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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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11
颗粒名称: 第十九章 人物
分类号: K827
页数: 25
页码: 731-7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5年至1988年,在清剿土匪、地下工作、抢险救灾、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中,长春公安机关英烈、模范人物。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机关 人物

内容

从1945年至1988年,在清剿土匪、地下工作、抢险救灾、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中,长春公安机关先后牺牲的英烈有23人;已故的局长、副局长7人,还有很多单位和个人获得模范和功臣光荣称号。
  一、公安英烈
  刘德彪
  (1915~1945)
  刘德彪,1915年生于江西吉水。12岁在铁匠炉学徒,14岁参加工农红军,在赣西独立团由战士、班长、排长,进而当上连长,并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过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在八路军115师任营长,参加过平型关大战,多次立下战功。1945年抗战胜利后,来到东北,11月15日接受中共吉林省工委的派遣,带领四名党员干部,到农安县建立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府,刘德彪担任县委书记、县长,并兼公安局的领导工作。
  刘德彪宣传民主政府的施政方针,稳定民心,安定社会秩序,发展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事业。他注意建立地方武装,巩固民主政权。招收300余新兵,组成农安县保安大队,后改为吉林省军区农安独立八团,刘德彪任政委。刘德彪为提高地方武装的政治素质,亲自向干部、战士讲课,教唱革命歌曲,不久这支队伍扩大到600余人。刘德彪工作雷厉风行,又平易近人,农安城乡的混乱状态迅速扭转。
  国民党大举向东北解放区进犯之后,混进农安独立八团的坏人密谋叛变。12月26日深夜,率领叛军包围了县政府,刘德彪在突围中不幸中弹牺牲,当时只有30岁。
  农安解放后,1948年修建烈士陵园,缅怀这位革命烈士。1948年2月,农安县政府将县城原西北街命名为德彪街。
  孙刚
  (1920~1946)
  孙刚,江苏人,中共党员,1920年生。1941年入伍,曾任中央警卫团战士、新四军三师八旅营教导员等职。1945年底,从延安调来吉林省长农县,担任长农县武工队政委。1946年1月,长农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孙刚为县政府第一任公安局长。
  1946年5月,孙刚带领县公安局实行战略转移,从万宝山北撤途经陈家纸坊时,遭国民党军队追击和土匪武装阻截。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情况下,孙刚果断地指挥公安干部和公安部队指战员与国民党军、土匪、地主武装展开激烈的战斗。攻破了三个“土围子”,歼灭敌匪千余人,并抓获了“双阳好”等6名匪首,当即处决。打通了北撤的通道,保证顺利转移。
  1946年秋,孙刚在杨树林乡指挥公安部队与国民党军交战中不幸牺牲,当时年仅26岁。当地人民为了纪念他,用最好的棺木加以盛殓,连同他使用过的手枪一同葬于他牺牲的地方牛尾山前五节地。
  王坤
  (1925~1946)
  王坤,1925年生,德惠县公安队战士。
  1946年4月,在德惠剿匪战斗中牺牲。
  于经五
  (1902~1948)
  于经五,原名于经武。1902年生,山东牟平人。8岁入私塾,勤奋读书。父母早亡,15岁弃学离乡,到外地学做生意。1927年,青年的于经五有机会阅读了一些宣传共产主义的书籍,接近一些进步人士,探讨了救国救民的道理。1933年,国民党反动派逮捕了于经五,判处他5年徒刑。在狱中,偷偷地阅读到马列主义书刊。1937年七七事变后,于经五获释出狱。此时,正值日本帝国主义侵扰胶东。于经五历尽险阻来到东北,在长春开办经济大药房。光复后,1946年冬,与松江省公安处情工组负责人侯诺青取得联系,成为情工组的情报员。1947年秘密组织爱国青年刘文成、杨义章、刘勤轩等人,以他开办的大药房为掩护,为解放军筹集和运送医药物资,搜集国民党的军事情报及其上层分子的动态。于经五还以长春市西药理事会会长的合法身份,向工商界宣传共产党的工商业政策,争取团结他们。解放军派人进城活动,多到经济大药房落脚。经济大药房成为长春地下党的一个重要联络点。
  1948年4月,由于叛徒出卖,经济大药房遭到敌人的破坏,于经五等十余人被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逮捕。特务们用尽酷刑,始终不能使他屈服。1948年6月18日,于经五等12人被秘密杀害了。于经五时年46岁。
  李真凡
  (1908~1948)
