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15
颗粒名称: 第二十章 大事记
分类号: K293.41;D631
页数: 58
页码: 756-81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1988年长春市公安方面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
关键词: 公安 大事记 长春市

内容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沙俄攫取中国铁路权益,修筑中东铁路。1899年在长春二道沟设宽城子火车站,并强占大片土地,作为中东铁路“附属地”,在其西南隅建俄国警察署。俄国警察,是在长春最早出现的外国警察。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清政府推行新政后,设立巡警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8月,吉林将军决定设长春巡警局。10月,长春府以驻军捕盗营和地方巡检为基础,将长胜营官兵和沐德、怀惠、抚安、恒裕四乡及东西两夹荒练勇加以改编,成立长春巡警局。从此,长春有了中国警察。首任总办郑牧焯,继任王崇文。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4月改为长春巡警总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日俄战争以后,1907年,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在长春头道沟兴建长春车站,划定范围作为“满铁附属地”,并在“满铁附属地”设长春警察署。
  日本以警护驻长总领事馆和保护日本侨民为名,在长春设立领事馆警察署。这个警察署与“满铁附属地”警察署并存,称日本总领事馆长春警察署。
  宣统元年(1909年)
  改变长春城乡警务分办状态,将两者合并,原长春巡警总局改为长春城乡巡警总局,不久又改为长春巡警总局,警务长陈友璋。
  3月 同盟会委托熊成基化名张建勋从日本秘密来长春,策动驻长清军起义。因缺乏经费,又返回日本。9月,他再次来长,设法向俄国出售日本《军事书》,以便筹措革命经费。因为住在留日同学臧克明家,暴露了自己真实身份,被臧父奸商臧贯三告密。1910年1月30日,长春巡警总局警务长陈友璋到哈尔滨将熊成基逮捕。2月2日转送吉林监狱。1910年2月27日,吉林巡抚陈昭常下令,以“反清罪”在吉林巴尔虎门外将熊成基杀害。
  12月 长春等16个城市开为商埠。长春商埠地成立长春商埠巡警公所,受开埠局管辖。
  1913年
  9月15日 日本警察在长春西二道街寻衅滋事,以推车卖梨老人王振升碰伤日本人为由,毒打老人,中国岗警出面制止,把老人带至岗所加以保护。日本驻长百余名军警拥至中国警察岗亭、警所,抓去岗警刘耀东、于元瑞等人,还抢去一些武器。
  辛亥革命后,长春府改为长春县,长春商埠巡警公所撤销,与长春巡警总局合并,改称长春警察事务所,城乡警务分管,设长春县警察所,管理乡村治安。1914年7月,长春警察事务所改为长春警察厅。1929年11月,又改称长春公安局。
  1925年
  6月 上海爆发了“五卅”运动。长春学生成立“沪案后援会”,上街游行,声讨日本帝国主义暴行。警察出来干涉,打伤一些学生。22日,长春省立二中300余名学生集合于校园,准备再次上街游行,遭军警包围,在校门口架设机枪,不准走出校园。愤怒的学生在校园内高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抵制日货”等口号。
  1926年
  10月22日 当时正值国共合作,长春警察厅派警察搜查“赤化宣传品”,在福文印刷局,将去取国民党长春临时党部刊物《关外》的宋克恭和印刷工人丁顺逮捕,进而追捕参加国民党临时党部的共产党人刘旷达、韩守本,破坏了刚刚成立的国民党长春临时党部。
  11月20日 吉长道尹公署转发《防范赤化党人宣传过激办法》以后,长春警方便查禁11月25日转载俄国海参崴苏维埃政府的《工人之路》的《盛京时报》,封锁工人运动消息。
  1928年
  5月 周恩来和邓颖超从上海乘船赴苏联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在大连港遭日本警察盘查和特务盯梢。为摆脱特务,他们从大连乘火车到长春,又去吉林,然后取道哈尔滨,前往莫斯科。
  1929年
  11月1日 日本领事馆警察干涉市政,与市民发生冲突,日警开枪打死中国市民7人后,扬长而去。
  1931年
  6月 经营长农稻田公司的郝永德,在万宝山附近租田500垧,未经县府核准即转租朝鲜人李升薰等。李升薰等在日人指使下,擅引180余无籍朝鲜人强行在中国民田上开渠引水,以致毁田百余垧,尚有2000余垧时有被淹之虞,当地农民群起反对。日警却保护朝鲜人继续开渠。长春县政府与日驻长领事馆交涉,日领置之不理。7月1日,当地农民奋起填渠。2日,日方动用武装警察60余人,野蛮阻止中国农民填渠,日警竟开枪射击,中国农民受伤数人。长春当局派出警察保护农民,形成对峙。3日,日领馆又派警察,在现场附近布置防御工事。事件发生后,日本大造舆论,因而在朝鲜仁川、汉城、平壤等地引起狂暴的排华事件。日本乘机煽动“武力解决”。全世界对日本一手制造“万宝山事件”与朝鲜暴力排华风潮极为愤慨。长春各校学生游行示威以示抗议。
  9月18日 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占领沈阳后,又侵占长春。事变中,长春公安局长修长余按东北边防军副司令长官公署参谋长熙洽指令,与日军谈判,主动投靠日本,深得熙洽赏识,被委任为伪吉林省公署警务处长。
  1932年
  3月1日 日本在中国东北设立殖民政权——伪满洲国。3月15日,长春定为伪满“国都”,改称“新京”,成为日本在东北的殖民统治中心。伪民政部设立警务司,统管伪满警察事务,首任司长甘粕正彦。
  5月1日 双阳县的桦木林和伊通县的三道沟两个乡的农民两千余人,在中共双伊特支领导下,举行“五•一”反日伪政权大暴动。暴动农民摧毁了日伪乡政权和警察机构,破坏了日伪战略“国道”及军团通讯线路。伪新京当局派去大批军警,血腥地镇压了这次暴动。史称“双阳五•一大暴动”。
  6月11日 在长春设立伪首都警察厅,首任警察总监修长余。
  9月5日 东北抗日义勇军王辅臣率部捣毁了伪德惠县警察署。
  11日 伪满公布《治安警察法》,限制与剥夺人民结社、集会等自由,妄图扑灭东北爱国人民反满抗日活动。10月13日又公布《出版法》,由伪新闻和警察机关据以控制新闻出版自由。
  10月 伪满第一次警务会议在伪都“新京”召开。伪民政部警务司长长尾吉五郎到会,要求对反满抗日武装坚决实行军警讨伐,同时取缔民间枪支,搞保甲连坐。12月26日,伪首都警察总监颁布《暂行枪械规则》,开始收缴民间枪支弹药。
  1933年
  5月26日 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以“在新京近郊纠集匪徒,搜集军政情报,暗中活动”罪名,将反满抗日的“救国义勇军”成员赵秉友等7人逮捕入狱后加害。
  6月11日 抗日义勇军宋国荣、傅学文部攻占了九台县营城子矿区,俘伪警察多人,伪都“新京”受到威胁。6月30日,宋、傅部千余人又袭击了双阳、磐石两县的伪警察队和自卫团。
  1934年
  2月2日 伪满民政部发布《户口调查规程》,规定警察署按分管地段调查登记户口,每6个月调查登记一次,对东北人民进行监视和迫害。
  5月22日 伪首都警察总监公布“国道两侧二百公尺内,禁止栽培高棵农作物”的规定,企图用以防止抗日武装活动。
  1935年
  3月11日 伪满洲国警察署长会议在“新京”举行。这次会议主要是策划镇压东北各地的抗日活动,并调动警察配合日军“讨伐”。
  9月7日 伪满成立“中央警务联络委员会”,协调伪军警宪特机关镇压东北人民的步调。仅在这年10月就逮捕、迫害“反满抗日者” 568人。后期,这个委员会改为“中央警务统治委员会”。
  1936年
  3月 日本关东军为全面控制“首都警察厅”的活动,修改了《首都警察厅官制》,在首都警察厅配日本人副总监,掌握警察实权。
  4月12日 伪满召开第六次警务厅长会议,伪治安部大臣于芷山到会切际:“国内尚有疯狂宣传共产主义及反满抗日思想,国外风云日趋紧张,不容乐观”,显露出日伪当局面对东北人民的反抗,胆战心惊,要求各级警察要坚守岗位,严加注意,并掌握动向。
  15日 日伪警特在“新京”、哈尔滨、奉天等地大逮捕,至11月,有745名共产党员和爱国志士被捕入狱,其中198人被杀害。史称“东北4.15事件”。
  6月13日 日本关东军宪兵队和伪满警察对东北各大城市的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进行大搜捕,以齐齐哈尔市为主线,抓获哈尔滨、海拉尔、牡丹江、吉林、奉天、锦州等地共产党员及有关人员200余人,其中长春有13人。
  1937年
  12月 日本在长春建立极为秘密的特务组织“中央保安局”,该机构设于伪治安部,以警务司为掩护,由关东军参谋部第二课指挥、监督,外对苏联,内以中共抗日根据地游击区为目标,进行特谍活动。1939年保安局发布《战时对策》,至1941年9月秘密列入“战时有害分子”名单者12000多人。其中,中国人800人,苏联人和无国籍的白俄270人,欧美人170人。准备分类处置。
  10日 由于叛徒的出卖,伪九台县警务科派特务去黑龙江省泰安镇(今依兰县境),将反满抗日的义勇军司令罗明星逮捕,移送伪新京高等法院审判,判处死刑,于1939年5月20日将罗明星杀害。
  1939年
  1月12日 伪满治安部设立指纹管理局,在各地警察机构设指纹管理室,对东北成年的中国人进行指纹登记管理,利用指纹对人民实行统治和镇压。
  8月 伪白菊町派出所日本警长在巡逻中,盘查从昌图来的一名青年,发现身上带有手枪和子弹。经过刑讯,认定是去牡丹江市与那里的伪军一起,准备暗杀到牡丹江狩猎的伪皇帝溥仪,由此牵连伪军17人被杀害。
  1940年
  夏季 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警察栗宗元、张效九上街巡察,将关内来长春谋生的林树森等4人以“八路军嫌疑”抓入警察厅刑讯,定为“八路军游击队员”和“徐向前的战士”加以迫害。
  10月9日 伪满颁布《警察统合纲要》。这个纲要规定,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察机构与警务活动,都要置于当地行政首脑掌握和指挥之下,实行所谓“一元化领导体制”。
  1941年
  6月 齐知政出任伪满洲国首都警察厅总监,任职至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他积极效命日本帝国主义,配合日本关东军宪兵队镇压反满抗日人士。
  12月30日 在哈尔滨曲线街附近一幢俄式房子里,日伪特务乔装成“中共代表”,召开了所谓“东北联络会议”。来自“新京”、奉天、哈尔滨等城市的反满抗日组织“东北铁血同盟”代表,不幸落入敌手。接着,日伪警特在东北各地追捕“东北铁血同盟”成员,直至1942年上半年,先后有355名爱国青年遭到逮捕、监禁或屠杀。这就是在沦陷期间发生的“一二·三〇事件”。
  1942年
  6月 伪首都警察厅出动大批警察在长春市内大肆抓“浮浪”,把一些无业或失业者送到边远地区从事苦役。1943年4月19日,长春市内有3160人被当作“浮浪”抓起来,将其中1287人装上火车送往煤矿和边境,挖煤、修筑军事工程,大部分人累死、饿死或病死。
  1943年
  10月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警务总局根据日本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制定的《战时有害分子处理要纲》,提出了“战时有害分子处理政策”,任意逮捕与迫害东北人民。
  1944年
  6月12日 伪满发布《时局特别刑法》。这部刑法列有“反对帝室罪”、“危害邦交罪”、“内乱罪”、“背叛罪”、“思想犯罪”、“国事罪”以及“经济犯”等50余种罪名。日伪警、宪、特随意以各种罪名逮捕与迫害东北人民。
  1945年
  3月23日 在伪都“新京”火车站附近的警察署门前出现了传单,内容为“雅尔塔会议商定,德国投降后3个月,苏联出兵对日作战。”日伪当局惊恐万状,派出大批警察搜捕“嫌疑犯”。5月,伪首都警察厅和保安局联合搜捕各大中学校里的反满抗日师生101人。后来,由于日本投降,伪满洲国垮台,这些爱国者幸免于难。
  8月13日 日伪当局将关押在监狱的70名“政治犯”,以转监为名,解出狱外,准备于途中杀害。行至东郊,伪军校刘凤卓和张大石赶到,击毙日本狱警,解救了这些“政治犯”。其中有哈尔滨中共地工人员于庆新,有国民党东北党专、三省党部的罗大愚和石坚。
  15日 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垮台,长春复名。伪国民勤劳部大臣兼伪新京特别市长于镜涛组建“长春特别市临时治安维持会”,自任会长,并将伪首都警察厅改称“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原伪首都警察厅总监赵万斌任局长。
  18日 伪满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组织“东北地方临时治安维持会”,并任会长,通电重庆国民政府,要求接收东北。
  20日 苏联红军进驻长春市,成立长春城防卫戍司令部,加尔洛夫少将任卫戍司令,东北抗联将领周保中任副司令,对长春实行军事管制,用中、日、俄三国文字发布通告:(1)从即日起,由苏军卫戍司令官负责长春市治安;(2)保障居住长春市的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3)官厅会社照常执行公务,庶民勤于生产,商店立即开业;(4)要绝对服从苏军的命令违者严惩;(5)下午8时以后禁止一般外出。此后,苏军代表进驻伪首都警察厅,留用赵万斌为长春市公安总局局长。抗联干部范德林、孙学义作为苏军代表,进入公安总局监督工作。
  9月27日 经周保中推荐,苏军长春卫戍司令部任命张庆和(中共情工人员)为长春市公安总局局长,解除了赵万斌的局长职务,同时向8个分局派入苏军代表。
  10月 中共长春市委安排共产党员余力行(于克)、刘文、颜福生、薛和为进入长春市公安总局工作。随后,又推荐李成功(李剑珠)担任公安总局副局长。
  11月5日 市委建议成立长春市军警联合稽查处,由李成功任处长,搜捕日伪汉奸特务,收缴武器弹药,掌握国民党军空运及建军情况。
  中旬 长春市警察训练学校成立,余力行(于克)任校长,王波任副校长,根据苏军长春卫戍司令部的命令,对到警察训练学校报到的土匪建军武装7000余人进行整编,把反动势力整垮,逮捕土匪建军头子张吾三、刘非、张永天等10余人,经整编审查留用4000余人,编入吉黑支队开赴长春及西满地区进行剿匪,建立根据地。
  12月初 苏军长春卫戍司令部要求长春市公安总局派执勤人员,警护来长的南京国民党政府要员驻地。一名派出所长在执勤时被国民党特务杀害。市政府准备召开群众大会,声讨国民党特务罪行,并处置特务,由于苏军制止,大会没有开成。
  1946年
  1月5日 南京国民党政府派“接收大员”,接管长春。4月14日,苏军最后一批撤离长春回国,下午两点东北民主联军发起进攻,18日攻克长春,俘虏国民党长春警察局长张炯,击毙副局长刘志格。19日,孔原部队副政委张化东出任中共长春市委社会部长兼市公安局长。4月26日,中共东北局机关进驻长春,成立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东北局社会部长汪金祥兼局长,张化东改任副局长。
  4月23日 市公安总局设秘书室、总务处、督察室、司法科、警备处、侦缉队,并辖8个分局,设有76个派出所。搜捕敌伪汉奸、特务和国民党建军骨干分子200余人,维护了市内治安秩序。
  5月22日夜,东北民主联军驻长部队实行战略转移,撤离长春。汪金祥率东北局社会部和长春市公安总局人员离开长春,赴哈尔滨。
  23日 国民党新一军、新六军占据长春。国民党东北行营任命军事科长许赓扬为长春市警察局长。国民党政府为向北满地区进攻,先后在长春建立国防部保密局长春站、中统局长春区、国防部二厅长春站(105站)等3个特务系统的庞大特务机构,长春成为国民党在东北各大特务组织的前沿基地。
  1947年
  4月 国民党中统局松北工作队在长春成立,先后向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密山、舒兰、德惠、九台、前郭旗等解放区派遣特务,搜集解放区各种情报。国民党保密局东北特技组在长春成立后,由袁晓轩任组长,利用帮会势力,勾结土豪劣绅、地痞流氓,拢络失业青年,封官加委后秘密派入解放区,搜集共产党情报和进行破坏活动。
  5月25日 为防御东北民主联军进攻,长春国民党警察局在局长乐干策划下,将警察改编为战时警察大队和若干分队,搞了3次夜间战时演练。
  9月25日 国民党国防部二厅辽北直属组在长春筹建,11月正式成立,挂出“金钢贸易股份公司”的招牌掩护特务活动,以代号251、254、257、260四个小组向松北主要城市及蒙古、苏联、朝鲜境内派遣特务,搜集军事、政治、经济等情报。
  1948年
  2月初 中共长春工委在九台成立,杨实人担任书记,陈泊为工委委员。此前,松江省委社会部组成情报工作组,由陈泊、侯诺青带队到九台,准备接管长春时,筹建公安机关。这个情报工作组(也称九台情工组)对外称松江前线指挥部,受长春工委和松江省委社会部双重领导。
  3月初 九台情工组掌握了国民党中统局长春区长张思明在松北地区及德惠、九台、前郭旗解放区布置的特务网点和派遣特务名单,报东北局社会部及时打掉。
  8日 九台情工组地工人员刘永福将长春国民党警察局的行政科长韩寿增、卫生科长王玉阶等10几个人发展为情工人员,成为接管国民党警察局的内应力量。
  4月 九台情工组把长春经济大药房经理于经五发展为地工成员,于利用他的身份和药房进行工作并将青霉素等军需药品,秘密送往解放区。
  9月 长春市公安局在九台筹建,由吉林省和松江省公安处各抽一批干部,加上长春工委情工组的干部组成,于方初(于克)、薛焰任正、副局长。
  10月17日 驻长春的国民党六十军军长曾泽生率部起义,将防区移交东北人民解放军接管。
  同日 国民党长春督察处长张国卿下令,秘密杀害了关押在督察处的中国共产党地工人员和进步青年。
  18日 松江省公安处情报科长侯诺青派出的地工人员田平,带领单健枫等3人进入长春市警察局,与警察局内由侯诺青派刘永福发展的地工人员韩寿增、王玉阶、张家骧、张万珍,以及东北局城工部地工人员吴守忠、韩文增、王作礼等会合,接管了警察局,监视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长袁家佩和代理局长张翁石的行踪,并控制警察局各种设备和档案。
  21日晨 国民党第一兵团司令郑洞国宣布投降。薛焰率30余名干部进入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田平等人报告接管情况。长春市人民公安机关正式诞生。
  22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凡流散本市的国民党官兵,即日起到解放官兵招待所报到。凡国民党特务机关、国民党党部、宪兵、警察等组织一律解散,其成员必须立即宣告脱离其组织,并自动向公安机关报到登记。凡散在民间的武器弹药,命令有者交出,知情者报告,捡拾者送交卫戍部队或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根据东北局指示,发出文告,要求反动党、团、军、警、宪、特人员立即到市公安机关登记。截止11月20日,有国民党、三青团员482人,警、宪、特1059人,谍报65人向公安机关登记,交出长短枪274支,子弹2000余发及证件445件。在此期间,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收容国民党军队的散兵游勇12000余人。
  10月26日 国民党长春督察处上校督察长关梦龄混入国民党尉官解放团跑到吉林市,感到走投无路,向吉林省公安处投案自首。
  29日 长春市公安局首次局务会议,讨论确定两件大事:(一)局内设立秘书室、行政科、治安科、司法科、总务科,并决定科长人选;(二)决定稳定秩序与摧毁敌特组织并重的方针,集中力量搜捕敌特,收缴武器,整顿治安,恢复交通秩序,管理消防工作,以安定社会秩序。
  31日 市公安局按行政区划,设立8个公安分局和24个分驻所。
  10月 长春市公安局将1946年在哈尔滨市杀害东北抗日联军李兆鳞将军的凶手、国民党特务孙海静(夏芳庭)擒获,移交哈尔滨市公安局,1950年该犯伏法。
