数量下降,共制造78台,1963年中断生产。
  该厂在挂车制造中断了22年后,于1985年开始改制半挂车。该车采用解放CA15型载重汽车底盘。当年改制1台10吨半挂车。1986年改制3台。1987年该厂制造JEQ940半挂车,采用EQ140K型底盘改装,其半挂车装有半自动拖挂牵引鞍座与平板半挂联接。半挂车架及厢板等均采用优质钢板焊接而成。制动系采用断气刹车。该车具有造型美观、重量轻、强度大、转向灵活、行驶平稳、制动可靠等特点。到1988年,该厂共生产这种挂车20台。
  从1959年开始,长春地区运输公司也大张旗鼓地搞挂车的改制。该公司组成了由经理王豁然为组长的试制组,试制两轮单轴木制挂车,载重量为1吨,研制15台后失败了。同年9月,他们又研究改制四轮木制挂车,弓子采用胶制弹簧,载重量为3吨,由于以木板代替钢板弹簧,结构不合理,试制120台后也停止了。1965年3月开始试制铁制挂车。这种挂车采用解放CA-10B作牵引车,主车与拖车的连接采用转盘式连杆,使拖车部分能灵活转向,在运输生产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1974年1月,长春市运输公司一队改制半挂车获得成功。其它运输企业也先后改制一大批半挂车。这些挂车参照国家定型的标准设计和有关厂家改装的挂车,利用解放CA-10B、CA-10C、CA-15型汽车为牵引车,规格有9米、8米、7米、6.5米。半挂与全挂相比,具有很大的优越性:1.载重能力提高了。全挂载重量一般为4、5吨,半挂则为7吨、8吨、10吨;2.安全系数提高了。由于半挂是整体,车身短,不易出交通事故;3.节约油料。半挂在运输生产中起到了保证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用户的作用。1986年9月26日,吉林省交通厅邀请吉林工业大学、长春汽车研究所等单位的教授、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交通系统改制的10吨半挂车和10吨半挂自卸车进行了技术审定,一致认为这两种车结构合理,性能可靠,符合国内外汽车运输发展方向。
  到1988年底,长春市专业运输企业所使用的挂车全部是自己改制的。
  1972-1988年长春市交通系统运输工具制造、改造情况详见表78。
  第三节 汽车修理
  一、国产车
  1.解放牌汽车
  解放牌汽车修理是以长春市汽车修配厂为主。该厂从1964年开始专修解放车,并形成修理线。作业方式是流水作业,实行定岗定位,分工负责,成立了拆检组、发动机组、底盘组、钣金组、电气组、木工组、铆焊组、水箱组、棚靠组、总装组、喷漆组。工艺流程是:大修车入厂后,首先由生产科登记检查,下施工单。大修车到车间后,先由木工组吊下大厢,然后拆检、整车解体、总成检查备料,再转到各组按工序加工组装。装好合格的总成后送总装线安装,经过检查试车合格后喷漆,然后送厂总检。总检合格后,发合格证方可出厂。为提高修车质量,该厂先后自制和购进了发动机拆装台、清洗机、打砂机、工序移动小车、连杆作业台、变速箱打装台、前后桥作业台、运行吊等设备。1979年以后,又陆续增添了汽门研磨机、镗缸机、曲轴动平衡机、平面磨床、电焊机、空压机等。修理周期60年代为30天,70年代为26.6天,80年代为20天。
  由于该厂修车质量好,工期短,不仅省内的车来厂修理,辽宁、黑龙江、内蒙、河南等省的车也慕名而来。
  进入80年代,随着汽车维修市场的开放,解放牌汽车的修理已遍布各维修厂家。
  2.东风140汽车
  东风140汽车修理是以长春市汽车修配厂为主。从1979年下半年开始,第二汽车制造厂生产的东风140型汽车批量性进入吉林省。根据市场预测,这种车性能好、吨位大、耗油少,深受用户欢迎。得到这个信息后,该厂主动与第二汽车制造厂联系,在1980年12月签订了建立第二汽车制造厂东风牌汽车长春技术服务站的协议,于1981年4月正式对外服务,主要承担吉林省内的东风汽车的保养、大中小修和140车配件供应业务,并向用户提供140车的技术服务。服务站的成立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对解决该厂车源不足问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了很大作用。1982年6月,东风汽车长春技术服务站被晋升为长春技术服务中心站。从此,该厂开始大批受理东风140车的大修。为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质量“三包”制度,规定凡是在该厂大修的车辆,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厂派人登门服务,包修、包退、包赔。为增强信誉,赢得车源,该厂精心选择配件,基础件一律用原厂零件。在修理过程中,认真贯彻部颁标准,把部颁标准中的各项要求按照各个工序,简化成14种表格,作为原始检查记录凭证。在原始检查记录凭证上,有检查项目、技术要求、主修人签字、检查员验收。在检查中,凡是不符合部颁标准的零件、总成和车辆,检查员拒绝验收。随着东风车大修任务不断增加,该厂举办了汽车修理技术学习班,重点讲解东风140车的结构、修理、注意事项和标准要求,提高了职工的修理技术。
  汽车维修市场开放以后,在激烈的竞争中,该厂的东风140车的修理仍然有稳定的市场。
  3.小汽车
  吉林省内的小汽车修理以长春小汽车修理厂为中心。该厂主要承担北京汽车工业总公司BJ系列汽车(BJ212、BJ121、BJ130)、上海汽拖公司SH760型上海轿车、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桑塔纳、帕萨特轿车、一汽奥迪轿车、天津大发面包车、雁牌货车、广州标志轿车等小型机动车的大中小修理任务。1980年6月,该厂与北京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建立了长春特约服务站,形成发动机和底盘修理两条生产线。1980年7月,第一批小汽车入厂大修。小汽车修理的工艺流程:小汽车大修进厂后,首先到生产科登记,生产科下施工单给车间,车间登记后再将施工单转交给班组,班组接车之后首先进行整车解体、总成解体、零件清洗,再检查零件备料,然后按工序施工。总成装配后,由车间进行检查调试,再整车总装。车间整车检验调试合格后,交厂部检查科总检、鉴定,最后返回生产科,下发合格证后,一台大修车便可出厂。
