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运输工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4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运输工具
分类号: U48
页数: 12
页码: 81-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不同时期的各种不同的交通运输工具。
关键词: 长春市 运输工具 分类

内容

运输工具,是伴随着近代化公路的出现和生产力的进步而发展演变的。清代,各式人力车和畜力车是长春地区主要运输工具。1903年火车出现后,这种状况并没有发生变化。1912年以后出现了汽车,但在城镇和农村中,畜力车仍占有重要地位。解放前,长春地区行驶的汽车,主要从英、美、日等国购入。新中国成立初期,汽车大多购自苏联和东欧等国家。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产汽车始成为重要运输工具。70年代以后,长春公路运输进入以机动车为主要运输工具的时代,各种机动车向多功能、大吨位、快速、经济、舒适的方向发展。各种原始性的运输工具虽然尚未完全消失,但亦仅做为各种机动车运输工具的一种补充,运行于城镇和农村。
  第一节 人力车
  一、独轮车
  独轮车是清代山东省流民向东北地区逃荒“求食”时,用于载人和物的小型车辆。这种车主要由车箱、车轮组成。车轴在车轮中间的车彀中穿过,其两端在车底盘的穴内,车轴旋转驱动。车轮露在车箱的中间部位,并用框把它框起来,防止装载货物时磨擦和破损。
  车箱八字形车辕的后下部系有绳带,人将绳带挂在双肩上,两手握住辕子的两端,巧妙地操作以掌握车轮的平衡而向前推进。这种车载重货物一般在60——180公斤。
  据统计,这种车1910年有100余辆;1928年有150辆;1935年有170辆。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车辆数有所增加,但主要用于建筑工地上,运载砂石。
  二、手推车
  手推车,小型人力运货车,是由独轮车演进的。车由车架和车轮两部分组成。车身多用钢筋焊接而成,少数也有木制的。车轮由钢制轴头、辐条、车圈组成。轴头内装轴承、车圈外上充气内胎和外胎,钢制轴头分别卡在左右两侧车架上,载重300公斤左右。
  由于手推车轻便灵活,一人一车,适用于城乡零星货物搬运。长春市手推车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小型机动车辆增加,手推车呈逐渐减少的趋势。1957年长春有10000多台,其中营业性的有3500台;1964年有3534台;1978年有1177台;1984年有412台;1988年仅剩下136台。在市内各煤炭商店门市部还能看到用这种车推煤。
  三、三轮脚踏车
  三轮脚踏车有顺骑、倒骑两种。
  顺骑,20世纪初,在长春出现,其构造是将自行车后面部分改成有两个车轮的载货架,上面多铺木板,左右两边围有铁杆。骑车人脚踏车轮,带动齿轮、链条,即可使车前行。
  这种车车身长,车架低,载货多,一般用于运送较长、较重的货物,载重量一般不超过300公斤,运货时,车下拴有绳子,上坡,车夫在推车同时,可挎绳拉车。
  长春解放前,三轮脚踏车常用于市内短途客货运输;长春解放后,仅用于短途货运。60年代,在短途的小量货物运输中发挥了一定作用。70年代末已相当少,近些年有所发展,本市各大商店附近多停有这种车,招之即来,运费一般不超过10元钱。大多运送高档家俱、地毯、洗衣机、电冰箱等。
  倒骑,俗称“倒骑驴”,20世纪60年代初出现于本市。其构造是将自行车前面部分,改成有两个车轮的载货架,上面多铺木板,三面围有铁杆,形成簸箕形,载货架后面铁杆上的横杆稍高,兼作扶手,以控制行驶方向。驱动与顺骑一样。
  “倒骑驴”一台2-3百元,用于取送货物,省力、省时、方便、经济。又因其载货架在前,踏车人在后,装运较贵重的小件货物,便于看管,免于丢失。在本市的光复路市场,每天清晨可见一台台“倒骑驴”从四面八方前去取货。“倒骑驴”行当车用,停作摊床,商贩还多用于售出零星货物。