  11月1日 市公安局发布《长春特别市暂行交通规则》,实行左侧通行,各种车辆登记领取牌照,机动车辆驾驶员考核发证。市内设立33个岗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初步开展。
  17日 市公安局召开党员大会,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选举龚堪贵、李从朴、赵鼎、侯诺青、于明昌5人为委员,龚堪贵为书记,下设外治安科、内治安科、警卫连3个支部。
  中旬 捕获由王臣、穆青山、杨起等溃散的国民党散兵及土匪武装组成的抢劫团伙,稳定市内治安,安定了民心。
  26日 成立长春市政治感化所,薛焰兼主任,谭亚峰为副主任。将登记的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和其他警宪特中的重要分子集中到感化所,进行政治教育和审查。感化所先后收容审查了547人。其中极少数罪恶严重者依法惩办,一部分送鸡西煤矿劳动改造,大部分教育释放。
  1949年
  1月4日 长春市公安局第二次发出布告,勒令国民党、三青团、警宪特人员进行登记。登记分区进行,区委领导,公安分局办理。机关、团体、学校由单位领导人负责。从7日到月末,有1272人向公安机关登记。捕获特务180人,缴获电台30部,密码30册及一些特务证件、枪支子弹。
  月初 搜捕敌特工作取得重大战果。从1948年10月22日到本月初,摧毁国民党在长春建立的“保密局长春站”、“中统局长春区”、“中统松北工作队”、“保密局东北特技组”、“国防部二厅长春站”和“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等一批特务组织。擒获国民党国防部二厅长春站长史祚炎、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督察长陈牧及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长袁家佩等一大批首要分子。
  2月7日 长春市公安干部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公安局长于方初兼任校长,李从朴任副校长。招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的社会青年,经体检、政审、口试、笔试录取了235人。经过6个月培训,至7月毕业,分配到市公安局机关及各分局、派出所工作。
  3月21日至24日 长春卫戍部队清理上海路30号原国民党特务机关督察处院里垃圾,挖出117具尸体,死者都是捆绑手臂,乱刀刺胸致死。市公安局立即派人查看现场,同时突审在押的督察处特务印匡时等人,他们供认:这些死者是以“政治犯”罪名,于1948年10月17日国民党六十军起义前秘密杀害的。根据他们的口供,还在南岭等处挖出100多具尸体,死者多为中共地工人员、进步青年和无辜群众。市政府通告被害家属认领,25日组织职工和市民到现场吊唁。
  4月21日 市政府召开死难烈士家属座谈会。24日,在人民广场召开万人大会,追悼被督察处特务杀害的死难烈士。市民无不痛恨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滔天罪行。
  5月18日 市公安局创办内部刊物《长春公安》,用以提供信息,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本月 进行第三次反动党团特务人员登记,重点为机关、学校和企业。成立了市登记委员会,各区设立分会。从5月15日到6月17日,有3340人向公安机关登记,从中挖出一些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和特务分子。
  7月11日 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指示,长春市进行户口调查登记。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刘亚雄、公安局长薛焰为正、副主任的户口调查登记委员会。以公安局为主,成立户口调查工作大队。组织干部、学生1770人参加,编成7个中队、62个小队。从7月1日至8月18日进行了全市户口调查登记。派出所向居民发放户口簿,建立户口管理制度。当时查明全市有93219户,477420人。
  12日 东北行政委员会下令,薛焰任长春市公安局长,龚堪贵为副局长,原局长于方初调吉林省公安厅。
  24日 根据东北局处理一贯道等封建会道门的决定,市委部署全市统一行动,逮捕一贯道首张品轩、先天道道首施辅臣等39人,查封了一贯道“天一坛”,取缔分坛和公共佛坛45个,摧毁道徒集会点163处。
  8月24日 市公安局发出布告:所有反动封建会道门组织一律解散停止活动。东北电影制片厂取材于反动一贯道的活动罪恶,拍摄出影片《一贯害人道》,配合取缔一贯道的工作。
  10月17日 市政府应群众要求,在南岭体育场召开3万多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依法判处国民党特务、郐子手陈牧、印匡时、郭子襄、张逸民、苏安人死刑。
  1950年
  2月15日 遵照东北第四届公安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决定为保卫经济建设,加强人民民主专政,通过加强侦察工作、经济保卫工作、机关保卫和整顿公安派出所工作,进一步打击盗匪,维护治安。
  26日 侦破国民党中统特务于志洋阴谋颠覆毛泽东主席专列案件。于志洋,1945年日本投降后曾任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部、东北挺进军上校团长、吉林师管区编练组少将高参。1948年2月参加国民党中统局特务组织,任小组长。长春解放前夕,接受中统局长春区第三分区的潜伏任务,在市内以开设弹棉房为掩护,纠集其党羽10余人,组成潜伏组,妄图组建反革命武装,为国民党反动派反攻大陆充当内应。1949年12月,听到毛主席出访苏联新闻后,于志洋认为时机已到,便与混入长春铁路内部的特务分子多次密商,预谋在毛主席回国途中,在四平路段颠覆专列。2月初,毛主席访苏回国日期临近,东北公安部决定,捕获于志洋一伙潜特分子,确保毛主席专列的安全。
  28日 毛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从苏联回国途中来长春视察,当日晚间乘专列离开长春。公安局长薛焰指挥警卫毛主席、周总理的工作。
  3月2日 市公安局侦察干部在北京市公安局协助下,捕获长春解放时逃跑的国民党保密局东北特技组少将组长袁晓轩。
  17日 根据东北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定期召开管区群众会议的规定》,全市公安派出所定期召开群众会议,报告治安情况,征求群众意见,改进派出所工作,从而密切了警民关系,群众积极支持派出所工作。
  本月 侦察发现隐藏在天主教内的美国特务梁世焕,立为专案。梁世焕解放前披着神甫外衣,长期向美国特务机关提供情报。1948年长春解放后,继续为美国特务机关搜集情报。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后,他委派女教徒混入公主岭朝鲜人民军医院,刺探苏联向中国运送军火、中朝战勤动员和民心等情报。1951年8月27日,在梁世焕从长春密赴盘石途中将其捕获。经审理,长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梁世焕无期徒刑。
  4月 长春和辽西公安机关在东北公安部统一指挥下,破获了国民党“国防部保密局东北敌后人民自卫总队第一大队”反革命武装案。首犯魏连城、陈忱、刘德惠等47人、从犯24人,全部落入法网,缴获轻机枪、长短枪28支,还缴获抢劫群众的大批财物。依法处决了魏连城、陈忱、刘德惠等13名主犯,其他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5月24日 按照公安部要求,市公安局决定在重点单位建立内保组织。以安全为工作目标,从做好防范入手,开展护厂、护校工作,并把追查各种破坏事故纳入内保工作视线,从中发现敌特、反革命分子和破坏分子。
  6月20日 根据政务院《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制定了具体方案,组织反奸、防特斗争网。
  25日 传达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先向市委和市政府党组汇报,然后向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保卫干部传达。
  28日 查清裕昌源制粉厂粮垛起火事件为纵火,纵火犯为潜藏在该厂的国民党中统特务高文忠。高犯交待:美国在朝鲜开战了,蒋介石也快打回大陆,放把火扰乱一下共产党的大后方,起配合作用。
  8月末传达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在第一次侦察工作会议的讲话,薛焰局长要求各级公安保卫组织和全体公安保卫人员认真领会罗部长的讲话精神,依靠广大群众时刻警惕和发现敌特分子,保证国家安全。
  9月19日长春首届公安奖模大会在市工人俱乐部举行,49名模范干警受到表彰奖励。
  10月 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全市人民展开抗美援朝斗争,公安机关转入战时体制,一切服从战争需要,深入侦察打击美蒋特务间谍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加强防特、防空、防盗、防火工作,维护城市社会治安,保证军工厂和重要单位的安全,巩固战时后方。
  29日 市公安局与九台、德惠两县公安局联合破获国民党中统局控制的政治土匪“敌后游击大队”案,捕获大队长陈刚、副大队长赵福田及以下土匪66人,缴获国民党特务机关的委任证件、长短枪及款物等。
  本月 传达贯彻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治安行政部门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政府的政策、法令,取缔与镇压各种反革命破坏活动;同盗匪、流氓坏分子作斗争;同危害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作斗争。市公安局根据这次会议要求,做了具体部署。
  10月 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暂驻长春的部分官员、伤病员、孤儿和学生进行安全保护工作。
  11月 经侦察发现,国民党骨干分子周铁航组织的“国民党长春地下工作队”,纠集20余名反动分子,密谋夺取军警枪支,组织武装,配合国民党反攻大陆。朝鲜战争爆发后,活动嚣张。市公安局在取得罪证之后,11月17日,将周犯一伙一网打尽。1951年1月20日,将周铁航等主犯处决,余犯判处有期徒刑。
  11月28日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来长春视察,市公安局薛焰、龚堪贵陪同并保卫。
  12月 传达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决定,执行中共中央“双十”指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保卫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保卫抗美援朝斗争。长春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镇反工作方案,经市委审查批准,开始准备工作。
  1951年
  1月1日 长春市公安展览会在军人俱乐部举办。展览分惩处反革命特务、打击刑事犯罪、取缔反动会道门三个部分,展示了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对敌斗争的成就,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加强对敌斗争。共展览40天,观众达64500余人,市民受教育面达15%以上。
  2月21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3月21日,市公安局成立镇反委员会,副局长龚堪贵为主任,李从朴为副主任,委员有赵鼎、项强、孙明尧、凌雨三、柴克敏。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镇压反革命的各项工作。3月24日,部署镇反宣传工作。4月3日,全市公安机关学习理解惩治反革命条例,做好调查取证等各项准备工作。
  2月26日 侦破国民党中统长春区工运分区潜伏特务组织案,逮捕张鸣山等潜特18人。这些潜特钻进工厂企业内部,企图长期潜伏伺机破坏。
  4月26日 长春和全国同步进行镇反大逮捕,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569人。其中,社会面上的426人,内部单位的143人。在捕获的对象中,特务77人、土匪72人、恶霸43人、反动党团骨干67人、反动会道门头子51人、敌伪军、政、警、宪、谍报246人、其他13人。
  4月2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控诉反革命大会,公安局副局长龚堪贵作镇反工作报告。会后展示出缴获的枪支、弹药、凶器及国民党的委任状等罪证。
  29日《长春公安画报》发行,主要揭露长春地区各类反革命分子的罪恶活动,在新华书店一上架便销售一空。
  本月 传达贯彻东北第五届公安会议精神。东北公安部确定了1951年的公安工作任务,要以巩固国防,发展经济,争取抗美援朝的胜利为总目标,严厉镇压反革命,保卫重要厂矿、军工、运输安全,巩固城乡治安,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市公安局制定了落实的方案,并加以实施。
  5月15日 在南岭体育场举行5万多人参加的全市控诉和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场外设置30个分会场,收听中心会场实况广播。受害群众上台对14名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进行控拆。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判处14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并立即押赴刑场枪决。市长申力生在大会上作了镇反报告。此后,召开公判会,又处决54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公判会后,全市公安派出所召开群众大会,宣传镇反政策,揭露反革命分子罪行,掀起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高潮。
  下旬 传达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这次全国公安会议总结了镇反经验,规定了继续镇反的政策和工作路线。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完全符合长春的实际,提出的方针、政策完全正确,长春市的镇反运动已经取得重大胜利。为保证运动继续健康发展,要执行关于“适当收缩”的方针和一系列政策,决定从6月1日至9月末4个月时间,除了现行犯外,镇压反革命运动转入清理积案,总结经验,以便进一步开展镇反工作。
  8月19日 东北公安部发布《关于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实施办法》(草案),结合长春实际情况,市公安局建立起街道、单位治保会组织。
  9月15日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贪污腐化、反官僚主义和忽视政治倾向的“三反”斗争。通过这场斗争,提高了领导水平,改变了工作作风,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也普遍提高。
  10月上旬 传达贯彻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主要是检查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总结全国镇反经验,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镇反任务。市公安局总结前段镇反工作情况,认为长春认真地执行了党的镇反方针,依靠党委领导,走群众路线,下一步要把镇反不彻底的方面进行到底,比较彻底的地方要加强各方面的经常斗争。
  12月6日 取缔隐藏在天主教中的反动组织“圣母军”,依法逮捕帝国主义分子高德惠、柏林、皮士秋、纪怀德和路道尔等5人,并将他们驱逐出境,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宗教界的三自爱国运动。这是长春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
  26日 依据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查封妓馆的决议》,查封60家妓馆,依法处理有罪恶的业主及其帮凶35名,118名妓女进人新生妇女习艺所接受教育,进行裁缝、理发、烹饪技术培训。
  本月 传达东北第六届公安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总结镇反成果,决定今后要在继续镇压五个方面漏网的反革命分子同时,要把主要力量用于打击隐蔽敌人。长春市据此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加强调查研究和侦察,随时准备打击境外派遣的帝国主义和台湾国民党特务间谍。
  1952年
  1月1日 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团拜祝辞中号召: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7日,传达东北公安部关于“三反”运动的指示,提出“三反”运动搞深搞透的标准。成立长春市公安局节约委员会,开展公安机关的“三反”运动。
  2月1日 任青远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3月21日 长春市公安局成立防疫委员会。美帝国主义残害朝中军民,秘密地实行细菌战。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东北及青岛等地发现敌人撒布带菌昆虫。4月22日,市卫生局长穆迪生到市公安局作关于防疫问题的报告。任青远副局长要求全体公安干警在抗美援朝斗争中提高反细菌战的认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细菌战的各项工作。
  28日 市公安局根据中央公安部通报线索,查找流失在民间的古代文物。经过深入调查,从第三区居民李植喜家中找出唐、元时期的古画30幅,古玩130多件,如数完好地移交东北公安部。这批文物,是1945年日本投降时,从伪满皇宫里流出的。对李植喜交出文物的爱国表现予以表扬。
  5月 根据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做出打击烟毒犯的全面部署。5月29日,任青远向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报告禁烟肃毒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充分支持。一致认为,烟毒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制造的灾难,必须铲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能够根除毒害。经过8月3日、22日、9月9日三次大逮捕,先后捕获重要烟毒犯137人。在毒犯中,伪官吏、地痞、流氓、恶棍占77%,商贩贩毒者占17%。这次禁烟肃毒运动,共处理制贩、运烟毒分子741人,共逮捕218人,其中判处死刑3人,判处有期徒刑88人,另对1324名吸毒分子强制戒烟。一场轰轰烈烈的禁烟肃毒运动,彻底地根除了长春的毒患。人民群众无不称赞共产党、人民公安机关为国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