  李真凡,原名马永良,又名李一民,1908年10月生于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乡的一户富裕家庭。他8岁开始入小学读书,接着读中学,中学毕业后考入上海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是中国产党的诞生地,素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李真凡在读书期间,接触马列主义而萌发了进步思想,对社会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1933年,他大学毕业后,曾先后在上海江苏中学、河南育德中学和陕西教养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想走一条“教育救国”之路,事实却让他失望。然而,他又参加了国民党军队,在十二军校任政工职务,腐朽的国民党军队给了他更深的教育,不久即愤然辞职,返回家乡。1945年“八•一五”日本宣布投降后,他在吉林铁路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农村科长。十余年的风雨,他走南闯北,终于看清了他赖以寄身的那个旧营垒已不可救药,而由共产党点燃的希望之火却在猛烈燃烧,且越燃越旺。他决心投奔共产党,开始寻找共产党,在革命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947年8月,李真凡从吉林市来到长春。他与国民党吉林师管区司令李寓春有旧交,因而在李寓春的手下混了一个差事,他很精明,也很能干,深得李遇春的赏识,被提拔为师管区上校军法处长,并住到了李的家里。1948年2月,长春工委情工组负责人侯诺青发展他为地工人员。李真凡以“上校军法处长”这块堂而皇之的招牌,为其从事地下工作提供了极大方便。他经常出入敌人的军政机关,获取了许多重要情报。有时他以探望在永吉家乡的家属为名,顺利地通过敌人的封锁线,把情报送到解放区地工领导机关,并接受新的任务。侯诺青为了传递情报快捷,在长春建立以于经五为核心的地工小组,把经济大药房作为联络点,向解放区运送急需药品和情报。经济大药房联络据点暴露之后,李真凡由于常出入经济大药房,引起军统特务机关长春督察处特务的注意。特务们对李真凡也不敢轻易动手,为了抓住李真凡的真凭实据,便加强了对他暗中监视。一天,特务们在南关卡哨查获一张纸条,上边用铅笔写了几行字,引起他们怀疑,经对带纸条的老百姓严刑拷打,带纸条人供出,纸条是军法处李处长叫他送到解放区九台县的。敌人如获至宝,决定立即逮捕李真凡。5月27日,他被长春督察处的特务们关押起来。特务们为了从李真凡口中获取共产党在长春地下组织活动的情况,绞尽脑汁,对他施行了惨无人道的各种酷刑,甚至在他手指上钉入钢针,他痛得死去活来,但宁死不屈,没有一句口供。最后,敌人绝望地向他下了毒手。6月18日,督察处的特务们把李真凡押赴南岭秘密杀害。李真凡忠贞的鲜血洒在了南岭,洒进了长春大地。
  孟宪平
  (1920~1948)
  孟宪平,山东省莱阳县人,1920年生。童年时与父母、祖父为了谋生“闯关东”,来到吉林省九台县。1947年12月,孟宪平参加了革命,成为九台县公安局一名公安战士。
  1948年6月,吉林省公安处长陈泊指示九台县公安局派一名忠实可靠、机警灵敏的公安人员深入敌占区长春去搜集国民党军事情报,并伺机策动国民党高级行政人员起义。孟宪平接受任务后,告别妻女,进入长春,开始了复杂艰险的地下工作。他时而化装成商人,时而打扮成教师或其他身份人士,来往于长春与九台之间。在较短的时间内,送回来许多重要情报和急需的中西药品。
  当时,人民解放军对长春国民党守军实施“久困重围”的战略,国民党特务亦加紧对中共地下情侦人员进行搜捕。孟宪平在执行递送情报任务中被敌特逮捕,敌特用尽酷刑,孟宪平坚贞不屈。6月28日夜,孟宪平被秘密杀害,时年28岁。
  于佩芬
  (1921~1948)
  于佩芬,女,吉林省九台县人,1921年生于一普通医生家庭。1941年于长春市第二女子国民高等学校毕业,到伪满中央银行当职员。1945年日本投降后,进入东北卫生技术厂(今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做打字员。
  于佩芬性格倔强,少言寡语。她目睹国民党统治长春期间的腐败和黑暗,常常偷偷地阅读弟弟带回来的《大众哲学》、《科学历史观》等进步书籍。1948年3月,受已经加入中共地工组织的弟弟影响,投身于革命活动,利用自己会打字的特长,经常秘密地帮助地工组织打印传单。4月,正式参加长春工委情工组。她深夜打印传单,第二天躲过敌人的监视,将传单分送到长春大学、铁路列车段、市医院等处地工人员手中。敌人追捕地工小组领导人,她将其隐蔽在家里,并假扮夫妻,掩护其平安撤离长春。她不畏风险,将地下党写给辛军博士(从日本留学回到东北卫生技术厂)的劝留信,秘密地放进他的办公桌里,并争取一些人保护该厂及其科研成果。她机智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每一项任务。
  1948年6月,由于叛徒出卖,她在家中被捕。与亲人告别时,她从容地理了理头发,摘下手表交给母亲。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始终守口如瓶,并安慰狱中难友:“长春解放了,我们会出去的。” 6月18日深夜,年仅27岁的于佩芬被敌人秘密杀害。
  于长春
  (1927~1948)
  于长春,吉林省德惠县人,1927年生。长春市公安局公安总队战士。
  1948年9月,在德惠县腰亮子屯战斗中光荣牺牲。
  龙富山
  (1929~1951)
