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站点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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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站点设施
分类号: U492.4+2
页数: 6
页码: 173-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旅客运输站的站点设施和客运服务。
关键词: 长春市 旅客运输 站点设施

内容

一、营运站点
  民国时期的公路客运,全部是私营,经营者集中在长春火车站前发车。当时途中线路上由于人烟稀少,极少有乘车人,大多是始发为第一站,终点为第二站。1928年,长春市公路客运较为兴旺,有客运站点30个,都是乘降站,没有设施。
  长春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对公路交通高度垄断,公路客运通车线路比民国时期有所减少,站点也相应减少。到1938年,长春市有客运站点24个,都是乘降站。
  长春解放前夕,公路客运瘫痪。
  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公路客运站点明显增加,公路客运站点主要有三类:一是客运站,办理客运业务,代行交通管理,设有候车室。二是停车站(代办站),设有简易候车室和站点牌,是旅客及行李包裹的启运与到达点。三是乘降点,设乘降站牌。
  1949年至1957年,长春市公路客运处于起建时期,通车线路少,客运站点有44个。1958年至1965年,长春市公路客运开始兴起,市区通车线路增加,各县开始有载客汽车经营客运。1965年,长春市有客运站点378个。1968年至1977年,大批学生、干部下乡插队落户,公路客运事业有了发展。1978年,长春市有客运站点903个,是1965年的2.39倍。1978年至1988年,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长春市公路客运事业蓬勃发展。1988年,有客运站点1387个,是1965年的3.67倍。详见表62。
  长春解放初期,市公路客运站设在站前长白路,1953年迁至东长春大街35号,利用旧房一处,改建一座简易客运站。候车室面积300平方米,可容纳旅客400人,内部设施简陋。同时建站的还有小合隆分站,站舍60平方米,候车室40平方米;劝农山分站,站舍50平方米,候车室30平方米。1964年国家投资16万元,在解放大路42号建一座面积为1710平方米的客运站,候车室面积1000平方米,可容纳旅客1000人,1966年开始使用。市公路客运站由长春大街35号迁至此处。客运站候车室内设有问事处、售票室、行包房、小件物品寄存处、广播室、小卖部、免费饮水处及卫生设施,还设有客车班车时刻表、里程票价及行包运价表、营运线路图、火车运行时刻表等。1967年,客运站由解放大路42号迁至长春火车站西候车室,建立公铁联合客运站。1981年5月,又迁至南关区平泉路临时露天客运站。同年11月,又迁至黑水路(原市金属加工厂厂房)简易客运站。1981年,长春市公路客流成倍增长,国家投资180万元,在长白路12号建一座面积为4123平方米的客运站,候车室面积2100平方米(含二楼候车室),可容纳旅客1700人,1983年开始使用。候车室内的设施,是按照吉林省规定的正规化客运设施设置的,客运站从黑水路搬迁至此。1983年10月,长春市开辟了公铁分流业务,发车站点设在火车站前,用小亭子做业务室,后因整顿市容、交通等原因,又先后搬迁到长白路头、浙江路口,最后到黑水路57号,租用民房做发车业务室,在马路上发车,路边设线路站牌。1986年为适应客流增长的需要,恢复了解放大路42号客运站。
  到1988年末,长春市区承担公路旅客运输的客运站有3个:
  1.客运北站:位于长白路12号(东广场),有职工73人,承担长春北线33条(外县和个体24条)客运线路的旅客输送,日均发车93台次,日均下行客流3227人次。
  2.客运南站:位于解放大路42号(全安广场),有职工55人,承担长春南线44条(外县和个体22条)客运线路的旅客输送,日均发车87台次,日均下行客流2709人次。
  3.公铁客运分流站:位于黑水路57号,有职工11人,承担17条(外县和个体10条)公铁客运分流线路的旅客输送,日均发车120台次,日均下行客流5000人次。
  长春市各县(市)公路客运站建设情况见表63。
  二、客运服务
  公路旅客运输是服务性行业。解放初期,没有专业客车,没有象样的候车室和服务设施,客流少,服务简单。从1957年开始,随着客流的不断增加,客运基础设施的不断改进,搞好客运服务成为公路客运站的一项重要工作。
  1957年,长春公路客运站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方面采取四项措施:①延长解答问事工作时间,每天从早5点到晚9点,都有人答复问事;②两个售票口和所有客车都设有旅客意见簿,征求旅客的意见和建议;③站务员佩带服务号或袖标;④由单线当日窗口售票,改为多线预售,一个窗口混合售票,节假日昼夜售票,电话登记购票,电话预约,送票上门,为旅客代购客票,代售中间站客票。由于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这一年收到旅客表扬信37件。