  该厂采用了先进的现代化修车机具,有轮胎拆装机、GCD-1轮胎定位仪、QST83-22液压举升机、曲轴平衡机、链条式举升架、2X2型旋片式真空机,制动液充放机。检测设备全部现代化,主要有汽车电器试验台、变速箱检测台、活塞连杆试验台、冷磨合机、空调检漏仪、代数检查仪V279等。
  由于该厂小汽车修理使用的是原厂配件,并拥有整套的专用工装和现代化检测仪器,加上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修理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修理质量不断提高,省内外的车主纷纷慕名而来。为使修车质量更上一层楼,该厂还增加了跟踪服务业务,建立了各种车型的维修档案2210宗,充分而准确地掌握了在册车辆的行车里程、磨损程度、零部件的更换日期等。
  1987年该厂的小汽车大修一次交车合格率达到97%,项次合格率达94%,出厂返修率为零,修理周期比规定提前了8天。在全国行检中,该厂的修车质量被评为优秀。
  进入80年代,在小汽车修理厂家如林的情况下,该厂的小汽车修理一直处于优势。从1980年至1988年,该厂共大修小汽车1561台次。
  二、进口车
  进口汽车的修理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到1958年,当时由于还没有自己的汽车制造业,使用的汽车仍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各种进口车,所以汽车修理是以承修老旧进口汽车为主。当时的地方国营长春市汽车修配厂、吉林省运输公司汽车修配厂、长春市汽车修理合作社都能承担进口汽车大修,包括货车、客车、轻便车60多个品种。由于汽车配件缺乏,修理能力较低。到60、70年代,由于国产汽车大批生产,进口汽车的修理只是零星存在。第二个阶段是80年代以后,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进口汽车大批涌进。长春运输机械厂根据市场预测,调整汽车修理结构,从1981年开始承修进口汽车,同年经吉林省计委和吉林省交通厅批准,建立了吉林省修理日本车服务中心,每年有20万元外汇指标,用于购买日本汽车零件。从1984年开始,该厂汽车修理由国产型转向以承修日本车型为主,到1986年共承修日产汽车23个品种,5000台次,其中丰田系列品种占修车总数的80%。1987年8月经吉林省经委和国家外贸部批准,该厂成立了长春丰田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负责对丰田汽车的维修、保养、经销维修用的零配件。该中心所使用的维修工具是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提供的。除承修丰田系列汽车外,该厂还承修三菱、日产、罗马等几个进口轻便车型。1988年该厂大修各种进口汽车51台、中修98台、小修1639台。这个时期,进口汽车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大批国营、集体、个体维修厂点开始承揽各种进口汽车修理。1958-1988年专业汽车修理企业历年大修汽车情况详见表79。
  第四节 汽车配件生产
  一、活塞
  生产活塞的主要厂家是长春市汽车修配厂。1970年,汽车配件特别是活塞短缺,严重影响了汽车修理。为解决这一问题,同年10月该厂成立了活塞试制小组,从汽车厂买来6组毛坯,在一台C618车床上自搞胎具,加工成合格成品。又从汽车厂买来旧模具,利用焦碳炉、甘锅化铝,自己配料,浇铸活塞。经过反复试验,终于获得成功。1971年,该厂成立了活塞班,开始少量生产。1972年,该厂建成了活塞生产线,1973年正式批量生产。为解决原料化验问题,该厂成立了化验室,自制了回火炉。由于设备工装不断改善,到1978年已生产活塞4000组,不仅满足了本厂修车的需要,而且外销。1981年由于质量下降,产品积压。1982年停产。除该厂生产活塞外,长春运输机械厂也能生产解放CA-10和嘎斯51活塞。
  二、齿轮
  齿轮的生产厂是长春运输机械厂。50年代,由于修车能力不断提高,国内汽车配件生产较少,对汽车配件的需求矛盾比较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吉林省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现长春运输机械厂)从1958年开始试制汽车配件。1963年,该厂汽车配件生产处于大发展时期,主要品种有解放车活塞、缸套及部分变速齿轮。1962年,该厂大量购置机器设备,开始生产变速箱的全部齿轮。1963年,该厂生产的齿轮开始使用“吉”字商标,由于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较高。同年10月在四川綦江举行的全国齿轮质量评比中,“吉”字牌齿轮荣获全国齿轮质量第二名。“吉”字牌齿轮从此以坚固耐用,质量优良而享誉全国。60、70年代,该厂加工的“吉”字牌齿轮达80余种。1965年,69加力箱齿轮产品曾出口外销。进入80年代,该厂主要生产解放CA-10和嗄斯51变速器齿轮、上海58-1型后桥减速螺旋伞齿轮。其中,解放汽车变速箱齿轮于1980年获吉林省优质产品证书。1981年5月10日经吉林省标准局批准,该厂生产的解放牌汽车变速齿轮荣获吉林省优质产品标志使用证书。到1988年,该厂共生产齿轮80个品种、68万件。
  三、装载机
  1978年,ZL30A型轮式装载机在长春运输机械厂诞生。当时该厂只能生产装载机转向机总成的部分零配件,工作装置、前后车架和驾驶室等17项总成全部靠外协。1979年装载机批量生产后,该厂不断提高自制配件的比重,并于1984年将机加车间改为装载机配件车间,专门从事配件生产。到1988年末,该厂生产的ZL30A型装载机配件已达1565件。
  第五节 维修行业管理
  一、机构职能