  龙富山,河北省武安县人,1929年生。1948年2月在松江省尚志县入伍。6月部队调往长春外围,龙富山参与解放长春市的战斗。龙富山任副班长。长春解放后,龙富山所在的连队改编为长春公安总队五中队,龙富山调市公安局警卫连任班长。由于工作积极,吃苦耐劳,1949年2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将全身心投入党的工作。1950年3月,龙富山调市公安局一处任政保队员。在工作中不辞劳苦,积劳成疾,患开放性肺结核,虽多方救治无效,于1951年2月8日不幸逝世,年仅22岁。
  李增泰
  (1919~1951)
  李增泰,河北省滦县人,1919年生。1939年逃难来到长春,先在福文盛印刷厂当学徒,后进入伪中央银行当印刷工人。日本投降后,在长春市消防队任警士。翌年8月,由于不愿在国民党警察局做事,退职回家靠做小买卖为生。
  1948年长春解放后,李增泰参加了市公安局消防队,成为新一代消防队员。参加革命工作后,李增泰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每天早来晚走,不知疲倦地工作。
  1951年2月11日下午3时许,长春市东五条西胡同林克宽家发生火灾。李增泰等人赶到现场时,已是浓烟滚滚,火势凶猛。为了选取最佳灭火点,李增泰登上房顶,拆开房盖,高喊“快把水枪给我!”话音未落,这间朽烂的木板房突然塌落,李增泰坠入火中,壮烈牺牲,年仅32岁。
  赵德生
  (1917~1953)
  赵德生,1917年生,双阳县公安局公安员。
  1953年7、8月间,饮马河、双阳河河水暴涨,沿河洼地受淹,全县有6个区、60各村、160个屯受灾。8月20日,赵德生在参加抗洪救灾中光荣牺牲。
  梁凤岐
  (1910~1956)
  梁凤岐,山东省博平县人,1910年生。1924年与父母逃难来长春,先在一家杂货铺打工,1932年从事消防工作。
  1948年长春解放前夕,梁凤岐看到国民党的统治已日薄西山,为了保护消防物资不受敌人破坏,利用当消防队长的有利条件,带领几名得力消防队员,将一些有价值的消防器材秘密埋藏起来。解放后如数交给了人民公安机关,被市公安局留用并任命为消防一分队队长。此后,梁凤岐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他扑救烈火勇敢顽强,不怕牺牲,多次受到记功奖励。
  1956年6月3日凌晨1时许,长春市建筑工程学校阅览室发生火灾。梁凤岐赶到现场,火焰已由屋内蹿至屋顶,如不迅速制止,火势蔓延,不仅燃烧的楼房不能得救,毗邻价值50万元的化验室也有被烧的危险。他果断地冲入火点指挥救火,并亲自用水枪射水扑救,此时屋顶突然塌落,梁凤岐陷入火海壮烈牺牲,时年46岁。
  张锡联
  (1936~1964)
  张锡联,黑龙江省甘南县人,1936年生,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56年参军,系吉林省公安总队一团六连十一班班长。
  1964年3月14日,在扑救长春市居民家火灾时,为抢救战友光荣牺牲。
  同年10月,被公安部队总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姜树元
  (1941~1965)
  姜树元,吉林省长春市人,1941年生。1964年7月考入长春市公安局消防队,成为一名消防队员。在训练班学习时,他不怕苦,不怕累,虚心向老队员请教,刻苦钻研业务,以优异成绩结业。此后在灭火实战和平时训练中,姜树元都能勇敢顽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为了提高消防业务本领,姜树元经常早起晚睡,学习训练,星期天也很少休息。参加消防工作仅七个月,他的思想、业务进步很快,在同期参加工作的消防队员中,成绩突出。
  1965年3月4日上午,姜树元在与市消防五中队队员训练“撑杆上楼”时,不幸从距地面13米的高处摔下,身负重伤,多方抢救无效,于3月9日逝世,年仅23岁。
  赵守义
  (1947~1980)
  赵守义,吉林省长春市人,1947年生。196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复员分配到郊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任侦察员。
  赵守义热爱公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忠职尽责,严格依法办事,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相关侦察知识,是一个比较全面的侦察员。他襟怀坦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努力工作,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的斗争中勇于奉献。1980年2月10日,在乘车执行任务中不幸遇难牺牲。当时年仅33岁。
  廖永林(1953~1980) 庄家国(1956~1980)
  于春(1958~1980) 姜威(1960~1980)
  廖永林,四川省安广县人,1953年生。中共党员,长春市郊区武警中队副队长。
  庄家国,吉林省镇赉县人,1956年生。长春市郊区武警中队副班长。
  于 春,吉林省双辽县人,长春市郊区武警中队战士。
  姜 威,吉林省吉林市人,长春市郊区武警中队战士。
  1980年12月9日,在武警长春市郊区中队因制止报复杀人罪犯,廖永林等4人光荣牺牲。31日,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准,廖永林等4人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韩德彬