  6月15日 “三反”运动中查出公安一分局治安股长张健生,借职权之便,贪污公款,敲诈勒索群众,奸污妇女,依法处决。
  7月10日 经周密侦察,捕获美军海外观察队44支队代号E·S·D的潜伏特务栾敬轩等2人。10月23日,又捕获E·S·D特务1人。
  9月29日 长春市公安系统召开第二届奖模大会,奖励镇反运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立功者。有先进单位1个、集体立功单位25个、模范25人、先进工作者51人、立功个人518人。
  10月4日 长春县撤销,原长春县第一区(大屯区)、第二区(西新区)、第七区(合隆区)、第八区(兴隆山区)、第九区(卡伦区)、第十区(米沙子区)、第十二区(万宝区)等7个区划归长春市管辖。县公安局并入长春市公安局。
  25日 侦察发现美国“自由中国运动”和台湾国民党内调局特务组织派遣吴文蘅(女)从香港经广州潜入长春。她站住脚后,“自由中国运动”另一名骨干特务、吴文蘅的丈夫郭长升于1953年6月5日潜入长春。郭长升搜集各方面情报,发展特务人员,秘密组织“东北工作委员会”,自任主任,下设委员、秘书、联络员,还制定了行动纲领,阴谋到长白山地区寻找空投基地,拟定了美机空投计划,然后以密写方法寄给其特务机关。在其空投计划中,要求美国特务机关空投武器弹药、电台、密码。他还计划在长白山地区建立游击队根据地,配合台湾国民党反攻大陆。经侦察获取大量罪证后,于1954年12月依法逮捕了郭长升和吴文蘅,经长春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郭长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吴文蘅有期徒刑12年。
  11月13日 长春市公安局召开46个重要企业保卫工作会议,主管保卫工作的党委书记和保卫处(科)长参加。传达第三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精神,部署经济保卫工作任务,主要是在职工中搞好摸底工作,依靠职工深挖内部暗藏敌特、反革命分子和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确保各项经济建设安全进行,要求要选配好保卫干部,加强内保工作建设。
  12月4日 市公安局布置彻底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长春解放后,即明令取缔一贯道,1950年8月狠狠打击了反动会道门头子,1951年4月在镇反中又捕获了一批重要道首,遏制了反动会道门的活动。这次工作要给反动会道门以彻底打击,主要是逮捕首要分子,对小组长以上的头目迫令登记,彻底摧毁反动会道门组织。要加强侦察工作,严防死灰复燃。25日,在军人俱乐部举办反动会道门罪证展览。整个展览分为三个部分: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打击反动会道门的措施;反动会道门的罪恶;一贯道骗人敛财手法,受骗道徒现身说法揭露道首罪恶。
  本月 传达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和东北公安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这两个会议确定了当前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主要是加强国防与经济建设的保卫,迅速扫清五个方面残敌,加强社会治安,巩固镇反成果,抓紧侦察工作建设,保卫大规模经济建设。据此制定了长春市的实施方案。
  1953年
  1月5日 确定1953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主要是扫清残余反革命,清理镇反积案。2月19日部署镇反判定工作,要求对解放以来,惩治反革命的工作进行评估,看长春市的镇反是否彻底,为今后对敌斗争指出方向。经过分片包干算细帐,综合分析做出判定。长春市这次镇反运动,共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2005人,加上从解放到镇反前捕获的934名反革命分子,共2939人。其中:特务681人,建军土匪1041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84人,恶霸344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70人,罪恶重大的敌伪反动官吏207人,汉奸7人,其他反革命分子205人。处死440人,占当时长春市人口总数的0.53‰,占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总数的14.97%。判定认为长春市镇反基本彻底,胜利地完成了肃清五个方面敌人的历史任务,据此上报。
  2月 传达东北基本建设保卫工作会议精神,确定了长春市以国防工业和重工业建设为保卫重点,以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机电设备安装等基础工程为保卫的中心环节,全面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建设。
  3月5日 召开全市干警大会,任青远副局长做了开展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为内容的“新三反”运动的动员报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着重检查官僚主义、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关心群众疾苦的种种表现,反对刑讯逼供、人身侮辱等旧警察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压倒邪气,提高思想,改进工作。
  25日 侦悉台湾国民党“内调局”特务朱见芳潜人长春,立为专案侦察。4月4日将其逮捕,审讯查明:朱见芳是经台湾国民党驻香港特务组织短期训练后,潜来长春,任务是建立特务据点,发展特务组织,刺探中共党政军情报和进行内部策反,待打下基础之后,建立秘密电台。鉴于其尚能彻底坦白,并有立功表现,免于刑事起诉。
  5月1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命令:任青远任长春市公安局长。
  29日召开全市模范治安保卫人员奖励大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1300人参加大会,46名治保模范受到奖励,对治保工作做了部署。
  7月15日 第一个五年计划中156个重点项目之一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举行隆重开工典礼。到1956年7月15日建成投产,结束中国不能生产汽车的历史。从长春第一汽车厂的兴建到投产,始终做为重点进行保卫工作。长春市公安局派出干部,充实汽车厂保卫处的领导力量,全局上下全力支持汽车厂建设。
  20日 由于长春市陆续建立多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文保工作必须随之加强。经东北公安部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增设文化保卫处(四处)。
  8月1日 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长春市公安局由东北公安部领导。
  10月 传达第二次全国民警治安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今后一个时期民警治安工作任务。决定按照公安部的要求,运用民警治安的行政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密切结合各方面的斗争,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的现行破坏,努力减少治安灾害事故,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保卫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利益。
  11月1日 改供给制为薪俸制,公安机关干警评级定薪。
  长春市公安局将长春监狱移交吉林省公安厅管理。
  2日 部署粮食统购统销和计划供应的保卫工作,要求各公安分局依靠治保人员,发动群众,注意发现和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不法分子活动。
  12月10日 传达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精神,把人民防空工作划入市公安局管理。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市公安局的人民防空专业机构是人民防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同时,讨论制定人民防空工作任务。
  1954年
  1月 部署新一年的公安工作,主要是学习和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保卫大规模经济建设,做好基建职工的清理,加强冬季施工现场的保卫,保障工厂、机关、学校的安全,保护郊区粮食统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月12日 召开全市第三届公安系统奖模大会,550名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和奖励。
  3月5日 任青远任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13日,李从朴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24日 发现台湾国民党中委会第二组北方工作组派遣特务侯全顺潜人长春,立为专案进行侦察,迅速查明了侯全顺的全部罪行。侯全顺的上级特务机关任命他为“长春市长”,任务是潜入长春之后,发展特务组织,建立通讯中心站,向台湾特务机关发送中共军事、政治、经济情报,在长春市散发反动传单。10月,将其捕获后,连同另一潜特黄维山,均依法处决。
  4月2日 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民警治安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第二次民警治安会议决议,部署长春市年内治安工作任务,继续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加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力度;搞好户籍业务建设;搞好城乡治安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加强消防建设;为国家在长春的主要建设项目顺利建成创造安全环境,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27日 中苏两国政府商定,在中国境内的苏侨全部回国。长春市成立协助苏联侨民归国委员会,经公安局、民政局和侨务部门四个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协助苏侨回国任务,截止1955年上半年,分三批共285名苏侨离长回国。
  6月2日 破获现行反革命分子韩帅、王彦为首的“公理会”反革命集团案。韩于1950年11月在市房产局工作,因贪污、渎职被判处3年徒刑,1952年出狱就业,在东北轻工业部长春工程公司第五工程队当工人,他仇视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秘密拉拢内部坚持反动立场的国民党员、三青团员、土匪、谍报分子多人,组织“公理会”,自任主席,刘志诚等人分任秘书、组织、宣传、通讯委员,密谋伺机配合美国和台湾国民党武装反攻大陆,推翻人民政权。
  7月26日 从本日起至8月21日,分3次向全市公安保卫干部传达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是镇反运动结束后,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新时期,敌情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工作方向,对隐蔽起来、伪装下来、派遣进来的敌人加强斗争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长春市公安局据此制定了实施方案,以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为中心,重点加强隐蔽斗争,使侦察工作与治安管理相结合,彻底粉碎帝国主义特务间谍分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破坏阴谋,保卫国家“一五”计划在长的重点项目胜利建成。
  8月1日,根据中央决定,长春市复改为吉林省辖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从吉林市迁到长春市,长春市成为吉林省省会城市。长春市公安机关成为省会城市公安机关。
  9月11日 市公安局部署保卫国家棉花、棉布计划供应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要打击敌特、反革命分子的破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维护供应秩序,配合工商部门取缔供应中的违法活动。
  10月28日 市公安局部署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流氓、惯盗等犯罪活动。
  12月24日 公安局、法院联合举办反流氓、盗匪展览会,展出24天,参观者有288个单位,52000多人。
  1955年
  1月21日 根据中央公安部《关于加强打击刑事犯罪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指示》,结合长春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打击盗窃国家、集体资财的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由于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捕获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挖出了罪大恶极的流氓、盗窃犯李昨非、高凤山、孙墨及另外13名罪犯,采取典型处理的方法,召开公判大会,判处罪大恶极的李昨非、高凤山、孙墨三犯死刑,其余判死缓1人、有期徒刑9人、免于刑事处分1人,交群众管制2人,基本煞住了盗窃国家、集体资财的刑事犯罪活动。
  本月 传达第一次全国文化保卫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全市以科学研究机关、高等学校、卫生医疗部门为重点,加强文化保卫机构,系统地进行调查研究,加强群众保卫工作,保卫要害机关和科学文化事业的安全。
  2月23日 第三公安分局在押的流氓犯罪分子白玉身乘上厕所之机,抢去看守员鲁洪财手枪,并开枪将其击伤。治安股干警闻枪声赶至,白犯负隅顽抗被击毙。因为看守员对犯人警惕不够,市公安局发出通报要求看押人犯时,要提高警惕严令杜绝此类事件。
  2月 中共中央批准公安部发出《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指示》,市公安局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5月29日 长春市召开处理刑事罪犯大会。市人民法院在会上宣判处理刑事罪犯34人,对罪恶严重的关凤山、刘宝清、田启、苏景明4犯判处死刑,对其余30名罪犯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6月4日 破获朝鲜战争爆发之初发生的反动传单案,捕获制作散放反动传单、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反革命分子吴辉。吴系坚持反动立场的三青团分子,1950年6月至11月间,先后散发反动传单240多张,并企图暗害干部、颠覆列车、放火烧毁工厂。
  5日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市委成立五人小组,领导长春地区肃反工作。市公安局派干部参加五人小组办公室工作。
  26日 传达全国刑事侦察专业会议决议,拟定实施方案。主要是搞好队伍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专案侦察,现场勘察,依靠群众,加紧破案,并逐步建立与健全预审工作制度。
  7月9日 传达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镇反的指示。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到来,在第一次全国镇反之后,一度收敛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又有抬头,因此,继续进行镇反工作。截止年末,经过3次集中搜捕,共捕获各种反革命分子291人(社会上222人,内部单位69人)。其中,属于五个方面的残余反革命分子157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30人,其他4人,把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了下去,迫使敌人内部发生分化。
  30日 长春电力学校师生揭发语文教员周进,利用语文课堂丑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形象,还有诋毁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经审查,周进是台湾国民党内调局潜入长春的特务。他的任务是:潜伏起来,伺机按国民党特务机关指令进行破坏。周被依法逮捕归案。
  10月10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长春市《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7日 召开全市奖励镇反积极分子大会,到会2000人,奖励43名有显著成绩的镇反积极分子。
  25日 市公安局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45000人参加的宣判反革命罪犯大会。判处反革命组织“公理会”首犯韩帅、王彦,散发反革命传单、煽动颠覆人民政权的吴辉,一贯道大头子王玉轩死刑,立即执行。
  1956年
  1月 传达第七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制订全年工作规划,主要是在社会上继续镇反,保卫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保卫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2月4日 传达第一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总结1953年以来公安机关政治思想工作。4月24日又传达吉林省公安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长春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