  机动车维修业自1928年出现到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分散经营,规模较小,所以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从新中国成立到公私合营之前,长春市的机动车维修业是分散管理的。有1户全民所有制维修企业由工业局管理,1户汽车修配合作社由手工业局管理,8家个体维修户由个体工商联管理。从1958年开始,机动车维修业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80年代以后,机动车维修业形成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的局面。为加强行业管理,长春市交通局于1986年11月在运输管理处设机动车维修管理办公室,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实行统一管理。
  机动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是对从事汽车、摩托车、非农用拖拉机维修的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维修厂点及在长春市的特约维修服务部等实行统一管理。当时仅有3名管理人员,主要对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办法。
  1987年9月,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与长春市运输管理处合署办公,在人员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实施对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
  1987年8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部门对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实行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推动行业的横向联合,对促进各类机动车维修行业协调发展,确保维修质量和行驶安全,提高社会综合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开业审批
  机动车维修行业开业的审批程序是:凡在长春市新办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首先提出申请,由其主管部门审核(个体维修户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证明),报当地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对申请者的厂房、设备、资金、材料储备、人员技术水平等进行审核,符合开业条件的,发给《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并确定其经营范围(分大修、综合小修、专项修理3类)、申请者持《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申请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维修个体户,须在停业一个月前向当地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报告,并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由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维修许可证》,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缴销营业执照,撤销银行帐户。
  三、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汽车维修质量,长春市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质量管理,及时了解维修行业的质量动态,发挥维修行业质量信息反馈中心作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宣传、贯彻及制定维修质量和检验标准,推行汽车修理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完善检测手段,进行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及质量事故的仲裁。同时,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各类机动车维修个体户,从送修车辆进厂、解体、分检、验件、备料、分项作业、组装调试、检验出厂及出厂后服务的全过程,都要有专(兼)职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把关,做好过程检验记录。对经过大修和解体修理后的车辆,实行《检验出厂合格证制度》。对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检验人员有权不予签发“检验出厂合格证”。无出厂合格证的车辆,不准出厂。凡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对维修出厂的机动车,都必须实行保修制度。大、中型载货及载客车辆大修保修期为一万公里。在保修期内,凡因厂家原因造成的返修,均应无偿保修,因使用原因造成返修,实行有偿保修。对生产中发现的和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加以解决。在质量事故处理上,市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凡因违章作业、工作差错、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原材料、维修部件、组装调试不符合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合同协议,造成返工、报废、停产的均属质量事故。