  “倒骑驴”载货架在前,车座与车架较近,行驶时重心不稳,容易倒翻。
  “倒骑驴”浑身是铁,不怕碰,行驶时横冲直撞,时常防碍交通。
  第二节 畜力车
  一、爬犁
  爬犁,也称橇,满语“哈喇”,其形状清人杨宾在《柳边纪略》中曾作如下描绘:“以木为之,犁而有架,车而无轮,辕长而软。”这种运输工具,牵引力强,构造粗笨,制作原始、简单:首先选择两根直径七八寸,长八尺的圆木,木质大多是坚牢而抗震的柞木或榆木。将其煨弯上翘定型,剥平两面,下面一面接地。园木间距一般为三尺,园木上面的平面嵌入三四根横木,铺上木板,两端以麻绳栓好,以备牲畜牵引曳行。
  《吉林新志》记载:“日积雪不融,尤便橇行,”可见爬犁是冬季落雪以后地冻河封时的轻便运输工具。马拉爬犁驰骋平原河川,载人运货,甚为快捷,只是用三四匹马牵引的大型爬犁很少。这种运输工具,在雪地或冰上虽不如大车,用马三四匹,装载数千公斤,然而仅需辕马一匹可装运500公斤。其速度较大车快近一倍,时速可达10多公里以上,日最高行驶速度可达80公里,平均在60公里以上。
  长春属于雪多的寒带地区,爬犁曾在清代相当盛行,但随着公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已被淘汰。
  二、木轮车
  1.大车
  大车,由两个车轮,一根木轴铁瓦带(车瓦)及带钉组合而成。其车辅以纵木一根及横木二根组成,车轮固定在车轴上,与车轴同时旋转。车身由两根车辕和其后半部安装的车箱组成。车箱下面安有倒凹字形车枕,车枕卡在车轴上。车轴及其它部分均是柞、榆木制作的。
  这种车根据车体的大小和牵引的马匹头数不同而名称各异。按车体重分有头号车、二号车、三号车、四号车等。按马头数分为十二套车、十套车、七套车、五套车、三套车。所用牵引马数大型车不超12匹,中型车不超8匹,小型车约4-5匹。车轮直径约1.30米,铺板长2.20米,辕长4.20——5.00米。
  新中国成立前长春运输货物,主要全利用大车。这种马车,不仅能运载货物,并可供人乘用,也用于农业作业上,农产品登市时用以运输,农闲期间则以之作远距离搬运货物之用。长春的陆路运输亦是以大车为主要运输工具而发展起来的。
  大车不管任何道路大多能通行,速度相当于人们的步行速度。平坦地方日行40-50公里,山丘日行30公里左右,夏季泥泞而又坑洼不平的道路日行35公里左右,冬季结冰道路平坦,运输方便,日行50公里以上。因此,栓马车的大都在冬季运输。
  大车载重量因车的大小而异,一般情况下,1000公斤——3000公斤。冬季农产品上市旺季,偶尔可见套十二匹马的一车能载3500公斤,而在解冻期道路泥泞可漫马腹,运输极其困难。夏季或初秋载重量大的马车几乎不能运行。
  牵引这种车的骡马,最多时前后四列,启动和上下坡时,老板子(驭手)要站在辕马后部车箱上,用口令和长杆的大鞭子指挥,由于马匹头数多,排列长,绳套纷繁,老板子必须具有很高的驾驭技艺。
  这种车始于何年不清,但在清康熙年间已在长春一带使用。1907年榆树厅有9862辆,长春府有16000辆,农安县有5334辆。每到冬季十一、十二月间通过长春去法库、新民的大道,都要有数十辆往来的大车。1919年至1920年“满铁”与中东铁路竞争期间,火车运输量只有120万吨,大车运输量竟达200万吨以上。1935年长春地区有大车45055台,其中:长春9781台、双阳3910台、德惠5616台、榆树10836台、农安8623台、九台6289台。1938年,伪政权组织了对大车的改良。20世纪40年代末由于花轱辘车兴盛,这种车趋于衰落,1944年长春市内仅剩821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胶轮马车的发展,大车几乎被淘汰,只是农村尚保留一部分。
  2.小车
  小车为两轮的乘用畜力车,且必须用骡子牵引,一般用一匹骡子,有时也套二至三匹。使用一匹骡子牵引的叫单套车,使用二匹骡子牵引的叫两套车,使用三匹骡子牵引的叫三套车。套一至二匹骡子,冬季路好时,日行50-60公里。乘客以二三人为限,同时可载货60公斤。这种车早期就成为载客和运输丝绸等贵重物品的唯一运输工具,有时也利用运输紧急货物。
