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疗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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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10
颗粒名称: 五、医疗服务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7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公安局医疗服务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机关 医疗服务

内容

长春解放后便成立了公安医院,1953年撤消。1954年国家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干警就医到指定医院。1962年市公安局成立机关卫生所,有医护人员5人。设诊室、药房和处置室,诊治和处置一般疾病,遇到疑难病症由卫生所介绍到大医院就医,干警能及时就医,小病在局内便可得到治疗。
  90年代初,在卫生所的基础上,经市卫生局批准,成立机关医疗门诊部。增加医护人员,购置心电、B超、透视、X光照像、化验等设备,干警的一般疾病就近就地得以诊治,疑难病症介绍到市中心医院或各大医院诊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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