  5月 传达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分析了第七次全国公安会议前后敌情的变化,即“三大”改造取得基本胜利,敌对阶级出现分化,决定采取少捕和政治瓦解的措施,以进一步削弱敌对阶级营垒。长春市在镇反中加强了政治攻势,促使反革命分化瓦解。到11月末,结合内部肃反和镇反遗留问题的处理,选择典型案例,先后处理4批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体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广泛宣传肃反、镇反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反必肃”的方针,一面发动广大群众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一面号召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走坦白从宽的道路,促使388名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72名刑事犯罪分子交待罪行,缴获长短枪4支,子弹1035发。
  5月4日 侦悉台湾国民党内调局派遣特务唐桂香(女)经香港潜入长春,迅即立案侦察。唐潜入长春后,曾用密写向特务机关报告长春铁路、工厂的情报两次,后来目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建设成就,人民群众热火朝天的革命干劲,深受感动,认识到龟缩在台湾岛的国民党集团已是穷途末路,在党的宽大政策感召下,到人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8月22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召开有1600余职工群众参加的大会,宣布对唐桂香免于起诉。
  6月3日 市消防队一中队队长、中共党员梁凤歧在扑救长春冶金建筑工程学校阅览室火灾中殉职。吉林省公安厅追认他为二级英模,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授予烈士称号。
  19日 市公安局调整机构。三处的刑事侦察科扩展为刑事警察大队;消防队改为消防大队,其下属六个分队分别改为中队;第一汽车制造厂、柴油机厂、长春铁路分局、木材公司、胶合板厂、制粉一厂、二厂及南岭仓库等消防队改为市属消防分队。吉林省公安厅的警卫科下放给长春市公安局,改为警卫处。
  8月13日 侦察发现,台湾国民党国防部二厅香港办事处派遣特务张祖良潜入长春,决定立案侦察。张祖良原在国民党上海市松沪警备区司令部任职,1950年去香港,1956年进人国民党国二厅香港办事处为情报员,经过特务训练,派来长春。其任务是:寻找旧关系,搜集情报,发展组织,长期潜伏。曾搜集工业和空军情报,向香港办事处报告。此案在1957年8月4日侦察完结,将张捕获归案。
  9月28日 根据公安部七月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检查逮捕人犯及预审中存在问题的方案》,对已捕未起诉及未判决的案件,发动全体干警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交叉检查。1955年以来3次搜捕,有力地打击了一大批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但是,按照政策界限,对照检查,在已捕人犯中有的不够捕的标准,在这次检查中认真加以纠正。检查纠正工作为时一个多月。
  10月 尼泊尔、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三国政府首脑先后来长春友好访问,市公安局完成了对外宾警卫任务。
  11月29日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授予二道河子分局东盛路派出所“遵纪爱民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所长杨玉山出席了全国公安系统群英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的亲切接见。
  12月15日 市公安局召开1956年奖模大会。受到表彰奖励的一级模范单位29个,二级模范单位6个,集体一等功单位16个,集体二等功单位36个,集体三等功单位39个。个人一级模范3名,二级模范20名,个人一等功57名,二等功209名,三等功341名。
  1957年
  1月4日 传达第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总结了1956年的全国公安工作,根据党的“八大”确定的肃反方针,提出1957年的10项公安工作任务。市公安局根据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认为1956年以政治攻势为主的镇反工作,取得了胜利,敌我斗争形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但是还有一定数量残余反革命,对派遣敌特分子、刑事犯罪也值得严重注意。因此,确定1957年长春市的公安工作任务:加强侦察工作,打击敌特、反革命破坏活动,肃清残余反革命分子,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推动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加强公安保卫干部的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建设。
  10日 根据中央关于各省、市筹办劳动教养机构,实施劳动教养工作的决定,长春市成立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公安局。
  2月26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任命刘卫政、安彬、宋明之、凌雨三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3月17日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任命程光烈为长春市公安局局长。
  28日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原有的兴隆山、范家店、大屯和净月等4个农村区,合并为1个郊区。6月1日又决定,将原有的长春、南关、头道沟、宽城、朝阳、二道河子等6个城区,合并成南关、宽城、朝阳和二道河子等4个城区。原公安一、二、三、四、五、六公安分局,随行政区划的变动,经合并改组,成立南关、宽城、朝阳和二道河子4个城区公安分局,加上郊区公安分局,长春市公安局辖5个公安分局。
  4月18日 市公安局作出开展打击流氓、盗窃犯罪斗争的决定,自本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5月上旬召开万人大会,公开处理典型案犯,掀起宣传、发动群众高潮;9月上旬召开群众大会再处理一批,体现宽严政策,号召犯罪分子坦白自首,同时收容一批不务正业、无家可归、危害社会治安不够逮捕判刑的人员;9月中下旬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巩固这次斗争成果。
  本日 经省公安厅批准,市公安局变动工作机构。撤销综合处,分为预审处、技术处;三处的刑事预审科划给预审处。变动后,公安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一处(政保)、二处(经保)、三处(治安行政)、四处(文化保卫)、五处(预审)、六处(防空)、七处(财贸保卫)、八处(警卫)、九处(技术)、十处(警卫)。
  26日 传达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的报告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传达市委关于学习与贯彻“报告”和“讲话”的部署。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和运用。从此,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之间的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成为公安工作的总政策和公安干警的座右铭。
  5月20日 吉林省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刘风竹、董仙桥等到市公安局视察镇反肃反工作。
  30日 市公安局成立整党领导小组,部署整风运动。
  6月6日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叶伟为侦破东北师大女学生宿舍盗窃手表案,错误决定搞侦察实验,致使一名女学生受到惊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一部分大学生对此事强烈不满。市公安局长程光烈向学生作了检查,承担了领导责任。整党中,对叶伟的工作错误及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予撤销职务处分,通报全体干警,引以为诫。
  本日 座落在斯大林大街(今人民大街)的“孝子坟”,群众聚集,拜神讨药,严重影响了交通和市容。到11日,讨药和围观者达二、三百人之多。经调查,系有人制造“孝子坟显灵”谣言所致。公安人员出面进行劝阻,制止了讨药事件风波。1958年,随着大跃进交通运输繁忙,“孝子坟”在当时斯大林大街西树池子与慢车道之间,严重阻塞交通,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拆除了“孝子坟”,疏通了交通。
  7月7日 捕获散发反革命传单的反革命分子张维春。4月以来,张在电、汽车上散发反动传单40张。
  11日 侦破10日发生的南关区居民韩再祥父子被杀案,将图财害命强抢杀人的张振亚从海龙镇逮捕归案。
  29日 侦破1954年10月31日在大屯发生的周风琴被抢、许仁和被枪杀案,捕获强抢杀人犯王兴和、刘殿一等5人,缴匣枪1支、子弹3发。
  本日 程光烈在全体干警大会上作报告,指出:自中国共产党进行整风进入鸣放阶段,敌情有抬头之势。1~7月,反动标语、匿名信案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三倍半,刑事犯罪比上年同期上升50%。他要求公安机关的全体共产党员、公安干警要有坚定的立场,敏锐的眼光,保卫党的领导,坚决打击一切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9月15日 市公安局和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刑事犯罪分子大会,3万余群众参加大会。会上宣判处理了一批抢劫犯和凶杀犯。
  9月 遵照省公检法三长会议精神,长春市成立公检法机关联合办公室,开展重点打击流氓、阿飞、盗窃、凶杀、强奸、贪污、破坏公共秩序犯罪的斗争。
  10月14日 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团来长春参观访问。在长期间,参观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市公安局圆满地完成了警卫任务。
  16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一行8人来长视察工作,17日上午离长去哈尔滨。市公安局确保在长期间的安全。
  本月 传达9月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这次座谈会认为,当前反革命、坏分子和一部分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分子抬头活动,公安机关存在思想麻痹打击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再给反革命势力一次有力的打击,采取“逮捕一批,管制一批,杀掉少数,劳动教养,戴回帽子,斗争批判,重新定案,加刑惩办,取缔会道门,禁赌禁毒,剿灭土匪,侦察破案,挖掘外逃,追驳谣言”等14项措施。市公安局结合长春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11月5日 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来长春视察工作,他参观了第一汽车制造厂、柴油机厂、长春电影制片厂和地质学院等单位,给省、市400多名党员干部作了报告。10日离长赴沈阳。市公安局执行警卫任务。
  1958年
  2月13日 毛泽东一行17人乘专机抵长,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陪同视察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翻砂车间和装配车间。14日上午,接见了省委常委,在省委院内与省、市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1300余人合影。中午,视察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后乘专机离长返京。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执行警卫任务。
  23日 市公安局讨论贯彻全省治安会议精神,决定掀起以抓安全为中心的评比竞赛。
  3月16日 市公安局向全体干警传达公安部在沈阳召开的东北三省公安会议精神,决定大干、苦干,破获现行和积案,迎接经济建设高潮。
  21日 召开农村治安保卫工作会议,郊区区委书记、乡总支书记、治保主任以及郊区工矿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程光烈做了加强农村治安工作的报告,要求郊区各级干部和治保干部积极参加破案,狠狠打击犯罪,创造安全环境,保障农村生产和建设的发展。
  4月6日 鉴于流窜犯罪越来越突出,危害严重,破案难度较大,市公安局作了打击流窜犯活动的部署。
  30日 年初以来,长春地区破获死灰复燃的一贯道、收缘道、托天老母道、金丹道、九宫道、普济佛教会等反动封建会道门案39起,挖出一批道首及骨干。
  6月 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决定,每年新年后一个月为公安人员爱民月。长春市公安局在春节前后开展第一个爱民月活动。
  8月 传达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是用整风的方法,总结建国9年来公安工作经验教训,确定新形势下的斗争方向和任务、斗争策略和政策。向全体干警和保卫干部传达后,用7天时间进行座谈讨论,重点领会党委领导、群众路线、与上级公安机关的关系和执行方针政策四个问题。先务虚,后务实,提高思想认识。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在扩大的局务会议上深入学习文件,结合实际,检查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确定以后每周学习一次,学习半年。边学习边贯彻,各项工作以创造安全环境为中心进行。然后向全市治保会主任传达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宣布治保员的八条任务,并研究具体措施,把公安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9日 捕获外逃的一贯道头子徐殿凤。该犯逃窜8年,在外继续进行一贯道的复辟活动。在延吉将其抓获。
  18日 邓小平、李富春、谭政、李雪峰、刘澜涛、杨尚昆、蔡畅等中央领导同志到长视察,24日离长。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10月4日 讨论并决定第四季度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以保卫钢铁生产、保卫农村生产建设为重点,开展安全运动,创造安全环境,以保障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总路线的实施。在总目标的带动下,扫除残敌,取缔反动会道门,堵截流窜犯,打击敌人现行破坏;加强对未改好的地、富、反、坏分子的监督改造;抓好防火工作及其他方面的防范;保卫农村秋收和内部单位安全。
  11月10日 榆树、德惠、九台、双阳和农安五县划归长春市领导。从此,市公安局负责领导五县公安局的工作。
  16日 公安部副部长汪金祥来长春视察公安工作,对公安干警参加劳动生产做了指示。
  25日 市委召开全市公检法三机关全体干警,县区政法部门三级干部大会,传达罗瑞卿部长在华北片会、汪金祥副部长在东北片会上的讲话,主要是在新形势下政法机关的任务和开展今冬明春三大战役问题。会上,对长春市的三大战役做了部署。
  12月9日 捕获台湾国民党“中委会大陆铁路党务工作委员会”派遣特务李金纶。台湾国民党特务机关委任李为“长春工作站站长”,任务是发展国民党地下力量,搜集铁路情报,寻找空投基地,组织反动武装,阴谋制造动乱。李于1958年8月9日潜入长春,积极寻找土匪“九彪”等人,并多次向敌特机关递送情报。
  1959年
  3月5日 市政法三机关成立政法党委,程光烈任书记,霍学衡、王兴璞为副书记,委员有崔珍、房子贞、王怀义、杜荫亭、姜云祥、孙明尧、王学仁、申虎城等。
  6月15日 朱德委员长、董必武副主席和林枫副委员长来长春视察,参观一汽、长影、光机所、地质学院等单位,然后去哈尔滨。市公安局执行了警卫工作。
  30日 市政法联合办公室总结上半年扫除残余反革命、打击死灰复燃的反动会道门和捉拿流窜犯三大战役取得的成果。挖出残余反革命分子267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0人、反动会道门骨干67人、流窜犯38人。经审理,分别依法判刑、管制、劳动教养、交给群众监督劳动改造、解回原地处理。战役中,破获政治、刑事案件105件,缴获枪支31支、子弹256发、战刀7把、反动证件58件、车辆3台。
  隐藏在农安县靠山屯乡的国民党长春警备司令部军警稽查处稽查员孙敬轩,在党和人民政府宽大政策感召下,投案自首,交出8支手枪和300发子弹,得到了宽大处理。
  7月1日 长春汽车配件厂保卫干部牟树衍,经多年研究,将东北沦陷期间的一台人力压水灭火车改为柴油机动力压水成功,由原人工压水喷高12米达到30米,他当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了表彰。
  8月25日 郊区公安分局侦破管区游闲分子张连贵、李德贤二人预谋抢劫范家屯南城供销社钱库案。缴获其自制火药手枪一支。经深入侦察这两个人是反动小集团“地下救国军”的成员,供称:抢钱的目的是筹集资金扩大组织。
  9月9日 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邀请各行专家参加检查,按条条块块结合,分头进行,对62个公共场所和大商店、461个工厂和112个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了大量容易引发治安灾害事故的不安全隐患,一一提出了整改措施。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废品收购站点存放有旧炮弹、雷管、炸药,都限期妥善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11月2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班惮额尔德尼却吉坚赞一行6人来长视察。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21日 市朝阳区卫生大队会计张金芳从人民广场银行取出职工工资款5300元,行至西安大路崇智胡同被尾随歹徒打倒,抢走全部现金。这起抢劫现金案,轰动全市。经充分发动群众,摸出了案犯线索。作案分子是市蔬菜公司开除的副经理王瑞彬,他先在银行存取款窗口徘徊寻机作案,值张金芳单人取款,便尾随至胡同内抢劫。之后,偕姘妇逃到北京。市刑警大队将其捕获归案。翌年2月11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通令嘉奖破案有功的市刑警大队和干警。