  这种车构造与大车基本相同,有铁轮、木轴,车辐为放射状,其特点是车轴与车轮不同时旋转。车棚上安有宽三尺,长四尺半圆的木条樟子,上面盖有席子或布作棚,故称棚马车。其形状恰如轿,故又称轿车,车棚是板鱼形(半圆椎体),所以又叫它板鱼车或棚子车。
  小车原本从事长短距离的客运,随着洋式马车(快车),人力车(东洋车)的输入,逐渐从长春城内绝迹了,转而只跑比较远的地方,如吉林、双城堡、农安等地,客货兼运,多改为三四套骡子牵引。
  这种车,1907年长春地区有308辆,其中长春城内有35辆。1944年长春市内仅有7辆。50年代初,在长春已很少见到了。
  3.花轱辘车
  花轱辘车,畜力车的一种,别名平车,亦称花轮车或花轱车。
  其形似大车与小车的混合体,车棚采用大车的,轮和轴采用小车的。车轴和车轮不固定在一起,轴端有辖(亦称键)以阻挡车轮外掉。车轮有轮彀,轮彀有放射状之辐十四根或十六根、十八根3种,且和车网相接,轮缘包铁瓦。车轴有铁制及木制两种。
  这种车运转灵活,用马较少,3-5匹马骡即可牵引1500多公斤,适于远途运输,普及很快。沦陷时期,东北铁路沿线沈阳、长春一带最多。1935年长春地区拥有2767台,其中长春市内1676台。1944年长春市内有1775台。20世纪50年代,这种车被胶轮大车所取代。
  4.木头车
  木头车,完全用木头制造,也有仅车轴使用金属的,车的双轮用坚实的较厚木板锯成圆,和硬木轴连在一起。车体用硬圆木砍成扁平凿铆,按上横梁铺上板,车辕、车箱俱全,只是工艺简单粗糙、不坚固并十分笨重,是一种粗笨的畜力车。普通1人可赶5-6辆,其方法用绳索一条,一头系在牛角上,一头系在前车的后边。用牛拉车一日行程:夏季为25公里,冬季为30公里,构造坚实的,可载重400公斤,小而粗糙的,所载不过150公斤,只适用于田间、草地或短途运输。1944年,长春有239辆,解放初期在双阳县偶尔可见。
  5.四轮车
  四轮车(四轱辘车),前轮小,后轮大,一马牵引可载货物1吨左右;2匹马牵引可载货1吨半;车轮部分比车体部分坚固,两部分可自由分离,车体形状常因所载货物不同而不一样,例如:在市内运货物,用平板车体,仅用1匹马牵引,运煤炭、砂土等或农耕送粪时,就用有框独木舟形的车体;运搬圆木时,就仅用车轮而不用车体,所以载重量不一定,牵引的马多半是高大的马。
  这种车于19世纪末由俄国传入,1944年本市有63辆,20世纪50年代中期消亡。
  三、胶轮大车
  胶轮大车,有充气胶皮轮和实心胶皮轮两种。充气胶皮轮车形状与大车构造相同,全车由车身、车轴和两支橡胶充气车轮组成,最大特点在于车辆由轴头、固定钢板、车圈和内外胎组成,轴头为钢制,内安装有滚珠轴承。固定钢板起辐条作用,联结轴头与车圈。车圈亦钢制,两侧向中间卷起,内胎为软质橡胶制成。外胎由橡胶和廉线挤压成型,车轴为钢制。实心胶皮轮与充气胶皮轮不同之处仅限于轮子,它是在木制的花轮上嵌有汽车外带的胶皮。
  20世纪40年代,长春始有胶轮马车,3匹马牵引可载重2000公斤,轻便坚固耐用,日行程可达百余华里,适合长短途运输,只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得以发展,1950年市内达2040台,50年代中期在农业合作化后,发展尤为迅速,每个自然屯都有这种车。1957年市内总数已达2800台,从而成为短途运输主力。由于小吨位汽车及拖拉机特别是手扶拖拉机的发展,这种车逐年减少。长春专业运输企业1964年有1442辆,1978年有447辆。这种车在农村仍发挥着作用。且车架及车辕大多已变成铁制的,大多为一马车、二马车。
  第三节 机动车
  一、拖拉机
  1954年,榆树国营农业机器拖拉机站进口捷克Z-25A型、Z-25K型大型轮式拖拉机各3台,是长春市第一批轮式拖拉机。
  60年代初,长春拖拉机厂批量生产,长春市的拖拉机有所发展,1965年有418台,1979年发展到5831台。