  1958年又改进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①对漏乘旅客,一般准予改乘下次班车,客票不予作废;②为照顾老幼残疾者和行动困难旅客,每次班车都尽量满足他们要求,或在非停车站临时停车,任其上下;③为旅客开办随身携带物品的暂存业务,开设小件寄存处;④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夜间发车,满足工人生产需要;⑤实行每日同一线路、同一单位车辆的运费一次结算的快速结算法。工作效率和时间比过去提高一倍;⑥为旅客扩大服务项目。夏季在客车上代售冰棍,每台客车上备有小人书和一份报纸,供旅客乘车途中阅览。在站内候车室里设旅客阅览室,有专人为旅客倒水。
  1959年,公路客运站和铁路开展一条龙服务,互相代售客票。
  1962年,长春公路客运站开展以“五好”、“五满意”为内容的服务会战。“五好”,即:行车安全好、服务态度好、清洁卫生好、广播宣传好、售票方法好。“五满意”,即:旅客购票、候车、乘车、行车、下车满意。由于这个客运站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年末被评为吉林省运输公司服务先进集体。
  1963年,这个站的客运班车实行四定(定车、定线、定班、定时)运输,并建立中途站、终点站运行登记制度,扭转了司乘人员中途任意停车办私事、开快车、越站甩客、不尊重外站站长意见等现象。由于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全年收到表扬信340多件,获得两面锦旗,并于11月20至26日出席了中国公路运输工会在山东掖县召开的15省(区)提高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经验交流会,并做了经验介绍。长春公路客运站代为旅客服务情况见表64。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春公路客运站虽没停产,但正常发车班次被打乱,秩序混乱。1968年,这个站开展服务质量大会战,对站务员、乘务员提出“三改”、“四勤”、“四个一样”、“八个准”的服务要求。“三改”,即:主动热情接待旅客,改进服务态度;正确处理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缺点错误。“四勤”,即:眼勤,旅客动态勤观察;嘴勤,面对疑难勤开口;腿勤,售票服务勤行动;手勤,扶老携幼,环境卫生勤伸手。“四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工作干劲一个样;对待旅客,处理问题一个样;不管生人熟人,服务态度一个样;不论节日和平时,工作行动一个样。“八个标准”,即:售票、检票、出车、发车时间抓得准;票面日期、车次到站、编号写得准;行包、零担、补票手续办得准;工作细致,各次车票检得准;行车单、结算单、运费收入算得准;售票收钱、找零、交票交得准;广播宣传、车内宣传说得准;旅客问事,执行规则制度,处理得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公路客运服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1980年,吉林省交通厅颁发《吉林省公路客运服务标准》。长春市公路客运公司据此编写了《客运服务手册》,发给站务、乘务员人手一册。1982年,为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公司要求司乘、站务人员做到“六不准”:不准与旅客耍态度,讲粗话;不准吃拿旅客东西;不准对旅客敲诈勒索;不准对旅客有任何刁难;不准在车上车下买旅客东西;不准对旅客乱收行李费用。为此,获得长春市人民政府“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1983年,这个公司又提出十项服务标准。即:深入旅客征求意见;代为旅客寄发信件;代为旅客广播找人;给行动困难的旅客代买客票;代旅客打电话、电报;护送急患旅客去医院诊治;为旅客供应急救药品和针线;代外地旅客查询地址;护送小旅客上车;代办信件、电话预约购票。
  1984年,长春公路客运北站与空军39001部队防化连、宽城公安分局派驻客运站民警执勤小组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全省九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对口赛中获“优胜单位”称号。1986年,长春市公路客运公司向广大旅客公布实行社会监督的奖励办法,并发出“公开信”,请旅客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年末,客运北站被省政府授予“模范集体”、“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988年在全省客运“畅达怀”竞赛中,客运北站被省交通厅授予“文明车站”称号。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公路交通的发展历史,以丰富的史料、翔实的内容、合理的结构,驾驭全局,综述大势,全面反映了长春公路交通的历史与现状,详细记述了新中国成立40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长春公路交通的巨大成就,是一部具有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历史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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