  从1959年到1961年底,台湾国民党特务机关借大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人民生活出现困难之机,除加紧派遣间谍、特务外,还从长春赴日本探亲日女中物色人员,发展为特务。这些日女回长后,不甘为特务机关服务,纷纷揭露台湾国民党特务机关的伎俩。
  年末长春市公安局提出《关于1959年社会扫残反工作总结报告》。从1958年末开始,根据第九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东北政法片会决定,要贯彻执行“有反必肃,把对敌斗争搞得紧一些,把房子打扫干净一些”的方针,市委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群众,用1年时间结合内部第四批肃反运动,在社会上开展一次挖掘残余反革命、打击流窜犯和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扫残敌运动。在长春地区共组织1921名干部,成立专门机构,并把此项任务列为市公安局的中心工作。经过一年来挖残余反革命斗争,共挖出日本和国民党各种特务组织295个,挖出历史上的特务据点195处,挖出反坏分子1918人。
  1960年
  1月15日 长春地区政法系统首届群英大会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市政法党委书记程光烈在会上作报告,市长陈钟到会讲话,要求政法干部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一时一刻都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做好政法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大会对80个先进单位和427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3月19日 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召开长春地区政法会议,传达贯彻第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和第五次全国检察司法工作会议精神。第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根据新的形势,提出了一切工作都要贯彻“紧”的方针,坚持执行少杀、少捕、管制也要少的“三少”政策。市政法党委书记程光烈根据会议制定的方针、政策,部署长春地区公安政法工作,要求市、县、区政法机关加强同隐蔽敌人的斗争,严厉打击敌人的现行破坏活动,加强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处理好农村整党整社中的敌我问题,保卫尖端科学技术的研究与生产。
  4月5日 传达省公安厅在吉林市召开的组织街道生产和人民经济生活保卫工作现场会精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群海就当前工作提出要求:一、积极侦破政、刑案件,教育群众提高警惕。二、处理问题要注意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三、对地富反坏分子,可以安排在街道单位中劳动,用十个好人夹一个坏人的方法,监督他们生产劳动。四、注意各行各业治保人员的教育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五、对街道的建筑房舍、食堂、服务站、托儿所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问题。
  7月2日 长春地区加紧破案工作。到8月25日,先后破大案43件、一般案件148件,政治案件破案率达到91.2%、刑事案件破案率为70%。其特点:一是从打击敌人现行破坏入手,保卫党和政府改造落后村屯、节约粮食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准备充分,声势大,内外结合,城乡配合,政、刑案一起打破;三是实行边战斗边评比,火线奖励,表彰先进。
  8月3日 中央军委常委叶剑英到长春视察。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15日 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来长视察工作,对长春公安干警在维护治安、打击各种敌人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表示满意。他指出:长春市曾是日本统治东北的中心,国民党统治时期是进攻解放区的基地,日伪和国民党的反动基础相当雄厚,公安干警要时刻警惕,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并要发扬优良传统,雷厉风行,看准了说干就干。
  10月27日 破获“反共联盟”案,首犯李永顺、曹文德等5人落网。李文顺是本市南关区文化馆的文工团拉弦手,他纠集陈山岑等人于6月间成立“反共联盟”,李永顺任司令,曹文德为副司令兼参谋长。这伙人制定活动方案,搞反革命宣传,阴谋夺取公安人员枪支,组织暴动,妄图推翻人民政权。
  1961年
  2月,侦破了1959年2月20日长春发生的署名“依萨里”的《告国内外人民书》 案,作案人是吉林医科大学学生张瑞珠,共散发传单22件。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攻击共产党整风等罪判处张瑞珠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经市公安局和法院联合甄别,认为张瑞珠属于认识问题,法院撤销原判,妥善安排了他的工作。
  3月中旬 传达贯彻第十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此时,全国正处于暂时经济困难时期,会议确定对反革命分子利用经济困难和工作缺点进行破坏活动,要采取先放后打的方针,在保证安全条件下实行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的策略。会上制定了严格控制劳动教养、拘留、集训、罚款、捕人批准权、自由流动人口收容、敌我界限不清问题的处理等十项具体政策。长春市公安局依照这项方针、政策和策略,加强了经济困难时期的公安工作。
  4月17日 市公安局调出警力,配合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管理,整顿自由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子诈骗和伪造票证活动。
  7月23日 市政法机关联合召开大会,传达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政法机关党委书记程光烈要求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治安会议提出的“从严方针”,把长春地区的治安搞好,要大力破案,适时召开公判大会,严惩重大犯罪分子,杀一儆百,震慑敌人,稳定社会治安。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和遵纪守法教育。收容自由流动人口,做好遣送工作,办好工读学校教育失足少年,加强安全防范。
  8月31日 长春地区各县公安局和郊区分局,认真组织秋收保卫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严禁使用专政手段去处理群众乱拿乱摸问题,对少数利用国家暂时经济困难,煽动群众并带头哄抢,制造事端的凶杀犯、抢劫犯、盗窃犯予以严厉打击。各县公安局、郊区分局妥善处理了发生的治安事件,保障了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12月13日 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全市公安民警和广大职工群众一齐动手,围歼、堵截犯罪分子。到19日抓获盗窃犯、通缉的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分子1100多人,缴获钢材130吨、汽车18台、各种器材86件、化肥30吨、电线9800公尺、收音机、照像机、自行车120多台(件)及金戒指、银元等。
  1962年
  6月初 针对台湾国民党军队可能冒险进犯大陆,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战备。市公安局进行了准备工作。
  6月16日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来长春视察,在长期间接见1923年被日本国警察杀害的爱国知识分子王希天的家属。
  25日 新华社发表盘踞在台湾的国民党准备窜犯大陆的消息。长春市公安局以稳定城乡治安,严防敌特、反革命分子破坏,保卫党政首脑、外国专家、军工生产、尖端科研和重要部位的安全为重点,部署全市的保卫工作。
  7月4日 按照公安部的指示,加强保卫工作,打击境外窜入的武装特务,打击内地反革命分子与境外特务机关勾联,策动暴乱、纵火、爆炸、组织反革命集团、制造政治谣言、散发反动传单和煽动群众闹事等破坏活动。
  19日 侦破以赵国林为首的“长春反共复国同心会”案。该集团于6月26日向全国24个省市及长春123个单位发出160件煽动暴乱,迎接台湾国民党反攻大陆的传单。案发后,迅即查明擒获。这伙反革命分子经司法机关审理,判处赵国林死刑,其同犯卢华和卢世达也受到严惩。
  月内 长春地区5县和市郊农村部分村屯出现收缘道、混元道、龙华佛教会、西化堂等反动会道门,借台湾国民党叫嚣武装反攻大陆之机抬头活动。市公安局开展了严打行动,抓获少数道首和骨干,从严处理,煞住了反动会道门的复辟活动。
  12月12日 根据第十二次全国公安会议要求,部署全地区公安工作,重点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清理内部,保卫要害,严防恶性的刑事案件发生,为调整国民经济创造稳定、安全环境。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完善劳改、保卫、治保会、派出所、治安管理、预审、看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963年
  1月11日 在市体育馆召开4500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依法将为美国、台湾国民党特务机关张贴反动传单,盅惑群众闹事的周连山、唐子荣等6犯判处有期徒刑。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程光烈,要求全民提高警惕,严防美国和台湾特务间谍的渗透和破坏。
  5月20日 市公安局和九台县公安局侦破“报风”反动传单案。两名案犯自4月4日至21日在九台镇连续张贴“欢迎台湾国民党军队登大陆”,煽动群众暴乱的反动传单。
  6月20日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副委员长、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庸健率领党政代表团来长春访问。长春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7月22日 东北师范大学汽车司机、共产党员王铭荣勇擒在自由大路银行办事处门前,抢劫取款人的犯罪分子姜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姜太死刑。市人民委员会授予王铭荣见义勇为奖。
  9月24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缉的携短枪、63发子弹的逃犯刘宝恒在长春落网。智擒刘宝恒的东站公安派出所民警董立成、丁福有受到通报表扬。
  12月26日 长春市食品公司蛋禽厂冷冻库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冻猪、牛、羊肉和冻鱼36万多斤,烧毁库房24平方米,烧毁电机等5台,损失折人民币150万元。火灾原因系机械室天窗口排气的鼓风机偏心扫膛,擦伤线槽,使电机过热起火。
  1964年
  1月22日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尹肇之前来看望和慰问二道河子公安分局东盛路派出所干警,并赋诗赞扬该所的先进事迹。
  3月末 传达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对敌斗争的一些问题,在城市中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指示,以及1964年公安工作要点。市公安局据此进行全面安排。在农村,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对四类分子加强经常性监改工作。在市内,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留在原单位进行改造。
  在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树立长春市东盛路派出所为全国公安战线十面红旗之一。
  5月6日 吉林省医院保卫干部王尧林和职工王立本、师新田及朝阳区清洁大队的汽车司机李贵盛勇擒持枪杀害药剂师周淑范的杀人凶犯侯国栋。侯犯曾在西藏拉萨杀死青藏公路管理局干部张子战,抢走美造可尔特式手枪、10发子弹,逃来长春作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侯国栋死刑。市人民委员会对擒获候国栋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7月5日 警卫邓小平、李富春、薄一波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长春视察工作。
  9月15日 朝鲜国家元首金日成在周恩来总理陪同下访问长春,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组织警卫工作。
  10月31日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发动机分厂保卫科结合“四清”运动,挖出有6条血债的崔顺平,消除隐藏在汽车厂的一大隐患。崔顺平原名崔希顺,其原籍山东省昌邑县,解放前参加国民党地方武装。昌邑解放后,他混入当地人民自卫团任团长,1947年国民党进攻时叛变,打死村干部和支前人员6人。1950年化名逃来长春隐藏在砖瓦厂当工人,1956年混入汽车厂当工人,并混入党内,还当上先进生产者。崔被捕后解往原籍,在山东伏法。
  1965年
  3月31日 市公安局和双阳、农安、九台县公安局联合破获反动会道门“收缘道”、“一贯道”复辟活动案,依法逮捕6名主要道首,缴获传道书600卷,道徒档案105份以及一些佛象、咒符、供具等。
  “收缘道”道首谭屠仁,自1961年到1965年3月,发展道徒200多人,自封为“皇帝”,将封为娘娘的女信徒逐个“过阴”。对信徒说:“台湾国民党回来,咱白阳佛就到北京建造皇宫登基”。
  5月1日 国务院决定消防警察改为兵役制,纳入武装部队序列,受武警总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6月30日 长春全体干警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高潮。市公安局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大会,推广东盛路公安派出所所长刘福庆、市交通三中队民警田丰、兴隆山派出所民警梁福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经验。
  8月9日 传达第十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贯彻依靠群众专政,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政策。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指示》,部署具体工作。并依照这次会议提出的要准备打仗的要求,制定出公安机关战时工作方案,开展“三清五查”,即:清理公款公物,清赃款赃物,清看守所财物;查阶级立场、查政策纪律、查特权思想、查革命意志,查骄傲情绪。加强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
  9月6日 由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联合组成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进驻市公安局,开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
  本月长春地区开展打击反动会道门统一行动,破获27起反动会道门案件,有一贯道、收缘道、九宫道等19种。这些会道门都带有明显政治色彩,借国际上反华势力活动和台湾国民党叫嚣反攻大陆,以及前期国内经济困难,出来活动,妄想变天,动摇民心,破坏安定。
  1966年
  2月 德惠专区成立。将榆树、德惠、九台、农安、双阳五县划归德惠专署领导。五个县公安局由专署公安处管辖。1969年7月3日德惠专区撤销,五县复归长春市领导,五县公安局仍归市公安局管辖。
  5月10日 省委组织部任命宋玉良为长春市公安局局长。
  16日 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撤销2月12日批转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
  本月 按照市委指示,市公安局要求各单位保卫组织严密注视敌情,发现和打击美蒋特务间谍、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借“文化大革命”之机窃取国家机密,进行破坏。严防单位的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物质流入坏人手中。调动全体治保员维护好内部单位治安。
  本月 经市委同意,成立长春市公安机关“文化革命委员会”,由各处、室、队一般干警任委员,任务是适应社会上出现的新形势,注意外部工作联系,做好公安机关内部工作。
  6月及以后长春市一些高等学校学生用大字报宣传北京高校“文化大革命”活动的消息,并以校长、教师为对象开始“揪黑帮”,“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红卫兵”走上街头,横扫“四旧”。社会秩序处于无政府状态。
  1967年
  1月13日 谢富治等炮制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公安六条)。其中,第一条规定,凡是攻击诬蔑毛主席和林彪的都是“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以后,这一条又扩展到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这一伙稍有不满的也被治罪。自此,“恶毒攻击”的罪名便泛滥开来。这个“公安六条”背离了建国以来党的一系列政策。
  谢富治把持的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决支持左派的一切革命活动(包括“夺权”、“接管”)。长春市公安机关广大干警困惑不解。
  18日 受上海的“一月风暴”夺权影响。长春市公安机关干警中的群众造反派夺了公安局的党政财文一切大权。在夺权中产生分歧,造反派分裂成红色造反兵团和公安联合总部对立的两派群众组织。
  2月13日,吉林省红革会和长春市红卫兵二总部,联合市公安局红色造反兵团,在市公安局重新夺权,成立夺权委员会,掌握公安局一切大权。公安联总走向社会,后与长春公社和师范大学东方红造反兵团联合。公安机关两派群众组织介入社会,致使公安机关完全瘫痪。