  1983年以前,长春市拖拉机绝大多数为生产大队集体所有。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至1984年长春市有9003台拖拉机转卖给个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拖拉机数量猛增,1988年末达到22097台,98%的拖拉机为私人所有,约87%的拖拉机分布在五县(市)。
  1.大型拖拉机
  发动机功率为14.7千瓦(20马力)及以上的是大型拖拉机。主要型号有长春产的“东方红28型”、“东方红36型”、“长春40型”以及天津产的“铁牛55型”,拖带挂车可拖拉2-3吨的货物,速度30公里/小时。一般用于运送砖瓦砂石建筑材料等。活动范围多为农村至火车站或农村至县城。长春市大型拖拉机1965年仅有418台,1979年有3179台,1984年有4956台,1988年有6228台。
  2.小型拖拉机
  小型拖拉机,又称之为“小四轮”,一般为12马力,拖带挂车,载重量为1.5吨,最高时速为25公里/小时,主要型号有“长春12型”。小四轮拖拉机多从事农村短途搬运,如农民向城镇运送蔬菜、粮食、农副产品或从城镇、集市运回化肥、农药及其它零星物品及田间农作物的运输。用途多样,适合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
  小四轮拖拉机在长春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
  1984年有4047台,1988年发展到15869台。
  3.手扶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与拖车连接在一起,共3轮。主车用手力转向,功率有7马力、12马力两种,载重量为1吨,最高时速为25公里/小时。长春市主要有“辽宁518型”、“长白山12型”。
  手扶拖拉机爬坡力较强,操作轻便灵活,适于山区、农村。其用途和活动范围与小四轮大致相同,但由于它仅有三个轮,远不如小四轮稳定安全。
  手扶拖拉机在长春出现于70年代初。1979年发展到2652台,1984年增加到7000台,1988年减少到5963台。
  二、汽车
  1.普通载货汽车
  这种车包括大型、小型两种。大型载货汽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总重量为4500公斤以上的;车长为6米和6米以上的。除上述条件外的均属小型车。
  普通载货汽车,对道路要求不很严格,适应性比较强。其最大特点是通用性,对货物选择的范围大。因此这种车在各类汽车中比重最大,特别是其兴起的初期,这种情况更为明显。
  长春的普通载货汽车,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到50年代中期,大多是进口货,有依发、赛培尔、司蒂伯克、道济、雪佛兰、丰田、福特、万国、日产、同合、嘎斯、吉斯等。
  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期,主要是解放等国产车。80年代应用的载货汽车主要有解放CA-10C,、CA-10B、东风140、东风141等。
  70年代中期,在本市货物运输中发挥作用的还有长春市摩托车修配厂制造的120型2吨载货汽车。
  1928年长春有载货汽车16辆,大多是小型车。1937年有85辆,大多是大型车。1952年有大型货车368辆、小型货车21辆。1966年有货车2277辆,其中大型2154辆、小型123辆。1978年有货车7969辆,其中大型7486辆、小型483辆。1988年长春市普通载货汽车情况详见表35。
  2.专用载货汽车
  这种汽车与普通载货汽车相对而言。是指选用各类基本车型、变型车底盘、发动机和主要总成改装成各种专门用途的载货汽车。其类型在长春主要有如下几种:
  自卸车,俗称翻斗车,可使货箱倾斜,使货物自行卸下。这种车的货箱分侧翻和后翻两种。本市到1988年底发展到707辆。
