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87
颗粒名称: 一、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分类号: D631.2
页数: 3
页码: 703-7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刑事犯罪 活动

内容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预防减少犯罪固然要进行多项治理工作,但没有严厉打击,其他各项措施是难以奏效的,因此必须把严厉打击犯罪放到首要位置。按照这个思路,市公安局坚持打击严重犯罪,为综合治理开路。
  1979年12月15日,全市决定刹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安全的拦路抢劫、强奸、杀人、聚众械斗、动刀行凶、抢军帽、盗开汽车等几股妖风,把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以整顿城市治安。市委组成整顿城市治安领导小组,全市党、政、军、民、学一起行动,市公安局具体部署任务。仅一个月时间,就破获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各类重大恶性案件53起。1980年,市整顿城市治安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制定措施,部署工作。市公安局从4月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流氓犯罪活动,对残害妇女的流氓犯罪分子予以重创。8月13日,根据全省第二次整顿治安会议部署,组织开展大干75天,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五犯”的破案战役。12月,根据公安部杭州会议和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部署打击现行,堵截流窜犯活动。经过一年时间的工作,全市破获刑事案件362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90起;挖出犯罪团伙639个;全年依法逮捕犯罪分子2396人,教养1013人,刑事拘留1149人,收容审查8507人(次);收缴各种凶器4276件。刑事案件发生数较上年减少27.8%。
  1981年,长春市公安机关加大对“五犯”的打击力度。五、六月份以打击现行、加紧破案入手,深入整顿治安,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到5月末,市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93起,破案率由4月末的32.8%提高到49.3%。11月,在全市开展了清查堵截流窜犯、打击现行犯的统一行动。组织公安干警、治安办工作人员、街道治保干部、民兵和治安积极分子3000余人,对1500余处犯罪窝点以及旅店、基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了全面清查,抓获各类逃犯15人,破获各类案件18起。
  1982年1月11日至18日,按照三省一区(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协作会议要求,在全地区组织开展堵截打击流窜犯第一次统一行动,共审查可疑人员587人,抓获流窜犯罪分子79人;破案15起。鉴于团伙犯罪增多,从1982年初开始,部署打击团伙犯罪活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打击犯罪团
  伙的通告》,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打击团伙犯罪斗争。2月4日,召开深挖犯罪团伙动员大会,全体民警积极参战,掀起了打击团伙犯罪的高潮。经过持续不断的打击刑事犯罪,全市治安形势有了明显好转。1982年,各类刑事案件发生数已控制在5000起以内,破案率达到70.6%,是1970年以来破案率最高的一年。但是青少年犯罪仍显突出,治安形势不时出现反复。
  1983年8月,根据中央的决定,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开展了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战役(简称“严打”)。按照中央规定,主要打击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它通缉在案的罪犯;书写反革命标语、传单、挂钩信、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四人帮”残余分子。采取剥竹笋的办法,先将浮在面上的一网打尽,后挖隐藏较深的,逐步深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全市成立“严打”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领导亲自参加指挥作战。从1983年8月至1987年2月,连续组织了3个战役,先后集中打了11仗。
  三年多的“严打”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80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542起;摧毁犯罪团伙2333个;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457万余元。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以1983年8月为界,“严打”斗争中的40个月,全市发案11646起,比“严打”前40个月的19466起,下降了29.9%。五县年发案数均达到人口的万分之三以下,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好人怕坏人的不正常局面得到扭转,群众增强了安全感。
  1987年,全市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按照高法、高检和公安部通知精神,结合长春市社会治安实际,适时开展了反扒窃、打击流氓滋扰、禁赌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共抓获扒窃分子1427名,流氓滋扰分子1739名,查处赌博人员6000余名,收缴赌资20余万元。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破案打击处理高潮,50天时间,全市破获刑事案件1799起,其中大案267起;查获犯罪团伙194个,巩固了“严打”斗争的胜利成果。1988年3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大造舆论声势,编印宣传提纲和宣传材料10万余份。以上事实说明公安机关不停顿地打击犯罪活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其他措施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