  3月25日 驻长十六军派出联络组进驻市公安局,4月17日正式成立长春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对长春市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
  5月24日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八里堡收容所75名被审查人员,挖墙逃跑,经紧急追寻,抓回大部外逃人员。
  6月 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煽动下,全国一些大城市发生冲击公安机关事件。长春市一派群众组织“长春公社” 6月15日进攻市公安局。几千人轮番“武攻”,攻进一楼,捣毁门窗和办公桌椅,攻二楼未逞,将窗户玻璃砸碎。17日晨撤走。这是“文化大革命”中有名的“六•一五”事件,也是长春武斗的开始。
  7月5日 “长春公社”与“二总部”两大派群众组织在市医院发生武斗。市公安局军管会用消防队德国造高层云梯车试图解救五楼被困人员,竟遭长春公社人员纵火烧毁。
  10月 公安机关军管会在人民解放军配合下打掉114个流氓抢劫团伙,捕获一批罪犯,缴获大量枪支、弹药、手榴弹、刀具、赃物、赃款。
  11月破获纪洪卿反革命、杀人、抢劫团伙案。该团伙7人,持枪拦路行抢、入室抢劫68次。11月19日闯入居民刘某家中,开枪打死4人。纪洪卿、王伯龙、毛成3名首犯被依法处决,其他罪犯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
  1968年
  1~2月 在周恩来总理调解下,吉林省、长春市两大对立的群众组织在北京达成停火、上缴武器、实行大联合的协议。
  3月6日 吉林省和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王淮湘任省革委会主任,任青远任市革委会主任。
  5月3日 市公安局军管会举办长春市公检法学习班,对市检察院和市法院也实行军事管制,市公安局军管会改称公安机关军管会。把绝大多数干警集中在省政法干校和民族干校。王淮湘等人按林彪、江青、谢富治号令,揭市公安局“阶级斗争盖子”,“砸烂公检法”。于8月12日将公检法学习班迁到公主岭镇驻军东、西大营、荣军学校和农科院,使广大干警与市内隔离。
  7月5日 在长春市公检法学习班,王淮湘等人以通敌大特务的莫须有罪名,先把矛头指向主管政治侦察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安彬,大小会围攻,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将安彬逼死。
  10月19日 王淮湘下令正式成立任青远专案组,代号“019”专案组。
  1969年
  1月 王淮湘把持的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数十万人收听的广播大会,将市公安局破获几起美蒋特务案件,诬为“资敌通敌”特务集团案,宣布任青远为“资敌通敌”首犯,下令逮捕。并将曾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刘慈恺、长春市副市长程光烈等40多名领导干部关入“019”专案组的特号,由人民解放军武装看押。
  逮捕任青远之后,长春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在公主岭办的“学习班”里,大肆宣称长春市公安局是“牛鬼蛇神保护伞”、“帝修反别动队”、“美蒋特务情报站”、“地富反坏代理人”。“砸烂公检法”的调子升高,行动力度加大,公安干警遭到迫害,一批人被“监护”,部分人被扣上罪名,逮捕关押游斗,先后有15人含冤死去。
  7月10日 长春市革委会保卫组改为人民保卫部。按部队模式,设办公室、政治处、后勤处(即司、政、后),辖政保大队、治保大队、农保大队、政法大队、交通大队、消防大队。
  8月10日 在公主岭办的长春市公检法学习班结束。原公安机关干警,只留用250人,占原干警总数的6.3%,,其余93.7%的人,民警进工厂当工人,干部一部分进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大部分到农村插队落户。
  1970年
  1月 中央连续发布了《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据此,掀起“一打三反”运动。长春地区年内搞了6个战役,4次大清查,召开5次宣判大会,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068人,其中反革命150人,判死刑45人、死缓9人、无期徒刑17人、有期徒刑577人、免予刑事处分420人。这一连串的战役,反映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治安的严峻局面。
  3月8日 召开长春地区公判大会,处理李贺祥等9人抢劫犯罪团伙。李贺祥团伙自1969年12月27日到1970年1月29日,乘社会混乱之机,先后抢劫9次。李贺祥曾说:“他们(指政府)备战,咱们也搞备战(抢劫)”,宣称“与共产党为敌到底”。
  6月21日 从长春地区农村招收300名下乡知识青年到保卫部当民警。吉林省革委会主任王淮湘严令:原公、检、法人员的子女,一个不招。
  1971年
  3月26日 传达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毛泽东主席提出了“对公安工作要一分为二”的重要指示。会议结束时,周恩来总理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严厉批判了所谓“17年来毛主席路线在公安工作上没占统治地位”的说法。说到公安队伍,他认为全国公安干警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坏人只是个别的,这是可以信赖的队伍。这样,任青远的所谓“资敌通敌”冤案也就站不住脚了。
  5月4日 市革委会下达通知:凡“文化大革命”前设有保卫组织的单位,原则上都要设立,同时恢复治保会组织。
  7月1日 市保卫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吸收原公安局局长宋玉良为核心小组成员,其他均为军管会成员。
  9月 林彪叛逃摔死在蒙古国的温都尔汗。全国开展批林整风运动,长春市公安机关干警积极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2年
  2月26日 市保卫部将下放工厂当工人的干警抽回150人到分局、派出所工作。6月15日,又从下放农村“插队落户”的干警中调回317人到保卫部工作。
  4月 在中央的干预下,王淮湘等人才将关押3年之久的任青远从狱中释放。他在狱中患了糖尿病和心脏病,因长时间见不着阳光,出狱时头发变得雪白,到室外眼睛看不到东西。即使这样,王淮湘等人还强迫到左家“五七”干校劳动。
  5月18日 柬埔寨国家元首西哈努克亲王在徐向前陪同下来长访问,省、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执行警卫任务。
  1973年
  5月初 传达第十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继续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在公安机关的罪行,恢复原公安局的名称和体制,公安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
  当月市革委会撤销保卫部,恢复市公安局。11月25日,重新挂出长春市公安局的牌子,摘掉人民保卫部的牌子。同时,恢复原工作机构。
  10月11日 市委组织部任命军管会主任刘国祥为长春市公安局长。重新任命宋玉良、刘卫政、葛彦祥、陈群海、王学仁、吴金昌、朱连元等为副局长。
  11月26日 长春市学习上海建立“工人民兵”的“新鲜经验”,成立长春市工人民兵总指挥部,实行民兵、治保和消防“三位一体”制度。工人民兵走上街头管治安,可以抓人,还成立了电机厂、机车厂三个收容审查站。市工人民兵指挥部成为第二公安局,各区(县)及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工人民兵指挥部。民兵、治保、消防“三位一体”,工人民兵代替治保和消防组织。
  1974年
  2月2日 根据市委指示,长春市公安局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广大干警对准林彪及其在吉林省的代理人王淮湘开火。23日,市公安局二处、刑警大队等8个单位联合发起揭批林彪在吉林省的代理人王淮湘“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罪行。
  10月26日 在长春市出现同时寄给省革委会、市革委会等14个单位共25张传单,11月4日又在胜利公园交通岗楼上贴出一张标语。这些传单和标语的主要内容,是反对“四人帮”、反对“文化大革命”和神化革命领袖,为刘少奇鸣不平,也为陈毅、贺龙鸣不平,号召“坚持斗争,曙光即在前头”,喊出“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长春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把这些传单和标语的出现,视为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迅速向“四人帮”报告。3天后,王洪文的手令下到吉林省委,王淮湘指示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成立专案组,定为“44号反革命案件。” 12月24日晚8时宣布破案,逮捕了作案人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工人史云峰。在王淮湘把持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粉碎“四人帮”后的1976年12月1日,判处史云峰死刑,18日下达了执行命令,19日执行枪决。1980年3月24日,省委和市委为史云峰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中共正式党员。
  1975年
  3月30日 市第二面粉厂制粉车间失火,烧毁厂房3784平方米、粮食54吨、机械162台,折款68万余元。市11中学生程德谋在扑火中牺牲。
  4月3日 市公安局侦破苏德平反革命集团案,7名成员落网。苏德平纠集一伙人成立“革命党”,阴谋推翻共产党,建立“美国式的中国”。
  5月30日 市公安局召开长春地区公安局长会议,贯彻中央关于整顿铁路治安的决定,同时传达市委关于整顿社会治安的要求。长春铁路公安处长在会上报告了整顿铁路治安工作的情况。
  9月18日 为改变长春地区治安状况,全面进行清查工作,收容危害社会治安的地痞流氓852人、流窜犯281人、劳教脱逃人员38人、现行盗窃犯23人,另收容流浪街头的疯傻人员90人,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1976年
  4月5日 在北京天安门出现了悼念周恩来总理的群众运动,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倒行逆施,拥护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正确领导。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布为“反革命事件”。王淮湘等人在长春追查所谓“政治谣言”,把打击矛头对准怀念周总理、拥护邓小平、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部和群众。
  23日 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四人帮”的党羽祝家耀来到长春。下午4时至5时,在省委一号招待所听取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宋玉良、刘卫政、王学仁汇报工作。祝先是东拉西扯,无心听汇报。当宋玉良讲到长春市公安局怎样对待危害社会治安的流氓打砸抢刑事犯罪活动,怎样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监改情况时,祝家耀十分不耐烦地插话说:“我们不能一天到晚只注意地、富、反、坏、右,把自己搞糊涂了,要正确认识‘文化大革命’,巩固‘文化大革命’成果”。
  7月20日 祝家耀第二次来长春。上午11时到市公安局,问:“局里班子有什么变化没有?”刘卫政副局长回答没有什么变化,祝又不耐烦地说:“怎么没有变化呢?天天在变啊,不是向好的方面变,就是向坏的方面变,怎么说没有变化呢?”随后祝提出看看各科室,当他走进户籍口卡室,看到有4位年轻女干部时,说:“这里的形势好啊”,在卡室走了一圈。离开卡室时又说了一遍“这里的形势好”。这次来市公安局前后20分钟左右便离开了。祝家耀这次来长春曾去市郊劝农乡和三道乡交界的大顶山观察处决犯人刑场。省、市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帮派罪行时,12月13日市公安局将祝家耀两次来长春的情况向市委作了报告。
  9月18日 市公安局派出了一批干警,警卫省、市在地质宫广场举行的40万人追悼毛主席大会。
  23日 吉林省、长春市40万人在地质宫广场集会,欢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会上群众高呼拥护中央英明决策,打倒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口号。市公安局保卫大会现场和游行队伍的安全。
  27日 市公安局召开全体干警大会,拥护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果断措施,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7年
  4月8日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与德惠县公安局破获张德贤、王汉明拐骗四川省偏远地区的青年妇女,卖予德惠县农民为妻案。张、王二犯被依法处决。
  23日 华国锋来长春视察。市公安局进行警卫工作。
  4月 为改变“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治安混乱状态,恢复安定团结局面,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驻军、武警、机关干部、保卫干部、群众治保积极分子等12659人,连续彻查偏僻地区、复杂场所,收容流窜犯罪分子和劳改、劳教外逃分子、流落街头有家不归危害治安者。经过收容和整顿之后,市内治安秩序好转。
  5月14日 市公安局治安处和郊区分局破获靳三海等48人盗窃白城农学院储备库内的大量放射性物质案,将被盗物资全部收回。
  8月11日 市委任命宋玉良为公安局党的核心小组书记,刘卫政为副书记。
  9月20日 长春地区再次进行大清查,依法捕获各种犯罪分子446人,破获刑事案件486件。
  1978年
  1月20日 长春市革委会授予成绩优异的二道河子公安分局东盛路派出所“模范派出所”称号。
  31日 市公安局召开长春地区县(区)公安局长会议,传达贯彻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是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公安战线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中央批转了《会议纪要》,对28年的公安路线作了分析,指出公安干警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提出了拨乱反正的任务,要把被江青反革命集团颠倒的路线是非纠正过来。强调一定要分清敌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老干部就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走资派就是最危险的敌人,必须实行专政”等反革命谬论;一定要贯彻党委领导下群众肃反的路线,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打着反对“垂直领导”的幌子,破坏公安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罪行;一定要加强专业工作,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诬蔑公安专业是“业务挂帅”的谬论;一定要执行党的对敌斗争政策,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散布的“只要路线对了头,不怕政策过头”的谬论;一定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鼓吹的“皮鞭棍棒可以打出反革命”的谬论;一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诬蔑社会主义法制是“关卡压”、“旧框框”的谬论;一定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切不能让那些政治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和其他坏人窃取公安机关的领导权;一定要恢复和发扬公安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公安机关传统作风的罪行。这次会议,还总结了1977年的公安工作,部署了1978年六项任务。
  市公安局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精神,并向各单位保卫处(科)长传达。市公安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以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为指针,在全局开展揭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及其代理人王淮湘在长春公安战线犯下的罪行。
  3月 长春市委根据中央指示,决定撤销长春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军代表随之撤离公安机关回部队。市委于3月11日组成市公安局新的领导班子,免去军代表刘国祥的局长职务,任命宋玉良为市公安局长。
  本月 根据中央的决定和市委的指示,公安局认真复查了1957年错划公安干警为“右派分子”的问题,全部改正过来。
  6月11日 《长春公安》复刊。它是1949年创刊、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停刊的。
  17日 长春地区根据省委“两打一整顿”的要求,开展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活动,全面整顿社会治安。捕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68人,进行了审判和处理,群众拍手称快。通过这次整顿,社会治安好转,刑事案件,比上月下降41.1%。
  7月 市革委会和市公安局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公、检、法学习班中受诬陷迫害含冤而死的公安局副局长安彬、二处科长孙德财等15名同志举行追悼大会,重新安放了他们的骨灰。10月19日,市公安局党组为按现行反革命分子遭拘捕的吕常荣、刘振全等31人平反,恢复他们的名誉。