  罐车,是专为运送气体、液体或粉状物而设计的。其中有特殊用途的还要作防腐处理和使之具有抗压性能。此外,还要根据不同需要安装吹风、加压、吸泵等设施。本市罐车有汽油运输车197辆、各种水车34辆、气罐车20辆、散装水泥车10辆、吸粪车5辆。
  除此之外,长春还有保温车、冷藏车、邮政车、封闭式零担运输车、集装箱运输车等。
  3.载客汽车
  这种车亦有大型、小型之分。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20人以上的为大型,20人以下的为小型。
  1914年7月,长春街头首次出现5座位的“马可斜路”牌载客汽车2辆,这是长春拥有汽车之始。
  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到40年代末,大型客车大多是万国、雪佛兰、福特、道济、依发、日产、丰田。1934年长春市内有客车87辆,最高定员为24人,最低12人,22人乘最多。
  50年代初,长春开始增添东欧进口的嘎斯、斯克达等客车,1952年长春市有大型客车58辆。
  从50年代末开始,大型客车型号增多,绝大部分为国产。主要有沈阳利用解放底盘改装的“松菱”牌、上海、北京利用解放底盘改装的SK640型和BK140型、60年代延边用解放底盘改装的T660单门长途客车、80年代初的黄海661、黄海662型。
  大型客车按用途分为城市公共汽车、机关团体用车、长途公共客车3种。
  1959年长春运输公司合营车队制造出本市第一台大通套客车。
  1975年长春市客运公司制造的载客61人,长12.5米,4轴680型客车,曾对这个公司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小型客车,从本世纪20年代中期开始,到50年代,有马可斜路、马耳润夫、福特、奥兰弗、比利克、石路贝、金刚等进口车,最少的5座,最多的18座。
  60年代开始有北京BS212吉普车,以及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红旗”轿车、上海生产的轿车。
  70年代开始,有北京摩托车厂生产的三轮摩托加蓬改制的简易车。
  80年代开始有沈阳、四平等国产以及进口面包车。
  长春市的载客汽车,1966年有572辆,其中大型303辆,小型269辆;1978年有2921辆,其中大型1867辆、小型1054辆。1988年长春市载客汽车情况详见表36。
  4.其它专用汽车
  指专用载货车及特种车以外的有专用设备的单一用途汽车。本市这种车辆数量不多。但种类有20余种,其中有排污车、钻机车、勘探车、仪器车、跟踪车、广播录音车、电视录像车、喷药车、扫雪车、机械车、吊车等。其中最多的是吊车,不仅有一般吊车,还有运行吊、自吊车共516辆。
  5.特种车
  这类车包括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抢救车、救护车、交通监理车。本市共有这类车138辆,其中消防车61辆,工程车38辆。
  除上述汽车外,长春历史上曾先后3次出现用其它燃料代替汽油的代燃汽车。
  194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太平洋战争,汽车军用,燃料不足,改烧木炭。1943年代燃汽车占总数的40%。
  50年代初,处于经济恢复时期的长春汽油奇缺。1950年长春仅有的360辆汽车,除55辆军用车燃汽油外,其它营业或半营业车均用木炭。1952年市内及所辖五县共有汽车649辆,其中燃木炭车119辆。
  60年代初开始的三年困难时期,汽油奇缺,长春公路运输系统积极实验代燃汽车。1960年12月,长春仅专业运输企业就有65辆代燃汽车。代燃原料有木炭、电石、中压煤气等。长春市运输公司副经理王豁然、工人杨吉升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试制的炭精代燃车,成本比汽油车降低29%,不仅为当时大量节约汽油和炭精的综合利用开辟了道路,而且基本上维持了专业运输生产,渡过了难关。