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各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负责分析处理,分类统计,按季上报。出现恶性质量事故要立即报告。对于隐瞒不报,无故拖延谎报者,要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市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还聘请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的专家组成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质量仲裁委员会,负责质量纠纷的仲裁和处理。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行业质量检查,评出优秀服务企业和优秀质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造成质量事故的进行处罚。对达不到修理标准的企业和个体维修户,限期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者,吊销其维修许可证,并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清理整顿
  进入80年代,长春市机动车维修业有较大发展。到1980年底,全市机动车维修厂点发展到176家,比1966年增长近10倍。有职工10697名,固定资产1800多万元,流动资金958万元。有通用设备461台、专用设备105台,场地面积10万多平方米。到1986年底,全市机动车维修厂点增至1034家,其中:国营50家、集体416家、个体566家,有通用设备914台、专用设备271台,固定资金2376万元,流动资金1350万元。
  机动车维修业的发展,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修车难的问题,但也出现技术条件差、修车质量低、布局不合理、乱收费、盲目发展等问题,影响了整个维修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为此,长春市交通局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7年对机动车维修业进行清理整顿,并发布了《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整顿审核标准》。
  通过清理整顿,一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维修厂点被取消;一批达不到维修质量标准的维修厂点被限期整顿。全市机动车维修厂点减少到468家,其中:大修厂由123家减少到56家,减少55%;小修厂由214家减少到142家减少43%。维修市场混乱的局面得到改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五、费用收取
  长春市机动车维修费用收取标准及结算办法主要依据《吉林省汽车摩托车修理作业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1988年3月1日起执行)。
  工时定额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局颁布的汽车修理技术标准(GB3798-3803-83、GB5336-85、GB5872-85)和交通部颁布的汽车修理技术标准(JT3101-81)。各种修理工时费均为2.50元/小时(包括利润和税金)。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在执行中允许经营者下浮。
  对汽车各总成大修及各项小修的工时定额,包括该项目的拆装及连锁作业发生的工时、在某一总成上发生的各种小修工时,其累计工时超过该总成大修工时定额时,以该总成大修工时定额为最高限额计价。
  凡采用新购总成互换修理或外协加工的项目,在总修理工时中去掉该项修理工时。
  对肇事车辆的修理工时,一般不超过规定的修理工时定额,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合同。
  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其它车型的工时定额,原则上参照同类型、同吨位车辆的工时定额计算,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合同。
  汽车大修、保养、小修、专项修理收费计算方法是:
  1.发票总金额=工时费×工时定额+(配件材料费+外协加工费)×(1+15%)+辅助材料费。
  配件材料费,包括配件费用、自制配件和漆料费。配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汽车配件零售价格执行;自制配件费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工时计算。
  2.轮胎、充电、专项机械加工修理费用中包括工时费、税金和利润,不另加其它费用。
  配件材料(包括国产漆料)费附加率15%,为配件材料费附加率最高限额。从生产厂以厂价购入的,可在进货价基础上顺加15%;从国营汽车配件公司批发购入的,可在进货价基础上顺加9%;以零售价购入的,可在进价基础上顺加6%。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公路交通的发展历史,以丰富的史料、翔实的内容、合理的结构,驾驭全局,综述大势,全面反映了长春公路交通的历史与现状,详细记述了新中国成立40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长春公路交通的巨大成就,是一部具有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历史工具书。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