  9月2日 吉林省委做出《关于对原吉林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资敌通敌反革命集团”冤案的平反决定》,并于10月28日召开公开平反大会,为遭到严重迫害的任青远等76名领导干部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15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访朝归国途中来长春视察工作。邓小平在省、市委领导干部会议上讲话,批驳了华国锋的“两个凡是”和对天安门事件的错误决定。市公安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及时传达省、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和领会邓小平讲话精神。
  10月11日 市委决定恢复市公安局政治部副局级编制。内设秘书、组织、干部、宣教4个处。在公安局的处、队设协理员,分局、县局设政治教导员。
  31日 市委任命金健民为市公安局长、党组书记,姜超、袁长华为副局长,免去宋玉良局长、党组书记职务,调省公安厅。
  11月7日 安排为“文化大革命”期间撵到农村的市民回城安家落户,市公安局通知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派出所,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落户手续,以体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
  12月7日 市公安局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追查所谓“政治谣言”,受到错误处理的64人平反,并将他们的名单在《长春日报》上公布。
  23日 长春地区全体公安干警欢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翌日,公安局党组召开部、处、室、队负责人会议,学习三中全会公报,决心把保卫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年内 根据第3次全国侦察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政保处的领导班子,充实了侦察队伍,恢复了“文化大革命”中被砍掉的侦察手段。加强了特殊领域的工作,开展了以反情报、反恐怖、反劫持、反策反为重点的侦察工作。
  1979年
  1月11日 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随后公安部发出《关于给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摘帽的通知》长春市公安局根据中央精神,在市委和市革委会的领导下,从2月份开始试点,3~6月份,为改造好了的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全地区共有四类分子10805人,通过群众评审,有10726人摘掉帽子,占参加评审总数的99.2%。对没有改造好的79名四类分子继续戴帽监督改造,不久也因转变立场而摘掉帽子。对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其本人成份一律定为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3月6日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孙启尤喜新厌旧,杀害妻女、岳父,焚尸灭迹。市公安局破案后展出孙启尤犯罪图片。
  4月3日 为巩固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安定团结局面,市公安局发出了《保卫工作重点转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的通告》。
  4日 破获署名“于克”、“于义夫”、“洪志”、“原夫”与香港、台湾国民党特务电台挂钩案。案犯虚张声势称:“已拉起千人反共暴乱队伍”,要求“赶快派人来长春指导,开展活动”。刘秉彦、刘岩平两案犯被依法判刑。。
  26日 市革委会嘉奖破获农安县城郊公社两家子大队第三生产队社员王墨村一家六口人被杀纵火焚尸案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农安县公安局刑警队、长铁分局公安处和站前刑警联合队。
  4月 公安部授予东盛路公安派出所“全国公安战线先进集体”称号。6月19日,长春市革委会授予东盛路派出所副所长刘贵山、交通4中队副队长裴荣、市公安局4处科员刘贵和、南关分局刑警队侦察员王英志、消防大队助理员刘会楼、北京大街派出所户籍员周振亚等6人为市劳动模范。
  7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6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定于1980年1月1日实施。市公安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两法,做了大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8月29日 长春地区公安系统在创模活动中,东盛路派出所等21个单位获先进单位称号,俞金顺等108人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本月 市公安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学习关于“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认为邓小平论述完全正确,在阶级斗争存在、帝国主义存在的条件下,国家的专政职能不能消亡,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公安干警必须认清大局做好工作,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国家安全。
  12月 贯彻执行全国城市治安会议精神,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全党动员,公、检、法三机关分工合作,加强办案,抽调机关干部、民警、群众积极分子6400多人,对市内2800处重点场所、部位多次清查。截止1980年1月18日,破获刑事案件693件,其中杀人、抢劫、强奸58件。处理人犯397人,缴获凶器1174件以及大量赃物、赃款。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治,那些聚集街头、公开滋事的地痞、流氓、恶棍的嚣张气焰被打了下去。
  30日 南关区长通路14号居民楼发生特大爆炸案,楼内22人当即炸死,送医院抢救中的伤员又有7人死亡。查明爆炸原因是一楼住户金宝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并在屋里储存,在搬动炸炮时跌落,引起连锁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进行救灾,维护现场秩序,安置灾民,严肃处理肇事者。
  1980年
  2月6日 举行经济、文化保卫部门表彰先进大会,白求恩医科大学保卫处等27个先进保卫处科和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轿车分厂等42个先进“四防”单位,受到大会表彰和物质奖励。
  6月初 发现长春街头书摊上出售《眼睛》和《东北通讯》两个非法刊物。刊物打着“解放思想、研究问题、交流学习”的幌子,借古讽今,含沙射影地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诬蔑社会主义制度,极力贩卖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之类的反动思想,意在煽动民心,制造动乱。经深入侦察,在《眼睛》和《东北通讯》背后有个以颠覆社会主义中国为目标的反革命组织“东北人民自治共和国筹备委员会”。其头头是驻长空军某部的宣传干事徐东平和省委档案馆、原机关造反派头目赵某。徐、赵等8人组成“东筹”反革命集团,制定了“建国”纲领,设组织、宣传、联络、武装、妇女等组,绘制了“国旗”、“国徽”,在上海、北京、长春设立联络站,先后与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的非法刊物、非法组织联系,密谋在中国建立第三种政治势力,要象波兰团结工会那样与政府抗衡,南北呼应,制造震惊中外的政治事件。这伙反革命分子的活动,被及时打掉,消除了隐患。
  17日 按国务院三部一局关于“三警”转干的通知精神,为治安、刑侦、户籍警察办了转干手续。至8月末,凡符合转干条件的,经市人事局批准转为干部。
  7月1日 市公安机关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广大党员认为《准则》合乎党心,顺乎民意,决心按照《准则》规范言行,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22日 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把长春市建设为现代化城市的决定》,全市公安机关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的长春市尽职尽责。
  12月29日 驻郊区公安分局武警中队战士张树礼因对中队干部不满,开枪打死中队长廖永林和4名武警战士后自毙。
  1981年
  2月4日 吉林省委书记李砥平、副省长杨战韬、公安厅副厅长刘仕任、长春市委书记李北淮、副市长金健民分别看望坚守在春节工作岗位上的民警。
  12日 市委决定撤销市政法党委,公、检、法三机关分别建立党委。
  3月20日 市公安局召开全市警卫工作会议,有国家重要领导人和重要外宾参观任务的单位保卫处(科)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通报,指出当前伤害、爆炸事故、盗窃枪支弹药等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国内的暴徒有仿效国际恐怖组织,伺机活动苗头,要求有参观任务的单位切实保证安全。
  5月25日 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保护日本仙台市友好访问团110人在长春期间的安全。
  6月 传达中央政法委员会5月召开的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精神,这次会议主要是部署了当前整顿治安的任务,提出了政策和措施。据此,在市委领导下,实行全党动员,集中打击严重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果。
  12月10日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长春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刑事犯罪、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办法》,于1982年1月1日施行。
  28日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在原保卫处基础上建立公安处。
  1982年
  1月15日 按照中央政法委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的指示,将1979年成立的市整顿城市治安领导小组改为长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市公安局各业务处抽调。
  本月 传达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强调政法机关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坚决打击和分化瓦解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余势力,坚决打击和分化瓦解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破坏安定团结的反革命分子,坚决打击和防范、制止其他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把争取治安情况根本好转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以保障经济上进一步调整,政治上进一步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秩序。市公安局组织广大民警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一致认为新时期公安工作任务很重,一定要按中央指示做好工作。
  2月2日 为确保军事设施的安全,成立了长春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卫委员会。副市长金健民兼主任,副局长接宏吉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处。
  本月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指示精神,经市编委会批准,长春地区榆树、德惠、九台、农安、双阳五县的乡镇全部建立公安派出所,撤销公安特派员。
  3月1日 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正式挂牌,下设大屯机场派出所和二道河子机场派出所,公安保卫工作受省、市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5月10日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长春市警察学校。
  8月25日 市公安局一处侦察员耿中立,多年潜心钻研侦察技术,在一项特殊领域里成为侦察专家,在破获一些重大政治、刑事案件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其劳动模范称号。
  本月 传达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电话会议精神,要切实保卫党的十二大胜利召开。要求:(一)竭力保卫首都安全;(二)要千方百计地稳定治安秩序;(三)要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要加强对间谍特务的斗争;(四)加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五)农村治安工作也要加强。市公安局立即全面部署,积极行动,落实措施。
  9月29日 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侦察员马明在市白山公园缉捕流氓犯罪分子时,中弹牺牲,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吉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长春市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
  10月21日 召开长春地区政治侦察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吉林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两个会议要求,制定长春地区开展打击隐蔽敌人的工作方案。
  11月9日 根据公安部长赵苍壁的指示,长春市公安局制定“民警十不准”条例。(一)不准打骂群众、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人犯或滥用械具。(二)不准在工作、值班、值宿时喝酒、看电视、打扑克或擅离岗位,非工作时间严禁酗酒。(三)不准在办理案件、处理事故、批办户口或证件等项工作中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假公济私、包庇坏人。(四)不准收受贿赂、接受群众的吃请或礼物。(五)不准动用侵占赃物及罚没、拣拾款物。(六)不准刁难、勒索群众、白吃、白看、白拿、白要和赊欠、侵占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七)不准使用拘留、收审、劳教人员和在押人犯为个人干私活或外出办事。(八)不准对来公安机关报案、求救、检举、揭发的群众敷衍搪塞,推拖不办。(九)不准把枪支、子弹、警徽、警帽转借或赠送给非公安人员。(十)不准向家属、子女及他人泄露党和国家及公安机关的机密文件。要求全体民警遵守。
  18日 经市委同意,市公安局党组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纪要》和彭真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关于健全和加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保卫组织的意见》,开始组织实施。
  12月30日 市公交公司一辆载客汽车在惠工路铁路道口与机车相撞,造成17名乘客死亡,重伤22人,轻伤35人,1名在路上骑自行车的人被撞死,直接损失达23万5千余元。
  1983年
  2月 袁长华任中共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5月4日 南关公安分局破获流氓分子王衍斌对年轻妇女毁容案。王衍斌,男,20岁,自1982年11月到1983年5月4日,先后在南关、二道、宽城三个区尾随年轻妇女,用锐器毁容19人。供称是为了泄恨、报复。
  18日 榆树县公安局和县法院在新立乡召开公判流氓“魔鬼队”大会,到会群众达3万人。这伙歹徒以流氓恶棍杨柏全为首,原新立乡公安派出所负责人董国平为后台,自1978年以来横行乡里达6年之久,在新立乡及周围各乡强奸妇女19人,被害妇女有的被迫离乡,有的自残身体,有的疯傻,有的自杀。这伙歹徒经常聚众赌博抽头,殴打群众,搅乱市场,欺行霸市,无恶不作。对杨伯权、董国平等5名罪大恶极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就地处决。
  6月中旬 农安县公安局侦破小合隆乡和开安乡反动会道门“佛党”、“佛门”案。依法判处道首傅连贵、周景堂死刑。傅连贵打着“佛党”旗号,在道徒中宣称他是赵紫阳的弟弟,名赵紫雨,“赵姓曾统治中国五百年,现在的中国要改朝换代了,赵紫阳当太上皇,我就是总理”。傅连贵和周景堂利用“佛党”和“佛门”煽动农民暴乱,推翻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还利用传道聚敛民财,奸污妇女。
  8月19日 长春地区执行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方针和“两年见效、三年好转”的目标,经过充分准备,在省、市委的统一号令下,本日零点打响了第一战役第一仗。重点打击浮在社会面上的刑事犯罪分子,逮捕1236人,摧毁犯罪团伙540个。9月10日,在地质宫广场召开宣判大会,宣判了97名罪犯。榆树、德惠、九台、农安、双阳5县分别处决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这次宣判大会,是1951年镇反以来规模最大,判处死刑犯最多的一次,声势大、震动大,显示了中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强大威力。
  8月 按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通知,市公安局将教改处移交市司法局管辖,此后犯人劳动改造和违法人员的劳动教养工作,均归司法局管理。
  10月21日 市公安局传达省公安厅“严打”第一仗的小结和第二仗的安排。第二仗要全省统一时间实施搜捕行动,重点对象严格控制在中央提出的9类对象和省委提出的12个方面之内,着重深挖和打击那些隐蔽较深、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尤其是那些流氓团伙头子。为了推动深挖工作,11月16日市公安局召开深挖犯罪团伙经验交流会。