  三、轮式专用机械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装有轮胎,可自行行驶,设计车速在20公里/小时以上,包括装载机、挖沟机、叉车、平地机。
  1988年底,长春市内有轮式专用机械车281辆,其中装载机262辆、挖沟机6辆、叉车19辆。
  本市第一台装载机,1970年出现在长春市运输公司,为“龙门”式装载机。1973年有了第一台“双臂式装载机”。
  1976年绞接式装载机出现后,“龙门”式、“双臂”式装载机相继被淘汰。
  1988年底,长春市装载机结构均为绞接式的,产地有厦门、柳州、常州、天津、宜春、本市,也有少数国外进口的。
  按装载量分,有20、30、40、50的装载机。
  第四节 挂车
  一、全挂
  全挂车承担本身全部重量,其牵引车既装载又牵引。全挂车分单轴式与多轴式两种。主、挂车间牵引连接装置包括牵引车的牵引钩与挂车的牵引架。
  单轴全挂车为二轮,载重量一般为1吨。1958年、1959年,长春市运输公司曾制造出一轴两轮木制全挂车30余辆。
  70年代以后,手扶拖拉机出现并投入短途运输,与其相配套的单轴双轮挂车逐年增多,1984年底达到7000辆,1988年减至5963辆。
  多轴挂车在长春始于1956年,由吉林省交通厅调拨给长春市运输公司共18辆,其中吉林市产载重量1.4吨的9辆,延吉市产载重量2吨的9辆。
  1958年,为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长春市运输公司在材料和技术缺乏的情况下,突击制造木制挂车,年底达到113辆,339个吨位。与当时载货车数基本相等。到1960年拖车数达到汽车数的2.2倍。此间,运输采取一车多挂,即:“列车化”,一般拖带2-3辆挂车,最多一次拖带10辆挂车,对主车的机件损坏严重。挂车上都无刹车装置,不安全。“列车化”的危险性则更大。由于挂车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结构简陋,性能低下,挂车又严重损坏,1960年6月份,长春市运输公司一次就报废挂车31辆。
  1963年,长春市确定一台主车只允许拖带一辆挂车,挂车的材质也变为铁木结构。1965年,长春市运输公司技术人员张连仲、战士元研制并安装了挂车刹车,解决了挂车的制动问题。1973年开始在挂车上安装安全网,大大克服了挂车的不安全性。
  从1973年开始,长春市公路运输企业相继制造出翻斗挂车,增加了挂车的功能,挂车发展很快,1978年达到799辆,总吨位2296.5个,载重量一般为3-4吨。1988年底,长春市有挂车2471辆,总吨位105655个。总数是1958年的21.9倍。总吨位是1958年的31倍。载重量一般为4-5吨。
  全挂车与主车不成整体,安全性差,在起动、运行中惯性冲击不可避免,加速了主车机件的损坏。
  二、半挂
  半挂车不完全承担本身全部重量,其牵引车仅牵引不装载。半挂车亦分单轴式和多轴式。
  单轴式一般载重8-10吨,与主车呈固定式连接。多轴式均为重型,没有车箱,一般只能运刚度大、整体长型货物,不能运散集货物,与主车呈拖开式连接,也叫拖板车。
  长春市第一辆单轴半挂车,是1974年由长春市运输公司一队制造的。单轴半挂车车体长一般为6-6.5米,最长达9米。这种车安全性强,运长大货物方便,较全挂车油耗低,修理费用少,使用寿命长,效率高。
  长春市第一辆多轴半挂车是1973年由市搬运安装公司制造的,载重量为20吨,最高载重量为70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公路交通的发展历史,以丰富的史料、翔实的内容、合理的结构,驾驭全局,综述大势,全面反映了长春公路交通的历史与现状,详细记述了新中国成立40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长春公路交通的巨大成就,是一部具有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历史工具书。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