  (1937~1981)
  韩德彬,吉林省双阳县人,1937年生。1955年参加工作,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双阳县新安公社农机站长,齐家公社公安助理、公安特派员。1980年9月调双阳县公安局刑警队任侦察员,1981年2月任双阳县公安局秘书股副股长。
  1981年7月11日,罪犯李成海杀人后盗出冲锋枪一支,子弹百余发逃至九台、双阳两县交界处。双阳县公安局接到围捕任务后,立即组织干警投入战斗。正在家休息的韩德彬主动参战。7月12日晨8时许,在泉眼公社赵家大队山梁中发现罪犯踪迹,韩德彬与战友分三组呈扇形向罪犯合围。10时20分,韩德彬等正向罪犯隐匿处移动,罪犯突然开枪,击中韩德彬胳膊,韩德彬不顾伤痛,立即还击,不幸腿部动脉又中弹,因流血过多,光荣牺牲,时年45岁。
  田忠庆
  (1932~1982)
  田忠庆,吉林省双阳县人,1932年生。1949年参加公安工作,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朝阳区公安分局长等职。
  田忠庆在公安战线几十年来,始终忠职尽责,任劳任怨,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精益求精,极端热忱。担任分局长以后,以身作则,廉洁从政,不徇私情。
  1982年6月23日晨,田忠庆在上班途中突遭歹徒袭击,身中数刀,不幸牺牲。1984年2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马 明
  (1957~1982)
  马明,原名马晓明,吉林省长春市人,1957年生。1975年10月中学毕业后,进入长春第四光学仪器厂当工人。1980年10月调市公安局劳教处工作。1981年10月,调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任侦察员。
  1982年9月28日晚8时许,马明与战友杨新和等在白山公园巡逻,发现几个人影在公园厕所附近晃动,便上前盘查。其中一中年人称是保卫干部,但拒绝出示证件,马明等决定将其带回分局审查。途中,该人突然掏出手枪,朝马明胸部开了一枪,将马明打倒,随即又向杨新和开枪,杨新和亦中弹昏倒。歹徒子弹打光后,又扑到马明身上抢枪。马明死死护住手枪,奋力与歹徒搏斗。歹徒夺不到枪,就用枪柄猛击马明的面部和头部。此时杨新和从昏迷中苏醒,举枪将歹徒击毙。马明因流血过多,光荣牺牲,年仅25岁。
  马明牺牲后,中共吉林省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公安部授予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李国利
  (1959~1984)
  李国利,吉林省长春市人,1959年生。在中学时加入共青团,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1979年夏,李国利考入长春市公安局,经干校培训后分配到宽城区分局站前治安派出所工作。由于工作出色,1983年6月被调到宽城区分局刑警队任侦察员。
  1984年5月16日,李国利正在值班,3名治安积极分子扭送来一个倒卖军用粮票的人,此人叫张克坚。经查明有物品存放在天池旅店,李国利带其去天池旅店取回物品后又带其回分局继续审查,当行至分局大门口时,张克坚突然闪身后退,抽出藏匿在身上的“五四”手枪对准李国利,李国利觉察出张克坚的反常举动,扑过去欲夺张犯的手枪,但枪声响了,子弹穿透李国利的心脏,这位25岁的年轻侦察员当场牺牲。凶犯张克坚枪杀李国利后逃离。市、区公安局急调民警堵截追捕,将其捕获。查明张克坚系流窜北京、长春、武汉等地的盗窃枪支、杀人在逃的重要案犯。
  二、已故局长、副局长
  张庆和
  (1914~1947)
  张庆和,字鹏飞,1914年2月18日生于河北省乐亭县木瓜口村。
  1919年2月在本村小学读书时,曾接受共产党员教师黎巨峰的革命思想教育。1925年4月在长春公学堂读书。1928年4月考入奉天南满中学堂。1933年4月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48期中华队。回国后,曾任伪满洲国陆军军官学校教官、治安部参谋司训练科科员、军事部科员、新京防卫司令部少校参谋。1929年,张庆和与李大钊的族侄女李玉贞结婚。李自幼受李大钊革命思想熏陶,结婚后对张庆和影响很大。1938年冀东大暴动后,张庆和的内弟李海涛担任中共滦乐中心县委书记,他的同学李运昌又是冀东大暴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张庆和目睹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加之亲人革命言行的影响,从1938年起,他便将许多伪满军事情报和短缺的药品、生活必需品,通过关系,送到革命根据地,支援八路军。1942年,冀热辽军区司令员李运昌通过李海涛、李玉贞要张庆和为八路军搜集军事情报,李庆和欣然接受任务。从1943年起,李玉贞、张庆和便成为冀热辽军区的情报人员。他们发展吕殿元、崔立福、宋燃然、吕华荣等人,组成地下情报小组。他们在敌人的心脏里,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这年秋,这个情报小组转归中共晋察冀分局社会部领导。