  11月9日 市公安局党组和党委联合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和陈云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应当加强思想工作,加强同精神污染作斗争,增强全体民警的拒腐防变的能力,承担起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职责。随后,向全体民警传达,并组织讨论,提高认识,落实行动。
  26日 召开第二次“严打”宣判大会,宣判了118名犯罪分子,其中38人判处死刑。
  本年 侦破安宁等人密谋劫持民航飞机逃往境外案。安宁是市电车公司工人,勾结哈尔滨市的武某,预谋仿效沈阳劫机犯卓长仁劫机外逃。
  1984年
  1月7日 市委向在长的党政军机关及县团级以上单位党委负责人传达中央在全国范围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指示,部署长春地区“严打”工作。市公安局长袁长华报告了长春地区“严打”情况。18日,经省、市委批准,长春地区打响了“严打”第一战役第二仗,全市一声号令,逮捕刑事犯罪分子1081人。
  11日 侦破1983年以来发生在南关、二道河子两区流氓分子用锐器刺伤31名妇女臀部案。案犯杨立新,男,25岁,市橡胶厂出纳员。
  2月12日 从即日起进入“严打”第一战役第三仗。坚持全党动员,书记动手,组织力量,开展深挖。打击重点放在内部,突出的是那些情况复杂,犯罪活动严重,治安秩序混乱的单位。3月14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战线“严打”功模表彰大会。双阳县公安局等单位集体立功,受到表彰。4月26日,市委治安办与市公安局召开深挖犯罪分子经验交流会,推动各方面做好深挖的准备工作。6月15日,省公安厅统一号令,全省统一行动,打响第三仗,集中力量,进行搜捕。长春市逮捕犯罪分子1209人。17日,全市展开以严打成果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大造声势,鼓舞群众。7月3日,召开“严打”第三次宣判大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45名罪犯。为巩固和发展“严打”成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13日到26日,组织力量到各县区、各单位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9月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严打”第一战役总结表彰大会,动员全体政法干部再接再厉打好第二战役。
  20日 榆树县公安局捕获葛得军、闫宝全等13人,该等预谋夺取警察枪支、子弹劫狱,妄图逃往台湾,接受培训,协助国民党再打回大陆。
  29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原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长田忠庆革命烈士称号。田忠庆于1982年6月23日在上班路上被歹徒杀害。
  5月1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军委副主席杨尚昆来长春视察。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16日 宽城区公安分局侦察员李国利从站前传唤卖军用粮票嫌疑人到分局审问,走到分局门前时,嫌疑人从手提兜中取出手枪射击,李国利当场牺牲。分局和市局刑警大队围堵凶犯,捕获后查明,该犯名张克坚,曾为白城市军分区后勤总务参谋,先后在北京、武汉等地盗窃机关、科研单位钱款。
  5月 按照公安部召开的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市公安局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制定一系列措施,对公安队伍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不断提高战斗力。
  8月14日 召开全市帮教失足青少年经验交流会,表彰49个帮教工作先进集体、72名先进个人和29名转变的失足青年。
  9月初 市消防支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遵照全国消防工作会议提出的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强化消防工作建设,建立能打硬仗的消防队伍。
  9月10日 开始“严打”第二战役第一仗。这一仗打击重点是流窜犯罪分子、逃跑在外的劳改犯、未决犯和已批准逮捕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即日,全市统一行动,搜捕了一批犯罪分子。13日,再撒一网,又搜捕一批。17日,对流窜犯、外逃犯杀“回马枪”,搜捕了又窜回老巢的犯罪分子。前后共搜捕451人。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战役第一次宣判大会,判处罪犯22人,其中判处死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共12人。19日,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召开大会,宣布注销一批劳动教养人员城市户口。
  11月17日 市委转发政法委《关于严打第二战役第二仗的安排意见》,要求坚定不移地执行“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重点打击盗枪、抢枪、爆炸、杀人、劫机、流氓强奸犯、流窜犯、抢劫犯、盗窃团伙和重大盗窃分子。市公安局加紧进行准备工作。12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动员内部单位开展深挖犯罪工作。
  12月 公安部全国公安基础工作会议提出鉴于城市治安出现新的复杂情况,应当把基层大部分警力摆到街面上。市公安局调动力量,进行部署,扩大了治安民警队伍,加强了动态的治安管理工作。1989年2月建立巡警队伍,1991年1月又建立了防暴组织,以应付突发事件和打击暴力犯罪。
  1985年
  1月10日 市公安局机关成立整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至10月23日结束。1082名党员经考核合格予以登记,4名缓登,2名不予登记。
  19日 省委政法委召开电话会议,部署“严打”第二战役第二仗的统一行动。2月1日、2日全市组织12100人清查了9558处重点部位和8086个重点区域,抓获犯罪分子295人,破案87起,缴获凶器52件,胜利结束了第二战役第二仗。
  2月9日 市公安局接管吉林省公安厅移交76个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的保卫工作,举行交接仪式。
  3月20日 市公安局部署第二战役第三仗的专项斗争。这一仗的重点是结合整顿重点复杂场所的治安秩序,打击进行流氓滋扰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此,组织了多次统一行动。5月7日清查录像点,打击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活动。9月21、22日,连续展开搜捕行动。
  5月4日 公安部咨询委员、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立民在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杨枫、省公安厅副厅长徐颖陪同下,到长春市公安局考察工作。
  6月30日 市公安局恢复刑事警犬训练基地。
  7月 为适应社会治安出现的新形势,及时组织警力,应付突发事件,市公安局成立指挥中心。
  8月9日 市公安局应市防汛指挥部调令,派出450名警力赶赴九台县饮马河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灾民。抗洪民警艰苦奋战,成绩卓著,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扬。
  10月 全市进入“严打”的第二战役第四仗。主要是打击现行犯罪,侦破大案,把打击力度伸进死角。11月27日,市委召开会议,交流第四仗进展状况。29日,表彰破案有功单位和个人。12月2日,市公安局在德惠县召开治安管理经验交流会。3日,市公安局会同工商局打击王万清等11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违法分子,并在闹市加以公布。19、20日全市统一行动,搜捕罪犯。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宣判了32名罪犯。在这一仗中,捕获一批惯犯、要犯。捕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安景春的王兴军、郑本东、赵专宏等犯罪分子。破获军分区武器被盗案,捕获罪犯梁子胜、王孝伍。
  12月2日 哈尔滨、沈阳、吉林、长春4市刑侦战线联席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交流了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信息,商讨了加强协作联网堵截的事项。
  1986年
  1月3日 市公安局总结“严打”第二战役第四仗经验,部署第五仗任务。第五仗保持“严打”的势头,围绕春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继续打击犯罪,使“严打”向纵深发展。
  20日 宽城区辽宁路省五金公司职工宿舍三楼发生特大火灾,消防支队出动39台水车,316名指战员灭火,奋战3个小时,将大火扑灭。副省长高文、市长陈振康及公安厅长、市公安局长亲临火场指挥灭火。
  24日 袁长华任长春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
  2月14日 开展“严打”第三战役第一仗。主要是集中力量开展反盗窃斗争。3月11日,召开反盗窃斗争动员大会。26日,召开内部单位反盗窃斗争工作会议。28日,召开反盗窃斗争经验交流会。9月27日,召开反盗窃斗争总结表彰大会,表彰27个立功集体、37位立功人员。
  3月14日 朝阳公安分局西朝阳路派出所捕获鸡奸杀害儿童现行犯宋玉国。经调查,宋玉国鸡奸杀害儿童18人。4月14日,市公安局和朝阳公安分局召开宋玉国特大杀害儿童案新闻发布会。在有6000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玉国死刑。宋犯是刑满释放分子,双阳县长岭乡三杏村人,30岁,1974年因拦路强奸妇女,判处10年徒刑。1984年刑满后,流窜吉、长两市,专门与街头流浪儿童结伴。白天沿街乞讨,夜宿防空洞,凡被他鸡奸的男性儿童全都用尖刀剖腹杀死。
  4月21日 公安部长阮崇武来长春视察工作,到爱民模范东盛路派出所看望全所民警,对东盛路派出所做出的成绩表示满意,并勉励他们继续努力,为全国公安战线做出榜样。
  同日 全国公安战线英模巡回报告团来长,1200多名民警听了报告。
  5月17日 市公安局召开市、区、县主管军保工作负责人会议,传达落实吉林省军保会议文件,部署长春地区军保工作。
  6月12日 新加坡国家新闻、交通政务次长何家良偕夫人来长春进行友好访问。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13日 市消防支队扑灭长春光机所液化气站大火,及时遏制火势,储存的2.5吨气罐得以安全,受到该所领导干部高度称赞。
  19日 市人民政府在工人文化宫举行首批发放居民身份证仪式。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袁长华代表市政府向清明街一委居民刘洪沂和北安路25名街委主任宋秉云等发放居民身份证。第一批有3400人领到居民身份证。
  本月 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技术预防犯罪的工作报告》,并于10月成立了长春市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袁长华担任。对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安全技术器材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维护和应用,推进社会安全技术事业的发展。
  7月6日 市公安局刑警侦察员楚智伟在长春火车站勇擒杀害哈尔滨市道外南马路派出所副所长韩思明,并抢走五九式手枪、10发子弹后逃来长春的罪犯翟贵庆,缴获手枪和子弹。楚智伟荣立一等功,获长春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8月20日 侦破8月9日长白山宾馆计财处金库6560元现金、8400元外汇券被盗案,案犯是该宾馆旅游商店经理于海印。
  29日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宽城区分局刑警中队及技侦处奋战30多天,协助浙江省警方破获温洲市防腐设备厂职工邹维新、邹维仁被杀、肢解案,捕获案犯长春客车厂青年工人王锐。
  9月2日 公安部顾问王初和海伦来市公安局公安史研究室视察,希望把长春公安史志写好,成为好的史料教材。
  8日 部署“严打”第三战役第二仗,深入反盗窃斗争。
  16日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简妍、何莉两名中学生失踪案,捕获杀害这两名女学生的罪犯邵士民。邵是市电信局技术办主任。他在马路上选中女孩,以求她们帮助往住宅楼搬电器、纸箱之名,骗入房中,先是强奸,然后杀害碎尸,扔入下水道和抛到荒野。
  11月23日 驻长某军军火库68式爆破筒爆炸引信、地雷等武器被盗案告破,案犯无一漏网,受到严惩。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了侦破此案的市公安局有功部门和个人。
  1987年
  1月26日 香港学联旅游团一行27人由导游人员陪同,乘坐轻型旅游汽车到长春市风景区净月潭水库观光。汽车在水库冰面上行驶,至薄冰处,连车带人陷入潭中。市政府立即组织抢救,150名消防武警赶赴现场,开动消防云梯救出32名落水者,打捞出7名死难者,其中6名为旅游团人员,1名为导游员。对此意外灾害事件,组织专人调查原因,市政府与旅游团商谈善后事宜,做了妥善处理。香港学联对长春市公安局的抢救工作深表谢意。
  本月 市公安局组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训练法制干部,以适应执行新《条例》要求。
  3月7日 部署“严打”第三战役第三仗,集中力量打击扒窃、流氓滋扰和赌博犯罪活动。市公安局投入140名民警,在25天的时间里抓获扒窃犯罪分子384人,扒窃团伙10个(51人)。4月8日,市劳教委员会将51名扒窃分子送劳动教养,在市内公共场所宣布,教育群众提高警惕,严防扒窃活动。
  25日 公安局党组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指示。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都要在这场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中提高识别能力,坚定政治立场,接受党的考验。
  26日 市公安局和林业局联合成立林业公安处,配备专职干部负责长春地区林业安全管理。
  27日 召开政治侦察工作会议,部署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任务。要求深入侦察,打击隐蔽敌人利用学潮,打着“自由化”旗帜,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阴谋活动。
  5月1日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王芳来长春视察公安工作,到二道河子公安分局东盛路派出所看望全体民警,并题词《人民警察爱人民》。
  21日 长春市公安局组织有8名消防队员参加的特种灭火小分队,乘飞机赶赴大兴安岭火场灭火。半个月时间,小分队使用干粉灭火枪扑灭阿乐等5个火场的大火,受到公安部消防武警总部的表彰。
  6月18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来长视察伊通河清障和饮马河大桥通水情况,并去光复路市场、吉林大学、伪皇宫、洗衣机厂等单位视察。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本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安全部长李俊久来长春市公安局进行友好访问,并到朝阳分局访谈,然后参观了伪皇宫、长春电影制片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农贸市场。
  7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将交通部门的监理划归公安机关,市交通局监理处人员并入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此,城乡道路的交通管理统一由公安部门管理。
  8月31日 公安部长王芳再次来长视察公安工作,听取袁长华关于专项斗争的汇报,表示满意。他希望在反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中长春市公安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1988年
  1月22日 市公安局召开整顿纪律教育大会,推动从严治警,反腐倡廉。大会提出的措施是:(一)以改革为动力,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全体民警防腐自觉性;(二)全体民警进行一次纪律检查、自摆自查;(三)落实纪检岗位责任制,人人自我约束,从警廉洁。
  2月14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向800名从警30年的人员授予公安部颁发的勋章,向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公安干部授予一级或二级金盾荣誉勋章。长春市公安局第一任局长于克、第四任局长程光烈、第九任局长刘卫政和现任局长袁长华登台接受勋章。
  5月1日 杀害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派出所长赵忠辉,抢走五四式手枪及子弹的歹徒张中军、张中臣在市内落网。
  6月21日 从德国购进的DL57型直臂遥感高层救火云梯车在长白山宾馆举行表演。吉林省、长春市主要领导人前去观看。
  25日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日成专列路过长春,省、市领导前往迎送。市公安局执行警卫工作。
  10月6日 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长春市三年“严打”成果展览,有实物、图表、录相、文字,反映“严打”斗争全过程,各界人士前往参观。
  15日 市公安局党委向王凤歧等64名离休干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22日 长春市公安局隆重举行建局40周年纪念大会。首任局长于克,继任局长程光烈、宋玉良、金健民、刘卫政,副局长李从朴、韩杰、王学仁、姜超、孙炳辉和始任市公安总队队长高秀成出席了大会。向从警30年的老同志颁发纪念章。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