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管理及会计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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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504
颗粒名称: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监督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727-7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及会计监督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机关 财务管理 会计监督

内容

根据国家关于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市公安局为设置一级会计单位,各分局、消防队、交通队、警干校为设置三级会计单位,市财政局对市公安局进行财务检查;市公安局对所属分局、队、校进行财务检查。在审计局成立以前,市财政局的财政监察室对各大单位任命财政监察员,代表财政局对本单位的财务实行监督。1954年~1957年,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了励行节约办法、财务会计制度、食堂会计制度、会计事项处理办法等等,在各项制度中除要求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外,特别强调了会计监督和财务检查,明确规定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而违反财政纪律,会计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1958年以前,市公安局财务检查,对分局、队、校每季度进行一次;对派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1958年以后,市审计局、财政局和市公安局对分局、队、处、校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至少检查四次,对发生问题的单位随时发通报,从而保证了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执行,未发生过违反财政纪律的事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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