  1945年8月9日,苏联出兵东北。13日,吕殿元在哈尔滨领导江上军三个团起义。14日张庆和参加乔雨春领导的伪满禁卫团起义,在长春南关与日本关东军展开巷战。15日日本投降后,长春由苏军实行军事管制,经周保中推荐,张庆和出任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局长。他搜捕汉奸和国民党特务,打击国民党拼凑的土匪建军组织,并为东北自卫军扩军。12月,中共长春市委和部队撤出长春,张庆和担任吉黑纵队副司令员,进行剿匪斗争。1946年4月14日,在争夺长春的战役中,张庆和所在的吉黑纵队是民主联军攻城的东北纵队,在曹里怀司令员的指挥下,扫清外围后进入市区。在银行大楼遇到国民党军的顽强抵抗,张庆和在坦克上架着重机枪,边扫射边指挥战斗。
  攻克长春后,曹里怀、张庆和担任长春市卫戍区正、副司令员。当时,由于阶级斗争形势极为复杂,张庆和被怀疑与国民党有勾结。秘密逮捕后,押送佳木斯审查。又因为不便长期羁押,于1947年冬误将他处决,当时年仅33岁。1995年由吉林省委组织部为之平反,恢复名誉,并按正师级待遇。
  汪金祥
  (1907~1983)
  汪金祥,1907年3月16日生,原籍江西弋阳县。
  1928年,土地革命时期,参加方志敏领导的弋(阳)横(峰)农民暴动,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任店上村党支部书记。1930年在弋阳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县政府委员、县委主席团委员、土地部长、军事部长。1932年春,任赣东北省政府第一副主席兼政治保卫局局长。同年冬,调任中共闽浙赣省委组织部部长。1933年秋,任省政府第一副主席。1934年1月,参加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2月,调任福建省政府副主席兼政治保卫局局长。8月,任苏区国家政治保卫局侦察部部长。不久,改任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央分局局长。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延安中央党校和中央社会部学习。1939年冬,调中央社会部任第一室副主任、主任,负责指导中直机关、总政和各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1943年整风运动后期,根据中央指示为蒙受冤屈的干部进行甄别,受到毛主席称赞。1945年初,被选为党的“七大”代表。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17日从延安出发赴东北,11月7日到沈阳,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兼社会部部长,同时兼任沈阳市锄奸委员会主任。1946年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锄奸部部长,4月兼任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局长,指挥公安干警搜捕日伪战犯、汉奸和国民党特务分子。1946年12月任东北公安总处处长。从1946年12月到1948年11月,东北局社会部、东北公安总处在其领导下,配合东北民主联军进行“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战役,配合东北人民解放军进行“辽沈战役”,在锦州、长春、沈阳等大中城市建立情报网,搜集情报、策反敌军,为保护城市、打击敌特做出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兼任东北公安军司令员、政治委员。1952年10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1953年初,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兼东北公安部部长。在此期间,亲自部署了毛主席赴苏联访问途经东北境内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指挥东北地区搜捕敌特、反动党团登记、镇压反革命、清理中内层、侦破美蒋空投间谍案、击落间谍飞机等一系列斗争,取得了卓越的功绩。1954年9月,任中央公安部副部长、部党组成员。1956年9月被选为党的“八大”代表。1965年1月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6月兼任中央监委驻公安部监察组组长。“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被关押7年。1976年彻底平反,恢复了名誉。1977年7月任中央公安部顾问、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1982年离职休养。1983年1月16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6岁。
  任青远
  (1919~1985)
  任青远,原名任纪瑞,1919年4月生于河北省束鹿县(今辛集市)东小王村。在小学读书时,正值“九•一八”事变发生,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任青远开始萌发爱国思想。1933年到石家庄永成公贸易货栈学徒。后考入石家庄法文学校,又转石门中学。
  1938年3月,在陕西省合阳县安吴堡参加青年干部训练班,学习革命知识,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来到延安,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到抗大三分校和中央社会部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随干部团开赴东北,历任热河省热东地委社会部副部长兼专署公安处副处长、中共凌建县委书记、热东地委社会部长。1949年4月,任抚顺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1952年1月,来长春,先后任市公安局长、副市长、市委常委、书记处书记兼德惠地委书记。他在公安战线上发挥广大干警的集体智慧,亲自制定并实施反派遣计划,成功地破获了6起美国和国民党派遣特务案件,受到国家领导人和公安部的称赞。1958年以后,主管农业工作,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1965年9月,在榆树县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任工作总团团长。虽然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仍尽力采取批评教育和关怀爱护的方法,保护了大批干部。
  “文化大革命”发生后,1968年3月,任青远任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1月,吉林省主要负责人王淮湘以“资敌通敌”特务集团首犯的罪名将他逮捕,关押达3年之久。在他遭受不白之冤期间,不屈服邪恶势力,同王淮湘一伙进行斗争。1971年林彪事件后,在中央的干预下,王淮湘等人不得不在1972年4月将任青远释放,但仍强迫他带病到左家“五七”干校劳动改造。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10月,回到长春市,任市委书记、市革委会主任。1978年9月,中共吉林省委对原吉林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资敌通敌反革命特务集团案”作出平反的决定,10月28日召开干部大会,为任青远等76名干部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82年任吉林省副省长,当选为党的十二大代表。1983年任省顾问委员会常委。在他主持长春工作期间,纠正冤假错案,开展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推动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把干部、群众的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在农业生产上,探索符合市情的发展道路,确定以玉米夺高产的目标,在涝区实行“以稻治涝”,在长春地区发挥商品粮基地优势的同时,强调多种经营、综合发展。在农村第一步改革中,发现并宣传德惠万宝公社小清子生产队“联产到劳”的经验,加快了农村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步伐。
  1985年1月,由于多年积劳成疾,心脏病突然发作,不幸逝世,终年66岁。
  安 彬
  (1920~1968)
  安彬,曾用名安传芳、刘一涛,1920年生,原籍山东省新泰县,高中文化。
  抗日战争时期,1939年4月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山东新泰县区中队任队员。8月,入中共山东分局干部党校学习。1940年4月在八路军山东军区一分区一团政治处任青年干事、技术书记。1942年12月在山东抗大一分校学习。1943年12月到山东军区滨北办事处做伪军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任山东一师政治部联络科干事。1946年8月来东北,在松江省五常县搞土地改革,任乡工作队队长。1947年1月任松江省五常县区委书记。1949年3月任五常县公安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任松江省人民政府公安厅政保处科长,10月任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政保处副科长,1952年任科长。1954年8月调任长春市公安局政保处副处长。1957年2月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政保、经文保、技侦等工作。安彬在东北公安部工作期间参与主审国内外间谍特务案件,在长春市公安局主管政治侦察期间,多谋善断,运用斗争艺术,指挥破获美蒋派遣特务案件,战绩辉煌。为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1968年7月在市公安局军管会“学习班”被诬陷为“资敌通敌”,受到轮番围攻,被逼致死,终年48岁。1978年7月得到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宋明之
  (1923~1980)
  宋明之,曾用名孙鸿志,1923年11月11日生于黑龙江省明水县。1930年迁居北平。1942年3月正值日本侵略者实行“大扫荡”,宋明之来到平北十二军分区根据地,到军分区敌工科工作,在晋察冀边区政府农林局做调查研究工作,10月,赴延安大学行政学院学习。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黑龙江省明水县政府秘书、克山县土改工作队长、吉北联络处秘密交通员、情报站站长、武工队副大队长。
  1948年10月19日,长春市解放,宋明之所在的武工队改为公安总队,宋明之到长春市公安局工作。先后任股长、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1957年2月任副局长。
  宋明之在长春市公安局任职期间,主管刑侦工作,他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对主观臆断和先入为主。对一些重大案件,他都到现场查看,然后与大家分析案情,广泛听取意见,指导破案。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功绩卓著。
  1958年11月,宋明之调任长春市地质局副局长,1959年7月又调市民政局任第一副局长。1978年5月,宋明之调长春市交通局任副局长。此时他的病情已很严重,但他一直未放在心上,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长春市交通事业的远景规划深谋远虑。1980年3月,在交通局的一次会议上,突然晕倒,送进医院检查,已是肺癌晚期。1980年6月25日不幸逝世,终年57岁。
  陈群海
  (1919~1988)
  陈群海,原名陈大猷,1919年1月2日生于河北省柏乡县南黄泥村。1938年4月参加革命,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群海参加工作后,历任柏乡县游击队联络员,柏乡县抗日大队特派员,战委会除奸部部长,柏乡县政府粮食兼军用代办所科长,柏乡县一、三区书记兼区长,河北冀县特区财粮工作科长,新河县三区区长,柏乡县公安局局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交际处保卫秘书,中央统战部交际处保卫秘书、中南海政协筹备委员会警卫科长,中央警卫局二处副处长,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处长。
  1956年2月至1958年2月,陈群海在中央公安学院学习后,调到长春市公安局,任三处处长,后为副局长。1966年4月,调德惠地区专署公安处任处长。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进入公检法学习班。1969年8月至1972年3月,先后到前郭旗农场劳动、双阳县长岭公社插队落户。1972年4月,任长春市汽车公司党委书记。1974年4月,回市公安局任副局长。
  陈群海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先后主管过户籍、治安、劳改、劳教等项工作。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保持了革命干部的光荣传统。他长期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他平易近人,作风踏实,忠于党,忠于人民,不幸因病于1988年6月4日逝世,终年69岁。
  徐殿斌
  (1929~1986)
  徐殿斌,1929年10月27日生于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村。
  徐殿斌家境十分贫困,靠给地主扛活维持生活。农安解放前夕,他曾在姜家村担任农会干部。1947年10月农安解放,他参加了工作,分配到农安县政府粮库任保管员,后任化验员。1949年11月至1951年11月,徐殿斌调长春市中心粮库,先后任股长、党支部书记等职,由于工作出色,1950年被评为吉林省粮食系统工作模范,荣获奖章一枚。1951年,在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经短期培训,调长春市公安局二处,先后任科员、副协理员、协理员、副处长。1964年5月,徐殿斌被任命为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公检法学习班接受审查,并调离公安机关。1969年9月至1974年4月,徐殿斌先后任长春市五•七干校负责人、长春百货二商店干宣队副队长、革委会副主任,长春百货公司副主任等职,在此期间,曾到榆树县插队落户。
  1974年5月以后,调回长春市公安局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81年4月,任长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8月任副局长。
  徐殿斌较长时间从事政治工作,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将政治工作融于业务工作之中。他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善于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986年5月20日徐殿斌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57岁。
  三、模范功臣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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